一、扩面·清欠·基数——当前企业养老保险面临三大难题(论文文献综述)
李胤嵩[1](2021)在《长春市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养老保险是保障人民晚年生活的制度。我国保障力度最大的是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它提供着我国数亿劳动者的晚年经济来源。随着生活越来越富足,人们对该制度也有了全新的要求,十九大也对社会保障做了新部署,力求渗透基层,扩大覆盖,按照国情确定保障水平,多维度的在新时代下为百姓谋福祉。九台区作为长吉一体化的连接点,在长吉一体化的政治、经济、科技、金融、文化和交通方面发挥了较大的作用。特别是撤市划区后,九台企业得到较为快速的发展,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也有了一定的提升。2020年末,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已经达到5.2万余人,对比2019年增长了约4.20%。虽然参保工作有了一定的提高,但由于供养任务繁重,养老保险的基金积累不强,企业逃避参保缴费,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情况复杂,征缴监管难度大,为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本文以九台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为例,运用文献分析法、问卷调查法、个案分析法,依据社会公平化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阐述分析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实践,社会调查等,结合吉林省的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并分析原因,为长春市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工作的研究提供一些有效的理论基础和切实可行实践措施,使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能够健康可持续的发展。建全社会养老保障体制,维护社会稳定,更好的提升人民生活水平和幸福感,对和谐社会的建设,实现中国梦有不容忽视的作用。
刘昊[2](2021)在《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文中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面临着“快速老龄化”和“快速高龄化”的双重压力,同时,失能老年人数量急剧增加的现象也相伴而生。在家庭结构小型化、女性就业比率提升等趋势下,家庭所承担的老年人照护功能开始逐渐弱化。在此背景下,2016年人社部提出开展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工作,这为全国建立长期照护保险开启了破冰之旅。长期照护保险作为我国建立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制度框架的重要一环,是满足社会长期照护需求的重要举措。试点四年以来,长期照护保险在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经济负担、优化医疗资源配置、改善老年人生存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制度发展仍属于起步阶段,存在长期照护服务发展不成熟、制度受益人群范围过窄等问题,特别是各地政策“百花齐放”造成的差异化试点的既成事实阻碍了长期照护保险的制度统一。当前试点扩围呼声越来越高,在全国范围内尽快建立健全长期照护保险,尤其是覆盖人群更广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已是必然趋势。因此,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问题进行研究,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及试点推广提供理论参考与现实指导,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迫切的。本文以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为研究对象,依据福利多元主义、服务质量评价理论、萨瓦斯民营化理论等相关理论,在国内外相关文献综述和已有研究的基础上,运用保险精算、AHP+熵权、模糊综合评价法、三阶段DEA+Tobit、PLS-SEM等模型方法,从概念界定、框架梳理、现状分析、筹资效果评估、服务效果评估、经办效果评估、政策优化等方面,较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及其优化的相关问题。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各试点城市分布区域覆盖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老龄化程度和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较高,远超全国平均水平,经济状况普遍较为富裕,居民生活水平较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以来,有效减轻了失能人员家庭经济压力和解放了劳动力、整体上减少了医保基金支出和改善了老年人生存质量、极大促进了照护产业发展和扩大了就业渠道,对老年人失能照护风险的化解和多元照护需求的满足起到正面助推作用。(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测期内累计结余呈现先增长再下降的趋势。对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累计结余来说,一方面,可对这一部分资金进行合理有效利用,即可以部分支付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另一方面,也需警惕累计结余不断减少的趋势,避免因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费用的过多划拨而影响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无论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保障范围如何,多元筹资模式相较于医保划拨模式均具有更高的基金可持续性。不管是在重度还是中、重度失能老年人的保障范围下,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占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额的比例均不应该超过20%,在这一水平上,预测期内既能够基本上保证医保基金的收支平衡,也能够充分利用医保累计结余资金。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应采用“个人缴费+医保划拨+财政补助”的多元筹资模式。在医保划拨比例为20%的情景下,个人缴费比例应控制在筹资总额的15%,即个人缴费负担在0.18%~0.23%之间,财政支出应占到筹资总额的65%,即财政负担在0.54%~0.92%之间,这既能保证制度的可持续性也能兼顾制度的可负担性。(3)基于三阶段DEA—Tobit模型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及其影响因素加以分析,研究发现:整体上,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尚处于起步阶段,综合技术效率提升空间较大。对比SFA回归调整前后,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产生显着变化,具体来说,环境因素所致的规模冗余主要表现在经济越发达或老龄化程度越高的地区,护理人员和辅助人员越易过剩;财政投入越多,床位越易空闲。不同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在综合效率方面存在明显差距,PPP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效率值要高于政府包办供给模式的定点照护服务机构。Tobit回归分析表明,供给模式、地理位置、费用结算是否及时、是否医养融合均对定点照护服务机构供给效率具有显着正向影响,而服务种类和监督频率的影响并不显着。(4)在1~5分的评价标准下,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384分,偏向于“一般”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认可;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移情性最好(3.718),保证性(3.627)、响应性(3.495)、有形性(3.383)次之,有效性(3.176)最差,这表明各项指标还有较大提升空间,尤其在有形性和有效性维度。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模糊综合评价得分为3.779分,高于机构照护服务质量,偏向于“比较好”水平,这说明城乡居民居家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较为理想;一级指标的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有效性最好(3.978),保证性(3.919)、移情性(3.900)、有形性(3.419)次之,响应性(3.128)最差,除了响应性维度外各指标得分均比机构照护服务质量高。(5)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评价可从资格申请、失能评估、机构准入、待遇给付、政策宣传几方面进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和政府包办经办模式的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综合评价值分别为3.477和3.348分,社商协作经办模式相比于政府包办经办模式,其经办能力更强,公众满意度更高。进一步的影响因素分析验证了经办模式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显着影响,此外,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建设、行政文化、政策支持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参保期望会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产生显着地负向影响。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的提升则会降低参保者的抱怨频率并提升参保者对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政策的信任程度,从而提升参保者政策获得感。(6)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可从筹资、服务与经办三个方面展开。从筹资方面来说,应合理利用结余基金,扩大制度保障范围、建立责任共担的多渠道资金筹集机制、协调与商业长期照护保险关系,明确社会长期照护保险基金用途;从服务方面来说,坚持长期照护服务PPP供给模式改革方向,不断提升服务供给效率、应以有形性和有效性为重点,提升机构照护服务质量、以响应性为重点,提升居家照护服务质量;从经办方面来说,应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参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实行社商协作经办模式、培养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良好行政文化、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力度。
高云亮[3](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周如彬[4](2020)在《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研究》文中指出社会体系的有效运行关系到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生福祉的全面保障。建国以来,我国在学习借鉴国外社会保障制度的基础上,陆续推进并完善,形成了中国特色的社会保险费社保部门全责征收、税务部门代征、税务部门全征三种模式。根据1999年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我国社会保险费的征收机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由税务机关征收,也可以由劳动保障部门按照国务院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征收。由于各省、市、自治区的当地实际社会保险费情况与特点不同,各地政府机关自行选择其最合适的征缴部门,这导致全国征缴机构千差万别,税务机关和社保部门的职能各地也存在差异。2017年3月,全国政协委员孙洁和全国人大代表吴紫骊在两会提案上,聚焦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分别提出社保部门统一负责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和全国统一实现税务机关全责征收的模式。此提议引发了全社会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的讨论。本文立足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分析,研究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模式的现状、征管体制,总结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的经验成果,如在社会保险费收入总量、扩大覆盖范围、夯实缴费基数、提高入库效率及提升基金支付能力等方面有明显优势;解析征收中存在的问题及一系列征缴弊端,如严重制约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影响社会保险征缴效率、增加征缴成本、降低缴费服务等,并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2018年完成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改革和2019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全责征收社会保险费的要求,探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全责征收的社会保险法律法规、信息系统建设的完善建议与提升征收管理质量的措施。
欧阳宜平[5](2020)在《社保费征缴体制转换中税务部门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以宜春市为例》文中提出社会保险费的征缴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前置和核心工作,对于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和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稳定运行有着决定性作用。按照中央对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税务部门自2019年1月1日起承担社会保险费的征缴职责,开辟了新的社保费征缴模式。人社、医保机构与税务部门此次征缴职责划转不仅涉及社保与税务两个部门的职责变动,也包含由此产生的部门沟通、数据清理和业务衔接等一系列问题,更涵盖征缴强化与减费降率的制度平衡、社保政策与制度的完善等一系列问题。宜春市作为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转换过程中的一个代典型市,研究其在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具有普遍性,对如何推进当前我国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也具有重大的现实作用。本文简述了宜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的基本模式、主要流程、社会保险费征缴问题与征缴效果,并通过样本企业数据分析宜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现状。同时,结合访谈法、统计数据分析资料、梳理了当前宜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转换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包括(1)立法上存在欠缺,执法刚性不足;(2)税务部门征缴力度加大,容易增加企业负担;(3)部门间沟通协作不顺畅,制约了征缴效果;(4)征缴流程复杂,征缴成本过高;(5)断保现象严重,补缴难度大等。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仔细整理系统数据并借鉴国内外的先进经验,有针对地提出了改善宜春市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的对策和建议:(1)完善配套政策;(2)优化征缴工作机制;(3)规范社保征管;(4)畅通信息共享渠道;(5)妥善清缴社保欠费;(6)降低企业负担;(7)增强缴费人参保缴费意识。总结出宜春市在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转换过程中的面临的问题与解决方法,为其他省(市)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提供经验参考,从长远来看,能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和社会保障统筹发展能起到一些积极的推动作用。
刘辉[6](2020)在《社保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速和社保制度全面改革的大背景下,探讨社会保险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将有助于我们更加全面地认识社保制度的多重效应,为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变迁下微观主体的经济行为提供合理的解释、预测和引导,从而为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更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措施提供经验借鉴与政策指导,同时也有助于政府更好地平衡好社会保障与企业发展之间的关系,为社保政策的优化和相关配套措施的出台提供一定的支撑。本文依据制度经济学理论、社会保险理论和企业避税理论,围绕社会保险制度与企业应对行为展开理论和实证研究,重点探讨社会保险制度下企业的成本转嫁机制及潜在影响。通过构建相应的理论框架和对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全面梳理,本文重点就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与企业社保合规、社保成本的转嫁、社会保险缴费与全要素生产率等进行了实证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社会保险费征缴主体由社保经办机构调整为地方税务部门后,企业的社保合规程度有所提升,说明社会保险费征缴体制改革对于提高社保基金收入和企业遵缴率存在正面意义,但同时也意味着会增加企业的成本与负担;进一步的机制分析发现,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对企业社保合规程度的影响主要是通过影响社保征缴强度来实现的,通过对税务代征和全责征收模式的征收效果比较后发现,由于税务部门全责征收模式赋予了税务部门更为完整的权力职能,其对企业的信息掌握更为全面,且制度激励更强,其征收效果更佳;由于社保合规程度的差异,社保征缴体制对企业参保行为的影响存在异质性,其对非国有企业、小规模企业、工资水平较低和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社保合规程度影响更为明显,这意味着社保征缴体制的全面改革将显着增加这些企业的用工成本。(2)本文进一步运用云南省和浙江省的社会保险征缴体制改革为准自然实验,基于工业企业微观数据库和地级市层面的征缴体制改革数据库,检验了社保征缴体制改革所导致的劳动力成本冲击和企业的潜在社保转嫁行为,结果发现社保征缴体制改革导致企业的实际缴费率上升,进而促使企业通过降低职工工资等手段进行劳动力成本转嫁,本文发现这种转嫁行为仅在企业工资中发现,并未对企业雇佣规模形成明显挤压。通过异质性分析发现,社会保险缴费的转嫁效应在非国有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中更为明显。(3)最后,本文基于2004-2007年的工业企业数据库和2008-2011年的全国税收调查数据库,考察了企业社保缴费对其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结果发现,企业社会保险缴费对企业全要素生产率存在显着的正向影响,其影响机制主要在于促使企业增加员工工资福利水平和人力资本投入等来提升企业生产率,但是其总体上挤出了企业的研发投入。在异质性分析中,本文发现了一些具有政策含义的结论:社会保险缴费能够有效提升资本密集型、高工资水平企业和非国有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而对劳动密集型、低工资水平企业的全要素生产率则存在负向效应,对国有企业则影响不显着。本文结合社会保险筹资理论、经典的逃税理论和信息不对称理论和现有文献,通过构建社会保险制度影响企业行为之间的理论框架,较为深入地分析了社会保险制度规制下企业的社保逃费行为和成本转嫁机制,并进一步地探讨了企业社保负担对其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机制。本文的研究有助于更好地全面认识和评估社会保险规制下企业行为的变化过程及相应的经济后果,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拓展了制度经济学以及宏观经济政策与微观企业行为等理论的研究视角。
梁杰[7](2020)在《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可持续性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日益突显,可持续运行面临风险,G省的基金运行情况也不容乐观。本文以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为研究对象,对其运行可持续性进行了研究。首先,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相关理论、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内涵、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收支现状进行了系统阐述,在此基础上,对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近期、远期收支情况进行预测,并结合可持续性内涵,对G省基金运行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维持G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平衡越来越困难,对财政补助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基金可持续运行面临较大风险。其次,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支出、制度设计等方面分析了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影响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其中,使用SPSS软件对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变动因素、支出变动因素进行了回归分析,结果表明:G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在岗参保职工人数对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有一定影响,前者对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影响稍大于后者;G省养老金人均支出和参保离退休人数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均比较显着,前者对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的影响不及后者。最后,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基本养老基金运行的经验,提出推进G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对策建议:一是通过提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参保缴费人数、减少中断缴费人数、实行适当的缴费率、增加财政投入等措施,拓展基金收入来源。二是通过适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完善待遇审批内控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杜绝基金跑冒滴漏等措施,严格控制基金支出。三是通过划拨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完善养老金计发及养老金待遇调整机制,提高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制定鼓励延迟领取养老金的政策等措施,完善基金制度设计。四是加强个人养老金制度,减轻基金收支平衡压力,增强国民养老保障水平。
林瑾[8](2019)在《我国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全国居民收入差距的重要组成部分,从2008到2018年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缩小的态势,但是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并且近几年城乡收入差距缩小的趋势下降,如何调节收入分配,统筹城乡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是我国政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要解决的重大问题。面对我国较大的收入差距,需要政府在再分配领域制定并实施相应的财政政策予以调节,社会保障是各国直接运用的收入再分配政策。我国用于社会保障支出的规模不断扩大,社会保障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也不断加大,社会保障的核心部分是社会保险,2018年占社会保障支出的比重为86.24%,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是否存在确定性?什么情况下扩大或者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随着社会保险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支出水平的逐年提高,其对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有效性如何?本文沿着“理论研究—现状研究—实证研究—比较研究—对策研究”的技术路线,综合运用“规范研究、实证研究、文献研究、比较研究”等多种研究方法,对社会保险支出如何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这个问题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第一,社会保险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分析。社会保险影响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主要有马克思的再生产理论、社会契约论、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理论、生命周期假说和世代交叠理论。基于相关理论剖析社会保险影响收入差距的作用机理,社会保险对收入差距的影响在于社会保险对收入再分配的调节上,一方面是通过征缴社会保险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另一方面是通过待遇支付机制将这些基金发放给参保者,实现对收入分配的调节,缩小收入差距。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的方式有三种,不同的筹资模式和给付模式实现社会保险不同的收入分配调节方式。筹资确定型与基金积累制相组合的养老保险模式实现劳动者的收入在其一生中进行分配;现收现付制和待遇确定型的社会保险模式实现年轻一代劳动者的收入在代际和代内分配。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差距的效果受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机制、待遇调节机制、政府转移支付、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人口结构等的影响。第二,对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状况进行分析。总体来看,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均有较大程度地增长,从2005到2017年农村人均收入和城镇人均收入每年的增长率都不低于8%,但城乡人均收入差距还是比较大。从1990到2017年,城乡收入差距从上升到下降再到上升再下降地变动。从结构来看,从2008年2017年,除经营净收入之外,农村居民的其他各项收入均比城镇居民的低,城乡居民在工资性收入方面的差距和转移净收入方面的差距均有明显下降的趋势;从全国各地来看,从2008-2017年31个省(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有逐年缩小的趋势,但全国仍有4个省的差距比全国的差距要大,另外西部地区的差距要比东部和中部的大。第三,对我国基本社会保险状况进行分析。目前我国城镇地区已建立了包括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较为完善的制度,而农村地区仅有低水平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农合医疗制度。社会保险制度不断地改革和完善,自2015年起,社会保险费的费率先后下调了5次;2018年实行职工养老保险的中央调剂金制度;2018年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的基础养老金的最低发放标准;2019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从1998-2017年逐年上升,增长了41.37倍;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参保人数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并且向人群全覆盖迈进;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规模和水平逐年提高,2017年支出规模达到57146.00亿元,是1998年的1636.89亿元的34.91倍。人均社会保险支出从1998年的131.20元增加到2017年的4110.99元,增长31.33倍。第四,社会保险支出影响城镇和农村居民收入差距的实证检验。对社会保险支出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理论模型分析,得知当城乡居民获得的人均社会保险支出之比大于没有获得社会保险给付前的城乡人均收入比时,社会保险支出的增加会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否则相反。为了更全面地分析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基于全国31个省(市)的相关数据,设定计量模型来展开实证分析,被解释变量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解释变量分别为人均社会保险支出、人均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人均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支出的城镇偏向性。实证检验结果显示:社会保险支出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正向相关关系,社会保险支出水平的提高并没有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反而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了;基本养老保险支出也是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正向相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在社会保险支出中的比例不大,其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影响不确定。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向调节城乡居民收入分配,但建立的时间比较短和待遇低,发挥的作用有限,不能改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逆向调节城乡收入分配的状况,只是减少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幅度。社会保险支出明显的城镇偏向性扩大城乡收入差距,但偏向程度下降趋势使得社会保险支出扩大城乡收入差距的幅度减小。通过测算MT指标来实证检验城乡社会保险待遇水平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现行社会保险城乡待遇给付水平有差距,社会保险支出逆向调节城乡收入再分配,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第五、从社会保险支出角度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进行分析。社会保险支出逆向调节城乡收入再分配,扩大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原因:一是长期以来我国实行城镇和农村不同的社会保险制度,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滞后于城镇;二是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标准和待遇给付标准与城镇社会保险差异大,虽然参加农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数比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的人数多,但农村居民领取的社会保险金比城镇居民少得多;三是社会保险支出在城镇和农村之间的分配程度不同,有86%以上是分配给城镇居民,社会保险支出有明显的城镇偏向性,导致城镇居民获得的社会保险部分的转移性收入比农村居民高。三是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占比为40%,弱于对城镇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第六,基于社会保险支出视角提出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建议。由于目前的社会保险针对城乡不同群体建立了不同的制度安排,社会保险支出在城乡居民收入再分配中没有发挥正向调节的作用,扩大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因此要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体系,以消除社会保险城乡待遇给付水平的差距。首先通过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增加基金来源、扩大覆盖面、规范管理等措施来完善社会保险运作机制,以加快实现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其次通过合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整合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等推进城乡社会保险制度的统一。再次从加快改革户籍制度、推动农民纳入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市民化、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供给能力等几个方面推进和加快城镇化改革,以加快推进城乡统一社会保险制度,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杨玉冰[9](2019)在《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近年来,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制度面临着严峻的考验。虽然这项制度覆盖的参保人员在逐年地增加,但是养老保险费断缴和欠缴的情况也变得层出不穷。随着我国社会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城镇退休职工养老金发放也将面临着越来越大的风险。通过深入地剖析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论文阐述了这一问题的成因及其影响。论文认为体制政策因素、参保人员自身因素、参保企业因素以及相关职能机构因素导致了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断保”问题。针对上述成因,论文提出了解决“断保”问题的应对策略。这些策略包括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升级以及适度地降低缴费数额等。论文提出的策略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协调地发展,同时探索了政府相关部门在社会保险制度发展过程中应该承担的责任。
张登利[10](2019)在《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研究》文中提出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强顶层设计,构建以人口战略、生育政策、就业制度、养老服务、健康保障、人才培养、环境支持、社会参与等为支撑的人口老龄化应对体系是完善当前居家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目标。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亟需完善当前的支持性政策,要真正实现“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目标,在加大政府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同时需要建立居家养老服务的家庭和社区支持体系,完善相关的配套政策和服务设施。本研究基于供需关系的研究视角,利用中国统计年鉴、中国民政年鉴、社会服务发展和统计公报、经济普查公报、人口普查公报、2014年中国老年社会追踪调查数据等统计数据,综合运用“新公共管理理论”、“福利多元理论”、“政策工具理论”为理论指导,采用文献研究、定性与定量研究、综合分析与比较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沿着“规范研究——实证研究——对策研究”的研究思路,以“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缺失——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不平衡——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构建”的分析框架展开研究。从历史发展进程角度梳理中国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发展历程发现,新中国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取得了显着成效。主要表现出政策客体逐渐扩大、养老服务项目内容日益丰富、居家养老方式地位日益凸显、市场型和动员型政策工具成为主流、政策效果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等显着特点。同时,在老龄化、城镇化、空巢化等新形势下,也表现出“居家养老为基础”的地位亟需政策巩固,“社区为依托”的制度化政策机制缺失,“机构为补充”的弱自主性和强依附性。通过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定量计算和需求预测分析,对比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及供给预测定量计算及其影响因素显着性分析,认为我国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量与供给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总量大,供给水平有限,关键原因在于居家养老服务缺失有效的政策支持。主要表现为养老服务经费与实际需求不对等;专业人员与服务需求差距大;社会组织与社会需求不匹配;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不强。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的财税政策、人力资源、社会组织、老龄产业四大要素之间具有较强的内在关联性。财税政策是发展养老服务中政府财政责任的重要工具,是政府政策支持体系的核心,是居家养老服务长效发展的实现路径;作为一项准公共服务,如何提供足够的专业人才以满足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人力需求是政府必须直面的问题,也是其居家养老政策支持体系构建中的核心意涵;社会组织作为重要的供给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与递送,在面对老年人多元需求时能够弥补国家、市场和家庭在养老服务方面的不足;老龄产业发展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向广度、深度和规范化迈进的保障。支持性政策体系是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制度保障,完善支持性政策体系应遵循以下理念原则:坚持老年人主体需求是政策支持体系的基本原则;人与财是居家养老服务有效发展的基础与核心;社会组织、资本市场参与保障居家养老服务可持续发展,政策支持主体和相关政策支持主体之间应通力合作、互补联动。中国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的完善,应强化政府在居家养老中的主导作用,综合运用财政政策和税收政策形成财税支持体系,从而多层面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支持政策应通过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志愿者队伍建设和家人三方面的支持来保证居家养老的服务供给;应整合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养老服务。政府在进行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建设时,应通过广泛的汲取、挖掘、开拓社会资源,发展多元供给的综合养老服务体系;应积极探索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的政策支持,有效发挥财政资金对民间投资的撬动作用,探索政府与民间资本的多种合作方式,完善优惠政策,并有针对性地培育居家养老老龄产业发展。
二、扩面·清欠·基数——当前企业养老保险面临三大难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扩面·清欠·基数——当前企业养老保险面临三大难题(论文提纲范文)
(1)长春市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与实施方案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4.1 论文的创新点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概述 |
2.1 基本概念 |
2.1.1 社会保险 |
2.1.2 养老保险 |
2.1.3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
2.2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特性 |
2.2.1 具有法律的强制性 |
2.2.2 参保范围的广泛性 |
2.2.3 基金筹集渠道的多样性 |
2.3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发展历程 |
2.3.1 初步创立阶段 |
2.3.2 快速发展阶段 |
2.3.3 制度完善阶段 |
2.4 理论基础 |
2.4.1 社会公平化理论 |
2.4.2 公共选择理论 |
第3章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现状 |
3.1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政策依据 |
3.2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部门职责 |
3.2.1 长春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九台分局职责 |
3.2.2 国家税务总局长春市九台区税务局职责 |
3.2.3 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
3.3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内容 |
3.3.1 参保主体 |
3.3.2 缴费比例 |
3.3.3 缴费流程 |
3.3.4 退休人员的待遇计发 |
3.4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工作完成情况 |
第4章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情况调研 |
4.1.1 问卷调查的基本情况 |
4.1.2 调查结果 |
4.1.3 调查结果分析 |
4.2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的问题 |
4.2.1 除国有企业外,参保率普遍较低 |
4.2.2 部分企业中断缴费,虚报漏报缴费基数 |
4.2.3 养老基金入不敷出,空账问题严重 |
4.2.4 缴费和待遇的标准不统一 |
4.2.5 宣传力度不够 |
4.3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3.1 参保认识不足 |
4.3.2 企业和个人的经济困难 |
4.3.3 需多部门协作,监管难度大 |
4.3.4 法律政策有待完善 |
4.3.5 政府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对策存在不足 |
第5章 完善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对策建议 |
5.1 建设良好的参保环境 |
5.1.1 做好基层工作,扩大参保覆盖面 |
5.1.2 加强政策解读,创建多层次的宣传平台 |
5.2 政府优化地方政策,加强法律政策落实 |
5.2.1 加强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执行力度 |
5.2.2 政府政策扶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 |
5.2.3 提高下岗困难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的补贴 |
5.3 搭建企业信用等级体系,建立网络信息数据共享 |
5.3.1 建立企业诚信等级划分制度 |
5.3.2 推进信息网络建设,注重部门间协调配合 |
第6章 结论 |
6.1 结论 |
6.2 展望 |
致谢 |
附录 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2)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关于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研究 |
1.2.2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筹资问题的研究 |
1.2.3 关于长期照护服务问题的研究 |
1.2.4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经办问题的研究 |
1.2.5 关于长期照护保险实施效果的研究 |
1.2.6 相关文献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分析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长期照护保险 |
2.1.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 |
2.1.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模式 |
2.1.4 效果评估 |
2.2 理论基础 |
2.2.1 福利多元主义 |
2.2.2 服务质量评价理论 |
2.2.3 萨瓦斯民营化理论 |
2.3 分析框架 |
2.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各组成部分的职能作用及相互关系 |
2.4.1 筹资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2 服务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3 经办部分的职能作用 |
2.4.4 各部分的相互关系 |
2.5 本章小节 |
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现状分析与国际经验借鉴 |
3.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城市概述 |
3.1.1 试点城市的城市地位和经济水平 |
3.1.2 试点城市的人口结构和老龄化程度 |
3.1.3 对试点城市社会经济背景的基本判断 |
3.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方案分析 |
3.2.1 筹资方面 |
3.2.2 服务方面 |
3.2.3 经办方面 |
3.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不同试点模式分析 |
3.3.1 试点城市不同筹资模式分析 |
3.3.2 试点城市不同服务模式分析 |
3.3.3 试点城市不同经办模式分析 |
3.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成效 |
3.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国际经验借鉴 |
3.5.1 德国经验 |
3.5.2 日本经验 |
3.5.3 荷兰经验 |
3.5.4 经验借鉴 |
3.6 本章小节 |
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效果评估 |
4.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支出分析 |
4.1.1 城乡老年人口 |
4.1.2 各失能等级老年人口的比例 |
4.1.3 不同失能等级的老年人选择不同照护方式的比例 |
4.1.4 不同照护方式的使用成本 |
4.1.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支出 |
4.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收入分析 |
4.2.1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额 |
4.2.2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出额 |
4.2.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收入 |
4.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基金可持续性分析 |
4.3.1 医保划拨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3.2 多元筹资模式对基金可持续性的影响 |
4.4 本章小结 |
5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效果评估 |
5.1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比较及影响因素分析 |
5.1.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 |
5.1.2 模型构建 |
5.1.3 三阶段DEA结果与分析 |
5.1.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供给效率影响因素分析 |
5.2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质量评价 |
5.2.1 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5.2.2 指标权重确定 |
5.2.3 服务质量评价 |
5.2.4 评价结果及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6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效果评估 |
6.1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1.1 理论分析 |
6.1.2 基本假设 |
6.2 研究设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模型选择 |
6.2.3 变量设定 |
6.3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评价 |
6.4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能力影响因素分析 |
6.4.1 模型评价 |
6.4.2 模型结果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7 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制度优化的政策建议 |
7.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总体思路 |
7.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的政策建议 |
7.2.1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筹资的政策建议 |
7.2.2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服务的政策建议 |
7.2.3 优化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经办的政策建议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
(3)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相关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社会保险费相关概念及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 |
2.1.1 社会保险费定义 |
2.1.2 社会保险费征收模式 |
2.1.3 社会保险费基金筹集 |
2.2 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理论基础 |
2.2.1 委托代理理论 |
2.2.2 公共产品理论 |
2.2.3 公共选择理论 |
第3章 中国社会保险费的发展历程和变化 |
3.1 中国社会保险费的发展历程 |
3.1.1 改革前准备阶段(50年代初至80年代初期) |
3.1.2 缓慢生长阶段(80年代初至90年代中期) |
3.1.3 探索改革阶段(90年代中期至20世纪末) |
3.1.4 全覆盖改革阶段(21世纪初至今) |
3.2 改革后中国社会保险费的变化 |
3.2.1 缴费金额更多 |
3.2.2 征收成本更低 |
3.2.3 征缴流程更规范 |
3.2.4 统筹层次更高 |
3.2.5 基金运行更安全 |
3.2.6 征收优势更明显 |
第4章 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分析 |
4.1 浙江省征收社会保险费的三个阶段 |
4.1.1 税务部门完全“委托代征”阶段(1998年—2001年) |
4.1.2 税务部门探索创新和改革阶段(2001年—2005年) |
4.1.3 税务部门主体职责征收阶段(2005年—至今) |
4.2 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管成效 |
4.2.1 社会保险费收入总量大幅增长 |
4.2.2 社会保险费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
4.2.3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大大夯实 |
4.2.4 社会保险费入库率逐年提高 |
4.2.5 基金支付能力保持在较高水平 |
4.2.6 社会保险费占GDP比重较高 |
4.3 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征管特色 |
4.3.1 一体化税收征管体制 |
4.3.2 “双基数”确定缴费基数 |
4.3.3 三平台保证缴费服务 |
4.3.4 统一社会保险费征管 |
4.4 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存在的问题 |
4.4.1 执法职责不明确 |
4.4.2 “工资总额”标准不一致 |
4.4.3 “工资”内涵不明确 |
4.4.4 数据交互不顺畅 |
4.4.5 社保业务能力不强 |
4.5 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问题的成因分析 |
4.5.1 法律法规不完善,执法能力薄弱 |
4.5.2 业务流程不统一,工作机制不规范 |
4.5.3 部门沟通不高效,缺乏长效机制 |
4.5.4 信息建设不同步,信息交互能力不足 |
4.5.5 政策宣传不一致,缴费服务待提高 |
第5章 优化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建议 |
5.1 完善法律法规制度 |
5.1.1 健全社保法律法规 |
5.1.2 注重税务机关执法权 |
5.1.3 规范联合工作流程 |
5.2 重塑高效运行机制 |
5.2.1 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 |
5.2.2 落实业务部门主体责任 |
5.2.3 畅通完善沟通渠道 |
5.3 加强系统信息化建设 |
5.3.1 构建数据共享平台 |
5.3.2 提升大数据使用效率 |
5.3.3 强化涉费风险管理 |
5.4 增强基金征缴能力 |
5.4.1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
5.4.2 提高税务承载能力 |
5.4.3 提升引导群众能力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社保费征缴体制转换中税务部门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以宜春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文献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与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本文创新与不足 |
2 社保费征缴体制相关概述 |
2.1 相关概念 |
2.2 社保费征缴体制选择的理论依据 |
3 社保费征缴体制改革与宜春实践 |
3.1 我国社保费征缴体制的历史演变 |
3.2 宜春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现状 |
3.3 宜春市样本企业社会保险费征缴情况 |
4 社保费征缴体制转换中税务部门面临的挑战 |
4.1 立法上存在欠缺,执法刚性不足 |
4.2 税务部门征缴力度加大,容易增加企业负担 |
4.3 部门间沟通协作不顺畅,制约了征缴效果 |
4.4 征缴流程复杂,征缴成本过高 |
4.5 断保现象严重,补缴难度大 |
5 国外征缴体制改革及税务部门经验借鉴 |
5.1 改革进程长期化 |
5.2 配套政策法制化 |
5.3 税费征缴一体化 |
5.4 数据传递便捷化 |
5.5 申报方式电子化 |
5.6 国外改革经验对我国社保费征缴体制转换的启示 |
6 建立高效统一社保费征管体制的对策 |
6.1 完善配套政策 |
6.2 优化征缴工作机制 |
6.3 规范社保征管 |
6.4 畅通信息共享渠道 |
6.5 妥善清缴社保欠费 |
6.6 降低企业负担 |
6.7 增强缴费人参保缴费意识 |
7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研究不足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社保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2.1 企业社保合规的影响因素 |
1.2.2 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研究 |
1.2.3 社保制度与就业 |
1.2.4 社保制度与工资 |
1.2.5 社保制度与企业生产率 |
1.2.6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基本框架及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基本框架 |
1.3.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4.1 文献研究法 |
1.4.2 理论与实证研究相结合法 |
1.4.3 比较研究法 |
1.5 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2章 社会保险制度影响企业行为的理论分析 |
2.1 理论基础 |
2.1.1 税收遵从理论 |
2.1.2 A-S经典逃税模型 |
2.1.3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1.4 经济归宿理论 |
2.1.5 激励理论 |
2.2 社会保险制度影响企业行为的理论机制 |
2.2.1 社保缴费与企业全要素生产率 |
2.2.2 社保征缴制度与企业社保逃费 |
2.2.3 社保负担与企业成本转嫁 |
2.3 理论框架构建 |
第3章 我国社会保险的制度演进 |
3.1 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模式 |
3.1.1 现收现付制 |
3.1.2 基金积累制 |
3.1.3 部分积累制 |
3.2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演变过程 |
3.2.1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整体演变 |
3.2.2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构成及其演变 |
3.3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现状 |
3.3.1 政策缴费率 |
3.3.2 缴费基数与统筹层次 |
3.3.3 征缴体制 |
3.3.4 社会保险收入与制度覆盖率 |
第4章 社保征缴体制对企业社保合规程度的影响 |
4.1 问题的提出 |
4.2 制度背景与研究假设 |
4.2.1 云南省和浙江省的社保征缴体制改革 |
4.2.2 研究假设 |
4.3 数据来源、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4.3.1 数据来源 |
4.3.2 计量模型设定 |
4.3.3 描述性统计 |
4.4 实证结果 |
4.4.1 基准回归结果 |
4.4.2 机制分析 |
4.4.3 异质性分析 |
4.5 稳健性检验 |
4.5.1 PSM-DID检验 |
4.5.2 考虑企业参保信息误差的影响 |
4.5.3 考虑企业迁移的影响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社保征缴体制改革、社保负担与企业成本转嫁 |
5.1 问题提出与理论模型 |
5.1.1 问题提出 |
5.1.2 理论模型 |
5.2 数据来源、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5.2.1 数据来源 |
5.2.2 计量模型设定 |
5.2.3 描述性统计 |
5.3 实证结果 |
5.3.1 基准回归结果 |
5.3.2 机制分析 |
5.3.3 异质性分析 |
5.4 稳健性检验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社保缴费对企业生产率的影响研究 |
6.1 问题的提出 |
6.2 数据来源、计量模型与描述性统计 |
6.2.1 数据来源 |
6.2.2 计量模型设定 |
6.2.3 描述性统计 |
6.3 实证结果 |
6.3.1 基准回归结果 |
6.3.2 工具变量回归 |
6.3.3 基于全国税收调查的实证分析 |
6.3.4 机制分析 |
6.3.5 异质性分析 |
6.4 稳健性检验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7.2.1 坚持税费同征同管,提升社保征缴效率 |
7.2.2 以做实费基为契机实现社保费率下调 |
7.2.3 完善激励机制,提升企业参保积极性 |
7.2.4 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实现全国统筹 |
7.2.5 精准施策,降低企业社保负担 |
7.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7)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可持续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4 研究思路 |
1.5 逻辑结构 |
1.6 研究方法 |
1.7 创新之处 |
第2章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理论概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
2.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
2.1.3 养老保险基金平衡 |
2.1.4 基金筹资模式 |
2.2 理论基础 |
2.2.1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2.2 生命周期理论 |
2.2.3 世代交叠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可持续性分析 |
3.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性内涵 |
3.2 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现状 |
3.2.1 基金收入情况分析 |
3.2.2 基金支出情况分析 |
3.2.3 基金结余情况分析 |
3.3 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预测 |
3.3.1 近期基金收支情况预测分析 |
3.3.2 远期基金收支情况预测分析 |
3.4 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可持续性分析 |
3.4.1 养老金保障水平的合理性分析 |
3.4.2 缴费负担的合理性分析 |
3.4.3 基金收支平衡分析 |
3.4.4 基金风险可控性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G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影响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 基金收入变动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4.1.1 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方面 |
4.1.2 在岗参保职工人数方面 |
4.2 基金支出变动因素及存在问题分析 |
4.2.1 养老金人均支出方面 |
4.2.2 参保离退休人数方面 |
4.3 制度设计因素及存在的问题分析 |
4.3.1 制度转轨方面 |
4.3.2 制度激励约束机制方面 |
4.3.3 基金管理机制方面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借鉴 |
5.1 德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概况 |
5.1.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1.2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 |
5.1.3 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
5.1.4 实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计划 |
5.2 英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概况 |
5.2.1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 |
5.2.2 基本养老金基金支出 |
5.2.3 基金收支平衡情况 |
5.2.4 实行半强制性的积累制养老金计划 |
5.3 启示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推进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的对策建议 |
6.1 拓展基金收入来源 |
6.1.1 提高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
6.1.2 增加参保缴费人数 |
6.1.3 减少中断缴费人数 |
6.1.4 实行适当的缴费率 |
6.1.5 增加财政投入 |
6.2 严格控制基金支出 |
6.2.1 适度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基本养老金水平 |
6.2.2 完善待遇审批内控机制 |
6.2.3 运用信息化手段杜绝基金跑冒滴漏 |
6.3 完善基金制度设计 |
6.3.1 消化“转轨成本” |
6.3.2 完善制度激励约束机制 |
6.3.3 完善基金管理机制 |
6.4 加强基金外个人养老金制度 |
6.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所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我国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二、相关概念的界定和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四、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理论分析 |
第一节 社会保险影响收入差距的理论基础 |
一、马克思的社会再生产理论 |
二、社会契约论 |
三、肯定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作用的理论 |
四、生命周期假说 |
五、世代交叠理论 |
第二节 社会保险影响收入差距的机理分析 |
一、社会保险收入再分配的调节方式 |
二、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再分配的实现 |
第三节 影响社会保险调节收入差距效果的因素 |
一、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机制 |
二、待遇给付机制 |
三、财政转移支付 |
四、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 |
五、人口结构 |
第二章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状况 |
第一节 城乡居民收入总体差距 |
一、城乡居民收入总体趋势 |
二、城乡恩格尔系数差异 |
三、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变动趋势 |
第二节 城乡居民收入结构差距 |
一、城乡居民收入结构 |
二、城乡居民各项收入差距 |
第三节 城乡居民收入地区差距 |
一、各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二、东中西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
第三章 我国社会保险状况 |
第一节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发展 |
一、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 |
二、社会保险制度的改革 |
三、社会保险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和收入 |
一、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筹资形式 |
二、我国社会保险基金收入 |
第三节 我国社会保险覆盖面 |
一、我国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 |
二、我国农村社会保险覆盖面 |
第四节 我国社会保险支出 |
一、我国社会保险支出总体规模和水平 |
二、各项社会保险支出规模和水平 |
第四章 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影响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模型设定、数据选取和变量界定 |
一、理论模型 |
二、计量模型的设定 |
三、数据的选取和估计方法 |
四、变量的界定 |
第二节 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一、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总体影响 |
二、各项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第三节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与城乡收入差距 |
一、变量的统计描述 |
二、实证检验结果 |
三、稳健性检验 |
第四节 社会保险支出城镇偏向性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一、变量的统计描述 |
二、实证检验结果 |
三、稳健性检验 |
第五节 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一、社会保险城乡待遇给付水平 |
二、测算指标和数据选取 |
三、社会保险待遇给付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 |
第六节 实证结果总结 |
第五章 从社会保险支出角度对城乡收入差距扩大的原因分析 |
第一节 农村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滞后于城镇 |
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
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
三、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 |
第二节 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险筹资和给付标准差异 |
一、城镇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标准差异 |
二、社会保险待遇给付标准的差异 |
第三节 社会保险支出明显的城镇偏向性 |
一、养老保险支出 |
二、医疗保险支出 |
三、其他社会保险支出 |
第四节 财政对农村社会保险补助的力度弱 |
一、对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 |
二、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 |
三、对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 |
第六章 基于社会保险支出视角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对策 |
第一节 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运作机制 |
一、积极推进社会保险的全国统筹 |
二、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
三、拓展社会保险基金来源 |
四、规范社会保险的管理 |
第二节 逐步推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城乡统一 |
一、合并城乡社会保险制度 |
二、整合筹资机制和待遇水平 |
第三节 推进城镇化改革进程 |
一、深化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
二、推动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
三、提升新型城镇化的供给能力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发表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9)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目的与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四、创新点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断保”问题概述 |
第一节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概述 |
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内涵 |
二、“断保”问题的内涵 |
第二节 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及“断保”问题现状 |
一、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情况 |
二、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现状 |
三、“断保”问题产生的负面影响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表现形式 |
一、统筹层次和覆盖面较低 |
二、对养老保险政策认识程度不够 |
三、转移接续保险程序繁琐 |
四、养老保险征缴力度不足 |
五、“多缴多得”等配套政策的激励作用不显着 |
第二节 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成因分析 |
一、政策体制因素 |
二、参保职工个人因素 |
三、参保企业因素 |
四、相关职能部门因素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解决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养老保险制度体系建设 |
一、提高养老保险统筹层次和管理水平 |
二、实现养老保险服务标准化 |
三、实现多部门社保信息共享 |
四、构建养老保险基金的风险预警系统 |
第二节 创新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手段 |
一、使用新媒体和自媒体等宣传平台 |
二、丰富养老保险政策宣传的内涵 |
三、重点加强典型宣传 |
第三节 提高养老保险转移接续的效率 |
一、解决各地转移接续相关政策之间的差异 |
二、加强对转移接续业务经办人员的培训 |
第四节 加强养老保险足额缴纳的监管力度 |
一、强化养老保险缴费稽查力度 |
二、提升征缴法规的执行力度 |
第五节 完善养老保险相关的扶持激励政策 |
一、完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
二、探索对困难群体实施助保贷款办法 |
三、拓宽参保缴费的办理途径 |
本章小结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10)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相关概念界定 |
1.4 理论基础 |
1.5 研究思路、方法与框架 |
1.6 研究的重点、难点与创新 |
2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体系的发展 |
2.1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的演进 |
2.2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的成效与特点 |
2.3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性政策发展的困境 |
3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测算分析 |
3.1 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测算分析 |
3.2 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分析 |
3.3 结论 |
4 居家养老服务中财税支持性政策的完善 |
4.1 财税政策支持居家养老服务的作用方式 |
4.2 现行养老服务相关税收政策 |
4.3 居家养老服务财税支持政策体系的完善 |
5 居家养老服务中的人力资源支持政策的完善 |
5.1 养老服务人力资源分类及素质要求 |
5.2 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供给分析 |
5.3 居家养老服务人力资源支持性政策体系建设 |
6 居家养老服务中的社会组织支持政策的完善 |
6.1 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功能定位 |
6.2 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的现实困境 |
6.3 完善社会组织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 |
7 居家养老服务支持政策中的老龄产业 |
7.1 老龄产业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关联性 |
7.2 老龄产业支持性政策的市场环境分析 |
7.3 老龄产业支持性政策体系建设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的结论 |
8.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扩面·清欠·基数——当前企业养老保险面临三大难题(论文参考文献)
- [1]长春市九台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问题研究[D]. 李胤嵩. 长春工业大学, 2021(08)
- [2]城乡居民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效果评估及优化研究[D]. 刘昊. 山东农业大学, 2021(12)
- [3]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4]浙江省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研究[D]. 周如彬. 福建农林大学, 2020(06)
- [5]社保费征缴体制转换中税务部门面临的挑战及对策研究 ——以宜春市为例[D]. 欧阳宜平. 江西财经大学, 2020(01)
- [6]社保制度对企业行为的影响研究[D]. 刘辉. 湖南师范大学, 2020(11)
- [7]G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运行可持续性研究[D]. 梁杰. 河北科技大学, 2020(01)
- [8]我国社会保险支出对城乡收入差距的影响研究[D]. 林瑾.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9(02)
- [9]绥芬河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断保”问题研究[D]. 杨玉冰. 黑龙江大学, 2019(05)
- [10]中国居家养老服务的支持性政策研究[D]. 张登利. 华中科技大学, 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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