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住房金融模式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张旭文[1](2021)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文中研究说明当前我国进入由不平衡、不充分发展向平衡、充分发展的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也在发生变化。在诉求缩小城乡、阶层差距,诉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大背景下,保障性住房制度是城市弱势群体基本生存的“兜底”制度。而城市弱势阶层又以新时代的产业工人主体“农民工”为主,为此,从城乡一体化的视角分析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问题,以保障性住房制度为问题的“纽结”,关联到城乡土地、劳动力等资源的双向互动问题,从而跳出了城市谈城市保障房、跳出了保障房制度本身谈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可以使研究更具有系统性和科学性。本研究主要采用理论分析与实地调研相结合的研究方法,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过程中存在的“有效性不足”问题,以制度经济学特别是制度变迁理论为主要分析视角,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发生和变革的逻辑,并得出本研究的核心观点:在市场发育不完全情况下,我国以“政府引导市场”模式推动保障性住房发展有其合理性,但是随着经济社会越来越复杂化,这种模式的路径依赖,使我国保障性住房供求结构失衡,供给有效性不足,为此,启用“市场引导政府”的模式,可以大大降低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达到有效供给目标的交易成本,增强保障性住房制度效率。在交代选题的背景与意义、理论与方法、以及回顾已有的相关理论观点的基础上(见第1章、第2章),本研究主要涵盖以下内容: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历史与制度变迁逻辑(见第3章)。通过梳理我国保障性住房形成和改革的历程,得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的逻辑: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体制的形成,是伴随着我国住房制度改革而发生和发展,它遵循着与我国住房市场化、商品化改革的互动逻辑。通过我国住房改革和保障性住房发展的历史变迁,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政策的路径选择及其成因。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向市场经济不断深化的过程,基本的主导力量还是政府通过一定程度的资源垄断,利用不完全的市场,发挥强有力的经济介入和控制作用的过程,即外界称之为“中国模式”或“中国道路”的实施过程,由此,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基本上可定位为“政府引导市场”模式。第二,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的现实困境及制度原因(见第4章)。在相关政策文献和研究文献梳理和现实调研的基础上,设计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评价内容,这种评价内容涵盖量的标准、质的标准以及社会公平目标的价值标准。以此评价内容为评价标准,发现我国保障性住房的“有效性”是充分还是不足,找出与供给“有效性充分”的要求存在的差距。主要以制度经济学为分析框架,分析保障性住房存在供需不平衡,供给的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原因,并以制度设计为手段,旨在打破过度通过行政权力配置保障性住房的旧制度路径依赖,形成市场配置保障性住房,以顺应新时代不平衡、不充分发展这一主要矛盾的破解所需,以及改变当前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追求高速度忽略内涵式发展之弊端。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实证研究(见第5章)。通过模型分析,从宏观与微观两个层面,分析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契合度,以及与保障性住房住户满意度问题,实证得出的结论是总体来看我国保障性住房原有的政府引导市场模式已经造成了一定保障房效率不高现状,需要一种新的模式来重新引导保障房的保障职能。第四,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变革的个案分析(见第6章)。通过分析重庆模式、上海模式和丰城模式三个典型案例,及其模式产生的制度逻辑,分析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可资为借鉴的经验。三种模式最大的特点是破解了保障性住房制度运行过程中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制度运行交易成本增大,而导致保障性住房供给的有效性不足甚至无效率供应的尴尬局面,其通过制度变更形成现有模式的内在的动力,是相关主体对于超额剩余,即“租”的寻求以及对于制度运行过程中交易成本减低需求的行为反应。第五,我国保障性住房改革关键制约因素与“市场引导政府模式”路径转向(见第7章第8章)。在前述我国保障性住房存在不足及制度原因的现实问题梳理基础上,提炼出导致供给有效性不足的核心制度因素,结合前述案例经验,论证了“政府引导市场”的改革模式要发挥较好的效率,其前提是政府掌握的信息存在非滞后性,而现实中政府的决策滞后于市场机制的反应能力,导致保障性住房在受惠主体的甄别、保障性住房的供给结构(安居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还是特租房等)和布局、投资结构和方式等,均出现了较大的问题。与更充分、更有效供给要求有一定差距,为此,必须通过制度的安排,降低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制度的实施效率,打破行政权力主导保障性住房建设而发生偏差的体制机制之弊,充分研究市场规律和市场供求,从而打破“政府主导市场”模式的路径依赖,向“市场主导政府”的新的改革路径转型。在明确了市场引导政府的大的改革方向后,本研究对于与市场导向相关联的产权问题、大数据赋能问题、交易的信用问题等,以制度经变迁的内在机理为分析框架,作了较深入剖析和制度设计的探索。本研究通过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相融通,历史与现实问题相结合,分析了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存在的问题,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甚至出现局部无效供给现象;第二,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理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第三,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形成及改革的历史逻辑在于政府引导市场。第四,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应该是强制性变迁与诱致性变迁相结合,保障性住房相关主体交易成本的节约行为选择是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内在逻辑。为此,提出的制度建议是:契合新时代平衡发展、高质量发展的诉求,改革的主导价值应该是激发相关主体的内生力量主导制度变迁。为此,未来改革的总方向应该是市场引导政府,即政府作为保障性住房供给主体,须尊重市场规律,充分发挥市场激励机制对于资源配置的优化效率,为此要在产权改革、法制环境建设、大数据赋能等方面,为市场机制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更加有效”提供体制机制保障。论文的创新点在于,第一次系统地通过制度变迁的理论视角,研究保障性住房供给问题;第一次从供给“有效性”的问题出发,系统研究保障性住房制度变迁的逻辑并提出改革的思路。得出了一些新的观点,体现在:对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发展历史的高度概括性总结——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的四重悖论问题的提出;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诉求下顺应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市场引导政府”路径转向;打破城乡建设用地二元结构壁垒实现农村建设用地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以促成保障性住房供给成本降低,从而使保障性住房回归“可负担性”本来定位,等等。
孙汉康[2](2020)在《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研究 ——基于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对比》文中认为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 Securitization)起源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始于住房抵押贷款领域。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资产证券化在美国迅速开展起来。90年代初资产证券化的概念被引入中国。2005年,中国开始进行资产证券化试点。之后,中国的资产证券化业务逐渐发展起来,并且在借鉴美欧经验的基础上形成了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进行了比较研究。在适用性方面,比较了住房抵押贷款等12种主要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历程和现状、发展动因、制约发展的因素。通过中外资产证券化的比较,分析了各种证券化产品在中国的适用性和发展前景。运用分值评定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程度。适用性方面侧重于定性研究。在安全性方面,以“违约率”为指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安全性、三类产品(信贷资产证券化、企业资产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的安全性、个人债务的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务的资产证券化的安全性进行了量化比较。在此基础上,以“证券的年化违约率”作为衡量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风险程度)的指标,也即因变量,以“年化早偿、资产利率、证券利率、次级占比、评级下调、证券年限”为自变量。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借助“统计产品与服务解决方案”软件(Statistical Product and Service Solutions,SPSS)进行了计算,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的模型,预测了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安全性,并将安全性的实际数据与通过模型计算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以验证模型的准确性。在流动性方面,以“证券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的比例”为指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个人债务的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务的资产证券化的流动性进行了量化比较。在此基础上以“证券发行后进入二级市场的比例”作为衡量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指标,也即因变量,以“年度增长值、证券发行金额、进入二级市场交易额”为自变量。通过大量的数据分析,借助SPSS软件进行了计算,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模型,预测了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流动性,并将流动性的实际数据与通过模型计算得到的数据进行比较,以验证模型的准确性。在盈利性方面,以“证券产品利差”作为衡量资产证券化产品盈利性的指标,对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盈利性、个人债务的资产证券化和公司债务的资产证券化的盈利性进行了量化比较。与前两节不一样的是,并没有将“证券产品利差”作为因变量,而是将“证券利润”作为因变量,以“证券产品利差、发行金额、各种费用”为自变量,根据会计准则建立了度量中国资产证券化盈利性的模型。在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建立了以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为引领,以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为支撑的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综合评价体系(ASLP),提出了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方向和策略。对需大力发展的资产证券化产品提出了发展路径,包括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房地产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REITs)、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资产证券化。本文的主要贡献在于:(1)通过对资产证券化产品之间的比较研究,提出了衡量资产证券产品的标准――“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并率先进行了探索。(2)在对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进行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指出了我国金融市场中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在中国的适用程度,并提出了衡量产品“适用性”的主要依据。实证研究了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安全性(风险程度),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的标准和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各种资产证券产品的流动性,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的标准和模型;实证研究了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盈利性,构建了度量资产证券化产品盈利性的标准和模型。(3)本文综合对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比较研究的结果,提出了评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四性”体系(ASLP)。
王亚为[3](2020)在《租购并举背景下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我国房地产业在近几十年中得到飞速发展,在改善人民居住条件和促进国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然而,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进入新的阶段,在大型城市人口聚集效应不断提升、核心土地资源稀缺性凸显的大环境趋势下,加之国内相对宽松货币环境,以及日益错综复杂的国内外金融形势共同作用下,房地产行业出现投资过热、住宅价格飞涨等问题,其以销售为主的发展模式局限性逐步表现出来。国家总书记习近平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并明确指出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在这一时代背景下,各省份、地级市都开始推出并践行房地产调控政策,“租购并举”住房市场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本文以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为研究对象,对租购并举背景下该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对策进行研究,以期为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房地产经济转型发展提供可行的参考。本文首先从租购并举、住房租赁以及房地产金融概念界定的角度出发,在回顾并总结相关学者的研究成果后,论述支持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的共享经济理论、马克思均衡理论以及项目投融资理论,然后从住房体制改革角度对“租购并举”背景下住房体制改革、住房租赁市场外部环境、住房租赁业务近年来的发展进行宏观分析,进一步对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的微观发展情况进行分析,试图发掘其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并以中国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以及中国建设银行其他地区分行的住房租赁业务发展为参考实例,从中总结出构建住房租赁业务信用机制、监管机制、住房租赁生态圈等可借鉴的经验,最后对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精准定位同时设立风险控制标准,提出具体的措施以及对策。得出的主要结论有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平台营销推广渠道窄、客户定位模糊、产品种类单一、政策及金融支持不足等问题;根据对建行天津分行的业务需求精准定位,将25-40岁消费者作为目标客户对象,借助线上线下协同发展、融合金融科技、构建产业生态圈等方式促进住房租赁业务发展,同时注重引导居民消费观念转变、加强与政企之间合作、银行内部风险管控及团队考核与培养,构建住房租赁配套业务机制等角度出发,优化银行的住房租赁业务发展能力。
张燕燕[4](2020)在《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自上世纪90年代住房制度改革之后,我国的住房价格水平不断攀升,而城镇居民的基本住房需求也在不断优化。随着住房商品化和私有化进程的推进,住房价格的上涨幅度甚至高于收入增长的水平,而不同收入人群的住房支付能力也存在明显差异,住房价格和住房需求之间存在着矛盾。与此同时,我国居民的住房融资渠道较少,商业住房抵押贷款存在严格限制,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贷款需求。在这个时期,以1991年在上海试点并逐步发展到全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代表的建立和发展,补充和支持了我国的住房融资市场,尤其是满足了我国中低收入居民的住房购买需求。中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住房制度改革之初,住房市场从福利分配制向住房市场的商品化和货币化转型之时产生的。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产生的初期,其作用主要是缓解和减轻当时住房供给所带来的财政压力为主要目的。而在住房制度改革的后期,住房分配制度由实物转向货币分配的过渡阶段时,住房公积金政策目的逐步转变为职工家庭提供了直接的资金积累用于住房消费。住房公积金的建立对中国的住房建设和支持居民的长期住房储蓄习惯和住房消费起到了支撑和保障作用。当前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在经历了近30年左右的发展,已经具有了相当充足的体量和规模,住房公积金不仅是中国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中流砥柱,也成为居民购房时的重要选择和考虑因素之一。因此,探讨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的住房保障作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在理论价值上,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在居民的居住选择行为上影响研究尚不丰富。研究其在新时代背景下对城镇居民的住房居住选择影响变化,丰富和发展了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微观机理。在现实意义上来说,首先,发展住房公积金无论从国家层面,职工个人层面和行业发展层面来说,都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本文从住房公积金的一般原理出发,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横向与纵向相结合的方法,对住房公积金的运行特征和对居民的居住选择的影响效应进行了定量的分析研究。在对住房公积金的内涵、特征及其经济功能定位的基础上,主要使用了住建部公开数据和中国家庭金融调查数据(CHFS),从住房公积金运行的有效性、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的租买选择、住房居住区位选择、租房选择、多套房行为选择等多个维度进行了分析研究。本文首先就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成立的制度背景和功能定位做了简要的阐释,说明了论文撰写的理由。接着从研究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两方面论证了研究的必要性,阐述了论文的研究方法,基本结构和主要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其次,本文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特征进行了分析,并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模式和运行特征进行了评述。在对住房公积金总体的运行特征和评价的基础上,从实证分析入手,侧重研究了在住房公积金对于居民的住房选择,尤其是在居民购房时公积金对居民的居住区位选择影响效应。本文进一步讨论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家庭的多套房行为和租房行为的影响效应。本文对相关文献作出了如下的创新和贡献:首先,本文创新性的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政策性金融制度对居民购房时居住区位选择的分析。城市经济学理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研究在资源稀缺背景下家庭对于住房选择的最优化决策。而住房公积金对于居民住房选择的研究,多聚焦于居民的住房的购租选择。目前尚未有文献探讨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特别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在购房时住房区位选择的影响效应。而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金融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会在居民购房的选择中影响到居民的居住区位的选择。本章首次实证检验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作用,并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解决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内生性问题,采用了联立方程模型来建立距离和面积的内生模型。研究结果发现,对于既定预算约束的家庭来说,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改变家庭的预算约束,进而促使家庭选择距离市中心较近的住房。但选择优质区位的住房会牺牲一定的住房面积,即家庭会选择距离市中心较近但居住面积相对较小的房屋。对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异质性分析发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效应对于低收入家庭来说更加显着。本文进一步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低收入家庭,普通雇员和中青年人群购房时居住区位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本文首次从中介调节效应角度分析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影响效应。本文研究表明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显着促进城镇居民的租买选择机制。异质性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中低收入、普通雇员、老年家庭和本地居民的租买选择的影响更加显着。扩展研究首次通过中介效应和调节效应分析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通过中介变量持久收入影响城镇居民的租买选择,而教育程度和住房价格水平会调节公积金制度对于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中介效应。再次,本文创新性的研究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促进城镇居民的租房消费。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促进居民在租房时选择较高的房租。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改善居民的租房状况。本文同样采用倾向得分匹配方法消除了自选择偏误,并对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的租房消费的异质性进行了分析。异质性分析结果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高收入、普通雇员、老年家庭和本地居民的租房消费的影响效应更加显着。本文同时讨论了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居民租金收入比的影响效应,研究发现,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会显着降低居民的租金收入比,提高居民的住房支付能力。最后,本文在讨论住房公积金制度对于多套房选择的影响效应中,首次对改善型和投资型多套房购买进行了区分,并发现住房公积金促进了城镇居民的改善型多套房选择。随着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居民对于购买多套房的意愿不断加强,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金融制度,在政策导向上倾向于阻碍居民购买多套房。本文通过实证研究发现: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即公积金约束对多套房决策有促进作用。通过异质性分析,本文发现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决策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低收入、有职位和中青年家庭的多套房决策上。这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向购房能力较弱的家庭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力度。通过对不同住房的差异性分析,本文发现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家庭的支持多为支持其改善型需求而非投资性需求,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了住房公积金对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的政策导向作用。由于住房公积金正式在全国实施是在1999年全国住房制度改革之后,而很多家庭多以从单位低价购买房改公房作为首套房的获得方式,本文因此区分了首套房是房改房和首套房非房改房的家庭,结果发现对于首套房非房改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对其多套房决策有显着地正向影响,而对于首套房是房改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对其多套房决策影响不显着。最后本文发现,有住房公积金账户能够显着提高有房家庭购置多套住宅的购房意愿。在以上研究发现的基础上,就住房公积金如何积极保障和引导住房,使住房公积金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能够在保障城镇居民“住有所居”,本文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继续扩大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和覆盖面,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合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其次,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应有之意,将其服务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差异化缴存和“高存低贷”的利率政策。最后,逐步建立完善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体系,推进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逐步转型,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中心的政策性住房银行。
刘勃男[5](2020)在《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指出:“鼓励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可以看出,我国目前正在以金融手段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建设。目前我国最重要的两种金融支持手段分别是以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住房租赁开发商融资的模式和金融机构单独或与长租公寓联合为承租人提供贷款的模式,由于我国在住房租赁金融方面正处于初级阶段,没有配套针对性的完善法律制度,不加以规制很容易引发法律风险和金融风险。因此,对住房租赁金融的法律监管制度研究很有必要。我国目前对住房租赁金融的法律监管多以宏观的,与此相关的其它现有法律进行规制,但如美国这种住房租赁金融市场发达的国家都已经建立针对性的立法,并且监管机构的责任也更加明确,通过借鉴外国的立法经验,我国可以在他国的基础之上找到属于适合我国的规制模式。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研究我国住房租赁的发展现状、金融手段支持住房租赁的类型以及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内涵,从基础上了解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各方面的内容,为接下来打好基础。第二,介绍了我国住房租赁金融法律监管的现状,通过对住房租赁金融市场的各种监管制度分析,由基础逐步深入到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哪些需要改进的问题,并明确要进行法律监管的现实需求。第三,对国外住房租赁金融的发展现状和法律监管制度进行介绍和分析,通过国外的相关经验再对比我国目前的情况,提出了对我国住房租赁金融法律监管的借鉴目标和启示。第四,明确相关的法律关系并从四个方面提出对我国住房租赁金融法律监管的完善建议,分别从住房租赁金融主体的准入及运行监管、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机构法律责任、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监管、住房租赁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入手来完善。
郭金金[6](2020)在《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文中指出为遏制房价过速上涨,缓解住房市场供求矛盾,201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首次提出把“租购并举”作为我国住房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十九大报告再次强调要“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旨在推动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完善住房市场调节机制。但是由于长期以来的“重售轻租”等诸多原因,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缓慢,发展过程中尚面临不少问题,如租赁住房供给总量不足,供需结构失衡;租赁住房供给渠道狭隘,供给主体动力不足;住房租赁监管不足,市场秩序不规范;住房租赁法律法规不完善,租赁权益保障不足等,迫切需要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进行系统审视,结合当前租购并举政策环境,厘清多方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及其行为互动策略,制定科学有效的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本研究在梳理相关理论基础与文献成果,总结比较国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国内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现状,深入分析租购并举制度的政策内涵及其对住房租赁市场的影响,探究在租购并举制度下各市场主体的利益诉求、互动演化及其均衡策略,为规范我国租赁市场秩序,加快租购并举政策的有效落地提供建议。本文主要工作及研究成果如下:(1)系统梳理了住房租赁的有关研究基础与国际实践经验。通过总结与比较发达国家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实践经验,分析了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育不充分的根本原因:消费者“重购轻租”,承租人权益保护不足;租赁住房房源渠道狭窄,供给总量不足,存在结构性错配,企业参与租赁业务的动力不足;法律法体系不完善,市场监管不足。因此,要促进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加快建立租购并举长效机制,需要首先明确租购并举制度的政策内涵及影响,厘清住房租赁市场各主体利益诉求及其博弈关系。(2)分析了租购并举制度对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影响。在分析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的基础上,对其政策内容及政策结构进行探究,发现:在租购并举相关政策中,环境型政策运用最多,供给型政策次之,而需求型政策最少。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了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市场的影响,研究表明:对租赁住房供给主体来说,增加租赁住房用地供给、税费优惠政策激励、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创新、保障租赁住房多渠道供给等政策均为有利于促进供给;对于消费者来说,政策执行使得承租人权益保障逐步加强,加快租购同权落地,逐渐引导消费者改变住房消费观念;对于监管主体(政府)来说:政策实施使得市场监管逐步加强,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保障民生的目标诉求,减少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增加地方政府监管成本,提高其声誉。在此基础上,结合市场激励与监管理论,提出了租购并举制度下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整体概念模型。(3)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演化博弈分析。引入市场结构影响因子、奖励力度、处罚力度等参数构建演化博弈模型,研究了不同情形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动态演化稳定策略,并在此基础上运用Matlab软件进行仿真,分析了各种约束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策略选择及其策略演化过程,探究了结构影响因子、奖励力度、处罚力度等主要参数对央地政府行为策略演化稳定状态的影响,提出了政策执行监管的有效建议。(4)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研究。基于租购并举制度实施的激励与监管视角,构建了政府、企业与消费者共同参与的演化博弈模型,分析了三个主体在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实施过程中的策略互动过程及其演化稳定均衡策略,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政府对住房租赁企业的奖励补贴、处罚力度、企业主动与被动参与住房租赁业务的净收益差额是影响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对企业选择主动参与住房租赁策略有正向影响;政府对消费者的权益保障与补贴、消费者租房和买房的净收益差额是影响消费者行为策略选择的主要因素,对消费者选择租赁策略有正向影响。(5)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的演化博弈研究。基于有限理性特征,建立演化博弈模型探究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屋出租人住房出租的监管策略,并运用Matlab软件进行数值仿真。结果表明:对于出租人来说,当其付出的违规处罚代价高于违规多得的净收益与被跨级监管发现违规概率的比值时,其最优策略选择就是合规出租;反之,出租人会选择违规出租策略。对于政府来说,当监管收益高于其监管成本时,其最优策略即为监管;当政府监管收益小于其监管成本与失职处罚的差额时,其最优策略为不监管。(6)房产中介机构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研究。基于房产中介服务监管维权纠纷问题,构建政府监管部门、房地产中介机构和房屋承租人三方共同参与的监管维权威慑博弈模型,并进行模型求解,分析了模型威慑均衡、挑战均衡和分离均衡三种均衡状态的实现条件。研究表明:承租人维权行为对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具有重要作用,纠纷处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是激发承租人正当维权的关键所在。应以培育强硬型政府监管部门和承租人为目标,降低房地产中介机构与政府监管部门、承租人产生冲突的感知价值,以实现维权纠纷处置的威慑均衡;以维权表象透视事件本质,重点关注房地产中介机构对侵权行为处理的态度、措施及决心,有针对性采取监管策略与处理措施;注重通过承租人反馈获得有效信息,有效发挥其维权监管约束作用。(7)结论与展望。对本文的研究工作与研究结论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了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建议,以加快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促进租购并举制度有效实施,并针对研究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指出了未来研究方向。
黄威栋[7](2019)在《建行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年来,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在满足居民住房消费购买需求、扩大国民经济消费领域的增长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伴随着住房金融在居民购房中的逐渐普遍化,以及居民对传统借贷观念的破除,其对住房金融业务的需求也日益高涨。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起步较早,但在当前日益激烈的行业竞争下,也亟待制定针对性的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基于上述背景,本论文主要以H建设银行为研究对现象,针对其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问题进行探讨。文章在介绍了竞争战略及住房金融相关理论后,首先阐述了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发展现状及存在的基本问题。其次,从外部和内部两个角度对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环境进行分析,外部战略环境主要进行了宏观环境、行业现状及竞争格局、行业内竞争结构分析;内部战略环境主要分析了内部资源,再者基于价值链的方法分析了金融业务能力。进而运用SWOT分析法确定了差异化战略是比较适合当前H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的竞争战略,并在明确了竞争战略定位和竞争战略目标的基础上,制定了金融生态圈和住房租赁贷款两项实施战略。最后,从人才队伍建设、考核激励体系、渠道建设、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财务资源投入与智能设备支持等几个角度提出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本研究对于H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的发展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同时,将为同类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的制定有一定的理论参考价值。
刘建[8](2020)在《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住房公积金作为一项保障民生住房的重要政策,但是在运行过程中依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是如此,为了能让住房公积金这项惠民政策更好的普及和应用,解决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迫不及待。本文以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对象,通过文献研究法总结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念、作用,住房市场的概念等,结合兴安盟的城市特点,发现住房公积金制度在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合理,住房公积金资金使用率较低,贷款信用风险较高,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群体难以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为了完善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通过研究国外发达国家及国内发展较先进的城市,运用大量数据对兴安盟住房公积金进行系统分析,对其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有实践意义的建议。
李涛[9](2019)在《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从我国住房公积金的基本属性出发,理论联系实践,定性与定量研究,对我国住房公积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探析,提出了改革路径。首先,本文就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相关理论进行了研究,认为从基金理论来看,基金理论是住房公积金管理运作的基础,《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管理原则和基金管理模式基本一致,现有住房公积金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开放式、契约型基金;从互助理论来看,通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之间的互助提高缴存人购房能力;从强制储蓄理论来看,通过强制缴存实现缴存人之间的互助,单一的强制储蓄政策导致不能与参与主体的收入水平进行挂钩,受损严重的群体无法得到更高的损失补偿;从委托代理理论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中存在多重委托代理关系,住房公积金缴存者委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支配管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又作为委托人将部分住房公积金资金业务委托给各商业银行,商业银行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着利益上的冲突;从公平效率理论来看,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公平因素缺乏,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得不到保障,中高收入群体则通过多缴的方式来避税,而且长期以来基金投资渠道狭窄;从公共决策理论来看,住房公积金的目标是降低缴存者的购房压力,缩小收入差距导致的购买力差距;从新公共管理理论来看,要将市场激励模式和企业化管理运用到公共部门和公共服务当中。因此,需要对现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进行骨子上的改革,我国在探索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改革路径时应当从分权和权力下放、公共服务市场化和社会化、以及引入现代化管理技术等角度入手。第二章梳理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史沿革以及现状,就该制度的作用进行分析。认为伴随着我国城市住房制度改革的逐步深化,以及市场化改革的持续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也得到了建立和推广。经过20多年的完善发展,住房公积金制度逐步演变为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的基本制度安排。它在促进住房建设和消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加快机构职能调整,深化体制改革,是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的应有之义。近三十年来,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住房制度改革浪潮而不断推进,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入而逐步展开,通过自下而上的探索和自上而下的改进紧密结合,逐步调整制度本身与实际情况不相适应的部分,渐趋完善和成熟,然而,制度运行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不少问题和挑战。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主要在于推动住房从福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变,推进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促进房地产金融体系发展,发挥住房保障功能,促进住房保障和社会公平,促进宏观调控,优化资源配置。第三章基于北京市新市民住房问题的调研结果,运用数据分析工具,将理论与实证研究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具有代表性和实际意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分析的研究假设,为研究住房公积金制度问题建立了分析模型。通过研究,本文认为:住房公积金运作流程存在如下漏洞,即事业单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风险,增值收益使用途径存在法律质疑,低存低贷的利率规定致使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决策和管理机构定位不清、性质不当,法定职能不能有效履行,即住房公积金决策机构定位不清,导致其权责失衡、职能虚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性质不当,导致其功能错位、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主体难以很好履行监督职责,难以形成有效合力,包括住房公积金监督体系的主体受其部门职能的限制,难以很好承担监督责任,住房公积金的多头监督体制使得监督力量分散,协调配合不足;住房公积金资金配置效率低下,抗系统风险能力差,包括不同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差异较大,统一协调困难,资金配置效率低下,住房公积金以城市为单位,系统风险抵抗能力弱;住房公积金覆盖面较窄,限制其住房保障功能的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低下,投资渠道较少,资金闲置严重,住房公积金管理方式及其增值利益分配方式不合理,损害制度的公平性。第四章结合英国建房合作社制度、德国住房储蓄银行制度、日本住房金融公库与住宅金融支援机构、美国一级二级住房抵押贷款市场、新加坡公积金制度等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以及巴西、墨西哥、马来西亚、印度、韩国等发展中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厘清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的实践以及各国住房政策。本文认为,各国住房发展政策普遍致力于满足中低收入家庭合理的住房需求,通过各种政策干预手段,使得中低收入家庭能够以较低的成本来实现住房需要。政策性住房金融政策和机构的发展,与住房市场和商业住房金融的发展相耦合,在不同国家、不同历史阶段呈现不同的政策特点。在商业住房金融欠发达时期,住房金融政策主要是为了能够更好的推进住房金融市场的发展,以使得居民住房融资的可得性能够得到提高。在发展中国家,政府通常选择设立政策性金融机构,直接介入住房贷款市场;在传统发达国家,政府主要通过税收优惠或补贴促进住房合同储蓄、建房合作社等互助金融机构的发展,如德国的住房储蓄银行和英国的建房合作社。在商业住房金融发达的阶段,商业机构能够满足部分居民的住房融资需求,但是对于中低收入人群来说,只有商业机构融资是远远不够的,他们很难或难以承担商业机构的融资支持,因此对住房发展政策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提出新的要求,即其干预方式需要从直接提供贷款,转变为综合使用政策性保险、利率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降低中低收入人群融资成本。第五章总结了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定位存在工资说、社会福利说、员工福利说等,从实然的角度来看,我国现有住房公积金应该属于员工福利,但从应然的角度其应该定位为住房保障措施。否定目前存在的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住房公积金合并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改革方案后,按照渐进式改革原则列举了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可选择模式,并对于新时代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环境展开分析,总结并得出适合当下的最优模式。本文认为,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模式,可以选择组建法定机构、筹建信托机构和组建国家住房发展银行。本文认为应当建立更加规范的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具有适应新机制的金融职能,搭建组织架构。以更加规范的金融管理体系来管理住房公积金,加快完善金融监管机制,也将有助于增强资金的安全性。随后综合考虑了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进程,对机构改革的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发展路径展开研究分析,研究讨论总体路径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基本内容以及基本步骤,并就如何完善我国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提出建议。本文认为如成立法定机构模式,但需要政府大规模集中的财政拨款,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都有着较高的要求,较大的权力之下所要求的监督与问责机制也要相应完善,因此需要较长时期的逐步变革过程。又如筹建信托机构模式,不仅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更加全面,而且对其防范风险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当前我国对银行与信托机构仍采取的是“分业管理”的方法,虽然银行的风险管理意识在不断增强,但能否维持和保障这一相对较为复杂的信托管理体系长期平稳和高效的运行,仍然需要进一步的顶层设计和统筹规划。考虑到住房公积金保留强制性储蓄特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保留行政职能的需要,要求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直接转变成国家住房银行不具有可行性。因此,在综合考虑时间可行性、经济可行性和实施可行性的基础上,赋予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金融职能,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转变为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成为当前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最优路径和模式。
汤顶华[10](2019)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的互动关系研究》文中指出在快速城市化的进程中,中国近20年的新城和保障房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新城是中国有序拓展的城市化的主要手段和载体,而保障房一方面解决了住宅市场化配置后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另一方面又为城市化进程中的拆迁安置作出了巨大贡献。国内对于新城和保障房的研究不少,但一方面缺乏重量级学者参与研究,同时缺乏对二者相依相存共同发展关系的研究。本文重点对国内外新城保障房建设进行比较研究,从而对国内大城市新城保障房建设提出相关建议。本文的论述主要分为导论、新城和保障房综述、大城市新城发展和住房保障的关联互动、国外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的关联互动、国内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的关联互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国内大城市新城住房保障的内涵拓展和模式创新、结语七个部分。从研究的出发点,到相关概念,接着到面上的理论提炼,再到国内外案例分析,最后提出相关分析和展望。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把新城和保障房结合在一起研究,之前学界对二者独立的研究比较多,但对于二者相辅相成、彼此促进的关系研究甚少,这在新城和保障房研究中是一个崭新的视角,本文从理论到实证全面分析了二者的辩证和共生关系。在实证层面选取了国外和国内大城市的多个典型案例进行了深入的比较梳理,在理论层面对新城和保障房互相促进的关系进行了全方位的剖析。同时对于新时代新城保障房的内涵拓展和模式创新做了全面分析和展望,强调新城保障房的历史使命和责任是对低收入群体和中等收入群体的全覆盖,分析了共有产权住房对于解决小产权房问题的方法和意义,分析了共有产权住房替代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等的优势和趋势,分析了市场化租赁住房的前景、潜力和相关政策支撑。
二、我国住房金融模式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我国住房金融模式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理论意义与实践意义 |
1.2 研究目标、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目标 |
1.2.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 核心观点、理论支点及分析框架 |
1.3.1 核心观点 |
1.3.2 理论支点与分析框架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 |
1.4.1 可能的创新点 |
1.4.2 研究的不足之处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保障性住房及其制度 |
2.1.2 有效供给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 |
2.2 理论观点回顾与研究的新视角切入 |
2.2.1 保障房相关理论观点回顾 |
2.2.2 研究的新视角切入:制度变迁理论的视角 |
2.2.3 制度及其变迁与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的关联性 |
2.3 为什么要诉求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变迁理论的解释 |
2.3.1 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政策诉求的背景与意义 |
2.3.2 推动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变迁解释 |
第3章 历史回顾:我国保障性住房“政府引导市场”的制度变迁逻辑 |
3.1 住房政策和住房市场变迁: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历史背景 |
3.1.1 政府包办的福利分房制度时期(1949~1978) |
3.1.2 住房商品化改革试点与初步探索阶段(1978~1998) |
3.1.3 全面市场化启动与商品房市场初步发展阶段(1998~2003) |
3.1.4 受土地财政影响房地产非理性迅猛发展阶段(2004~2018) |
3.2 我国保障房与住房改革的互动: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历史回顾 |
3.2.1 住房商品化试点与推进中的保障性住房制度探索阶段(1978~1998) |
3.2.2 保障房体系伴随住房商品化全面实施而初步确立阶段(1998~2001) |
3.2.3 保障性安居工程随土地财政凸显而逐渐萎缩阶段(2002~2006) |
3.2.4 保障房体系重新确立并逐步完善阶段(2007~至今) |
3.3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模式改革的历史逻辑与制度变迁解释 |
3.3.1 政府引导市场:历史背景与现实困局 |
3.3.2 “政府引导市场”: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改革路径选择的历史逻辑 |
3.4 制度变迁解释:交易费用逻辑下强制性与诱致性制度变迁的互动 |
第4章 现实反思: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制度考察 |
4.1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现状与制度因素 |
4.1.1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不足的现状剖释 |
4.1.2 我国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问题的制度因素探究 |
4.2 重建设轻后续管理:我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实施偏差的交易费用理论分析 |
4.2.1 厚此薄彼: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后续管理的不平衡发展 |
4.2.2 问题的原因:认识偏差与制度障碍 |
4.2.3 问题的解释:交易成本影响决策与制度生成逻辑 |
4.3 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悖论 |
4.3.1 “可负担性”成本控制与保障房制度可持续要求的悖论 |
4.3.2 产权“完整性”流转要求与产权“约束性”工具的悖论 |
4.3.3 获得住房保障资格与导致更高生活工作成本的悖论 |
4.3.4 人口结构性流动与各地省、市、区“计划供给”的悖论 |
4.4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不足与城乡土地供给结构性矛盾 |
4.4.1 农村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机制不畅 |
4.4.2 保障性住房土地供应成本问题与城乡土地供需结构性矛盾 |
4.5 旧模式与新要求:当前“政府引导市场”困境与制度变迁诉求 |
4.5.1 政府引导市场的管理困境 |
4.5.2 双向互动与动态变迁:保障房制度变革诉求 |
第5章 实证分析:供给有效性不足折射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契合度欠缺 |
5.1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宏观考察的实证检验 |
5.1.1 研究设计 |
5.1.2 实证检验与结果分析 |
5.2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微观考察的实证分析 |
5.3 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的调查及统计分析 |
5.4 基于制度变迁的结果分析 |
第6章 个案分析:保障性住房供给有效性不足制度突围典型模式 |
6.1 重庆“破除四重壁垒”模式 |
6.1.1 优惠政策突破人口流动壁垒 |
6.1.2 突破土地属性壁垒 |
6.1.3 突破住房品质差异壁垒 |
6.1.4 信息化平台突破后期管理壁垒 |
6.2 上海共有产权房模式 |
6.2.1 共有产权房制度及其目的 |
6.2.2 上海共有产权模式产生的背景 |
6.2.3 上海保障性住房共有产权模式的运行机制 |
6.3 江西省丰城市企业化经营模式 |
6.3.1 江西省丰城市保障性住房企业化运作模式背景 |
6.3.2 丰城市保障性住房制度企业化运作及其意义 |
6.4 上述个案的制度变迁逻辑:“租”与“交易费用”引致制度变迁 |
第7章 “内生”与“外生”: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约因素两大关键点 |
7.1 外生制约因素:影响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环境条件 |
7.1.1 制度环境缺陷: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不足的法制困惑 |
7.1.2 信息工具赋能不足:保障房制度运行交易成本降低的瓶颈 |
7.2 内生制约因素:产权、信用缺陷限制交易的发生和发展 |
7.2.1 产权问题: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核心制约因素 |
7.2.2 重要制约因素:信用问题与保障性住房各主体间金融需求矛盾 |
第8章 推动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的制度设计 |
8.1 从“政府引导市场”到“市场引导政府”: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改革的总路向 |
8.1.1 “市场引导政府”内涵与意义 |
8.1.2 “市场引导政府”制度模式选择的必要性 |
8.1.3 市场引导政府新模式视角下政府与市场互动的逻辑 |
8.2 完善法律与契约制度,营造保障房制度运行环境 |
8.2.1 完善法律制度 |
8.2.2 完善契约制度 |
8.3 土地产权改革“破局”矛盾:农村集体土地入市对接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帕累托改进 |
8.3.1 以法制硬核强化集体主体性地位,形成政府与集体地权的制衡机制 |
8.3.2 落实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优化适应保障房市场的土地产权结构 |
8.3.3 实行土地指标交易,打破保障性住房建设地理空间局限性 |
8.4 政府与市场互动:破解悖论以增强保障房供给的“有效性” |
8.4.1 制度创新破解“重建设轻管理”的偏差:交易成本的分析 |
8.4.2 对接农村建设用地:节约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成本 |
8.4.3 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把握相关主体的行为逻辑 |
8.4.4 产权与保障模式优化:形成“约束性”与“流转性”对立统一机制 |
8.4.5 复合产权结构:破解保障性住房信用不足与融资难之间矛盾 |
8.5 网络与大数据工具赋能:精准识别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成本问题 |
8.5.1 落后于经济社会形势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呼唤数字技术革命 |
8.5.2 多元数据平台建设措施,降低保障性住房供给制度实施的交易成本 |
8.5.3 降低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制度运行成本的管理信息系统设想 |
8.6 本章总结:制度与经济社会结构互动及其变迁的分析 |
第9章 研究结论与进一步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进一步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主要科研成果 |
致谢 |
(2)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研究 ——基于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对比(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问题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文献综述 |
1.3.1 境外研究文献 |
1.3.2 国内研究文献 |
1.3.3 国内外研究文献述评 |
1.4 理论基础 |
1.4.1 适用性分析 |
1.4.2 “三性”原则 |
1.5 研究方法 |
1.6 研究框架 |
1.7 本文的创新与不足 |
1.7.1 本文的创新之处 |
1.7.2 本文的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资产证券化产品综述 |
2.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和结构 |
2.1.1 资产证券化的概念 |
2.1.2 资产证券化的参与方 |
2.1.3 资产证券化产生的原因 |
2.1.4 资产证券化的基本结构 |
2.2 资产证券化产品及分类 |
2.2.1 国外关于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类 |
2.2.2 中国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分析 |
2.2.3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分类 |
2.3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现状及特点分析 |
2.3.1 发展现状 |
2.3.2 外部环境 |
2.3.3 存在的问题 |
2.3.4 特点分析 |
第三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比较 |
3.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分析 |
3.1.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发行量分析 |
3.1.2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分析 |
3.2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性比较 |
3.2.1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的评分依据 |
3.2.2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适用性得分 |
3.3 各种资产证券化产品的适用性结论 |
3.3.1 高等程度适用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3.3.2 中等程度适用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3.3.3 低等程度适用性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第四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比较 |
4.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安全性比较 |
4.1.1 历史数据比较 |
4.1.2 变量选择及建立模型 |
4.1.3 验证模型 |
4.2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流动性比较 |
4.2.1 历史数据比较 |
4.2.2 变量选择及建立模型 |
4.2.3 验证模型 |
4.3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盈利性比较 |
4.3.1 历史数据比较 |
4.3.2 变量选择及建立模型 |
第五章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方向和策略 |
5.1 “四性”综合评价体系(ASLP)的建立及运用 |
5.2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方向 |
5.2.1 大力发展适用性强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5.2.2 适度发展适用性居中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5.2.3 谨慎发展适用性较差的资产证券化产品 |
5.3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策略 |
5.3.1 不同类别的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策略 |
5.3.2 根据中国资产证券化的特点确定发展策略 |
第六章 重点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展路径 |
6.1 汽车贷款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 |
6.1.1 组建汽车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 |
6.1.2 评级汽车贷款证券化的基础资产 |
6.1.3 规范汽车贷款证券的后期管理 |
6.2 房地产投资信托资产证券化(REITs)的发展路径 |
6.2.1 规范REITs的流程 |
6.2.2 完善REITs的信用增级分析 |
6.2.3 分析REITs评级的影响因素 |
6.2.4 明确REITs的发展方向 |
6.3 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 |
6.3.1 建立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基础资产池 |
6.3.2 确定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发展原则 |
6.3.3 合理设计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方案 |
6.3.4 政策支持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 |
6.3.5 规范保障性住房资产证券化的基本框架和流程 |
6.4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资产证券化的发展路径 |
6.4.1 明确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程序 |
6.4.2 稳妥有序地发展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
6.4.3 严格筛选PPP项目资产 |
6.4.4 采用主信托方式进行PPP项目资产证券化 |
6.4.5 完善PPP项目资产证券化的相关法律、法规 |
第七章 结论 |
7.1 各种(类)资产证券化产品“四性”的比较 |
7.2 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方向和策略 |
7.3 衡量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标准、指标、依据、模型及评价体系 |
7.4 中国重点资产证券化产品发展的路径 |
参考文献 |
附表 |
致谢 |
个人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3)租购并举背景下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创新之处 |
第2章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租购并举的概念 |
2.1.2 住房租赁与住房金融 |
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2.2.1 国内研究综述 |
2.2.2 国外研究综述 |
2.2.3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2.3 住房租赁相关理论基础 |
2.3.1 共享经济理论 |
2.3.2 马克思均衡理论 |
2.3.3 项目投融资理论 |
第3章 我国住房租赁业务发展及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
3.1 “租购并举”政策取向下的住房体制改革 |
3.2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外部环境分析 |
3.2.1 政策环境分析 |
3.2.2 经济环境分析 |
3.2.3 社会环境分析 |
3.2.4 技术环境分析 |
3.3 我国商业银行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概况 |
3.4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现状分析 |
3.4.1 “租购并举”背景下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概况 |
3.4.2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服务平台发展现状 |
3.4.3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金融产品发展现状 |
3.4.4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金融科技发展现状 |
第4章 “租购并举”背景下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住房租赁业务发展问题及原因调查基本情况 |
4.1.1 问卷设计 |
4.1.2 样本选择 |
4.2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的现存问题 |
4.2.1 客户定位模糊 |
4.2.2 产品种类单一 |
4.2.3 营销推广渠道狭窄 |
4.2.4 风险难以控制 |
4.2.5 相关配套机制不完善 |
4.3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的问题成因分析 |
4.3.1 存在“重购轻租”的观念 |
4.3.2 缺乏相关业务运营经验 |
4.3.3 住房租赁的风险防范意识不强 |
4.3.4 内部流程业务繁琐 |
4.3.5 政策支持与金融支持动力不足 |
第5章 其他商业银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经验与启示 |
5.1 中国银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简介 |
5.2 上海农商银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简介 |
5.3 中国建设银行其他省市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简介 |
5.4 经验与启示 |
第6章 完善建设银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的对策建议 |
6.1 细分客户群体,精准定位营销 |
6.1.1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市场细分 |
6.1.2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目标市场选择 |
6.1.3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市场定位 |
6.1.4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营销模式 |
6.2 不断丰富住房租赁业务产品体系 |
6.2.1 丰富住房租赁产品类目 |
6.2.2 依托金融科技创新住房租赁产品 |
6.3 加快住房租赁业务营销渠道拓展 |
6.3.1 线上线下协同业务 |
6.3.2 加强银企、银政合作 |
6.4 完善住房租赁业务风险控制体系 |
6.4.1 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模式下的风险识别 |
6.4.2 住房租赁业务的发展模式下的风险控制 |
6.4.3 建立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
6.5 构建住房租赁配套业务机制 |
6.5.1 做好观念转变、观念引导 |
6.5.2 加快配套业务机制建设 |
6.5.3 基于品牌建设的住房租赁生态圈完善 |
6.5.4 完善产业链建设 |
参考文献 |
附录 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的调查问卷及访谈提纲 |
后记 |
(4)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对象、技术路线、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技术路线 |
三、研究的主要方法 |
第三节 主要创新点和不足 |
一、本文的创新点 |
二、可能存在的不足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第一节 住房金融与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 |
一、住房金融相关理论 |
二、住房公积金相关理论 |
三、居住选择相关理论 |
四、政策性金融制度对住房消费的影响的相关理论回顾 |
第二节 相关文献回顾 |
一、住房公积金的一般性文献 |
二、居住选择的一般性文献 |
第三节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制度背景与特征事实 |
第一节 制度背景 |
一、试点阶段(1991年-1994年) |
二、推广阶段(1994年-1998年) |
三、制度确立阶段(1998年-2002年) |
四、制度完善发展阶段(2002年至今)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的宏观运行特征概况 |
一、历年来住房公积金缴存及增速 |
二、历年住房公积金提取状况 |
三、历年住房公积金贷款状况 |
四、住房公积金机构管理概况和业务运行情况 |
五、住房公积金的收益分析 |
第三节 住房公积金运行的基本分析 |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的特征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差异 |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影响因素 |
第四节 住房公积金运行特征评价 |
一、住房公积金运行特征总体评价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的问题 |
第四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买选择的影响效应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买选择影响的特征事实 |
一、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住房所有率的特征事实 |
二、城镇居民参与住房公积金的收入差异 |
三、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的房价水平 |
四、城镇居民住房公积金影响的年龄差异 |
五、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的教育程度和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
二、计量模型设定 |
三、工具变量选择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持久收入模型估计 |
二、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的基本模型估计 |
三、住房公积金对家庭租买选择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 |
第六节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的调节和中介效应 |
一、教育程度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二、住房价格水平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三、收入水平对城镇居民租买选择影响机制的探讨 |
第七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五章 住房公积金对住房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中国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特征事实 |
一、中国城镇居民居住区位的历史变迁 |
二、参与住房公积金和非参与住房公积金的住房特征 |
三、影响居民居住区位的收入特征 |
四、影响居民居住区位的年龄差异 |
五、影响给居民居住区位的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三、计量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基本回归结果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对居住区位选择的影响:PSM方法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异质性分析 |
三、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居住区位选择的扩展分析 |
第六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六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租房消费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租房消费的特征事实 |
一、商品性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 |
二、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镇居民的租房状况的差异 |
三、不同收入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四、不同年龄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五、不同就业身份家庭是否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租房消费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变量选择 |
三、计量模型构建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基准回归结果分析 |
二、住房公积金对租房消费的影响:PSM方法 |
三、异质性分析 |
第五节 稳健性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住房公积金影响城镇居民租房消费选择的扩展分析 |
第六节 研究结论 |
第七章 住房公积金对居民多套房选择的影响研究 |
第一节 城镇居民拥有多套住房的事实特征 |
一、住房制度改革后居民多套房的发展 |
二、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所有率的特征事实 |
三、住房改革制度前后家庭拥有多套房状况 |
四、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的收入差异 |
五、城镇居民拥有多套房的年龄和职位身份差异 |
第二节 研究假说 |
第三节 研究设计 |
一、数据描述与变量选择 |
二、计量模型设定 |
三、工具变量选择 |
第四节 基准结果与讨论 |
一、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选择影响的基本模型估计 |
二、住房公积金对家庭多套房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三、不同类型住房下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决策的影响。 |
第五节 稳健检验与扩展 |
一、稳健性检验 |
二、住房公积金对多套房购房意愿的影响 |
第六节 本章结论与总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第一节、研究结果和基本结论 |
一、住房公积金对城镇居民的居住选择有积极影响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对其居民的居住选择的影响的异质性分析 |
第二节、政策建议 |
一、扩大住房公积金缴存,放宽公积金提取,合理使用公积金增值收益 |
二、发挥政策性住房金融应有之意,将其服务对象侧重于中低收入群体,实行差异缴存,实行“高存低贷”的利率政策 |
三、建立完善地政策性住房金融机构体系,对现有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逐步转型,建立以住房公积金为中心的政策性住房银行 |
第三节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基本问题 |
一、住房租赁金融相关概述 |
(一)住房租赁市场的现状 |
(二)金融手段支持住房租赁的现存类型 |
(三)住房租赁金融监管的法律关系 |
二、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内涵 |
第二章 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现状和问题 |
一、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的现状 |
(一)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政策法规 |
(二)住房租赁金融监管相关制度分析 |
二、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住房租赁市场准入及运行监管法律缺失 |
(二)金融监管机构主体及法律监管权限不明确 |
(三)缺乏租赁金融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制度 |
(四)缺乏对住房租赁金融消费者法律保护 |
三、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现实需求 |
(一)解决新型租赁贷款纠纷 |
(二)保障各主体资金和住房安全 |
(三)防止监管不利造成的金融炒作 |
第三章 国外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一、美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一)监管机构法律责任明确 |
(二)对住房租赁REITs双规制行为监管 |
(三)房租管制法律严格 |
(四)美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二、日本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一)住房金融公库法律监管 |
(二)严格实行J-REITs法律监管 |
(三)日本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三、德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一)住房储蓄银行融资的法律监管 |
(二)德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评析 |
四、国外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对我国的意义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法律监管借鉴 |
(二)住房储蓄方面的借鉴 |
(三)住房租赁金融信息披露制度的借鉴 |
第四章 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 |
一、住房租赁金融主体的准入及运行法律监管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准入及运行法律监管 |
(二)住房租赁贷款准入及运行法律监管 |
二、明确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机构主体及法律职责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机构联合监管 |
(二)住房租赁贷款监管机构及法律职责 |
三、住房租赁金融主体信息披露法律监管制度 |
(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信息披露 |
(二)住房租赁贷款的信息披露 |
四、住房租赁金融消费者权益法律保护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历 |
后记 |
(6)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2.1 研究内容 |
1.2.2 技术路线 |
1.3 研究方法与创新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主要创新点 |
1.4 本章小结 |
第2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综述 |
2.1 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理论基础 |
2.1.1 政策执行理论 |
2.1.2 市场监管理论 |
2.1.3 演化博弈理论 |
2.1.4 供求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住房的属性 |
2.2.2 住房租赁市场的界定 |
2.2.3 住房租赁的交易模式及特点 |
2.2.4 住房租赁市场核心利益主体的界定 |
2.3 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的相关研究 |
2.3.1 租购并举制度影响的相关研究 |
2.3.2 央地政府关系的相关研究 |
2.3.3 住房租赁激励的相关研究 |
2.3.4 住房租赁监管的相关研究 |
2.3.5 住房租赁市场主体行为博弈的相关研究 |
2.4 国际住房租赁制度改革与实践经验 |
2.4.1 美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2 德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3 新加坡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4 日本与英国住房租赁制度与实践 |
2.4.5 我国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现状及成因 |
2.5 研究评述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租购并举制度对住房租赁市场主体的影响研究 |
3.1 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及主要政策内容 |
3.1.1 租购并举制度的实施背景 |
3.1.2 租购并举制度下的住房租赁政策体系 |
3.2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供给主体的影响 |
3.2.1 增加租赁用地供给助力企业新建租赁住房 |
3.2.2 税费优惠政策激励租赁住房供给 |
3.2.3 金融产品创新解决住房租赁企业融资困境 |
3.2.4 多项政策举措保障租赁住房多渠道供给 |
3.3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租赁住房需求主体的影响 |
3.3.1 实证研究 |
3.3.2 承租人权益保障逐步加强 |
3.3.3 “租购同权”逐步落地 |
3.3.4 引导消费者逐步改变住房消费观念 |
3.4 租购并举政策体系对住房租赁监管主体的影响 |
3.4.1 住房租赁市场监管逐步加强 |
3.4.2 有利于实现中央政府保障民生的目标诉求 |
3.4.3 地方政府财政收入减少 |
3.4.4 地方政府监管成本增加,声誉提升 |
3.5 租购并举制度下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的概念模型 |
3.5.1 概念模型的提出 |
3.5.2 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激励与监管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3 政府、企业与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4 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的演化博弈概念模型 |
3.5.5 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概念模型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央地政府间租购并举政策执行的激励与监管演化博弈 |
4.1 博弈机理分析 |
4.2 模型构建 |
4.2.1 模型假设 |
4.2.2 支付矩阵 |
4.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4.3.1 系统局部均衡点 |
4.3.2 演化稳定策略及仿真 |
4.4 主要参数对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1 市场结构影响因子对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2 奖励力度对央地政府策略演化的影响 |
4.4.3 处罚力度对央地政府策略演化的影响 |
4.5 研究结论与建议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租赁企业和消费者间住房租赁激励监管演化博弈 |
5.1 博弈机理分析 |
5.1.1 政府与住房租赁企业间的博弈关系 |
5.1.2 政府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5.1.3 住房租赁企业与消费者之间的博弈关系 |
5.2 模型构建 |
5.2.1 模型假设 |
5.2.2 支付矩阵 |
5.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5.3.1 复制动态方程 |
5.3.2 均衡点的稳定性及其仿真 |
5.4 研究结论与建议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出租人住房出租行为监管演化博弈 |
6.1 博弈机理分析 |
6.2 模型构建 |
6.2.1 模型假设 |
6.2.2 支付矩阵 |
6.3 模型求解及仿真 |
6.3.1 系统局部均衡点 |
6.3.2 演化稳定策略ESS |
6.3.3 模型演化仿真 |
6.4 研究结论与建议 |
6.5 本章小结 |
第7章 房产中介租赁服务监管维权威慑博弈 |
7.1 模型构建 |
7.1.1 模型假设 |
7.1.2 模型构建 |
7.2 模型求解 |
7.2.1 政府监管部门行为分析 |
7.2.2 房屋承租人行为分析 |
7.2.3 房产中介机构行为分析 |
7.2.4 均衡求解 |
7.3 模型分析 |
7.3.1 培育强硬型房屋承租人的策略 |
7.3.2 针对强硬型房产中介机构的策略 |
7.3.3 针对软弱型房产中介机构的策略 |
7.4 本章小结 |
第8章 结论、建议与展望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建议及措施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着 |
致谢 |
(7)建行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研究内容及框架 |
1.3 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工具 |
1.4 创新点 |
第2章 相关理论与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住房金融的概念 |
2.1.2 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范围 |
2.2 竞争战略理论的发展进程 |
2.2.1 竞争战略理论回顾 |
2.2.2 竞争战略理论最新进展 |
2.3 商业银行竞争理论 |
2.4 商业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的相关研究 |
第3章 建设银行H分行住房金融业务发展现状 |
3.1 H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发展历程 |
3.2 H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现状 |
3.2.1 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比提升 |
3.2.2 住房租赁发展良好 |
3.2.3 不良率逾期率保持相对稳定 |
3.2.4 同业竞争现状 |
3.3 建设银行住房金融业务现存问题 |
3.3.1 住房租赁系统应用有待挖掘 |
3.3.2 住房贷款收单储备不足 |
3.3.3 个贷资产质量管控压力较大 |
第4章 建行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环境 |
4.1 外部战略环境 |
4.1.1 宏观环境(PEST分析) |
4.1.2 驱动金融业竞争的力量(波特五力模型) |
4.1.3 EFE矩阵 |
4.2 内部战略环境 |
4.2.1 内部资源 |
4.2.2 基于价值链的金融业务能力分析 |
4.2.3 IFE矩阵分析 |
4.3 SWOT分析 |
第5章 竞争战略选择 |
5.1 竞争战略定位 |
5.1.1 基于SWOT分析的发展方向 |
5.1.2 竞争战略定位 |
5.2 建行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差异化战略的实施 |
5.2.1 住房金融业务战略可行性 |
5.2.2 建行H省分行金融业务战略的选择 |
5.3 差异化战略措施 |
5.3.1 构建住房金融生态圈 |
5.3.2 加速抢占住房租赁蓝海 |
5.3.3 住房金融服务流程再造 |
第6章 建行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6.1 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
6.2 优化业务考核激励体系 |
6.3 全面加强渠道建设 |
6.4 构建内控案防体系与全面风险管理 |
6.5 财务资源充分投入与智能设备支持 |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
7.1 研究结论 |
7.2 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及录用学术论文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的背景、目的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概述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及住房公积金制度相关概述 |
一、住房公积金与住房公积金制度 |
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的理论基础 |
一、强制储蓄理论 |
二、互助理论 |
三、社会保障理论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现状、问题及原因 |
第一节 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述及历史沿革 |
一、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概述 |
二、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演变 |
第二节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现状 |
一、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体系及其特点 |
二、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归集制度及运行现状 |
三、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及运行现状 |
四、兴安盟住房公积金贷款制度及运行现状 |
五、兴安盟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 |
第三节 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存在不公平、不合理 |
三、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沉淀资金过多 |
四、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较单一、不完善 |
五、兴安盟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不断上升 |
六、兴安盟大部分职工难以享受公积金待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改进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中的措施 |
第一节 改进兴安盟住房公积金管理和缴存制度的建议 |
一、优化管理机构和自身定位、完善监管体系 |
二、实行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动态调整 |
三、扩大公积金使用方式并合理使用资金 |
第二节 改进兴安盟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制度的建议 |
一、深化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制度 |
二、加强贷款前后的审查管理,建立健全个人征信档案 |
三、为有稳定收入的群体开辟单独提取和贷款渠道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 |
第二节 相关术语界定 |
第三节 相关研究现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与目标 |
第五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六节 论文结构 |
第一章 相关理论基础 |
第一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住房公积金管理制度理论研究总结 |
第二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与现状 |
第一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 |
第二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发展现状 |
第三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 |
第三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的问题——基于北京市新市民住房问题的实证研究 |
第一节 调研设计与实施 |
第二节 研究的基本数据统计 |
第三节 当前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问题 |
第四章 典型国家的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改革实践研究 |
第一节 发达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沿革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改革实践 |
第三节 政策性住房金融制度实践研究总结 |
第五章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模式选择 |
第一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的性质和定位 |
第二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可选择模式 |
第三节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改革路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的互动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的背景-快速城市化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保障性住房研究文献综述 |
1.2.2 新城研究文献综述 |
1.3 研究内容和主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论述主线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 |
1.4.2 不足 |
第二章 新城与保障房概述 |
2.1 新城概述 |
2.1.1 新城的概念 |
2.1.2 发达国家新城的起源和发展 |
2.1.3 国际新城建设的经验 |
2.1.4 国际新城建设的教训 |
2.2 保障房概述 |
2.2.1 保障房的概念 |
2.2.2 保障房国内外的发展 |
2.2.3 保障房的社会意义 |
2.2.4 保障房的推动情况 |
2.2.5 保障房的现实问题 |
第三章 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的关联与互动 |
3.1 住房保障对新城发展的能动作用 |
3.1.1 有利于推动新城初期建设发展 |
3.1.2 有利于促进新城各社会阶层融合 |
3.1.3 有利于满足新城对从业人员的需求 |
3.2 新城发展对住房保障的能动作用 |
3.2.1 有利于满足保障房选址用地的要求 |
3.2.2 有利于为保障房居民提供服务 |
3.2.3 有利于助推保障房建设 |
3.3 新城与保障房和谐共生 |
3.3.1 城市化初期建设的大量小产权房 |
3.3.2 以新城为主、主城为辅的保障房选址规划 |
3.3.3 新城对保障房从抵制到支持的转变 |
3.3.4 新城发展与保障房建设的辩证统一 |
3.4 东西方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关系的比较 |
3.4.1 西方发达国家新城发展与保障房建设结合较少 |
3.4.2 东方国家新城发展和保障房建设结合较为普遍 |
3.4.3 东方国家的新城日益成为多中心特大城市的中心之一 |
第四章 国外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相结合的案例分析 |
4.1 新加坡的新镇建设与祖屋开发 |
4.1.1 新加坡组屋概况 |
4.1.2 新加坡新镇与组屋规划选址 |
4.1.3 新加坡新镇祖屋的分级与规模 |
4.1.4 新加坡概念规划的新发展 |
4.1.5 新镇祖屋完善的配套公共设施 |
4.1.6 新镇祖屋区适度的人车分行设计 |
4.2 日本的新城建设与公团住宅和公营住宅开发 |
4.2.1 日本新城的主要事业手法 |
4.2.2 日本新城建设与城市化历程 |
4.2.3 日本新城建设与公共住房政策 |
4.2.4 日本新城公共住宅的开发模式 |
4.3 韩国的新城建设与公共住宅开发 |
4.3.1 首尔都市圈的新城建设 |
4.3.2 韩国新城保障性住房供给背景 |
4.3.3 韩国新城保障性住房供给体系 |
4.3.4 韩国新城保障性住房供给管理 |
第五章 国内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相结合的案例分析 |
5.1 香港的新城建设与公屋开发 |
5.1.1 香港公屋带动新城建设 |
5.1.2 香港新城和公屋的地点选择 |
5.1.3 香港新城“自给自足”解决公屋居民就业 |
5.2 上海的新城建设与保障房开发 |
5.2.1 上海新城与保障房研究背景 |
5.2.2 上海保障房建设与人口郊区新城化 |
5.2.3 上海大型保障房社区建设对新城人口与社会发展的影响 |
5.2.4 上海新城保障房的主要结论和对策建议 |
5.3 南京的新城建设与保障房开发 |
5.3.1 南京保障房与新城建设结合的基本情况 |
5.3.2 南京新城保障房规划选址基本原则 |
5.3.3 南京新城保障房建设的问题 |
5.3.4 南京保障房与新城建设的发展趋势 |
5.3.5 南京新城保障房相关政策建议 |
5.3.6 南京新城保障房实施建议 |
5.3.7 南京新城保障房总结与展望 |
第六章 新时代国内大城市新城保障房的内涵拓展和模式创新 |
6.1 新城保障房的历史责任拓展 |
6.1.1 初始阶段新城保障房的使命与责任 |
6.1.2 新时代新城保障房的历史责任拓展 |
6.2 新城保障房类型的丰富和创新 |
6.2.1 面向中低收入群体的传统新城保障房 |
6.2.2 新时代面向中等收入群体的新型新城保障房 |
6.3 新城保障房运作模式的转变和创新 |
6.3.1 从大规模集中建设向分散配建转变 |
6.3.2 从国有土地建设向国有和集体土地建设并举转变 |
6.3.3 从传统融资模式向资本化运作模式转变 |
第七章 结语 |
7.1 主要观点与结论 |
7.1.1 新城与保障房结合的叠加效应 |
7.1.2 新时代新城保障房广覆盖的社会使命与责任 |
7.1.3 新时代新城保障房模式创新的重要性 |
7.2 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我国住房金融模式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研究 ——基于制度变迁的分析视角[D]. 张旭文. 江西财经大学, 2021(09)
- [2]中国资产证券化产品比较研究 ——基于产品适用性、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对比[D]. 孙汉康. 河北大学, 2020(02)
- [3]租购并举背景下建行天津分行住房租赁业务发展对策研究[D]. 王亚为. 天津财经大学, 2020(07)
- [4]中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运行特征及对居民居住选择的影响研究[D]. 张燕燕. 上海财经大学, 2020(04)
- [5]我国住房租赁金融监管法律制度问题研究[D]. 刘勃男. 沈阳师范大学, 2020(12)
- [6]租购并举制度下我国住房租赁市场激励与监管策略研究[D]. 郭金金. 山东师范大学, 2020(08)
- [7]建行H省分行住房金融业务竞争战略研究[D]. 黄威栋. 山东大学, 2019(03)
- [8]内蒙古兴安盟住房公积金制度运行问题研究[D]. 刘建. 黑龙江大学, 2020(05)
- [9]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路径研究[D]. 李涛. 中共中央党校, 2019(01)
- [10]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大城市新城发展与住房保障的互动关系研究[D]. 汤顶华. 东南大学, 201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