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机构 完善低保管理工作机制(论文文献综述)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1](2022)在《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苏政办发[2021]98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12月11日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公共服务是政府为满足城乡居民生存和发展需要,运用法定权利和公共资源,面向全体居民或特定群体,组织协调或直接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从服务供给的权责分类来看,公共服务包括基本公共服务、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两大类。其中,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全体居民生存和发展基本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政府承担主要保障供给数量和质量的责任,引导市场主体和公益性社会机构补充供给。
福建省人民政府[2](2021)在《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文中提出闽政[2021]16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现将《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8月7日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前言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为推动福建省民政事业在"十四五"时期更好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
赵艳[3](2021)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健康老龄化”逐步成为全球性发展战略目标:将健康的概念延伸到老龄化过程中,将重点放在提高大多数老年人生活质量。在健康老龄化背景下,“养老”的涵义进入了强调养老服务的可获得性、满意度及老年尊严阶段。中国老龄化存在着城乡倒置问题,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本文首先界定了养老服务供给等相关概念。运用需要理论、社会公平理论、福利经济学、福利多元主义等相关理论为基础,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做了四个发展阶段的划分,归纳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和规律。接着,本文构建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因素的二分类logistic模型,使用CHARLS数据,通过对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及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分析,将城乡老年人获得家庭养老服务供给和社会养老服务供给进行对比,从健康、社会经济地位、家庭特征具体分析了影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因素。在此基础上,论述了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由于社会变迁、非正式照料、“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家庭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政府责任不到位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法制权威性不足、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专业人才缺乏使得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是社会组织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为此,本研究从福利多元主义四个维度入手,从社会治理的责任边界划分出发,基于多元主体合作意愿和利益博弈,倡导政府与其它主体在养老服务生产中的合作伙伴关系,构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核心任务是基本养老服务制度和政策供给,培育其他供给主体力量,主导市场化的方式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与家庭、市场、社会组织进行合作,为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提供支持,为家庭赋权增能,家庭从责任取向转为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引导养老服务业融合发展,满足农村老年人差异化的养老服务需求;引导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推动社会组织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依据上述模式,本文提出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筹资机制,包括国家、社会和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以流动式养老服务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对乡村养老价值予以再认识,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以科技创新应对老龄化,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有:(1)对福利多元主义理论进行了探索式推进。现代社会下,福利多元主义面临内生性和外源性困境。本文尝试对政府、市场化养老服务企业、非营利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组织、家庭主体进行功能定位和边界厘清,不只强调责任分配和分散化,而是注重各供给主体供给方式和合作关系,探索构建政府“一核”主导,多方合作的目标模式。研究为福利多元主义本身困境的克服提供了新机制。(2)为农村地区的养老服务供给实践提供了新思路。本研究着重探究在健康老龄化的背景下,中国农村到底该走一条怎样的养老服务供给之路,创新乡村养老模式,使得农民健康养老,农村成为理想的生活之地,从而稳定农村、繁荣农业。研究为农村养老服务发展贡献了新方案。
何瑾[4](2021)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易地扶贫搬迁是针对生活在缺乏生存条件地区的贫困群体实施的专项扶贫工程,在缓解空间贫困问题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020年12月,我国全面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任务,960多万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实现了脱贫。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强调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保障生计安全成为后续发展阶段的关键。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生计状况,探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生计发展问题,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具有重要意义。本研究在可持续生计理论视角下,通过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发展实际的调研,采用质性研究方法,归纳总结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策略的形成过程、生计安排的转变过程和整个生计发展过程的特点,构建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框架。具体而言,以可持续生计视角下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生计发展作为研究主题,从生计起点、生计策略、生计安排、生计结果等关键要素层面来分析搬迁移民生计发展的过程,总结其生计转型阶段的生计特点,探讨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可持续发展路径。研究表明,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的生计起点表现为其生计资本分布和可利用的生计政策资源。搬迁后,移民生活空间从农村社区转为城市社区,其生计资本分布呈自然资本降低、物质资本提升、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匮乏、金融资本相对提升的基本特征。基于此,搬迁移民利用内生能力与外部政策,建立人力资本建设、社会资本建设和金融资本建设为主的生计策略。基于生计策略,搬迁移民调整生计安排以适应当前生计环境。非农就业方面,以外出务工、社区就近就业以及兜底保障为主。农业就业方面,以经济作物种植和散户传统种植为主。最终,搬迁移民的生计结果表现为生计改善和生计风险并存,其生计风险主要体现在产业就业发展空间受限、弱势群体生计融入难和脱贫主体内生能力不足。研究表明:搬迁移民生计起点表现为生计资本分布和可利用的政策资源,其中以资本为核心的政策资源供给奠定了后续生计发展的基础;搬迁移民生计策略重在提升人力资本建设、社会资本建设和金融资本建设;搬迁移民差异化生计安排体现在对不同生计方式的选择和组合方式上,同时其生计安排一定程度上呈二元分化趋势;搬迁移民生计结果表现为生计改善与生计风险并存,后续发展阶段重在降低生计风险。基于以上分析,本研究从宏观、中观以及微观层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首先,从宏观政策设计层面来说,要加强资产建设理论指引并实施差异化生计策略政策支持。具体而言,要加强生计资本的多样化供给、优化生计资本结构,并持续加强区域性“1+2+N”产业就业体系建设。其次,从中观层面来说,要加强社区组织化建设和社区社会关系网络关联。通过社区党组织、社会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为移民提供更多的社会资本支持,促进搬迁移民的生计融入与发展。最后,从微观层面来说,要培育激发搬迁移民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其生计能力。本研究认为,在可持续生计理论指导下,将生计资产建设理念贯穿于政策制定与生计实践中,对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推进作用。经历了脱贫攻坚期的发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已经初步建立了搬迁移民生计发展体系,如何推广地域性搬迁移民生计发展模式,进一步促进搬迁移民生计安全和生计可持续发展仍是需要重点思考的问题。在后续研究中,需要重视在可持续生计理论视域下更进一步挖掘搬迁移民家庭生计需求的差异性和生计资产建设维度的多元化,为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发展阶段保障搬迁移民稳定脱贫和生计安全,以及乡村振兴战略阶段推进产业发展和乡村建设提供支持。
李友君[5](2021)在《基于需求视角的泰安市残疾人精准救助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统计,我国有超过8500万残疾人,数量居世界第一。其中超过10%的残疾人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约90万残疾人接受特困人员救助,这表明残疾人社会救助成为保障其基本生存的“最后一道防线”。与此同时,残疾人救助需求千差万别。其中,七种残疾类型、四档残疾等级,使得残疾人社会救助愈发复杂。因此,如何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社会救助的精准性,切实满足残疾人复杂多样的救助需求,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价值。本文采用访谈法和案例分析法,运用社会精准治理理论和福利多元主义理论,对泰安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的实践进行调研,获取了大量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数据资料。在了解泰安市精准管理、精准施救及社会参与三方面工作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调查发现,泰安市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同时也发现当前的残疾人救助工作仍然存在着精准性不足的问题,表现在目标群体供需失衡、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导向弱、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薄弱及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不到位等四个方面。究其原因,则体现在需求识别不够精准、救助部门协同配合不足、政府监管不到位、民营服务机构政府支持不足等几个方面。基于此,本文提出了优化泰安市残疾人精准救助的对策,即:一是要精准识别残疾人需求;二是加强救助部门协调合作;三是强化政府监管;四是加大民营机构支持力度。希望经过以上几个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使泰安市残疾人社会救助工作的精准性进一步提升,推动残疾人更好地融入社会,实现残疾人的“平等、参与、共享”。
宋颜群[6](2021)在《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国近些年逐渐形成了以政府扶贫为主、其他部门联合扶贫的多方扶贫格局。从扶贫资金来源上看,中国的扶贫资金分为财政资金、社会资金和国际援助资金等,财政资金是众多扶贫资金中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形式,这也表明了中国扶贫工作以政府部门为主导。财政扶贫成为中国政府解决贫困问题的重要途径。财政扶贫政策一方面直接给予贫困人口一定数额的转移支付或给予贫困地区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以期直接提升贫困人口的收入水平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另一方面通过教育补助、技能培训、文化下乡等途径提升贫困人口的脱贫能力和脱贫志向进而解决贫困问题。可见,财政扶贫政策不仅包含直接财政扶贫政策,还包含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与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相辅相成、不可或缺,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主要发挥“输血”功能,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主要发挥“造血”功能。鉴于财政扶贫在消除贫困上的重要作用以及两种政策在解决贫困问题上发挥功能的不同,本文将从直接和间接两方面探讨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厘清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解决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研究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终提出财政扶贫政策优化路径。本文的相关研究不仅能够丰富贫困和财政扶贫的相关理论,还能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导。基于以上研究背景,本文采用数理推导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基于宏微观数据对我国财政扶贫政策进行了系统研究。本文首先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从理论上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厘清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机理。其次,本文对中国的相对贫困以及财政扶贫现实情况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再次,论文通过实证分析方法研究了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最后,论文根据理论和实证研究结果讨论了财政扶贫的政策优化问题,并提出了改善财政扶贫效果的具体政策建议,以期解决中国的相对贫困问题。主要研究内容和结论如下: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相关概念、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和目标、研究内容以及论文的创新。第二章是文献综述。本文主要从相对贫困和财政扶贫政策两个方面进行文献梳理。对相对贫困而言,本文对贫困的内涵和测度进行了相关回顾。对财政扶贫而言,本文从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两个方面对财政扶贫的减贫情况进行了梳理和总结。第三章是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最终目的相同,但作用机制却存在差异。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直接作用于个体收入从而达到减贫目的,但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则通过影响个体的志向水平和脱贫能力来解决贫困问题,同时两者还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理论研究结果表明:对收入水平不同的个体进行补助以及不同的财政资金分配方式都会影响最终的减贫效果;瞄准偏误对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果产生负向影响。本文以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构建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模型,模型中涉及人力资本、志向水平(努力程度)、家庭教育支出等变量,志向水平是影响人力资本积累的重要因素。财政扶志政策旨在提升子代的努力程度,进而提升子代的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财政扶智政策旨在通过教育补助提升家庭教育支出,进而提升子代的人力资本和收入水平,外部经济环境变化可能会对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果产生影响。研究结果显示:志向水平和家庭教育支出均会影响子代人力资本,初始人力资本水平低的家庭不愿对子女进行教育投资,这将造成代际贫困;不管是否包含外生冲击,财政扶志政策(提高努力程度)和财政扶智政策(提供教育补贴)均能起到减贫作用,只是财政扶智政策的减贫效应大于财政扶志政策的减贫效应,且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联合减贫效应优于两者单独作用下的减贫结果;与不含外生冲击相比,含外生冲击情况下需要更强的财政扶志扶智政策才能发挥减贫作用。第四章是典型化事实分析。本文使用现有宏微观调查数据库对中国的相对贫困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基于扶贫办等部门的扶贫资料整理了财政扶贫现状。结果发现:中国的相对贫困现状较为严重,两级分化现象也较为严重;从城乡和东中西部来看,城镇地区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低于农村地区,东部地区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低于中部和西部地区;从省份层面来看,不同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存在异质性,经济发达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较低,经济欠发达省份的相对贫困率大体上较高。中国财政扶贫资金规模近些年稳步增加,财政扶贫资金在不同省份的分配存在差异,不同类别的财政扶贫资金数额也存在差异,中国政府近些年逐渐重视民生方面的财政支出,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水平大幅度提升,这为脱贫成果可持续提供了重要保障。尽管中国财政扶贫政策近些年取得了较大成就,但财政扶贫政策仍存在需要完善的地方,诸如财政扶贫资金存在瞄准偏差、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分散、财政资金扶贫绩效有待提升等等。第五章是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分析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扶贫效率以及财政资金扶贫绩效。本文的扶贫效率从微观层面展开,涉及政府转移支付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等指标,而扶贫绩效则从宏观层面展开,主要使用数据包络方法(DEA)估算财政扶贫资金投入是否达到有效率状态以及效率动态演化趋势。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应结果显示:瞄准方式影响减贫效应;与等比例分配方式相比,等额资金分配方式的减贫效应更大;随着贫困线的上升,特困户补助和五保的减贫效应先上升后下降。政府转移支付的扶贫效率结果显示:五保、低保、特困户补助和失业救济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相对更高,将养老金看作市场收入结果变化不大;各项政府转移支付在城镇和农村地区的瞄准效率和减贫效率存在差别。财政资金的扶贫绩效结果显示:财政资金扶贫绩效在近些年整体上呈现出递增趋势,但扶贫绩效仍有待进一步提升;中央财政扶贫资金的扶贫绩效相对更高;不同省份的扶贫绩效和扶贫绩效增长速度差异较大,个别省份的扶贫绩效亟须提高;地区经济发展可促进扶贫绩效提升,基尼系数对扶贫绩效的影响为负。第六章是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实证分析。本文主要分析财政扶志政策紧迫性(囿于财政扶志政策数据的缺乏,本文无法直接实证研究财政扶志政策的增志效应)、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以及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财政扶志政策的紧迫性结果表明:中国目前存在一定程度的邻里效应和福利依赖现象;贫困存在邻里效应且贫困环境对个体志向水平的影响显着为负,志向水平和努力程度也存在邻里效应,志向水平和努力程度对收入带来负向影响;获得转移支付的家庭子女志向水平更低;以上结果表明财政扶志政策亟须实施。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研究结果显示:财政扶智政策(财政教育支出)可显着提高个体学历水平,财政教育支出对个体学历的作用具有长期性和滞后性;财政扶智政策对高收入群体的学历影响较显着,对极低收入群体的学历影响不显着。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显示,个体志向水平对学业成绩的影响为正,个体志向水平通过学习时间(努力程度)影响学业成绩,以上结果表明财政扶志政策能够促进财政扶智政策的实施效果。第七章是直接财政扶贫政策与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财政扶贫政策的优化。给予家户过度的政府转移支付可能会带来福利依赖现象的发生,财政扶贫资金带来的公共基础设施水平的提升对个体人力资本产生外溢效应,个体人力资本和志向水平反过来影响政府转移支付的减贫效果。本文从财政扶贫瞄准优化、财政扶贫支出结构优化和其他公共政策配套统筹三方面阐述了财政扶贫政策的优化路径。第八章是结论、政策建议和研究展望。本文第七章的财政扶贫政策优化与第八章的政策建议不同,财政扶贫政策优化主要是指财政扶贫政策本身,想要提升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果,首先应当提高政策的瞄准效率,其次应当合理分配财政扶贫资金,最后还应当使得其他公共政策与财政扶贫政策相互配套。而政策建议则主要根据本文的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给出具体的改进措施以提升减贫效果。本文的创新之处包括以下三点。首先,本文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的理论模型。以往财政扶贫的相关研究主要使用实证研究方法,鲜有学者构建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分析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的主要机理,尤其是财政扶志扶智政策影响相对贫困的作用机制。本文以世代交叠模型为基础,将志向水平纳入人力资本累积方程,设计财政扶志扶智政策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并使用数值模拟方法分析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从理论上比较两种政策的减贫效果差异,研究方法较为科学。其次,本文研究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和扶贫效率。以往研究主要关注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应,也即财政扶贫政策是否能够减少贫困,很少有学者关注财政扶贫政策的效率问题。本文系统研究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情况,剖析财政扶贫的各个方面,为财政扶贫工作提供实践指导。最后,本文关注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减贫效果以及两者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往研究主要关注直接财政扶贫政策(政府转移支付等)的减贫效果,鲜有学者研究间接财政扶贫政策(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减贫效果,更少有学者从实证角度研究财政扶志扶智政策以及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相互作用。
夏苗苗[7](2021)在《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基于R市D区的实证调查》文中提出实现基层治理的有效性是当前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环节。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当前应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农村新社区作为传统农村社会转型而来的新型基层治理单位,能够成为且已经成为国家下沉各类资源的重要平台。在新的历史时期,实现以人民为中心的治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应当依靠农村新社区平台对服务资源进行有效整合和利用,并围绕社区居民需求开展管理和服务活动。在这一过程中,不同类型主体以直接或间接合作形式为社区居民开展多样化的服务,促进供给端与需求端的精准对接,从而形成了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机制是否能够有效运行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基层治理有效目标是否能真正实现。因此,有效的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构建成为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因素。着力构建适合不同类型的农村新社区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对提升社区治理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研究旨在以R市D区的实证调查为基础,探讨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在既有理论研究和实证调查的基础上界定了农村新社区和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基本内涵,从供给主体的角度出发,建构了政府供给机制,社区自组织供给机制,社区与企业协作供给机制,政府、社区、社会、居民联动供给机制四个考察维度。在此基础之上,结合R市D区的实证调查,分析了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具体表现,并从中发现当前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中还存在诸如乡镇政府供给职责与公共财政能力不相匹配、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开展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力偏低、社区与企业协作供给缺乏长期性、持续性以及联动供给中服务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不足的问题,并从财政、供给激励和培训、协作动力、治理理念等角度分析了问题背后的根源问题。通过结合既有对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研究和本研究所做的实证调查,最终构建出了针对不同类型农村新社区和不同供给内容的具有类型化特征的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包括政府直接供给型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政府购买服务型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农村新社区内部多元主体自我供给机制、农村新社区与驻地企业互助型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以及党建引领之下乡镇政府、社区、社会、居民联动供给机制,并从人才、制度、技术和财政方面提出了保障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具体路径,进而推动社区服务水平和治理能力的有效提升,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
高云亮[8](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提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王文悦[9](2020)在《基层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伴随社会进步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成为当前社会领域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基层政府在履行社会治理职能过程中,难免存在诸多掣肘之处,向第三方评估机构购买服务不仅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基层政府人手不足、专业性偏弱的缺陷,还大大规避了政府失灵的弊端,增强了基层政府公共管理的水平。然而,我们仍然要清醒地认识到,第三方评估机构发展时间较短,政府引入第三方评估服务在基层仍属于“新生事物”,基层政府在充当“监督者”与“评估者”角色的同时,也扮演了“购买者”的角色,其购买的公共服务仍有可能出现诸多不尽如人意之处。为此,本文以N街道向第三方机构购买评估服务为案例,来探讨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归纳原因,以期得出更为完善的合理化建议,为下一步基层政府开展第三方评估服务提供一定的借鉴与参考。本文重点围绕基层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开展研究,从相关概念和理论出发,以N街道为核实本地低保户、低保家庭情况而向F公司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为案例,简述购买过程、购买服务内容及资金投入情况等,由此展开分析,归纳出基层政府在这一活动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并从基层政府和社会组织两个视角分析原因,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包括:针对第三方评估服务开展策略研究;推进合理化科学化制度建设,加大基层政府制度供给力度;完善基层政府监督评估机制,形成标准体系;扶持第三方评估组织,培育承接主体;转变治理理念,明确基层政府角色定位;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社会观念。
唐菁阳[10](2020)在《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社会管理体制的转轨,我国基层社会结构和社会管理服务体制发生了深刻变革。社区日渐成为社会群体的交汇点、社会矛盾的焦点和社会治理的着力点(?)。社区建设已被政府和学界认定为“社会治理的单元”。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央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社区建设的政策,涵盖了社区政权、社区组织、基层民主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区服务等方面的内容。在政策引领下,我国各地出现了独具特色的社区建设典型,然而这些典型大都出现在沿海地区或长江流域等经济发达的地区,而民族地区的社区建设出现了诸多问题,诸如多元治理主体力量失衡,少数民族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意识不强,民族特殊性重视不足,民族倾向性资金投入缺乏,民族社区的贫困问题及空间分化,各民族居民之间的信任缺失等等。那么从政策执行的角度来观察社区建设,或者说,将社区建设相关政策作为一顶公共政策,民族地区又是如何执行这顶政策的呢?在执行过程中为什么会呈现出不同的执行类型?在不同的执行类型中,影响政策执行的关键因素是什么?不同的政策性质会导致不同的执行类型。所以,本文并运用类型学的方法,提出了“自主性”和“损失嵌入性”两个维度,它们的不同组合,形成了四种社区建设政策,即实质性规制政策、程序性政策、再分配政策与分配性发展政策,他们分别决定了四种执行类型,即合作执行、行政性执行、变通执行与探索性执行,从而构建出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作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出于对家乡的热爱,也出于经验材料的可获得性,本研究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社区建设为研究对象,分别选取了湘西州的社区矫正、社区环境建设、社区低保、社区养老作为四种政策的执行案例。在每顶案例的撰写上,按照政策性质、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政策执行具体过程、政策执行绩效评价、政策执行逻辑的思路进行案例分析。本研究的结论是,在民族地区,实质性规制政策的执行难度较大,相关权力部门之间基于交易形成“合作执行”,政策执行呈现合作执行的类型;程序性政策的执行偏差往往是由于社区管理体制与社区资源出现了问题,基层官僚采取了行政性执行类型;再分配政策的执行过程最为复杂,政策失败的原因往往是“有产者”结成优势联盟,导致政策变通执行。分配性发展政策的执行取决于地方积极性与地方资源,往往呈现出探索性执行的行为模式。对于如何将这四种政策执行类型引向有效的执行,本文提出了如下路径。对于实质性规制政策,民族地区政府要充分运用自治权,提升自治能力,发挥宗教信仰、民族习惯法的作用,规范政策执行各主体的行动与衔接,使合作执行朝向实现政策目标的方向进行;对于程序性政策,要健全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统一的领导机构、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多元治理体系,同时也要在资金、规划、人力、技术等资源上继续加大投入;对于再分配政策,要从政策设计上降低自主空间,优化瞄准机制与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专顶救助政策的衔接,通过监督考核增加优势联盟的道德风险成本;对于分配性发展政策,要鼓励社会主体的参与,挖掘少数民族文化资源,通过多种渠道筹措资金,并且要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
二、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机构 完善低保管理工作机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机构 完善低保管理工作机制(论文提纲范文)
(3)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1.1 健康老龄化背景下的中国老龄化城乡倒置问题 |
1.1.2 我国农村地区面临更严重的健康养老困境 |
1.2 研究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研究内容和目标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目标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2 相关理论与研究综述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养老 |
2.1.2 养老服务 |
2.1.3 养老服务供给 |
2.1.4 养老服务供给模式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需要理论 |
2.2.2 社会公平理论 |
2.2.3 福利经济学理论 |
2.2.4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2.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3.1 对养老服务理念和政策方面的研究 |
2.3.2 对养老服务供给主体及其关系的研究 |
2.3.3 对养老服务照护模式的研究 |
2.3.4 对国内外研究的述评 |
3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发展历程 |
3.1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四个发展阶段 |
3.1.1 第一阶段:1949--1979年,集体和家庭承担主要责任阶段 |
3.1.2 第二阶段,1980--2000 年前,家庭和个人独担养老服务阶段 |
3.1.3 第三阶段,2000 年--2012 年,养老服务体系构建阶段 |
3.1.4 第四阶段,2013 年至今,多方力量创新提质阶段 |
3.2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逻辑 |
3.2.1 养老服务的对象在逐步扩大 |
3.2.2 养老服务项目逐步丰富 |
3.2.3 运用市场化政策管理工具增多 |
3.2.4 注重养老服务质量意识增强 |
3.3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变迁规律 |
3.3.1 家庭是提供农村养老服务的主要力量 |
3.3.2 政府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 |
3.3.3 市场化是不断提高农村老年人生活品质的有效手段 |
3.3.4 社会组织是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的补充方式 |
4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1 数据来源及样本描述 |
4.1.1 数据来源说明 |
4.1.2 样本选择描述 |
4.2 模型构建与变量选取 |
4.2.1 模型构建 |
4.2.2 变量选取 |
4.3 农村老年人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影响因素研究 |
4.3.1 农村样本描述性统计 |
4.3.2 回归结果与分析 |
4.3.3 主要结论 |
4.4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影响因素 |
4.4.1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 |
4.4.2 农村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回归结果分析 |
4.4.3 主要结论 |
4.5 养老服务多元供给城乡对比分析 |
4.5.1 能否获得养老服务多元供给的城乡对比研究 |
4.5.2 城乡老年人获得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类型的对比研究 |
4.5.3 主要结论 |
5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中存在的问题 |
5.1 农村家庭(非正式部门)供给养老服务的困境 |
5.1.1 社会变迁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供给数量减少 |
5.1.2 非正式照料导致农村家庭养老服务水平不高 |
5.1.3“家庭道德风险”导致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窘迫 |
5.2 政府部门供给农村养老服务责任不到位 |
5.2.1 公平理念欠缺造成城乡养老服务待遇悬殊 |
5.2.2 缺乏独立统一的农村养老服务管理机构 |
5.2.3 养老服务政策的法制权威性不足 |
5.2.4 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
5.3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需不平衡 |
5.3.1 农村老年人养老服务支付能力不足 |
5.3.2 农村养老服务市场供给缺乏动力驱动 |
5.3.3 养老服务专业人才缺乏,阻碍养老服务市场供给 |
5.4 社会组织(社区)供给养老服务严重不足 |
5.4.1 养老服务社会组织数量有限且发展缓慢 |
5.4.2 我国农村社区养老服务欠缺 |
5.4.3 我国农村互助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足 |
6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多元合作供给模式的构建 |
6.1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意愿 |
6.1.1 政府的合作意愿 |
6.1.2 家庭的合作意愿 |
6.1.3 市场的合作意愿 |
6.1.4 社会组织的合作意愿 |
6.2 多元主体存在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利益博弈 |
6.2.1 政府和家庭(农民)之间的博弈 |
6.2.2 政府与市场的博弈 |
6.2.3 政府与社会组织的博弈 |
6.3 多元主体合作供给农村养老服务的责任边界 |
6.3.1 政府:一核主导养老服务供给 |
6.3.2 家庭:权利取向的养老服务供给 |
6.3.3 市场:产业化供给差异性养老服务 |
6.3.4 社会:社会化互助志愿供给养老服务 |
7 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发展的对策建议 |
7.1 建立农村养老服务多支柱合作筹资机制 |
7.1.1 国家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2 社会筹资支柱的建立 |
7.1.3 家庭(个人)筹资支柱的建立 |
7.2 以共享合作提高农村养老服务的可及性 |
7.2.1 增加医疗服务的流动性,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共享 |
7.2.2 通过流动的方式更好地满足农村老年人精神需求 |
7.3 提升乡村养老价值,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3.1 乡村养老价值的再认识 |
7.3.2 支持农村健康养老产业的发展 |
7.3.3 推动城乡合作供给养老服务 |
7.4 融合科技力量,促进乡村养老的现代化 |
7.4.1 科技创新会提高养老服务能力 |
7.4.2 加强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养老”行动 |
7.5 合作培养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专业人才队伍 |
7.5.1 政策上要对养老服务人才建设进行规范 |
7.5.2 发挥城市到乡村的人才辐射效应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4)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主要创新点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一)易地扶贫搬迁研究 |
(二)可持续生计研究 |
(三)研究述评 |
三、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实践意义 |
四、研究设计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一、理论基础 |
(一)可持续生计理论 |
(二)资产建设理论 |
二、核心概念与研究框架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研究框架 |
第三章 生计起点:搬迁移民生计状况和政策资源 |
一、搬迁移民生计状况 |
(一)自然资本流失 |
(二)物质资本大幅提升 |
(三)人力资本和社会资本较为匮乏 |
(四)金融资本相对提升 |
二、搬迁移民生计政策资源 |
(一)生计资本规划帮扶政策 |
(二)安置社区服务供给体系 |
(三)生计政策的可持续发展潜力 |
三、小结 |
第四章 生计策略:搬迁移民资产建设过程性分析 |
一、人力资本建设 |
(一)参与香菇培训:生产技能的有效提升 |
(二)进“大袜厂”务工:适应能力的初步提升 |
(三)在家门口就业:资源利用能力的加强 |
(四)参与社区治理:治理能力的培育发展 |
二、社会资本建设 |
(一)成立“香菇互助小组”:劳务互助的组织化形成 |
(二)获得“就业帮助”:就业信息的互惠型供给 |
(三)强化“家族支持”:家族式现金互助的强化 |
三、金融资本建设 |
(一)主动申请“香菇贷”:兜底产业的积极参与 |
(二)“被动”参保:香菇产业风险的有效降低 |
四、小结 |
第五章 生计安排:搬迁移民差异化生计选择 |
一、非农型生计:搬迁移民主要的生计方式 |
(一)外出务工:收入为重的主流生计方式 |
(二)社区就近就业:顾家的生计选择 |
(三)兜底保障:“老弱病残”生计的兜底支持 |
二、农业型生计:现代与传统并存的生计选择 |
(一)农业现代化生产:生计方式的现代转型 |
(二)传统农业生产:生计方式的传统承继 |
三、小结 |
第六章 生计结果:生计改善与生计风险并存 |
一、生计改善状况 |
(一)生计资本存量逐渐积累 |
(二)生计活动呈多样化趋势 |
二、生计风险表征 |
(一)产业就业发展空间受限 |
(二)弱势群体生计融入难 |
(三)脱贫主体内生能力不足 |
三、小结 |
第七章 结论与讨论 |
一、研究结论 |
二、讨论 |
(一)案例社区移民生计发展模式是否能够推广复制? |
(二)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发展的差异性原则 |
(三)文化资本对易地扶贫搬迁移民生计发展的作用 |
三、政策建议 |
(一)强化顶层设计,推进搬迁移民生计资产建设 |
(二)加强社区组织化建设,促进搬迁移民生计融入 |
(三)培育内生发展主体性,加强搬迁移民能力建设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博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5)基于需求视角的泰安市残疾人精准救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内容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残疾人 |
2.1.2 社会救助 |
2.1.3 精准救助 |
2.2 理论基础 |
2.2.1 社会精准治理理论 |
2.2.2 福利多元主义理论 |
第3章 泰安市残疾人社会救助实践 |
3.1 实施精准管理 |
3.1.1 民政统筹、各部门分工负责 |
3.1.2 残联牵头、社会力量参与 |
3.2 进行精准施救 |
3.2.1 残疾人补贴 |
3.2.2 政府购买救助服务 |
3.3 鼓励社会力量针对性参与救助 |
3.3.1 创办服务机构 |
3.3.2 慈善捐助与志愿服务 |
3.4 泰安市残疾人社会救助成效评价 |
第4章 泰安市残疾人社会救助精准性不足的表现 |
4.1 目标群体供需失衡 |
4.1.1 低保残疾人家庭补贴过于集中 |
4.1.2 低保边缘残疾人救助不足 |
4.2 政府购买服务需求导向弱 |
4.2.1 家庭无障碍改造差异性不足 |
4.2.2 就业培训针对性不强 |
4.3 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薄弱 |
4.3.1 农村社区残疾人康复设施短缺 |
4.3.2 社会力量下沉农村不足 |
4.4 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不到位 |
4.4.1 “机构+家庭”精准康复救助推行难 |
4.4.2 机构康复训练专业性弱 |
第5章 泰安市残疾人精准救助问题的原因分析 |
5.1 政府需求识别不够精准 |
5.1.1 混淆残疾人对资金和服务的救助需求 |
5.1.2 忽视低保边缘残疾人 |
5.2 救助部门协调配合不足 |
5.2.1 民政部门统筹弱 |
5.2.2 残联协调推进难 |
5.3 政府监管不到位 |
5.3.1 民营服务机构准入监管不足 |
5.3.2 政府监管手段单一 |
5.4 民营服务机构政府支持不足 |
5.4.1 民营机构资金补贴少 |
5.4.2 机构从业人员职称评定困难 |
第6章 完善泰安市残疾人精准救助的对策 |
6.1 精准识别残疾人需求 |
6.1.1 分类分级确认残疾人救助项目 |
6.1.2 分档分项救助低保边缘残疾人 |
6.2 加强救助部门合作 |
6.2.1 强化民政部门统筹职能 |
6.2.2 行政委托确认残联权责 |
6.3 强化政府监管 |
6.3.1 严审民营机构资质 |
6.3.2 设立监管“黑白名单” |
6.4 加大民营机构支持力度 |
6.4.1 增设“五项补贴” |
6.4.2 落实从业人员编制 |
总结与展望 |
附录1: 访谈提纲 |
附录2: 我国残疾人的残疾类型及等级评定标准 |
附录3: 残疾人社会救助入户识别表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6)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主要概念界定 |
1.2.1 相对贫困 |
1.2.2 财政扶贫 |
1.3 研究方法、思路及目标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思路及基本框架 |
1.3.3 研究目标 |
1.4 研究内容 |
1.5 论文的创新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2.1 贫困的内涵和测度 |
2.1.1 贫困的内涵 |
2.1.2 贫困的测度 |
2.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研究 |
2.2.1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效应 |
2.2.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扶贫效率 |
2.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研究 |
2.3.1 财政扶志政策减贫研究 |
2.3.2 财政扶智政策减贫研究 |
2.4 相关研究述评 |
第三章 财政扶贫政策减贫理论分析 |
3.1 财政扶贫政策减贫机制 |
3.2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 |
3.2.1 理论框架 |
3.2.2 数值模拟 |
3.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少相对贫困的理论模型 |
3.3.1 不含外生冲击的理论框架 |
3.3.2 包含外生冲击的理论框架 |
3.3.3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 |
3.3.4 数值模拟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典型化事实分析 |
4.1 相对贫困的结构性特征 |
4.1.1 全样本的相对贫困现状 |
4.1.2 城乡和东中西部的相对贫困现状 |
4.1.3 不同省份的相对贫困现状 |
4.2 财政扶贫现状 |
4.2.1 财政扶贫基本事实 |
4.2.2 财政扶贫成效 |
4.2.3 财政扶贫存在的问题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实证分析 |
5.1 政府转移支付减贫效应 |
5.1.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1.2 实证结果分析 |
5.1.3 贫困线对减贫效应的影响 |
5.2 政府转移支付扶贫效率 |
5.2.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2.2 实证结果分析 |
5.2.3 养老金视作市场收入 |
5.3 财政资金扶贫绩效 |
5.3.1 理论分析框架 |
5.3.2 研究方法和数据 |
5.3.3 实证结果分析 |
5.3.4 财政资金扶贫绩效的影响因素 |
5.4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减贫实证分析 |
6.1 财政扶志政策的紧迫性 |
6.1.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1.2 实证结果分析 |
6.2 财政扶智政策的增智效应 |
6.2.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2.2 实证结果分析 |
6.3 财政扶志扶智政策的合力作用 |
6.3.1 研究方法和数据 |
6.3.2 实证结果分析 |
6.4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财政扶贫政策间的相互作用及其优化 |
7.1 直接和间接财政扶贫政策之间的相互作用 |
7.1.1 直接财政扶贫政策对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影响 |
7.1.2 间接财政扶贫政策对直接财政扶贫政策的影响 |
7.2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 |
7.2.1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理论模型 |
7.2.2 财政扶贫政策优化实施方案 |
7.3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2.1 提高政府转移支付扶贫效率 |
8.2.2 提升财政资金扶贫绩效 |
8.2.3 激发相对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
8.2.4 促进财政与扶志扶智政策深度融合 |
8.2.5 推动扶贫与财政扶志扶智政策有机结合 |
8.3 研究不足与展望 |
8.3.1 研究不足 |
8.3.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7)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基于R市D区的实证调查(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问题的提出 |
1.研究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研究 |
2.简短的述评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四)本选题的创新之处 |
(五)研究样本介绍 |
一、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一)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基本内涵 |
1.农村新社区 |
2.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 |
(二)理论基础:协同治理理论 |
(三)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考察维度 |
1.学界关于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考察维度 |
2.本研究中关于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的考察维度 |
小结 |
二、R市D区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概况与具体表现 |
(一)R市D区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概况 |
(二)R市D区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具体表现 |
1.政府供给机制:政府下派人员及购买服务方式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
2.社区自组织供给机制:社区组织协助社区两委提供便民服务 |
3.社区与企业协作供给机制:社企互补开展公益与便民服务 |
4.政府、社区、社会、居民联动供给机制:互通信息开展多样化服务 |
小结 |
三、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存在的现实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存在的现实问题 |
1.乡镇政府供给职责与公共财政能力不相匹配 |
2.社区社会组织协助社区开展服务的主动性和能力偏低 |
3.社区与企业协作供给缺乏长期性、持续性 |
4.联动供给中服务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不足 |
(二)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存在现实问题的原因分析 |
1.国家治理重心下沉与财政收紧之间的内在紧张关系 |
2.缺乏社区社会组织参与服务供给的激励和培训方案 |
3.社区与企业之间缺乏协作供给动力 |
4.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型供给理念仍未完全转变 |
小结 |
四、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的构建路径 |
(一)当前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探讨及其不足之处 |
(二)何为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 |
(三)实现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有效供给机制的保障路径 |
1.人才保障:按需配备多元化人才队伍 |
2.制度保障:以保障需求表达为基础的协商合作与监督评估制度 |
3.技术保障:搭建以居民需求为核心的信息化共享服务平台 |
4.财政保障:建立“开源节流”式的公共服务财政保障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科研情况 |
致谢 |
(8)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1.1 选题缘起 |
1.1.1 选题缘由 |
1.1.2 问题意识 |
1.1.3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梳理 |
1.2.2 国内研究动态 |
1.2.3 研究成果评析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
3.1.1 样本选择 |
3.1.2 现实表现 |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9)基层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相关研究 |
1.2.2 国内相关研究 |
1.2.3 文献分析与评价 |
1.3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核心概念与相关理论 |
2.1 核心概念 |
2.1.1 政府购买公共服务 |
2.1.2 基层政府 |
2.1.3 第三方评估 |
2.1.4 社会组织 |
2.2 相关理论 |
2.2.1 社会治理理论 |
2.2.2 政府失灵理论 |
2.2.3 新公共服务理论 |
第3章 N街道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的案例分析 |
3.1 案例基本情况 |
3.1.1 购买者、承接者概况 |
3.1.2 购买服务的主要内容 |
3.1.3 资金投入情况 |
3.2 N街道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的具体过程 |
3.2.1 购买动机 |
3.2.2 委托方的选择 |
3.2.3 评估服务的确定及开展 |
3.3 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的经验 |
3.3.1 保持第三方组织独立性 |
3.3.2 借鉴它地先进经验 |
3.3.3 保持三方间良好沟通交流 |
第4章 基层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存在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存在问题 |
4.1.1 缺乏制度化安排,购买服务实施过程不完善 |
4.1.2 缺乏有效监督和评价机制 |
4.1.3 社会组织力量薄弱,没有形成有效竞争 |
4.2 原因分析 |
4.2.1 以基层政府为视角 |
4.2.2 以社会组织为视角 |
第5章 基层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机制的建议 |
5.1 针对第三方评估服务开展策略研究 |
5.2 推进合理化科学化制度建设,加大基层政府制度供给力度 |
5.3 完善基层政府监督评估机制,形成标准体系 |
5.4 扶持第三方评估组织,培育承接主体 |
5.5 转变治理理念,明确基层政府角色定位 |
5.6 加强宣传引导,转变社会观念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10)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一、选题缘起与选题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选题意义 |
1. 理论意义 |
2. 现实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政策类型与政策执行 |
(二)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相关研究 |
1.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特殊性 |
2. 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经验与对策 |
(三)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相关研究 |
1. 国外关于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研究 |
2. 国内关于民族地区社区建设的研究 |
(四) 社区建设政策相关研究 |
(五) 相关研究述评 |
三、研究内容、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 研究内容 |
(二) 研究方法 |
(三) 技术路线 |
(四) 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分析框架 |
一、概念界定 |
(一) 社区建设与社区建设政策 |
1. 社区建设 |
2. 社区建设政策 |
(二) 政策执行及社区建设政策执行 |
(三) 民族地区 |
二、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与案例选择 |
(一) 理论根基 |
1. 行动者的参与:利益相关者理论 |
2. 政策执行中的央地关系:戈金的府际间政策执行沟通模型 |
3. 民族社区建设的价值内核:民族区域自治理论 |
(二) 民族地区社区建设政策执行的分析框架 |
1. 分析框架的构建 |
2. 基本假设 |
(三) 案例选择 |
1. 湘西简介 |
2. 政策案例的选取 |
第三章 实质性规制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矫正为例 |
一、作为实质性规制政策的社区矫正政策 |
(一) 实质性规制政策 |
(二) 我国社区矫正的政策背景与历史沿革 |
1. 社区矫正的勃兴 |
2. 社区矫正的历史沿革 |
二、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过程 |
(一) 湘西州社区矫正机构体系 |
(二) 各行动主体的权力资源 |
(三) 社区矫正中官方政策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互动 |
(四) 案例说明 |
1. 社区矫正人员重犯的化解 |
2. 社区矫正人员规范训练 |
(五) 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的绩效评价 |
三、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矫正政策的损失嵌入性和自主性 |
1. 社区矫正政策具有较强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矫正政策具有较弱的自主性 |
(二) 湘西州社区矫正政策执行逻辑:合作执行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四章 程序性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环境建设为例 |
一、作为程序性政策的社区环境建设 |
(一) 程序性政策 |
(二) 社区环境建设的背景及历史沿革 |
1. 社区环境建设的时代背景 |
2. 社区环境建设的实践历程 |
二、美丽湘西在社区中的执行 |
(一) 社区管理体制 |
(二) 资源支撑 |
(三) GD社区建设美丽湘西的政策过程 |
1. GD社区环境建设面临的挑战 |
2. GD社区环境建设的主要行动 |
3. GD社区环境建设的经验 |
(四)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建设工作评价 |
1.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效果评价体系简述 |
2.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评估过程 |
3. 社区开展美丽湘西工作评估结果分析 |
三、湘西州社区环境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美丽湘西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美丽湘西政策具有较低的损失嵌入性 |
2. 美丽湘西政策具有较低的自主性 |
(二) 社区建设美丽湘西的行动逻辑:行政性执行 |
1. 管理体制机制在社区建设美丽湘西过程中起到决定性作用 |
2. 资源支撑不足限制了美丽湘西的有效执行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五章 再分配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 以湘珏州社区低保政策执行为例 |
一、作为再分配政策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
(一) 再分配政策 |
(二) 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演进过程 |
二、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运行过程 |
(一) 湘西农村社区低保政策的执行类型 |
(二) 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过程一以D社区为例 |
(三) 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
1. 指标体系的设计 |
2. 选取区域、数据的获取与基本信息 |
3. 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绩效结果 |
三、湘西州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低保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社区低保政策具有较强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低保政策具有较强的自主性 |
(二) 湘西社区低保政策行动逻辑:变通执行 |
1. 农村社区低保政策执行中各利益相关者的道德风险 |
2. 优势联盟的形成及影响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六章 分配性发展政策的执行类型分析:以湘西州社区养老为例 |
一、作为分配性发展政策的社区养老政策 |
(一) 分配性发展政策 |
(二) 社区养老的政策历程 |
二、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过程 |
(一) 福利供给者的职责发挥与探索性行动 |
(二) 社区养老服务递送项目案例:从老年饭桌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
(三) 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效果评价 |
1. 指标体系的设计 |
2. 选取区域、数据的获取与基本信息 |
4. 老年人对社区养老服务的评价 |
5. 对社区养老供给工作的评价 |
6. 湘西社区养老政策执行效果分析 |
三、湘西州社区养老政策执行类型分析 |
(一) 社区养老政策的损失嵌入性与自主性 |
1. 社区养老政策具有较低的损失嵌入性 |
2. 社区养老政策具有较高的自主性 |
(二) 湘西社区养老政策行动逻辑: 探索性执行 |
1. 利益相关者的积极性对政策执行的影响 |
2. 资源配置对社区养老服务的影响 |
四、小结与政策建议 |
第七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一、比较案例总结 |
二、对未来研究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期间发表论文 |
附录一: 社区田野调查访谈提纲 |
附录二: 问卷调查 |
附录三: GD社区田野调查报告 |
一、GD社区简介 |
二、GD社区之发现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四、建立社区公共服务机构 完善低保管理工作机制(论文参考文献)
- [1]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的通知[J].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江苏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2(01)
- [2]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J]. 福建省人民政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2021(10)
- [3]健康老龄化背景下我国农村养老服务供给多元合作模式研究[D]. 赵艳. 内蒙古农业大学, 2021(01)
- [4]易地扶贫搬迁移民可持续生计研究[D]. 何瑾. 武汉大学, 2021(02)
- [5]基于需求视角的泰安市残疾人精准救助研究[D]. 李友君. 山东大学, 2021(02)
- [6]相对贫困视角下财政扶贫研究[D]. 宋颜群. 山东大学, 2021(11)
- [7]农村新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机制研究 ——基于R市D区的实证调查[D]. 夏苗苗.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8]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D]. 高云亮. 兰州大学, 2021(11)
- [9]基层政府购买第三方评估服务研究[D]. 王文悦. 山东大学, 2020(12)
- [10]民族地区政策执行的类型研究 ——以湘西州社区建设为例[D]. 唐菁阳. 山东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