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论文文献综述)
王仁权[1](2018)在《美国两党制形成过程中的“政党分赃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主要考察美国在两党制度逐步形成过程中的政党分赃制,特别是在安德鲁﹒克逊总统时期形成的“政党分赃制”,杰克逊“大众政府”政党制度的形成和“政党分赃制”的形成与美国19世纪后期美国联邦政府的官场乱象和官场腐败有着紧密的联系,同时对于美国治理腐败而颁布的《彭德尔顿法》进行考察,对于政党分赃制以及治理腐败的研究,可以更好的认识美国的政治制度以及对于我国当前治理腐败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本文主要分为四部分,基本内容如下: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对相关方面的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了简单的归纳与概括,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理论和现实意义。第二部分是文章正文的第一章,主要介绍美国从开始建国的无政治党派到逐渐形成完善的两党制度以及美国两党制的特点第三部分是文章正文的第二章,介绍美国政党分赃制理论依据、政党分赃制的出现、美国总统杰克逊时期政党分赃制确立的原因和美国政党分赃制的特点。第四部分是文章正文的第三章,主要介绍美国政府和社会对政党分赃制的态度及美国治理政党分赃制的措施及影响。第五部分是本文的结束语,大致概括了我对于美国政党分赃制及美国治理腐败的认识,以及从中找出对中国政府治理腐败的有益经验。
戴秀河[2](2015)在《《彭德尔顿法》研究 ——兼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文中提出导论。“文官”是一个法律概念,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官”的概念。文官最早产生于英国,是近代资本主义的发展和政党政治的产物。在欧洲大陆,文官与“公务员”有同等法律意义。有美国学者认为,在十九世纪的美国历史上,推进美国民主政治发展的有两件大事,一是通过内战废除了奴隶制度;二是通过文官改革运动颁布了《彭德尔顿法》逐步放弃了政治分赃制。可见《彭德尔顿法》之重要。美国的文官制度的建立以《彭德尔顿法》为标志,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政治斗争的结果。《彭德尔顿法》确定了竞争考试录用、成立文官委员会、禁止政治解雇和对文官进行文官评估等制度规范。美国文官制度形成有深刻的政治和经济背景,研究《彭德尔顿法》具有一定的历史和现实意义。文官制度是一个国家管理文官的法律规则,一般来说这些规则包括“政治中立、统一管理、职务分类、考试录用、任职保障”等方面的内容。文官立法在西方国家工业化革命以后先后展开,较早的是英国,欧洲大陆国家和日本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确立也相继建立了文官公务员制度。第一章《彭德尔顿法》颁布以前美国联邦政府官员(雇员)的任命。美国宪法只规定了法官、大使等由总统提名由参议院同意,对其他官员的任命宪法并没有做详细规定。实际上,这一宪法规则提供了联邦官员任命三种途径:总统任命参议院确认(一般方法);总统任命,无需参议院确认(参议院休会期间);当参议院根据法令确认后,部门或法院可任命某些“低级官员”(即从属于行政机构各部门或法院的官员)。如此任命规则,体现了美国宪法的创新性。由于宪法对罢免官员权没有明确,构成了法律空白。1789年副总统约翰·亚当斯作为参议院首领宣布国会支持对总统几乎没有什么限制的免职特权,这被后来称之为“1789决定”。实际上,这一决定从未成为法律,一直是官员任免上争论的焦点,也是形成和废除政治分赃制建立现代文官制争论的焦点之一。建国初期,美国政府是由以华盛顿、汉密尔顿等为主要骨干组成。联邦党人的政府,是一个准贵族政府。对于公职人员的任用,华盛顿总统所追求的是“最适合”。华盛顿总统实现了有关用人上的“品质”和“效率”的高标准,不仅在联邦党人掌权的十七年发挥作用,而且其影响力一直持续到民主共和党总统杰佛逊及其继任者。绝大多数开国先辈们及他们所建立的组织、他们的个人团队和党派奋斗的着力点,是经过管理专家、社会智囊的论正,并本着对国家高度负责的精神而确定的。这使得这个新国家不仅是建立在坚定的政治基础之上,而且它的官员们在品质和能力方面也有着良好的声誉。当然,开国初期的用人政策并非现代意义上的政治中立。华盛顿的选人取决于其政治信仰联邦党人的利益,极力维护上层社会的利益。事实上,从依据宪法建立的第一任政府之初,联邦党人与反联邦党人成为了两大阵营,后来演变成联邦党人与共和民主党人的权力斗争,无论联邦党人如何辩解自己代表“公众利益”,“党争”已经事实存在了。当政权更迭在所难免时,为了维护联邦党人自己党派利益(而并非公众利益),亚当斯炮制了“午夜任命”,拉开了政治分赃的序幕。政治分赃制作为一项制度的形成,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在杰克逊总统时代成为系统化的制度。作为分赃制标志性的口号“战利品属于成功者”。政治分赃制所反映出的,选举胜利既可以引发政治权力的重新分配,又可以个人捕获政治成果,这一规则很快获得普遍认可,并成为美国政治生活的重要特征。此时的“战利品”仅限于局部和暂时的公职“分赃”,还没有涉及经济、社会及其他政治领域。政治分赃制出发点是,反对“官僚体系的习气”。其理论依据是,在新民主制度下通过选举获得行政权力,从而实现对人、公共资金和政治机器的控制,才能真正体现民意。政治分赃制内容和表现形式:一是获得政党资金,二是与工商企业相互渗透,三是与宣传媒体进行政治交易,四是与国会达成政治交易的手段,五是以政治分赃为筹码构成政治联盟。政党分赃制对美国民主化进程的影响:一是对政党组织的普及起到了催化作用;二是促进了美国白人男子选举权的普及;三是促进了宪法的间接修改。此时,政治分赃制的确是一种充满活力的社会体系。第二章文官制度的改革尝试及通过《彭德尔顿法》。虽然政治分赃制是一个非常激进的发明,但是,经历了不到40年的时间,它的一些最成功的改革措施变成纯分赃规则,而且发生了质变,政治分赃制已变成阻碍进步的保守体制。“战利品”成为负面激励,追求官职成为部分人参政的唯一目标,导致政府工作效率低下,严重影响政府首脑的工作;政治分赃还导致有组织的腐败及官员的堕落,官商融合、谋取利益,政党营私、操纵议会,帮派横行、独霸一方等社会丑恶问题。内战时期的战争状态暂时掩盖了许多社会矛盾,内战仅仅解决奴隶和联邦的性质问题,然而又加深了很多矛盾。战后,阶层经济和意识形态冲突以及政治权力的斗争进一步显现和加剧,使得包括文官制度在内的政治改革陷入困境。其实在内战前针对政治分赃的暴露的问题,就开始了改革尝试及立法实践。众议院在1853年做出规定,要求为进入华盛顿的大部分文秘人员要经过“通过考试”;由于联邦政府缺少统一的管理,发挥作用十分有限。1853年的一项法令要求各政府部门的首长将文秘人员划分成四个等级,并与他们的职责一一对应,首开了职务分类的先河。战后关于文官制度改革的基本观点,1865年后“功绩制”的概念从英格兰传至美国。美国开始学习英国的“功绩制”。尽管格兰特政府时期出现了各种腐败问题,但是他就公开主张进行文官制度的改革。格兰特总统宣称改革,迎合了民众的期待。1871年3月一项“附件”的立法成果,促使成立了美国历史上第一个“文官委员会”成立。然而,格兰特政府时期,支持政治分赃反对文官改革的势力十分强大,文官委员会成果有限。1875年时,格兰特并虽然未正式抛弃文官管理委员会,但他取消了管理规定,国会不再拨款。此时,文官改革的进展十分艰难。尽管海斯政府改革取得了了不起的成就,但是总体上文官改革遭遇冷漠与困境。民间要求改革的呼声日益高涨,期间成立了一些全美和地方性民间文官改革组织。美国战后至十九世纪末,涌现出一批推动改革的重要民间人物,其代表有乔治·威廉姆·柯蒂斯(George William Curtis)、卡尔·舒尔茨(Carl Schurz)、多尔曼·B·伊顿(Dorman B.Eaton)。他们崇尚自由的道德观,追求政治、经济和效率的统一。文官组织及主张改革的人士,对宣传文官改革策略、推进改革,起到了很大的助推作用。1881年,发生了戏剧性的加菲尔德总统被杀事件。这一事件成为文官制度改革的导火索,也成为文官改革法案的催化剂,动摇了政治分赃制的存在基础,促进原有改革法案的实施,促使国会通过《彭德尔顿法》。第三章《彭德尔顿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彭德尔顿法》规定成立“文官委员会”。文官委员会委员组成上“来自同一政党的不能超过两人”,目的是保证文官委员会尽量避免受某个党派的影响,从设计上试图使这个机构保持政治中立。文官委员会的职能包括,协助总统实施法律,组织实施文官录用;制定考试管理规则;开展法律实施情况调查;向总统提交报告。《彭德尔顿法》法律规范设置上不够周延,没有规定文官委员会的强制执行权和处罚权,使得其经常处于“有责无权”的尴尬境地。这也为以后文官改革的反反复复埋下了伏笔。《彭德尔顿法》规定了对文官委员会的各种保障措施。法案中要求在委员会的组成上来自同一政党的委员不得超过2人的规定,也是对文官委员会的保护,避免其因党派执政交替而带来的影响。《彭德尔顿法》对于文官委员会各方面的物质保障做了细致入微的规定,包括对文官委员会经费或工作条件保障的内容,文官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资等。在组织机构上,文官委员会虽未有分支机构,但是法案规定了各州及地方成立考试委员会,并在文官委员会协调下开展工作。关于文官的任职,规定了竞争考试,禁止政治解雇,从而保证了相对职务常任。质疑文官委员会行使考试录用权力是否符合宪法原则,使法案遇到了宪法问题。无论是司法部长的解释,还是学界的观点,均以理论“谦辞”回避宪法困境。在法案的实施上,以渐进操作避免宪法危机。《彭德尔顿法》是对外国文官经验的移植与创新的产物。其创新点包括,文官制度成文法形式的创新,文官管理模式的创新,考试录用标准的创新,文官岗位开放程度的创新等。第四章《彭德尔顿法》实施与文官制度的确立。考试制度的实施,是根据《彭德尔顿法》的规定,在考试机构的运作下展开的。考试在主考官的指导下,经过相关部门负责人同意,由文官当地委员会举办。主考官的主要职责是“确保所有考官都具有准确性、统一性、公平性。”主考官要常到各地巡视,在权限范围内建立并且监管当地委员会。竞争考试的范围逐步扩大,1883年,《彭德尔顿法》所确立的分类考试的财政和邮政部门,仅适用于10.5%的政府文职人员,到十九世纪末,已经有50%以上的部门列入竞争考试的范围。在组织考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考试作弊和违反考试任命的原则的行为,文官委员会与作弊行为进行了长期的斗争。政治中立原则的初步确立,与十九世纪末美国社会提倡道德重建密切相关,建立政治中立的文官系统是一个渐进的反复的过程。到了二十世纪“大萧条”时期,罗斯福“新政”的实施,政治中立的文官任命原则遭到了《彭德尔顿法》实施以来最严重的破坏。为了破解“新政”时期的新窘境,国会颁布《哈奇法》,严格限制政府雇员参与政治活动,并将范围扩大到接受联邦财政资助的地方政府及公共机构。《哈奇法》的实施,是对《彭德尔顿法》确立的政治中立原则的强化。然而,这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发生冲突,联邦法院不断通过判例校正政治中立规则的实施,以寻找动态中的平衡。文官队伍的工资和退休制度等职业保障问题,是依据《彭德尔顿法》录用的文官的基本权益,是研究《彭德尔顿法》实施效果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与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相关的问题,成为困扰文官委员会和文官队伍稳定的难点问题;因为工资问题,很难招聘到合适的人员。《彭德尔顿法》并没有授权文官委员会调整文官工资的权力。从二十世纪初文官委员会意识到了文官薪酬问题及其症结所在,而社会对文官工资的问题缺乏认知,主要原因是文官没有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类,使得应当给予较高报酬的科技及管理岗位无法得到较高报酬,当然也有同工不同酬的问题。历经文官委员会和文官群体与国会及总统的反复博弈,直到1913年文官委员会的专题报告,曾多次提出制定文官分类的建议或法案,但是,国会和总统均无动于衷。直到1920年由国会文官委员会主席提出的方案获得通过,即《文官退休法》(Civil Service Retirement Law of 1920),其标志着在联邦政府建立了统一文官退休金制度。于1923年通过了《1923年职位分类法》(The Classification of Act o f 1923)。此后的半个多世纪中,文官的工资问题步入了规范化调整的轨道。为了规范低级文官与高级文官工资的差距,政府规定低工资与高工资的比例在1:10之间。此外,政府还通过累进税来限制高级文官的工资收入。通过上述法律规则,保证了文官的“报酬平衡”。为解决文官报酬中的实际购买力不足的问题,还建立“定期加薪”的规则。第五章《彭德尔顿法》相关制度的发展。《彭德尔顿法》本身有局限性,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政府机构人员的增加,美国文官制度的诸多弊端日益显露出来。第一,禁止政治解雇成为僵化的保护伞;第二,考核机制丧失激励作用;第三,部门林立互相扯皮影响效率;第四,对高级文官的管理失控。据此,卡特政府时期,1978年通过“文官改革法”。1978年文官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确定了联邦文官管理的被称之为九条“功绩制原则”,设立高级行政文官职位,推行绩效考核工资制,改组人事管理的机构。1978年文官改革法案对《彭德尔顿法》的发展与修正的内容有:政治中立要求放松的趋势,高级文官精英化的倾向,破解文官管理机构的角色冲突。二十世纪末克林顿政府时期,打着“重塑政府”的旗帜,改革动作尤为突出。建立了新的政府雇员体系,政府新的用人方式打破自从1883年《彭德尔顿法》实施以来政府分类文官职务常任的做法,改为部分实行弹性用工。推行政府服务合同外包。改革的动机包括:一是为了获得更高的效率,二是出于对“大政府”的怀疑,三是缩减政府规模是政治需要。有人反对政府合同外包减少政府规模的做法,认为靠合同外包、补助、授权来完成工作的政府实际上是“影子政府”。克林顿时期还注重广泛培养公共服务道德。确保“公共行政精神”或“公共服务道德”可以注入所有从事公共工作的人的思想中,不管是谁支付他们薪水。结语部分即:美国文官制度形成的理论经验和启示。美国文官制度与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重大区别包括:改革的动机和目的不同;改革的时机和实施途径不同;改革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有所不同。通过对“以人为本”的文官保障与监督机制等美国文官制度有关经验的分析,要强调对文官、公务员属性的多重认识,文官、公务员既非人民的“守护神”,也不可能成为“理想化”的模型,也不可能完全成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理性人”。现代政府要追求“理想化”模型与“理性人”的统一。要构建权力和利益与责任义务统一的良性机制,建立防止公务员权力滥用的约束机制。同时,借鉴美国经验审视我国“党政分开”与激励机制也有很多启发。政党只做“舵手”而不做“划桨手”,借鉴美国这方面的理论和经验,以开拓我国行政体制和公务员改革的理论思维。第一,“政治”要解决执政者能否真正代表人民和对人民负责的问题,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引进党内竞争机制。第二,公务员“行政”要解决正确履行职责和接受有效控制问题,就是在政党的掌舵下,根据实现预定目标的程度,使“桨手”与“舵手”共同得益。第三,提高效率要解决优化结构与充分放权的问题,允许掌舵组织与划桨组织建立合同关系,正是通过这层关系,才可以运用后果战略、顾客战略和控制战略。探索新型有效的激励机制:一是完善公务员内部激励机制;二是引进外部因素激发竞争;三是采用外部绩效评价机制。引进外部竞争、采用企业化管理并非适用于所有的公共组织。塑造积极的组织文化。仅仅依靠立法和制度设计,并不能真正塑造出完美的官员和组织机构。组织文化是由协调运转机制所具有的使其对相同的刺激做出与众不同之反应的、一旦形成而且持久不变的特性构成的各种元素。这对我国公务员队伍建设的启示是多方面的:一是加强我国公务员道德规范建设;二是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三是消除公务员群体中的消极文化。传统社会中的“人情思想”,地缘、人缘、情缘关系,往往是引发公务员不能公平、公正行事的重要因素,也是诱发腐败的传感器。这些都行政文化的消极因素。塑造与时代相适应的具有良好品德与高尚价值追求公务员队伍,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
李洁[3](2013)在《马丁·范布伦的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文中研究指明马丁·范布伦是美国第八任总统,也是19世纪上半叶美国政坛颇具争议的政治家。他是民主党的设计师和创始人之一,为扩大人民的民主权利做出了一系列努力。他维护州权,主张严格解释宪法,是中下层人民和小资产者的代言人,被认为是“杰斐逊民主”的继承人。他的民主思想在“杰克逊时代”有重大的影响力,不仅影响了当时美国的政治,也为美国民主政治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范布伦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活跃在政坛,他历任州议员、州长、联邦参议员、国务卿、副总统和总统。在政治方面,范布伦主张限制联邦权力的扩张,力图保持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的平衡,他参与制定并促进通过了一系列扩大人民选举权的法律,促进了美国政治的民主化进程。他创建的民主党则奠定了美国政党政治的基础。在经济方面,他实行的“自由银行”改革,也对后世影响深远。在范布伦长达四十余年的政治生涯中,一方面践行了他的民主思想,另一方面,也对美国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本文将以第一手史料为依据,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研究范布伦的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探讨其影响因素、内容和实践,揭示其对美国社会的影响。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绪论部分主要介绍了本文的选题意义,分析了国内外与本专题有关的研究现状,指出了这些研究已经解决和尚需继续研究的问题。第一章集中论述了影响范布伦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的诸因素。范布伦的政治人生和民主思想的形成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主要有他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的影响,杰斐逊民主思想的熏陶,以及在他政治人生中的重要阶段杰克逊的巨大影响。除此之外,他所处的社会环境也对他的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有一定的影响。第二章集中论述了范布伦民主思想的内容。影响因素的多样化决定了范布伦民主思想的内容十分丰富。范布伦民主思想的主要内容包括:州权主义思想、人民主权思想、分权与制衡思想、政党思想。第三章集中论述了范布伦的民主思想在政治生涯中的实践。本文选取了较具代表性的事件,通过范布伦改变美国银行制度、反对国内改进、抑制司法部门的权力扩张、创建现代政党机器的行动,展现范布伦政治生涯中的重大事件,揭示他的政治行为所体现的民主思想。第四章对范布伦的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进行了简要的评价。范布伦的政治才能创造了出色的政绩,他的民主思想和实践对美国的民主政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但他的个人缺点和处事风格,也使他受到许多争议和质疑。
孙鸿金[4](2012)在《近代沈阳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98-1945)》文中研究表明近代沈阳,作为清王朝陪都、自开商埠城市和满铁附属地,比较全面地反映了中国近代历史形态,其城市的历史变迁颇具典型性、代表性。近代沈阳的历史主要沿着两条基本的脉络发展:一是由封建社会向半封建社会转化,这种转化是历史的自然过程;另一条则是由一座独立的封建都城变为半殖民地城市,这是外国资本主义强加给这个城市的,是城市政治地位的变化。与此相适应,沈阳的近代城市建设也相应表现出两条主要的脉络:一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传统城市向新兴资本主义开放的、多方位的城市文化形式进化;另一条则是纯粹的外国建设模式的直接输入,这两条脉络既各自独立,又相互联系、相互制约、共进交融。本文以1898——1945的时间跨度为限,以近代沈阳城市的发展历程为研究对象,通过梳理沈阳城市的近代化历程,归纳城市发展演进的特点和影响沈阳城市近代化发展的因素。全文分共七部分。绪论,主要阐述该论文研究的选题意义和概念的厘清,重点介绍当前国内外研究的历史现状与拟解决的主要问题,以及论文所运用的理论、研究方法与整体结构等。第一章,主要从四个方面论述沈阳城市赖以存在的自然生态条件及盛京古城的形成,说明近代沈阳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的社会背景。即沈阳城市发展的自然条件;早期城市的兴起与传统封建城市的形成;清代盛京古城的建设与发展;沈阳传统城市的近代过渡。第二章,主要论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近代沈阳殖民地化与近代化的同步演进过程。一方面,营口开埠后,伴随着列强的侵略、洋教洋货的冲击、日俄的争夺、日本殖民机构的建立,盛京古城屡遭洗劫,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同时殖民者也将西方物质文明的成果不自觉地带入了近代沈阳,推动了沈阳的近代化;另一方面,日本为把奉天满铁附属地建成日本侵略东北的前沿阵地,殖民者投入大量资金,给沈阳这座古城带来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基础设施、市政管理手段和西方的科技文化,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社会经济的转向和发展,造成了附属地城市空间和社会结构迅速向近代化演变,率先成为当时东北地区较为先进的具有现代意味的城市。第三章,主要论述了20世纪初,清末新政、自开商埠与奉天自主性近代化的启动历程。19世纪末20世纪初,奉天三罹兵燹,社会动荡,经济停滞,百业萧条。为恢复城市生机,一方面,赵尔巽在奉天率先启动新政,带动了近代沈阳城市面貌的恢复与更新;另一方面,伴随着奉天开埠,城市功能结构、城市面貌和城市发展动力都有所改变,加快了奉天城市的近代化进程,并逐步发展成为内外贸兼有的商业城市。第四章,主要论述了自辛亥革命至九一八事变,奉系军阀统治时期,沈阳城市自主性近代化的推进。面对日本通过经济和军事控制奉天的企图,张作霖一方面与之周旋,另一方面,努力拓展城市空间、建立市政公所、完善市政建设与管理、大力发展经济、教育、交通、卫生事业等,全力进行自主性城市建设,将沈阳城市自主性近代化建设推向了高潮。第五章,主要论述了伪满时期,沈阳城市建设的畸形发展。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为把沈阳变成侵略战争的战略物资供应基地,建立稳定的侵华后方的需要,建设了铁西工业区,制订并实施了《奉天都邑计划》,推行为殖民统治服务的教育,进行为战争服务的经济建设,这一时期沈阳人民的社会生活也发生着深刻的变化。由于对沈阳城市发展没有长远考虑,致使城市格局、经济结构严重失衡,对今天沈阳城市化向更高层次迈进,带来了深远的负面影响。结语,这是论文的最后部分。梳理了近代沈阳城市空间形态形成的过程,探析了影响近代沈阳城市发展的主要原因、对沈阳现代城市建设的影响,并对今天的沈阳城市建设提出了建议。
秦涛[5](2010)在《近现代中国公务员考绩法制研究》文中认为在世界各国政治制度由封建专制迈向近代宪政的过程中,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官员也从凌驾在人民之上的官僚特权阶层成为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务人员,从“官吏”到“公务员”的转变不仅仅是一个词汇的变化,也蕴含了近代宪政确立的人权法制理念,对官吏的考绩不再是君主控制官吏的手段,而成为了人民对政府服务社会效果的评判。近代以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取代了封建专制,世界各国普遍以立宪的形式来保障公民的民主权利。然而“徒法不足以自行”,民主制度的运行公民权利的保障都需要国家机关行使管理社会的职能。国家机关作为组织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只能依靠自然人来行使职权,这些从事社会公共事务管理的人员就是公务员。东西方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在从封建君主专制国家向近代化的宪政国家转变过程中,各国的“官吏”也在从封建君主的私人仆从转变为对国家效忠的公务员。宪法主导下的法治国家为了确保官僚集团服务人民,各国代议机关都用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规范国家对公务员的管理,因此公务员的身份取得、职责范围、权利保障和人员范围都是由国家法律制度的直接规定而确定的。公务员的工作成绩直接关系到公务员的职责履行状况,它不单单是公务员职务升降、获奖受罚的依据,也直接反映了国家机关服务社会的能力与效果。因此,国家对其公务员的考绩也就成为民主国家公务员法律制度的重要内容。公务员考绩法能够起到对公务员的监督与激励的双重作用,其主要内容应该是以下三个方面组成,首先是设定公务员的工作业绩目标,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考核来确定每个公务员的个人工作成绩,最后根据成绩来对公务员实施奖惩,以便达到提高国家机关工作能力的效果。第二次工业革命极大地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进步,世界各国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官僚制来组织国家机关。根据马克斯·韦伯的研究,官僚制下的公务员集团具有高度的专业化程度,内部的控制方式是“上级命令——下级服从”方式,因此官僚制拥有极高的社会管理能力。上级通过对下级的考绩评估下级的个人素质与职务之间的关系,以此来决定公务员在等级官僚体系内的地位,公务员的考绩能够强化上级对下级的控制力度,能够提高公务员的专业性。因此,考绩手段是官僚制常用的管理手段。正是因为公务员的考绩制度对于官僚制的运行如此重要,民主国家必须对公务员的考绩制度立法规范,使官僚集团能够为保障公民权利高效地服务。因此,公务员的考绩规则必须法制化。一方面,近现代国家的官僚制不同于封建时代的官僚制,在一个民主法制化的宪政国家中,人民拥有主权,国家机关应该服务于该国社会,保障公民权利。组成国家机关的公务员是一个社会阶层,他们在国家机关中形成的身份等级使得他们更加容易服从其长官的命令而不是人民的诉求。特别是二十世纪以来,工业文明的极大发展导致了社会结构的剧变,个人本位让位于社会本位,国家权力中心从议会转移到了政府,行政权的扩张加剧了官僚集团的失控倾向,服务于人民的“公仆”也是人,有可能为自己私欲而滥用职权。因此各民主国家纷纷采用颁布公务员考绩法的方式控制官僚集团,使其在具有强大的社会管理功能的同时,也能受到人民的控制为人民服务。另一方面,公务员考绩规则的法制化有利于官僚制的稳定,韦伯认为,官僚制的统治意味着“没有憎恨和激情,因此也没有‘爱’和‘狂热’,处于一般的义务概念的压力下;‘不因人而异’,形式上对‘人人’都一样”。①因此官僚制的内部控制规则必须要以法律的形式出现,保证不受到长官的情绪影响。因此二战后,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考绩法制的方式控制官僚制,也维护官僚集团的稳定性。我国是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统治了二千多年的国家,而封建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恰恰是官僚制。两千年的政治实践使得我国古代的官吏考绩制度十分完备和发达,单就官吏考绩的标准、程序和方法等技术性指标而言,我国古代的官吏考绩与西方的近代公务员管理法制有许多相似之处。但是封建君主时代的官吏考绩与近现代的公务员考绩法制的根本区别在于国家主权的所有者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我国的政治法律制度的近代化肇始于二十世纪初的清末法制变革,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后发外生型现代化国家”,上层建筑的民主化并不意味着人民主权原则的落实,虽然封建官吏改变了称呼,被称为“文官”或“公务员”,但是官僚集团只是独裁领袖的附庸,考绩法制也沦为独裁领袖控制官僚集团奴役人民的工具。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的弱小,代表帝国主义和封建大地主利益的袁世凯建立了北洋军阀政府,辛亥革命后,资产阶级建立民主政治的诉求仍然是镜花水月。虽然如此,作为清末的改革者,袁世凯和后来的北洋政府领导人继续了文官考绩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北洋政府移植德日的文官考绩法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是在法律制定上缺乏规划,使文官考绩制度既没有统一的法制,也没有统一的机关落实该法制,考绩法多以临时性的规范性文件出现,杂乱无章。加之北洋政府自身就是按照湘军淮军宗法关系组织起来的军阀政权,极为腐朽,在文官考绩上更是任用私人,卖官鬻爵,考绩法制被虚置,几成具文。北伐战争胜利后,南京国民政府按照孙中山先生的五权宪法理论建立了下辖五院的“万能政府”。为了规范公务员行为,南京国民政府不但颁布了《公务员考绩法》以及与之配套的大量法制文件,而且专设考试院行使公务员的考绩权,落实考绩法和其他公务员的管理法。这种理论设想本身就违背了官僚制的科层理论,上级主管不能对下级考绩将会导致官僚集团的工作效率大打折扣。因此,五权宪法制度下的考绩权从一开始就无法落实,不但在立法上考绩法与基本法的权属规定相抵触,在权力运行上,铨叙部也是有职无权。更为糟糕的是,五权合一的万能政府与国民党的党治理论相结合,导致了政府万能而人民无权的结果,国民党不但没能领导人民走向三民主义的大道,反而成为了凌驾在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官僚集团完全脱离了服务人民的初衷,成为了人民的对立面。公务员考绩法制也遭到了专制的一步步破坏,先是因为不切实际而丧失了权威性,后又成为蒋介石个人独裁的障碍,被虚置了起来,我国近现代考绩法制的第二次实施也失败了。新中国的公务员考绩法制可上溯到十年内战时期,它随着人民政权发展而逐渐完备。红色根据地时期的干部考察办法较为强调对干部的监督,苏维埃政府的组织部门对干部的考绩还没有与奖惩相结合。抗战时期的特殊环境极大地完善了党的干部管理制度,干部的考绩制度也逐渐完备起来。建国后的干部考核工作由粗到细,逐渐条理化、经常化、制度化,与当时党的工作重心政治建设相结合,干部考绩侧重政治素质。改革开放后,干部考核逐渐正规化、法制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公务员考绩体系,对于国计民生的改善起到了促进作用。2005年《公务员法》的颁布更加速了公务员考绩制度法制化的进程。但是在公务员考绩过程中,唯GDP数据的形式主义不利于我国的发展与稳定,这要求我国在制定公务员考绩相关法律制度的同时,要注重公务员绩效目标的制定也要不断地借鉴先进的考绩法制理论,并加以实践。针对当前我国考绩法制的问题,我国应当强化人民民主参与,公务员考绩的法定程序中应该包含民主制定公务员绩效目标和民主参与考绩过程,以法制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同时,依法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将人民当家作主与公务员的工作效率结合起来,这样做不仅是建立服务型政府的时代要求,也是落实我国依法治国的宪法规定的必由之路。
董石桃[6](2007)在《中美政府人事管理价值的比较历史分析》文中研究说明价值的进路是深入到政府人事管理内核的必由之路。美国政府人事管理价值的历史演进体现了政治回应、道德主义、效率、个人权利、专业的职业化、社会公平等价值,其发展趋势是维护传统理念、加强管理弹性、以结果为本。中国政府人事管理价值的历史演进体现了宗族主义、政治回应、道德主义、公平竞争、分权等价值,其发展趋势上主要是法治主义、效率和分权。美国和中国在政府人事管理价值历史演进和发展趋势的呈现了许多共同点和差异。
胡新勇[7](2006)在《杰克逊民主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安德鲁·杰克逊(Andrew Jackson 1767—1845),美国历史上着名的将领,美国第七任总统。担任总统期间(1829—1837),他在政治、经济等领域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南北战争以后,一些历史学家将他当政时期的政治、经济改革称为“杰克逊民主”(Jacksonian Democracy)。他的后任者们,从马丁·范布伦—直到内战前的最后一个民主党总统詹姆斯·布坎南,都在不同程度上继承了这些改革成果,使“杰克逊民主”在美国的政治舞台上持续达1/3世纪之久,对美国的历史发展产生了深远和长久的影响,开创了一个以他的姓氏命名的时代——“杰克逊时代”。 “杰克逊民主”是“杰斐逊民主”在更广阔范围内的实践,也是美国人所崇尚的“自由、平等、民主”在当时社会的新发展。他的民主对美国早期自由主义思想的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早期自由主义思想在整个美国政治思想发展演变中占有举足轻重的位置,后来的各种政治思潮大多都可以从早期自由主义思想中找到源头。因此,对这一民主进行研究,把握这一民主的内涵,既是理解美国早期政治思想的关键,也是分析和理解美国政治思想史的起点。另一方面,美国的思想文化深受欧洲传统的影响,但美国在早期也孕育出了独特的政治思想,一种美国人普遍接受的主流意识形态。因此,对这种思想进行研究,反过来会促进西方政治思想史的发展和完善,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晰地认识西方政治思想史。 本论文以杰克逊民主为研究对象,在整理和分析大量第一手史料以及前人的研究基础之上,对其产生的社会背景、内涵和实践、思想根源、实质及其对美国社会的影响进行系统研究。 本论文共分四章,另加绪论。 绪论首先叙述了本论文的研究意义,然后回顾了国内外对本专题已有的研究情况,指出了这些研究已解决的和尚需继续研究的问题,在此基础上对本文的基本思路和结构框架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 第一章研究杰克逊民主产生的社会背景。它的产生与杰克逊总统个人的经历、气质、性格及社会影响力密切相关,同时又是19世纪上半叶美国社会政治经济变革的产物,是时代所赋予的。经济上,西进运动如火如荼地开展,西部得到不同程度的开发,在美国社会的重要性日益突出,这为杰克逊的成长提供了广阔的舞台。随着西进运动和西部的开发,美国社会的政党政治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两党制初步形成,民主共和党一统天下的局面被打破,为杰克逊派(共和党人)步入政坛提供了便利。 第二章研究杰克逊民主的内涵及其实践。杰克逊民主的核心是“自由平等”和“共和主义”。他的民主是通过执政时期一系列对美国历史发展有重大影响的
邓联繁[8](2005)在《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制高点研究 ——以宪法思维为分析视角》文中提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不仅是一个重大的实践课题,而且是一个重大的理论命题;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尤其是其中的最根本、最重要问题,不仅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通过综合运用价值分析法、语义分析法、历史分析法、文本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方法,从分析视角、总体思路、宏观对策、具体内容这四个有机联系、依次展开的层面,分四章对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全局的制高点进行了详细分析。 第一章是“宪法思维: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分析视角上的制高点”,分析了宪法思维、宪政以及运用宪法思维分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理论。宪法思维是指大众和精英通过宪政体制这一沟通平台所共享的生活习惯与心理取向,是人们运用对宪法本身的认识与理解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与方式。就实质而言,宪法思维是法律元思维,是世界观与方法论;就价值而言,宪法思维既是宪法革命的重要内容,又是宪政中国的重要标志,还是繁荣宪法学的重要力量;就类别而言,民众的宪法思维、政治精英的宪法思维与宪法学理论工作者的宪法思维,在所有宪法思维类别中最为基本;就特征而言,纲领性、根本性、宏观性与宪政性是宪法思维的显着特征。以充分的语义论与彻底的统一论为路径,宪政的涵义基本上可用六句话来表述:以实现“法的统治”为直接目标的一种理想;以正义尤其是社会正义为统领的价值体系;以权力制约为核心的原则体系;以违宪审查制度为关键的制度体系;以权利与权力的矛盾运动为显着特征的一种过程;以宪法至上为鲜明标志的一种状态。就政治文明研究而言,最重要的是研究“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最关键的是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既有理论依据,又有法律依据;既有必要性与紧迫性,又有可能性与可行性;既能把握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准确方向,又能提供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适宜道路;既能促进宪法思维的推广,又能促进中国宪法学与政治学的繁荣。 第二章是“宪政中国: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总体思路上的制高点”,着重分析将宪政中国作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总体思路上的制高点之理由。简单地说,宪政中国之所以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总体思路上的制高点,是由它乃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恰当目标这一角色决定的。这里所说的“恰当目标”,是“目标”与“恰当”的有机结合,具有统摄功能的“目标”区别于“核心任务”
胡新勇[9](2004)在《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文中认为政治体制改革是各国政府在走向政治民主化的过程中所遇到的共同问题。美国总统杰克逊从当 时美国的政治现实状况出发,实行"轮流担任公职制度"的官制改革,取代官员任职的终身制,在推动美国政治 民主化的同时也产生了一定的消极作用。
刘建芳[10](1997)在《试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演变及其影响》文中研究指明
二、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1)美国两党制形成过程中的“政党分赃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0.2 国内外研究概况 |
0.2.1 选题的国外研究 |
0.2.2 国内研究现状 |
0.3 论文的基本结构 |
0.4 论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 |
1 美国两党制形成 |
1.1 18世纪美国两党制的雏形 |
1.1.1 美国联邦党与反联邦党 |
1.1.2 联邦党与民主共和党 |
1.2 19世纪美国两党制的形成 |
1.3 美国两党制的特点 |
1.3.1 美国两党是总统竞选工具 |
1.3.2 美国的两大政党没有明显的意识形态分歧 |
1.3.3 政党组织松散和多个权力中心 |
2 美国两党制形成过程中的“政党分赃制度”研究 |
2.1 概念的界定 |
2.2“政党分赃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 |
2.3 19世纪中期美国“政党分赃制度”的出现 |
2.4 杰克逊总统与“政党分赃制度”之关联 |
2.4.1 官员选拔不民主及公民选举权的扩大。 |
2.4.2 官员腐败引起民众不满 |
2.4.3 总统不能反映人民意志 |
2.4.4 经济发展及资产阶级力量壮大 |
2.4.5 美国两党竞争的政治格局的基本形成 |
2.5 美国“政党分赃制度“的特性 |
3 美国政府内外对“政党分赃制度”的态度与治理措施 |
3.1 美国政府内对“政党分赃制度”的态度 |
3.2 美国社会对”政党分赃制度“的态度 |
3.3“政党分赃制度”的实际危害 |
3.3.1 加重了美国的贪污腐败 |
3.3.2 导致美国政治周期性动荡 |
3.3.3 导致了文官数量急剧膨胀,效率下降 |
3.3.4 导致文官的素质严重的下降 |
3.4 美国联邦政府对于“政党分赃制度”的治理 |
3.4.1 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对于政党分赃制的改革尝试 |
3.4.2 十九世纪八十代《彭德尔顿法》对于政党分赃制的改革 |
3.4.3 《彭德尔顿法》文官改革的影响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彭德尔顿法》研究 ——兼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综述 |
一、相关概念 |
二、《彭德尔顿法》简介 |
三、文官制度的基本内容 |
四、其他国家的文官制度建立和发展 |
第二节 选题意义 |
一、填补美国文官法律制度形成历史研究的空白 |
二、学习借鉴美国文官法律制度的经验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关于《彭德尔顿法》及相关美国文官制度的成文法 |
二、关于《彭德尔顿法》的立法背景的研究 |
三、关于《彭德尔顿法》的移植与创新的研究 |
四、关于《彭德尔顿法》的发展与演化的研究 |
五、关于分析美国文官制度及《彭德尔顿法》有关的理论学说 |
第四节 研究方法及创新 |
一、研究的主要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一章 《彭德尔顿法》颁布前美国联邦政府官员(雇员)制度 |
第一节 宪法构建与法律空白 |
一、宪法创新——官员的任命权 |
二、宪法空白——关于官员的罢免权 |
三、历史起点——探索中执行国家意志 |
第二节 建国初期联邦政府官僚政治及管理体系 |
一、开国者的治国思想与精英主义政治恩赐 |
二、精英政治及党派雏形在官员任用上的影响 |
第三节 政党政治与政治分赃制 |
一、政党政治和政治分赃制的形成及相互影响 |
二、政治分赃制的理论依据 |
三、政治分赃制内容和表现形式 |
四、政党分赃制对美国民主化进程的影响 |
第三章 文官制度的改革尝试及通过《彭德尔顿法》 |
第一节 政治分赃沦为保守堕落的体制 |
一、“战利品”成为负面激励 |
二、有组织的腐败及官员的堕落 |
三、矛盾重重的社会和政治困局 |
第二节 改革尝试及立法实践 |
一、内战前的改革——考试制度及官职分类的雏形 |
二、内战后的改革——向外国学习及文官改革首次立法 |
三、七、八十年代交替期——文官改革的停滞与进展 |
第三节 文官改革的代表人物及思想 |
一、改革中的代表人物 |
二、崇尚自由平等的道德观 |
三、追求政治、经济和效率的统一 |
第四节 总统遇害与《彭德尔顿法》的背景 |
一、政治分赃制存在的基础动摇 |
二、促进原有改革法案的实施 |
三、加速通过《彭德尔顿法》 |
四、各派对《彭德尔顿法》的权衡及力量分析 |
第四章 《彭德尔顿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第一节 成立“文官委员会” |
一、文官委员会的组成 |
二、文官委员会的职能 |
三、文官委员会的保障措施 |
第二节 关于文官的任职和免职 |
一、竞争考试任职 |
二、禁止政治解雇 |
三、关于相对职务常任 |
第三节 宪法问题 |
一、以理论“谦辞”回避宪法困境 |
二、以渐进操作避免宪法危机 |
第四节 《彭德尔顿法》的移植与创新 |
一、关于英国文官制度的经验 |
二、关于《彭德尔顿法》的创新 |
第五章 《彭德尔顿法》实施与文官制度的确立 |
第一节 竞争性考试及功绩制的建立 |
一、竞争考试的实施 |
二、分类文官范围的扩大 |
三、禁止政治解雇与职务常任制度的形成 |
第二节 政治中立原则的确立 |
一、政治中立原则的初步确立:道德重建的结果 |
二、破解“新政”时期的新窘境:颁布《哈奇法案》 |
三、宪法第一修正案与政治中立的规则冲突:寻找动态中的平衡 |
第三节 职务常任的延伸——文官保障制度的形成 |
一、文官的工资问题 |
二、文官的退休金问题 |
第六章《彭德尔顿法》相关制度的发展 |
第一节 机制障碍与1978年文官改革法案 |
一、1978年文官制度改革社会背景 |
二、1978年文官改革法案的主要内容 |
三、1978年文官改革法案对《彭德尔顿法》的发展与修正 |
第二节“重塑政府”改革 |
一、建立新的政府雇员体系 |
二、推行政府服务合同外包 |
三、广泛培养公共服务道德 |
结语 美国文官制度形成的理论经验和启示 |
一、美国文官制度与中国公务员制度改革的主要区别 |
(一)改革的动机和目的不同 |
(二)改革的时机和实施途径不同 |
(三)改革的激励和评价机制有所不同 |
二、参考相关理论构建“以人为本”的保障与监督机制 |
(一)强调对文官、公务员属性的多重认识 |
(二)构建权力和利益与责任义务统一的良性机制 |
(三)建立防止公务员权力滥用的约束机制 |
三、借鉴美国经验思考“党政分开”的体制与多维激励机制 |
(一)政党只做“舵手”而不做“划桨手” |
(二)探索新型有效的激励机制 |
(三)塑造积极的组织文化 |
附件 彭德尔顿法(中英文) |
主要参考文献(摘录)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3)马丁·范布伦的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影响马丁·范布伦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的因素 |
一、 马丁·范布伦的家庭和早期个人经历的影响 |
二、 托马斯·杰斐逊民主思想的影响 |
三、 安德鲁·杰克逊的影响 |
第二章 马丁·范布伦民主思想的内容 |
一、 州权主义思想 |
二、 人民主权思想 |
三、 分权与制衡思想 |
四、 政党思想 |
第三章 马丁·范布伦民主思想在政治生涯中的实践 |
一、 改变美国银行制度 |
二、 反对国内改进 |
三、 抑制司法部门的权力扩张 |
四、 创建现代政党机器 |
第四章 对马丁·范布伦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的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 |
致谢 |
(4)近代沈阳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98-1945)(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第一节 概念的界定及有关问题的说明 |
一、 城市的定义 |
二、 城市发展与近代化 |
三、 社会变迁概念的界定 |
四、 本文研究对象的时间与空间界定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拟解决的问题 |
一、 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二、 拟解决的问题 |
第三节 论文所运用的理论、研究方法与整体结构 |
一、 参考运用的理论与方法 |
二、 整体结构 |
第一章 传统封建城市的形成与发展 |
第一节 沈阳城市发展的自然环境 |
一、 沈阳的地理位置 |
二、 沈阳的地形地貌 |
三、 水文与气候 |
第二节 传统封建城市的形成 |
第三节 清代沈阳古城的建设与发展 |
一、 迁都沈阳 |
二、 清入关前沈阳的建设城市与发展 |
三、 陪都盛京的城市建设与空间拓展 |
第四节 沈阳传统城市的近代过渡 |
一、 手工业 |
二、 商业 |
三、 公共卫生事业 |
四、 金融、教育、电讯业 |
第二章 近代沈阳殖民化与近代化的同步演进 |
第一节 洋教洋货的传入与城市近代化因素的渗入 |
一、 洋教的传入 |
二、 洋货的涌入 |
第二节 日俄对陪都盛京的争夺 |
一、 沙俄对盛京的占领 |
二、 日俄战争对城市的破坏 |
三、 日军奉天守备队进驻沈阳与殖民机构的相继建立 |
第三节 奉天满铁附属地的形成与扩大 |
一、 奉天满铁附属地的形成 |
二、 奉天满铁附属地的规划建设 |
三、 奉天满铁附属地人口与社会生活的变迁 |
第三章 近代沈阳自主性城市近代化的启动 |
第一节 清末新政与沈阳近代化 |
一、 改革官制整合行政机构,提高政府的决策能力 |
二、 发展实业振兴经济,推进城市近代化 |
三、 建立现代警察制度,强化社会管理与控制 |
四、 发展文化教育,培养新式人才 |
第二节 通商续约与自开商埠 |
一、 奉天自行开商埠的原因 |
二、 奉天商埠的划定与开放 |
三、 奉天商埠的拍租、规划与建设 |
四、 奉天开埠与城市自主性近代化的启动 |
第四章 奉系统治下沈阳城市自主性近代化的推进 |
第一节 奉系统治时期沈阳城市规划与空间拓展 |
一、 惠工工业区 |
二、 奉海市场 |
三、 大东新市区 |
四、 东大新区、东大营和北大营 |
五、 大帅府 |
第二节 奉天市政公所的成立 |
一、 奉天市政公所的成立原因 |
二、 奉天市政公所的成立 |
三、 奉天市政公所与城市近代化的推进 |
第三节 奉系军阀统治下沈阳市政建设的近代化 |
一、 完善道路系统 |
二、 上下水系统的建设与管理 |
三、 公共空间的建设与管理 |
四、 公用事业的发展 |
第四节 奉系军阀统治下沈阳城市经济的发展 |
一、 近代工业体系的形成 |
二、 繁荣的城市商业经济 |
三、 东北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
第五节 奉系统治下城市交通体系的完善 |
一、 城区交通 |
二、 对外交通 |
第六节 城市公共卫生的建设与管理 |
一、 城市环境卫生管理 |
二、 城市医疗机构的完善 |
三、 城市卫生防疫 |
第七节 奉系统治下教育体系的日臻完备 |
一、 奉天学制改革 |
二、 学校教育日臻完备 |
三、 社会教育蓬勃发展 |
第八节 东北中心城市地位的确立 |
第五章 伪满时期沈阳城市的畸形发展 |
第一节 铁西工业区的设立 |
一、 九·一八事变前的铁西 |
二、 铁西工业区的形成 |
三、 日本对铁西区的畸形开发与影响 |
第二节 奉天都邑计划与沈阳城市建设 |
一、 奉天都邑计划的出台 |
二、 奉天都邑计划的内容 |
三、 奉天都邑计划的实施 |
四、 奉天都邑计划的影响 |
第三节 伪满时期沈阳的文化教育 |
一、 组建教育管理机构,颁布《学制要纲》 |
二、 实施殖民教育,强化教育统制 |
第四节 伪满时期沈阳社会生活的变迁 |
一、 物质消费生活的变迁 |
二、 休闲娱乐生活的变迁 |
结语 |
一、 近代沈阳城市形态的形成机制与特点 |
二、 近代沈阳城市发展的影响 |
三、 对现代沈阳城市建设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近现代中国公务员考绩法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公务员考绩法制概述 |
第一节 公务员释义 |
一、公务员的内涵 |
二、公务员的外延 |
三、公务员的特点 |
第二节 关于考绩法制理论的探讨 |
一、考绩一词的语义分析 |
二、公务员考绩的内容 |
三、公务员考绩与官僚制理论 |
四、公务员考绩法制化的宪政意义 |
第二章 近现代中国考绩法制的中外借鉴 |
第一节 我国古代考绩制度变迁 |
一、我国古代管理考绩法制概述 |
二、中国古代考绩制度的特点 |
第二节 西方各国的公务员考绩法制 |
一、英国 |
二、美国 |
三、法国 |
四、德国 |
五、日本 |
第三节 中外考绩法制对近现代中国的影响 |
一、民初考绩法制对古代中国考绩法制的继承 |
二、列强考绩法制对民初考绩法制的影响 |
第三章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文官考绩法制 |
第一节 民初文官考绩法制概述 |
一、民国初年的文官考绩法制概况 |
二、考绩法制的内容 |
三、北洋政府文官制度与文官考绩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考绩法制的现代化反思 |
一、民初文官考绩法制的曲折——法制现代化的缩影 |
二、从封建官吏到近代公务员的变迁——形式和实质落差 |
第四章 南京国民政府的公务员考绩法制 |
第一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公务员考绩立法概述 |
一、公务员考绩法制的发展历程 |
二、公务员考绩主管机关 |
三、公务员考绩法的内容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公务员考绩法制的宪法地位评述 |
一、与基本法抵触的考绩法 |
二、考试院考绩权实施状况及其原因探析 |
三、南京国民政府考绩法制的宪政解读 |
第五章 依法治国与我国公务员考绩法制 |
第一节 我国的公务员考绩法制概述 |
一、公务员考绩制度的变迁 |
二、当前公务员考绩法律制度的评价 |
第二节 公务员考绩法制化的意义 |
一、公务员政绩目标制定的法制之路 |
二、依法治国意义下的"依法治吏" |
参考文献 |
一、中文论着 |
二、译着类 |
三、外文论着 |
攻博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7)杰克逊民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第三节 基本思路和结构框架 |
第一章 杰克逊民主产生的社会背景 |
第一节 杰克逊其人其事 |
第二节 西进运动和西部开发 |
第三节 政党政治的发展 |
第二章 杰克逊民主的内涵及其实践 |
第一节 经济平等主义—开展“反银行”斗争 |
第二节 政治平等主义—实行“轮流担任公职制度” |
第三节 杰斐逊式的共和主义—反对南卡罗来纳脱离联邦的斗争 |
第四节 杰克逊时期的印第安人政策 |
第三章 杰克逊民主的思想渊源 |
第一节 《独立宣言》的平等思想和自然权利学说 |
第二节 杰斐逊民主思想 |
第三节 约翰·泰勒的政治思想 |
第四章 杰克逊民主的实质及影响 |
第一节 平民总统与平民民主 |
第二节 西部总统与西部民主 |
第三节 总统权力的加强与民主运动的蓬勃发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感谢篇 |
收获篇 |
结语篇 |
(8)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制高点研究 ——以宪法思维为分析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引言 |
一、选题意义与研究由来 |
二、研究现状与问题意识 |
三、主要观点与基本结构 |
第一章 宪法思维: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分析视角上的制高点 |
一、宪法思维的基本理论 |
(一) 宪法思维之实质 |
(二) 宪法思维之类别 |
(三) 宪法思维之价值 |
(四) 宪法思维之特征 |
二、宪法思维的宪政取向 |
(一) 域外学者的宪政论 |
(二) 国内学者的宪政观 |
(三) 国内外宪政观比较 |
(四) 诠释宪政的新路径 |
(五) 宪政语义的新解释 |
(六) 宪法思维以宪政为取向 |
三、宪法思维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分析视角上的制高点 |
(一) 理论与实践共同呼唤深入研究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
(二) 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充分依据 |
(三) 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多重意义 |
(四) 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 |
(五) 运用宪法思维剖析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主要观点 |
第二章 宪政中国: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总体思路上的制高点 |
一、宪政:近现代政治文明之标志 |
(一) 宪政是近现代政治文明之必然 |
(二) 宪政是近现代政治文明之基础 |
(三) 宪政是近现代政治文明之标志 |
二、宪政:近现代政治文明之核心 |
(一) 视民主为政治文明核心的意见值得商榷 |
(二) 宪政比民主更疏远专制 |
(三) 宪政比民主更贴近人权 |
(四) 宪政比民主更钟情法治 |
(五) 宪政比民主更侧重从源头上保障社会团结 |
(六) 近现代政治文明的核心是宪政而不是民主 |
三、宪政:近现代政治文明之精髓 |
(一) 宪政是一种“真”的政治 |
(二) 宪政是一种“善”的政治 |
(三) 宪政是一种“美”的政治 |
四、宪政中国: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总体思路上的制高点 |
(一) 宪政中国之由来 |
(二) 将宪政中国作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恰当目标具有科学性 |
(三) 将宪政中国作为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恰当目标具有合理性 |
(四) “政治文明”创生了宪政中国的契机与道路 |
第三章 为宪政正名: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宏观对策上的制高点 |
一、为宪政正名的基本含义 |
(一) 当代中国无正统意义上的宪政 |
(二) 当代中国有事实层面上的宪政 |
(三) 正式认可宪政就是为宪政正名 |
二、为宪政正名的主要理由 |
(一) 建设一个“富强”的中国要求为宪政正名 |
(二) 建设一个“民主”的中国要求为宪政正名 |
(三) 建设一个“文明”的中国要求为宪政正名 |
(四) 建设一个“法治”的中国要求为宪政正名 |
(五) 建设一个“现代”的中国要求为宪政正名 |
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条件 |
(一) 今日中国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法律条件 |
(二) 今日中国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政治条件 |
(三) 今日中国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经济条件 |
(四) 今日中国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文化条件 |
(五) 今日中国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社会氛围 |
(六) 今日中国有为宪政正名的良好国际环境 |
四、为宪政正名后的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
(一) 为宪政正名的方案之一 |
(二) 为宪政正名的方案之二 |
(三) 为宪政正名的方案之三 |
(四) 为宪政正名后的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 |
第四章 依宪执政: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具体内容上的制高点 |
一、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实质即依宪执政 |
(一) 政党执政的一般界说 |
(二)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特定含义 |
(三) 中国共产党依法执政的实质即依宪执政 |
二、依宪执政是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在具体内容上的制高点 |
(一) 依法执政: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角色大转换的关键 |
(二) 依法执政:改革与完善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最科学方案 |
(三) 依法执政:改革与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的最基本选择 |
(四) 依法执政:改善中国共产党与法律之间关系的最重要保障 |
(五) 依法执政: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具体机制 |
(六) 依宪执政:有机统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 |
三、着力保障共产党员成为遵守宪法的模范 |
(一) 共产党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 |
(二) 共产党员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 |
(三) 共产党员必须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 |
(四) 首先着力保障共产党员成为遵守宪法的模范 |
四、切实在宪政轨道上改善与国家政权有关主体之间的关系 |
(一) 当代中国宪政体制内与国家政权有关的各种主体及总体上的关系 |
(二)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同国家政权执掌者之间的关系 |
(三)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所有者之间的关系 |
(四)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行使者之间的关系 |
(五)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支持者之间的关系 |
(六)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参加者之间的关系 |
(七)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监督者之间的关系 |
(八) 在宪政轨道上改善国家政权领导者、执掌者同保护者之间的关系 |
五、努力实现依宪执政与执政党自身建设在互动中双赢 |
(一) 将依宪执政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自身建设的重要原则 |
(二) 将依宪执政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三大传统建设的重点 |
(三) 将依宪执政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 |
(四) 将依宪执政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 |
(五) 将依宪执政作为加强和改进执政党先进性建设的突破口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论文提纲范文)
一、杰克逊官制改革的背景 |
二、杰克逊官制改革的措施 |
三、杰克逊官制改革的作用和影响 |
四、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论文参考文献)
- [1]美国两党制形成过程中的“政党分赃制度”研究[D]. 王仁权. 辽宁大学, 2018(01)
- [2]《彭德尔顿法》研究 ——兼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D]. 戴秀河. 华东政法大学, 2015(03)
- [3]马丁·范布伦的民主思想和政治生涯[D]. 李洁. 山东师范大学, 2013(09)
- [4]近代沈阳城市发展与社会变迁(1898-1945)[D]. 孙鸿金. 东北师范大学, 2012(05)
- [5]近现代中国公务员考绩法制研究[D]. 秦涛. 武汉大学, 2010(10)
- [6]中美政府人事管理价值的比较历史分析[A]. 董石桃. “构建和谐社会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7年年会论文集, 2007
- [7]杰克逊民主研究[D]. 胡新勇. 华东师范大学, 2006(10)
- [8]当代中国政治文明建设的制高点研究 ——以宪法思维为分析视角[D]. 邓联繁. 武汉大学, 2005(05)
- [9]略论美国总统杰克逊的官制改革[J]. 胡新勇. 井冈山师范学院学报, 2004(S1)
- [10]试论美国文官制度的形成、演变及其影响[J]. 刘建芳. 青海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9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