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文献综述)
李艳[1](2021)在《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现象在我国存在已久,特别是自2017年以来,国内经济发展方式正处于转型期,国际经济不确定因素增加,很多行业不景气,使得中小企业经营更加举步维艰,融资难、融资贵这一困境越来越严重。中小企业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许多就业岗位,是我国社会和经济发展的一个风向标,在保障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的快速繁荣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面对这种特殊情况,政府就必然需要承担和负起相应责任,利用“有形的手”来重新调整我国信贷服务市场的各种融资服务结构,对新的信贷资源也因此进行了有效优化和合理分配。为了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S省R市政府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但该市仍存在着信用制度体系不健全、缺乏专门的中小企业融资和管理机构等问题,解决这一困难问题仍任重而道远。基于以上存在的问题,本文通过对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进行研究,提出该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向读者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全文共包括五部分:第一部分绪论,依次阐述了选题的背景、研究的目标和意义、国内外的研究成果和其研究思路与实施办法。第二部分详细阐述了中小企业、融资、市场失灵三个基本概念,以及市场失灵理论的概述,并阐述了中小企业融资与市场失灵理论的契合点。第三部分是针对S省S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现状的调查,主要是通过发放调查问卷以及现场走访相关政府、银行、中小企业从业人员获取资料及信息,并将调查结果进行汇总统计。通过调查发现该市主要存在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中小企业融资管理部门组织分散、效能不足,融资性担保机构发挥作用有限,中小企业政策执行力度不强等问题。第四部分针对存在的问题,客观深入地分析其发生的原因,主要是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搭建力度不够、管理中小企业的政府机构改革不到位、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不够、融资政策监管考核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第五部分提出了促进该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主要措施有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建设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强中小企业优惠政策落实及监管考核力度等。
陈国栋[2](2020)在《政府主导下W市营商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指出当前,区域之间经济发展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需要比拼营商环境,营商环境的建设可以有效提升区域竞争力,促进加快解放生产力。营商环境建设水平高不高,主要是看企业和群众的评价。自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在部署安排全面深化改革以及体制机制创新等工作中多次提到营商环境建设,指出营商环境建设要注重夯实法治基础。到五中全会时,又提出了要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2017年7月17日,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召开的第十六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重要讲话指出,国家要营造一个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要进一步加快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建设,以此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论文以政府主导下W市营商环境建设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法、访谈法和调查法,首先阐述了营商环境、政府治理等相关概念和理论,为论文进一步研究奠定学理基础。其次通过对营商环境建设部门和部门企业的访谈,分析了W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现状,根据访谈的结果导向制定调查问卷,主要围绕:惠企政策落实、政务服务水平、要素资源保障和企业权益保护四个大方面。问卷调查结束后,通过对收回数据的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最后,在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和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站在政府主导的视角,提出了W市营商环境问题解决的建议:狠抓政策落实,优化政府服务,加大企业瓶颈问题破解力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保证建议意见的落实实施,提出了四点保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常态化建设;健全监管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刘鑫磊[3](2020)在《天津市D区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纳税信用是纳税人在税务方面的诚信表现,是纳税人在履行税务方面义务的情况反馈。与之相关,纳税信用管理是由税务机关依照相关规章办法,对企业纳税信用进行评判并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和服务的活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一环,纳税信用的好坏反映了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下社会的诚信状况。良好的纳税信用环境对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促进作用,因此,纳税信用管理的作用不容忽视。我国纳税信用管理起步较晚,在2014年7月颁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后才初步启动。随着社会的发展,纳税信用管理办法也在逐步完善,我国的纳税信用管理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较多不足,纳税人失信问题仍频频发生。因而,如何进一步提高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水平,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在梳理以往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遵循博弈论、理性经济人理论以及纳税遵从理论,采用文献法、问卷调查法等研究方法,对天津市D区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进行现状分析与问题研究,并结合其他国家、地区在纳税信用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工作实践,对天津市D区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对策。在研究过程中,本文发现天津市D区税务机关在纳税信用管理工作中主要存在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与现实脱节、纳税信用管理执行力度较弱、纳税信用政策宣传效果不明显以及纳税信用评级应用不够广泛等问题。其主要原因在于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不完善、税务机关重视程度不够、纳税信用宣传力度欠缺以及缺少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在深入研究后,本文认为提高天津市D区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水平,并构建多方共建、良性循环的纳税信用管理生态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相关政策,确保政策与时俱进,并提高奖惩力度、扩大纳税人信用评级结果公示范围,进一步提升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二是加强税务部门纳税信用执行力度,加强工作人员的重视度,加大对纳税人的核查力度,督促纳税人诚信经营;三是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加大纳税人对相关政策的理解程度,有效改善社会风气;四是加强对税务代理的规范,使其成为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有效沟通渠道,成为协助税务机关改善区域纳税信用的重要力量;五是加强多部门合作,确保纳税人通过诚信纳税获得实惠,同时加强对失信企业的监督。
高波[4](2020)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研究》文中认为2013年,习近平主席提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2015年3月,中国政府制定发布了《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随着“一带一路”建设的持续推进,中国十分重视加强同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和资金往来,共同深化“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齐力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外直接投资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中的重要内容,截至2018年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存量达到1728亿美元。但是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存在很大的投资风险,因此,如何有效识别、评估和防范投资风险成为“一带一路”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对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对沿线国家直接投资始终保持着较高的增长率,其进展过程体现如下特征:规模不断扩大但逐步趋缓;区位分布广泛但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行业日趋多元化、升级化;承包工程和并购项目持续增多。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直接投资主要是出于寻求市场、获取资源、寻求效率、寻求技术和提升竞争优势等原因。在“一带一路”沿线的直接投资为中国企业创造了发展机遇。但是,中国企业也遇到了东道国政治条件复杂、企业融资渠道有限、东道国的限制、法律制度存在差异、外部因素导致竞争博弈加剧等制约因素。防范“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首先要清晰地识别可能遇到的风险。对外直接投资风险就是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可能对企业目标的实现造成不利影响的不确定性,通常具有客观性、损失性、不确定性和可测性等特征。企业的风险识别过程较为复杂,对投资风险的识别要遵守可行性原则、成本收益原则、灵活性原则、综合性原则、系统性原则。通过从国家、企业两个维度,对“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的风险源进行辨别,构建如下风险识别体系:宏观环境风险(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社会文化风险和自然灾害风险)和企业层面风险(包括竞争风险、投资风险、管理风险),这些风险具有政治风险占比更高、地区集中导致的风险高、风险管控难度大、风险的损失性更大等特征。中国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对沿线国家进行投资,沿线各国发展程度各异,与我国的经济关联程度差别也较大。从东道国视角评估中国企业“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选择“一带一路”沿线33个可获取数据的国家作为研究对象,运用CROIC-IWEP国家风险评级方法(包含5个一级指标和41个二级指标)。通过对二级指标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用熵值法测算各个二级指标的离散程度和相应权重矩阵,进而得到各国的风险评分。综合了经济基础、偿债能力、社会弹性、政治风险和对华关系等因素,评价结果显示新加坡、以色列、捷克、匈牙利等国家风险较小;马来西亚、俄罗斯、罗马尼亚和中亚国家的风险可控;东南亚国家投资风险较高,缅甸、菲律宾、越南、老挝等国家排名靠后;埃及、伊拉克、蒙古排在末端,风险高于其他“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为了进一步管理风险、控制风险,需要从企业视角评估“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运用模糊层次分析法(F-AHP)确定出风险权重,并结合“最大隶属度法”得出企业面临的风险程度。评估显示我国企业“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总得分为72.23分,处于“较高”风险等级。具体来看,宏观环境风险和企业层面风险两个二级指标均在“较高”等级区间内,相比宏观环境风险,企业内部风险稍高一些。影响宏观风险的因素中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自然灾害四个因素的得分逐个递减,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处在“较高”等级,社会文化和自然灾害处在“中”等级,说明政治、经济风险是影响宏观环境风险的重要因素。在此基础上,选取了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企业自身风险的代理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建立回归模型,剖析各风险因素对企业绩效的实际影响。中国企业目前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管理水平总体偏低,需要构建一套系统的、能够提升企业风险管理效率的风险防范体系,为“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提供有效保障。首先,要建立风险评估系统,在风险识别基础上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做出定量评估;其次,要建立风险预警系统,同时借助计算机系统,获取相应的预警信号;最后,要构建风险处置系统,企业应结合自身情况,对不同等级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风险处置措施。从企业角度,应制定科学的对外直接投资策略,实施高效的内部风险管控,全面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从国家角度,应建立法律保障制度,提供对外直接投资保护,完善信息服务平台,加强金融领域支持,鼓励自主创新。
张惠强[5](2020)在《新时代背景下“信用浙江”建设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来,我国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浙江省信用建设工作开展时间较早,自2002年提出“信用浙江”后,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目前已经取得重大进展。本文以“信用浙江”为例研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以期对浙江省乃至全国其他省份社会信用体系的完善有所裨益。通过文献研究法、访谈法、案例研究法等,对“信用浙江”建设进行实证分析。回顾了“信用浙江”的建设历程,将其分为开创起步、整体构建和协同应用三个阶段,并介绍了杭州、温州和义乌这三个信用建设的模范城市,将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取得的成就概括为四个“全”:法律法规全配套,信用主体全覆盖,信用信息全归集,应用场景全联动。同时,指出其在信用管理手段、信用服务业、信用专业人才、隐私信息保护等方面存在问题与挑战,深入分析背后的原因。接着,通过对国内以北京、上海、广东等为代表的社会信用体系、国外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社会信用体系进行比较分析,总结它们的做法和可借鉴经验,掌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发展趋势。最后,结合浙江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情况,提供了8条具有针对性的对策建议。
刘奕[6](2020)在《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设备接入到移动网络,新的服务与应用层出不穷,对移动网络的容量、传输速率、延时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5G技术的出现,使得满足这些要求成为了可能。而在5G全面实施之前,提高现有网络的性能及用户感知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本文从5G应用场景及目标入手,介绍了现网改善网络性能的处理办法,并针对当前5G关键技术 Massive MIMO 技术、MEC 技术、超密集组网、极简载波技术等作用开展探讨,为5G技术对4G 网络质量提升给以了有效参考。
赵菁[7](2020)在《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文中认为双鸭山市人民银行是当地唯一一家企业与个人的征信报告查询机构。2018年,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全辖查询个人信用报告52426笔,查询企业信用报告803笔,相比2017年同期增长0.91%。在信用社会大背景下,信用体系建设引起了大家的重视与关注,而且在社会经济发展与个人生活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本文的研究问题正是结合笔者的工作背景所提出的。作为双鸭山市人民银行中的一员,笔者认识到管理信贷征信业是基层央行的重要工作职责,成为征信建设的主导力量。本文结合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现状,以社会信用体系和社会征信体系作为理论依据进行深入的研究,通过调查问卷和座谈访问的形式了解到当前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在征信体系建设还存着诸多问题,如:征信宣传力度不够、征信服务水平不高、信息质量不高、信用信息共享困难、市场监管能力较弱、征信法规制度不健全等。本文在借鉴国外征信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对当前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在征信建设中面临的问题进行深入的分析和探讨,从培养征信专业化人才、强化社会信用文化建设、提高基层央行征信服务水平、加强央行征信体系完善、健全信息隐私保护监督机制、提高信息采集和共享能力等几方面,为双鸭山市人民银行的征信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本文的研究对于加强基层央行征信管理体系建设、提高金融信贷市场信息共享程度、提高信贷市场运转效率、规范金融信贷市场秩序、推进信用文化与社会信用诚信体系建设等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刘刚[8](2019)在《行业法治研究》文中认为当前,我国提出了“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思想。到2035年,我国还要实现“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的目标。如何判断法治社会基本建成,既是重大的理论问题,也是迫切的实践问题。社会是由行业组成的,法治社会的建成可以走一条行业法治之路。法治社会是社会领域实现法治化的治理状态,而行业法治可以理解为是指行业领域的法治化的治理过程。先有法而后才有法治,先有行业法而后才有行业法治。因此,要研究行业法治,需要先研究行业法;而要研究行业法,则需要先研究“行业”。改革开放后,我国立法实践中出现了大量“行业”入法现象,汇聚成“法律中的行业”这个独特命题。对“行业”入法现象的实证分析表明,“行业”已经从一个古老的经济概念变成一个新生的法律概念。“行业”入法现象在所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中总体上占到了三成,席卷了除诉讼法及非诉讼程序法之外的所有部门法,甚至现行宪法也对“行业”做出了明确规定,宣示了“行业”的宪法地位。“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包括行业规划、行业标准、行业自律、行业诚信、行业垄断、行业主体、行业协会和从业人员等。“行业”入法现象有力的支撑了行业法的存在,宣告了行业法治的潜在可能。“行业”入法现象是对行业在社会结构中的变迁的法律响应,行业法是法律社会化发展的最新表现。系统梳理行业法的历史研究成果,可以发现,虽然学界还存在分歧,但也形成了一些理论共识,即行业法是兼顾“硬法”和“软法”在内的体系。新兴的行业法有助于一并解决传统部门法体系的学科壁垒问题、稳定性不足的问题以及部门法的局限性问题。行业法应该继部门法之后,成为我国法律体系和法学体系中的新成员。行业法与部门法之间存在着两种关系:一是交叉与重叠关系,二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建基于法治概念的宽泛性和灵活性。行业法治是一种“混合”法治,其内涵表现为“硬法”之治和“软法”之治的结合、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横向体系(各行各业的法治)和纵向体系(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在内)的结合。行业法治是一种“复杂”法治,其特性包括法治主体的多元性、法律规范的复合性、行业治理的差异性、运行机制的共治性和调整范围的全面性。行业法治是一种真法治,而不是假法治,其理念包括权利保护理念、公平正义理念、科学发展理念和自治理念。行业法治是一种有意义的法治。从法治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也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还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从行业发展维度看,行业法治既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也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还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行业法治体现了行业与法治的互动关系,促进了法治发展和行业发展之间的良性循环。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包括经济基础、政治基础、社会基础、法律基础四个方面。其中,经济基础是指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政治基础是指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步建立;社会基础是指行业组织的大量出现;法律基础是指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与法治社会一样,行业法治也包括主体要素、制度要素与实践要素。这三种要素共同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与“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主要形式样态基本一致,行业标准、行业协会和行业自治构成了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是广义的行业标准,行业标准是一种“软法”,可以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柔性化和可操作性。行业协会是行业法治的重要主体,行业协会通过参与行业立法、行业纠纷化解、行业监管和行业管理等来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既是权利,也是权力。行业自治首先通过行业自治规范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但是,在行业法治的运行中,行业监管与行业自治始终需要处于动态平衡的态势中,只有这样,行业自治才能最大限度的促进行业法治的发展。理想的行业法治是完美的,但是行业法治的现实运行,包括行业立法、行业监管、行业纠纷化解和行业自治等,还存在若干缺陷,因而需要采取有针对性的完善措施。其中,行业立法存在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行业法律滞后、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等缺陷。对此,一是可建立专业工作委员会提出立法草案的体制,取代现有的行业主管部门主导立法的立法体制,并建立第三方如行业协会等接受立法机关委托起草行业立法的立法体制;二是应将行业标准的制定权赋予行业协会,取代现有的行政机关制定行业标准的体制,并建立跨行业的标准协调制度,加大推广综合标准制度;三是应及时修订行业立法。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包括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体系不健全,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等。对此,一是需要将监管理念从“重审批轻监管”转变为“轻审批重监管”,同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二是政府应建立包括企业、非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在内的全国统一信息共享平台,并进一步发挥行业协会在信用监管中的作用;三是应当从监管主体、监管模式、监管手段和监管过程等四个方面完善综合监管体制;四是对新兴行业应遵循政府适度监管的原则。行业纠纷化解存在行业调解制度公信力有待加强、认同度和成功率都不高、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等问题。对此,一是应进一步增强行业协会的代表性,提升行业调解的公信力;二是应积极推动行业协会设立专业性调解组织,提高行业调解人员的准入资格条件,以提升行业调解制度的利用率和成功率;三是应当建立专门的行业调解程序;四是健全行业仲裁制度,可考虑由行业协会组建行业仲裁委员会,并修订《仲裁法》,赋予行业仲裁应有的法律地位;五是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尽可能减少行业纠纷的产生。行业自治方面,存在着立法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消除等不足。对此,一是应该突出“行业自治”的理念,将法律条文中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二是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不再干预行业协会的内部事务;三是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只要不违反法律,行业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问题皆由行业协会自行解决。同时,国家需保留对行业协会的行政监督和司法监督。综上,通过对“行业”入法现象进行实证分析,对行业法和行业法治的研究成果进行历史分析,对行业法治的内涵、特性、理念、实践意义等问题进行概念分析、对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和基本要素等问题进行综合分析,行业法治的理论框架体系得以初步建立。只要有效解决行业法治在现实运行中的不足,作为法治社会的建设途径,行业法治一定会拥有美好的未来。期待有朝一日,行业法治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行业法治理论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有机组成部分。
刘潇潇[9](2019)在《昆山公安系统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无信不立,国无信则衰。”信用问题关乎个人的形象与地位,社会信用问题关乎社会的进步与发展。随着社会生产变革和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出现了社会信用方面的种种问题:各类社会矛盾凸显,失信行为频繁发生,社会信用状况十分严峻。社会信用缺失弥漫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严重影响了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败坏了良好的社会风气,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完善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迫在眉梢。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作用十分重要。公安队伍作为身处社会第一线的战斗力量,承担着不可忽视的职能作用,肩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职责。公安机关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深远而积极的意义。近年来,昆山公安系统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这一中心,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作用,综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全力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进行了十分有益的探索与思考,努力营造诚实守信、和谐有序的氛围,有效维护了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但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过程中,昆山公安系统还面临着很多问题和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社会信用体系方面的研究较少有从公安管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在研究领域仍缺少系统的思路。本文在实践中结合我国的发展现状,基于公安机关的视角,以昆山公安系统为例对社会信用体系进行研究。通过研究昆山公安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取得的成绩以及当前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分析产生一系列问题的原因,并结合这些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建议。本文的研究表明,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对公安机关有着积极的意义,它对于公安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具有辅助性作用。同时,公安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也应当积极发挥有益作用,公安机关不仅仅是社会信用体系的获益方和参与方,也应当是社会信用体系的实践者和推动者。近年来,昆山公安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取得了初步成效,营造了良好的诚实守信氛围。但通过满意度调查,我们也发现了昆山公安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问题,具体表现在政务诚信、系统建设、社会联动、教育引导等诸多方面,这些问题的出现有着多方面的原因。本文通过学习借鉴国外北美、欧洲、日本这三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得出了建设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经验启示,并提出昆山公安系统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对策建议:通过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政务公信,发挥职能优势,强化部门联动,扩大信息共享,确保信息安全,加强宣传教育,明确联合激励和惩戒机制,确保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顺利推进。
张凯旋[10](2020)在《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信用是市场经济健康运行的前提和基础,随着经济的发展,交易环境变得错综复杂,人们的利益日渐分化,传统信用观念开始受到冲击。在利益的驱使下,人们开始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市场活动,导致社会上出现了众多的信用问题,所以需要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来实现市场和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现阶段,TS市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方面仍然存在问题:部门在联合执法方面不能协调一致、征信过程中信用主体信息泄露、基层民众普遍不在乎信用评价、在省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排名较低等。为进一步健全TS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分析了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和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的现状,然后构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指标,用熵值法赋权,分析TS市2011~2017这7年的社会信用体系发展状况并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发现TS市的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司法诚信发展缓慢,最后结合博弈论、信息不对称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吸收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成功经验,从政府、司法、行业协会、企业、公民等五个角度提出对策建议。不仅为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未来的发展提供了对策建议,也对相似市级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具有参考意义。图2幅;表12个;参53篇。
二、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1)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目的和意义 |
1.研究目的 |
2.研究意义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1.国外研究综述 |
2.国内研究综述 |
3.国内外研究评价 |
(四)研究思路和方法 |
1.研究思路 |
2.研究方法 |
一、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概述 |
(一)基本概念界定 |
1.中小企业 |
2.融资 |
3.市场失灵 |
(二)理论基础概述 |
1.市场失灵理论概述 |
2.市场失灵理论与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契合 |
二、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及问题分析 |
(一)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调查 |
1.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调查概述 |
2.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现状 |
3.S省R市中小企业融资困难问题 |
(二)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 |
1.中小企业信用体系不健全 |
2.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管理部门组织分散、效能不足 |
3.服务于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作用有限 |
4.政府介入中小企业政策执行力度不强 |
三、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存在问题的原因 |
(一)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搭建力度不够 |
1.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
2.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硬件及软件不足 |
3.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欠缺 |
(二)管理中小企业的政府机构改革不到位 |
1.政府对中小企业融资协调管理机构的建设重视不够 |
2.负责中小企业融资各机构相互独立缺乏沟通机制 |
(三)政府对融资担保体系的建设不够 |
1.对政府性担保机构的基础管理不规范 |
2.政府对于担保机构的财政预算不够 |
3.银担关系不够紧密 |
(四)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落实监管考核不到位 |
1.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缺乏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体系 |
2.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日常监管责任界限不明确 |
3.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信息反馈机制不完善 |
四、促进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的对策 |
(一)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
1.建立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
2.完善中小企业信用平台硬件软件建设 |
3.协调沟通中小企业各方面信用信息共享 |
4.推进中小企业诚信“红黑榜”建设 |
(二)整合各方资源建设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中心 |
1.推进中小企业各部门职能整合及信息共享 |
2.建设一个全方位、多层次、一体化的融资服务平台 |
(三)加快服务中小企业融资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
1.制定政策,加强对融资性担保机构的管理 |
2.增加财政预算,实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代偿补偿政策 |
3.加强合作,通畅银担合作桥梁 |
(四)增强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政策落实及监管考核力度 |
1.建立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考核指标体系 |
2.明确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日常监管责任和内部激励机制 |
3.强化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沟通协调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S省R市中小企业融资现状调查问卷》 |
致谢 |
(2)政府主导下W市营商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评价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相关概念及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营商环境 |
2.1.2 政府治理 |
2.2 基础理论 |
2.2.1 新公共服务理论 |
2.2.2 环境决定组织结构理论 |
2.2.3 政府干预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W市营商环境现状调查及存在的问题 |
3.1 营商环境现状调查 |
3.1.1 访谈目的和方式 |
3.1.2 营商环境主管部门访谈 |
3.1.3 企业访谈 |
3.1.4 W市营商环境现状访谈情况总结 |
3.1.5 问卷调查目的及问卷设计 |
3.1.6 问卷调查对象 |
3.1.7 问卷发放及回收 |
3.2 W市营商环境存在的问题 |
3.2.1 惠企政策宣传不深,落实不够及时到位 |
3.2.2 政府服务不够优化,联系企业不够密切 |
3.2.3 资源供应尚有欠缺,要素保障有待提升 |
3.2.4 法治环境建设滞后,企业侵权行为多发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W市营商环境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1 政府与市场定位契合度低 |
4.1.1 政府自身定位不够准确 |
4.1.2 政府未能引导市场找准定位 |
4.1.3 政府与市场沟通反馈机制不畅通 |
4.2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 |
4.2.1 简政放权不彻底 |
4.2.2 监管服务有待加强 |
4.2.3 行政审批效率不高 |
4.3 政府干部执行力建设滞后 |
4.3.1 官本位意识影响工作效率 |
4.3.2 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有待提升 |
4.3.3 工作绩效评估机制不健全 |
4.4 本章小结 |
第5章 政府主导解决W市营商环境问题的对策 |
5.1 政府在营商环境建设中角色定位 |
5.1.1 发挥市场资源配置决定性作用 |
5.1.2 完善市场信用体系 |
5.1.3 推进简政放权 |
5.1.4 解决公共保障 |
5.2 抓好政策制定落实 |
5.2.1 抓好制度创新 |
5.2.2 完善政策配套 |
5.2.3 加强政策解读 |
5.2.4 强化落实监管 |
5.3 优化提升政府服务 |
5.3.1 完善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 |
5.3.2 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
5.3.3 全面深化“一次办好”流程再造 |
5.4 加大企业瓶颈问题破解力度 |
5.4.1 提高要素保障能力 |
5.4.2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 |
5.4.3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
5.5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
5.5.1 开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专项治理 |
5.5.2 健全社会诚信体系 |
5.5.3 加大涉企积压案件专项清理力度 |
5.6 对策落实的保障措施 |
5.6.1 强化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
5.6.2 健全工作机制,推进常态化建设 |
5.6.3 健全监管措施,责任落实到人 |
5.6.4 深化法治政府建设,营造浓厚氛围 |
5.7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W市优化营商环境调查问卷 |
致谢 |
(3)天津市D区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课题背景及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内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研究现状 |
1.2.3 研究现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信用与纳税信用的概念 |
2.1.2 纳税信用管理概念及内容 |
2.2 纳税信用管理的相关理论 |
2.2.1 博弈论 |
2.2.2 “理性人”理论 |
2.2.3 税收遵从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天津市D区企业纳税信用管理现状 |
3.1 天津市D区纳税信用管理体制概述 |
3.1.1 D区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依据 |
3.1.2 D区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工作流程 |
3.2 调研方法 |
3.2.1 税务系统数据分析 |
3.2.2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访谈 |
3.2.3 D区企业问卷调查 |
3.3 天津市D区纳税信用管理现状 |
3.3.1 D区企业纳税信用现状 |
3.3.2 D区税务机关纳税信用管理工作现状 |
3.3.3 D区纳税人对纳税信用管理的知晓度和满意度 |
3.4 本章小结 |
第4章 天津市D区企业纳税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4.1 天津市D区企业纳税信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4.1.1 现行纳税信用管理制度保障性不足 |
4.1.2 纳税信用管理执行力度较弱 |
4.1.3 纳税信用政策宣传不到位 |
4.1.4 区域税务代理行业乱象频发 |
4.1.5 纳税信用评级结果应用不够广泛 |
4.2 天津市D区企业纳税信用管理问题成因剖析 |
4.2.1 纳税信用管理制度建设滞后 |
4.2.2 税务机关对纳税信用管理重视程度不足 |
4.2.3 纳税信用宣传不符合当下信息传播规律 |
4.2.4 税务代理行业规范力度不够 |
4.2.5 诚信纳税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国外和国内纳税信用管理经验 |
5.1 国外纳税信用管理经验 |
5.1.1 美国:生态化运作 |
5.1.2 日本:蓝色申报制度 |
5.2 国内纳税信用管理制度探索 |
5.2.1 枣庄市:完善银税互动 |
5.2.2 杭州市:大数据深度运用 |
5.3 国外与国内纳税信用管理的启示 |
5.3.1 做好顶层设计,保障纳税信用管理 |
5.3.2 促进信息及时共享,保障多方共赢 |
5.3.3 加强税务机关对税务代理的监管与沟通 |
5.4 本章小结 |
第6章 提升天津市D区企业纳税信用管理水平的对策 |
6.1 完善纳税信用管理相关政策 |
6.1.1 与时俱进更新纳税信用评价标准 |
6.1.2 多重评级反馈企业纳税信用动态 |
6.1.3 扩大纳税信用评级公示范围 |
6.1.4 优化税务领域奖惩措施 |
6.1.5 意见征集推动纳税管理制度完善 |
6.2 加强D区税务部门纳税信用执行力度 |
6.2.1 加强纳税信用管理工作落实 |
6.2.2 提高D区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专业度 |
6.2.3 加大对D区企业信用问题的检查力度 |
6.2.4 倾听民意促进纳税信用管理执行 |
6.3 实施多渠道、多手段、多主体并行的宣传方式 |
6.3.1 线上线下同步宣传纳税信用 |
6.3.2 运用多媒体展现方式宣传纳税信用 |
6.3.3 共建诚信纳税的社会舆论氛围 |
6.4 加强税务代理的规范与沟通 |
6.4.1 完善税务代理管理制度措施 |
6.4.2 建立税务机关与税务代理间的沟通渠道 |
6.4.3 为税务代理从业人员提供专业指导 |
6.5 推动纳税信用在社会中的广泛应用 |
6.5.1 加强“银税互动” |
6.5.2 丰富互动领域 |
6.6 本章小结 |
结论 |
附录 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4)“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文献综述 |
1.2.1 国际直接投资及投资风险相关研究 |
1.2.2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相关研究 |
1.2.3 “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识别研究 |
1.2.4 “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的风险评估研究 |
1.2.5 “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对策措施研究 |
1.2.6 “一带一路”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和方法 |
1.3.1 研究目的 |
1.3.2 结构安排和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与不足 |
1.4.1 主要创新 |
1.4.2 存在的不足 |
第2章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 |
2.1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与建设进展 |
2.1.1 “一带一路”倡议的提出 |
2.1.2 “一带一路”建设的进展 |
2.2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现状分析 |
2.2.1 投资规模不断扩大但逐步趋缓 |
2.2.2 区位分布广泛但主要集中在亚洲国家 |
2.2.3 投资行业日趋多元化、升级化 |
2.2.4 承包工程和并购项目持续增多 |
2.3 “一带一路”建设中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 |
2.3.1 市场寻求动因 |
2.3.2 资源获取动因 |
2.3.3 效率寻求动因 |
2.3.4 技术寻求动因 |
2.3.5 竞争优势动因 |
2.4 “一带一路”建设中对外直接投资的制约因素 |
2.4.1 东道国政治条件复杂 |
2.4.2 企业融资渠道有限 |
2.4.3 东道国对特定行业投资的限制 |
2.4.4 法律制度存在差异 |
2.4.5 外部因素导致竞争博弈加剧 |
第3章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识别 |
3.1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界定 |
3.1.1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含义 |
3.1.2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一般特征 |
3.2 风险识别的原则及方法 |
3.2.1 风险识别的原则 |
3.2.2 风险识别的方法 |
3.3 “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类型 |
3.3.1 宏观环境风险 |
3.3.2 企业层面风险 |
3.4 “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的特殊性 |
第4章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评估:东道国视角 |
4.1 “一带一路”沿线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对象国分布特征 |
4.2 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评估方法—CROIC-IWEP国家风险评级方法 |
4.3 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评估指标体系的构建 |
4.3.1 经济基础指标 |
4.3.2 偿债能力指标 |
4.3.3 社会弹性指标 |
4.3.4 政治风险指标 |
4.3.5 对华关系指标 |
4.4 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评估的数据处理方法 |
4.5 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评估结果分析 |
4.5.1 经济基础指标 |
4.5.2 偿债能力指标 |
4.5.3 社会弹性指标 |
4.5.4 政治风险指标 |
4.5.5 对华关系指标 |
4.5.6 综合指标 |
第5章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评估:企业视角 |
5.1 企业“一带一路”投资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 |
5.1.1 构建原则 |
5.1.2 投资风险评估体系的构建 |
5.2 风险评估方法的选择 |
5.2.1 层次分析法(AHP) |
5.2.2 模糊综合评价法(FUZZY) |
5.2.3 模糊层次分析法(F-AHP) |
5.3 企业“一带一路”投资风险的评估 |
5.3.1 基于层次分析法确定权重 |
5.3.2 基于模糊综合评价法的风险评估 |
5.3.3 评估结果分析 |
5.4 风险因素对“一带一路”建设中企业投资绩效的影响 |
5.4.1 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5.4.2 指标预测 |
5.4.3 数据处理 |
5.4.4 实证分析 |
第6章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 |
6.1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现状 |
6.2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体系 |
6.2.1 风险评估系统 |
6.2.2 风险预警系统 |
6.2.3 风险处置系统 |
6.3 “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对策 |
6.3.1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对策 |
6.3.2 国家对外直接投资风险防范对策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在学期间的攻读成果 |
致谢 |
(5)新时代背景下“信用浙江”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1.4 研究重难点及创新点 |
1.5 研究的主要方法 |
2 相关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信用 |
2.1.2 社会信用体系 |
2.2 理论基础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交易费用理论 |
2.2.3 社会系统理论 |
3 “信用浙江”建设的主要做法与成效 |
3.1 “信用浙江”建设历程 |
3.1.1 开创起步阶段:2001年至2005年 |
3.1.2 整体构建阶段:2006年至2016年 |
3.1.3 大数据协同应用阶段:2017年起至今 |
3.2 “信用浙江”建设案例 |
3.2.1 杭州以“信用惠民”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3.2.2 温州以“信用有价”营造良好社会信用氛围 |
3.2.3 义乌构建立足市场、覆盖外商的社会信用体系 |
3.3 “信用浙江”建设成效 |
3.3.1 贯彻法治浙江,法律法规全配套 |
3.3.2 先企业后个人,信用主体全覆盖 |
3.3.3 信用平台赋能,信用信息全归集 |
3.3.4 引导社会守信,应用场景全联动 |
4 “信用浙江”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4.1 “信用浙江”建设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
4.1.1 信用管理的手段方法还不完善 |
4.1.2 征信体系缺乏完整性和协调性 |
4.1.3 信用服务业未能跟上经济发展 |
4.1.4 信用领域专业人才的缺口较大 |
4.1.5 隐私保护和信息安全缺少统筹 |
4.2 “信用浙江”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政策法规没有完全落实 |
4.2.2 整体性认识还不够深入 |
4.2.3 信用市场尚处培育阶段 |
4.2.4 信用服务机构缺乏创新 |
4.2.5 信用数据共享程度不够 |
5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国内外实践与经验借鉴 |
5.1 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
5.1.1 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实践 |
5.1.2 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横向比较 |
5.1.3 国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
5.2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经验借鉴 |
5.2.1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实践 |
5.2.2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横向比较 |
5.2.3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借鉴 |
6 完善“信用浙江”建设的对策建议 |
6.1 完善社会信用领域的法律法规 |
6.2 形成系统化思维统筹信用工作 |
6.3 坚持市场化手段培育信用市场 |
6.4 打造高素质信用管理人才队伍 |
6.5 加强数字化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
6.6 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发展战略 |
6.7 营造守信践诺的社会信用氛围 |
6.8 推动信用浙江建设走向国际化 |
7 研究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6)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4G网络现处理办法 |
2 4G网络可应用的5G关键技术 |
2.1 Msssive MIMO技术 |
2.2 极简载波技术 |
2.3 超密集组网 |
2.4 MEC技术 |
3 总结 |
(7)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及分析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述评 |
1.4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4.1 主要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第2章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现状分析 |
2.1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现状 |
2.1.1 银行概况 |
2.1.2 银行征信管理人员结构 |
2.1.3 重点业务基本情况 |
2.2 问卷调查与访谈分析 |
2.2.1 问卷调查 |
2.2.2 访谈分析 |
2.3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在征信管理体系中存在的问题 |
2.3.1 征信宣传力度不够和宣传手段单一 |
2.3.2 征信服务专业化人才不足 |
2.3.3 征信信息条块分割导致信用信息共享困难 |
2.3.4 征信规章制度不健全 |
2.3.5 基层央行监管效能不高 |
2.4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在征信管理体系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2.4.1 基层央行征信部门设置不完善 |
2.4.2 信用信息资源缺乏统一规划 |
2.4.3 征信体系产业化进程慢 |
2.4.4 缺乏诚信危机教育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建设问题的对策研究 |
3.1 国外征信产业发展模式 |
3.1.1 美国征信管理体系案例分析 |
3.1.2 英国征信管理体系案例分析 |
3.1.3 日本征信管理体系案例分析 |
3.2 国内征信业发展的先进经验 |
3.3 借鉴国内外征信业发展的成功经验 |
3.4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问题的对策研究 |
3.4.1 加快建立综合型征信机构 |
3.4.2 加强制度建设与市场环境培育 |
3.4.3 对基层央行内部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
3.4.4 建立完善的基层央行征信管理体系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建设的保障措施 |
4.1 创新“互联网+”管理模式 |
4.1.1 完善多系统融合与信息共享 |
4.1.2 综合子系统全覆盖监管 |
4.2 完善征信管理体系制度保障 |
4.2.1 加快配套制度建设与完善 |
4.2.2 建立多行业联合监管机制 |
4.2.3 完善系统安全管理体系 |
4.3 加强征信人才培养和宣传教育的实践 |
4.3.1 注重征信人才的引进与培养 |
4.3.2 加强社会信用文化建设 |
4.4 提高基层央行征信服务水平 |
4.4.1 加强与地方诚信建设相融合 |
4.4.2 提高基层央行征信管理服务水平 |
4.5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个人简历 |
(8)行业法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文献综述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第一章 法律中的“行业”与行业法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的比较 |
一、行业与事业 |
二、行业与产业 |
第二节 “行业”入法的实证分析 |
一、法律文本的选择 |
二、“行业”的检索结果 |
三、“行业”入法的主要领域 |
四、部门法中的“行业” |
(一)宪法中的“行业” |
(二)经济法中的“行业” |
(三)行政法中的“行业” |
(四)社会法中的“行业” |
(五)民商法中的“行业” |
(六)刑法中的“行业” |
五、“行业”在法律条文中的形式样态 |
(一)行业规划 |
(二)行业标准 |
(三)行业主体 |
(四)行业协会 |
(五)行业垄断 |
(六)行业自律 |
(七)行业诚信 |
(八)从业人员 |
第三节 行业法的提出 |
一、行业法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一)从部门法的角度来理解行业法 |
(二)从非正式制度的角度理解行业法 |
(三)对行业法的深入研究 |
(四)行业法与领域法的比较研究 |
二、行业法研究的理论共识 |
三、行业法与部门法的关系 |
(一)交叉与重叠关系 |
(二)包含与被包含关系 |
第二章 行业法治的概念分析 |
第一节 行业法治的提出 |
一、提出行业法治的逻辑 |
二、行业法治研究的历史沿革 |
三、行业法治的理论主张 |
第二节 行业法治的内涵 |
一、“硬法”之治与“软法”之治的结合 |
二、依法监管与依法自治的结合 |
三、横向体系和纵向体系的结合 |
第三节 行业法治的特性 |
一、法治主体的多元性 |
二、法律规范的复合性 |
三、行业治理的差异性 |
四、运行机制的共治性 |
五、调整范围的全面性 |
第四节 行业法治的理念 |
一、权利保护理念 |
(一)通过公众参与实行权利保护 |
(二)通过救济实现权利保护 |
(三)通过行业监管实行权利保护 |
二、公平正义理念 |
(一)行业准入公平 |
(二)行业运行公平 |
(三)行业结果公平 |
三、科学发展理念 |
(一)创新理念 |
(二)协调理念 |
(三)绿色理念 |
(四)开放理念 |
(五)共享理念 |
四、自治理念 |
第五节 行业法治的实践意义 |
一、法治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拓展法治的理论空间 |
(二)有助于填补传统法治的短板 |
(三)有助于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 |
二、行业发展维度 |
(一)有助于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促进行业发展 |
(二)有助于确立行业治理的标准,规范行业发展 |
(三)有助于为新兴行业保驾护航 |
第三章 行业法治的产生基础 |
第一节 经济基础:社会分工的进一步发展 |
第二节 政治基础:政企分开、政事分开的体制逐渐确立 |
一、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检索结果 |
二、各行业推进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的情况举例 |
三、对政企分开或政事分开检索结果的分析 |
第三节 社会基础:行业组织的大量涌现 |
一、政策和法律对行业组织的扶持 |
二、行业组织数量显着增长 |
第四节 法律基础:行业法律体系的逐步完善 |
一、第一阶段:改革开放后到九十年代中期 |
二、第二阶段:九十年代后期至今 |
第四章 行业法治的基本要素 |
第一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标准 |
一、行业标准的广义界定 |
二、标准化对国家治理的作用 |
三、行业标准的法律性质 |
四、行业标准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标准进一步促进行业法治的社会化 |
(二)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柔性化 |
(三)行业标准使行业法治进一步具有可操作性 |
第二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协会 |
一、行业协会的法律定位 |
二、行业协会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一)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立法 |
(二)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纠纷化解 |
(三)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监管 |
(四)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 |
第三节 行业法治中的行业自治 |
一、行业自治的法律性质 |
二、行业自治对行业法治的促进 |
第五章 行业法治存在的问题及完善 |
第一节 完善行业立法机制 |
一、行业立法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分类难以精确 |
(二)狭隘的部门本位主义 |
(三)行业法律的滞后性 |
(四)行业协会立法不完备 |
(五)缺失跨行业的标准化协调机制 |
二、行业立法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立法体制 |
(二)完善行业标准立法 |
(三)及时修订行业立法 |
第二节 完善行业监管机制 |
一、行业监管存在的问题 |
(一)重审批轻监管的传统仍然存在,事中事后监管不健全 |
(二)传统监管不适应新的形势,信用监管存在体制机制缺陷 |
(三)传统监管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综合监管仍有待完善 |
二、行业监管问题的完善 |
(一)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和综合监管 |
(二)贯彻政府适度监管原则 |
第三节 完善行业纠纷化解机制 |
一、行业纠纷化解存在的问题 |
(一)行业调解组织主要靠公权力推动,公信力有待加强 |
(二)行业调解制度的认同度不高,导致利用率过低 |
(三)行业调解的成功率不高,没有实质性发挥作用 |
(四)行业调解程序和行业仲裁等相关法律制度缺失 |
二、行业纠纷化解问题的完善 |
(一)完善行业调解制度 |
(二)健全行业仲裁制度 |
(三)鼓励行业组织制定标准化法律文本,预防行业纠纷的产生 |
第四节 完善行业自治机制 |
一、行业自治存在的问题 |
(一)立法和政策上重行业自律,轻行业自治 |
(二)行业协会自治权力不够 |
(三)不利于行业自治的固有缺陷难以根除 |
二、行业自治问题的完善 |
(一)将立法上的“行业自律”修改为“行业自治” |
(二)政府彻底退出行业协会的运作 |
(三)赋予行业协会完整的自治权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主要行业法律的梳理 |
附录 B 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政策性文件清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9)昆山公安系统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研究述评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内容与框架 |
第二章 相关的理论基础 |
2.1 信用与社会信用 |
2.1.1 信用的概念与构成 |
2.1.2 社会信用的概念与构成 |
2.1.3 信用与社会信用的联系与区别 |
2.2 社会信用体系与公安工作的关系 |
2.2.1 社会信用体系对公安工作的积极意义 |
2.2.2 公安机关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应当发挥的作用 |
2.3 社会信用体系的理论基础 |
2.3.1 信用经济学理论 |
2.3.2 制度经济学理论 |
2.3.3 社会资本理论 |
2.3.4 政府监管理论 |
第三章 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1 昆山市概况 |
3.1.1 昆山市自然环境 |
3.1.2 昆山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
3.1.3 昆山市公安系统的设置与分布 |
3.1.4 昆山市公安警力状况 |
3.2 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概况和初步成效 |
3.2.1 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概况 |
3.2.2 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初步成效 |
3.3 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满意度调查分析 |
3.3.1 问卷设计 |
3.3.2 样本基本信息 |
3.3.3 信度与效度检验 |
3.3.4 统计分析 |
第四章 昆山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4.1 昆山公安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问题 |
4.1.1 政务诚信方面 |
4.1.2 系统建设方面 |
4.1.3 社会联动方面 |
4.1.4 教育引导方面 |
4.2 昆山公安系统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4.2.1 思想层面 |
4.2.2 制度层面 |
4.2.3 法律层面 |
4.2.4 技术层面 |
4.2.5 道德层面 |
第五章 国外发达国家社会信用体系模式及经验启示 |
5.1 国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行模式 |
5.1.1 北美模式 |
5.1.2 欧洲模式 |
5.1.3 日本模式 |
5.2 国外社会信用制度建设经验启示 |
5.2.1 三种社会信用体系模式比较 |
5.2.2 参考国外模式对我国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
第六章 加强昆山市公安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对策措施 |
6.1 完善公安机关自身建设 |
6.1.1 强化信用意识 |
6.1.2 增强政务公信 |
6.1.3 完善制度规范 |
6.2 联合相关部门发挥职能 |
6.2.1 打击失信行为 |
6.2.2 形成部门联动 |
6.2.3 实现信息共享 |
6.3 加强社会层面宣传引导 |
6.3.1 弘扬诚信精神 |
6.3.2 坚持奖惩并重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7.1 本文结论 |
7.2 存在的不足与展望 |
附录 昆山市公安系统信用体系建设满意度研究调查问卷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研究现状 |
1.2.1 着眼于国家层面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研究 |
1.2.2 针对某个地区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例研究 |
1.2.3 对重点领域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研究 |
1.2.4 社会信用体系的模式研究 |
1.2.5 针对TS市社会信用体系研究 |
1.3 国外研究现状 |
1.3.1 对信用本质的研究 |
1.3.2 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及其作用方面的研究 |
1.3.3 对于征信体系理论及模式方面的研究 |
1.3.4 信用评价模型方面的研究 |
1.4 文献评述 |
1.5 研究内容 |
1.6 研究方法 |
1.7 创新点 |
1.8 技术路线图 |
第2章 基础概念和理论分析 |
2.1 基础概念 |
2.1.1 信用 |
2.1.2 征信 |
2.1.3 社会信用体系 |
2.1.4 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的关系 |
2.2 理论分析 |
2.2.1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2 交易成本理论 |
2.2.3 博弈论 |
2.3 本章小结 |
第3章 国内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1 国际主流社会信用体系模式 |
3.1.1 市场主导型模式 |
3.1.2 政府主导型模式 |
3.1.3 政府与市场共同推动型模式 |
3.1.4 国际主流建设模式比较分析 |
3.2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2.1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总体发展现状 |
3.2.2 我国社会信用体系试点地区发展现状 |
3.2.3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 |
3.3 本章小结 |
第4章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及存在问题分析 |
4.1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 |
4.1.1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评价指标构建原则 |
4.1.2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指标构建 |
4.1.3 应用熵值法对TS市的评价 |
4.2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的问题 |
4.2.1 评价结果分析 |
4.2.2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分析 |
4.3 本章小结 |
第5章 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策建议 |
5.1 政府角度 |
5.1.1 加大公民生存保障能力 |
5.1.2 提升城市维护与再发展能力 |
5.1.3 提高政府财政能力 |
5.1.4 提高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能力 |
5.2 司法角度 |
5.2.1 建立高素质的法院法官队伍,提高司法公信力 |
5.2.2 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多渠道保证公民知情权 |
5.3 行业协会角度 |
5.3.1 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 |
5.3.2 完善行业内部奖惩制度 |
5.4 企业角度 |
5.4.1 改善企业经营 |
5.4.2 完善外商投资机制 |
5.4.3 保证金融健康运作 |
5.5 公民角度 |
5.5.1 加强诚信自我教育 |
5.5.2 坚持自律,实践诚信行动 |
5.6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导师简介 |
作者简介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遇到的问题与对策(论文参考文献)
- [1]S省R市政府介入中小企业融资研究[D]. 李艳. 曲阜师范大学, 2021(02)
- [2]政府主导下W市营商环境问题及对策研究[D]. 陈国栋. 燕山大学, 2020(06)
- [3]天津市D区纳税信用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D]. 刘鑫磊. 燕山大学, 2020(06)
- [4]“一带一路”建设中的对外直接投资风险研究[D]. 高波. 吉林大学, 2020(08)
- [5]新时代背景下“信用浙江”建设研究[D]. 张惠强. 浙江大学, 2020(01)
- [6]5G网络技术对提升4G网络性能的研究[J]. 刘奕. 数码世界, 2020(04)
- [7]双鸭山市人民银行征信管理体系问题分析及对策研究[D]. 赵菁.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20(02)
- [8]行业法治研究[D]. 刘刚. 吉林大学, 2019(02)
- [9]昆山公安系统中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问题研究[D]. 刘潇潇.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 2019(05)
- [10]TS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 张凯旋. 华北理工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