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行邮政储蓄的制度缺陷及出路分析(论文文献综述)
何松龄[1](2020)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相比于中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历史实践而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是明显滞后而又存在诸多问题的。在七十年的制度变迁过程中,政府通过一系列以“暂行规定”、“指导意见”为载体的制度供给行为初步建立起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体系,但这一体系并没能真正为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塑造出一套行之有效的产权安排。受此影响,农村金融机构“脱农离小”的现象依然突出,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长期混乱,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无法得到有效发挥。究其根源,是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制度供给抑制问题。一方面,健全农村金融支农体系迫切需要有效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作为支撑;而另一方面,当下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在实践中又难以真正地对这一迫切需求做出有效的回应。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制度供给与健全农村支农金融组织的产权制度需求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制度供需失衡。有鉴于此,本研究从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出发,以“理论框架—实证分析—对策研究”三层结构为研究框架,系统解读“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存在何种问题,症结何在?”以及“如何推动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的三重问题。全文除绪论外共有七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沿着“产权——金融产权——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进路,本章对现有研究成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在此基础之上结合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现实情况引入企业产权理论与制度金融理论作为理论支撑,为研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提供跨学科的分析框架。本章认为现有研究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机械地解读为“农村地区的金融机构的产权”,缺乏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本质的把握,存在一定的误区。受制于此,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改革并没能取得预期的效果,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还有待研究的重新解答。第二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遵循“功能——结构”的范式,本章重新界定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并在此基础之上从宏观与微观的双重层面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进行解构。本章认为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在优化农村金融资源配置,满足农业、农村发展的金融需求的功能约束下,由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基于一定农村金融资源而享有的权利的总称。较之于一般的企业或金融机构产权,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功能、主体、客体以及模式上有着明显的特征。在宏观维度上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指向农村金融机构的所有制形式,是农村金融机构生存与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法律形态;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则是农村金融机构运行的具体规则,反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二者共同塑造了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整体结构,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的支农效率。第三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本章从分析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语境入手,系统梳理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七十年的演化历程,并在此基础之上深刻阐释其内在的深层逻辑与改革经验。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演化形成了以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以所有权改革为主导的演进模式以及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的三重逻辑。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历史逻辑根源。在演化的过程中,我国形成了坚持推进市场化改革、坚持渐进性的改革方式、坚持存量改革与增量改革的协同推进以及坚持以实际问题为到导向的改革经验。第四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本章从对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制度安排现状的梳理和总结入手,系统分析了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在宏观与微观层面上的异化表现。本章认为在宏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呈现出结构性的国有资本垄断与产权目标营利化的异化现象;在微观层面上,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主要表现为产权主体虚置、内部人控制、外部人控制、产权关系倒挂、产权约束机制失效。当下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严重偏离了既定的制度供给目标,直接制约了我国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的实现。第五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在前文的基础上,本章主要从制度供给的层面对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成因进行分析和论证。本章认为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是农村金融产权改革过程中制度供给缺位、错位、越位的共同结果。其根源在于缺乏法律制度的保障、缺乏对农村金融需求的准确把握、缺乏统一的制度供给目标三者共同导致的制度供给抑制的长期积累。第六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以历史为视角,本章对域外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实践的历史经验进行了系统梳理和总结。本章认为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需要在总结自身经验教训的基础之上,充分借鉴域外国家实践的历史经验,重视法律制度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发展过程中的根本性作用,在制度设计中坚持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主导地位,明确国家作为产权主体在农村金融机构发展过程中的扶持性作用,强调农村金融机构体系中的产权联结。第七章“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在前文的基础之上,本章就如何推动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改革与创新进行了深入的探讨。本章认为破解我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关键在于从供给侧层面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推动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当以我国农村金融的现实需求为指引,明确改革的核心目标,树立优化配置、支农本位、独立自主的基本原则,明确法制化的基本路径,坚持合作制的改革方向。在此基础之上,以制度创新完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是农村金融机构支农功能实现的必然要求,应当从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推动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五个方面予以落实。
舒凯彤[2](2019)在《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的核心,完善合理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是保障农村经济稳定发展、持续增长的基本保障,是国家整体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经济战略制定的重要基础。如何构建起适应我国国情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就必须找到与之相匹配的发展模式与路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是指在不同的经济社会环境、不同的发展条件和背景下,农村金融的供给方、需求方以及国家层面以制度的形式做出相应的安排和调整,依据不同的金融发展方法配置信贷资金,以形成功能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和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最终形成推动农村经济健康发展的相对稳定的模式。在不断的摸索与探究中,我国的农村金融已经走过了40年的发展历程,取得了显着的成果。但是,无论是在农村金融自身的发展模式还是在改革的过程中仍存在着许多问题。这里边有历史的也有现实的原因,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找到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发展道路,是农村金融改革的当务之急。通过对中国现行农村金融发展状况的调查和分析,发现目前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已经无法满足经济变化的需要,不仅没有更好的解决“三农”问题,反而束缚了农村现代化的进程。主要表现为:农村金融市场体系仍不够健全,农村金融需求结构变迁导致供需结构出现的新的失衡,金融抑制现象长期并且目前仍然存在;从需求角度而言,农户自身的天然特性使其缺少高质量的资产和抵押品大大降低了其农村信贷资源的可获得性,农村金融市场容量扩张与金融基础支撑体系薄弱的矛盾仍然突出;而从供给角度讲,农村金融市场中信贷的供给主要依靠政府政策指导及行政手段进行推动,同时也缺少相应的农业保险体系和风险分担机制为农村金融机构在农村金融市场的发展保驾护航。因此其承担缓解农村借贷资金紧张状况的能力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同时自身在风险管理等方面集聚了不少问题;完整的风险防控体系并未建立,不论是从普及范围还是普及质量上来看都是不达标的,作为农业生产不可或缺的环节,理应肩负起更重要的责任。为了厘清这些问题,有必要对我国农村发展的历程进行系统的梳理。从宏观的角度来看,大致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年)、“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年)、商业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区别不同模式的关键在于满足金融需求的供给结构和资源配置方式所采取的主要手段,即如何平衡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可以分为信用主体模式、资产抵押模式和合作金融模式。将研究视角聚焦在金融交易层面,探讨何种金融模式能在最大程度上满足资金供需双方的需要。金融的最核心功能是资金的融通,引导资金流动到价值最大化的领域,价值不应仅仅包含经济价值,还应充分考虑到社会价值、环境价值等方面。而且因为我国的现实情况,农村金融还被赋予了更多重要的责任。不仅仅要促进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农民致富,还要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重环境保护和社会公平,使农民生活的更有尊严。现阶段,农户和资金供给方就好比站在河的两岸远远相望,金融则是将二者连接起来的桥梁,实现农村信贷资金供需的平衡。可以看到,我国农村金融市场机制尚未建立,供给结构不适应需求的变化,市场功能还不健全。究其产生的深层原因,可以归结为农村金融模式变迁的目标设定不明晰、农村金融模式创新的主体动力不足、农村金融模式演进的路径偏差。这些问题的最直接表现就是,农村金融信贷供需主体的失衡,形成了事实上的金融抑制。通过对我国农村信贷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发现农村居民消费水平、农业生产总值和农村居民纯收入与农村信贷差额之间呈正相关关系,即农村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农民纯收入越高、农村居民消费水平越高,农村资金流出现象越严重;而国家财政支农力度和农村固定投入对优化农村信贷配给起到显着的正向作用,对信贷流出起到了一定的抑制作用,从资金供给上促进农村信贷配给效率的提高,即对农村金融市场的投入不断强化了农村金融体系的建设和农村金融市场功能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信贷抑制问题。以上结论为我国农村金融模式的选择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政府力量的干预能够促进信贷配置的优化,在一定程度上健全和完善了农村金融市场。但仅仅依靠政府的强制性行政手段从根本上扭曲了金融市场运行的一般规律,弱化了市场机制在农村地区资金配置的作用,加剧了农村信贷市场的调节失灵。因此,将“看得见的手”与“看不见的手”结合起来,以市场自发的力量对农村资金的流动进行调节,将是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必然选择。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国农村金融的发展,可以借鉴国外已经成功的有益经验,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孟加拉“格莱珉”模式和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都有值得学习取经的地方。此外,互联网金融、农业供应链金融和新型合作金融模式等新兴金融理论也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新的可能,互联网金融与生俱来的高效便利,农业供应链金融所特有的风险把控作用,新型合作金融模式得天独厚的信息优势和较低的监督成本,都是我国农村金融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诚然,改革不会是一蹴而就的,必将经历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农村金融模式的路径选择应主要从以下三个大方面着手:一是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体系,二是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三是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例如大力发展土地未来收益权抵押贷、对低息和贴息涉农贷款进行财政补助、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等;农村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策优势,立足自身优势领域积极拓展农村市场。商业银行农村分行应当构建适应农村市场的运营体系,农村信用社则应致力于建立商业化的现代金融模式,村镇银行的未来是走出差别化的“社区银行”道路,新型规模经营主体将作为三者的有益补充;保险公司应该将眼光放的长远些,看到农业保险的巨大潜力和增长空间,寻求在政府的支持下稳步推进农业保险业务。农村联保互助小组、商业保险公司、农业再保险公司和保监会将共同构成我国的立体化农业保险体系,把政府和市场的力量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推动农业保险发展的合力。不可否认,目前我国的农村金融体制存在诸多的问题和不合理的地方,但正是因为有不足才有进步的可能。在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市场化的基础上,以政策完善为改革铺平道路,以农村金融机构为改革主力军,以农业保险体系为改革保驾护航,“三农”问题必将迎刃而解,实现农村发展、农业繁荣、农民富足的愿景,早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沈思言[3](2019)在《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其具体表现之一就是,现行法律禁止在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下简称“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设定抵押权。然而,土地作为一种稀缺资源,既有使用价值也有交换价值,且后者往往远高于前者,发达国家普遍允许土地在市场上交易并获取其交换价值。21世纪初,我国部分农村出现农民自发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情形。随着农村劳动力越来越多地移转到城镇,各种抵押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尝试也越来越多。这种现象不仅引发了学界的关注和研究,国家也从政策层面开始给予关注和支持。目前,在国家政策的正面肯定和大力倡导下,很多地方已经建立起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试点。但是,面对相关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各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规则要么“逆流而上”、要么“绕道而行”,致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成本高、风险高、效益低,并没有实现农民土地利益的最大化。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前提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究竟存在哪些限制?解决对策为何?本文将据此展开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引言提出问题,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的前提下,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究竟存在哪些限制?解决对策为何?本文归纳整理了当前学界的主要观点和研究现状,并对国内外最新研究成果作了评述,对今后的进一步研究作了展望。第二章深入地分析了当前实践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存在的限制及其原因。农民土地权利不是制度变迁的首位价值,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和权能存在法律限制,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的于法无据,是导致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主体地位缺失的主要原因。为规避法律风险,土地承包经营权试点抵押普遍重安全、轻效益,具体表现为抵押主体资质范围不一、抵押客体形式各异、抵押客体价值低,以及抵押类型纷繁复杂。另外,抵押风险分散机制缺失,抵押权实现方式及抵押物处置方式不足、抵押权实现后失地农民不能妥善安置,也是限制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原因。第三章针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限制分析解决对策。通过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和权能,分离出土地经营权,并允许就土地经营权设定抵押,实现对农民土地的“第二次赋权”,建立其土地财产权利的主体地位。合理借鉴境外发达国家和地区行之有效的农地抵押制度经验,构建我国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第四章在综合分析《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提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前提下,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在区分“农户”和“新型农业主体”抵押承包土地经营权制度的基础上,就抵押主体的范围扩大、抵押客体的性质界定、抵押类型的相对统一,以及抵押权的期限效力做了分析。第五章分析了抵押权的设定登记规则、处分规则及行使规则,建议“三权分离”视野下,以“登记”作为抵押权公示方法;以抵押权“登记生效主义”和“登记对抗主义”的有机结合作为抵押权生效的原则;以按“地”采编法对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分别登记;以土地经营权的确权颁证机关作为抵押权登记机构;以农户为抵押人的抵押权实现时,只处分土地经营权,抵押权实现方式增加“强制管理”,不宜采用强制变卖和强制拍卖;以“协议为先”原则安排抵押物处置顺序,并就构建抵押风险分散机制提出建议。第六章结论,建议在坚持我国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前提下,构建“三权分离”式农村土地权利结构,分别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客体,建立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制度,并据此提出相应的立法和修法建议。
周建军[4](2016)在《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目前中国邮政业市场化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改革的复杂性和难度日益增大,改革的任务仍相当艰巨。但是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是中国必然的选择。中日两国的邮政业市场化同样走过了艰难而曲折的历程。这既表明其中充满了各方力量的激烈博弈,也表明邮政业本身所具有的复杂性和特殊性,特别是中日两国的邮政业既要办理邮政快递业务,还要办理储蓄和保险等金融业务,与其他国家的邮政业市场化相比难度更大,任务更艰巨。日本的邮政业市场化已经走在了中国的前头,其取得的成效及仍旧面临的问题会给中国一些有益的启示。本文采用如下两个研究方法:(1)比较研究方法。本文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进行重点研究的同时,在其国际动因部分对欧美国家及澳大利亚邮政业市场化的进展、成效和经验进行了阐述和分析,力图通过日本与这些国家的比较,为中国邮政业市场化提出更具有借鉴意义的建议;(2)演绎归纳方法。本文通过对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进行简要梳理,从中归纳总结出对邮政业市场化的理论指导意义;通过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动因、路径、成效等进行比较详尽的阐述和分析,从中得出经验和教训,进而归纳总结出对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几点启示。本文除了绪论之外,还包括如下六章。各章的主要内容如下:第2章为相关理论综述。本章对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做一梳理并阐述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第3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和特点。本章对日本政府自21世纪初开始推行的邮政“三事业”即邮政、邮政储蓄和简易保险的民营化改革从纵向做了梳理,并从中总结出两大特点,一是日本战后力度最大的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二是日本乃至世界最大的金融机构改革;第4章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国际和国内动因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第5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路径分析。其实现路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民党政权的强力推动,二是邮政业自身为了生存和发展而采取的市场化实践;第6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效应分析。日本邮政3公司上市,由此前的政府全额控股转变为持有大部分股份,产生了为数众多的国内外新股东,邮政业市场化迎来了新阶段。日本邮政集团及其3家子公司为了提高效益,推出了诸多新举措,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依然面对诸多难以解决的课题;第7章为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对中国的启示。尽管近年来中国邮政业市场化进程不断加快,但日本的邮政业市场化已经走在了中国的前头,无疑会给中国邮政业市场化一些有益的启示。结合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实际情况来看,可以总结如下三点启示:(1)对于邮政这样的公用事业,如何兼顾公共性和效率性成为摆在包括中日两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面前的一大难题;(2)在应对经济全球化推进邮政业市场化的过程中如何维护国家安全,成为摆在世界各国面前的另一大难题。特别是像日本和中国这样集邮政、储蓄、保险三业务于邮政集团一身的国家,如何做到在对外开放的同时构筑一道“防火墙”,在不损害国家利益的前提下,为广大国民提供质优价廉的服务。日本民主党执政时期邮政业市场化被搁浅,最大的原因即在于此。对于公用事业股份面向全球上市应该慎之又慎;(3)上市不但没能解决长期困扰日本邮政的诸多问题,反而使问题变得更加尖锐。如何在保证集团的凝聚力的同时,又能保证3家公司各自大股东的利益,这是日本邮政集团母子3家公司同时上市面临的难题;公司上市之后必然追求股东利益的最大化,2家金融公司每年支付给日本邮便的巨额业务委托手续费必然会成为大股东关注的焦点;如何尽快提高收益能力,仍然是摆在日本邮政集团及其3家子公司面前的最大挑战。尽管当初对于邮政市场化特别是邮政集团3家公司同时上市,日本国内持支持意见的只占少数,但上市已经成为事实,日本政府和邮政集团应该以此为契机,构建兼顾公共性和效率性的新经营模式,在获得广大国民理解和支持的同时,实现邮政事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文对推进中国邮政业市场化提出如下三点政策建议:(1)深化体制机制改革;(2)坚持邮政金融与邮政寄递协同发展;(3)强化企业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本文力图做到如下两点创新:第一,目前国内的研究中还没有关于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系统性研究,所以,本选题在资料整理、观点归纳、研究视角等方面所做的研究具有创新性。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搜集、整理有关日本邮政业市场化改革的最新资料,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与现状、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出现的问题及教训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必要性和制度设计进行系统研究,为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实践活动提供有益参考。第二,力争为邮政业市场化找到理论支撑。本文通过对自然垄断理论、有效竞争理论和政府规制理论做简单梳理和归纳,并对这些理论对邮政业市场化的理论指导意义做了尝试性阐述。
刘姣华[5](2015)在《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农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三农”问题是我国最核心的问题之一,连续十几年都以中央一号文件的形式列入亟待解决的问题之首,解决“三农”问题是我们改革的重中之重。中共十七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二五”规划建议,使得以“共享”为核心的“包容性增长”成为未来中国这几年发展的主旋律,也是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价值导向。2014年10月23日十八届四中全会也进一步指出要通过完善立法来保障公民的权利公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也使权利公平被提上了重要日程。国家在今后一段时间的发展重点以公平为导向,以均衡增长为核心,实现经济的正义增长,惠及包括农村居民等弱势群体在内的所有人群。普惠金融理论把农民金融发展权、金融排斥和村镇银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维护农民金融发展权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目标,金融排斥是普惠金融提出的现实原因,村镇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保障了农民金融发展权。本文构建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并对村镇银行推出后产生的影响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指出当前村镇银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可持续发展过程还存在重重问题。在充分借鉴国际典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缓解农村金融排斥、保护农民金融发展权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论文分为八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梳理,指出研究的重点和意义,介绍了研究内容、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分析了可能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对相关概念进行界定,构建了研究的理论基础。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和原因,指出农村金融排斥对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并借助“六维度”指标分析了村镇银行设立后在缓解金融排斥方面的作用,实证结果表明村镇银行确实是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进而推动“三农”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第四部分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定义进行了诠释,讨论了影响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因素,并借鉴国外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衡量评判指标以及对商业银行统一监管的条件,构建出衡量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第五部分以湖北省为样本地区,对村镇银行推出后产生的影响以及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进行了实证分析。肯定了村镇银行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的积极作用及其目前的可持续发展水平,同时指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对原因进行解析。第六部分对美国社区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典型农村金融机构进行考察,总结其成功经验,为我国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第七部分提出了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阐述了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具体措施,并提出了村镇银行向“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发展的方向。第八部分,对全文的研究进行总结,提出了促进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主要政策建议,并对下一步的研究进行展望。综合运用金融学、经济学、社会学、法学、计量经济学等经典理论,遵循科学研究的一般研究范式,对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意义、衡量方法和发展道路进行了系统研究。研究过程中采取经典理论分析整理与计量模型实证分析相结合、宏观总体分析和微观个体分析相结合等多种方法,先后运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层次分析法和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村镇银行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得到以下主要结论:第一,普惠金融理论把农民金融发展权、金融排斥和村镇银行发展有机联系起来:维护农民金融发展权是普惠金融的核心目标,金融排斥是普惠金融提出的现实原因,村镇银行是实现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径。村镇银行的推出有效缓解了农村地区的金融排斥,保障了农民金融发展权。第二,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可以从村镇银行的资源配置水平、风险控制水平、盈利发展能力和区域环境影响等四个方面进行衡量,对湖北省村镇银行的实证分析表明,村镇银行的发展是可持续的,且发展势头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偏离市场定位、主发起行绝对控股、经营网点单一、风险控制能力不够、政府支持不足等种种问题,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第三,借鉴美国社区银行、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印尼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等典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提出了我国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应分“两步走”,第一步通过立法、村镇银行、政府和市场的共同力量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第二步村镇银行与主发起行剥离后组建为“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主要创新之处在于:第一,以普惠金融理论为基础,把农民金融发展权、农村地区金融排斥与村镇银行发展三个跨专业、跨领域的问题有机联系起来,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一种新的视角和方法。第二,构建了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体系。这一指标体系,具有代表性广、可操作性强的特点,既可用于评价具体某个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可用于分析比较不同地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第三,提出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指出在当前阶段可以通过立法、村镇银行、政府、市场四方力量实现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长期发展构想,构建“国家农村社区发展银行——地市级农村社区银行总行——农村社区银行——社区营业所”四级组织体系。
林建伟[6](2015)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文中研究表明当前,农村融资渠道狭窄,农户融资困难,严重制约了我国农业的规模化发展和农民收入的增加。因此,中央出台政策鼓励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探索。但由于现行法的明确禁止,各试点地区纷纷借助“附加担保”、“组合担保”、“反担保”等形式规避风险,增加了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成本,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实际运行效果并不理想。因此,有必要深入探讨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等问题,提出相应的改进策略,以促进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良性发展。本研究从农地融资功能出发,以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行为分析方法、典型抽样调查法、计量模型分析方法、比较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进行分析讨论。首先,在文献综述的基础上,运用产权理论、机制设计理论和风险理论,结合我国试点地区的实际运行模式,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其次,运用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结合福建省样本地区的调查问卷数据,分析农户、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机理。再次,以福建省样本地区的问卷调查数据为依据,运用Logistic回归模型,就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影响进行实证分析,结合实际情况讨论相关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最后,借鉴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从修订法律、强化激励、风险防范、配套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提出改善我国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主要的研究结论如下:第一,由于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法律困境、市场约束以及配套条件缺乏等原因,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潜在着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法律风险、市场风险和民生风险等各种风险。与其他信贷风险不同的是,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主要是由于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农地经营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和农地流转薄市场的约束等原因所致,应予注意并区别对待。第二,农户的法律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有一定的负向影响,但失地风险认知和还款风险认知未通过显着性检验。这与有些学者的担心差距较大,表明建立在三权分置基础上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实践,较好地规避了失地风险,在政府的政策鼓励和行政推动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民生风险得到了较好的控制。第三,信贷员的风险认知与农户的风险认知存在差异。现实中,信贷员在一定程度上放大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致使其行为态度谨慎,抑制了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并间接抑制了农户的信贷需求意愿。鉴于此,金融机构应本着支持“三农”发展的愿望,着眼于防范风险而非消灭风险,审慎把握风险中隐含的机会,采取措施,鼓励信贷员积极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第四,从政府的角度看,现有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对金融机构的激励不足,也存在一定的偏差。应当尽快修订法律,确立抵押品限定规则、登记生效规则和抵押权实现规则;通过设立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准备金制度和风险补偿机制等措施,强化对金融机构的有效激励。此外,还应加强农地流转市场建设、相关配套制度和条件建设,以提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制度效率。本研究从风险认知的视角考察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风险认知及其对信贷供需意愿的影响,研究的角度新颖。基于问卷调查和实证分析,得出了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具有特殊性,风险认知存在差异性并抑制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意愿的结论。据此提出的修改相关法律规则、加强配套制度建设和风险防范的政策建议,以及从政府和金融机构两个方面强化激励的改进策略,具有一定的新意和实际可操作性。
陆彩兰[7](2014)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的现代化应当是包括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在内的全面现代化。如何在现代化进程中实现农村金融制度的创新与发展呢?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离不开农户、农村金融机构、政府等的参与。本文主要利用农村金融发展理论、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对农村金融制度面临的供求障碍、农村金融市场主体的培育、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方面进行了研究。第一是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需求。对农村金融制度的需求衍生于对农村金融的需求,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有着不断扩大的需求。在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农村金融需求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农民生产生活方式变化所引起的个别需求;二是农业现代化外在条件变化所引起的公共需求。无论是个别金融需求还是公共的金融需求,都与我国城镇化发展密切相关。根据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应生产力的规律,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需要现代化的农村金融体系为之提供服务。高投入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条件。如果没有足够的金融支持,资本和智力之源都不能流动到相对落后的农村。金融发展通过储蓄效应、投资效应和资源配置(投资效率)效应,产生资本形成、资源配置和技术创新传导机制,对农业现代化发挥作用。第二是农村金融制度所面临的金融供求障碍。第一个障碍是农村金融供给约束。从目前来看,农村资金主要来源于农民的自筹资金和外部的资金注入。作为农村资金的供给者,传统农户主要通过储蓄方式提供资金,但难以有更多剩余资金留存于储蓄。在市场化经营目标下,现有金融中介体系对农村的资金供给明显不足。农村金融制度发展面临的第二个障碍是农村金融需求抑制。现阶段我国农村经济是典型的小农经济,农户总体借贷需求不高,即使有借贷需求,更希望向正规金融机构借贷,但实际上却难以获得正规借款。信贷需求的抑制导致农户生产经营方式比较保守,创业和改善生产的动力不足,因而始终难以走出贫困的低水平循环陷阱。为更好地分析农村金融供求对农村金融制度的影响,本文以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的受益主体行为——农户借贷行为作为研究对象,综合考虑多种因素,通过数理模型进行实证分析。第三是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正确认识农业和农民,是探究农业发展缓慢和传统农户弱势的原因和出路的前提。长期以来,分散化经营模式造成了农户的市场弱势和组织弱势,但农业不是天然的弱质产业,农民是理性的生产者,也追求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能够按照价格信号调节自己的行为。本文据此推理得出结论,农业与其他行业一样,都是市场机制下的平等行业,都可以培育出有竞争实力的市场主体。传统农户不可能成为真正的市场竞争主体,与发展现代农业的要求相距较远。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顺应了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对农业经营方式进行选择,极大提高农业产业组织的竞争力,代表着我国农业经营体制和机制的创新,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在现代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流通、加工等方面将发挥越来越重要作用,并在经营活动中显示出较强的农村金融资源聚集能力,成为农村金融市场的中间力量,能够胜任现代农业发展的重任。国内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经验表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仅有利于农村经济结构优化和发展水平的提高,同时可以为农村金融发展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增强农民增收的实力,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第四是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分析。虽然我国正规金融在农村已逐步形成以农村信用社为主,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农业发展银行、邮政储蓄机构为辅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农村金融体系,但是现阶段的正规金融却并没有真正体现出其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功能。从金融资源配置功能角度来看,判断一国或地区的正规金融制度是否完善和健全,可以用适应性标准、效率性标准和完备性标准来衡量。我国农村金融制度的发展现状与判断金融制度是否完善与健全的三个衡量标准相差很远。正规金融支农之所以有效性不足,有着显然的制度根源。对此,在我国经济转型期,应对正规金融支农功能进行重构与定位。信息不对称、抵押品缺乏、信用体系缺失等是我国农村信贷市场区别于城市金融市场的主要特征。而且,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我国的传统农户也将逐步转型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此,本文认为,正规金融支农改革只有兼顾传统社会与现代科学技术之优势,不断拓展创新思路,才能探索出既符合我国农村实情又具有现代信息化特征的正规金融支农模式。第五是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分析。正规金融支农供给的不足,给农村非正规金融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然而,农村非正规金融的存在是一把双刃剑,在发挥其优势的同时,也会产生一定的负面效应。因此,对于农村非正规金融,我们绝不能简单地肯定或否定甚至取缔它,而应当以政府为主导,围绕“三农,”的金融服务需求,赋予非正规金融组织合法地位,并将其纳入金融监管体系,完善非正规金融并充分发挥其显着优势,以满足那些被正规金融排斥在外的需求者的需要。根据我国实情,构建农村非正规金融的转型模式,使之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第六是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我国政府在经济金融发展过程中对政府与市场关系认识的深化,也是我国在经济发展与改革的新阶段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重新定位。在我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理论已被应用于各种问题的研究。目前,我国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很不完善,单靠市场本身很难形成有效的机制。确定政府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角色,不仅是因为农村金融市场存在市场失灵的现象,还应该结合我国经济和金融发展的历史,考察可能存在的政府失灵问题,另外也需要考虑我国制度文化和农村金融市场的特殊性产生的影响。现阶段,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全部作用,也不意味着市场是万能的。市场在微观领域的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而政府职能则应该限制在宏观领域,更明确地定位为完善和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公平竞争的生态环境、对市场主体和活动实施监管、做好“守夜人”的责任。
姜庆丹[8](2014)在《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发展权是一项基本的、新型的、综合性的人权,以发展权这一母体性的权利为依托,从农民这一主体向度,循金融这一客体向度,提出农民金融发展权这一法律概念。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以金融包容理念为伦理基础,以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为价值归依,是发展权理论在实质正义观和金融包容理念辐照下的深化。农民金融发展权作为金融发展权项下的一项子权利,属于国民金融发展权,与国家金融发展权地位平等且互动博弈;农民金融发展权以整体金融发展权为实现方式,以个人金融发展权为实现目标;农民金融发展权以内生性的市场自我促进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外生性的政府促进金融发展权为补充,在法律性质上属于兼具公权和私权特征的经济法上的权利。农民金融发展权内涵深刻,包括金融发展主体权、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融资合作权和金融发展救济权五个方面。其中,金融发展主体权是前提和基础,自由融资权、公平融资权和融资合作权统称为融资权,是核心和关键,金融发展救济权是保障。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研究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问题,可以有效解决国际社会提出的发展权“国内法保护”问题,可以为发展权内涵的“部门法”具体化和发展权实现的“部门法”保障化开创先河。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提出,体现了金融二元化下农民作为一类特殊的主体在追求自身金融权益满足过程中所产生的新的权利要求和制度供给,是对以金融效率和金融安全为引领的传统金融法学的反思和解构,有助于推动传统金融法学理念、价值、制度、体系的更新和完善。根据纳克斯的“贫困恶性循环论”,发展中国家城乡经济发展的不均衡性实质上体现为城乡实物资本获取能力上的差异,资金成为农民经济发展的短板,更是解决农民经济发展的关键。在市场金融环境中,农民由于抵押担保品缺失、经济收入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金融基础设施短缺、信用文化不足等原因,而成为融资弱势群体,如果完全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和商业性金融机构开展业务的标准和宗旨参与金融市场和金融活动,必然导致农村金融资源的外流和农民金融发展权的落空。农村合作金融作为农民资金互助和信用联合的合作性金融组织,产权制度的属农性、管理制度的民主性、主体法律形态的社团法人性、资金运作的社区性、设立宗旨的互助性,与农民金融发展权设立目标相同、价值取向一致、实施机制互促,两者具有天然的契合。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发展现状可以概括为:以农村信用合作社为代表的传统农村合作金融缺乏法律规制,在股份制改革的异化发展之路上离农渐远;以农村资金互助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缺乏立法扶持而不具备设立的普遍性和发展的可持续性;以各种“会”为代表的非正规合作金融因为不被法律认可而处于发展的灰色地带。农村合作金融地位的特殊性、发展的长期性和现实的复杂性,使得其对法制化要求迫切。梳理和分析我国现有农村合作金融法律法规,从立法的层级上看,我国尚没有专门的《合作金融法》,合作金融相关立法规范散见于部委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效力较低,稳定性和权威性不足;从立法的模式来看,多是与商业性银行统一立法或是参照商业性银行的相关立法,没有实现专门立法;从立法的性质来看,多是金融公法性质的规制,而鲜有金融私法性质的保护;从立法的内容来看,尽管涉及到了各类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准入退出、业务运营、组织管理和金融监管等,但欠缺对社员金融发展权和合作金融组织自治权的确认和尊重;从立法的价值取向来看,金融安全和金融效率被奉为圭臬,而金融公平则被置若罔闻。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审视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制度变迁之路,这其中既有世界合作金融发展的一般规律体现,也有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特有轨迹影响,更重要的是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理念、模式、性质、价值和内容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相背离。论文遵循“选题论证——视角选取——对象界定——现状检视——经验借鉴——价值更新——制度创新”的逻辑,按照“合作金融是什么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发展的现状是什么——合作金融为什么要走法治化发展道路以及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为什么偏离农民金融发展权——怎么样创新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使之与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相契合”的思路,采用规范研究、价值研究、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方法,在溯源传统、考察现实、镜鉴国外立法的基础上,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基础,以金融公平价值为引领,以问题研究为导向,以实证研究为支撑,从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产权法律制度、组织管理法律制度、金融监管法律制度以及社员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五个方面对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进行详细的制度设计和创新。
蒋满霖[9](2010)在《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文中指出“心中为念农桑苦,耳里如闻饥冻声”,温总理在2009年人大会议上曾引用唐代诗人白居易的诗句来表达对新农村建设的关切。改革开放31年来,中国农村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巨变。然而,在巨变之下,不可否认的是在建国60周年的今天,作为新农村建设核心的“三农”问题仍然是目前最薄弱的环节。中国的农村,特别是在广大中西部农村距此目标还有多远?作为有着悠久的小农农耕文明,长时期的城乡二元分割,目前正处于快速工业化、城市化、现代化之中的发展中大国,如何解决“三农”?应该说,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土地革命、农业合作化运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四次大的变迁都产生过巨大影响。作为旨在破解“三农”的第五次制度变迁的新农村建设的绩效关键取决于什么样的途径。事实上,新农村建设不仅仅体现在经济文明,更多的是社会、文化、生态和政治文明。这些内在要求与论文界定的农村金融生态的本质是一致的,只不过“三农”是问题的起点,农村金融生态是手段,新农村建设是目标。因此,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是目前新农村建设的最有效途径。那么该如何优化?在制度长期相对缺陷的中国来说,必须要依赖制度创新。建国后促成的几次农业大发展的关键因素并非大量经济投入,而是制度创新。由此,建设新农村的关键是如何通过构建制度创新框架诱导农村金融生态的优化。那么,到底什么样的农村金融生态可以破解的“三农”?本文基于新农村建设的背景,试图从学科前沿构建全新的理论框架,来诠释“农村金融生态”,摈弃目前大多数的“金融生态”加“农村”就是农村金融生态的研究模式,甚至为颇受指责的农村金融“平反”。为此,本文原创性地从农村金融主体群落、农村经济主体群落和农村金融生态生境三个维度设计一个动态的揭示农村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和金融内在机理的农村金融生态的“金字塔三分图”。这是在新的逻辑起点上构建一个全新的逻辑体系。为此,论文以“金字塔三分图”为主线,分三大部分论述。第一部分是分析基础,包括第一、二、三章,侧重于构建新的农村金融生态的逻辑体系。论文从12个“一号文件”为切入点,提出基于新农村建设和“三农”的研究背景,而后系统地剖析相关研究动态,以此形成本文独特的视角,进而在对“三农”、“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生态”的逻辑关系进行诠释的基础上,科学的从“塔尖”显性的农村金融主体群落、“塔腰”半显性农村经济主体群落和“塔基”隐形的农村金融生态生境三个维度构建农村金融生态的“金字塔三分图”。同时,从国外的实践中寻找对中国的启示。第二部分是分析过程,包括第四、五章,侧重于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的分析过程。论文定性的从“显性”的农村金融主体群落到“半显性”的农村经济主体群落,最后到“隐形”的农村金融生态生境进行“抽丝剥茧”式的制度剖析,以昭示农村金融生态的现状,以在总体上分析出农村金融生态恶化的制度缺陷。进而,利用“金字塔三分图”理论创新中设计出的指标体系,选择具有代表性的中部农业大省安徽省为个案,对农村金融生态进行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进行实证,以对制度因素进一步剖析和验证。第三部分是分析结果,包括第六、七章。从分析看,制度是影响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原动力。在对农村金融生态定性和定量研究的基础上,从金融、农村经济等配套制度和生境的核心制度(主导因子)来构建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制度创新框架。论文以独特视角从理论和实证两个维度诠释“农村金融生态”,通过制度创新框架来优化农村金融生态,旨在为破解“三农”提供新的研究范式。论文原创性给出了一个较科学的,包括观点、方法和政策的农村金融生态的理论框架。创新意味风险,论文也许不够精致,但至少为新农村建设途径的研究独辟蹊径。论文的主要观点如下:1.在中国,研究“三农”几乎永不过时。从某种程度说,“三农”、“农村金融生态”和“新农村建设”在本质上基本是一致的。“三农”是问题的起点,新农村建设是终点(目标),从起点到终点的途径很多,如资源、技术和制度投入等。只不过是在中国,农村金融生态是最好途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优化过程就是“三农”问题的破解过程。2.从国外实践看,“三农”也长期存在过。国外政府都不遗余力在完善制度的前提下,对“三农”进行扶持,农村金融几乎就是“政策性金融”。当然,国外的经验并不能简单借鉴,但他们对“三农”的偏爱态度和对城乡平等的尊重,却是一个重要的启示。3.到底什么是农村金融生态?应该说,现有研究几乎是“指标简单罗列”的逻辑。论文原创性的从农村金融生态的最内在的逻辑从农村金融主体群落、农村经济主体群落和农村金融生态生境构建“金字塔三分图”,完善了农村金融生态的内涵与外延。4.从定性看,“显性”的农村金融的矛盾、“半显性”的农村经济基础薄弱是农村金融生态恶化的外在表现,其取决于“隐形”的生境的缺陷,而这源于制度缺陷。其实农村金融生态优化是指一种高水平的生态均衡,达到新农村建设目标,以破解“三农”。5.农村金融生态质量是可以评价的。论文选择具有“三农”代表性的中部农业大省安徽为个案,从三个层次对农村金融生态质量进行时间和空间的实证,结果显示处于“塔基”隐形的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执法效率、社会诚信等主导因子成为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关键。这也进一步对农村金融生态“金字塔三分图”创新的科学性的肯定。6.东部、中部和西部的诱导性的制度创新框架应该有一定的差异性。金融制度和农村制度仅仅是配套制度,而优化农村金融生态的的核心制度框架(农村金融生态的主导因子)才是生境制度。其实,最核心是价值观层面的文化。在中国,对于政府来说,应该从思想深处尊重城乡的平等性。同时,在全社会积累出城乡平等的价值观。
卢钦[10](2010)在《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文中认为“农业发展,农村进步和农民增收”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大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事关“三农”问题的有效解决,而有效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保障,关键之所在。然而,目前的农村金融体系还没有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在某些方面反而制约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金融机构不但没有为农村经济“充血”,反而源源不断地将农村资金输向非农领域,金融资源向城市高度集中。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已经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七年出台了支农惠农的中央一号文件,推出了一批关于农村金融改革的措施,农村金融体系的功能正在逐渐发挥出来。但农村金融体系的深层次问题仍有待解决,资金配置效率低、市场运行机制受阻、农村经济主体融资困难等改革过程中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需要进行重新审视,农村金融体系改革任重道远。因此,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显着增强其为“三农”服务的功能,应成为社会主义市场条件下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战略性机制与基本途径。研究现有农村金融体系的主要问题,探索重构一个有利于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问题。本文通过透视农村金融体系发展,借鉴国内外农村金融研究成果,采用多种分析方法对农村金融体系重构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全文分为九章,第一章回顾了我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改革与发展历程,分析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第二章运用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均衡理论和政府对金融干预理论,对全国农村金融供需现状、失衡表现及因素进行分析;第三章以河北省邯郸市为例研究了农户信贷供求现状问题,分析了邯郸市农村信贷供求存在的现实问题;第四章介绍了国外农村金融信贷经验以及对重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启示;第五章阐述了商业性金融在“三农”经济的地位;第六章阐述了政策性金融对“三农”发展支持的必要性;第七章论述了合作性金融的理论基础、改革进展状况及对“三农”服务的有效形式;第八章讨论了民间金融发展问题,提出了若干改革的方向;第九章从运行机制、功能监管、支付结算体系、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和农村金融存款保险制度等方面对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系统进行阐述,提出了改革措施。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三农”金融支持及金融体系构建的合理模式与具体路径。本论文的主要创新体现在:除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系统研究阐述外,对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服务系统进行研究分析,创新地提出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功能监管、支付结算体系、征信体系和存款保险制度,这是区别于其它一般论着的。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三农”金融支持及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的合理模式与具体路径,构成了本文的主要成果资源。一个完善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对改善“三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的实现至关重要。从国内外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展规律看,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是一成不变的,其改革发展应适应“三农”经济的发展,与国家农村经济发展目标相吻合。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发展和改革并非是固定模式,而是在改革实践中摸索前进的,全面总结和分析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经验与不足,借鉴国外农村金融发展改革的成功经验,遵循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演变的一般规律,构建全新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奠定良好的金融基础。
二、现行邮政储蓄的制度缺陷及出路分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现行邮政储蓄的制度缺陷及出路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理论基础 |
第一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产权:一个比较视角的认知 |
二、金融产权:产权理论在金融领域的延伸 |
三、金融机构产权:金融机构发展的制度基础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亟待深入的关键领域 |
第二节 理论借鉴 |
一、企业产权理论 |
二、制度金融理论 |
第二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框架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与本相 |
一、农村金融机构的演进 |
二、农村金融机构的本相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与特征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概念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特征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结构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逻辑与经验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语境 |
一、从亲缘信用向契约信用的农村信用转型 |
二、工业化、城市化背景下的“三农”落后 |
三、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程 |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中国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 |
第三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逻辑 |
一、政府主导的自上而下的强制性制度变迁 |
二、以所有权改革为主的演进模式 |
三、顶层设计缺位下的试错性改革思维 |
第四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历史经验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基本成效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演化的经验总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异化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现状分析 |
一、政策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二、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三、合作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产权安排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表现 |
一、宏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二、微观维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 |
第五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归因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异化的制度成因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缺位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错位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供给越位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异化的深层机理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法制缺失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供需失衡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中的目标冲突 |
第六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发达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美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法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日本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四、韩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二节 发展中国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演进 |
一、巴西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二、印度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三、孟加拉国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 |
第三节 域外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历史经验借鉴 |
一、重视法律制度的根本性作用 |
二、坚持合作制的基础性地位 |
三、重视国家的扶持性作用 |
四、优化机构间的产权联结 |
第七章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制度创新 |
第一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总体框架 |
一、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需求指引 |
二、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目标 |
三、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原则 |
四、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路径 |
五、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基本方向 |
第二节 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制度创新 |
一、构建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的农村金融机构产权主体制度 |
二、建立有序的农村金融机构国有股权退出制度 |
三、完善农村金融机构组织治理制度 |
四、深化省联社管理体制改革 |
五、推动合作制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的法律重构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
1.1.1 选题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核心概念的界定 |
1.3 主要内容 |
1.4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1.5 创新和不足 |
第2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的理论基础 |
2.1.1 农业信贷补贴理论 |
2.1.2 农村金融市场理论 |
2.1.3 不完全竞争市场理论 |
2.1.4 制度变迁理论 |
2.2 关于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文献综述 |
2.2.1 农村金融改革历程研究 |
2.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现状及问题研究 |
2.2.3 农村金融对策研究 |
第3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现状及问题分析 |
3.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宏观政策体系 |
3.2 中国农村金融市场总体情况 |
3.2.1 农村信贷供需状况 |
3.2.2 农村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情况 |
3.2.3 农业保险发展情况 |
3.2.4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情况 |
3.2.5 农村基础服务覆盖情况 |
3.2.6 融资渠道与融资模式情况 |
3.3 中国农村金融模式存在的问题 |
3.3.1 农村金融市场机制不健全 |
3.3.2 农村金融供需失衡 |
3.3.3 农村金融市场功能不完备 |
3.4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困境的原因探析 |
3.4.1 农村金融改革目标设定不明晰 |
3.4.2 农村金融改革主体动力不足 |
3.4.3 农村金融改革路径偏差 |
第4章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及演变路径 |
4.1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的演进 |
4.1.1 政府主导模式(1978-1996 年) |
4.1.2 “三位一体”模式(1997—2004 年) |
4.1.3 市场化主导模式(2005—现在) |
4.2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的主要特征 |
4.2.1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受农村经济改革驱动 |
4.2.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演进驱动机制的强制性 |
4.2.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变迁具有路径依赖特征 |
4.3 中国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环境与趋势 |
4.3.1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演进面临的经济社会环境 |
4.3.2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变迁的思路变化 |
4.3.3 农村金融宏观发展模式发展方向与路径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及路径 |
5.1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微观模式 |
5.1.1 信用主体模式 |
5.1.2 资产抵押模式 |
5.1.3 合作金融模式 |
5.2 中国农村金融微观模式的未来发展路径 |
5.2.1 供应链金融 |
5.2.2 互联网+农村金融 |
5.2.3 新型合作金融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发展模式与信贷配给的实证分析 |
6.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理论分析 |
6.1.1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1.2 农村信贷资金配给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分析 |
6.2.1 变量选取、理论假设和模型构建 |
6.2.2 实证分析过程 |
6.3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对信贷资金配给影响的实证结论 |
第7章 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国际比较借鉴 |
7.1 美国波特切斯特乡村银行模式 |
7.2 孟加拉“格莱珉”模式 |
7.3 印度地区农村银行模式 |
第8章 完善农村金融发展模式的路径选择 |
8.1 健全完备的农村金融市场体系 |
8.1.1 优化商业性农村金融机构的供给能力 |
8.1.2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 |
8.1.3 促进农村新型金融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
8.1.4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 |
8.2 优化提升农村金融市场功能 |
8.2.1 围绕土地等抵押物创新 |
8.2.2 加快土地经营权等农村资产市场建设 |
8.2.3 持续加大涉农贷款的政策扶持力度 |
8.3 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的基础支撑 |
8.3.1 建立健全完备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 |
8.3.2 探索有效的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 |
8.3.3 加快农村信用体系的建设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xD;$#xA;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制度下的农地抵押制度 |
1.1.2 问题: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限制与对策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限制的研究现状 |
1.2.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限制对策的研究现状 |
1.2.3 现有研究的评述 |
1.2.4 今后研究的展望 $#xD;$#xA; |
1.3 基本观点和思路 |
1.4 主要创新 |
1.5 概念界定 |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的限制及其原因分析 |
2.1 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主体性地位的缺失 |
2.1.1 农民土地权利不是制度变迁的首位价值 |
2.1.2 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和权能的法律限制 |
2.1.3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权于法无据 |
2.2 抵押规则的重安全轻效益 |
2.2.1 抵押主体资质不一 |
2.2.2 抵押客体价值低 |
2.2.3 抵押类型纷繁复杂 |
2.3 风险有效分散机制的欠缺 |
2.3.1 政府风险基金模式 |
2.3.2 农户自担风险模式 |
2.3.3 第三人承担风险模式 |
2.4 抵押权实现后有关问题的考虑不足 |
2.4.1 抵押权实现方式和抵押物处置方式的不足 |
2.4.2 失地农民生存安置措施的欠缺 |
3 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限制的对策分析 |
3.1 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主体性地位的确立 |
3.1.1 以农民土地权利为制度变迁的首要价值 |
3.1.2 农民土地财产性权利的更多赋予 |
3.2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价值完善与权能扩张 |
3.2.1 英国“永业权”的启示及其有机借鉴 |
3.2.2 “两权分离”式土地权利结构缺陷的有效填补 |
3.2.3 “三权分离”式土地权利结构的法律构造 |
3.3 土地经营权抵押权的法定化 |
3.3.1 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法定化的必要性 |
3.3.2 土地经营权抵押权法定化的可行性 |
3.4 境外农地抵押制度经验的有机借鉴 |
3.4.1 本国农业生产规模的因地制宜 |
3.4.2 抵押权的法定化与抵押制度的完备化 |
3.4.3 农民还贷负担的有效降低 |
3.4.4 抵押风险的有效分散 |
4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基本构建规则 |
4.1 抵押主体 |
4.1.1 抵押主体资格限制的取消 |
4.1.2 抵押主体的范围类型 |
4.1.3 抵押农户的优先经营权 |
4.2 抵押客体 |
4.2.1 抵押客体类型的区分界定 |
4.2.2 抵押客体性质的物权性界定 |
4.2.3 抵押标的比例限制的取消 |
4.3 抵押期限与效力 |
4.3.1 抵押权期限的延长 |
4.3.2 抵押权效力的明确 |
5 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的其他构建规则 |
5.1 抵押权的设定与登记规则 |
5.1.1 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按地采编及其分别登记 |
5.1.2 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权公示方法的明确 |
5.1.3 抵押权登记生效主义与登记对抗主义的有机结合 |
5.1.4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确权颁证机关与抵押权登记机构的统一 |
5.2 抵押权的处分规则 |
5.2.1 农业经营主体为抵押人时抵押权实现方式 |
5.2.2 农户为抵押人时抵押权实现方式 |
5.2.3 抵押物处置方式的先后顺序 |
5.2.4 本集体组织成员有无抵押权实现优先权的建议 |
5.3 抵押权的行使规则 |
5.3.1 土地经营规模的适度 |
5.3.2 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风险的有效分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及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4)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选题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1.2.1 对公用事业市场化的研究 |
1.2.2 对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研究 |
1.2.3 对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研究 |
1.2.4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对中国的借鉴研究 |
1.2.5 对文献的评述及本研究的立足点 |
1.3 本文的研究方法、结构安排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结构安排 |
1.3.3 主要内容 |
1.4 本文的创新之处与存在的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存在的不足 |
2. 邮政业市场化的相关理论综述 |
2.1 自然垄断理论 |
2.1.1 自然垄断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其内容 |
2.1.2 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 |
2.2 有效竞争理论 |
2.2.1 有效竞争理论产生的背景及其内涵 |
2.2.2 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 |
2.3 政府规制理论 |
2.3.1 政府规制理论及其在自然垄断产业的应用 |
2.3.2 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指导意义 |
2.4 本章小结 |
3.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和特点 |
3.1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历程 |
3.1.1 企业化阶段(2003年4月至2007年 9 月) |
3.1.2 分拆民营化阶段(2007年10月至2015年 11月) |
3.1.3 上市真正民营化阶段(2015年11月以来) |
3.2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特点 |
3.2.1 日本战后力度最大的财政投融资体制改革 |
3.2.2 日本乃至世界最大的金融机构改革 |
3.3 本章小结 |
4.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动因分析 |
4.1 国际动因 |
4.1.1 欧洲国家掀起的邮政业市场化潮流 |
4.1.2 北美洲国家邮政业市场化的进展 |
4.1.3 大洋洲主要国家邮政业市场化的动向 |
4.2 国内动因 |
4.2.1 经济动因 |
4.2.2 政治动因 |
4.3 本章小结 |
5.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路径分析 |
5.1 日本自民党政权的强力推动 |
5.1.1 上世纪末自民党政权对邮政业的定位 |
5.1.2 新世纪以来自民党政权对邮政业市场化的极力推动 |
5.2 日本邮政业的市场化实践 |
5.2.1 邮政市场的开放 |
5.2.2 对确保普遍服务的探索 |
5.3 本章小结 |
6.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的新举措及其效应分析 |
6.1 邮政3公司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1 日本邮政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2 日本邮便2015年 11月以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3 邮储银行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1.4 简保生命上市后推出的新举措及其成效 |
6.2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出现的问题 |
6.2.1 股价出现大幅涨跌 |
6.2.2 耗费巨大劳力和费用 |
6.2.3 没能改变邮储银行问题的本质 |
6.3 本章小结 |
7.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对中国的启示 |
7.1 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现状与问题分析 |
7.1.1 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历史和现状 |
7.1.2 中国邮政业存在的问题 |
7.1.3 加快推进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重大意义及面对的新机遇 |
7.2 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给中国提供的经验 |
7.2.1 依法推进 |
7.2.2 做好总体规划 |
7.2.3 政府的强力推动 |
7.3 对推进中国邮政业市场化的政策建议 |
7.3.1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
7.3.2 坚持邮政金融与邮政寄递协同发展 |
7.3.3 强化企业管理,提升员工素质,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
7.4 本章小结 |
本文结论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其成果 |
致谢 |
(5)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金融排斥研究 |
1.2.2 金融发展权研究 |
1.2.3 村镇银行发展研究 |
1.2.4 国内外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目标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目标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1 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 |
1.5.1 可能的创新点 |
1.5.2 不足之处 |
2 理论基础与理论框架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农村金融 |
2.1.2 金融排斥 |
2.1.3 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4 村镇银行 |
2.2 相关理论基础 |
2.2.1 金融资源论 |
2.2.2 金融公平论 |
2.2.3 农村金融发展理论 |
2.2.4 普惠金融理论 |
2.3 理论框架 |
2.3.1 普惠金融与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村镇银行发展关系分析 |
2.3.2 本研究理论框架 |
3 村镇银行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实践分析 |
3.1 金融排斥与农民金融发展权 |
3.1.1 我国农村金融排斥的现状 |
3.1.2 金融排斥对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 |
3.2 村镇银行对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影响 |
3.2.1 村镇银行产生背景 |
3.2.2 村镇银行发展历程 |
3.2.3 普惠金融对村镇银行的要求 |
3.2.4 村镇银行缓解金融排斥、保障农民金融发展权的作用分析 |
4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 |
4.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界定 |
4.1.1 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概念 |
4.1.2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涵义 |
4.2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因素 |
4.2.1 内部因素 |
4.2.2 外部因素 |
4.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
4.3.1 制定可持续发展指标体系的原则 |
4.3.2 国外微型金融机构可持续发展的评价指标 |
4.3.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及其体系建立 |
5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实证分析 |
5.1 村镇银行发展现状分析 |
5.1.1 样本地区选择 |
5.1.2 湖北省村镇银行发展现状 |
5.2 村镇银行发展对农村经济影响实证分析——以湖北省为例 |
5.2.1 研究方法与指标选取 |
5.2.2 单位根检验 |
5.2.3 VAR模型滞后阶数的确定 |
5.2.4 建立VAR模型 |
5.2.5 VAR模型的稳定性检验 |
5.2.6 脉冲响应分析 |
5.2.7 邹氏检验 |
5.3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水平实证分析——以曾都汇丰村镇银行为例 |
5.3.1 研究方法与研究步骤 |
5.3.2 建立递阶层次结构 |
5.3.3 构建判断矩阵 |
5.3.4 确定各指标的权重 |
5.3.5 计算可持续发展指数 |
5.4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现存问题与原因解析 |
5.4.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现存问题 |
5.4.2 制约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原因解析 |
6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国际借鉴 |
6.1 美国社区银行模式 |
6.1.1 美国社区银行发展概况 |
6.1.2 美国社区银行的发展特点 |
6.2 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 |
6.2.1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发展概况 |
6.2.2 孟加拉格莱珉银行发展特点 |
6.3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乡村信贷部模式 |
6.3.1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发展概况 |
6.3.2 印度尼西亚人民银行发展特点 |
6.4 国外农村金融机构发展经验及对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的启示 |
6.4.1“政府支持”缓解金融排斥推动金融公平 |
6.4.2“市场化经营”增加盈利、实现可持续发展 |
6.4.3“明确市场定位‖找准可持续发展空间 |
6.4.4“创新金融服务”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 |
7 缓解金融排斥、保护农民金融发展权视角下的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体系 |
7.1 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两步走”战略 |
7.1.1 农村社区银行的提出 |
7.1.2 村镇银行与农村社区银行的联系与区别 |
7.1.3 村镇银行转变为农村社区银行的必要性和两个阶段 |
7.2 第一阶段:实现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 |
7.2.1 坚持立法先行,强化法律保障 |
7.2.2 村镇银行在“求异、求新、求稳”中发展完善 |
7.2.3 政府通过“引导、扶持、监管”予以制度保障 |
7.2.4 培育适度竞争、积极创新的农村金融市场 |
7.3 第二阶段:组建“主行引导的农村社区银行” |
7.3.1 村镇银行逐步过渡为农村社区银行 |
7.3.2 农村社区银行建设构想 |
8 研究结论、政策建议与研究展望 |
8.1 研究的主要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情况 |
致谢 |
(6)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目标 |
1.2.2 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
1.2.3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思路及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图 |
1.4 研究范畴的界定 |
1.4.1 土地承包经营权 |
1.4.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 |
1.4.3 风险与风险认知 |
1.5 研究方法和创新点 |
1.5.1 研究方法 |
1.5.2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2.1 文献综述 |
2.1.1 国外研究述评 |
2.1.2 国内研究述评 |
2.2 理论基础 |
2.2.1 产权理论 |
2.2.2 机制设计理论 |
2.2.3 风险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及其生成机理 |
3.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类别 |
3.1.1 信用风险 |
3.1.2 市场风险 |
3.1.3 操作风险 |
3.1.4 流动性风险 |
3.1.5 法律风险 |
3.1.6 民生风险 |
3.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的生成机理 |
3.2.1 农地经营权的性质限制 |
3.2.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困境 |
3.2.3 信息不对称条件下借款人的信用危机 |
3.2.4 金融机构内部风险控制不到位 |
3.2.5 农地经营权流转薄市场的约束 |
3.2.6 政府不当干预行为 |
3.3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运行模式及其风险 |
3.3.1 江苏新沂模式 |
3.3.2 宁夏同心模式 |
3.3.3 辽宁法库模式 |
3.3.4 四川崇州模式 |
3.3.5 福建明溪模式 |
3.3.6 经验启示 |
3.4 本章小结 |
4.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1 风险认知及其影响的理论分析框架 |
4.1.1 理论解释 |
4.1.2 理论分析框架 |
4.2 农户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2.1 农户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2.2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机理 |
4.3 信贷员的风险认知及其影响机理 |
4.3.1 信贷员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认知 |
4.3.2 风险认知对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机理 |
4.4 本章小结 |
5.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影响 |
5.1 农户经济行为与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1.1 农户经济行为 |
5.1.2 农户金融需求的层次性 |
5.2 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需求意愿分析 |
5.2.1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 |
5.2.2 样本地区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特征 |
5.3 风险认知影响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意愿的实证分析 |
5.3.1 变量选取 |
5.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5.4 本章小结 |
6. 风险认知对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影响 |
6.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的条件与特征 |
6.1.1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条件 |
6.1.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特征 |
6.2 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供给意愿分析 |
6.2.1 金融机构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2.2 信贷员开展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意愿 |
6.3 风险认知影响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意愿的实证分析 |
6. 3.1变量选取 |
6.3.2 计量分析及判断 |
6.4 本章小结 |
7. 改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需机制的政策建议 |
7.1 国外农地金融的经验借鉴 |
7.1.1 德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2 美国农地金融模式 |
7.1.3 日本农地金融模式 |
7.1.4 国外经验启示 |
7.2 相关政策建议 |
7.2.1 修订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法律规则 |
7.2.2 构建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风险防范机制 |
7.2.3 完善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配套制度与条件 |
7.2.4 强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的激励 |
7.3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主要的研究结论 |
8.2 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福建省农户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需求状况问卷调查 |
附录2: 福建省信贷员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供给状况问卷调查 |
致谢 |
读博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7)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2 相关概念的界定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 |
1.4 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 |
1.5 可能的创新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制度的需求 |
2.1 农业现代化的基本理论 |
2.2 农业现代化对农村金融的需求 |
2.3 农村金融制度促进农业现代化的机制 |
2.4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农村金融制度发展的供求障碍分析 |
3.1 农村金融供给约束分析 |
3.2 农村金融需求抑制分析 |
3.3 实证分析 |
3.4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农村金融市场主体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视角 |
4.1 对农业和农民的正确认识 |
4.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形成及其主要形式 |
4.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市场优势和融资优势 |
4.4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国内外案例及借鉴 |
4.5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分析 |
5.1 正规金融对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的作用 |
5.2 正规金融制度是否有效的衡量标准 |
5.3 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的表现与影响 |
5.4 正规金融支农有效性不足的根源 |
5.5 正规金融支农功能定位 |
5.6 正规金融支农改革与创新 |
5.7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分析 |
6.1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动因 |
6.2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条件 |
6.3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路径 |
6.4 农村非正规金融组织转型的经验分析 |
6.5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政府对农村金融的支持 |
7.1 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
7.2 农村金融市场中的政府功能定位 |
7.3 国外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经验与启示 |
7.4 政府支持农村金融的主要方式 |
7.5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基本结论与研究展望 |
8.1 基本结论 |
8.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
后记 |
(8)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缘起和意义 |
1.1.1 研究缘起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的现状和评价 |
1.2.1 国外研究现状和评价 |
1.2.2 国内研究现状和评价 |
1.3 研究方法 |
1.3.1 规范分析法 |
1.3.2 价值分析法 |
1.3.3 历史分析法 |
1.3.4 比较分析法 |
1.3.5 实证分析法 |
1.4 研究的框架和内容 |
1.4.1 研究框架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的难点和创新 |
1.5.1 研究难点 |
1.5.2 研究创新 |
1.6 研究的不足和展望 |
1.6.1 研究不足 |
1.6.2 研究展望 |
第2章 一个新的研究视角——农民金融发展权 |
2.1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理论探源 |
2.1.1 权利渊源:人权法中的发展权 |
2.1.2 价值归依:后现代法学的实质正义观 |
2.1.3 伦理基础:包容性增长下的金融包容理念 |
2.2 农民金融发展权的权利属性和内涵分析 |
2.2.1 权利属性界定 |
2.2.2 权利内涵分析 |
第3章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1 合作金融的特殊性分析 |
3.1.1 合作金融的概念界定 |
3.1.2 合作金融的法律特征分析 |
3.2 农村合作金融与农民金融发展权的契合 |
3.2.1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主体权的契合 |
3.2.2 农村合作金融与自由融资权的契合 |
3.2.3 农村合作金融与公平融资权的契合 |
3.2.4 农村合作金融与融资合作权的契合 |
3.2.5 农村合作金融与金融发展救济权的契合 |
小结 |
第4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现实异化及立法缺陷审视 |
4.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的异化发展 |
4.1.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异化发展的历史轨迹 |
4.1.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改革中三种代表模式对比 |
4.1.3 L省 K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情况的调研分析 |
4.2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分析 |
4.2.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梳理 |
4.2.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探讨 |
4.2.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立法缺陷成因分析 |
小结 |
第5章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域外立法经验借鉴 |
5.1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1 德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2 日本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3 美国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1.4 印度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评析 |
5.2 域外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经验借鉴 |
5.2.1 注重农村合作金融的法制化 |
5.2.2 坚持合作制的基本法律原则 |
5.2.3 保障农民在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中的产权主体地位 |
5.2.4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主体各方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
5.2.5 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的监管法律制度 |
5.2.6 构建农村合作金融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6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更新 |
6.1 我国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价值目标选择 |
6.1.1 传统金融法二元价值目标的突破与革新 |
6.1.2 金融公平价值在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引领 |
6.2 金融公平价值在农村合作金融立法中的具体解构 |
6.2.1 平等的农民金融发展权保护制度 |
6.2.2 机会均等的农村合作金融准入法律制度 |
6.2.3 自主规范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经营法律制度 |
6.2.4 差异性的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6.2.5 补偿性的农村合作金融救济法律制度 |
小结 |
第7章 以金融发展权为视角的农村合作金融法律制度创新 |
7.1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和退出法律制度 |
7.1.1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准入法律制度 |
7.1.2 农村合作金融市场退出法律制度 |
7.2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创新农村合作金融产权法律制度 |
7.2.1 明确农村合作金融独立的合作社法人属性 |
7.2.2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主体权利区分法律制度安排 |
7.2.3 农村合作金融产权结构优化法律制度安排 |
7.3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完善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管理法律制度 |
7.3.1 农村合作金融民主管理法律制度安排 |
7.3.2 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体系法律制度安排 |
7.4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健全农村合作金融监管法律制度 |
7.4.1 确立银监会为基础的合作金融政府监管 |
7.4.2 重塑省联社为核心的合作金融行业自律监管 |
7.4.3 突出社员和监事会为主体的合作金融内部监管 |
7.5 以农民金融发展权为视角构建社员权益保障法律制度 |
7.5.1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民主管理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2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盈余分配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3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股份处置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4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监督权法律制度安排 |
7.5.5 农村合作金融社员金融服务优先和优惠权法律制度安排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以及参加科研情况 |
(9)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动态综述 |
1.3.1 国外研究动态 |
1.3.2 国内研究动态 |
1.3.3 研究评述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5 研究方法 |
1.6 论文的可能创新之处 |
1.6.1 理论上的创新(观点) |
1.6.2 实证上的创新(方法) |
1.6.3 实践上的创新(政策) |
第二章 农村金融生态的理论创新框架 |
2.1 新农村建设理论 |
2.2 农村金融生态理论创新——“金字塔三分图” |
2.2.1 相关概念界定 |
2.2.2 “显性”、“半显性”和“隐形”的农村金融生态“金字塔三分图” |
2.2.3 农村金融生态特点 |
2.2.4 农村金融生态内在机理 |
2.2.5 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机理——金融创新、物种多元化和生境构建 |
2.2.6 农村金融生态与金融稳定、金融功能的逻辑 |
2.2.7 “三农”、新农村建设和农村金融生态的逻辑 |
2.2.8 对农村金融的“平反”的逻辑 |
2.3 农村金融生态的核心是制度 |
2.3.1 制度创新理论 |
2.3.2 制度是金融发展的核心 |
2.3.3 农村金融生态的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第三章 国外相关实践的启示 |
3.1 农村建设的模式 |
3.1.1 国外“三农”问题的总体情况 |
3.1.2 国外农村建设的主要模式 |
3.1.3 国外农村建设的一般规律 |
3.2 农村金融制度 |
3.2.1 发达国家 |
3.2.2 发展中国家 |
3.3 政府行为 |
3.3.1 公共财政提供足够的公共产品 |
3.3.2 政府倡导高度的信用金融文化 |
3.3.3 清晰的产权与完善的治理结构 |
3.3.4 政府行为适度 |
3.3.5 完备的法律等制度体系,交易成本低 |
3.4 对中国的启示 |
3.4.1 经验 |
3.4.2 对中国的启示 |
第四章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分析 |
4.1 新农村建设的现状 |
4.1.1 案例 |
4.1.2 新农村建设的区域差异性 |
4.1.3 新农村建设总体仅是起步,“三农”问题凸显 |
4.2 “显性”的农村金融主体群落现状分析 |
4.2.1 “二元”的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贡献 |
4.2.2 “二元”农村金融的有效供给不足 |
4.2.3 “二元”农村金融的需求抑制 |
4.2.4 “二元”农村金融失衡的原因分析 |
4.3 “半显性”的农村经济主体群落现状分析 |
4.3.1 农村市场化水平较低,农村产权不清晰 |
4.3.2 农民组织化程度低 |
4.3.3 农村人力资本投入不足,创业型农民太少 |
4.3.4 农产品总体国际竞争力很弱 |
4.3.5 城镇化水平在提升,总体较低 |
4.3.6 土地制度的极端缺陷 |
4.3.7 产业结构单一 |
4.3.8 薄弱的农村经济主体群落的影响 |
4.4 “隐形”的农村金融生态生境现状分析 |
4.4.1 政府支农投入不足,行政效率低下,过度干预农村经济金融 |
4.4.2 农村的公共产品供给普遍不足 |
4.4.3 基层干部(政治集团)腐败较为严重,“官本位”及其严重 |
4.4.4 基层政府失信普遍存在,交易成本过高 |
4.4.5 法律制度缺失 |
4.4.6 农村金融监管不力 |
4.4.7 农村文化、道德制度建设很薄弱 |
4.5 低水平均衡农村金融生态的制度性根源 |
4.5.1 农村经济、金融产权不清晰 |
4.5.2 农村社会的交易成本高 |
4.5.3 农村基层政府管理制度缺陷,“过度”和“缺位”并存 |
4.5.4 政府“二元分治”制度固化 |
4.5.5 制度变迁模式缺陷,内生力量不够 |
4.5.6 中国传统文化的价值观悖论 |
第五章 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实证分析 |
5.1 国内代表性实证案例的剖析 |
5.1.1 代表性金融生态的实证案例 |
5.1.2 实证案例的局限 |
5.2 农村金融发展与农村经济增长的实证 |
5.2.1 模型设定 |
5.2.2 实证分析 |
5.2.3 结论分析 |
5.3 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指标体系的设计 |
5.3.1 指标评价体系建立的主要原则 |
5.3.2 指标体系的设计 |
5.4 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实证——以安徽为个案 |
5.4.1 数据的处理 |
5.4.2 模型设定 |
5.4.3 安徽省17 地市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对比分析 |
5.4.4 安徽省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动态评价 |
5.4.5 东、中和西部农村金融生态质量的比较分析 |
5.4.6 实证结论 |
第六章 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制度创新 |
6.1 实现功能性的农村金融制度创新 |
6.1.1 调整现有农村正规金融组织体系的功能定位 |
6.1.2 规范和许可农村非正规金融 |
6.1.3 建立和完善非银行金融组织体系 |
6.1.4 创新农村自助金融制度,拉近正式金融与农户之间的距离 |
6.2 促进物种多元化的农村经济制度创新 |
6.2.1 界定清晰的农村产权制度 |
6.2.2 推进土地制度创新,构建农地内置金融制度 |
6.2.3 提高城镇化水平的制度创新 |
6.2.4 促进农村市场化的制度创新 |
6.2.5 推进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创新 |
6.2.6 推进农民创业的制度创新,打造“新型农民” |
6.3 构建高水平均衡的农村金融生态生境的制度创新 |
6.3.1 彻底改革“城乡二元”制度 |
6.3.2 建立公共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 |
6.3.3 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创新制度 |
6.3.4 推进基层政府制度创新,实现“村民自治” |
6.3.5 建立完善与高效的法律制度 |
6.3.6 建立有效的农村金融监管制度 |
6.3.7 建立高度的信用文化制度,促进“学习型”新农村的建设 |
6.4 东、中和西部制度创新的差异性 |
第七章 结束语 |
7.1 研究的几点主要结论 |
7.2 研究的不足 |
7.3 进一步的思考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简介 |
(10)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1章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回顾 |
1.1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演变历程 |
1.1.1 改革开放前的农村金融体系变革 |
1.1.2 改革开放以来的农村金融体系变革 |
1.2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
1.2.1 中国农村金融体系现状 |
1.2.2 农村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 |
1.3 农村金融体系现状制约新农村建设发展 |
1.3.1 农村金融体系严重萎缩呈现“断层现象” |
1.3.2 县域金融机构支农职责“名实不符” |
1.3.3 农村金融信贷资金“流失现象”严重 |
1.3.4 农村金融服务功能呈“弱化现象” |
第2章 中国农村金融需求与供给的失衡分析 |
2.1 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的均衡理论 |
2.2 中国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失衡表现及因素分析 |
2.2.1 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失衡表现 |
2.2.2 中国农村金融供求失衡的因素分析 |
2.3 政府在农村金融均衡发展中的干预作用 |
2.3.1 政府对金融干预的理论基础 |
2.3.2 国外政府在农村金融中的干预 |
2.3.3 中国政府在农村金融发展中的干预 |
第3章 农村信贷供求分析:邯郸个案 |
3.1 邯郸市农户信贷需求现状分析 |
3.1.1 农户信贷资金来源结构分析 |
3.1.2 农户获取信贷资金的信用形式分析 |
3.1.3 农户借贷利率分析 |
3.1.4 农户借贷的偿还情况分析 |
3.1.5 农户信贷资金的用途分析 |
3.2 邯郸市农户信贷供给现状分析 |
3.2.1 正规金融机构信贷供给现状分析 |
3.2.2 农户个体的信贷供给 |
3.3 当前农村信贷供求存在的缺陷 |
3.3.1 农村金融资源占有率偏低 |
3.3.2 农村金融利率市场化不足 |
3.3.3 农村金融服务水平与新农村建设形势不相适应 |
3.3.4 风险补偿机制欠缺制约农村信贷发展空间 |
3.3.5 非正式金融的缺陷对农村金融市场造成一定冲击 |
第4章 国外农村金融信贷经验启示 |
4.1 农村政策性金融 |
4.1.1 主要国家的农村政策性信贷业务 |
4.1.2 主要国家的信用担保机构 |
4.1.3 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 |
4.1.4 农村政策性金融的经验 |
4.2 农村商业性金融 |
4.2.1 发达国家农村商业性金融 |
4.2.2 发展中国家农村商业性金融 |
4.2.3 国外农村商业性金融的经验 |
4.3 农村合作金融 |
4.3.1 美国的合作金融信贷业务 |
4.3.2 日本的合作金融信贷业务 |
4.3.3 法国的合作金融信贷业务 |
4.4 国外农村金融信贷经验借鉴 |
4.4.1 政府的大力支持与扶持 |
4.4.2 以国有银行为主的既分工又竞争的模式 |
4.4.3 完善的监管和行业自律及金融基础设施 |
第5章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农村商业性金融 |
5.1 “三农”政策性金融支持的基础 |
5.1.1 农业产业的重要性 |
5.1.2 农业发展的竞争性 |
5.1.3 农业投资的低收益性 |
5.1.4 农业生产的高风险性 |
5.2 对农村商业性金融概念的再认识 |
5.2.1 中国农村商业性金融的主体构成 |
5.2.2 中国农业银行是支持“三农”的骨干 |
5.3 推进农业银行转轨改制的对策建议 |
5.3.1 农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意义 |
5.3.2 加速农业银行业股份制改造进程 |
5.3.3 加快农业银行业务经营战略转型 |
5.3.4 农业银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战略选择 |
5.4 深化邮政储蓄银行改革 |
5.4.1 邮政储蓄体制发展概况 |
5.4.2 邮政储蓄银行改革的基本思路 |
5.5 构建农村民营银行 |
5.5.1 关于农村民营银行的定义 |
5.5.2 构建农村民营银行的路径选择 |
第6章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政策性金融 |
6.1 农业政策性金融概述 |
6.1.1 政策性金融内涵 |
6.1.2 政策性金融组织的职能 |
6.2 政策性金融在新农设村建设中的作用及功能 |
6.2.1 农业政策性金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 |
6.2.2 农业政策性金融的支农功能与新农村建设 |
6.3 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的功能边界 |
6.4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转型目标 |
6.4.1 明确政策性金融支农的重点领域 |
6.4.2 明确政策性金融重点支持客户 |
6.4.3 农业发展银行转变的具体途径 |
第7章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合作性金融 |
7.1 合作性金融概述 |
7.1.1 国内学者的主要观点 |
7.1.2 国外学者的主要观点 |
7.1.3 简要评价 |
7.2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改革 |
7.2.1 中国农村合作金融的概况 |
7.2.2 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历程 |
7.3 国外主要合作金融的比较 |
7.3.1 德国 |
7.3.2 日本 |
7.3.3 美国 |
7.3.4 几点启示 |
7.4 对新一轮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思考 |
7.4.1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
7.4.2 深化农村信用社试点改革的主要内容 |
7.4.3 深化农村信用社试点的改革成效 |
7.4.4 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发展的政策建议 |
7.5 小额信贷 |
7.5.1 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发展概况 |
7.5.2 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
7.5.3 进一步发展小额信贷的政策建议 |
第8章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民间金融 |
8.1 民间金融的概念界定及研究现状 |
8.1.1 民间金融的概念界定 |
8.1.2 民间金融的研究现状 |
8.2 中国民间金融产生和存在的原因 |
8.2.1 农村社会是民间金融生存的基础 |
8.2.2 正规金融对农村供给不足 |
8.2.3 小规模经济遭受正规金融的规模歧视 |
8.2.4 非国有经济和农村地区经济的发展需要民间金融的支持 |
8.3 中国民间金融发展的特征 |
8.4 民间金融对国民经济运行所产生的效应分析 |
8.4.1 民间金融对国民经济运行所产生的积极效应 |
8.4.2 民间金融对国民经济运行所产生的负面效应 |
8.5 农村民间金融的发展路径选择 |
8.5.1 加速民间金融正规化进程 |
8.5.2 民间金融合作化 |
8.5.3 入股正规金融机构 |
8.5.4 构建区域性民营银行 |
第9章 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系统 |
9.1 农村金融体系的运行机制 |
9.1.1 农村金融体系的市场准入机制 |
9.1.2 农村金融体系的监管机制 |
9.1.3 农村金融体系的自我发展机制 |
9.1.4 农村金融体系的政策补偿机制 |
9.1.5 农村金融体系的“价格”机制 |
9.1.6 农村金融体系的资金回流机制 |
9.1.7 农村金融体系的信贷创新机制 |
9.2 农村金融机构的功能监管 |
9.2.1 功能性金融监管的含义及特征 |
9.2.2 中国农村金融监管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及监管创新 |
9.3 农村金融机构的支付系统建设 |
9.3.1 我国农村现有支付体系简介 |
9.3.2 农村地区金融支付结算现状及存在问题 |
9.3.3 我国未来农村支付体系架构 |
9.3.4 完善农村支付结算体系的路径探讨 |
9.4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
9.4.1 中国目前信用环境及农村融资现状 |
9.4.2 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内容 |
9.4.3 国外主要国家信用体系借鉴 |
9.4.4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实践与体会 |
9.4.5 邯郸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主要内容介绍 |
9.5 农村存款保险制度 |
9.5.1 存款保险制度的定义及特征 |
9.5.2 中国存款保险制度研究和建设概况 |
9.5.3 中国农村存款保险制度的基本设想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现行邮政储蓄的制度缺陷及出路分析(论文参考文献)
- [1]农村金融机构产权研究[D]. 何松龄. 西南政法大学, 2020(07)
- [2]中国农村金融发展的模式与路径选择[D]. 舒凯彤. 吉林大学, 2019(02)
- [3]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制度研究[D]. 沈思言.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19(01)
- [4]日本邮政业市场化研究[D]. 周建军. 吉林大学, 2016(03)
- [5]金融排斥、农民金融发展权与村镇银行可持续发展研究[D]. 刘姣华. 华中农业大学, 2015(07)
- [6]农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研究:认知与影响[D]. 林建伟. 福建农林大学, 2015(01)
- [7]现代化进程中的农村金融制度研究[D]. 陆彩兰. 南京大学, 2014(05)
- [8]金融发展权视角下农村合作金融法制创新研究[D]. 姜庆丹. 辽宁大学, 2014
- [9]中国农村金融生态优化的制度创新研究[D]. 蒋满霖.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2010(07)
- [10]中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重构[D]. 卢钦. 河北大学, 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