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区家庭暴力原因探析(论文文献综述)
张艳玲[1](2021)在《以高质量立法护航 内蒙古高质量发展》文中认为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科学编制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积极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创制性立法、精细化立法。坚持问题导向立法靶向发力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的重要指示精神,注重从实际出发,坚持问题导向精准立法,不断加强和改进地方立法工作。
邓如格[2](2021)在《当代影视剧中的中西女性困境比较研究》文中指出
赵奕帆[3](2021)在《儿童期被忽视与初中生人格特征、人际归因方式、自我效能感的相关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背景儿童被忽视是指父母或者监护人对儿童基本需求和权力满足的长期疏忽,随着时间的推移,疏忽不断重复,从而使儿童的安全、健康和发展造成极大威胁。已有研究表明儿童期被忽视和虐待与个体的人格特征、人际归因方式以及自我效能感密切相关。但以往研究常常把忽视与儿童虐待的其他亚型合并在一起讨论,较少将其作为独立因素进行研究。因此,探索儿童期被忽视、人格特征、人际归因方式与初中生自我效能感的关系就具有现实意义。目的1.调查初中生儿童期被忽视、人格特征、人际归因方式和自我效能感在人口学上的分布特征,旨在探索影响四者的人口学因素;2.分别从人格特征和人际归因方式两个层面分析儿童期被忽视和初中生自我效能感之间的内在关系,以此来研究儿童期被忽视对初中生自我效能感的相关影响。方法采用团体施测的方法,随机整群选取3所中学511名中学生,在取得被试知情同意后,被试自愿完成一般情况调查表、儿童期被忽视量表(CNS)、人格特质量表(EPQ)、归因方式量表(MMCS)和自我效能感量表(SEQ)。采用SPSS23.0和Process软件进行数据统计分析。结果1.男生在情感忽视维度上得分显着高于女生(t=0.604,P=0.042);不同年龄儿童的安全忽视(F年龄=2.855,P年龄=0.037)、情感忽视(F年龄=3.012,P年龄=0.030)和忽视总分(F年龄=3.267,P年龄=0.021)具有显着差异;不同年级儿童在躯体忽视维度(F年级=3.597,P年级=0.028)具有显着差异;独生子女情感忽视得分显着低于非独生子女(t=0.604,P=0.042);父母离异组儿童的被忽视量表得分显着高于父母已婚组儿童(P<0.01);城镇儿童和农村儿童在情感忽视维度上差异显着(t=0.617,P=0.042);分别和父母、祖父母、寄宿家庭生活、三代共同生活的儿童在安全忽视(F=54.240,P=0.006)和忽视总分(F=2.805,P=0.039)差异显着;不同父亲文化程度的儿童在忽视总分及各维度上均具有显着差异(P<0.05);除了躯体忽视(F=1.919,P=0.106)不存在母亲文化程度差异,其它维度均有显着差异(P<0.01)。2.内外倾(t=5.174,P=0.000)、神经质(t=2.324,P=0.021)和精神质(t=2.152,P=0.040)在性别变量上具有显着差异;不同年龄儿童在神经质(F=3.182,P=0.024)和精神质(F=6.068,P=0.000)上得分具有显着差异;不同年级的儿童在内外倾(F=3.314,P=0.036)和精神质(F=9.163,P=0.000)上得分具有显着差异;儿童掩饰性L维度得分在不同生源地具有显着差异(t=-2.095,P=0.037);内外倾维度得分在父亲文化程度变量上差异显着(F=5.188,P=0.002);掩饰性(F=2.793,P=0.040)和内外倾(F=3.875,P=0.009)在母亲文化程度变量上得分差异显着。3.女生在人际归因方式总分上显着高于男生(t=0.296,P=0.015);内归因维度在不同性别上差异达到显着水平(t=0.450,P=0.047);在不同年龄组儿童努力维度上的得分差异显着(F=5.457,P=0.001);不同年级儿童能力得分(F=3.673,P=0.026)、努力(F=3.630,P=0.027)和运气(F=5.416,P=0.005)存在显着差异;父亲文化程度不同的儿童在能力维度得分具有显着差异(F=3.247,P=0.022)。4.在不同父母文化程度上,初中生的自我效能感均具有显着差异(F父亲=6.825,P=0.000)(F母亲=7.061,P=0.000)。5.儿童期被忽视量表各维度及总分与初中生人格特征量表各维度、人际归因总分以及自我效能感总分两两之间显着相关(P<0.05)。6.人格特征的内外倾维度在儿童期被忽视与初中生自我效能感的中介效应显着,中介效应量为-0.0012;人际归因方式中的外归因维度在儿童期被忽视与初中生自我效能感的中介作用显着,中介效应量为0.0018。结论1.儿童被忽视水平受到性别、年龄、年级、是否是独生子女、父母婚姻状况、生源地、近一年和谁共同生活以及父母文化程度的影响。男生在情感方面受忽视程度高于女生;随着年龄的增长,儿童受忽视程度增加;2.初中生人格特征受到年龄、性别、年级和生源地的影响。随着年龄的增长,初中生精神质和神经质的得分越高;女生内外倾、神经质和精神质得分高于男生;年级越高,精神质得分越高,年级越低,内外倾得分越高;农村初中生的掩饰性得分高于城镇儿童。3.初中生自我效能感受到父母文化程度的影响,父母文化程度越高,个体的自我效能感越高。4.初中生人际归因方式受到年龄、年级和父亲文化程度的影响。年龄越小越倾向于内归因;随着年级的升高人际归因方式越倾向能力;父亲文化水平越高儿童人际归因方式越倾向于努力。5.儿童期被忽视程度直接影响初中生的自我效能感,而且还可以通过内外倾和外归因来间接影响初中生自我效能感的高低。
单文顶[4](2020)在《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历史演进研究(1933-2019)》文中提出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价值追求和目标。伴随着对教育公平问题的持续关注,加强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治理已成为国际社会基本共识。由是,世界诸多国家纷纷通过立法推进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发展,有效维护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教育权益。虽然近年来我国日益重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均要求发展贫困地区学前教育、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但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其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完善。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起步较早,历经近九十年的发展,业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积累了丰富经验。因此,本研究将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作为考察对象,以教育公平为主线,采用文献研究法、历史研究法、比较研究法和文本分析法,追溯与诠释其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过程,剖析其演进的影响因素、历史经验与现存不足,以期为正在发展中的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提供有益启示与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是一个逐步发展与深化的过程。根据教育公平取向的变化,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分为四个历史阶段:(1)1933年至1963年,突出权利公平的肇始滥觞期。大萧条的冲击、联邦政府权力的扩张、儿童科学的发展共同促成了权利公平取向的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产生,同时实现了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从无到有的历史性跨越。在权利公平的价值导向下,联邦政府围绕紧急保育学校项目出台了系列政策,有效保障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教育权利。联邦政府的初次干预既确认了其发展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责任,也促进了社会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认可。(2)1964年至1987年,聚焦机会公平的确立发展期。受反贫困战争、民权运动、智力变化论与贫困文化理论影响,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得以确立和发展,并把重心定位于教育机会公平,即让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享有公平入学机会的同时对他们在资源配置上予以倾斜和补偿,使他们与社会经济地位较高学前儿童处于平等的起点。为此,联邦政府通过《经济机会法》、《初等与中等教育法》、《提前开始计划法》等法案创建了提前开始计划、第一条款等针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补偿教育项目。一系列法案的颁布,既实现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有法可依,也推进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公平的进程。然而,因过度追求平等和资源投入,教育质量在该阶段受到了忽视。(3)1988年至2001年,探寻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的调整延伸期。面对陷入质量危机的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联邦政府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作出调整与修正,转向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之路。就兼顾机会而言,为覆盖所有符合资格的处境不利学前儿童,联邦政府一是加大了对提前开始计划、第一条款等原有项目的资金投入力度,二是推出了儿童保育与发展专款项目等新的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就质量公平而言,为让每个处境不利学前儿童享有有质量的教育,联邦政府通过设置质量改进资金、明确教师最低要求、修订绩效执行标准等强化了质量管理。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取得了较大成效,保证了学位的有效供给和质量的稳步提升。(4)2002年至2019年,追求结果公平的深化转型期。进入世纪之交,困囿于悬殊的学业成就差距以及居高不下的学前儿童贫困率,联邦政府再次提高了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要求,并把目光转向结果公平,以达到入学准备要求。为此,联邦政府构建了“蜘蛛网式”的政策干预体系,涉及课程、教学、质量监测、管理制度等多个方面,如制定学习结果标准、实施专项家访计划、强化师资队伍建设、构建质量评级与提升系统、创新联邦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在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过程中,政治经济气候的变化、学前教育价值理论研究的推进、问题源流的持续建构、域外国家的示范效应压力是影响政策演进的主要因素,以立法完善为机制保障、以专项项目为主要载体、以综合干预为内容构成、以家庭发展为重要辅点、以效果评估为促进手段则是政策演进的主要历史经验。虽然联邦政府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上倾注诸多努力,且成就可观,但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仍存在一些突出矛盾与问题,如政出多门的政策法规体系、薪酬无力的师资队伍建设、后继乏力的财政投入机制、阻滞效力的府际利益博弈。基于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经验,结合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实际存在的问题,我国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完善:秉持公平取向,建立倾斜补偿机制;加快立法推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借助专项行动,精准靶向弱势儿童;引入家庭视角,筑牢儿童发展根基;强化绩效评估,动态优化精准施策。
段恺[5](2020)在《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几年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的经济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而随着经济水平的快速提升,社区治理水平也在进一步的提升。而由于城市规模的进一步增加以及社会结构的持续变化,人们的需求也在朝着多元化的方向上发展,这给社区治理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目前来说,针对该地区社区治理展开的分析是十分必要的,这样不仅可以确保社会的稳定发展,同时也能确保人们生活的平稳、幸福。本研究涉及公共治理、多中心治理以及新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理论,将问卷调查法、资料分析法、对比分析法、实地调研法、访谈法等多种常见的研究方式相结合,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社区治理工作展开针对性研究,以提升社区治理的整体质量。对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后,发现治理工作确实有可取之处,但也有很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像是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居民参与度低、非政府组织成长缓慢、管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等。其原因主要是社区治理主体间权责不清、社区居民参与机制不完善、扶持培育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机制不到位、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不完善等。本文还对新加坡、美国等发达国家的社区治理模式进行借鉴,同时也参考了北京、武汉等国内其他代表性地市的治理模式,针对其进行整合梳理之后,为包头市社区治理提供理论参考。最终针对包头市社区治理确立相对应的解决方案,具体是理清社区治理主体间权责、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加强非政府组织建设、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希望通过本文为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在城市社区治理的发展以及提高等方面提供一些参考。
武晓宇[6](2020)在《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现状及路径选择》文中研究说明每个家庭都是社会的一个细胞,家庭的和睦意味着社会的安详,家庭的幸福代表了社会的安定,家庭文明象征着社会文明。“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一家仁,一国兴仁;一家让,一国兴让。”婚姻家庭的稳定是国家进步、社会发展、民族昌盛的重要基石。创造并维护幸福和谐的家庭环境是推动全面小康的基础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社会经济高速发展,婚姻家庭观念和制度规范出现了多年未见之变观,家事纠纷案件随之大量涌现,并且日益呈现出多种多样、复杂琐碎的特点。家意味着爱与温暖,但面临家事纠纷时,又无法避免面对冷酷的法律。家事纠纷的解决,不仅与个人幸福息息相关,还关乎社会稳定与和谐。全国各地法院审理家事纠纷时,为提高审判职能从未停止对效率的追求,而且不断兼顾家事纠纷主体对审判活动的需求和对案件社会舆情的新期待。面对家事纠纷呈现逐年增长的态势,各种混杂了伦理与道德的新问题也随之伴生,人民法院不断转变家事审判理念,积极创新且规范应对机制,是形势使然,更是现实所需。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现状进行探析。首先从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入手,立跟于我国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现实考量可以看出传统家事审判方式已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进行家事审判改革是应然的选择。其次归纳了全国试点法院经典的具体改革举措及成效,由两个方面总结了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成果。第二部分针对我国家事审判改革面临的困境,率先从家事案件审判的难点出发,从审限不足突出、财产认定困难、审理证据不足、未成年权益旁落四个方面引申到家事审判改革的多维困境,分别为缺乏法律保障、审判观念陈旧、证据适用面临掣肘、人员专业化不足、社会联动机制不畅,由表及里的进行了诠释。第三部分是域外制度的比较考察,通过对各国及地区进行并类比较,总结出三条共通性经验分别是专门立法、创新制度、诉讼与非讼交错适用,从中可镜鉴对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可行性进路。第四部分是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路径选择,即总结上文,从家事审判改革的现状着手,围绕家事审判改革面临的困境,尊重家事案件的独特性,进而提出设立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创新规范的家事审判机制、建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优化家事法庭布局四个方向的主张,实现了笔者对我国的家事审判改革之路的初探。
薛忆沩[7](2020)在《“李尔王”与1979(中)》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12四月最后的那个星期天将成为父亲余生里最难忘的记忆。将近中午的时候,母亲提醒他赶快去大水井挑一担水回来。每次看到水井边没有其他人,父亲总是非常开心,因为他可以从容地对着井口欣赏自己投在水面上的影像。他甚至会情不自禁地做出一个李尔王的表情,并且念出一句李尔王的台词。在准备将用来打水的水桶放下井道,最后再打一桶水上来的一刹那,父亲想起了李尔王与自己最小的女儿柯德莉亚在第四幕第七场重逢的场面。他迷惘地对着井口,看着自己的影像用
董佳琦[8](2020)在《论《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文中研究指明家庭暴力是一个由来已久的社会问题。它的存在,不仅会对受害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更会威胁家庭的和睦稳定,是社会的不和谐因素,严重的情况下,甚至会导致犯罪行为的发生,必须引起整个社会的重视。通过学习其他国家在防治家庭暴力方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我国自身情况,可知,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在我国,针对家庭暴力的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我国只有人身保护裁定和行为保全制度,没有真正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才在我国真正确立起来,这对我国的反家暴工作意义重大。但在这部法律中,有关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规定不够具体,比较原则性,许多细节没有涉及。因此,分析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的问题,并对其进行完善,对我国的反家暴工作有着重要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本文首先阐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基本理论,进而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我国的运行现状进行论述,并分析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的问题,最后提出了完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五点具体措施。第一部分阐述了保护令制度的基本理论。首先,本部分阐述了人身保护令制度的概念及发展。其次,阐述了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发展及特点。最后,介绍了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保护令制度。第二部分描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我国的运行现状。本部分对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公开的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423份文书进行了统计与分析。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描述了保护令制度的运行现状:裁定的法律依据、申请人地域分布和性别比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理由、人身安全保护令审理结果和裁判理由、适用的保护措施和期限。第三部分分析了我国保护令制度存在的问题。存在如下问题: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依据不足、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率偏低、人身安全保护令举证难与认证难、保护令执行难、违反保护令惩处力度弱。第四部分提出了我国保护令制度的完善对策。针对以上五个问题,提出了细化现行法律规定,加强普法宣传,确定家庭暴力证明方式和证明标准,加大执行力度以及加大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处罚力度的解决策略。
袁翠清,阎澍青[9](2014)在《论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文中研究表明矿工家庭暴力是矿工家庭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矿工工作性质导致了大部分矿工都患有不同程度的心理疾病。社区妇联是联系妇联与社区女性的桥梁。社区妇联的地域、人力、环境、公权力、体系及建议优势,决定其能有效的防治矿工家庭暴力行为,帮助受害者维权,协同驻区煤矿企业对施暴者进行心理疏导和说服教育,使矿工家庭暴力得到及时、有效地解决,维护矿工家庭的和谐。
张磊蕾[10](2011)在《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文中提出古代法中开始出现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随着《德国民法典》的颁布和施行,走向了完备。从《大清民律草案》到《侵权责任法》我国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不断的改进和完善,并出现新的类型,比如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这些新类型赔偿虽然已有相关法律明确规定,然而并不完善,存在适用情形过于局限等问题,限定了无过错方请求赔偿的范围,这一规定对于因其他原因离婚并受到极大精神损害的无过错方配偶而言是不公平的。在离婚率不断升高的今天,因离婚产生的纠纷不断增加,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也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本文将在论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相关理论的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提出完善建议。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典型案例——全国首例“打妻协议”案的介绍,发现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不完善之处,进而阐明本文的写作初衷;第二部分对不同学者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相关概念的定义进行比较,明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同时将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对比,得出二者之间的联系与区别,明确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特殊之处;第三部分是对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现行法律规定,理论基础以及相关制度的论述,在现行法律规定中主要从宪法、刑法、民法三个方面进行阐述,在理论基础中重点论述了台湾学者林秀雄关于离因损害和离婚损害的提法,学者们对该分类方式的意见,以及该分类方式的优点与不足;同时明确配偶利益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之间的不同以及二者的关系;在相关制度中主要论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建立的原因、意义、构成要件、关系主体、以及使用范围,在关系主体中主要论述了适当扩大关系主体的范围,允许其他家庭成员以及第三者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成为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主体;第四部分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得出我国现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适用情形狭窄、举证困难、数额标准不统一、获得条件严苛等问题;第五部分针对前面得出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解决建议。综上所述,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作为婚姻法领域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维护家庭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践中该制度并不完善,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的关注和研究。
二、矿区家庭暴力原因探析(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矿区家庭暴力原因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1)以高质量立法护航 内蒙古高质量发展(论文提纲范文)
坚持问题导向立法 靶向发力 |
制定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 依法治理民族事务 坚决维护民族团结和边疆稳固 |
坚决落实整改任务 迅速启动民族工作领域地方性法规的废改立工作 |
绵绵用力久久为功 筑牢祖国北疆绿色万里长城 |
坚持“小切口”立法 解决生态民生大问题 |
因地制宜解决实际问题 用最严格的规定保护珍稀胡杨 |
关注重点群体利益 依法助推解决民生热点难点问题 |
关注重点领域 着力解决发展难题 |
突出地方特色 立有效管用的法 |
弘扬红色文化 传承红色基因 |
完善制度设计 顺应改革发展 |
细化管控措施 加强联防联治 |
(3)儿童期被忽视与初中生人格特征、人际归因方式、自我效能感的相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材料与方法 |
2 结果 |
3 讨论 |
4 结论 |
5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综述 儿童期被忽视理论模型及影响因素研究现状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学位期间发表文章情况 |
致谢 |
个人简历 |
(4)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历史演进研究(1933-2019)(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缘起 |
(一)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在全球范围内蓬勃兴起 |
(二)我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法规亟待完善 |
(三)美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具有借鉴价值 |
二、文献综述 |
(一)关于处境不利学前儿童的研究 |
(二)关于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研究 |
(三)关于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研究 |
(四)已有研究述评 |
三、概念界定 |
(一)学前儿童 |
(二)处境不利学前儿童 |
(三)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 |
四、研究目的与意义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意义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六、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一章 突出权利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肇始与滥觞(1933-1963年) |
一、美国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嚆矢 |
(一)个人慈善与公共支持:昙花一现的幼儿学校 |
(二)工业化、城市化与工作母亲:短暂辉煌的日托所 |
(三)社会改良与公民培养:异军突起的免费幼儿园 |
二、权利公平取向的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肇始 |
(一)经济危机促使国家干预理念兴起 |
(二)新政立法实现联邦政府权力扩张 |
(三)儿童科学蓬勃发展激发干预动力 |
三、权利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明确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权利 |
(二)厘定具体事项管理以及教师培训 |
(三)组建专业指导委员会 |
四、权利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兴建紧急保育学校,精准保障不利儿童 |
(二)构建师资培训体系,有效破解供给困境 |
(三)建立专人监督制度,强化政策执行体系 |
五、权利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确认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政府责任 |
(二)促进了社会对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的认可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聚焦机会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确立与发展(1964-1987年) |
一、社会危机与“伟大社会”改革 |
(一)贫困战争奠基教育平等改革运动 |
(二)民权运动下社会公众认知的转变 |
(三)智力变化论和贫困文化论的指引 |
二、机会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明确教育机会公平的核心旨趣 |
(二)制定项目运行与实施具体事项 |
(三)关照师资队伍培育与建设 |
三、机会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建立提前开始中心,打破贫困代际传递 |
(二)借助增量资金支持,激励增加学位供给 |
(三)应对教师数量挑战,保障基本师资水平 |
(四)出台绩效执行标准,推进保教规范运行 |
四、机会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促使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有法可依 |
(二)推进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公平进程 |
(三)忽视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质量提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探寻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调整与延伸(1988-2001年) |
一、危机呼唤教育改革 |
(一)质量危机催生教育优异改革运动 |
(二)学前教育质量研究新进展推进干预理念转型 |
(三)女性独立意识崛起促进学前教育需求再增长 |
二、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确立提升质量的核心目标与纲领 |
(二)明晰扩大教育机会的发展方向 |
(三)扩大处境不利学前儿童年龄范围 |
三、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落实投入增长机制,增加保教需求供给 |
(二)低龄延伸扶助对象,科学破解贫困危局 |
(三)设立专项改进资金,探寻质量突围路径 |
(四)明确教师最低资格,多举提升师资质量 |
(五)修订绩效执行框架,监管保教过程质量 |
四、兼顾机会的质量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实现保教质量的稳步提升 |
(二)形成了多样化的发展格局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追求结果公平: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深化与转型(2002-2019年) |
一、弥合差距与新世纪蓝图设计 |
(一)理想现实鸿沟推动改革再出发 |
(二)社会投资理论引领治理新战略 |
二、结果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内容 |
(一)强化学前教育的地位属性 |
(二)明确学习结果的政策指向 |
(三)推进政策间的协调与整合 |
三、结果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实施 |
(一)强化学习内容要求,制定学习结果框架 |
(二)推进专项家访计划,构建良好家庭生态 |
(三)应对入学准备挑战,引导师资水平提升 |
(四)建立质量评级系统,助力缩小学业差距 |
(五)创新联邦地方关系,强化区域治理能力 |
四、结果公平期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影响 |
(一)推动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走向实质公平 |
(二)实现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体系发展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的审思与启示 |
一、探根究底: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的影响因素 |
(一)政治经济气候变化的形塑 |
(二)域外国家的示范效应压力 |
(三)价值理论研究推进的牵引 |
(四)问题源流建构的本源诉求 |
二、规律寻绎: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的历史经验 |
(一)以立法完善为机制保障 |
(二)以专项项目为主要载体 |
(三)以综合干预为内容构成 |
(四)以家庭发展为重要辅点 |
(五)以效果评估为促进手段 |
三、透视现实: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的现存问题 |
(一)政出多门的政策法规体系 |
(二)薪酬无力的师资队伍建设 |
(三)后继乏力的财政投入机制 |
(四)阻滞效力的府际利益博弈 |
四、经验借鉴: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演进对我国的启示 |
(一)秉持公平导向,建立倾斜补偿机制 |
(二)加快立法推进,健全政策法规体系 |
(三)借助专项行动,精准靶向弱势儿童 |
(四)引入家庭视角,筑牢儿童发展根基 |
(五)强化绩效评估,动态优化精准施策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5)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和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及不足之处 |
1.创新点 |
2.不足 |
一、概念界定和理论依据 |
(一)概念 |
1.社区 |
2.治理 |
3.城市社区治理 |
(二)理论依据 |
1.公共治理理论 |
2.新公共服务理论 |
3.多中心治理理论 |
二、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现状 |
(一)问卷调查及访谈调查 |
1.问卷调查 |
2.访谈 |
3.调查结果 |
(二)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做法 |
1.构建“三选一聘”社区组织机构 |
2.建设“六个维稳网络”机制 |
3.创建“五位一体”社区管理服务体系 |
4.建立社区服务“九个平台” |
5.公安民警深度参与社区治理 |
6.“网格+”社区治理新模式 |
(三)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的成效 |
1.城市社区服务有效提升 |
2.城市社区自治职能更加明确 |
3.城市社区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
4.城市社区干部结构不断优化 |
5.城市社区治理职责不断明晰 |
6.社会组织发展逐渐起步 |
三、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原因分析 |
(一)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中存在的问题 |
1.社区居委会行政化倾向严重 |
2.社区居民参与度低 |
3.非政府组织成长缓慢 |
4.管理队伍水平参差不齐 |
(二)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问题的原因 |
1.社区治理主体间权责不清 |
2.社区居民参与机制不完善 |
3.扶持培育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机制不到位 |
4.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不完善 |
四、国内外社区治理经验借鉴及启示 |
(一)国外社区治理经验借鉴及启示 |
1.美国社区治理经验 |
2.新加坡社区治理经验 |
3.日本社区治理经验 |
4.国外社区治理的启示 |
(二)国内社区治理经验借鉴及启示 |
1.北京“三社联动”经验 |
2.武汉市江岸区百步亭社区治理的经验 |
3.国内社区治理的启示 |
五、完善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的对策 |
(一)理清社区治理主体间权责 |
1.理清社区治理主体之间的关系 |
2.倡导社区治理主体多元化 |
(二)完善社区居民参与机制 |
1.完善居民参与社区治理的相关制度 |
2.提升居民参与程度 |
3.促进多民族融合 |
(三)加强非政府组织建设 |
1.加大对非政府组织扶持力度 |
2.加强非政府组织募资能力 |
3.提升非政府组织的社会信用 |
(四)完善社区工作人员激励机制 |
1.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待遇 |
2.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
附录2 |
(6)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现状及路径选择(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现状 |
(一)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背景 |
1、现实考量: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需求 |
2、应然选择:传统家事审判方式已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需求 |
(二)我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举措 |
1、探索家事纠纷工作机制的创新 |
2、探索家事纠纷工作方式的转变 |
二、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困境探析 |
(一)家事案件审判的难点 |
1、审限不足问题较为突出 |
2、财产争夺激烈,法院认定存在困难 |
3、人身安全保护令备受证据、审限问题掣肘 |
4、诉中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旁落 |
(二)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多维困境 |
1、改革缺乏法律的有效保障 |
2、陈旧理念下简单判决造成“案结事未了” |
3、证据规则的适用遭遇瓶颈 |
4、人员的专业化不足 |
5、社会联动机制不畅通 |
三、域外家事审判改革比较考察 |
(一)独立立法推动家事审判改革 |
(二)创设异于财产诉讼的特色制度 |
1、设置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 |
2、实行职权探知主义 |
3、实现诉讼法理与非讼法理交错适用 |
(三)统筹推进家事审判改革 |
四、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路径选择 |
(一)设立独立的家事审判程序 |
1、适度适用职权探知主义诉讼模式 |
2、以不公开审理为原则、以公开审理为例外 |
3、确保当事人亲自到庭 |
4、贯彻全过程调解优先原则 |
5、适度放宽家事案件审限范围 |
6、确立审前当事人财产申报制度 |
7、探索契合家事审判属性的证据规则 |
(二)创新和规范家事审判的工作机制 |
1、推行离婚证明书 |
2、建立案后跟踪、回访、帮扶制度 |
3、创立未成年人利益代表制度 |
4、构建“三员一师”协作制度 |
5、实行法庭教育制度 |
(三)建立专业的家事审判团队 |
1、设立专业的家事法官单独序列 |
2、建立严格的家事法官准入机制 |
3、树立规范的家事法官考评机制 |
(四)优化家事审判法庭布局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李尔王”与1979(中)(论文提纲范文)
12 |
13 |
14 |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22 |
(8)论《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 论文所解决的主要问题 |
(四) 研究方法 |
(五) 创新点 |
一、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基本理论 |
(一)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概念及发展 |
1.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概念 |
2.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发展 |
(二)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发展 |
1.2008 《审理指南》中的人身保护裁定 |
2.2012 《民事诉讼法》中的行为保全制度 |
3.2015 《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
(三)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特点 |
1. 主体范围扩大 |
2. 可作为独立案由申请 |
3. 明确“面临危险”即可作出 |
(四) 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域外经验 |
1. 美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2. 日本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3. 台湾地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 |
4. 域外经验小结 |
二、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现状分析 |
(一) 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的法律依据 |
(二)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人 |
1. 申请人地域分布 |
2. 申请人性别比例 |
(三)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理由 |
(四)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审理结果及裁判理由 |
1. 支持理由 |
2. 驳回理由 |
(五) 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措施和期限 |
1. 保护措施 |
2. 保护令期限 |
三、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 法律依据不足 |
(二) 申请率偏低,地区间差异较大 |
1. 不为民众熟知 |
2. 受害人反家暴意识差 |
(三) 举证难与认证难 |
1. 受害人举证难 |
2. 家暴认证困难 |
(四) 保护令执行难 |
1. 执行主体不适当 |
2. 执行方式不明确 |
(五) 违反保护令惩处力度弱 |
四、 我国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完善策略 |
(一) 细化现行法律规定 |
1. 完善立法 |
2. 出台配套司法解释 |
3. 发挥典型案例的指导作用 |
(二) 加强对反家暴和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普法宣传 |
(三) 确定家庭暴力证明方式和证明标准 |
1. 明确家暴证明方式 |
2. 明确家暴证明标准 |
(四) 加大执行力度 |
1. 承办审判庭启动执行程序 |
2. 区分执行内容,规范相关流程 |
3. 强化以公安机关为主的辅助机制 |
(五) 加大违反保护令的处罚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研究生履历 |
附件 |
(9)论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论文提纲范文)
1 社区妇联概述 |
1.1 社区妇联的工作定位 |
1.2 社区妇联的工作机制 |
1.3 社区妇联的工作方法 |
2 矿工家庭暴力现状分析 |
3 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 |
3.1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人力优势 |
3.2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环境优势 |
3.3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公权力优势 |
3.4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体系优势 |
3.5 社区妇联具有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建议优势 |
4 结语 |
(10)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离婚的精神损害赔偿典型案例——全国首例“打妻协议”案 |
第二章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概述 |
第一节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概念 |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 |
第二节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与联系 |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的联系 |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与一般性精神损害赔偿的区别 |
第三章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现行法律规定与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一、宪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
二、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
三、民法中的相关法律规定 |
第二节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 |
一 离因损害与离婚损害 |
二、配偶权益及其与离婚损害赔偿的关系 |
第三节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制度 |
一、建立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原因及意义 |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
三、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关系主体及提出 |
四、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
第四章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第一节 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问题 |
一、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情形过于局限 |
二、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关系主体范围过窄 |
三、无过错方配偶举证困难 |
四、无过错方配偶获得损害赔偿的条件过于严苛 |
五、离婚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难 |
第五章 完善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完善我国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议 |
一、适当扩大离婚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 |
二、完善证明标准 |
三、确立统一的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标准 |
四、确立严格的第三者责任制度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矿区家庭暴力原因探析(论文参考文献)
- [1]以高质量立法护航 内蒙古高质量发展[J]. 张艳玲. 内蒙古人大, 2021(10)
- [2]当代影视剧中的中西女性困境比较研究[D]. 邓如格. 南昌大学, 2021
- [3]儿童期被忽视与初中生人格特征、人际归因方式、自我效能感的相关研究[D]. 赵奕帆. 新乡医学院, 2021(02)
- [4]美国联邦政府处境不利学前儿童教育政策历史演进研究(1933-2019)[D]. 单文顶. 东北师范大学, 2020(06)
- [5]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城市社区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段恺. 内蒙古师范大学, 2020(08)
- [6]我国家事审判改革的现状及路径选择[D]. 武晓宇. 山西大学, 2020(01)
- [7]“李尔王”与1979(中)[J]. 薛忆沩. 作家, 2020(04)
- [8]论《反家庭暴力法》中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D]. 董佳琦. 大连海洋大学, 2020(02)
- [9]论社区妇联防治矿工家庭暴力的优势[J]. 袁翠清,阎澍青. 长春大学学报, 2014(11)
- [10]离婚中的精神损害赔偿[D]. 张磊蕾. 华东政法大学, 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