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门泽辉[1](2020)在《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文中提出近十年来,在国家倡导“互联网+”、大数据等高新技术战略的背景下,我国电子商务的行业可谓是如鱼得水,发展迅猛。随之对我国经济的经济的影响也是与日俱增,改变了大多数居民的消费方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网络购物人数已达6.3亿人,可见网络购物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是我国现阶段与之配套的相关法律政策并不健全,特别是C2C电子商务的税收管理更是有很多漏洞。本文研究的主要内容就是对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的探讨,希望在对该问题研究的基础上,给出一些针对C2C电子商务征税制度的对策和建议,能够为我国在未来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方面给予一定的帮助。全文一共分成六个章节:第一章为绪论,阐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整理了国内外机构和学者对电子商务征税问题的建议,介绍了本论文涉及的研究方法、研究内容以及创新点。第二章主要简述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相关理论,包括C2C电子商务的含义及特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含义和理论依据。第三章介绍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的现状,并分析了目前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从课税要素、征管程序、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进行了讨论。第四章梳理了国外其他国家在电子商务税收领域的优秀经验,为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一些启示及借鉴。第五章就是针对我国目前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一是健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要素。二是优化我国C2C税收征管程序。三是加强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第六章结论对本文的全部内容做了总结。
项莹[2](2020)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以互联网为基础的电子商务在最近的十多年间发展水平不断上升,并且已经涉及到生产生活的许多方面。电子商务因其便捷、效率高、成本低等优点,受到人们的青睐,越来越多的企业或者个人开始选择网络销售渠道销售产品或者提供服务,这就为它们的进一步发展注入了一股新鲜强劲的血液,但是这其中引发的税收问题必须要引起大家的注意。电子商务税收存在着法律不健全,税负不公平,与以往的税收体系产生诸多矛盾等问题。电子商务与现有税种没有衔接之处,而我国目前的电商税收法律建设又没有及时跟进,在电商行业蒸蒸日上的背景下,若是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不采取一些有效措施,这对于国家来说将是重大的经济损失,非常不利于经济的健康发展。本文先概述了电子商务税收的一些理论知识,梳理了我国电商发展的一些现状和相关税收政策的变化,然后以化妆品为例,从企业层面了解某化妆品企业涉及电子商务税收的内容,指出目前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问题之处,包括法律体系不健全,征管难度大,信息建设较为滞后等,再借鉴国外几个有代表性国家的经验,例如日本、韩国、美国等,并根据我国的现有的电子商务税收情况,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提出几点优化建议,比如完善电商税收法律体系,明确税收制度要素,进行征收系统的升级,提高税务工作者的专业化素质等,为电商事业创造宽松有利的税收环境,促进我国电商经济的繁荣稳定发展,保障国家税收收入。
蒋小文[3](2020)在《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上世纪九十年代,亚马逊和易贝在美国上线,标志着一种新兴交易方式的登场,它依托互联网进行商品和服务交易,具有快捷、方便、匿名、不受疆域限制等诸多特点,面世之后,迅速在全球普及开来,且在国内、国际贸易额中所占分量越来越大,成为不可忽视的经济模式和经济增长点。与传统国际贸易方式相比,跨境电子商务有着特殊之处,尤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交易信息的传输是数字化的,交易的空间具有虚拟性,交易的当事方具有隐匿性,交易所依赖的技术装备具有流动性,互联网的无国界性导致交易也可以不受国界限制。跨境电子商务的前述特点导致纳税主体、课税对象等法律要素的存在形式发生了变化,此外,也给纳税地点、课税依据等的确定带来困难。当涉及税收事宜时,许多适用于传统国际贸易的税收法律规则难以针对跨境电子商务进行操作,必将导致大量税收流失。互联网改变了跨境交易的方式,但是没有改变有关交易仍然属于跨境贸易的本质,从税收公平、平等竞争以及防止税收流失角度而言,应当依法纳税。文章对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现行适用于跨境贸易模式下的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所面临的主要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粗浅的对策建议。在体例上,全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提出了现行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面临的主要问题,第二章和第三章针对第一章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第四章从国际和国内两个层面提出了应对跨境电子商务国际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的策略。文章在介绍和阐释电子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及其起源、发展、现状的基础上,从历史的角度、国家治理的角度和法理的角度分析了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适当性。但是,由于既有的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都是针对传统跨境交易模式所制定的,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难免会有不适应之处,甚至会面临挑战,尤其是以下两个方面的挑战比较突出:一是传统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面临挑战,主要是常设机构原则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难以适用,尤其是难以适用于跨境直接电子商务;二是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法律规则面临的挑战加剧。在传统跨境贸易中,解决税收管辖权问题所依据的一项重要标准是相关主体的常设机构的存在与否,常设机构存在的关键性标志是物理存在,而在跨境电子商务中,尤其是跨境直接电子商务中,几乎所有的环节都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完成,不需要过多依托现实世界中的物理存在,虽然跨境电子商务必须依托网站、服务器、网页及电子终端等以物理方式存在的介质,但经过分析,发现它们都无法承载常设机构的功能。文章在对众多学者和机构就如何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适用常设机构原则的观点进行介绍、分析后,结合国际税收基本知识及税收管辖权有关基本规则,指出在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既有的关于税收管辖权划分的常设机构原则在适用方面遇到了挑战,而目前并没有研究出更好的可以完全适应跨境电子商务特点的、足以彻底替代它的新的规则体系,并且,技术尚在进步中,甚至可能发生跨越性的变革,文章进而提出:在未来不明之前,不适宜过早对既有规则进行伤筋动骨或者是脱胎换骨的修改,需要的是在现行规则和未来规则之间架起一座桥梁,制定一些过渡性的操作规则,以缓冲将来由于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而剧烈改变国际贸易模式并对国际税收征管规则的冲击,在技术发展到相对明朗稳定的阶段时,再进行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因此,在完善税收管辖权方面,分为近期对策和远期对策:通过对增值税及其操作规则的分析,文章提出,在近期,鉴于增值税具有灵活性的本质及其在全世界范围的广泛应用,从操作层面入手,在尊重国家税收主权、保障国际税收公平的前提下,不大幅度修改既有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而是协调各国跨境增值税征管规则的衔接并强化其在跨境电子商务中的应用,采用消费地原则,由支出发生地或者消费实际发生地行使税收管辖权。此外,文章提出,从长远而言,可以结合科技发展,建立新的与跨境电子商务相适应的国际税收征管法律体系,通过完善电子认证方面的规则以及建立国际互联网税收结算中心来解决国际税收收入的归属问题。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是长久以来即已存在的问题,随着电子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税收筹划比传统贸易时期更加方便,并且,电子商务是相关各方通过数字化传输开展交易活动的一种特殊形式,其所具有的无形性的特征使得税务机关很难控制和检查具体的交易活动,税务机关面对的交易记录都体现为数字代码的形式,税务核查员无法准确地计算销售所得和利润所得,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给税收征管带来的困难更大。尽管国际社会原来已经制定了一些规制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规则和方法,但是,跨境电子商务这种数字经济模式对既有规则的有效性形成了挑战。国际组织和主权国家都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开展了广泛的研究和必要的探索,比如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缩写为OECD,以下简称OECD)的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Action Plan,缩写为BEPS,以下简称BEPS),以及主权国家为了规制有目的的避税筹划行为,遵循OECD的指引,结合本国实际所制定的反避税规则等。概括而言,具体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一是要坚持最终消费地原则及修改常设机构认定中的部分条款、防止税收条约的被滥用、促进争议解决机制有效运转等来完善国际税收相关规则;二是要完善国内税收制度中相关规则,比如打击滥用避税天堂进行逃避税的行为、立法要求按照固定比例限制利息的税前扣除、要求跨国公司按照规定的格式对其在位于不同国家之间的子公司中进行税收筹划的情况进行强制性披露等;此外,加强国际合作是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重要方法,应当相应完善国际合作方面的规则。最后,对于中国应当如何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有关法律问题,文章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的策略,一是完善国内相关法律制度,二是完善中国与其他国家所签订的税收协定,三是积极参与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制定。
黄玉莲[4](2019)在《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促进了就业的增加及经济的发展。随着跨境电商的发展,我国出台了一些相关税收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离不开税收政策和海关监管政策的引导。本文研究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在借鉴国际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有参考性的政策建议。本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介绍本文的选题背景、意义、研究思路和方法、创新点及不足之处等;第二部分阐述跨境B2C电子商务的内涵、涉税特征以及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时应遵循的基本税收原则;第三部分主要介绍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梳理现行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和海关监管政策,基于税收原则分析其存在的税收制度和征管问题;第四部分主要介绍国外行李及邮递物品、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制度,征管流程的简化、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模式、海关通关规则等征收管理经验;第五部分结合我国实际国情以及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提出统一跨境B2C进口政策、优化行邮税等税收制度建议,以及完善平台征收模式、确立跨境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规则等税收征管建议。
李芳[5](2019)在《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微商是一种移动社交电商,是近年来新兴的电子商务,泛指通过互联网,在以社交为主要功能的移动社交平台上,进行销售产品、提供服务的商务行为。主要分为两种形式,即B2C微商和C2C微商,C2C为消费者对消费者的缩写,即个人模式的微商,最典型的如微信上个人微店、个人代购等。从促进就业、带动经济发展这些方面来看,C2C微商做出了不小的贡献。但随着C2C微商的快速发展,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也随之而来。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规定对电子商务必须征税,虽把C2C微商纳入征税范围,但法条规定简单笼统,存在不足。且由于C2C微商本身的特殊性等,使得现行税收程序法和执法体系对C2C微商征税适用性有限,执法过程中存在纳税主体难以确定、税基难以明确等问题,实践中对其征税依然存在较大难度。基于此,笔者以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为研究点,运用所学法学理论知识,查阅相关文献,到税务执法部门进行实地调查,分析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解决建议。本文针对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进行分析,文章共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绪论,主要介绍文章的选题背景及意义,梳理国内外的相关研究,简要阐述研究内容和方法;第二部分是对C2C微商及其税收征管进行概述,先从电子商务概念出发,通过归纳C2C微商的特点,详细地解释何为C2C微商,再叙述C2C微商的发展现状,最后对C2C微商税收征管的概念进行界定;第三部分是通过C2C微商的可税性和税收必要性两个方面的阐述,对C2C微商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征税作理论解释;第四部分是C2C微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首先分析我国对C2C微商进行税收征管的立法不足,其次是分析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及原因,最后分析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涉及主体守法问题,阐明了相关主体税法意识缺乏也是导致征税难的重要原因;第五部分是针对提出的问题,结合我国的实际国情,理性客观地借鉴一些优秀的国外经验,从健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加强税务执法体系建设、强化税务监管、提高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及消费者税法意识几个方面提出了解决建议。
何浩铭[6](2019)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机制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1世纪以来,大力发展数字经济成为全球共识,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相互整合,以“互联网+”为主的经济模式已进入新的阶段。其中,“互联网+商业”的出现使得电子商务成为数字经济最集中的表现形式之一。近年来,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持续扩大,并保持高速增长态势,而基于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背景下产生的C2C电子商务模式也逐渐成为电子商务的重要组成部分。2018年,全国网上零售额达90065亿元,同比增长23.9%,其中C2C电子商务占比37.2%。事物在发展过程中总会面临机遇和挑战两方面C2C电子商务亦不例外:在促进市场经济的同时,其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缺失也对我国财政收入及市场秩序产生了不利影响。据中央财经大学预测,2018年C2C电子商务少缴纳税款已超过1000亿元,这严重违背了以税收公平为基石的税法原意,由此,如何对其进行税收征管成为经济法学界的热点问题。目前,我国仍缺失健全的法律制度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税收征管,导致税务部门在实际征管工作中陷入被动和困境。因此,健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不仅可以解决税款征收的实践问题,还能维护市场秩序的良性运行。论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C2C电子商务及应税分析。通过对C2C电子商务进行概念界定出发,然后对我国电子商务总体发展概况及C2C电子商务发展概况做定量阐述,得出健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现状和背景,最后从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等多学科、多视角着手进行C2C电子商务应税分析,主要包括征税必要性分析和征税可行性分析。第二部分是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及成因。通过从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着手,剖析得出现阶段我国税务部门在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中所实际面临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推导出对应问题的成因。第三部分是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及借鉴。通过介绍具有代表性的国际组织及相关国家对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研究及立法实践得出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并在此基础上加以借鉴以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第四部分是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措施建议。针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所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基于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及借鉴,本文以《电子商务法》颁布实施为立法背景,以参与主体角色定位为理论指导,从税收原则适用、税收要素确定、税收优惠厘定、税收手段改进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据此得出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措施及建议。
王艳艳[7](2019)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前互联网信息技术发展势头迅猛,并与众多传统行业深度整合,开辟了“互联网+”这一新兴发展模式。其中在“互联网+商业”的融合模式下,电子商务应运而生并得到蓬勃发展。由于电子商务通过互联网开展购销行为,不受时区和地域的限制,使得购销更加便捷,大大节约了购销双方的交易成本,从而提升了购销双方的收益。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势头强劲,交易规模迅速攀升。国家统计局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数据显示,2017年全年全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高达29.16万亿元,同比增长15.7%。我国电子商务主要分三种模式:即B2C(Business to Consumer)企业对消费者模式、B2B(Business to Business)企业对企业模式、C2C(Consumer to Consumer)消费者对消费者模式。其中B2C与B2B的交易主体主要为企业,均有工商、税务等部门的监管,交易活动比较规范,税收遵从度较高;而C2C模式的主体都是个人,纳税遵从度比较低。《2017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止2017年底,中国网民通过网络进行购物的用户规模高达6.34亿人,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7.1751万亿元。由于税收征管制度缺失、监管难度大、获取交易信息的手段滞后、民众的纳税意识淡薄等各种原因,导致国家税款流失巨大。所以如何对电子商务进行有效的税务征管是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在对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上,我国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征税制度和管理方式,结合我国现有税制和实际情况对C2C电子商务进行税收管理,并扶持C2C电子商务的发展壮大。本文通过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实际特点、税收管理方面面临的难题进行阐述分析,并借鉴其他国家的先进经验,提出了加强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一是完善有关对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制度、法律,为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提供制度基础、法律保障;二是建设电子税务局;三是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四是加大宣传,提高纳税主体的依法纳税意识;五是做好征税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蒋希镇[8](2017)在《我国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互联网与其他IT应用的普及,网络交易得到空前发展,规模不断增大,交易方式日趋多元。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22万亿元,网上零售额达到5.5万亿元。个人对个人(C2C)交易,作为受众面最广的一种交易方式,占据了电商零售行业半壁江山。当前,C2C电商平台在我国以淘宝网一家独大,比其他类似网站总成交量还要大。C2C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对促进商品流通,便利大众生活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与电子商务迅猛扩张相矛盾的是我国税收应对相对滞后,C2C电子商务更是游离于监管之外,几乎处于税收真空。C2C电子商务的灵活性、虚拟性和隐蔽性以及电子化的支付方式,对以传统贸易为对象建立的税收系产生了冲击,与税收基本原则产生了冲突。由此引发的税收流失、不公平竞争、征管乏力等问题凸显出来。如何应对C2C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对其实现有效征管,发挥税收应用的职能作用,亟待我们进行深入研究和探索。本文从电子商务相关概念入手,分析了我国C2C电子商务现状,研究了C2C电子商务对税法基本原则、税收要素以及税收征管的影响。通过借鉴发达国家和经济组织电子商务税收方面先进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国减税降费、扶持“双创”的宏观经济背景,在保障C2C电子商务良好发展态势的前提下,提出我国C2C电子商务的税收应对。以期通过加强电子商务立法,提高征管现代化水平,推动税收共治平台,加强国际税收合作等可行举措,规范C2C电子商务税收秩序,实现有效征管,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文章在构建C2C电子商务税收应对时,充分考虑了税法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尽可能不突破现行税法。从便于征管操作角度出发,明晰了税收要素,理清了部分模糊认识。文章撰写充分考虑了国家经济政策走向,引述了部分最新的法律法规条文,以现代化的手段处理信息化带来的税收问题,从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措施。适当变革税收征管方式,引入大数据、税收共治等现代管理理念,对提高税收征管现代化水平,完善C2C电子商务征管体系都有很好的借鉴意义。
章君[9](2017)在《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综述》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速,众多学者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做了研究和探讨。本文从电子商务征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电子商务税收现状、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的影响、完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四个方面梳理相关文献,总结学者在电子商务税收问题领域的主要研究成果和学术观点,对未来的研究重点进行了展望。
张文梦[10](2016)在《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文中指出我国C2C模式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经过近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一定的规模,其突破了时空的限制,个人卖家和买家可以在第三方交易平台或社交平台上自由的进行交易,使消费者足不出户就可以买到自己心仪的商品和服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品零售模式,为市场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C2C模式电子商务在为人们的生活带来便利、促进就业的同时,也产生了一些税收问题,由于C2C模式电子商务具有虚拟性、无纸化、电子化等特性,有关税收法律制度还没有来得及根据其特性进行修改、补充,使得税务机关对C2C模式交易的税收征管工作几乎无法开展,这直接导致我国税款的大量流失。因此本文通过研究C2C电子商务的特点和交易模式,通过对其产生的税收问题进行分析,然后设计出针对C2C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体系,以为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工作的顺利进行提出自己的一些建议。本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主要论述了本论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有关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研究现状等。第二章主要内容为C2C模式电子商务的概念、分类、特点及发展趋势,为下文税收问题的分析与对策建议的提出打下基础。第三章本论文对C2C模式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分别从税收基本原则、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三方面受到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第四章本论文基于上述对C2C模式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的分析,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这是本章的重点章节,提出C2C模式下的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也必须遵守税收基本原则,接着是对完善税收实体法的建议,再接着是对完善税收程序法的建议,然后是其适用的税收优惠及处罚办法的建议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建议。第五章是通过对两个案例进行分析,通过用本论文给出的对策建议对案例中存在的税收问题进行解决,得出对策建议的可行性的结论。第六章为结论,对本论文的研究进行总结。本论文通过研究,为我国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第一,对C2C模式征税不应该设置新的税种,而是应在遵守税收基本原则等的前提下,在原有税种的基础上,通过对有关税法、条例进行补充、修改,使其与C2C模式电子商务交易中的税法构成要素相适应,以使对C2C模式电子商务交易进行税收征管有法可依。第二,针对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应建立相应的优惠及处罚办法。第三,可以为进入交易的商品和服务赋予唯一的身份证号,以实现对税源的有效监控。第四,地市级税务部门可以建立全市统一管理的税收网络办公平台,以实现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电子工商及税务登记、电子凭证(或电子发票)的启用、电子纳税申报及电子交税、电子税务稽查等税收征管电子化过程。第五,建立税收信用评价系统和培养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专业人才。
二、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创新点 |
第2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概述 |
2.1 我国C2C电子商务的含义及特点 |
2.1.1 我国C2C电子商务的含义 |
2.1.2 我国C2C电子商务的特点 |
2.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含义界定 |
2.3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理论依据 |
第3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现状 |
3.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存在的问题 |
3.2.1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要素无法确定 |
3.2.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程序存在缺陷 |
3.2.3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滞后 |
第4章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及借鉴 |
4.1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相关规定 |
4.1.1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1.2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1.3 加拿大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1.4 其他国家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政策 |
4.2 国外C2C电商税收征管对我国的启示 |
4.2.1 以立法的方式明确征税要素及流程 |
4.2.2 适当调整税收优惠政策 |
第5章 完善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及对策 |
5.1 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要素 |
5.1.1 推行电子工商税务登记 |
5.1.2 利用电子发票实施信息控税 |
5.1.3 合理划分C2C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 |
5.2 优化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程序 |
5.2.1 落实电子纳税申报制度 |
5.2.2 建立完善的税务稽查体系 |
5.2.3 调整C2C税收优惠政策 |
5.3 加强税务信息化系统建设 |
5.3.1 建立C2C电子商务网络税收征管平台 |
5.3.2 加强税务部门信息协作及人才培养 |
第6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在学研究成果 |
致谢 |
(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国内外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理论基础 |
2.1 电子商务概述 |
2.1.1 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电子商务的特征 |
2.1.3 电子商务的分类和模式 |
2.2 税收相关理论 |
2.2.1 税收法定原则 |
2.2.2 税收公平原则 |
2.2.3 税收效率原则 |
2.2.4 税收中性原则 |
2.2.5 财政收入职能 |
第3章 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 |
3.1 中国电商整体发展情况 |
3.1.1 发展特点 |
3.1.2 发展机遇 |
3.1.3 面临挑战 |
3.2 电商税收相关文件梳理 |
3.3 电商涉及主要税种业务处理 |
3.3.1 国内环节:增值税处理 |
3.3.2 进出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及关税处理 |
3.3.3 企业所得税处理 |
3.3.4 个人所得税处理 |
第4章 化妆品案例分析与我国电商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1 化妆品电商发展现状 |
4.2 案例1:珀莱雅纳税分析 |
4.2.1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基本情况 |
4.2.2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经营情况 |
4.2.3 珀莱雅化妆品企业的税收缴纳情况 |
4.3 案例2:个人行为纳税分析 |
4.4 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存在的问题 |
4.4.1 相关的电商税收法律体系尚未建立 |
4.4.2 税负存在不公平现象 |
4.4.3 税制要素有待调整 |
4.4.4 税收征管难度较大 |
4.4.5 信息化建设跟不上发展 |
第5章 国外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经验借鉴及启示 |
5.1 美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2 欧盟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3 日本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4 韩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内容 |
5.5 对中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启示 |
5.5.1 明确我国电子商务的税收原则 |
5.5.2 逐步建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
5.5.3 及时完善税制结构 |
5.5.4 加强国际税收情报交流与合作 |
第6章 优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的建议 |
6.1 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 |
6.2 合理规划税制要素 |
6.3 完善税收征管体系 |
6.3.1 完善税收登记制度 |
6.3.2 全面推广电子票据系统 |
6.3.3 推行网上申报纳税 |
6.3.4 建立第三方代扣代缴制度 |
6.4 加快信息化建设的步伐 |
6.5 加大电子商务税收宣传力度 |
6.6 深化国际交流与合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3)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来源和意义 |
二、文献综述和评价 |
三、主要研究方法 |
四、拟创新点 |
第一章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基本理论问题 |
第一节 跨境电子商务概述 |
一、电子商务的基本问题 |
二、电子商务的起源与发展 |
三、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状况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应税之辨 |
一、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与不征税之争 |
二、对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适当性 |
三、主权国家对跨境电子商务的税收政策取向 |
第三节 现行国际税收征管法律规则面临的问题 |
一、传统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面临挑战 |
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面临挑战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问题 |
第一节 税收管辖权划分的基本规则及其面临的挑战 |
一、国际税法发展历史 |
二、现行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 |
三、跨境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管辖权划分规则的挑战 |
第二节 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常设机构原则适用性分析 |
一、常设机构原则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环境的观点及分析 |
二、常设机构原则不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环境的观点及分析 |
三、结合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常设机构原则的观点及分析 |
第三节 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所得的属性 |
一、界定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所得属性的观点及分析 |
二、关于跨境电子商务所得定性的思考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问题 |
第一节 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基本规则及其面临的挑战 |
一、现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基本规则 |
二、现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OECD防止跨境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探索 |
一、OECD的 BEPS行动计划 |
二、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举措 |
第三节 防止电子商务环境下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的实践 |
一、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
二、发展中国家和地区的实践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 |
第一节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目标和原则 |
一、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目标价值 |
二、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应遵循的原则 |
第二节 完善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规则的思考和建议 |
一、基于现行法律规则的思考和建议 |
二、结合科技发展的思考和建议 |
三、对学界其他建议的思考和分析 |
第三节 完善电子商务环境下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规则的建议 |
一、完善既有国际税收征管规则 |
二、完善国内税收制度中与国际税收征管相关规则 |
三、完善与打击和防范有害税收竞争相关的合作机制 |
第四节 中国应对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有关法律问题的策略 |
一、完善国内税收相关法律制度 |
二、完善中国与其他国家所签税收协定 |
三、参与国际组织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规则的制定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2.3 文献述评 |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4 创新与不足 |
1.4.1 创新之处 |
1.4.2 不足之处 |
第2章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理论分析 |
2.1 跨境电子商务基本理论 |
2.1.1 跨境电子商务的概念 |
2.1.2 跨境B2C电子商务涉税特征 |
2.2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理论 |
2.2.1 生产地课税理论 |
2.2.2 消费地课税理论 |
2.2.3 理论评述 |
2.3 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原则 |
2.3.1 税收公平原则 |
2.3.2 税收效率原则 |
2.3.3 税收法定原则 |
第3章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成效与存在的问题 |
3.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现状及税收政策分析 |
3.1.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3.1.2 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法律依据 |
3.1.3 跨境电子商务征税的意义 |
3.2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 |
3.2.1 现行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制度分析 |
3.2.2 跨境B2C电子商务征管政策分析 |
3.3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问题 |
3.3.1 不同进口模式税负差异大 |
3.3.2 税收政策法律级次不匹配 |
3.3.3 进境货物和物品难以准确区分 |
3.3.4 行李和邮递物品税收政策存在问题 |
3.3.5 数字产品和服务相关税收政策缺失 |
3.4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 |
3.4.1 课税要素难以确定和监管 |
3.4.2 税收征管方式有待优化 |
3.4.3 数字化产品和服务的征管措施缺失 |
第4章 国外跨境电子商务税收政策分析与借鉴 |
4.1 国外跨境B2C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制度分析 |
4.1.1 明确对跨境B2C电子商务征税必要性 |
4.1.2 逐步减少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优惠 |
4.1.3 确立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政策法律地位 |
4.1.4 逐步降低行李和邮递物品免税额度 |
4.1.5 出台数字产品和服务单边税收方案 |
4.2 国外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管理分析 |
4.2.1 确定课税地点和纳税主体 |
4.2.2 简化和创新税收征管流程 |
4.2.3 明确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管理 |
第5章 完善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体系的对策及建议 |
5.1 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制度的基本规则 |
5.1.1 坚持税收法定原则 |
5.1.2 以现行税收政策体系为基础 |
5.2 完善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体系设计 |
5.2.1 统一跨境B2C电子商务进口税收政策 |
5.2.2 平衡跨境B2C电子商务与传统进口贸易税负 |
5.2.3 提高税收政策法律级次 |
5.2.4 优化行李和邮递物品制度 |
5.2.5 明确数字产品和服务税收政策方向 |
5.3 加强我国跨境B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
5.3.1 优化创新税收征管方式 |
5.3.2 初步确立我国数字产品和服务征管规则 |
5.3.3 加强国际间税收交流与协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 选题背景及意义 |
1. 选题背景 |
2. 选题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内容及方法 |
二、C2C微商及其税收征管基本概述 |
(一) C2C微商的概念与特点 |
1. C2C微商的概念 |
2. C2C微商的特点 |
(二) C2C微商的发展现状 |
(三) C2C微商税收征管的概念界定 |
三、C2C微商的可税性与税收必要性 |
(一) C2C微商的可税性 |
(二) C2C微商的税收必要性 |
1. 确保国家税收公平 |
2. 实现国家对C2C微商有效监管 |
3. 维护国家经济秩序 |
四、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
(一) 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立法问题 |
(二) 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执法问题 |
1. 纳税主体身份难以确定 |
2. 课税对象分辨困难 |
3. 税基不易明确 |
4. 税收管辖权难以确定 |
5. 税务执法部门内部机构设置不健全 |
6. 税务执法部门税务检查缺位 |
(三) 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涉及主体守法问题 |
五、完善我国C2C微商税收征管体系的思考 |
(一) 健全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
1. 完善税收实体法律法规 |
2. 健全税收程序法律制度 |
(二) 加强税务执法体系建设 |
1. 建立专门执法内设机构 |
2. 设立跨机构合作组织 |
3. 增强税务执法监督 |
4. 培养复合型税务人才 |
(三) 强化税务监管 |
1. 微商平台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监管 |
2. 执法机关加强对微商平台的监管 |
(四) 提高C2C微商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及消费者税法意识 |
1. 提高征税主体税法意识 |
2. 提高纳税主体税法意识 |
3. 提高消费者税法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机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C2C电子商务及应税分析 |
(一)C2C电子商务的概述 |
(二)C2C电子商务的应税分析 |
二、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及成因 |
(一)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剖析 |
(二)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问题成因 |
三、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及借鉴 |
(一)国际组织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 |
(二)相关国家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经验 |
(三)域外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经验的借鉴 |
四、健全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制度的措施建议 |
(一)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原则适用 |
(二)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要素确定 |
(三)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优惠厘定 |
(四)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税收程序改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综述 |
1.2.2 国内研究综述 |
1.3 研究思路、方法和主要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方法 |
1.3.3 主要内容 |
1.4 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
1.4.1 可能的创新之处 |
1.4.2 论文的不足之处 |
2 基本概念及理论分析 |
2.1 基本概念 |
2.1.1 电子商务 |
2.1.2 C2C电子商务 |
2.1.3 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 |
2.2 理论分析 |
2.2.1 税收平等概念 |
2.2.2 信息不对称理论 |
2.2.3 税收中性理论 |
2.2.4 期望激励理论 |
3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现状及难点 |
3.1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现状 |
3.1.1 各方呼吁对C2C电子商务进行全面征税 |
3.1.2 C2C电子商务税收法律还不够完善 |
3.1.3 税务机关对个人网店的税收征管不到位 |
3.1.4 C2C个人网店税款流失严重 |
3.2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难点 |
3.2.1 获取课税证据和涉税信息难度大 |
3.2.2 建立科学有效的信息管理系统 |
3.2.3 征税成本高 |
3.2.4 商户纳税意识淡薄 |
3.2.5 商户违法成本低 |
4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方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
4.1 国外C2C电子商务税收的征管方法 |
4.1.1 美国 |
4.1.2 加拿大 |
4.1.3 印度 |
4.1.4 新加坡 |
4.1.5 日本 |
4.1.6 澳大利亚 |
4.2 国外C2C电子商务征税方法对我国的启示 |
4.2.1 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
4.2.2 更新税收观念,完善税收法律制度 |
4.2.3 借助第三方交易平台进行税款的代扣代缴 |
4.2.4 加强国际情报交流和合作 |
5 对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建议 |
5.1 完善C2C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法规 |
5.1.1 《税收征管法》的完善 |
5.1.2 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的立法 |
5.1.3 完善《会计法》等相关法律 |
5.2 建设和完善电子税务局 |
5.2.1 电子税务局的概念 |
5.2.2 电子税务局的功能 |
5.2.3 电子税务局的建设原则 |
5.3 利用大数据平台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
5.3.1 建设大数据平台,高效整合涉税信息 |
5.3.2 保护税务网络系统安全,确保信息通畅流转 |
5.4 处理好电子商务国际税收问题 |
5.4.1 合理解决国际税收管辖权冲突 |
5.4.2 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
5.4.3 加强国际情报交流 |
5.5 做好征税前的各种准备工作 |
5.5.1 成立专门的研究机构加大对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研究力度 |
5.5.2 制定和建立我国对电子商务的税收优惠政策 |
5.5.3 拓宽征管手段 |
5.5.4 培养高素质税务人才 |
5.5.5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C2C纳税主体的依法纳税意识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我国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文献综述 |
1.2.2 国内文献综述 |
1.2.3 总体评价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1.4 创新点及不足 |
第2章 C2C电子商务税收理论阐释 |
2.1 概念、特征及分类 |
2.1.1 概念 |
2.1.2 特征 |
2.1.3 分类 |
2.2 可税性分析 |
2.2.1 经济分析 |
2.2.2 法理分析 |
小结 |
第3章 C2C电子商务发展及税收现状 |
3.1 C2C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
3.1.1 发展态势渐趋平稳 |
3.1.2 交易形式日趋多元 |
3.1.3 跨境贸易悄然兴起 |
3.2 C2C电子商务税收现状 |
3.2.1 沿用现行税制实现了部分覆盖 |
3.2.2 税收遵从不高税收流失严重 |
3.2.3 税收负担失衡影响市场公平 |
3.2.4 跨境交易增多冲击关税管理 |
小结 |
第4章 C2C电子商务对税收的影响 |
4.1 对税法原则的影响 |
4.1.1 冲击税收法定 |
4.1.2 违背税收公平 |
4.1.3 降低税收效率 |
4.2 对税收要素的影响 |
4.2.1 纳税主体不够明确 |
4.2.2 计税依据难以核实 |
4.2.3 纳税期限难以把握 |
4.2.4 税收管辖难以界定 |
4.3 对税收征管的影响 |
4.3.1 亟待规范统一政策 |
4.3.2 缺乏行之有效措施 |
4.3.3 急需专业素质人才 |
4.3.4 尚待提高公众认识 |
小结 |
第5章 国际C2C电子商务税收经验借鉴 |
5.1 主要做法 |
5.1.1 美国 |
5.1.2 欧盟 |
5.1.3 经合组织 |
5.2 对我国的启示 |
5.2.1 保持税法延续 |
5.2.2 兼容现行税制 |
5.2.3 注重多方合作 |
5.2.4 实行税收优惠 |
小结 |
第6章 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应对 |
6.1 完善税收立法明确税收政策 |
6.1.1 明确纳税义务 |
6.1.2 修订管理办法 |
6.1.3 明确税种适用 |
6.1.4 界定税收管辖 |
6.1.5 制定优惠政策 |
6.2 转变征管方式搭建信息平台 |
6.2.1 建立自然人纳税信息系统 |
6.2.2 推行电子发票系统 |
6.3 加强信息共享推行综合治税 |
6.3.1 委托交易平台实行代征代缴 |
6.3.2 加强教育引导推行信用评价 |
6.3.3 强化部门合作采集多维信息 |
6.4 密切国际合作维护税收权益 |
小结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一、电子商务征税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研究综述 |
(一)电子商务征税的必要性研究综述 |
(二)电子商务征税的可行性研究综述 |
二、电子商务税收研究综述 |
(一)初创期电子商务税收研究综述 |
(二)快速发展期电子商务税收研究综述 |
(三)创新发展期电子商务税收研究综述 |
三、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影响的研究综述 |
(一)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方式的影响研究综述 |
(二)电子商务对税收征管技术水平的影响研究综述 |
四、完善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对策研究综述 |
(一)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研究综述 |
(二)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制度研究综述 |
(三)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税收管辖权模式研究综述 |
(四)提高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人员综合素质水平研究综述 |
五、总结与展望 |
(10)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论文的创新点 |
2 C2C模式电子商务概况及发展趋势 |
2.1 C2C模式电子商务概况 |
2.1.1 C2C模式电子商务的定义 |
2.1.2 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特点 |
2.1.3 C2C模式电子商务的分类 |
2.2 C2C模式电子商务发展趋势 |
3 C2C模式电子商务对现行税收制度的影响 |
3.1 对遵守税收基本原则的影响 |
3.1.1 违背税收法定原则 |
3.1.2 违背税收效率原则 |
3.1.3 违背税收公平原则 |
3.2 对税收实体法的影响 |
3.2.1 对增值税的影响 |
3.2.2 对个人所得税的影响 |
3.2.3 对关税的影响 |
3.2.4 对印花税的影响 |
3.3 对税收程序法的影响 |
3.3.1 对确定纳税主体的影响 |
3.3.2 对明确课税对象的影响 |
3.3.3 对确定纳税地点的影响 |
3.3.4 对纳税期限的影响 |
3.3.5 对税务稽查的影响 |
3.3.6 对税源监控的影响 |
4 完善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的对策建议 |
4.1 应遵循的原则 |
4.1.1 遵循应税原则 |
4.1.2 遵循税收基本原则 |
4.1.3 遵循税收优惠原则 |
4.2 完善税收实体法的建议 |
4.2.1 对增值税法的完善 |
4.2.2 对个人所得税法的完善 |
4.2.3 对关税法的完善 |
4.2.4 对印花税法的完善 |
4.3 完善税收程序法的建议 |
4.3.1 实行电子工商及税务登记 |
4.3.2 开发电子凭证(或电子发票) |
4.3.3 实行电子纳税申报及电子交税 |
4.3.4 实行电子税务稽查 |
4.3.5 为C2C模式下销售的商品及服务赋予唯一身份证号 |
4.3.6 各地市级税务部门建立全市统一管理的税收网络办公平台 |
4.4 税收优惠及处罚办法的建议 |
4.4.1 优惠办法 |
4.4.2 处罚办法 |
4.5 其他建议 |
4.5.1 以“资金流”为主线对税源进行监控 |
4.5.2 建立税收信用评价系统 |
4.5.3 加强人才培训,培养电子商务税收征管专业人才 |
5 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案例分析 |
5.1 研究对象概述 |
5.2 案例分析 |
6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四、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我国C2C电子商务征税法律规制问题研究[D]. 门泽辉. 沈阳工业大学, 2020(01)
- [2]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政策优化研究 ——以化妆品为例[D]. 项莹. 上海海关学院, 2020(07)
- [3]跨境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D]. 蒋小文. 西南政法大学, 2020
- [4]我国跨境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D]. 黄玉莲.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9(07)
- [5]C2C微商税收征管法律问题研究[D]. 李芳. 云南大学, 2019(03)
- [6]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律机制研究[D]. 何浩铭. 西南政法大学, 2019(08)
- [7]我国C2C电子商务税收征管问题的研究[D]. 王艳艳.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 2019(01)
- [8]我国C2C模式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D]. 蒋希镇. 山东财经大学, 2017(05)
- [9]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研究综述[J]. 章君. 财会研究, 2017(03)
- [10]C2C模式电子商务的税收征管问题与对策研究[D]. 张文梦.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