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何对待下属的失礼、失信和失误(论文文献综述)
郑欣[1](2020)在《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之认识与应变研究(1882-1909)》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晚清以降,西方各国不断扩大对中国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各方面的侵略。基督教作为西方宗教文化的组成部分,亦跟随着列强的坚船利炮传播至中华各地。由于来华基督教的迅速传播,以及传教士对中国人民生活的积极参与和干涉,中国各地教案与人民反洋教斗争此起彼伏。张之洞在晚清长期担任地方督抚,与近代来华基督教的接触可谓非常频繁,由此形成了自己的涉教思想与实践。通过分析张之洞地方督抚任上与基督教的交涉实践,本文将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的应变之策总结为:第一,协调保护各国官商民教。镇压会匪与反洋教运动;严禁匿名揭帖,打击谣言,捉拿造谣生事匪徒;保护商民教士的财产和人身安全。第二,审慎、持平地办理教案。查核案情,破除民教畛域之见,讯明严办民教交涉案件;秉公妥结教案,合理赔偿,理据兼备地拒绝外国领事和传教士、教民的无理索求;惩办保教不力的官员,严惩滋事民众;查阅教堂,筹办育婴,防止发生教案。第三,加强对基督教势力的合作与管理。一方面限制基督教传教士在华特权。禁止传教士借教案干涉中国内政,限制传教士在内地买地置业和设堂传教;拒绝传教士的无理要求。另一方面利用传教士的人脉和知识兴办洋务事业和举办新政。总而言之,张之洞对待基督教的思想认识以及应变政策处在不断变化之中,具有与时俱进、讲求实际的特点,发展趋势是由批判走向建设,忠君卫道的思想贯彻始终。透过张之洞涉教事务之思想与实践,不仅可以了解张之洞在不同时期应对基督教这一外来事物的思想与实践的转变与特点,而且可以对张之洞在中国近代史上的个人形象与影响有更深刻的认识。这不仅有助于理解代表的晚清上层人士、近代官绅面对外洋事物的思想转变和社会变革的心路历程,也可更好地认知张之洞与晚清政治、外交的关系。
贾旭东[2](2020)在《《孔子诗论》综合研究》文中提出本文是对上博简一《孔子诗论》的整理性研究。论文主要分爲五部分:第一章是对《孔子诗论》形制、编联问题的研究,本章主要对简文的留白简、编联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研究;第二、第三章是对《孔子诗论》字词的考释,本章几乎对简文的每一个关键字词都进行了详细的考释,是本文的主体部分,由於内容较多分为两章;第四章是对《孔子诗论》诗篇的认定及诗义的阐释,本章首先分析、统计出简文所涉诗篇名的数量,然後按顺序对每一首诗的诗义及内涵进行了较为详细、准确的阐释;第五章是对《孔子诗论》论诗形式及诗学思想的研究,本章着重分析了简文所蕴含的以“情”论诗、“以礼节情”等诗学思想。附录部分是论着提要及索引。《孔子诗论》相关的研究论文及着作共有五百多种,要全面搜集、了解这些论着作很不容易,为此,本文根据内容将其分为四大类,我们为每一类论着撰写了一个简短的提要,提要包括论着名称、作者、期刊名称、论文的主要观点及学术价值等内容,并附有作者、论着名索引及关键词索引。提要的目的就是为了简要介绍这些论着的内容,方便读者参考和检索。
薛博文[3](2020)在《从关联理论视角评析《99.9刑事专业律师》的字幕翻译 ——以人人影视和FIX字幕侠为例》文中研究说明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字幕翻译成为一个新兴领域。大量国外的优秀影视作品被引进国内,国内许多语言爱好者自发组成字幕组进行译制,积极推动了字幕翻译的发展,但在翻译质量与翻译方法的取舍方面还有待推敲。关联理论是一种言语交际理论,近年来为翻译等多领域研究提供了新思路。关联理论指导下的翻译是动用大脑运作机制的两轮明示-推理过程。目前,国内将关联理论运用于字幕翻译研究虽有起色,但仍存在理论与实践脱节现象。本论文选取日剧《99.9刑事专业律师》的人人影视(YYe Ts)和FIX字幕侠两个字幕组汉语译文进行评析。笔者以关联理论为指导,根据明示-推理过程的影响因素对剧中的不同关联场景进行分类,评析两个字幕对于不同关联场景的处理方法。笔者在理论框架部分采用文献研究法,梳理了认知语境、最大关联、最佳关联等重点概念;在实例评析部分,运用个案例证法,以最佳关联和翻译信度与效度的统一是否得当为基准,评析译者在翻译方法选择上的得与失,并提出个人建议,希望为未来从事字幕翻译的译员提供借鉴。通过实例分析发现,不同字幕组的译文各有千秋。笔者肯定了译员们为取得最佳关联所采取的显化交际线索、加译硬字幕、译成网络流行语等处理方法。但在文化信息关联中,笔者建议采用替换法以降低文化亏损;针对受众关联,译员应在考虑受众认知环境的前提下,选择与受众表达习惯相适应的四字结构将原作者意图再现给观众。另外,笔者认为关联理论能够解释影视作品中音视结合的现象,适用于交际性突出的影视字幕翻译。
王勇[4](2020)在《从《龙筋凤髓判》看唐代吏治》文中研究表明研究唐代吏治的判例能为当代法制建设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根据中国古代判词研究的理论和相关概念,结合学界对《龙筋凤髓判》的考证,可以明确《龙筋凤髓判》中的判例具有真实性和可借鉴性。通过对唐律条文和《龙筋凤髓判》判例进行分析,可以归纳出:唐代吏治要求官吏须德才兼备、勤政爱民和遵守封建纲常礼教,触犯了赃罪、擅权、失职、上书建言不当和举荐有失要受处分,并且唐代将御史台的审判、解释和监察职能作为重要的治吏手段。《龙筋凤髓判》的判例也反映出唐代吏治的一些局限性:审判者故意偏颇适用法律、封建官吏立场的局限性和执法者与护法者属性的割裂。
左攀[5](2019)在《真武信仰的渊源与流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真武大帝(又称玄天上帝、无量祖师、披发祖师、北帝、玄帝、祖师爷、上帝公等)是唐宋以后兴起的的具有长远影响力的道教神只。他源自上古四象中的北方玄武,玄武最初是神龟,汉代以后逐步演变成龟蛇合体的形象。在世俗社会,玄武是天空星象和地上建筑的北方意象,许多景观名胜都以“玄武”命名。道教也将包括玄武在内的四象纳入自己的神灵体系,充当天界神仙、人间羽士以及冥界死者的守护者。从先秦到唐代,玄武虽有神性,但神格地位始终不高,与其说是“神灵”,不如说是“神兽”。出于对北极和北斗的好奇与想象,华夏先民认为北方星空具有神奇的力量,加之北方属水,水生万物,道教逐渐形成一以贯之的北方崇拜,创造出太一、天皇大帝、紫微大帝等代表北极和北斗的北方神灵。这些神灵地位尊贵,神通广大。经过六朝时期的积累和整合,在唐代形成一个以北方神灵为崇拜对象的北帝派。这个道派塑造了多个北帝,将北方崇拜推向高潮。大约五代时期,川蜀地区的北帝派道士以北帝派经典为蓝本创作真武专属道经,让北方玄武从四象中脱颖而出,成为以斩妖伏魔为己任的人格化北方大神将。为了证明赵宋王朝受命于天的皇权合法性,宋真宗开展了一系列造神运动,面对来自北方契丹的威胁,作为北方守护者的玄武引起了他的注意。恰好天禧二年(1018年)京师军营出现醴泉祥瑞,宋真宗抓住机会,修建祥源观,加封真武为“真武灵应真君”,让真武神格得到跨越式提升。真宗去世以后,他的子孙继续围绕“灵应”基调建构真武神格,收集整理灵验故事,编纂《真武启圣记》等经典,将真武塑造成赵宋王朝的护国之神、降妖伏魔的北方战神、祈雨禳火的水火之神、赐福禳灾的治世福神。徽宗、钦宗、宁宗、理宗不断加封真武,利用国家力量为真武修造宫观,使真武成为家喻户晓且具有灵验特征的道教尊神。大约在宋仁宗时期,道门羽士将同属北方神灵的天蓬、天猷、黑煞、真武组合成北极四圣。四圣是北极紫微大帝麾下神将,以斩妖伏魔为主要神职,同时具有治疗疾病、祈雨祈晴等功能。四圣是天心、神霄、东华、清微等雷法道派经常召请的对象,也是护佑赵宋王朝的神将,对两宋之际的皇权更迭产生了重要影响。宋高宗之母韦太后为答谢神恩,在西湖孤山建四圣延祥观,使四圣信仰显赫一时。宋朝灭亡以后,其他三圣逐渐默默无闻,天蓬甚至被丑化成猪八戒,但真武信仰反而逆势崛起,长盛不衰,究其原因,一是因为真武是北极四圣中的北方玄天上帝,北中之北的叠加效应更能引起人们的注意;二是因为真武得到皇家的多次册封,在四圣观之外另有专祀;最重要的是真武灵应之名遍天下,在民间拥有长远的影响力。早期武当山佛道并存,它既是佛教法华宗、禅宗的活动基地,也是道教丹鼎派和隐修者梦寐以求的仙山。宋徽宗宣和年间,紫霄宫落成,这可能是武当山第一座供奉真武的道观。从此以后,关于真武在武当山修道、飞升的传说逐渐生成,元代武当清微派形成,武当教团的本山意识觉醒,刘道明等高道考诸古籍,采访耆老,编纂《武当福地总真集》《武当纪胜集》《玄天上帝启圣录》等道经,将真武传说一一落实到武当山的七十二峰、三十六岩,二十四涧之中。元代道士、明代皇室根据真武传说大修宫观,神话传说和神圣空间紧密结合,原本虚无缥缈的真武修道传说因为落实到具体地域而变得更加真实可信,武当山也因为真武信仰的附会而声名鹊起。明清时期,全国各地出现多处以小武当、赛武当、东、西、南、北、中武当命名的道教名山,见证了真武信仰的兴起和武当文化的传播。真武大帝的出生和修道故事,明显受到释迦摩尼传记的启发。真武被附会成无量寿佛的化身,许多寺庙也供奉真武。真武是道教重要的劝孝之神,历史上曾经出现多部以真武为主神的劝善经典,力图以真武信仰监督儒家纲常伦理的落实和执行。真武信仰反映了唐宋以来三教合一的历史趋势。即使在真武专属经典中,玄天上帝的神阶地位也不是太高,他只是玉皇、紫微手下的神将而已。然而其影响力并不亚于三清四御。真武信仰之所以长盛不衰,除了宋元明三代皇室的支持,更重要的是他神格多样,能够满足不同阶层、职业的信仰需求;他以“灵应真君”为名,灵应故事广为流传,顺应了人们希望通过宗教解决实际问题的功利心理。他有武当山作为具象化的神圣空间,使传说故事更显真实,吸引无数善男信女朝山进香,让真武信仰随着信众的足迹广为流传。真武是唐宋以后道教新兴神灵的代表,反映了道教神仙信仰的转型和发展趋势。
张立恩[6](2018)在《元代春秋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春秋》学史的角度而言,元代《春秋》学在《春秋》学史上无疑占有一席之地,然而由于受到清代学者评价的影响,现代学术界对元代《春秋》学多不甚措意。上世纪七十年代末,随着人们对经学的重新认识和理性评判,元代《春秋》学亦重新进入学术研究视野,并产生了一些研究着作,但无论就横向的地域分布、纵向的发展历程,还是文献的考据整理、《春秋》学家思想内涵的掘发和诠释方法的呈现,皆有未尽之处。基于这一问题意识,本文以元代《春秋》学研究为题,在力图全面考证元代《春秋》学着述的基础上,着力对上述问题进行揭示,以期能客观、逻辑地呈现元代《春秋》学之思想面貌,并由之对其学术史价值做出评述。文章除导论、结语外,共七章内容。首章论元代《春秋》学之理论渊源与发展历程,二章论元代《春秋》学之地域分布与学术师承,三至七章论草庐学派、程端学、黄泽、徽州学派及其他《春秋》学家的《春秋》学思想。在具体论述上主要围绕《春秋》学家之《春秋》观、诠释方法等内容展开,将其对《春秋》学问题的思考置入《春秋》学史的发展脉络之中进行考察。草庐学派《春秋》学代表为吴澄,其秉持朱子《春秋》学观念并综合啖助、赵匡、刘敞之说而试图统一经说。在《春秋》观上,吴澄持朱子据实直书说,但认为《春秋》所据之“实”为“非常之事”,包括:有违典礼者、有关训诫者、变异者。吴氏反对以《春秋》为文辞褒贬之书,以别嫌明微为孔子之意,以《春秋》为孔子之刑书。在解经方法上,其发挥传统的属辞比事之法,并以“属辞所以合,比事所以析”对“属辞比事”提出新解。吴澄门人在《春秋》学上承继吴氏而又有发明,虞盘之《春秋》学如朱子、吴澄一样,重视《左传》事实,而尤能纠左氏“夸于辞”之偏,李衡之《春秋》学不但推尊吴澄,而且亦如吴氏《春秋》学一样贯穿着统一经说的意识。元明善则发挥《春秋》经世之旨以评论时事。程端学亦本朱子观念而建构《春秋》诠释体系,其以《春秋》为“圣人之实录”,而所书皆“非常之事”。基于这一理解,在褒贬观上,程氏一方面反对文辞褒贬之说,但另一方面又主张《春秋》以事见贬。程氏认为以往褒贬凡例之说盛行的原因是“后世但知圣人议人罪恶而已”,其所主以事见贬之说就是要克服文辞褒贬之弊而导人为善。在此意义上,他指出《春秋》宗旨在于使后世读《春秋》者“克己复礼”,所谓“使人知其非礼,则礼有在矣”。程氏还区分《春秋》大义、正义与小义、余义,二者之间有严格的价值层级关系,前者可含蕴后者,后者无法含蕴前者。在解经方法上,针对单个事件,程氏主张发挥“即其因以见其情”之法,针对复杂的、长时段的事件,则主张诉诸于“属辞比事”之法。程氏还将“属辞比事”分为“大属辞比事”与“小属辞比事”。前者是说“合二百四十二年之事而比观之,后者是说“合数十年之事而比观之”。黄泽的《春秋》学继承朱子的基本观念。在《春秋》观上,黄氏主张孔子亲览国史以作《春秋》,故“经所书者,皆是史,先有其文,非是夫子创书,”但他反对经文实录说,而认为经文有正例、变例、义例,以此对朱子据实直书说之内在困境进行调适。在诠释方法上,黄氏主张兼综汉宋,认为“《春秋》是事,须先考事实,而后可以求经旨。”考证“事情”则要发挥“向上工夫”,其含三个环节:比事而观、逻辑推证、静定涵养。徽州学派学宗程朱,而尤宗朱子,其《春秋》学以赵汸、郑玉、汪克宽、俞皋为代表。赵汸继承黄泽“先考史法而后经义可求”的解经理路。在《春秋》观上,其以《春秋》为孔子经世之书。圣人籍笔削以表达其经世之志,笔削八义为:存策书之大体、假笔削以行权(不书、变文、特笔)、因日月以明类、辞从主人。变文又分为变文以示义、辩名实之际、谨中外之辩。圣人经世之志主要体现为:谨夷夏之辨、正名、明世变。在诠释方法上,赵汸主张解经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知足以知圣人,二是遵从属辞比事之法。郑玉《春秋》学推崇程朱之说,其《春秋阙疑》即折衷程朱之说而为之。在《春秋》观上,其对《春秋》之名及《春秋》之始隐终麟的解释皆有所发明。他认为“《春秋》有鲁史之旧文,有圣人之特笔”,是以在解经方法上提出“固不可字求其义,如酷吏之刑书,亦不可谓全无其义,如史官之实录也。”在这一基本立场下,在以往经学家那里相为扞格的解经方法,在此却变得各得其所,相得益彰。他发挥孟子“事”、“文”、“义”之说阐发《春秋》宗旨,以尊王为《春秋》大义之核心,以存理灭欲为《春秋》旨归。汪克宽的《春秋胡传附录纂疏》主于疏通胡《传》,不过,这是由于胡《传》颇能推广程子之说且受到朱子之推举。在《春秋》观上,汪氏继承胡《传》“《春秋》,鲁史尔,仲尼就加笔削,乃史外传心之要典”的说法,并引朱说对之有所推进。他认为《春秋》所记皆非礼之事,有“因史旧文”“存而弗削”之处,亦有圣人笔削,乃圣心之理的呈现,故学《春秋》而格物穷理,则可以贯穿内圣外王之道而实现修齐治平。在诠释方法上,汪氏基于属辞比事而发挥直书见义、特笔见义、互文见义等方法。其所谓“属辞比事”首先是指意味着“连上下文并前后事迹”、“合上下文”来分析经义。其次,指对同类事件及对该事件相关联的其他事件的比较分析,这一分析大抵遵循着事→辞→义的逻辑顺序。第三,指不仅综合经文,亦包含对传文的比较分析。俞皋《春秋》学“一以程朱为断”而尤为推崇程子“以传考经之事迹,以经别传之真伪”的解经观念,力图建立系统的义例之学。其义例之说可概括为义例与非例,义例16种,所谓“以事同、义同、辞同者定而为例十六条”。“非例”即“非可以例拘”者,分为三类:一是辞同义不同者,二是事同辞不同者,三是程子所谓微辞隐义、时措时宜者。俞氏对义例和非例的划分并非绝对意义上的,而是相对意义上的,按照不同的层次,例和非例可以相互转化。陈深《春秋》学之特点是综合以程子、胡《传》为代表的发挥文辞微言之解经路向与朱子为代表的据实直书经学风格,并总之以己意以解经。陈则通之《春秋》学善于通过对二百四十二年之经文及《左传》的比事而分析世变,并对《春秋》书法多有阐扬。王元杰《春秋》学之特点亦为综合程、朱、胡《传》及三传而又断之以己意以解经。其以《春秋》为“王者代天理物”、“代天以示赏罚”之书,是以其解经无论是对文辞褒贬的发挥,还是对据实直书的运用,目的皆在呈现圣人借《春秋》书法以经世之意。无论就汇集、整理、考辨前儒经说而言,还是就对后世《春秋》学之影响而言,元代《春秋》学皆具重要价值。仅就接续宋代《春秋》学的意义上来看,由于程朱于《春秋》无成书,因而接续程朱——尤其是朱子——以统一经义成为元代《春秋》学之首务。朱子基于其“圣人”观念而反对前儒文辞褒贬与史例褒贬之说,并通过吸收左氏家说及“据实直书”方法而建立了以史视《春秋》说。但其说无法担保圣人之意与经义之关联,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朱子又不得不退回到圣人“有意”作经,“笔削”鲁史而成之的立场上。这一理论困境反映出朱子实际上并未真正突破汉唐《春秋》学的“辞”→“义”诠释模式。随着宋元鼎革,元儒对这一问题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如吴澄、程端学主张《春秋》“非常而书”,藉由诠释进路的转换以证成朱子之说。黄泽则将“据实直书”整合为获取《春秋》书法的环节,赵汸通过“策书之例”与“笔削八义”的提出,进一步将“直书”置于《春秋》书法系统中,以此实现对朱子理论困境的解决。
张志云[7](2017)在《宋代嘉礼研究》文中提出宋代是古代社会承上启下的转型时期,宋人通过对先秦、汉唐以来传统文化加以总结,将中国古代文化推向一个新的高峰。宋代制礼活动极为兴盛,既有频繁的官方编修礼典,亦有大量的私修仪注。本文选取宋代五礼制度中的嘉礼作为研究对象,主要探讨宋代各类嘉礼的修订及实际运作,兼及各类礼仪的具体仪式。在此基础上,对宋代嘉礼反映的时代变化、宋代嘉礼如何强化皇权以及如何对基层社会施以教化与控制等问题加以分析。全文共分为八章,首章讨论“五礼”制度的形成、嘉礼内涵的变化以及宋代文献中嘉礼条目的分类。第二章至第六章分门别类讨论宋代登基礼与大朝会、上尊号仪与册封礼、宴飨与巡幸之礼、冠笄与婚嫁之礼、养老与乡饮酒礼。第七章分析宋代嘉礼所反映的宋代的时代变化;第八章从强化皇权与基层社会教化与控制来探讨宋代嘉礼的功能。第一章探讨“五礼”制度的形成及“嘉礼”内容的演变。本章主要分析宋代《政和五礼新仪》中嘉礼在唐《开元礼》基础上作出变更的原因,指出其与宋徽宗在修礼典时企图恢复《周礼》的意图直接相关。第二章为登极与朝会之礼。赵宋帝王登基礼多有“告祭天地宗庙”仪式,且即位均实行过大赦。宋代四次内禅,以徽宗与高宗内禅相比较,后者仪式明显严格规整,其原因不仅体现在两次即位背景的差异,更反映了宋代对礼制建设的重视以及由此而产生宋代礼制建设的进步。宋代大朝会在承续前代礼制基础上作了适度变更,表现对当权者刘太后权力的突显。第三章为上尊号仪与册封礼。本文认为古代尊号制度实始于北周。通观两宋尊号制度的运作及演变,宋代尊号的功能发生了变化,即从“尊君”转变为“行孝”,当然这与自北宋后期以来皇帝内禅政治密切相关。宋代册封礼以册皇后仪规格最高,但现实中的很多册命未必遵照礼典实行。第四章为宴飨与巡幸礼仪。宋代宴飨主要分为大宴和曲宴,此外还有节日赐宴和赐进士宴等。宋代诸宴飨均有一定仪制,且针对大宴违礼现象制订弹劾制度。北宋巡幸途中会对州郡施以恩赐,并考察地方制度;而南宋高宗朝所谓“巡幸”只是金人南侵背景下的南逃。此外,本章还讨论了宋代皇帝游观及三元观灯之仪制。第五章为冠笄及婚嫁之礼。本章指出唐宋时期冠礼荒废已久,虽有士大夫极力倡导,然已无力扭转冠礼这种颓势。古代婚礼被赋予诸多伦理责任。宋代官方礼典中首次编订士庶人婚冠之礼。宋代对宗室嫁女有所限制,但在北宋后期遭到财富因素的严重冲击。居丧不婚的礼法规定在哲宗朝虽出现波折,最终还是被延续下来。第六章为养老与乡饮酒礼。宋代养老礼反映出对皇权的强化;宋代的乡饮酒礼有州县贡士时的鹿鸣宴以及州郡尊老序齿的乡饮酒礼。南宋绍兴时期地方科举考试曾一度与乡饮酒礼紧密联系,然很快又被分离而并行不悖。南宋地方官员非常重视乡饮酒礼并积极筹措经费加以推行,以期建立良好地方秩序。第七章讨论宋代嘉礼折射的时代变化。本章试从相关嘉礼来探讨宋代科举制度的完善、庶人社会地位的提高以及宋代礼法关系的融合。第八章探讨社会控制视域下的宋代嘉礼。本章分析登基礼和养老礼在礼制修定和仪节上彰显皇权至上;但大朝会和上尊号仪在特定历史时期又会作出变通来迎合当时最高当权者,其原因是礼制会随着政治权力变化而作出适时的修正。宋政府及士大夫群体试图利用嘉礼中婚冠之礼、乡饮酒礼以及官方旌表对地方社会加以教化和控制,以期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和风气。
吴长延[8](2017)在《先秦儒家思想在通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应用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先秦儒家思想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思想体系,由春秋末期的孔子所创立,至今已逾2000年之久,通过后世的不断发展、完善,儒家思想逐步发展成为中国传统思想的主流思想、主流意识。它既为中国封建社会时期君主专制制度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和完备的管理规则,同时也塑造了中华民族诚实守信、厚德明礼、守义重情的民族性情。儒家思想一直贯穿了整个中国的发展历史,对各个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当今社会,儒家思想中的管理思想,也被广泛应用于现代企业管理,并取得了意想不到的效果。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当前通信企业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诚信缺失"、"礼仪匮乏"、"舍义取利"现象,结合先秦儒家思想当中的"诚信"思想、"礼"思想及"义利"思想,提出"诚实守信"、"规范礼仪"、"义利合一"的融合先秦儒家思想的通信企业文化建设的方法与意义。
徐皓峰[9](2013)在《武士会》文中指出清光绪三十年(1904),梁启超着书《中国之武士道》;民国元年(1912),李存义在天津创立"中华武士会"。自序一生三事清末民初,李存义是形意拳的一代宗师,做了三件事:合了山西、河北形意门;将形意拳和八卦掌合成一派;创立"中华武士会",合并北方武林。其中"合了形意、八卦"一事,在河北形意门
吕丽[10](2012)在《中国古代刑法特色研究》文中指出五千年源远流长、卓尔不群的大河文明,孕育了博大精深、独树一帜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使其在世界五大法系之林大放异彩。而其中的刑法观念与刑法制度,是中华法系文化宝库中的一朵奇葩,曾以其独有的特色与魅力备受世界瞩目,也曾以其相对发达与完善的典章制度,吸引万邦来朝,为东亚诸国树立了楷模与典范。然而,学界针对中国古代刑法特色问题的专门研究尚属少见,学者往往是在探讨中华法系特点时有所论及,或者将关注点集中于某一方面,缺乏宏观系统化的研究,这的确是一种遗憾。而且有些问题学术争议较大,或者有理解上的误区,认识上的偏颇,研究上的盲点。以宏观的视角审视中国古代的刑法,论证其在刑法观念、刑法地位、法律形式以及法律内容四个层面上所表现出的特点,展现中华法系刑法的独有特色,揭示其所蕴藏的深厚文化内涵和价值意蕴,为刑法传统的现代化建设提供镜鉴,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及现实价值。全文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慎刑观: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观。慎刑观是传统刑法文化中最具特色的内容之一,是一种与法家为代表的重刑观对立的刑法观。认为刑法是“不得已而用之”的“惩恶之具”,是推行德礼教化的“辅治之法”,是德礼无效后的最后手段;主张“立法之要”务在宽简;推崇“平允中正”、“钦恤哀矜”和“非佞惟良”的“用刑之道”;追求刑期无刑,刑措不用的“大治”目标;贯彻“人命至重”,“杀一无罪非仁也”的慎杀理念,主张“先教后杀,以德去杀”;遵循“生道杀民”的原则,要求刑官对待死刑案的审判做到“再四推鞠”,反复案验,“以求其死中之生”;罪疑从赦,老幼废疾可减免,只要“情有可原,即开生路”。经多次复审与复核,堪称“铁案”,方可拟判死刑。死刑审判最终决定权统于中央,统于皇帝,做出死刑判决后,还要多次复奏,再行勾决。尚有各种赦宥制度相配合。死刑案犯享有充分的救济机会,在穷尽死刑的各种救济程序之前不能执行死刑。经过“议而又议,缓而又缓”,最终“求其出而不可得然后入之,求其生而不可得然后死之”。慎刑观不仅体现在儒家学者的理论中,体现在明君贤臣的诏令奏疏中,体现在法典规定与制度设置中,还体现在乱世王朝普通司法官折狱理刑的判牍公文中,其理论基础是儒家的“民本”思想、“仁政说”以及人性论。第二部分,以刑为辅:刑法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中国古代的法律体系别具特色,法律规范分类有其自身的内在理路。是“以官制(即官礼)、仪法(即仪礼)与律(即刑,也称法)分治”的独特的“三分模式”,这种分类与儒家思想中的“礼治”模式相契合,亦即“应经合义”。在这种模式中,并非“以刑为主”,而是“以礼为主,以刑为辅”的。关于中华法系法律体系的特点是“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传统认识,是以西方语境下的法,简单套用中国“法”的一种误读。在中国古代语境下,“法”、“刑”、“律”可以互称,指刑法,是“惩其已然”的消极规范;而“礼”不仅仅是以“别”为核心的一系列“亲亲”、“尊尊”的精神原则,同时也是现实中用以调整和维护“和谐”、“有序”的政治秩序和伦理秩序的具体明确的法律规范,是“治其未然”的积极规范。礼包括官礼和仪礼,亦即行政法与礼仪法。以行政法为核心,以礼仪法为羽翼,以刑法为后盾形成了一个相辅相成、严整有序、有机统一的法律结构体系,数千年来有效发挥着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刑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集中体现在其与礼仪法和行政法两大法律门类的关系之中,体现在对于礼仪的刑法保护以及对于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核心地位的维护上。尽管作为“盛世所不能废”的“国之大抦”,受到历代统治者的高度重视,但就其法律地位而言,还属于辅助性的。第三部分,从多元到单一:中国古代刑法法源特点。中国古代的刑事法源经历了一个由多元到单一的过程。一定时期内,在成文法典之外,还有令、科、比、故事、例等灵活多样的法律形式,其中比、故事、例几种法源别具特色,而且学界争议较大,对其专门的辨析研究具有重要意义。比与故事其中的一部分属于司法判例,成为汉魏晋特别是汉代最为活跃的两种法源。例是臣僚奉上谕或直接就国家各方面问题及其如何解决所提出的“奏本”、“题本”,即所谓“臣工条奏”,经皇帝批准后而奉为法律的,属于制定法而非判例法,主要在明清时期广泛运用。对于清代律例关系的研究分析直接关系到对古代法源体系运行模式的认识,深入研究意义重大。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古代的法源体系由多种法源并存,逐渐归并为典(基本法典)与例(条例、事例、则例)两类法源,都属于成文法。律典是刑事法之大纲,具有原则性、概括性与较强的稳定性,其“宏纲巨目”、词义简要,用以“统宗”,“垂一定之制”;例则“零节细目”,因时制宜,“以权其轻重之衡”。典例相辅,相得益彰,使宏纲细目,大小咸赅”,使刑事法源体系“纤悉比附归于至当”,形成一个疏而不漏的严密法网,有效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典例相辅”法源体系的形成和完善是古代立法及法律编纂水平发展到成熟阶段的一个重要标志。第四部分,礼仪犯罪:古老礼仪之邦的独特罪类。“失礼之禁,着在刑书”,礼仪犯罪是一种严重的违礼行为,入于律中以“正刑定罪”,试图对礼所维护的以“别”为核心的等级秩序与伦理秩序予以刑法保护。纵观古代律典,这类违反礼仪法的犯罪占有不小的比例。以《大明律》为例,其中《礼律》二十六个条文都涉及礼仪犯罪。礼仪犯罪在成罪以及处罚等方面有其自身的特点与规律性。侵犯的客体主要两类:一类是侵犯封建等级秩序,例如“失误朝贺”、“失仪”、“奏对失序”、“亵渎神明”、“服舍违式”等,一类是侵犯家庭伦理秩序,如“匿父母夫丧”、“弃亲之任”、丧葬违礼等;犯罪主体以官吏居多;犯罪主观方面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的影响;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作为和不作为都是构成礼仪犯罪的方式,既遂结果以行为犯居多。礼仪犯罪的处罚方式多样,五刑都有运用,并大量地适用赎刑、劳役刑、经济处罚和处罚中的教育手段。第五部分,余论:让历史照进现实。“以古为鉴可以知兴替”,中国古代刑法传统具有独特的风骨和丰富的内蕴,给我们以深刻的启迪:刑罚之刃不可轻启;法律之中当有天理人情在;人道主义精神宜彰显;法网当疏,疏而不漏;礼仪文化须弘扬。
二、如何对待下属的失礼、失信和失误(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如何对待下属的失礼、失信和失误(论文提纲范文)
(1)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之认识与应变研究(1882-190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相关概念与时间之界定 |
三、学术史回顾 |
四、资料来源及研究方法 |
五、创新之处 |
第一章 中法战争前的张之洞与基督教 |
第一节 词臣学使时期对基督教的初步认识(1863—1881) |
第二节 巡抚晋省时期对基督教的进一步认识(1882—1884) |
第二章 两广总督张之洞与基督教(1884—1889) |
第一节 中法战争期间张之洞的防患之策 |
第二节 中法战争后张之洞的民教治理之策 |
第三章 张之洞总督湖广前后涉教实践与思想(1889—1907) |
第一节 十九世纪九十年代的张之洞与基督教之交涉 |
第二节 二十世纪初的张之洞与基督教之交涉 |
第三节 分析 |
第四章 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之思想认识与应变方法评析 |
第一节 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之认识态度与应变方法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
第二节 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之认识态度与应变方法的两次转变 |
第三节 张之洞涉教事务之思想与实践的影响与评价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校期间发表的论文 |
后记 |
(2)《孔子诗论》综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凡例 |
绪论 |
一、上博简《孔子诗论》概述 |
二、《孔子诗论》研究综述 |
(一)竹简的形制与编连问题 |
(二)文本考释 |
(三)诗篇认定与诗义阐释 |
(四)诗学思想研究 |
第一章 《孔子诗论》形制、编联问题研究 |
一、《孔子诗论》形制问题研究 |
(一)《孔子诗论》的形制问题 |
(二)《孔子诗论》竹简现状分析 |
二、《孔子诗论》“留白”问题研究 |
(一)1号简的处位 |
(二)留白简与竹简的编联原则 |
(三)留白简的“留白”原因讨论 |
三、《孔子诗论》的编联与缀合 |
(一)各家编联意见汇总 |
(二)本文编联方案 |
(三)本文分章及释文 |
第二章 《孔子诗论》文本考释(上) |
一、关雎组 |
二、葛覃组 |
三、木瓜组 |
四、柏舟组 |
五、东方未明组 |
六、墙有茨组 |
第三章 《孔子诗论》文本考释(下) |
七、十月组 |
八、宛丘组 |
九、皇矣组 |
十、总论组 |
第四章 《孔子诗论》诗篇认定及诗义阐释 |
一、《孔子诗论》篇名的认定 |
(一)原本未释或误释的诗篇名 |
(二)归属有分歧的诗篇名 |
(三)简文所涉诗篇名汇总 |
二、《孔子诗论》诗义阐释 |
(一)《国风》类 |
(二)《小雅》类 |
(三)《大雅》类 |
(四)《周颂》类 |
第五章 《孔子诗论》论诗特点及诗学思想研究 |
一、《孔子诗论》的论诗形式和特点 |
(一)《孔子诗论》的论诗形式 |
(二)《孔子诗论》的论诗特点 |
二、《孔子诗论》诗学思想研究 |
(一)简文以“情”、“性”论诗 |
(二)简文“以礼节情”的论诗思想 |
(三)简文“情”与“志”的关系论述 |
附录一 《孔子诗论》论着提要 |
凡例 |
一、编联、形制类 |
(一)编联类 |
(二)形制类 |
二、字词考释类 |
三、文本思想类 |
(一)诗篇认定、诗义阐释类 |
(二)诗学研究类 |
四、其他类 |
(一)简文作者类 |
(二)综述类 |
附录二 论着提要索引 |
一、作者、论着名索引 |
二、关键词索引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学术成果 |
(3)从关联理论视角评析《99.9刑事专业律师》的字幕翻译 ——以人人影视和FIX字幕侠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摘要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章 影视字幕翻译先行研究 |
2.1 影视字幕翻译的定义 |
2.2 影视字幕翻译的特点 |
2.3 影视字幕翻译研究综述 |
2.4 本研究的定位 |
第三章 关联理论 |
3.1 关联理论 |
3.1.1 认知语境 |
3.1.2 明示──推理的交际过程 |
3.2 关联翻译理论 |
3.2.1 翻译的信度与效度 |
3.2.2 最佳关联与最大关联 |
第四章 《99.9刑事专业律师》的字幕翻译实例研究 |
4.1 研究对象 |
4.2 《99.9 刑事专业律师》的字幕译例评析 |
4.2.1 动态语境关联 |
4.2.2 语义语言风格关联 |
4.2.3 文化信息关联 |
4.2.4 受众关联 |
第五章 结论 |
5.1 研究总结 |
5.2 研究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本研究语料 |
致谢 |
(4)从《龙筋凤髓判》看唐代吏治(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吏治研究现状 |
(二)相关唐律研究现状 |
(三)《龙筋凤髓判》研究现状 |
(四)国外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理论框架 |
(一)研究方法 |
(二)理论框架 |
第一章 《龙筋凤髓判》及其吏治概述 |
第一节 《龙筋凤髓判》和相关典籍概述 |
一、《龙筋凤髓判》简介及其性质的探讨 |
二、和吏治相关的典籍概述 |
第二节 唐代吏治概述 |
一、承上启下的唐代吏治制度 |
二、《龙筋凤髓判》是张鷟御史任上职务作品的考证 |
第三节 《龙筋凤髓判》中吏治的体现 |
一、《龙筋凤髓判》所选判例对吏治的体现 |
二、《龙筋凤髓判》所写判词对吏治的体现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龙筋凤髓判》中评价官吏的诸因素 |
第一节 官吏须德才兼备 |
一、官吏品德不修不可为官-如吕讷奏请考功安稳法等案 |
二、官吏才能不足不可为官-如孙佺请求汰换本部官吏等案 |
第二节 官吏须勤政爱民 |
一、官吏懒政怠政将受惩罚-如韦珍奏称诸州脱漏丁口等案 |
二、官吏爱护百姓是为官正道-如沧瀛等州百姓诉求合折等案 |
第三节 官吏和皇室贵族必须遵守封建纲常礼教 |
一、官吏违反纲常礼教要受责罚-如朱景祭祀中外出吊丧等案 |
二、皇室贵族违反纲常礼教也不为所许-如永安公主出嫁等案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龙筋凤髓判》所示官吏受处分的诸原因 |
第一节 因犯赃罪而受处分 |
一、因盗窃而受处分-如贺敬盗御用品案 |
二、因受贿而受处分-如田顺反告严宣等案 |
第二节 因擅权行为而受处分 |
一、因擅自改动命令而受处分-如陈邃未奏改敕书案 |
二、因擅自干预他事而受处分-如钟建出使干预他事案 |
第三节 因失职行为而受处分 |
一、因失职泄密而受处分-如王秀、张会泄密案 |
二、因大意失职而受处分-如杜俊遗箭仗内等案 |
第四节 因上书建言不当而受处分 |
一、因胡乱建言而受处分案-如王林请屯兵城外案 |
二、因建言不当而受处分-如杨嗣请建宫殿案 |
第五节 因举荐有失而受处分 |
一、对贡举有失的通常处罚 |
二、对贡举有失的单独处罚-如举荐蒙天建案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判词中御史台的功用及局限性 |
第一节 对御史台的运用是重要的治吏手段 |
一、运用御史台的审判职能治吏 |
二、运用御史台的解释职能治吏 |
三、运用御史台的监察职能治吏 |
第二节 御史张鷟判词中所反映出的唐代吏治之局限性 |
一、审判者故意偏颇适用法律-以姚泰盗米案为例 |
二、封建官吏立场的局限性-以刘仁范等人要求重考案为例 |
三、执法者与护法者属性的割裂-以敬伟案、田达案为例 |
本章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 |
(5)真武信仰的渊源与流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相关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研究的重点、难点、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汉唐之际玄武意象及功能考析 |
第一节 玄武溯源:四灵和四象的结合 |
第二节 玄武形象:从神龟到龟蛇的转变 |
第三节 世俗玄武:天空星象和地上建筑的北方意象 |
第四节 道教玄武:守护人体及阳宅祖茔的北方精灵 |
第二章 北帝派对龟蛇玄武的人格化改造 |
第一节 一以贯之的北方崇拜 |
第二节 北帝神格的演变和北帝派的兴起 |
第三节 五代川蜀北帝派道士与玄武的人格化 |
第三章 两宋时期真武神格的提升与完善 |
第一节 宋真宗与真武神格的跨越式提升 |
第二节 北宋中后期真武神格的丰富与发展 |
第三节 南宋时期真武信仰的完善与传播 |
第四节 真武专属道经出世时间蠡测 |
第四章 北极四圣的兴衰与真武信仰的崛起 |
第一节 天蓬、天猷、黑杀神格演变考 |
第二节 北极四圣组合的形成和演变 |
第三节 四圣信仰与两宋皇权嬗代 |
第四节 四圣的没落和真武的崛起 |
第五章 从佛道共存到真武独尊——真武大帝与武当山 |
第一节 六朝隋唐武当山的佛教历史与法脉传承 |
第二节 汉宋之际武当山的神仙传说与道教史迹 |
第三节 宋末元初真武传说在武当山的落实 |
第四节 从新武当山现象看真武信仰的传播 |
第六章 真武大帝的神格功能及其演变 |
第一节 伏魔之神与护国之神 |
第二节 北方之神与水火之神 |
第三节 治世福神与万能之神 |
第七章 真武信仰的思想内涵与文化意蕴 |
第一节 真武信仰与佛教之关系 |
第二节 真武信仰的孝道内涵和劝善功能 |
第三节 从真武经典看道教放生观 |
第四节 从真武信仰看唐宋以降道教神灵信仰的转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读博期间发表的成果 |
后记 |
(6)元代春秋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三、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章 元代《春秋》学之理论渊源及其发展历程概述 |
第一节 元代《春秋》学之理论渊源 |
第二节 元代《春秋》学发展历程概述 |
第二章 元代《春秋》学之区域分布与学术师承 |
第一节 元代《春秋》学之区域分布与学术师承考述 |
第二节 元代《春秋》学之分布格局与师承特点 |
第三节 元代《春秋》学之师承谱系 |
第三章 草庐学派的《春秋》学 |
第一节 吴澄的《春秋》学 |
一、吴澄生平及其《春秋》学着述 |
二、吴澄对《春秋》性质的理解 |
三、吴澄对《春秋》宗旨的理解 |
四、吴澄《春秋》诠释的方法 |
小结 |
第二节 草庐学派传人之《春秋》学 |
第四章 程端学的《春秋》学 |
第一节 程端学生平及其《春秋》三书 |
第二节 程端学对《春秋》性质之认识 |
一、《春秋》之名 |
二、论《春秋》撰作与笔削之法 |
第三节 论褒贬与《春秋》宗旨 |
一、文辞褒贬与以事见贬 |
二、“《春秋》为克己复礼之书” |
三、《春秋》之义 |
第四节 程端学《春秋》诠释的方法 |
小结 |
第五章 黄泽的《春秋》学 |
第一节 黄泽生平与《春秋》学着述 |
第二节 论孔子观史作经与《春秋》之例 |
第三节 黄泽对三传之反省 |
第四节 黄泽《春秋》诠释的方法 |
小结 |
第六章 徽州学派的《春秋》学 |
第一节 赵汸的《春秋》学 |
一、赵汸生平及其《春秋》学着述 |
二、论“圣人制作之原” |
三、《春秋》笔削之权 |
四、《春秋》经世之志 |
五、赵汸《春秋》诠释的方法 |
小结 |
第二节 郑玉的《春秋》学 |
一、郑玉生平及其《春秋》学着述 |
二、郑玉对《春秋》性质的诠释 |
三、郑玉对《春秋》宗旨的认识 |
四、郑玉《春秋》诠释的方法 |
小结 |
第三节 汪克宽的《春秋》学 |
一、汪克宽生平及其《春秋》学着述 |
二、汪克宽的《春秋》观 |
小结 |
第四节 俞皋的《春秋》学 |
一、《春秋集传释义大成》之体例及其宗旨 |
二、论《春秋》义例 |
小结 |
第七章 其他《春秋》学家的《春秋》学 |
第一节 陈深 |
一、陈深的《春秋》观 |
二、陈深《春秋》学之特点及其诠释方法 |
小结 |
第二节 陈则通 |
一、比事论世变 |
二、陈则通对《春秋》书法的阐扬 |
小结 |
第三节 王元杰 |
一、王元杰《春秋》学宗趣考实 |
二、王者“代天理物”、“体元居正”:王元杰之《春秋》观 |
小结 |
结语元代《春秋》学之特点及其学术史地位 |
参考文献 |
附录元代《春秋》类着述考 |
例言 |
元代《春秋》类着述207种考 |
辨非28种 |
后记 |
(7)宋代嘉礼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本课题相关研究综述 |
第三节 资料运用及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相关概念界定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五礼”形成及“嘉礼”内容之演变 |
第一节 “五礼”制度的草创及完备 |
一、《尚书》及《周礼》之“五礼” |
二、先秦及两汉礼仪概略 |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五礼”之形成 |
四、隋唐时期“五礼”之完备 |
五、宋代以降“五礼”之发展 |
第二节 “以嘉礼亲万民”之流变 |
一、《周礼》所论六类嘉礼 |
二、后世嘉礼内容之演变 |
第三节 宋代嘉礼条目及分类 |
一、宋代嘉礼对唐代的沿承与创新 |
二、《五礼新仪》之“嘉礼”调整及原因 |
三、宋代诸礼典中的嘉礼条目比较 |
四、正史及政书中的宋代嘉礼条目 |
本章结论 |
第二章 登极与朝会之礼 |
第一节 登极:事莫大于正位 |
一、宋代登极礼的仪制 |
二、登极之后的改元与大赦 |
第二节 宋代皇帝的内禅及内禅仪 |
一、宋代四次内禅史实及原因 |
二、宋代内禅礼仪的异同 |
第三节 宋代大朝会礼仪 |
一、大朝会的起源及演变 |
二、朝会在宋代五礼体系中的归属变化 |
三、宋代大朝会的仪制及特征 |
本章结论 |
第三章 上尊号与册封礼仪 |
第一节 宋代上尊号仪 |
一、尊号制度起始年代考辨 |
二、宋代上尊号的类型及仪制 |
三、宋代尊号的政治文化意义 |
第二节 宋代册封礼仪 |
一、册封礼的起源及演绎 |
二、宋代册封礼的类别及仪制 |
三、宋代册封礼的意义 |
本章结论 |
第四章 宴飨与巡幸礼仪 |
第一节 宋代宴飨及其仪制考察 |
一、宋代大宴类别及仪制 |
二、宋代曲宴类别及仪制 |
三、宋代时节赐宴及赐进士宴 |
第二节 宋代赐酺及相关仪制 |
第三节 宋代帝王巡幸礼仪 |
一、北宋初期的亲征巡幸 |
二、北宋巡幸之仪仗及相关制度 |
三、南宋高宗的“巡幸”及其实质 |
第四节 宋代游观及三元观灯仪制考察 |
一、宋代帝王游观仪制 |
二、宋代三元观灯仪制 |
本章结论 |
第五章 冠笄与婚嫁之礼 |
第一节 唐宋社会冠礼的荒废 |
第二节 宋代冠笄之礼 |
一、宋代皇室冠笄之礼 |
二、官方礼典所见品官及庶人冠礼 |
三、《书仪》及《家礼》所见冠笄礼 |
第三节 宋代婚嫁之礼 |
一、宋代纳皇后仪 |
二、宋代皇太子纳妃仪 |
三、宋代公主出降仪 |
四、宋代士庶人婚礼 |
第四节 宋代婚姻的社会属性 |
一、宋代婚姻等级性的弱化 |
二、宋代婚礼伦理性考察 |
本章结论 |
第六章 养老及乡饮酒礼 |
第一节 宋代养老礼 |
一、宋以前养老礼述略 |
二、宋对唐养老礼的变更及原因 |
第二节 宋代乡饮酒礼 |
一、宋代乡饮酒礼的制订与变更 |
二、乡饮酒礼的推行与社会教化 |
本章结论 |
第七章 宋代嘉礼折射的时代变化 |
第一节 宋代科举制度的完善 |
第二节 庶人社会地位的提高 |
一、“士庶”内涵的嬗变 |
二、宋代的礼下庶人与士庶通礼 |
第三节 宋代礼法的渗透与融合 |
一、援礼入法的延续 |
二、失礼入刑的规范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社会控制视域下的宋代嘉礼 |
第一节 礼的社会控制功能 |
第二节 宋代嘉礼对君权的强化 |
第三节 宋代嘉礼对基层社会的控制 |
本章结论 |
结语 |
主要参考文献 |
附录 :本文图表名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8)先秦儒家思想在通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目的和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二章 坚守"诚信":通信企业文化建设的根本 |
2.1 儒家"诚信"思想内涵 |
2.2 儒家"诚信"精神缺失表现、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
2.2.1 儒家"诚信"精神缺失表现 |
2.2.2 儒家"诚信"精神缺失原因 |
2.2.3 儒家"诚信"精神缺失负面影响 |
2.3 "诚信"思想对通信企业文化建设的现实价值 |
2.4 融入儒家"诚信"精神的通信企业文化建设方法 |
第三章 规范"礼仪":树立通信企业形象 |
3.1 儒家"礼"思想内涵 |
3.2 儒家"礼仪"精神匮乏表现、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
3.2.1 儒家"礼仪"精神匮乏表现 |
3.2.2 儒家"礼仪"精神匮乏原因 |
3.2.3 儒家"礼仪"精神匮乏负面影响 |
3.3 "礼"思想对通信企业文化建设的现实价值 |
3.4 融入儒家"礼仪"精神的通信企业文化建设方法 |
第四章 深化"义利":通信企业文化建设的最终目的 |
4.1 儒家"义利"思想内涵 |
4.2 "舍义取利"的具体表现、原因及其负面影响 |
4.2.1 "舍义取利"表现 |
4.2.2 "舍义取利"原因 |
4.2.3 "舍义取利"负面影响 |
4.3 "义利"思想对通信企业文化建设的现实价值 |
4.4 "义利合一"通信企业文化建设方法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
(9)武士会(论文提纲范文)
自序一生三事 |
1.铁人铁眼铁鼻腮 |
2.独行道 |
3.守洞人 |
4.白衣弥勒 |
5.往世之妻 |
6.风情渐老见春羞 |
7.现成诗韵谁人得 |
8.正气 |
9.禅病悲魔 |
10.粘竿处 |
11.为因多退处不敢问升沉 |
12.月白冰江暖花红烧身寒 |
13.始知旧人是兵家 |
14.剑为世宝琴为天音 |
15.误国 |
16.刀与星辰 |
17.已破之国不可补已放之心不可收 |
18.中与浑圆 |
19.帝制 |
20.天地不知老多情即长生 |
21.旧约 |
22.新约 |
23.剑龄长天厌之 |
24.忘身之应 |
25.汉奸 |
26.尊宿 |
27.三重人世 |
28.争大 |
29.抽心一烂 |
30.三玄三要 |
31.土豪劣绅 |
32.点穴 |
33.武士道 |
34.别有伤心人不识 |
35.购我头颅十万银真能罪我亦知音 |
36.世无成局人成废 |
37.小巷流言出门为患 |
38.太极拳 |
39.嘉庆刀 |
40.一日三百杯醉把西风扇 |
(10)中国古代刑法特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慎刑观:中国古代主流的刑法观 |
第一节 慎刑观概述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慎刑观的理论基础 |
第二节 慎刑观之“制刑之义”解读 |
一、 刑者治恶之具,不得已而用之 |
二、 刑者辅治之法,明刑以弼教 |
三、 制刑之本,期于无刑 |
第三节 慎刑观之“用刑之道”阐释 |
一、 “平允中正”的“中”道 |
二、 “钦恤哀矜”的仁恕之道 |
三、 “非佞惟良”的择官之道 |
第四节 慎刑观之“慎杀”理念分析 |
一、 慎杀的必要性 |
二、 慎杀的要求 |
第五节 慎刑观在立法与司法上的体现 |
一、 慎刑观在刑事立法上的体现 |
二、 慎刑观在司法审判中的体现 |
第二章 以刑为辅:刑法在中国古代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第一节 中国古代法律体系的特殊性 |
一、 相关学术争议 |
二、 “以刑为辅”的三分模式 |
第二节 中国古代刑法与礼仪法的关系 |
一、 礼与刑的关系 |
二、 礼仪的法律化与法典化 |
三、 礼仪规范入律的历史沿革 |
四、 礼仪的刑法保护 |
第三节 古代行政法的核心地位及其与刑法、礼仪法的关系 |
一、 分立:各自独立的调整对象或调整方法 |
二、 协调:国之根本法与国之普通法 |
第三章 从多元到单一:中国古代刑法法源特点 |
第一节 几种特殊的法源形式 |
一、 刑法法源种类概述 |
二、 比 |
三、 故事 |
四、 例 |
第二节 中国古代刑法法源体系的特点——以清代律例关系为视角 |
一、 例在法源体系中的地位 |
二、 律例关系分析 |
三、 古代法源形式的演进与法源体系的特色 |
第四章 礼仪犯罪:古老礼仪之邦的独特罪类 |
第一节 礼仪犯罪的成罪特点 |
一、 从侵犯社会关系角度的分析 |
二、 礼仪犯罪主体的特点 |
三、 礼仪犯罪的故意与过失 |
四、 礼仪犯罪行为方式特点与既遂形态 |
第二节 礼仪犯罪的惩罚 |
一、 礼仪犯罪的刑罚种类 |
二、 礼仪犯罪的量刑特点 |
第五章 余论:让历史照进现实 |
一、 刑罚之刃勿轻启 |
二、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
三、 人道主义精神宜彰显 |
四、 法网当疏,疏而不漏 |
五、 礼仪文化须弘扬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所获科研成果 |
后记 |
四、如何对待下属的失礼、失信和失误(论文参考文献)
- [1]张之洞对来华基督教之认识与应变研究(1882-1909)[D]. 郑欣. 暨南大学, 2020(04)
- [2]《孔子诗论》综合研究[D]. 贾旭东. 吉林大学, 2020(08)
- [3]从关联理论视角评析《99.9刑事专业律师》的字幕翻译 ——以人人影视和FIX字幕侠为例[D]. 薛博文. 大连外国语大学, 2020(07)
- [4]从《龙筋凤髓判》看唐代吏治[D]. 王勇. 黑龙江大学, 2020(04)
- [5]真武信仰的渊源与流变研究[D]. 左攀. 兰州大学, 2019(02)
- [6]元代春秋学研究[D]. 张立恩. 华东师范大学, 2018(02)
- [7]宋代嘉礼研究[D]. 张志云. 上海师范大学, 2017(05)
- [8]先秦儒家思想在通信行业企业文化建设的应用研究[D]. 吴长延. 延边大学, 2017(01)
- [9]武士会[J]. 徐皓峰. 当代(长篇小说选刊), 2013(01)
- [10]中国古代刑法特色研究[D]. 吕丽. 吉林大学,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