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环境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问:环境公益诉讼的意义和作用
  1. 答:具体如下:
    1、意义: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对公民参与国家管理进行司法救济的需要。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是保护公共利益的现实要求。
    2、作用:环境公益诉讼是对***机关有限执法资源的重要补充。***机构负有社会公共环境利益的监管责任,但是由于***机关本身可用资源有限,不可能对全部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而环境公益诉讼让保护环境的主体多元化,使环境污染处在全社会的有效监管下,从而保证环境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多元化的主体就成为在***未能执行环境法律情况下的重要补充。
问:环境民事公益诉讼
  1. 答:法律分析:环境公益诉讼即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公益性诉讼,是指由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或不作为,使环境公共利益遭受侵害时,法律允许其他的法人、自然人或社会团体为维护公共利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环境公益诉讼利益归属于社会,诉讼成本应当由社会承担,因此,原告起诉时可缓缴诉讼费,若判决原告败诉,出于防止诉权滥用的考虑,原告仍应缴纳诉讼费,若判决被告败诉,则应判决由被告承担。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问:你认为如何更好地发挥社会组织在环境公益诉讼中的作用?
  1. 答:1、社会组织可以通过监督环境监管部门的执法行为,促使其更加积极地履行职责,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社会组织可以整合社会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等,为环境公益诉讼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信息公开、舆情监测等方式,向公众传递环境问题的真实情况,引起公众的关注和重视,推动环境问题的解决。
环境公益诉讼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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