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一体化可行性调研报告

检察一体化可行性调研报告

问:检察一体化原则
  1. 答:法律分析:检察一体运罩,又称“检察一体制”、“检察一体化”、“检察官一体”,有时也称为“检察一体主义”或者“检察一体原则”,是人们对检察制度中有关上命下从的权力运行方式的概括。在检察学中,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的对立统一构成了检察制度所独有、且最能反映检察职能特点的原理。
    法律依据: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全省检察机关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指导意见》 全省检察裤塌机关应当坚持在各级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下,依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按照检察工作整体性、统一性的要求,实行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强化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关系,下级服从上级,上级支持下级;加强各地检察机关之间的工作协作,互通情况,加强沟通,相互支持与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各内设机构的职能作用胡悄圆与优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促进全省检察机关结成运转高效、关系协调、规范有序的统一整体,充分发挥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问:检察一体化原则
  1. 答:法律分析:检察一体化原则,即检察官作为一个整体从事检察业务,检察官行使检察权必须保持整体的统一。检察一体,又称“检察一体制”、“检察一体化”、“检察官一体”,有时也称为“检察一体主义”或者“检察一体原则”,是人们对检察制度中有关上命下从的权力运行亮察方式的概括。在检察学中,检察一体与检察官独立的对立统一构成了检察制度所独有、且最能反映检察职能特点的原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第十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是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第二十四条 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行使下列职权:
    (一)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错误的,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或者依法撤销、变更;
    (二)可以对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指定管辖;
    (三)可以办理下级人民检察院管辖的案件;
    (四)可以统一调用辖区的检察人员办理案件。
    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第二十五条 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敬明茄行上级人民检察槐慧院的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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