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营决策 重在科学(论文文献综述)
程龙瑞[1](2021)在《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案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体制中向来扮演重要角色,其经济、社会价值在财政税收供给、经济体制改革、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得到深刻体现。然而国内外某些学者针对国民经济中国有企业的负面作用研究甚嚣尘上,考虑到国有企业生来具有的双重性质——既追求经济利益、又履行社会使命,因而国有企业需要不同于私有制企业的治理模式。结合党组织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政治号召、经济要求以及制度响应分析,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为这种治理模式的探索提供了思路。在现代企业公司治理理论的引领与指导下,党组织如何引领与指导公司治理仍然作为重要的课题吸引着众多学者们,也涌现了一批精彩卓着的研究成果。本文期望以案例研究的方式为党组织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研究提供一定贡献。本文的研究思路如下,第一章为绪论。主要为本文的研究背景与意义、研究内容与思路、研究方法与创新、相关概念以及国内外研究综述的介绍,首先通过阐述国有企业在经济与社会价值层面的重要性与发展困局,引出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背景介绍以及理论、应用意义;其次简要介绍本文行文脉络与技术路线;再次针对研究方法(文献研究、定性分析、案例分析)与研究创新的总结,完成本文基本框架;然后对于党组织、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概念进行阐述;最后对于国内外政党经济关系以及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进行文献综述,为后文提供理论依据。第二章则是案例正文。本研究选取YQA公司作为研究对象,针对YQA公司简介及党组织基本情况进行分析,重点研究其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方式与可优化之处。第三章进行案例分析。首先展开界定公共受托责任理论、嵌入理论以及资源依赖理论,其次基于理论对于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可优化之处进行原因分析。主要包括党组织融入程度难以合理厘清边界,党组织协调作用缺乏明确制度规范,党组织思想工作难与治理绩效挂钩这三方面原因。第四章则是对策建议。针对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可优化之处提出解决方案,包括落实决策清单制度、协调制衡机制以及量化思想政治工作这三方面。第五章介绍结论与展望。在本文的研究过程加以总结的基础上,对本文研究方法、研究质量的局限性加以陈述,对于未来研究提出展望。通过上述研究,本文认为在党组织融入国有企业公司治理中,党组织在思想政治引领方面,需要注重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尤其需要注重生产经营节奏比较急促时的灵活处理;在参与生产经营决策方面,党组织需要发挥决策前置的效用,并发挥不同层次党组织的分层作用,意识到“决策前置≠事事把关”、“决策前置≠层层前置”。
杜娟[2](2020)在《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集体林区林农经营决策行为与收入的影响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重要或脆弱的生态区域划定生态公益林,是健康森林生态系统的核心组成部分,为构建人类生存环境的安全屏障起到了关键作用。然而,大面积的生态公益林可能占用了林农原本有限的可经营林地资源,保护区内严格的林木限伐等管理措施也无法完全避免林农的逆向选择,林农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行为直接决定了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的效果。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改变了林农原有林地资源禀赋,基于经济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林农会调整林地经营行为,进而影响家庭林业收入,可能会产生诱导农民职业分化等社会功效。本文依托江西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监测项目,根据县域差异随机抽取10个县、50个村的500个样本林农进行跟踪调查,2011~2018连续8年累计获得3849份有效问卷。基于激励相容理论,本文试图解析在政府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激励下林农的林地经营决策机理,并验证可能产生的对林农职业分化和收入变化的影响。本文运用林业公共物品理论和“两山”生态资本理论对南方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进行功能定位再识别,基于激励相容理论和林农决策理论构建了集体林区利益相关林农在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背景下的林地经营行为分析框架。在回顾我国生态公益林管理政策演变、归类梳理的基础上,对林地资源进行聚类分析并测算不同林种林地被划为生态公益林的成本收益,运用Logistic-Tobit回归模型对比不同群体林农林地经营中资本、劳动投入差异,引入广义估计方程(GEE)的Logistic回归模型验证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集体林区农民职业化分化的驱动机制,进而利用广义线性模型(GLM)探究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背景下林地资源禀赋重构对林农林业收入的影响。研究主要结论为:(1)通过优化生态公益林补偿限伐措施,激励林农在保护中合理开发利用生态公益林资源,可以实现政府生态效益最大化的整体目标和林农经济效益最大化的个体目标趋于一致;(2)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改变了集体林区原有林地资源禀赋结构,林农则根据不同林种林地的预期收益调整家庭林地经营决策;(3)二元经济背景下,集体林区农民职业分化是基于家庭林地资源禀赋做出的理性抉择,不同林种林地资源及集体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吸附农民从事农林生产的引力大小不一;(4)林农林业收入是林地资源、劳动力、资本投入协作的结果,集体林区不同林种生态公益林面积比重对林农林业收入的影响程度不一。
刘瑶[3](2020)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文以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为研究对象,以中国社会变迁为背景,反思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生成原因,提出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应然模式,并从外部面向、内部面向与司法适用多个角度探索与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相适应的具体制度。本文通过文本解读,对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规范构成以及运作效果进行剖析,将我国历史上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归纳为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生成具有特定的历史原因,国家为兼顾国有资产的掌控和企业独立性的实现,牢牢把握法定代表人的选任,全方位配置法定代表人的法定职权。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有其存在的历史必然性,但该制度不但未能实现最初的增强企业活力的规范目的,反而造成了大量的失范现象。由此,本文提出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应向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向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转型探索,具有契合团体法制预期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首先,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从关注法人与交易相对人及国家之间的外部关系,向聚焦法人成员之间、法人与成员之间、法人与他人及国家之间的关系转变。其次,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具有必要性,利益衡量可解决异质性利益冲突;利益衡量可弥补因历史遗留和时代需求产生的法律漏洞。最后,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具有可行性。总之,无论是内在制度需要,还是外在条件支撑,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向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已具备基础。因应裁判型法定代表人规范模式的确立,代表权的内部面向需要进行调整。本文将代表权行使归纳为“会议体模式”“业务执行人负责模式”“会议体或业务执行人选择模式”等三种模式,通过对照我国的法定代表人制度,反思我国法人自主选择代表权行使的局限。本文主张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内部面向应以自治为本位逻辑,法定代表人的任免、代表权的行使范围、代表权的行使方式、代表权内部争议的解决,法人均有权自主决定。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给他人造成损失的,法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因应裁判型法定代表人规范模式的确立,代表权的外部面向也需要相应进行调整。《民法总则》采用“特别代理说”构造法人与法定代表人的关系。法定代表人作为特别代理人,基于其职务当然地获得概括的且不受限制的代表权。代表权的意定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而法律可以授权法人决策机构限制代表权的概括授权范围。越权代表行为应适用代理法规范,并将其纳入民法体系。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内部面向的司法适用应以法人自治为前提,代表权内部争议以法人章程或有效的决策机构决议为判断标准。司法介入可以克服法人自治的局限,但司法介入必须坚守一定的限度,应以不得违反法律、交易安全、社会公共利益框定司法介入的边界。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外部面向的司法适用可分为一般规则和特别规则。代表权不受限制规则和表见代表规则,为解决代表权外部争议的一般规则。但是,当代表权的概括授权受到法律的限制时,越权代表行为应适用代理法规范,运用无权代理的法理规制法定代表人的利益相反行为。本文可预期的创新之处在于研究进路的设定,具体包含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遵循“方法论个体主义”。裁判型团体法承认个人逐利动机的正当性,赋予个体以独立利益,引导、鼓励个体实现自己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二是体现“社会变迁与利益分化”。本文尝试将中国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引入民法的研究中,以国有企业改制以来社会从单一国家维度的同构性社会,向异质多维社会的转变为宏观背景,构造议论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现实语境,并将社会结构及其分化设置成制度批判与制度构建的基本前提。三是采用“利益衡量方法”。本文借助在利益层级结构下的解决“异质利益”冲突的利益衡量方法,为研究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裁判型团体法制存在的问题提供具体、现实的解决方案。
李建平[4](2020)在《基于EVA模型的保利发展企业价值评估》文中认为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深入推进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加大,房地产行业发展速度减缓,出现优势房企集中度不断提高、市场份额重新切分、寻找发展新动能等趋势,房地产市场竞争日益激烈,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的需求日益强烈。作为企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参考指标和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企业价值越来越受到房地产企业管理层的关注,企业价值评估显得更加重要。随着银行信贷政策的收紧,房地产企业债务融资日益困难,因此,更需要注重自有资本使用效率的提升。然而,传统估值方法对股权资本带来的企业价值不够重视,同时,囿于会计利润规则,容易出现短视经营行为。而关注企业价值创造的EVA(经济增加值)充分考虑了股权资本成本,更能反映企业股权价值创造的能力,同时,其会计项目调整能帮助房地产企业管理层摆脱会计利润的束缚,减少短视经营行为。因此,EVA模型更能合理评估和提升房地产企业价值。2018年9月,保利地产宣布正式升级为保利发展,作为房地产行业的代表性企业,保利发展具有资金需求量大,负债率高等房地产企业典型特征,且企业经营状况稳定,财务数据易于获取和预测。因此,本文运用EVA模型,以保利发展为目标企业进行价值评估,旨在探索保利发展企业价值评估与提升策略,助力保利发展等类似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和提高竞争力的实践,同时优化EVA估值模型。在研究中,笔者首先对国内外学者关于EVA理论与企业价值评估的相关研究文献进行了回顾、梳理和评价,借鉴其中有益的研究思路和方法,确定了自身的研究方向。然后,本文介绍了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分析了各种价值评估方法的优缺点和适用条件,并重点叙述了EVA模型的原理和理论优势,为保利发展的EVA模型估值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在估值前,笔者介绍了保利发展的概况,对保利发展的战略环境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论证了EVA模型对保利发展价值评估的适用性,并建立了适合保利发展的EVA模型,为保利发展的EVA估值研究奠定了必要基础。在估值中,本文基于对保利发展的财务报表数据的分析和对企业前景的分析,运用EVA模型得到保利发展的估值结果,对估值结果进行了分析。估值完成后,笔者基于保利发展财务数据,采用比较分析法,通过EVA模型与其他估值方法的横向比较,分析了EVA模型估值结果的合理性,同时,就EVA模型估值对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进行了分析。通过本文的研究,笔者得出如下结论:保利发展的企业价值被市场低估;EVA模型适用于保利发展等类似房地产企业价值评估;EVA模型能综合反映企业的盈利能力,营运能力和偿债能力,针对企业价值短板,提升企业价值。最后,笔者根据估值研究中发现的保利发展企业价值创造短板和EVA模型估值运用中的问题,提出了企业价值提升建议和EVA模型改进建议。
冷成英[5](2020)在《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比较研究》文中提出观察我国家庭农场的五种典型发展模式,除了一些特殊模式外,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模式按照区位条件可以分为都市郊区模式和一般农业区模式。比较这两类模式,可以发现两者存在明显的差异。这种差异是否与区位因素有关?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为什么出现分化?发展路径分化对地区家庭农场发展带来什么影响?通过综述国内外相关研究,发现学术界对家庭农场的研究集中在家庭农场的演化机制、发展模式、制约因素和发展方向等方面,而关于区位因素在家庭农场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则是一个研究盲点。基于这一情况,本文研究了区位视角下家庭农场的发展路径问题,通过比较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探究不同区位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出现分化的机制,以及由发展路径分化带来的影响。首先,文章对一些核心概念进行界定,概述了对论文写作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农业区位论、交易成本理论、制度变迁理论和演化理论,为后续的深入分析奠定基础。文章认为,家庭农场是以家庭为经营单位,在农业生产中通过适度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生产经营来获得家庭主要收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定义突出了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的主体地位,并体现了家庭农场的五个基本特征,即以农户家庭为主体,适度规模经营,集约化生产,市场化经营,农业收入为家庭的主要收入。这一界定能将家庭农场与传统小农、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公司、休闲农场等其它农业经营主体相区别开来。其次,文章简述了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情况,介绍了上海松江、浙江宁波、湖北武汉、吉林延边和安徽郎溪五大家庭农场典型发展模式,总结了各种模式的基本特征,并将其归类为都市郊区模式和一般农业区模式两种类型,在此基础上结合在两地进行的问卷调查数据进行比较分析。通过比较分析,文章总结了我国家庭农场在发展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和问题,指出市场化环境是家庭农场产生和兴起的关键,工业化和城市化催生了家庭农场的繁荣,土地流转市场化的形成是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大规模投资是家庭农场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政府扶持对家庭农场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但同时家庭农场的界定不规范稀释了政策支持力度,农场主文化素质不高限制了家庭农场的管理水平,现代科技支撑力度不强制约了家庭农场集约化水平,金融机构融资门槛高增加了家庭农场经营难度,风险控制措施匮乏对家庭农场发展带来挑战。同时,文章从上述分析中总结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异同点,指出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在发展中都需要一定的经济社会基础,近年来发展规模不断壮大,规范程度逐渐提高,经营产品都趋于多元化,政府推动作用都非常明显,但两种模式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也存在明显不同,都市郊区家庭农场的复合经营程度更高,经营蔬菜瓜果、水产的家庭农场比重更高,种植类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较小,而一般农业区家庭农场实行单一经营家庭农场比重更高,经营范围以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为主,种植类农场经营规模较大。再次,文章运用制度变迁理论分析了家庭农场的演化机制,认为家庭农场是传统农户在土地流转市场建立、农产品流通放开、工业化进程不断推进、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社会分工日益深化的背景下,为获得更高期望收益而推进的诱致性制度变迁而产生的制度安排,进一步运用数理和图示推导的方法,分析了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的内在机理,指出区位与消费市场的差异是不同区位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的关键。都市郊区家庭农场可以依托庞大的都市消费需求经营附加值更高的蔬菜瓜果、水产等农产品,同时很多家庭农场为规避较高的市场风险而选择复合经营,而一般农业区的农产品消费市场有限,受距离限制,家庭农场主要种植粮油作物和经济作物,且面临的市场风险相对较小,从事单一经营的家庭农场比重更高。经营范围的差异又会进一步导致种植类的经营规模的不同,都市郊区家庭农场种植类规模要小,而一般农业区种植类规模更大。随后,论文构建了多个计量模型,利用家庭农场调查数据对上述结论进行实证验证。最后,总结全文研究结论,并针对我国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建议:充分考虑本地的区位条件,优化家庭农场扶持政策取向;构建与地区家庭农场发展导向相匹配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农场培训,提高农场主对家庭农场发展规律的认识;支持和鼓励有志于扎根农村的高素质人才创办家庭农场,提高农场主群体素质水平;提高家庭农场对各类经营风险的防御能力。
黄丹[6](2019)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文中指出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长期以来为拉动国民经济增长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可以说,国有企业能否有效率地经营直接影响着我国经济发展的未来走势和前进质量。但是,在实践中,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却广受诟病。追根溯源,现有研究表明,由于产权结构不够清晰,政府控制带来的政治成本和代理成本共同构成了制约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最根本原因(例如,Megginson and Netter,2001;Djankov and Murrel,2002;Sapienza,2004;逯东等,2014;等)。所谓“机制不活,效率不高”,要从根本上解开这些效率桎梏,需要在国有企业进行市场化改革。结合当前国有企业改革的“1+N”政策体系来看,作为本轮国企改革的重要突破口,混合所有制改革事实上构成了现阶段国有企业市场化探索的重要着力点,可通过产权结构的市场化调整为国有企业的内部治理机制引入市场化力量。在此情景下,基于混合所有制改革,探究其倡导的产权改革能否以及如何才能切实的帮助国有企业优化经营效率?就成为了国有企业改革领域的一个重要议题。从形式上来看,“让渡部分股权+分享治理参与能力”是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基本实现路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的界定,混合所有制改革最直接的表现是:在保持原国有资本控股地位的前提下,引入与国有实际控制人相互独立且利益诉求存在差异的其他资本,即引入非实际控制人;并通过“治理权力的分享”,赋予非实际控制人“发声”的能力和影响力,在其发挥治理效应的过程中,实现市场逻辑对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塑。在此过程中,从本质上来看,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预期政策效果最终是通过非实际控制人积极“发声”并实质性参与国有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来实现的。有鉴于此,本文特别选择从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活动切入,将非实际控制人视作市场化力量的代表,通过检验其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就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否通过产权结构的市场化带动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优化这一问题提供理论层面的解答。诚然,目前也有研究围绕混合所有制改革对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进行了讨论,但是总的来说,这些研究对于非实际控制人的界定以及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解读均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无法全面、准确的呈现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具体而言,一方面,现有研究通常将混合所有制改革理解为把民营资本引入国有企业,主要关注了非国有股东的治理效应,而忽略了其他国有资本这类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事实上,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的描述,混合所有制改革强调的是利益关系视角的股权多元化。无论引入的资本是国有性质还是非国有性质,只要这一资本在利益关系上是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即具备治理参与的动机以及发挥治理效应的可能性,相应的就属于非实际控制人。另一方面,在解读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时,现有研究主要关注了“权力监督”效应(例如,郝阳和龚六堂,2017;蔡贵龙等,2018a;等),强调非实际控制人是通过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的自利性行为来发挥作用的。但是,根据现实实践以及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相关政策描述,非实际控制人本质上可能具备双重治理效应。具体而言,除了要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做“坏事”(即权力监督),非实际控制人还可为国有企业提供知识、技术、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帮助其“做的更好”(即资源支持)。有鉴于此,为了全方位、立体化的解构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表现以及治理效应逻辑,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本文将采用利益关系视角在理论维度和数据维度对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进行重新界定,并基于“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构建了“两维一体”的分析框架,以此解读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逻辑。综上,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和政策逻辑,本文结合“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以董事会权力作为非实际控制人治理参与能力的替代变量,全面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作为市场化力量的代表,能否按照市场化的逻辑在国有企业中发挥治理效应,缓解由政府控制带来的政治成本和代理成本的不利影响,进而实现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的提升。具体而言,结合当前经济改革领域的热点话题以及国有企业特殊的治理环境,本文研究内容主要沿着如下两条逻辑展开:首先,立足于当前全面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大背景,在充分考虑薪酬激励在驱动国有企业技术创新方面的重要意义以及愈加强烈的国有企业高管激励机制市场化改革需求的基础上,本文从高管创新激励这一内部管理活动切入,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的“资源支持”效应。其次,结合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以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现实需求,加之考虑到投资活动中潜藏的强烈政府干预意志,本文特别选择从对外的并购活动和对内的资本配置活动入手,检验了非实际控制人的双重治理效应对国有企业投资活动方面效率的影响。其中,并购效率侧重于从投入产出视角评价国有企业对外扩张活动的效率,而资本配置效率则重点强调了国有企业对内扩张活动是否实现了资本与投资机会的最佳匹配。围绕以上研究内容,本文得到了如下研究结论:首先,就高管创新激励而言,研究发现,非实际控制人的董事会权力越大,国有企业高管的创新激励越有效(即更高的薪酬与创新业绩敏感性),表明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将基于创新导向的薪酬激励机制引入国有企业,帮助其通过激励机制改进来激发高管的创新动力。进一步研究发现:在推动创新激励的过程中,(1)非实际控制人会采用“条件模式”来权衡财务业绩和创新业绩,即在财务业绩达标的基础上增强创新激励;(2)非实际控制人不仅能够权衡激励风险与激励收益,还能够甄别不同类型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在不同类型企业的价值贡献度。此外,本文还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发挥“资源支持”效应的作用机理,发现在原有高管薪酬激励契约有效性较低(即激励机制改进诉求较高)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影响更加显着。其次,就并购效率而言,研究发现,当非实际控制人具有董事会权力时,国有企业的并购活动“做得更少但做的更好”,即发起并购的可能性较低但所选项目的并购绩效较高,呈现出较高的并购效率。进一步研究表明,当非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或者国有企业为地方政府控制时,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会更加显着;并且,具有董事会权力的非实际控制人主要是通过减少无效并购(源头控制)和提高并购整合能力(过程控制)这两条路径来为国有企业并购效率的提升提供保障的;另外,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的正式推出放大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战略性行业国有企业中的治理效应。最后,就资本配置效率而言,研究发现:(1)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越大,国有企业资本支出与投资机会的敏感性越强,表明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增强国有企业的资本配置效率;(2)当非实际控制人为国有性质或者与国有企业存在较高的利益关联度时,其董事会权力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更为显着,表明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受到由产权性质赋予的差异化“发声”能力以及由利益关联度决定的“发声”动机的影响;(3)在政府干预较强或者外部监督较弱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对资本配置效率的影响更加显着。与此同时,在高管存在业务能力不足或者过度自信的国有企业中,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同样具有更为显着的影响;(4)进一步发现,非实际控制人可凭借其董事会权力降低国有企业的过度投资行为和投资不足行为。不同于现有研究,本文研究的创新之处在于:第一,结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以及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特征,本文跳出了现有研究的固有认知(即引入民营资本),采用利益关系视角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进行了更为准确的理解,强调混合所有制改革重在引入利益关系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其他资本,其实践逻辑不仅包括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混合,还包括不同政府控制的国有资本的混合。在此过程中,无论引入的资本是国有性质还是非国有性质,只要在利益关系上是独立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即具备发挥混合所有制改革预期政策效果的潜力。以此为基础,本文创新性的将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在理论层面重新界定为“与国有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相互独立且利益诉求各异的利益团体群”,并以此进行了后续的实证研究。相较于仅仅关注非国有股东的现有研究,本文拓展了对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认识,将利益目标迥异于国有实际控制人的非国有资本和国有资本均界定为国有企业的非实际控制人,这种理解更加符合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本质。第二,本文不再局限于现有研究广泛采用的股权制衡分析框架,而是立足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和实践经验,结合“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两条路径,构建了“两维一体”的综合分析框架,以此解读非实际控制人在国有企业的治理效应表现。总体而言,本文强调除了要监督和约束实际控制人和管理层不做“坏事”(即“权力监督”),非实际控制人还能够为国有企业提供知识、技术、管理理念等多方面的资源支持,帮助其“做的更好”(即“资源支持”)。这一理论分析视角的选取不仅有助于加深现有研究对于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理解,也更加契合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政策逻辑。第三,结合公司治理实践,本文突破了股权或者控制权视角的评价方式,创新性的采用董事会权力来度量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能力。相较于股权或控制权,本文认为,董事会权力不仅赋予了非实际控制人直接参与董事会决策的投票权,还为非实际控制人提供了更多公司内部私有信息,可以较为有效的避免“治理参与无门”或“治理参与无效”的问题;以此进行度量,能够充分的利用董事会席位的“一人一票”优势以及信息获取优势,进而更为准确且直接的度量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参与能力。第四,立足于创新驱动发展的大背景,加之考虑到在薪酬受到管制的国有企业中薪酬激励机制改进对于创新驱动的重要意义,本文以高管创新激励作为切入点,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国有企业的“资源支持”效应,并且证明了这种“资源支持”效应是具备有效性的。通过这部分研究,一方面,本文从“资源支持”视角拓展了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的研究,为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来促进国有企业创新提供了解决方案;另一方面,本文结合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对有效薪酬激励契约进行了再认识,并提出了国有企业特殊治理环境下创新导向型薪酬激励契约的构建思路,即将创新业绩、创新业绩预期纳入薪酬决定模型并与薪酬达成正向联动,来实现对创新结果的“奖励”和创新阶段性风险和成果的“补偿”。第五,立足于产业转型升级的大背景,加之考虑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的现实需求以及国有企业投资活动中的强烈政府干预意志,本文分别从并购效率和资本配置效率切入,验证了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在国有企业的双重效应表现(即“权力监督”和“资源支持”),并且拓展讨论了这种治理效应在不同“发声”能力和动机下的差异性表现及其作用机理。其中,最为重要的研究发现是:在国有企业特殊治理环境下,由于国有性质非实际控制人具备相对较强的治理参与能力和动机,非实际控制人的治理效应主要是由国有性质非实际控制人来发挥的。通过这部分研究,本文不仅基于并购效率和资本配置效率视角丰富了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相关研究,还为市场化力量能否以及如何有效制衡政府股东行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解答。
王成德[7](2019)在《人工林树冠生长模拟及密度控制决策技术研究 ——以杉木和桉树为例》文中研究指明人工林在提供木材产品、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如何实现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科学合理地经营管理人工林是实现森林可持续经营重要途径。树冠作为人工林重要组成部分,其大小(冠幅、冠长、外轮廓形状、树冠体积)不仅能够直接反映树木生长活力及空间属性,而且可用于评价森林是否需要经营以及抚育间伐参数的确定。树冠生长情况以及林木个体间树冠重叠程度等能为密度控制与调整提供理论依据,利用树冠模型驱动林分三维可视化,将不同林分条件下林木个体占有空间大小直观地展示出来,结合人工林密度控制决策模型,能够定性定量分析林分生长状况,为森林经营提供决策支持服务。本研究围绕人工林经营,以福建杉木和广西桉树为主要研究对象,以收集整理森林资源一类清查样地和标准地调查数据为基础,为了更加合理地描述不同林分条件下树冠形态变化规律,以不同林龄、密度、立地条件下杉木林和不同林龄下桉树林为研究对象,通过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方法对建模数据进行聚类,研究表明杉木在分组I(5-10年)、分组Ⅱ(11-15年)、分组Ⅲ(≥>16年)下的树冠半径之间存在显着差异,桉树1-2年、3-4年、5-6年生分组下树冠半径之间差异明显。为了定性定量分析探讨影响树冠外轮廓形态的因素,准确合理地描述不同生长条件下树冠外轮廓模型形状,收集整理国内外文献中3大类模型包括简单单个方程模型、分段模型及可变指数模型,利用聚类数据对比选择不同分组下最优树冠外轮廓模型作为基础备选模型,进一步研究林木因子(胸径、树高等)及林分因子(林分密度等)和杉木树冠形态之间关系,并利用模型再参数化方法构建与林分密度变量有关的树冠外轮廓形态模型。杉木树冠的动态生长模型不仅能够间接预测树冠动态生长,而且能够预测树冠体积与间接推算生物量。通过构建树冠冠幅与冠长动态生长模型,结合树冠外轮廓形态模型实现未来杉木树冠的动态生长预测。本文利用修正函数方法构建冠幅生长模型,研究表明以幂函数作为冠幅-年龄潜在生长量方程和以胸径的指数方程形式作为误差修正函数,构建冠幅动态生长模型能够很好地描述冠幅的动态变化;综合分析冠长与年龄、立地、密度等关系,利用相关分析与逐步回归方法筛选变量,最终构建以树高和年龄作为自变量的冠长生长模型,能够很好地描述冠长动态生长;为进一步估测杉木树冠体积和树冠生物量,研究树冠外轮廓-体积相容性模型方程组和树冠因子经验模型2种体积模型构建方法,对于可积分树冠外轮廓模型来说,可通过构建树冠外轮廓-体积一致性相容方程组推导树冠体积,保证了模型参数的一致性和无偏性,而对于可变指数等复杂的树冠外轮廓模型方程来说,积分方法不可行,通过利用冠幅、冠长等树冠因子构建树冠体积预测方程,通过树冠因子动态变化描述树冠体积变化规律。在树冠数据获取时,由于树冠外轮廓多个测量数据均来自同一株树木,针对数据之间存在自相关性和异方差问题,分别采用边际模型和非线性混合效应2种方法构建树冠外轮廓形态模型,研究表明两种方法建立的模型对建模样本和验证样本的拟合预测结果精度都优于最小二乘法,其中边际模型方法通过构建幂函数形式的加权方差函数与一阶连续自回归CAR(1)方差-协方差结构有效解决了异方差和自相关问题,非线性混合效应方法通过增加随机效应参数,确定组内方差-协方差结构等操作来解决重复测量数据建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在实际森林经营过程中为了直观地反映不同生长条件下树冠生长活力及林木个体间树冠重叠程度,为抚育间伐调整林分密度提供依据。本文基于构建的树冠外轮廓模型和树冠动态生长模型,研究人工林树木树体、冠形、分枝结构等特征,研究构建了表达林分中树木形态的三维数字化XML模型的生成、表达与存储,该模型综合考虑影响人工林树木生长的外界因素以及自身特点,更加符合人工林树木生长实际情况,特别适用于森林经营可视化过程中描述树木树冠形态以及分析林木空间分布格局。为了定性定量描述不同抚育间伐措施下林分树木生长状态,建立了集成传统林分密度控制模型、林木径阶分布模型、树干削度方程、树冠形态与体积模型、林分年净现值收益模型、生物量与碳储量模型等6个功能模块的林分密度控制决策模型库,不仅能够描述林分的平均蓄积收获量、经济收益、生物量以及碳储量等,而且能够从林木个体角度描述林分树木树冠生长,从而实现多维度地森林经营决策。在前面研究基础上,立足于目前森林经营决策系统存在的问题,对服务于人工林小班经营模拟的辅助决策系统进行需求分析、系统流程与功能设计,并对基于间伐的生长收获模拟、林分密度控制图动态绘制以及林分三维可视化模拟等系统关键技术进行研究,最终编程实现一个能够服务于人工林小班经营模拟的辅助决策系统,为森林经营提供决策支持服务。
张晓璐[8](2019)在《论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我国目前长期以来在观念上与实践上忽略了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濒临破产或者事实破产时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并且债权人利益保护主要通过合同、侵权等个体债权人的自我救济方式。然而公司陷入财务困境特别是濒临破产或者事实破产时,股东和董事具有机会主义行为的倾向,可能会不顾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而采取高风险决策,如果获得收益,股东可以得到回报,一旦失败债权人就要面临债权难以清偿的风险。此时董事、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矛盾冲突就体现了公司与其合同相对人的之间的代理成本问题。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方式之一就是为利益受损者提供便利使其对有错的代理人起诉或者强制执行判决提供便利。因此,从法律上有的放矢地强化董事义务是最有利最直接的策略。纵观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对债权人的现有救济手段仍然具有不足之处,而对于董事信义义务内容的规定没有涉及债权人主体以及公司财务困境这一时期。通过参考域外相关的立法和司法实践,结合国内外学者的观点,厘清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特殊之处和争议之处,对濒临破产这一时间节点运用法学和经济学方法进行界定,使董事在财务困境时期对债权人承担间接的义务,提出对我国的启示和借鉴意义。完善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的规定的目的首先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免受股东、董事的损害;其次强调对债权人的公平保护,避免强势债权人对弱势债权人的侵害。
游静[9](2019)在《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 ——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文中研究表明一、研究背景“稳健性”的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由来已久。嘉庆年间,“打厚成”的资产管理方式在我国商人中流行开来,商人们年末结账时,将仓库中的存货和商品、未收货款及其他资产按照一定比例折扣后登记入册,这一资产管理方法体现了“稳健性”的理财思想。关于会计稳健性的定义,Watts(20091)提出经济信息的不确定性是会计稳健性产生的现实基础,Basu(19972)认为对收益和损失进行不对称确认是会计稳健性的核心要求,资产或者收益只有基本确定会流入企业才能进行确认和计量,而损失一定要及时足额确认。会计稳健性本身是一项重要的公司治理机制,企业治理结构的完善程度也会影响会计信息披露的稳健程度。管理者是企业治理机构的重要成员,同时是公司内部信息的使用者和外部信息的传递者。当前国内外学术研究中,关于管理者异质性和会计稳健性相关性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管理者的个人特征、高管团队背景特征、管理者权力等方面(刘永丽,20143;张兆国等,20114;等),鲜有文献从管理者的行为特征出发,研究管理者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的相关性研究是本文研究的第一个问题。企业生命周期理论认为不同阶段企业自身的竞争力、投融资需求、组织结构、组织特点等都存在着巨大的差异。而企业的管理层则是陪伴企业从一个婴幼儿逐渐长大直至衰老死去的“监护人”,在企业生存发展的不同阶段,面对不同的内外部资源和条件,管理者会采取不同的方法和手段来实现企业的价值和自己的职业目标。企业各个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的动态差异性、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间的动态相关性是本文研究的第二个问题。二、研究目的本文根据委托代理理论、管家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将管理者行为划分为管理者代理行为和管理者过度自信行为,围绕静态视角下管理者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企业生命周期视角下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相关关系展开研究,以期为约束不同生命周期下的管理者行为,提高会计信息稳健性,改善企业公司治理机制提供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议。同时,丰富与发展此领域的文献研究,为管理者行为经济后果研究、会计稳健性影响因素研究拓宽研究视角。三、研究内容与研究结论本文主要由五个部分组成,行文安排如下:第1章,导论。本章对本文研究背景、研究意义、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进行介绍,确定论文的研究思路。第2章,文献综述。本章对会计稳健性、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等关键变量的概念进行界定,并对会计稳健性动因的相关研究,以及,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之间的相关研究进行回顾和梳理。第3章,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的理论分析。本章介绍委托代理理论、管家理论和行为金融理论,对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以及,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进行第4章,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的实证分析。本章基于理论分析提出研究假设,定义变量,构建实证研究模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对回归结果进行分析和总结。第5章,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本章基于文献研究与实证分析结果,归纳总结全文的总体结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规范管理者行为,提高会计稳健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管理者代理行为和会计稳健性负相关,即管理者代理行为容易产生自利主义、机会主义等代理行为动机,损害财务报告的稳健性。(2)管理者过度自信行为和会计稳健性负相关,即管理者存在过度自信的心理认知偏差会降低会计信息的稳健性。(3)不同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具有动态差异性,成长期和衰退期的管理者代理行为水平显着高于成熟期,成长期管理者过度自信程度显着高于成熟期和衰退期。(4)不同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机制具有显着差异性,成长期管理者代理行为和管理者过度自信行为均会显着降低会计稳健性,成熟期管理者代理行为和管理者过度自信行为和会计稳健性的相关性不显着,衰退期管理者代理行为会显着降低会计稳健性。根据本文研究结论,结合企业生命周期视角,论文分别从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3个阶段出发,提出建立管理者行为学习机制、管理者行为引导机制和管理者行为约束机制的政策建议,完善管理者行为治理机制,维护投资者利益,提高会计信息稳健性。四、主要贡献本文的研究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视角,研究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的动因关系,主要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在管理者行为研究方面。本文拓展了传统研究单一从理性或非理性视角研究管理者行为经济后果的研究模式,同时将理性和非理性的管理者行为作为解释变量,纳入实证模型,研究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之间的静态、动态相关关系。本文对管理者行为的研究丰富和发展了管理者代理行为、管理者过度自信行为经济后果的研究文献。(2)在会计稳健性成因研究方面。传统关于会计稳健性成因的研究大多是静态视角研究,本文加入企业生命周期这一动态研究视角,将上市公司的研究样本划分为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同时研究全样本下和各个生命周期子样本下管理者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丰富和发展了会计稳健性动因研究文献。(3)在研究方法方面。本文选用单因素方差分析法研究管理者行为和企业生命周期的相关性,实证分析管理者代理行为、管理者过度自信行为在成长期、成熟期和衰退期的均值差异。此外,在稳健性检验部分,本文选用总资产增长率作为工具变量,检验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会计稳健性影响的内生性。本文研究为后续相关主题研究提供了可供参考的研究方法。
潘耀宗[10](2018)在《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现金是企业的核心资产,现金持有水平及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是国内外公司金融理论和公司金融实务研究关注的焦点。委托代理问题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持有量及其价值效应。大量的自由现金流为高管扩大在职消费、构建企业帝国,等追求自身利益的机会主义行为提供了便利。高管权力越大,在缺乏有效监督情况下,越能够轻易的制定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代理成本越大。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计划经济体制和市场经济体制并行,公司治理水平普遍偏低,治理机制弱化使得高管权力可以凌驾于公司治理机制之上,自由现金流的委托代理问题不容忽视。从高管权力视角研究企业现金持有量决策及其价值效应的文献较少。本文在我国经济体制转轨的大背景下,研究了高管权力对上市公司现金持有水平及其价值的影响,具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就理论意义而言,本文从高管权力视角研究了企业现金持有决策及其对现金价值的影响。Jensen(1986)首次提出自由现金流代理问题,此后,众多学者从委托代理角度对现金持有水平及现金价值进行了研究。Dittmar等(2003)从投资者保护程度,Hafford等(2008)从公司治理结构等角度,研究了现金持有水平及现金价值。所有这些角度都是外因,只有通过制衡高管权力,才能影响企业现金持有量及现金价值。当公司治理机制缺失,外部约束机制不完善,高管权力就存在失控的风险。在内部治理机制缺失,外部监督无效的情况下,高管权力越强,高管实施私人利益最大化财务决策的能力越强。因此,从高管权力角度出发研究现金持有水平及现金价值,可以从本质上认清现金持有决策及现金价值的影响因素,并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目前我国经济正在处于转型过渡期,逐步向市场化经营转变。但是公司治理机制不够健全,公司的所有权和治理权界定不清,公司管理者的行为难以规范、所有者的权益难以得到保护。尤其国有企业股东缺位和内部人控制,这都加剧了股东与高管之间的代理冲突。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研究高管权力对企业现金持有水平以及公司价值的影响,可以深入理解公司治理机制弱化、公司非效率投资等问题的产生根源。从而完善我国的公司治理机制,相关法律制度,使企业能够快速,高效的向市场化经营转变。(2)从实践意义而言,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了反腐力度,严惩贪污腐败,其中落马的很多都是国企高管。为什么国企高管中贪官人数如此之多,贪污金额如此之大?究其根源,主要是国企高管权力过于集中,股东缺位,缺少监管,导致高管权力失控,以权谋私。国企改革不仅要治标,更要治本,重在制定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管理好公司持有的现金,而不是中饱私囊,使公司持有现金占比朝着提升企业价值的方向发展。因此研究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本文从高管权力视角出发,在委托代理框架下,研究高管权力对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及其现金价值的影响。首先,本文参考Finkelstein(1992)的方法将高管权力分为组织权力、专家权力、声誉权力和所有制权力四个维度。以CEO兼任企业董事长代表组织权力,以是否具有高级职称、超过行业中位数任职年限代表专家权力,以是否持有企业股权代表所有制权力,以学历和是否有社会职务代表声誉权力。实证检验了高管权力与企业现金持有量之间的关系,以及高管权力如何通过影响企业现金流的使用效率进而影响企业价值:(1)高管权力与现金持有量Jensen(1986)自由现金流理论预期,高管权力增强,会弱化公司治理机制,不能够迫使高管“吐”出现金,高管在自利动机下会提高现金持有水平。研究发现,当高管具有较强的组织权力、专家权力、所有制权力时,企业平均而言持有较多的现金资产,而高管声誉权力对企业现金持有水平没有显着影响。具体而言,当CEO兼任董事长、董事,具有高级职称,在行业内任职年限超过行业中位数,持有企业股权时,企业持有较多的现金资产。而当企业高管具有较高的学历、具有社会职务时,对企业现金持有量没有显着影响。(2)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高管权力集中,公司治理机制无法发挥监督约束作用,持有超额的现金资产,被高管用于在职消费、盲目扩大企业规模等非效率投资,会降低企业持有现金资产的价值。因此,在实证研究中引入高管权力与现金持有量的交乘项,以阐明高管权力如何通过现金持有决策来影响企业价值。高管权力、现金持有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主要关注高管权力与现金持有量交互项的符号。以TobinQ代表企业价值,在控制其他影响因素条件下,现金持有量(Cash)与高管组织权力(Dual、Director)、高管专家权力(Rank)、高管所有制权力(CEOShare)的交乘项系数均为负,且分别在1%、1%和5%水平下显着。这表明,在控制其他的影响因素之后,高管组织权力(Dual和Director)、高管所有制权力(CEOShare)和高管专家权力(Rank)的增强,显着的降低了企业持有现金的价值。这验证了Jensen(1986)自由现金流假说和Harford(2008)的公司持有现金的代理动机。高管权力,具体而言包括组织权力、所有制权力和专家权力,对公司治理机制产生影响,并最终影响到企业现金决策过程,将持有现金通过在职消费、盲目扩张等途径耗散掉了,降低了现金使用效率,降低了持有现金的价值。主要贡献:企业现金持有水平及其价值影响是目前公司金融研究的热点。Jensen(1986)自由现金流假说认为,企业经理人与股东存在利益冲突,经理人在自利动机下会挥霍企业自由现金流,用于满足其构建企业帝国、过度在职消费等私人价值最大化,进而降低企业价值。自由现金流代理框架下,公司治理机制弱化会削弱企业对经理人自利行为的约束力,提高企业现金持有水平,降低企业价值。大批学者从不同实证视角对企业现金持有量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例如,Dittmar and Mahrt Smith(2007)从公司治理角度研究发现,相对于公司治理水平较高的公司而言,公司治理水平较低的公司增加现金持有量,会导致投资者进一步低估企业价值。而在公司治理水平较高的公司,这种现金持有量与未来公司业绩之间的负相关关系会消失。Pinkowitz,Stulz,and Williamson(2006)从外部投资者保护程度视角,基于多国企业样本实证研究发现,在投资者保护程度较低的国家,企业现金持有量较高,但现金价值较低,现金资产对于小股东并没有多少价值。这表明,较弱的投资者权利保护会使得管理层和控股股东更加容易的利用公司资源为个人谋取利益。当前文献从多个角度研究了现金持有水平与现金价值的关系,其中核心的问题是持有的现金是否被合理利用,而委托代理问题是影响企业现金利用效率的内在关键。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外部监管,可以缓解经理人与股东的利益冲突,其作用机理是形成制衡高管权力的内外机制。高管权力反映了高管实施其自身意愿的能力大小,包括对公司治理体系的影响能力,包括企业决策权、监督权和执行权。当公司治理机制缺失,外部约束机制不完善,高管权力就存在失控的风险。高管权力为高管超额储备现金提供了便利,在内部治理机制缺失,外部监督无效的情况下,自利动机下的高管会制定私人利益最大化的财务决策,高管权力越强,高管追逐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能力越强。我国在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让利放权,国有企业自主经营权越来越大,这有利于高管经营决策能力的充分发挥。但是,我国国有企业产权不清,对高管权力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导致高管权力凌驾于公司治理机制之上。民营企业的管理层由企业主任命委派,对公司决策的影响力很大。我国证券市场处于发展初期,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健全,监管和立法滞后,尚未形成有效的制约高管权力的外部环境,高管权力强化导致在职消费水平偏高,经营绩效下滑。本文从高管权力视角,实证研究我国上市公司高管权力如何影响现金持有、进而影响企业价值,直接从高管权力对现金决策过程的影响出发,将现金决策与企业价值均作为自由现金流代理问题下,高管权力作用的直接和间接结果。持有现金对企业价值的影响效应可以分为直接效应和间接效应,以往的研究并未明确加以区分,这导致实证发现的现金持有量与企业价值之间的关系并不明晰。高管权力导致企业持有较高的现金水平,本身并不会对企业价值产生损害;而对自有现金流的非效率使用,才是导致企业现金价值贬损的根源。因此,本文引入现金持有量与高管权力交乘项,以研究高管权力、现金持有量对企业价值的影响路径。其内在作用逻辑是:管理层权力较大,公司治理机制弱化,在职消费、过度投资等非效率投资问题严重,导致现金资产的使用效率低下,最终会降低持有的现金价值。
二、经营决策 重在科学(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经营决策 重在科学(论文提纲范文)
(1)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案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研究思路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思路 |
1.3 研究方法与研究创新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创新 |
1.4 相关概念 |
1.4.1 国有企业 |
1.4.2 党组织 |
1.4.3 公司治理 |
1.5 研究综述 |
1.5.1 国内外关于政党与经济关系的相关研究 |
1.5.2 国有企业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的相关研究 |
1.5.3 文献述评 |
第2章 案例正文 |
2.1 YQA公司简介及党组织基本情况 |
2.1.1 YQA公司概况 |
2.1.2 YQA公司党组织基本情况 |
2.2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现状分析 |
2.2.1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方式分析 |
2.2.2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效果分析 |
2.3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问题分析 |
2.3.1 党组织把关权与治理层决策权相混淆 |
2.3.2 党组织内控体系与公司外协体制不健全 |
2.3.3 党组织党建工作与公司思想建设不匹配 |
第3章 案例分析 |
3.1 相关理论依据 |
3.1.1 公共受托责任理论 |
3.1.2 嵌入理论 |
3.1.3 资源依赖理论 |
3.2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问题成因分析 |
3.2.1 党组织融入程度难以合理厘清边界 |
3.2.2 党组织协调作用缺乏明确制度规范 |
3.2.3 党组织思想工作难与治理绩效挂钩 |
第4章 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对策建议 |
4.1 落实决策清单制度 |
4.2 优化协调制衡机制 |
4.3 量化思想政治工作 |
第5章 结论与展望 |
5.1 研究结论 |
5.2 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2)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集体林区林农经营决策行为与收入的影响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林农决策行为的相关研究 |
1.2.2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的效果研究 |
1.2.3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林农收入的影响研究 |
1.2.4 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相关研究 |
1.2.5 文献评述 |
1.3 研究思路、技术路线与研究内容 |
1.3.1 研究思路 |
1.3.2 技术路线 |
1.3.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数据来源 |
1.4.3 样本林业资源概况 |
1.5 创新点 |
2 理论依据及分析框架 |
2.1 概念界定 |
2.1.1 集体林区 |
2.1.2 生态公益林 |
2.1.3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 |
2.2 相关理论依据 |
2.2.1 公共物品理论 |
2.2.2 “两山”理论 |
2.2.3 林农决策行为理论 |
2.2.4 激励相容理论 |
2.2.5 生态功能区划理论 |
2.3 理论分析框架 |
2.3.1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的目标函数 |
2.3.2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的模式比较 |
2.3.3 理论分析框架构建 |
2.4 本章小结 |
3 江西省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演化 |
3.1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现状 |
3.1.1 江西省森林资源概况 |
3.1.2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的产权结构 |
3.1.3 江西省生态公益林的功能分类 |
3.1.4 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 |
3.2 江西省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的保护历程 |
3.2.1 探索期(1978——1998年) |
3.2.2 规模保护期(1999——2012年) |
3.2.3 系统推进期(2013年——今) |
3.3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的相关政策梳理 |
3.3 .与集体生态公益林产权有关的文件 |
3.3.2 与生态公益林管理验收有关的文件 |
3.3.3 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的文件 |
3.4 本章小结 |
4 集体林区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的社会满意度评价 |
4.1 满意度模型构建 |
4.2 理论研究假设 |
4.3 公益林保护政策的社会满意度实证分析 |
4.3.1 指标设置 |
4.3.2 模型构建 |
4.3.3 不同社会群体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满意度对比 |
4.3.4 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5 定序Logistic回归模型分析 |
4.4 小结与讨论 |
5 生态公益林经营的成本收益测算 |
5.1 测算方法 |
5.2 样本聚类分析 |
5.3 基于林种差异的成本收益测算 |
5.3.1 用材林 |
5.3.2 经济林 |
5.3.3 竹林 |
5.4 小结与讨论 |
6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林农林地投入行为分析 |
6.1 理论研究假设 |
6.2 模型构建 |
6.2.1 变量定义 |
6.2.2 模型设定 |
6.2.3 样本统计 |
6.3 实证分析 |
6.3.1 变量描述性统计 |
6.3.2 林农林地投入差异分析 |
6.3.3 林农林地投入可能性实证分析 |
6.3.4 林农林地投入量实证分析 |
6.3.5 不同样本组林农林地投入对比分析 |
6.3.6 稳健型检验 |
6.4 小结与讨论 |
7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农民职业分化的影响 |
7.1 集体林区林农职业分化现状 |
7.2 模型构建 |
7.2.1 模型设定 |
7.3 理论研究假设 |
7.3.1 变量设置 |
7.3.2 样本统计 |
7.4 实证分析 |
7.4.1 描述性统计结果 |
7.4.2 全样本农民职业分化GEE面板回归分析 |
7.4.3 生态公益林农民职业分化GEE面板回归分析 |
7.5 小结与讨论 |
8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林农林业收入的影响机理分析 |
8.1 集体林区林农林业收入分析 |
8.2 理论研究假设 |
8.3 模型构建 |
8.4 实证分析 |
8.4.1 林地资源禀赋 |
8.4.2 经典林农林业收入影响模型 |
8.4.3 基于林种差异的林农林业收入影响模型 |
8.4.4 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林农林业收入的影响模型 |
8.4.5 稳健型检验 |
8.5 小结与讨论 |
9 主要结论及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进一步研究的内容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3)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框架 |
第一章 我国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剖析 |
第一节 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生成机制与特点 |
一、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生成机制 |
(一)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问题意识 |
(二)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立法表达 |
二、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特点 |
(一)法定代表人的唯一性 |
(二)法定代表人的法定性 |
第二节 管控型法定代表人的适应性分析 |
一、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同情式理解 |
(一)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形成的社会因素 |
(二)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形成的观念因素 |
二、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实践调适 |
(一)对法定代表人法定性的调适 |
(二)对法定代表人唯一性的调适 |
第三节 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局限性分析 |
一、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法律困境 |
(一)代表权争议的法理解读 |
(二)代表权争议的法律适用 |
二、管控型法定代表人制度局限性的成因 |
(一)投资与收益失衡 |
(二)风险与控制分离 |
第二章 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裁判型转向 |
第一节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必要性分析 |
一、法定代表人制度与利益冲突的解决 |
(一)以法定代表人制度解决利益冲突的必要性 |
(二)以法定代表人制度解决利益冲突的可行性 |
二、法定代表人制度解决利益冲突的功能 |
(一)异质性利益的恰当整合 |
(二)法律规范一致性的增强 |
第二节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可行性分析 |
一、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理论基础 |
(一)代表权内部争议解决的理论基础 |
(二)代表权外部争议解决的理论基础 |
二、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规范基础 |
(一)域外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规范模式 |
(二)我国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规范模式 |
第三节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实践探索 |
一、代表权纠纷的裁判现状 |
(一)规范依据分布 |
(二)民事案由分布 |
二、代表权行使内外效力的区分 |
(一)代表权行使内外效力的区分规则 |
(二)代表权行使内外效力区分的具体适用 |
第三章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内部面向 |
第一节 法人内部关系中代表权的配置模式 |
一、域外代表权的配置模式 |
二、我国代表权的配置模式 |
第二节 法定代表人代表权行使的内部限制 |
一、法人内部关系中代表权行使的法定限制 |
(一)代表权行使的程序性限制 |
(二)代表权行使的实体性限制 |
二、法人内部关系中代表权行使的意定限制 |
(一)法人目的对代表权行使的限制 |
(二)法人章程及决策机构决议对代表权行使的限制 |
三、法人向法定代表人追偿的法律机制 |
(一)法人向法定代表人追偿的规范基础 |
(二)法人向法定代表人追偿的构成要件 |
第四章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外部面向 |
第一节 以特别代理制度构造法定代表人制度 |
一、法定代表人特别代理人地位的法理基础 |
二、法定代表人特别代理人地位的规范基础 |
三、法定代表人特别代理人地位的制度实现 |
第二节 法定代表人作为特别代理人的特征 |
一、地位的法定性 |
(一)登记制度对代表权法定性的支撑 |
(二)法人类型与代表权的法定限制 |
二、职权的概括性 |
第三节 法定代表人作为特别代理人的代表权行使 |
一、私法对代表权行使的限制 |
二、公法对代表权行使的限制 |
第五章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的司法适用 |
第一节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与法人内部争议解决 |
一、代表权内部争议解决以自治为本位 |
(一)穷尽内部自治救济是司法介入的前提 |
(二)代表权内部争议以决策机构决议为判准 |
二、司法介入代表权内部争议的途径 |
(一)决策机构决议的效力认定 |
(二)法人权利外观的更正 |
第二节 裁判型法定代表人制度与法人外部争议解决 |
一、代表权法定限制与代表行为效力 |
(一)私法限制与代表行为效力 |
(二)公法限制与代表行为效力 |
二、代表权意定限制与代表行为效力 |
(一)代表权意定限制与表见代表的适用 |
(二)代表权意定限制与举证责任的负担 |
结论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
后记 |
(4)基于EVA模型的保利发展企业价值评估(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文献评述 |
1.3 研究目标与方法 |
1.3.1 研究目标 |
1.3.2 研究方法 |
1.4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4.1 研究思路 |
1.4.2 研究内容 |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
1.5.1 研究创新 |
1.5.2 研究不足 |
第2章 企业价值评估理论与方法基础 |
2.1 概念界定 |
2.1.1 企业价值 |
2.1.2 企业价值评估 |
2.2 企业价值评估理论基础 |
2.2.1 企业价值理论 |
2.2.2 公司治理理论 |
2.3 企业价值评估方法 |
2.3.1 成本法 |
2.3.2 市场法 |
2.3.3 收益法 |
2.3.4 三种方法的比较 |
2.4 EVA模型介绍 |
2.4.1 经济增加值(EVA)的内涵与特征 |
2.4.2 EVA企业价值评估模型 |
2.4.3 EVA模型运用的假设条件和局限性 |
2.5 本章小结 |
第3章 EVA模型对保利发展企业价值的评估:评估基础 |
3.1 保利发展概况 |
3.2 保利发展战略环境分析 |
3.2.1 PEST分析 |
3.2.2 SWOT分析 |
3.3 保利发展财务分析 |
3.3.1 偿债能力分析 |
3.3.2 营运能力分析 |
3.3.3 盈利能力分析 |
3.3.4 成长能力分析 |
3.4 EVA模型用于保利发展价值评估的适用性 |
3.5 EVA模型的建立 |
3.5.1 EVA模型的确定 |
3.5.2 EVA会计项目调整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EVA模型对保利发展企业价值的评估 |
4.1 计算保利发展的历史EVA |
4.1.1 税后净营业利润的计算 |
4.1.2 投入资本总额的计算 |
4.1.3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的计算 |
4.1.4 计算历史EVA值 |
4.2 预测快速增长期的EVA |
4.2.1 预测税后净营业利润 |
4.2.2 预测投入资本总额 |
4.2.3 计算快速增长期的EVA值 |
4.3 计算保利发展企业价值 |
4.4 结果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第5章 EVA模型估值效果分析 |
5.1 EVA模型估值结果合理性分析 |
5.1.1 与DDM模型的比较 |
5.1.2 与FCFF模型的比较 |
5.1.3 与市场法的比较 |
5.1.4 评估结果差异分析 |
5.2 EVA模型估值对提升企业价值的作用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6章 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保利发展企业价值提升建议 |
6.2.2 EVA模型改进建议 |
6.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本文主要创新之处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和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 |
一、家庭农场的演化机制 |
二、家庭农场的发展模式 |
三、家庭农场的制约因素 |
四、家庭农场的发展方向 |
五、对现有研究文献的评论 |
第三节 研究内容、框架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和框架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可能的创新点和不足 |
一、可能的创新点 |
二、研究不足和展望 |
第二章 概念界定和相关理论 |
第一节 概念界定 |
一、家庭农场 |
二、都市郊区 |
三、一般农业区 |
四、发展路径 |
五、发展模式 |
第二节 相关理论 |
一、农业区位论 |
二、交易成本理论 |
三、制度变迁理论 |
四、演化理论 |
五、二元经济理论 |
第三章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和典型发展模式 |
第一节 我国家庭农场发展情况 |
一、我国家庭农场的起步和发展 |
二、我国家庭农场的现状 |
第二节 我国家庭农场典型发展模式 |
一、上海松江模式 |
二、浙江宁波模式 |
三、湖北武汉模式 |
四、吉林延边模式 |
五、安徽郎溪模式 |
六、家庭农场典型发展模式小结 |
第三节 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和问题 |
一、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经验 |
二、我国家庭农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四章 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的表现 |
第一节 武汉和郎溪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比较 |
一、经营范围和规模 |
二、农场主和家庭劳动力 |
三、土地流转与利用 |
四、生产性固定资产 |
五、劳动力雇工情况 |
六、产品类型和品牌建设 |
七、农场经营性收支 |
八、技术需求与应用 |
九、农场经营和管理 |
十、农业金融和保险 |
十一、参加农民合作社情况 |
十二、武汉和郎溪的家庭农场发展比较小结 |
第二节 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异同 |
一、发展路径的共同特征 |
二、发展路径的不同特征 |
第五章 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的原因 |
第一节 家庭农场的演化机制分析 |
一、家庭农场的主要要素 |
二、家庭农场产生的背景 |
三、都市郊区与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演化背景差异 |
四、家庭农场的演化机制 |
第二节 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机理 |
一、理论假设:典型家庭农场的故事 |
二、理论分析:典型家庭农场的生产决策 |
三、从个体到区域:区位与家庭农场发展路径的分化 |
四、从典型到一般:拓宽假设条件 |
第六章 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的影响 |
第一节 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对复合经营程度的影响 |
一、模型设定 |
二、变量含义及数据描述性统计 |
三、模型拟合结果 |
第二节 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对经营范围的影响 |
一、模型设定 |
二、数据及核心解释变量描述性统计 |
三、模型拟合结果 |
第三节 家庭农场发展路径分化对经营规模的影响 |
一、模型设定 |
二、数据及核心解释变量描述性统计 |
三、模型拟合结果 |
第七章 研究结论和政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推动家庭农场发展的建议 |
参考文献 |
附录 :调查问卷 |
A.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
B.土地流转与利用情况 |
C.生产性固定资产及投资 |
D.农场劳动雇工情况 |
E.农场生产、储存和销售情况 |
F.农场经营性收支情况 |
G.农业新技术需求与应用情况 |
H.农场经营管理情况 |
I.农业自然与市场风险及其影响 |
J.参与合作社、协会和龙头企业情况 |
K.金融与保险情况 |
M.其他相关问题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致谢 |
(6)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的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1.3 研究的内容与框架 |
2.理论基础与文献综述 |
2.1 理论基础 |
2.1.1 代理理论 |
2.1.2 公司治理理论 |
2.1.3 政府干预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国有企业经营效率相关研究回顾 |
2.2.2 “股权制衡”视角下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相关研究回顾 |
2.2.3 混合所有制改革与非实际控制人治理效应 |
2.2.4 高管薪酬激励研究回顾 |
2.2.5 并购相关研究回顾 |
2.2.6 资本配置效率相关研究回顾 |
3.制度背景 |
3.1 国有企业改革的历史沿革 |
3.1.1 国有企业改革的初步探索阶段(1978 年-1992 年) |
3.1.2 国有企业改革的制度创新阶段(1993 年-2002 年) |
3.1.3 国有企业改革的纵深推进阶段(2002 年至今) |
3.1.4 国有企业改革历程总结 |
3.2 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回顾 |
4.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会权力的界定 |
4.1 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
4.2 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界定 |
5.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高管创新激励研究 |
5.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5.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5.2.1 考核目标选择与高管薪酬激励契约设计 |
5.2.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国有企业高管创新激励 |
5.3 研究设计 |
5.3.1 样本与数据 |
5.3.2 主要变量定义 |
5.3.3 模型构建 |
5.4 实证结果 |
5.4.1 描述性统计 |
5.4.2 回归分析 |
5.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5.5.1 高管薪酬激励考核目标选择:财务业绩和创新业绩的权衡 |
5.5.2 非实际控制人“资源支持”效应的有效性分析 |
5.5.3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高管薪酬创新激励的作用机理 |
5.6 稳健性测试 |
5.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5.6.2 使用其他薪酬变量 |
5.6.3 控制其他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
5.7 本章小结 |
6.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并购效率研究 |
6.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6.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6.2.1 非实际控制人与企业经营效率 |
6.2.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国有企业并购效率 |
6.3 研究设计 |
6.3.1 样本与数据 |
6.3.2 模型构建 |
6.4 实证结果 |
6.4.1 描述性统计 |
6.4.2 回归分析 |
6.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6.5.1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差异:政治地位差异视角的分析 |
6.5.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并购效率的作用机理:减少无效并购和提高并购整合能力 |
6.5.3 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对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治理效应的影响 |
6.6 稳健性测试 |
6.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6.6.2 使用并购频率 |
6.6.3 使用其他并购绩效变量 |
6.7 本章小结 |
7.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与资本配置效率研究 |
7.1 研究问题与背景 |
7.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
7.3 研究设计 |
7.3.1 样本与数据 |
7.3.2 模型构建 |
7.4 实证结果 |
7.4.1 描述性统计 |
7.4.2 回归分析 |
7.5 进一步分析与讨论 |
7.5.1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差异:“发声”能力和“发声”动机视角的分析 |
7.5.2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影响资本配置效率的作用机理 |
7.5.3 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如何促进资本配置效率:减少过度投资抑或投资不足 |
7.6 稳健性测试 |
7.6.1 内生性问题处理 |
7.6.2 使用其他投资支出变量 |
7.6.3 使用其他投资机会变量 |
7.6.4 控制其他非实际控制人的影响 |
7.7 本章小结 |
8.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研究启示 |
8.3 研究创新与贡献 |
8.4 研究局限 |
8.5 未来研究方向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7)人工林树冠生长模拟及密度控制决策技术研究 ——以杉木和桉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引言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树冠形态结构 |
1.2.2 树冠形态模型研究 |
1.2.3 树木三维可视化研究 |
1.2.4 林分密度控制图研究 |
1.2.5 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1.4 课题资助 |
1.5 论文组织结构 |
2 研究区概况与数据收集 |
2.1 杉木研究区域 |
2.2 杉木数据收集 |
2.2.1 杉木树冠调查数据 |
2.2.2 福建杉木一类清查数据 |
2.3 桉树研究区域 |
2.4 桉树数据收集 |
2.5 本章小结 |
3 树冠外轮廓形态模型研究 |
3.1 研究方法 |
3.1.1 数据处理 |
3.1.2 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 |
3.1.3 树冠外轮廓基础模型的选取 |
3.1.4 模型再参数化 |
3.1.5 模型拟合和检验指标 |
3.2 结果与分析 |
3.2.1 方差分析与多重比较结果 |
3.2.2 树冠外轮廓基础模型的拟合与检验 |
3.2.3 树冠外轮廓基础模型的再参数化结果 |
3.3 树冠外轮廓形态展示 |
3.4 本章小结 |
4 树冠动态生长预测模型研究 |
4.1 研究方法 |
4.1.1 数据处理 |
4.1.2 冠幅动态生长模型构建 |
4.1.3 冠长动态生长模型构建 |
4.1.4 树冠体积预测 |
4.2 研究结果与分析 |
4.2.1 冠幅模型的拟合与检验 |
4.2.2 冠长动态生长模型拟合和检验 |
4.2.3 树冠体积模型拟合与检验 |
4.3 本章小结 |
5 基于自相关方法的树冠外轮廓模型研究 |
5.1 研究方法 |
5.1.1 边际模型方法 |
5.1.2 基于非线性混合效应方法的自相关处理 |
5.2 结果与分析 |
5.2.1 基于CAR(x)的树冠外轮廓模型 |
5.2.2 非线性混合效应方法的树冠外轮廓模型 |
5.3 本章小结 |
6 林分密度控制决策模型库研究 |
6.1 林分密度控制决策模型库 |
6.1.1 模块A-传统林分密度控制模型 |
6.1.2 模块B-林木径阶分布与树高—胸径预测模型 |
6.1.3 模块C-干形分析与材种出材量模型 |
6.1.4 模块D-树冠外轮廓形态与树冠体积预测模型 |
6.1.5 模块E-年均净现值计算与经济收益密度控制模型 |
6.1.6 模块F-林分生物量与碳储量预测模型 |
6.2 林分密度控制决策模型库各模块间关系 |
6.3 本章小结 |
7 人工林经营模拟辅助决策系统研究 |
7.1 系统需求分析 |
7.2 系统设计 |
7.2.1 系统流程 |
7.2.2 系统功能设计 |
7.2.3 数据库设计 |
7.3 系统关键技术研究 |
7.3.1 林分生长收获模拟二维可视化 |
7.3.2 林分三维可视化模拟 |
7.4 系统实现 |
7.4.1 基于间伐的林分生长收获模拟 |
7.4.2 林分密度控制图动态绘制 |
7.4.3 基于林分密度控制图的抚育间伐 |
7.4.4 林分三维可视化模拟 |
7.5 本章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讨论 |
8.1 主要研究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致谢 |
(8)论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论文提纲范文)
学位论文数据集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概述 |
1.1 董事的内涵 |
1.2 债权人的内涵 |
1.3 董事的信义义务的内涵 |
1.4 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的原因 |
1.4.1 债权人保护体系的缺陷 |
1.4.2 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债权人面临的风险 |
1.4.3 董事对债权人的利益保护的关键影响 |
1.4.4 对解决代理成本问题的关键作用 |
1.5 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的理论基础 |
1.5.1 利益相关者理论 |
1.5.2 社会责任理论 |
1.5.3 风险负担理论 |
1.5.4 信托基金理论 |
第二章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 |
2.1 我国公司陷入财务困境时期的常见现象 |
2.2 我国当前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中对债权人保护的不足 |
2.2.1 我国的立法现状 |
2.2.2 司法实践中对债权人保护的不足 |
第三章 域外有关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的分析 |
3.1 英国法的相关规定 |
3.2 美国法的相关规定 |
3.2.1 董事的信义义务转化的时间节点 |
3.2.2 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的具体内容 |
第四章 对域外立法实践的总结以及对我国的启示 |
4.1 对域外立法实践的总结 |
4.1.1 界定董事的信义义务转化的标准 |
4.1.2 明晰董事对债权人承担信义义务的内容 |
4.2 对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的改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作者和导师简介 |
附件 |
(9)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 ——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导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贡献与不足 |
1.4.1 主要贡献 |
1.4.2 不足之处 |
2.文献综述 |
2.1 相关概念的界定 |
2.1.1 企业生命周期 |
2.1.2 管理者行为 |
2.1.3 会计稳健性 |
2.2 会计稳健性相关研究 |
2.2.1 会计稳健性的成因研究 |
2.2.2 会计稳健性的计量方法 |
2.3 会计稳健性与管理者行为 |
2.3.1 会计稳健性与管理者代理行为 |
2.3.2 会计稳健性与管理者过度自信 |
2.4 企业生命周期视角下的会计稳健性与管理者行为 |
2.4.1 企业生命周期与管理者行为 |
2.4.2 企业生命周期与会计稳健性 |
2.5 本章小结 |
3.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的理论分析 |
3.1 相关理论基础 |
3.1.1 委托代理理论 |
3.1.2 管家理论 |
3.1.3 行为金融理论 |
3.2 管理者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分析 |
3.2.1 管理者代理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机制 |
3.2.2 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机制 |
3.3 企业生命周期对管理者行为的作用机理分析 |
3.4 企业生命周期对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的作用机理分析 |
3.5 本章小结 |
4.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的实证分析 |
4.1 研究假设 |
4.1.1 管理者代理行为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 |
4.1.2 管理者过度自信对会计稳健性的影响 |
4.1.3 企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管理者行为的动态差异性 |
4.1.4 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和会计稳健性 |
4.2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
4.3 变量定义与选择 |
4.3.1 被解释变量定义 |
4.3.2 解释变量定义 |
4.3.3 控制变量说明 |
4.4 模型构建 |
4.5 描述性统计 |
4.6 相关性分析 |
4.7 多元回归分析 |
4.7.1 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多元回归分析 |
4.7.2 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管理者过度自信和代理行为动态变化单因素方差分析 |
4.7.3 企业生命周期不同阶段管理者过度自信和代理行为动态变化多元回归分析 |
4.8 稳健性检验 |
4.8.1 内生性检验 |
4.8.2 替代模型检验 |
4.9 本章小结 |
5.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5.1 研究结论 |
5.2 政策建议 |
5.3 研究局限与未来展望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目录 |
(10)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1.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贡献 |
1.3 研究方法和框架 |
1.3.1 研究方法 |
1.3.2 研究框架 |
2.文献综述 |
2.1 高管权力研究综述 |
2.1.1 高管权力界定和测度 |
2.1.2 高管权力理论研究 |
2.1.3 高管权力实证研究 |
2.2 现金持有量研究综述 |
2.2.1 现金持有量相关理论 |
2.2.2 现金持有动机 |
2.2.3 现金持有量的影响因素 |
2.2.4 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 |
2.3 企业价值研究综述 |
2.3.1 国外对企业价值的研究 |
2.3.2 国内对企业价值的研究 |
3.研究设计与假设 |
3.1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理论分析 |
3.2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研究假设 |
4.数据与模型 |
4.1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量与企业价值模型 |
4.2 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
4.2.1 数据来源与样本选择 |
4.2.2 变量定义 |
5.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实证研究 |
5.1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基本统计量 |
5.2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相关性检验 |
5.3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回归分析 |
5.4 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回归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5.5.1 行业调整现金持有量 |
5.5.2 企业价值度量 |
5.5.3 高管权力度量 |
6.结论与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后记 |
致谢 |
四、经营决策 重在科学(论文参考文献)
- [1]YQA公司党组织融入公司治理案例研究[D]. 程龙瑞. 吉林大学, 2021(01)
- [2]生态公益林保护政策对集体林区林农经营决策行为与收入的影响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D]. 杜娟. 江西农业大学, 2020
- [3]我国法定代表人制度转型研究[D]. 刘瑶. 吉林大学, 2020(08)
- [4]基于EVA模型的保利发展企业价值评估[D]. 李建平. 西南大学, 2020(01)
- [5]都市郊区和一般农业区的家庭农场发展路径比较研究[D]. 冷成英. 武汉大学, 2020(03)
- [6]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非实际控制人董事会权力的治理效应研究[D]. 黄丹. 西南财经大学, 2019(12)
- [7]人工林树冠生长模拟及密度控制决策技术研究 ——以杉木和桉树为例[D]. 王成德. 北京林业大学, 2019
- [8]论公司董事对债权人的信义义务[D]. 张晓璐. 北京化工大学, 2019(06)
- [9]企业生命周期、管理者行为与会计稳健性 ——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D]. 游静. 西南财经大学, 2019(07)
- [10]高管权力、现金持有与企业价值[D]. 潘耀宗. 西南财经大学, 201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