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简介美国有关禁酒的宪法修正案(论文文献综述)
王琛惠[1](2021)在《衔接与连贯理论领域下英语插入语的翻译 ——以《选举权:女性争取选举权的长期斗争》的汉译为例》文中研究说明笔者选取的翻译实践文本来自于美国作家、妇女政权论者艾伦·卡罗尔·杜波依斯出版于2020年的作品《选举权:女性争取选举权的长期斗争》一书第五章。该书是为了纪念美国宪法第十九次修正案通过一百周年。这次修正,赋予了美国女性选举权。该书中大量使用插入语,如何合理流畅翻译这些插入语是汉译过程中的一大难点。笔者根据衔接与连贯理论,探讨如何将本来的英语插入成分在中文翻译中流利顺畅地表达。笔者首先阅读了英语插入语的相关文献,包括其定义、分类、作用以及汉译策略,之后查阅了关于衔接与连贯的相关文献。英语中的衔接主要依靠各种衔接手段,而连贯则是一个更为主观的概念。笔者根据汉语中更常用的表达习惯、汉语母语者更习惯的连接方式,并且结合许明武、郑声滔和包延三人提出的英语插入语的翻译方法,用六种方法翻译第五章中的插入语,包括切断长句、重组句子、使用圆括号、包孕、增加词语以及保持插入语位置不变。在翻译同一个句子时,可能用到了不止一种翻译策略。通过举例分析以上六种翻译策略的具体应用情况,笔者希望能够给插入语的汉译提供灵感和帮助。但插入语的汉译也需要考虑原文文本的特点,译者应该灵活处理。
谭晓雅[2](2021)在《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女权思想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1817-1895)是19世纪美国着名的黑人领袖。他1838年从南方逃到北方后成为一名废奴主义者,通过不断的演讲、写作和社会活动向奴隶制及其一切形式的保护力量宣战直至其寿终正寝。同时作为19世纪美国女权运动的先驱者之一,道格拉斯在与白人女性的互动中逐渐衍生出了他的女权改革思想。在这一时期,工业化浪潮和宗教复兴运动改变了女性的传统角色,使她们能够参与到社会改革运动中并逐渐意识到自身所遭受的不平等,进而自发组织起来为争取女性平等权利而斗争。此外,道格拉斯在其奴隶生涯以及逃往自由的经历中衍生了对奴隶制度的憎恶感和对女性群体的同情之心,他将奴隶与女性饱受压迫的现状联系起来,用启蒙思想中的自由平等观念为妇女权利代言。道格拉斯作为女权运动的重要发起人,他将在废奴运动中汲取的经验和策略运用到女权运动中,去争取人类社会更大范围的平等事业。他创办《北极星》报并率先提出“权利无性别”的思想,在塞纳卡·福尔斯会议上他为女性权利发声,推动美国第一次妇女选举权运动的成功召开。随后,道格拉斯到处发表演讲与美国社会的性别歧视作斗争。然而,在为女性争取权利的过程中,道格拉斯与女权运动的主要领导人产生了分歧,他从当时美国社会的实际出发,主张优先支持黑人获得选举权。围绕着宪法第十四条和第五条修正案,双方进行了论战。经历了数次分分合合,在为黑人取得投票权的宪法修正案通过后,道格拉斯与白人女权主义者通力合作,为争取实现妇女选举权和第十九条宪法修正案的通过而努力。道格拉斯的女权改革思想主要体现在支持妇女选举权方面,也包括支持妇女在经济和教育领域的权利。这种思想体现了道格拉斯对性别平等的高尚追求,从实用主义的角度出发,他的最终目的是与中产阶级女性合作去争取黑人男性选举权,因此他灵活变通、适时妥协地调整斗争策略。此外,在争取女性选举权的过程中,他更多的是侧重结果,而不是过程。不可否认的是,在道格拉斯从事改革的人生历程中,女性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但是对于这些女性的价值,道格拉斯似乎有所忽视。他对于女性的权利存在片面理解,且在行动和理念上存在出入性,但是他的女权改革思想对当时的女权运动具有指导意义,这种精神也被后来的女权运动所继承和发展。
王晨晨[3](2021)在《“禁酒令”与美国卡彭集团的兴衰》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美国禁酒运动从开始到结束持续了一百多年。19世纪初,美国酗酒人数大量增加,宗教组织开始倡导民众节制饮酒。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禁酒运动达到高潮,禁酒组织和社会大众要求禁酒立法,一战的爆发,加速了“禁酒令”的颁布。1920年,《第18条宪法修正案》及其相关法令正式通过实施。但是在“禁酒令”颁布期间,美国社会反而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有组织犯罪迅速壮大,卡彭集团是其中的代表。卡彭集团在“禁酒令”时期,凭借走私酒类逐步实现了组织化、专业化和集团化,最终成为真正的有组织犯罪集团。通过走私酒,一方面卡彭集团的组织架构进一步完整,走私酒类的业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集团化趋向明显,有组织犯罪的领域越来越宽,逐步向印刷业、制造业、运输业扩展。贿赂和暴力活动是伴随着有组织犯罪的两大特征。通过贿赂芝加哥市长及伊利诺伊州州长等人,卡彭集团的非法活动得到了“保驾护航”。1929年“情人节大屠杀”和“大萧条”的爆发,使卡彭作为“头号公敌”被秘密调查。“大萧条”期间,“禁酒令”被废除,酒类走私的收入大幅下降,卡彭也因为逃税被判入狱,卡彭集团走向衰落。“禁酒令”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有组织犯罪的壮大是其影响最大的“遗产”。由“禁酒令”引发的私酒贸易成为黑帮迅速发家的主要原因。随着“禁酒令”的废除,酒类贸易不再受到限制,但有组织犯罪问题却已经尾大不掉,成为美国社会发展的毒瘤,这也促使我们对公共政策的制定进行更加深刻的思考。公共政策的制定需要符合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并且能够促进社会的长远发展。
李建飞[4](2020)在《美国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文中指出美国禁酒运动发端于19世纪初,百年之后国会通过禁酒修正案,标志着禁酒运动初步胜利,禁酒浪潮席卷全国。此后,由于禁酒令激化了社会矛盾,1933年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被废除,轰轰烈烈的禁酒运动落下帷幕。禁酒运动虽然以失败告终,却为当时正在积极争取社会地位的妇女提供了绝佳的试验场所。特别是在19世纪70年代之后,妇女成为独立的禁酒力量,并成立了完全由妇女领导和控制的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WCTU)。WCTU成立初期目标专一,主张以道德规劝的禁酒方式实现戒酒,弗朗西斯·韦拉德扩大了改革范围,将禁酒与社会改革和争取妇女选举权结合起来,提出把女性禁酒改革纳入主流政治,从而提高女性的社会影响。本文选取19世纪末期最有影响力的妇女禁酒组织—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作为研究对象,以时间为主线,提炼出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在每个阶段的重点工作目标,以及全面客观地分析美国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是如何借助于禁酒运动来推动社会改革和争取妇女选举权运动的:男性在酒馆酗酒后危及妇女和家庭安全,作为酒精受害者的妇女有责任和义务通过关闭酒馆来保护自身和家庭的安全,但碍于妇女自身社会地位低下没有投票权,于是开始追求选举权来完成禁酒的使命。本文亦肯定其在保护家庭、未成年儿童免受虐待,推动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国际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有助于全面和进一步理解美国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在推动社会改革,帮助妇女获得选举权中的历史功绩。
晓乙[5](2020)在《美国宪法史上的奇葩——禁酒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在禁酒法案生效的前一天,各地道路上的运酒车络绎不绝,人们都赶着时间把酒运回家里收藏。到了晚上,街道上空无一人,原来人们都聚在家里或其他公众场合举行最后一次合法的"惜别酒会"。如今,酒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饮品之一。无论是春节团圆聚会,还是平时好友小聚,酒似乎都是滋润情感、调节气氛的介质,缺之不可。
裴仕彬[6](2019)在《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文中研究表明辩诉交易,英文“Plea Bargaining”,字面意思就是答辩的讨价还价。美国辩诉交易起源于19世纪初,从出现之初便招致种种质疑,在质疑声中,美国辩诉交易如今表现出顽强的生命力和巨大的影响力。本文意在对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历史考察、比较研究、案例分析、社会学分析等方法,梳理美国辩诉交易演进过程的三个历史分段中检察官的作用、辩诉交易运行概况、主要交易模式,分析了美国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比较了美国辩诉交易和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异同,针对我国检察裁量权运行中存在问题,结合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出从提高检察官适用认罪协商动力的角度完善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除了导论外,本文共分为五个部分,各章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美国检察官的演变及在辩诉交易兴起中的作用”分成四节。第一节是对美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进行考察。从“地理大发现”开始,美国本土的居民便呈现出多民族、多文化交融的特点,其检察制度在不断变革中独具特色,英国普通法绝不是影响美国检察制度的唯一性力量。在美国,对美国检察官起源之争一直没有停过,早期北美殖民地的宗主国包括英、法、荷等国,宗主国的检察制度或多或少影响殖民地检察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因此,在对各种学说进行分析介绍的基础上,结合殖民地时期特有的历史文化背景,美国检察官制度是以英国普通法传统为主体,兼具大陆法系特征的混合体系。在数百年的发展中,美国检察官制度的演变脉络主要是刑事诉讼启动从私诉到公诉、检察官选任从任命到民选,检察体制从单轨制到双轨制。第二节主要对检察官适用辩诉交易的犯罪类型进行了分析。首先考察了19世纪前美国主要的犯罪类型与刑罚,该时期道德和宗教犯罪在刑法体系中占据重要作用,独立战争后刑法加强了对财产的保护,刑罚也出现轻刑化趋势。本文通过对马萨诸塞等地区的刑事案件进行梳理,酒类案件成为马萨诸塞州最先适用辩诉交易的案件类型。纽约、波士顿等城市的辩诉交易并非从酒类案件开始,而是在盗窃等财产犯罪中最先适用。由于对谋杀罪进行分级,谋杀等重罪案件也逐步可以适用辩诉交易。第三节探讨了立法对法官量刑裁量权进行限制。由于存在对权力的警惕,法官尽管获得了司法审查的权力,但是在1860年以前,最高法院适用司法审查的案例少之又少,法官裁量权一方面受到法典化运动带来的刑事立法成文化和制衡思想广泛传播的制约,另一方面在司法操作方面受到强制性量刑法令的约束,检察官作为行政部门不太起眼的角色,找到了法官裁量权行使的漏洞而在实践中不断使用辩诉交易。第四节进一步考察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主要模式,美国检察官的定位和职权被认为是代表着正义、法律和秩序,代表人民和政府追诉犯罪。美国检察裁量权吸收了英国总检察长关于撤回起诉的主要内容,该权力不断演变为几乎不受司法审查的排他性权力。提出在内战之前,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可以使用的主要筹码有诉讼费用、过度指控等,检察官把撤回起诉的裁量权运用至辩诉交易程序中,指控交易便成为该时期主要的交易模式,在19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检察官针对立法限制检察官不起诉便又在实践中使用中止诉讼的交易模式。第二章“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广泛实践中的作用”共四节。第一节分析了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刑事立法增长而带来案件的增加。19世纪,美国经历了工业革命、移民潮以及西进运动等影响促进美国经济发展的事件,最终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基本完成了工业化,随之而来的是经济危机和社会动乱频繁发生,政治日益腐败和低效,为了扭转这种不利经济发展的弊病,美国掀起了一股扩张刑事制定法的浪潮,大量带有刑事制裁的经济管制立法、社会立法、道德立法出现,检察官的指控职能不断扩大。第二节着重考察了联邦检察官职权的扩大和司法部的创立对检察官职权的影响。内战后行政权,尤其是以联邦总统为代表的行政权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大,联邦政府不断介入经济社会事务。联邦检察官的职权、人数及薪水均在增加,联邦检察官的地位也随之提升,尤其是联邦司法部的创设,司法部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司法部获得了官员账目、法官薪水分配、人事推荐权等监督法官的行政性权力。第三节介绍了进步主义运动对刑事司法运行的影响。社会有识之士为了揭露和治理社会经济等领域的问题,引发了一场进步主义运动。该运动对美国当时的政治、法律领域均产生了重大的影响。首先,该时期政治哲学发生了从立国时遵循的自然法原则向实用主义的转向。刑事司法领域也深受法学实用主义的影响,关于刑罚目的的讨论导致不定期制度、缓刑制度、假释制度和少年司法的确立和发展。同时,刑事司法领域也发生了深刻的变革,正当程序的勃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职业化和专业化使得庭审日益复杂化,控辩双方从经济的角度也必然倾向于选择辩诉交易。大陪审团固有的制度缺陷也导致其本身指控职能不断被削弱,为检察官行使裁量权进一步提供制度空间。第四节分析了内战后辩诉交易的变化和发展。由于美国政治的双轨制,本文分别考察了联邦和各州的辩诉交易的情况,辩诉交易案件主要发生在各州,各州辩诉交易的情况存在不平衡的情况。本文还选取了谋杀和酒类案件为例分析该阶段辩诉交易的特点,初步显示出政治因素的影响。辩诉交易的发展离不开法官,州法院对辩诉交易存在认同和质疑两种不同的意见,而联邦法院基本对辩诉交易持沉默态度。检察官利用新出现的缓刑、不定期刑和假释作为适用辩诉交易的工具。在具体的运行上,检察官的量刑权在扩大,检察官也利用犯罪形态和前科作为交易的手段与辩护律师谈判,辩诉交易对被告人的罚金刑影响更大,本文还分析了公众舆论对检察官是否选择辩诉交易的影响。第三章“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得到合宪性认可中的作用”一共分为三节。第一节着重考察了对辩诉交易中检察官作用的理论探讨及反思,犯罪浪潮、司法丑闻的爆发以及实证主义研究方法的运用,由民间组织实施的犯罪调查通过案件分析和数据统计逐渐发现了隐藏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的辩诉交易现象,并提出改革检察制度的建议。20世纪20、30年代,很多学者根据犯罪调查报告公布的司法数据,对检察官裁量权作了更为细致和精深的研究,揭露存在的问题,各自提出了自己的改进建议。第二节讨论了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逐步得到法院确认的过程。在20世纪,商业犯罪、有组织犯罪和毒品犯罪等日益成为危害国家、社会和个人的毒瘤,检察官对上述犯罪类型不仅具有指控权力,还享有侦查调查权。法官在辩诉交易发展史中也起着重要作用,一方面法官在一战后对辩诉交易的态度逐步发生转变,不再一味地否定,加大了对辩诉交易是否具有事实基础、答辩是否具有自愿性和是否获得有效法律帮助等方面司法审查力度,最终由联邦最高法院于1970年通过案例确认了辩诉交易的合宪性。第三节研究了一战后辩诉交易模式的细化。在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司法界掀起一股正当法律程序革命的浪潮,权利法案条款实现联邦化。辩护制度在刑事案件的全覆盖促使公设辩护人制度的兴起和发展,公设辩护人制度自身困境又进一步导致控辩双方乐于进行辩诉交易。在一战后,联邦和各州的辩诉交易的比率总体上呈现上升趋势,根据调查表明,检察官对辩诉交易的态度各异,没有统一的标准。辩诉交易制度也出现类型化的趋势,本文对谋杀犯罪、毒品犯罪、部队中犯罪、少年犯罪等类型案件中的辩诉交易进行了分析,并按照交易主体和交易模式不同对辩诉交易进行了类型化的探讨。第四章“美国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探析”共分为三节。第一节简单介绍了辩诉交易在20世纪70年代以来的废除危机,并分析了国外对辩诉交易兴起的几种解释理论。第二节探究了辩诉交易之所以兴起于美国的特殊政治法律文化原因。肇始于殖民地时期塑造起来的契约精神和自治实践深刻影响了控辩双方和民众对辩诉交易的态度,控辩双方从内心认可协商解决刑事实体及程序的问题。分权理论和实践使得检察官在决定是否提起指控和如何指控具有排他性的权力,在辩诉交易中行使的是准司法权。本文认为,检察官采用选举制对检察官刑事诉讼的微观运作产生了深远影响,检察官处理刑事案件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其选举利益的需要。第三节通过运用庞德社会控制的法社会学基本原理对检察官倾向于适用辩诉交易进行了分析。辩诉交易兴起和发展的19世纪也正是美国工业化、大量移民的时期,人口的变迁与辩诉交易率呈现一定的相关性,通过普选制,组织的影响日益扩大,检察官必然会为了保护社会人力资本倾向于采用辩诉交易。19世纪,社会冲突不断深化,检察官也通过辩诉交易中“从宽机制”予以应对,缓和了社会组织之间的紧张关系。第五章“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地位对我国的启示”共分为四节。第一节在比较了中美两国检察官在国家权力机构中的不同定位后,重点分析了我国检察机关宪法定位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立检察机关控权型的法律监督机制,提高监督措施的法律效力和司法权威。第二节重点研究了美国检察官裁量权演变及其对我国的启示。美国检察官享有几乎绝对的起诉裁量权,但是,美国检察官行使裁量权也受到内部裁量政策和案例法上抗辩事由的约束。本文考察了我国自清末变法修律以来检察裁量权的变迁,分析我国裁量权存在的行使界限不清等问题,提出以公共利益标准重新塑造我国检察裁量权的行使边界,构建保障检察裁量权依法独立行使的机制。第三节分析了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及其对我国的启示,并对美国在司法审查中秉持的合宪性推定进行了研讨,提出我国一方面建立刑事司法中的合宪性推定原则,另一方面构建以自愿性为核心的认罪认罚司法审查机制。第四节对辩诉交易制度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异同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本文较为深入地分析了我国检察官在适用认罪认罚协商程序时面临协商成本过高、存在职业风险等动力不足问题。总结出我国检察机关在认罪认罚制度中的定位,并以新刑事诉讼法新增的认罪认罚中特殊不起诉制度为例,细化在特殊不起诉中公共利益衡量原则的具体适用规范。本文提出从突出控辩双方的主体地位、提高协商主体的决策能力、落实庭审实质化和构建认罪认罚协商的“契约”秩序等方面增强检察官适用认罪认罚协商的动力。
陈希[7](2019)在《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研究》文中认为违宪审查制度(constitutionality review)是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审查、裁决法律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政府的行政行为是否违宪的制度。违宪审查制度起源于美国1803年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Marbury v.Madison),联邦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在此案的判决意见中明确宣布:违宪的法律不是法律及阐明法律的意义是法院的职权。随后,美国通过对1816年“马丁诉亨特尔的租户案”(Martin v.Hunter’s Lessee)和 1821 年“柯恩斯诉弗吉尼亚州案”(Cohens v.Virginia)的判决,形成了州法院审查州立法的权力。通过法院判例法,美国建立起以法院行使违宪审查权力的司法审查制度,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成为联邦宪法的最终解释者。美国的违宪审查权属于司法机关,违宪审查制度是一种司法审查(judicial review),是以保证宪法不被违反为目的,由司法机构对立法、行政机构的行为加以审查和修正的制度。美国的违宪审查要求法院进行具体案件的个案审查,在审理过程中附带进行对法律违宪的审查判断。由此可见,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起源历史久远,意义重大。世界上各个国家在宪法实施制度中依据本国国情,纷纷建立起相应的宪法监督机制,进行违宪审查,保障宪法有效实施。研究和讨论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体现了当代全球化时代背景的理论发展需要。随着全球化的步伐在国家的各个层面上的逐渐深入,全球各国法律共同体融合,呈现出宪法全球化背景,包括立宪的借鉴、修宪、宪法解释对外国法和国际法律的参考。而且在全球化时代背景下,人权保障被世界各国广泛关注,各国宪法是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是共同宪政理想的成果,这是一国宪法解释中参考国际法和外国法的基础。美国的成文宪法历史久远,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在美国的实践也能追溯到美国建国初期,可以说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已经成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传统,并且这一传统延续至今,在当代一些社会敏感问题的案件中,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频繁援引外国法和国际法,大法官援引了西方文明史、欧洲人权法院的判决以及联合国人权条约等推翻了美国宪法先例和州法,扩张了宪法解释。不过,当代美国国内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解释宪法这一趋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很多学者甚至开始质疑联邦最高法院的违宪审查权的正当性。因此,即使美国在合宪性审查中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实践比较丰富,当代美国宪法制度却成为国内宪法判决中引用国际法的一种消极代表。由此可见在宪法理论领域,以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为脉络,可以体现出美国在宪法与国际法之关系处理问题上的衍变过程。面对全球化的时代背景,宪法理论研究需要打破壁垒,宪法领域也出现了国际法与国内法之间的互动,这就需要各个国家明确国际法在国内应当发挥何种作用和什么样的法律效力,而美国宪法和违宪审查中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方法和态度极具特点,具有研究讨论的理论价值。从实践角度出发,在全球化影响的大环境下,违宪审查不能闭门造车,需要打开国门,借助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实践发展丰富自己的理论和制度。一方面,我国在民事诉讼程序、刑事法律领域中一经有对国际条约和惯例的接纳,但是目前宪法尚未明确有关国际法地位的规定,在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完善过程中,美国经验可以帮助我们分析如何明确国际法在我国的地位、如何面对全球化的人权保障与国内宪法制度等问题。这有利于未来保证我国缔结的条约和认可习惯国际法的效力实现,有利于通过宪法保持国际法的一贯性、稳定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美国的宪法制度特点鲜明,在援引外国法的方式中也极具代表性,美国宪法制度采取以联邦最高法院为中心,借助国际法和外国法解释美国联邦宪法,研究在国际化背景下美国的宪法解释援引现象,可以帮助我国合宪性审查制度积累面对全球化时代背景的经验和违宪审查的技术经验,积极对待其他国家的文明成果本文正文部分第一章介绍国际法在美国宪法中的地位与效力。首先梳理了美国宪法中国际法的概念的历史渊源,指出国际法概念的含义深受布莱克斯通国际法理论影响,国际法概念的称谓来自边沁的理论。其次,美国联邦宪法中明确规定了国际法的国内法效力,在判例法中树立了国际法高于州法的法律地位。其中国际条约在美国受到国会与总统间在缔约权上的权力制衡的影响,造成国际条约在美国国内的实际效力不断减弱,国会通过条约的批准权限制条约的缔结。在司法领域,法院通过司法审查树立了条约的自动执行制度及后法优先制度,并据此进一步限制生效的国际条约在国内的效力。再次,美国宪法判例明确习惯国际法属于普通法的一部分,以及国内法律与习惯国际法冲突时习惯国际法优先适用的原则。法官借助外国法援引论证习惯国际法,在海盗、战争、捕获品等国际问题上以习惯国际法为依据。最后从判例法角度出发,分析《外国人侵权法》中美国法院司法管辖权的发展及其实践中的影响。第二章介绍外国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外国法援引起到解释说明、强化论证的作用美国宪法的作用,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援引的外国法渊源包括案例、法条、专家意见、调查报告等。美国大法官曾在奴隶制宪法判例中援引英国奴隶制度、英国奴隶纠纷判例、格老秀斯等国际法着作论证自己的观点。在最低劳动时间有关的经济权利判例中,产生了以布兰代斯摘要为代表的援引外国法的方式,这一方式非常重视其他国家的专家意见及社会科学调查数据,外国法援引从实证角度帮助法官论证观点。美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形成了以外国法援引为主题的争论,以斯卡利亚大法官和布雷耶大法官的辩论为代表,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内部形成支持援引和反对援引的不同意见。这一争论不仅出现在法庭上,而且还蔓延到学术领域和政治领域。反对援引的学者和法官大多从原旨主义、民主主权问题、民族主义和国际反向多数出发,反对外国法援引。争论的焦点主要为能否援引外国法论证没有明确国内共识的主张,另一个焦点问题为如何正确援引。第三章介绍第一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外国法,尤其是英国普通法及学者观点的援引帮助美国形成明显而即刻危险的判断标准,将明显而即刻标准发展到实质紧急影响程度;通过援引和分析英国普通法,美国法院确立了禁止事先审查原则,给予新闻机构言论自由的扩张解释;从美国移民国家的实际出发,通过援引外国法,美国法院发展了英国普通法中关于淫秽的定义,确立了美国淫秽出版物的标准;援引外国法还直接推动了美国学术自由原则的形成;在关于结社自由的判例法中,少数意见大法官依据英国干预公民结社的立法历史及影响警示美国法庭,重视公民的结社自由;援引外国法还帮助大法官对竞选献金进行规制;法官借助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形成了美国宪法中宗教自由界限。第四章介绍第八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第八修正案禁止酷刑的规定直接来自英国法律,但是美国在第八修正案判例法中发展出不断进步的文明标准理论,这一标准要求结合文明国家的实践判断什么是酷刑。另外,二战后美国法院展开了对死刑适用限制标准的探索,这一过程中外国法和国际法起到了重要推动作用。比如在强奸犯死刑适用问题、限制对未成年人罪犯适用死刑问题及智障者死刑适用问题上,法官援引国际条约、其他国家刑事立法等论证了限制适用死刑的人类社会道德的普遍性。第五章介绍第十四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第十四修正案中正当程序的规定都是直接来自英国法律,但是美国并没有盲目学习英国普通法,联邦最高法院从正当程序理论基础上发展出实质正当程序等。美国不仅丰富发展了英国宪法理论,还充分体现了法院的司法审查权,以及法院在美国权力制衡结构中的重要地位。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分别在妊娠终止选择自由的界限、界定生命终止选择自由的含义、同性性行为自由的确立及形式被追诉人的权利等问题上,帮助大法官解释第十四修正案的含义。第六章介绍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对美国宪法解释理论的推动。首先文章强调美国大法官在解释宪法时所参考的法律渊源具有开放性,美国宪法解释倾向实质性解释,这是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条件。其次文章分析了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在传统宪法解释进路中的体现,提出主张文本主义或原旨主义的大法官倾向引用英国普通法和英国法学理论解释宪法,而主张实用主义解释理论的大法官倾向引用国外实证研究的结论、数据以进行利益权衡的分析方法,以道德哲学主义分析为主的大法官倾向从自然法出发,援引西方自然法理论、世界宗教、道德等论证观点,从道德层面进行宪法解释。最后,本文认为宪法解释理论的发展成果体现在合理援引标准的理论探索及援引类型化理论两个方面。其中合理援引的标准可以总结为:所援引的国际法或外国法体现了普遍共识、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用是被用来解释美国宪法中尚不清晰的问题、援引的外国法在宪法解释中的效力是不具有约束力的说服性渊源。另外,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的类型化研究角度不同,按照援引产生的作用可以将类型分为以下几种:借鉴经验型援引、论证世界道德标准型援引、借用推理逻辑和材料的援引、追溯历史型援引。通过分析美国宪法判例中所援引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本文得到以下结论:其一,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的法律地位不容忽视,建国初期为了保证政权的稳定,美国联邦宪法给予国际法等同于国内联邦法律的地位,并且借助判例法确立了国际法约束州法的宪法规则,同时巩固了联邦政府与州政府之间的权力关系。美国还借助宪法对国际法地位的规定扩张了法院的管辖权,从司法角度实现国会的政治主张,比如以《外国人侵权法》为基础,美国形成的长臂管辖理论,并频繁干预外国政府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在国际社会上引起了很大争议。其二,英国普通法对美国宪法产生重要影响,美国援引外国法和国际法的历史体现出美国从英国法经验出发结合自身不断发展美国宪法理论,大法官对某些宪法条文的理解从照搬英国普通法到批判的继承,放弃英国普通法的形式主义,通过司法解释丰富了美国宪法保障的含义。其三,外国法援引帮助美国大法官形成了判断人类社会文明共识。大法官援引外国法材料论证了未曾被清晰证明的社会共识,用社会共识的普遍性论证大法官违宪审查中的主张。如果追溯美国建国初期,法官在寻找某种习惯国际法时会频繁援引外国法,论证该习惯国际法的存在并在审判中进行适用。这也是一种寻找人类社会共识的方式。其四,美国违宪审查理论研究已经实现了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的理论化,比如针对合理援引的标准的探索和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的类型化研究。其五,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在美国违宪审查的宪法解释理论中频繁出现,运用不同解释理论的大法官会选择援引不同类型的外国法渊源。总之,在大法官希望扩张解释宪法时,也是援引外国法和国际法发挥重要影响的场合,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推动了美国宪法解释的发展,帮助美国宪法跟上时代的步伐,不拘泥于形式的框架。美国宪法解释理论和解释方法的发展变化过程体现了大法官在形式主义与实质主义之间,保守主义与自由主义之间、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之间的平衡。通过对美国违宪审查制度中大法官借助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研究,借助案例分析、历史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文章形成的创新点包括:第一,本文选择了从援引国际法和外国法解释宪法这一新的研究角度分析美国的违宪审查制度,讨论美国宪法理论的特点。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并不属于引人关注的研究对象,但是从美国宪法理论发展中它是一种极具美国宪法特色的、也能够体现美国宪法理论热点的研究领域。研究对象中不仅研究援引国际条约,还考虑习惯国际法。而在研究外国法援引时,不仅讨论各国法律还将英国普通法作为重点讨论。第二,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发现以下几点内容:其一,国际法在美国宪法的地位发生着不断变化,并未真正体现联邦宪法中规定的至上法律的地位。其二,外国法历史上被视为寻找习惯国际法的重要的资源,而在当代成为对美国论证形成国内共识、推进美国国内道德标准进步等领域有着重要的论证作用。其三,英国法对美国的影响巨大,美国对英国法批判的继承。其四,提出国际法援引和外国法援引是美国的历史传统,对此内容的研究已经理论化。第三,本文选用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力图从提高研究的文献丰富程度和覆盖面。虽然已经有不少国内宪法学者整理了众多英美法判例判决书,但是为了更全面的了解外国法和国际法援引的历史,本文在前人基础上进一步收集整理了大量的原文判决书及相关国外文献,力图呈现完整的法官逻辑推理过程,从细节处发现问题,了解美国宪法制度发展。
成梦婕[8](2019)在《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酒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自内战结束到20世纪30年代,随着工业化的迅猛发展,美国迈入了快速城市化发展时期,随之产生的是一系列的城市社会问题。酒馆,作为典型的城市公共空间之一,因其公共性和开放性,是美国城市社会问题表现最为集中的地方之一,也是最能体现美国社会风貌的场所之一。我们将重点考察19世纪末到20世纪30年代,以美国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的颁布为分割点的两个阶段中,处于不同社会环境背景与法律规范下的酒馆,在空间陈设、经营方式、社会地位和所起到的社会作用等方面的流变与不同特征。同时,我们也将结合酒馆从业者、工人阶层、移民、黑人和妇女等社会群体或出于政治地位诉求,或出于经济利益追求在酒馆中所开展的各类社会活动的情况,以此论证酒馆,这一城市公共空间的“存废”与市民活动之间的紧密关系。自18世纪初,美国就一直存在着禁酒呼声。内战前,以宗教布道、道德规劝为主要手段的禁酒组织较为活跃,如华盛顿戒酒协会、美国禁酒联盟等。内战期间,废除奴隶制成为改革者们的集中关注点,禁酒活动暂时偃旗息鼓。内战后,农业和工业经济的快速发展,使得美国酿酒业与酒馆经营行业再次兴盛,与之伴随的是以禁酒党的成立为开端的长期酒馆斗争运动。在全国禁酒令颁布前,以酒馆经营者、德国和爱尔兰移民以及黑人为代表的市民在酒馆空间中,开展了以酒馆为据点的政治诉求活动,引起社会反酒馆浪潮;而调酒师等酒馆从业人员则力图通过规范酒馆经营来平息反酒馆呼声。围绕酒馆所发生的腐败、暴力事件,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反酒馆联盟等内战后新成立的禁酒组织,展开了同内战前不同的积极斗争方式;与此同时,拥有“地方自决权”的美国各州政府对酒馆开展立法与整改活动。这些都显示了在特殊时期下,美国社会各方在酒馆存废问题上的不同态度与应对方法。全国禁酒令颁布后,地下酒馆的猖獗、酒馆消费群体的不断扩大,直至市民公开对抗禁酒令,要求恢复酒馆合法性,这些现象则进一步体现了市民活动对酒馆行业兴衰的巨大影响力。最后,对比禁酒令颁布前后,酒馆的不同“经营”状态,显示了在国家城市建设过程中,仅凭全面的禁止性律法来直接规定某一行业的生存状态,往往有所欠妥。
廖碧[9](2019)在《《美国女权运动史》(第二章)翻译实践报告》文中研究表明本次翻译项目的原文选自《美国女权运动史》的第二章。本书作者是美国学者、作家罗里·迪克(Rory Dicker),主要讲述了美国发生的三次主要的女权运动。本书共五章,笔者选取作为本次翻译项目的原文为第二章内容,主要介绍了十九世纪四十年代到二十世纪初的美国第一波女权运动,这次运动对整个世界范围内的女权运动史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此翻译报告共五章:第一章讲述了此次翻译项目开展的背景,主要包括项目意义和译前准备工作;第二章是对原文的分析,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对原文文本类型及语言特点的分析;第三章为理论框架的阐述,其中主要部分是此理论对本次翻译项目的适用性;第四章分析本次翻译项目所遇到的困难,以及针对不同困难所采用的不同解决办法,此章也是本报告的核心章节;最后一章为总结部分,主要总结了通过此次翻译项目,译者所收获的经验及有待解决的问题。本次翻译项目以纽马克的语义翻译和交际翻译为指导,旨在探讨通过这两种翻译策略的结合,如何针对不同层面的翻译问题采取有效的翻译技巧,解决源语言与目的语之间信息的有效传递,实现以读者为导向的译本。
阎滨[10](2018)在《美国“禁酒时代” 一场高尚而失败的社会实验》文中研究说明美国人一直为自己的宪法自豪,他们拥有全世界第一部成文宪法,自1787年颁布后沿用至今。在200多年时间里,美国陆续颁布了20多个宪法修正案,不断完善、补充这部宪法。在众多修正案中,只有以"禁酒法"着称的第十八修正案在1919年颁布后,到1933年就被另一修正案废止,支持者惋惜地称之为"一场高尚而失败的社会实验",这一番荒谬的折腾,为全世界提供了笑柄。
二、简介美国有关禁酒的宪法修正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简介美国有关禁酒的宪法修正案(论文提纲范文)
(1)衔接与连贯理论领域下英语插入语的翻译 ——以《选举权:女性争取选举权的长期斗争》的汉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Acknowledgements |
摘要 |
Abstract |
1. Introduction |
2.Task Description |
2.1 About the source book and the selected text |
2.2 About the author Ellen Carol Dubois |
2.3 Significance of the report |
3. Process Description |
3.1 Pre-translation preparation |
3.2 Translation schedule |
3.3 Translation quality control |
4. Analytical Framework |
4.1 Literature review |
4.1.1 Studies on parenthesis |
4.1.2 Studies on cohesion and coherence |
4.2 Analytical framework |
4.2.1 Types of parenthesis |
4.2.2 Translation strategies of parenthesis |
5. Case Analysis |
5.1 Splitting sentences |
5.2 Restructuring |
5.3 Using parenthesis marks |
5.4 Embedding |
5.5 Adding words |
5.6 Keeping parenthesis in its original place |
6. Conclusion |
References |
Appendix |
(2)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女权思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中的问题与趋势分析 |
三、研究特色与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女权思想的源起 |
一、中产阶级女性地位的变化与自我意识的觉醒 |
(一)19 世纪以前美国女性的地位 |
(二)19 世纪初期美国女性自我意识的增强 |
二、有利的社会环境的促动 |
三、欧洲启蒙思想的启发 |
第二章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对女权运动的理论指导与实践 |
一、《北极星》报的主旨思想 |
(一)权利无性别 |
(二)权利无种族 |
二、道格拉斯与塞纳卡·福尔斯会议 |
(一)塞纳卡·福尔斯会议的成功召开 |
(二)道格拉斯的支持 |
三、实践过程中的冲突与合作 |
第三章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女权思想的特点及评价 |
一、对平等主义的追求 |
二、以实用主义为原则 |
(一)“实用主义”与“美国精神” |
(二)道格拉斯实用主义思想的实践 |
三、道格拉斯女权思想的局限性 |
(一)对女性权利的片面理解 |
(二)思想观念与实践的矛盾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生平大事记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
致谢 |
(3)“禁酒令”与美国卡彭集团的兴衰(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美国的禁酒运动与“禁酒令” |
第一节 禁酒运动的早期发展 |
第二节 20 世纪初禁酒运动的高潮 |
第三节 “禁酒令”的出台 |
第二章 “禁酒令”期间芝加哥卡彭集团的兴起与发展 |
第一节 芝加哥卡彭集团 |
第二节 卡彭集团“反禁酒”的犯罪活动 |
第三节 卡彭集团的壮大及其影响 |
第三章 “禁酒令”的废除与卡彭集团的衰落 |
第一节 “禁酒令”的废除及其原因 |
第二节 “禁酒令”废除前夕的卡彭集团 |
第三节 “禁酒令”废除后卡彭集团的衰落 |
第四章 “禁酒令”与美国有组织犯罪的发展 |
第一节 “禁酒令”的多重社会影响 |
第二节 “禁酒令”与有组织犯罪的关系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美国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依据及历史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创新之处 |
一.WCTU的建立 |
(一)WCTU建立的时代背景 |
(二)妇女“圣战”运动 |
(三)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WCTU)的成立 |
二.WCTU的禁酒活动 |
(一)早期道德规劝 |
(二)第十八条宪法修正案——禁酒运动的胜利 |
三.WCTU的社会改革与妇女选举权 |
(一)韦拉德与威顿米尔路线之争 |
(二)“无所不为”思想指引之下的社会改革 |
(三)“家庭保护”与妇女选举权 |
四.WCTU的历史影响 |
(一)WCTU的主要历史功绩 |
(二)WCTU的历史局限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美国宪法史上的奇葩——禁酒令(论文提纲范文)
美国为什么禁酒 |
14年后不得不废止 |
(6)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的缘起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方法 |
四、主要概念辨析 |
第一章 美国检察官的演变及在辩诉交易兴起中的作用 |
第一节 美国检察官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美国检察官制度起源之争 |
二、私诉到公诉 |
三、任命到民选 |
四、单轨制到双轨制 |
第二节 检察官适用辩诉交易的犯罪类型 |
一、19世纪前美国主要的犯罪类型与刑罚 |
二、19世纪早期辩诉交易的案件类型 |
三、适用辩诉交易的其他案件类型 |
第三节 法官的量刑裁量权受到立法的限制 |
一、法典化运动 |
二、强制性量刑法令 |
第四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主要模式 |
一、普通法文化下的检察官裁量权 |
二、检察官进行交易的主要筹码 |
三、辩诉交易的基本模式 |
第二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广泛实践中的作用 |
第一节 不能承受之重——案件量的不断增长 |
一、美国工业社会的繁荣与困境 |
二、检察官刑事指控职能在增加——制定法的膨胀和刑法的扩张 |
第二节 联邦检察官职权的扩大与司法部的创立 |
一、内战后联邦权力的扩大 |
二、联邦检察官的扩容和地位的提高 |
三、联邦司法部的设立 |
第三节 进步主义运动对刑事司法运行的影响 |
一、进步时代法学思潮的兴起 |
二、实用主义在司法领域的兴起和发展 |
三、进步主义时代刑事司法领域的变革 |
第四节 内战后辩诉交易的变化和发展 |
一、辩诉交易的基本情况 |
二、法官对辩诉交易的矛盾态度 |
三、进步主义时代刑罚改革对辩诉交易的影响 |
四、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新变化 |
第三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得到合宪性认可中的作用 |
第一节 对辩诉交易中检察官作用的理论探讨及反思 |
一、20世纪20年代犯罪报告对检察官裁量权的评论 |
二、20世纪20、30年代学者对检察官裁量权的研究与反思 |
第二节 检察官的广泛裁量权逐步得到法院确认 |
一、检察官在控制犯罪中的作用在增加 |
二、法院对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态度的转变 |
三、法院加大对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 |
四、联邦最高法院对辩诉交易的正式确认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模式的细化 |
一、正当法律程序革命的影响 |
二、公设辩护人制度与辩诉交易 |
三、检察官交易模式的类型化 |
第四章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演进中占主导作用的原因探析 |
第一节 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原因理论研究现状 |
一、辩诉交易废除危机 |
二、检察官主导辩诉交易的若干解释理论 |
第二节 传统的政治法律实践 |
一、美利坚民族基因——契约精神 |
二、分权思想在美利坚的落地生根 |
三、选举制的全局性影响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社会学解析——实现社会控制的手段 |
一、法律的社会控制理论 |
二、社会控制视角下的检察官与辩诉交易 |
第五章 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对我国的启示 |
第一节 美国检察官的定位 |
一、美国检察官在国家权力结构中的定位 |
二、我国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及现状 |
三、改革思路 |
第二节 美国检察官裁量权的演变 |
一、美国检察官裁量权的自由与限制 |
二、我国检察官裁量权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
三、完善我国检察裁量权的路径 |
第三节 检察官进行辩诉交易的司法审查 |
一、辩诉交易中司法审查的合宪性推定原则 |
二、构建我国认罪认罚司法审查制度 |
第四节 美国检察官在辩诉交易中的作用对认罪认罚制度的启示 |
一、辩诉交易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比较 |
二、认罪认罚协商制度中检察官面临的困境 |
三、关于认罪认罚制度中检察官作用的思考——以特殊不起诉为例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后记 |
(7)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 国外研究现状 |
(二) 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国际法在美国宪法中的地位与效力 |
一、美国宪法中关于国际法的规定 |
(一) 美国宪法理论中国际法的概念 |
(二) 美国联邦宪法对国际法地位与效力的规定 |
二、美国宪法中国际条约的地位和效力 |
(一) 国际条约的缔约及批准 |
(二) 条约优先于州法 |
(三) 条约自动执行理论的产生与发展 |
(四) 条约与联邦法律冲突时的优先适用 |
三、习惯国际法与美国宪法 |
(一) 美国宪法中习惯国际法的地位和效力 |
(二) 习惯国际法在美国宪法判例中的发展 |
四、《外国人侵权法》判例中宪法理论的发展 |
(一) 《外国人侵权法》的起源 |
(二) 《外国人侵权法》的宪法依据 |
(三) 《外国人侵权法》对于司法管辖权理论的发展 |
第二章 外国法与美国宪法的关系 |
一、外国法与美国宪法关系概述 |
二、宪法判例对外国奴隶法的援引 |
三、宪法判例对外国劳工保障法的援引 |
四、援引外国法引起的学术争论 |
(一) 争论发生的背景 |
(二) 司法领域的争论 |
(三) 学术领域的争论 |
(四) 争论的焦点问题 |
第三章 第一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 |
一、明显而即刻危险标准的形成 |
二、禁止事先审查原则的确立 |
三、淫秽出版物标准的确立 |
四、学术自由原则的形成 |
五、结社自由判例中的少数派意见 |
六、竞选献金的规制 |
七、宗教自由界限的形成 |
第四章 第八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 |
一、判例法中不断进化的尊严标准 |
二、死刑适用限制标准的形成 |
(一) 强奸犯死刑问题 |
(二) 智障者死刑问题 |
(三) 未成年人死刑问题 |
(四) 延迟执行死刑问题 |
第五章 第十四修正案判例中的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 |
一、第十四修正案与英国《自由大宪章》的关系 |
(一) 第十四修正案的产生与《自由大宪章》 |
(二) 第十四修正案判例法对英国正当程序理论的发展 |
二、妊娠终止选择自由及其界限 |
三、生命终止选择自由的含义 |
四、同性性关系选择自由的确立 |
五、刑事被追诉人的权利与保障 |
(一) 美国大陪审团制度的发展与英国大宪章 |
(二) 第十四修正案吸收权利法案 |
第六章 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对美国宪法解释理论的推动 |
一、美国宪法解释的开放性 |
二、国际法和外国法援引在传统宪法解释进路中的体现 |
(一) 在文本主义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二) 在权力结构主义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三) 在实用主义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四) 在道德哲学解释方法中的体现 |
三、宪法解释理论的发展成果 |
(一) 对合理标准的理论探索 |
(二) 援引的类型化理论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8)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酒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和研究方向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三、需要说明的相关问题 |
四、研究思路与创新点 |
第一章 内战结束至禁酒令颁布前美国酒馆的类别与特征 |
第一节 美国酒馆的类别与空间结构配置 |
第二节 美国酒馆中的主要群体与活动 |
第三节 美国酒馆的特征 |
第二章 内战结束至禁酒令颁布前美国酒馆的生存状态 |
第一节 酒馆同美国禁酒组织的斗争状况 |
第二节 美国州政府对酒馆的打击与整改 |
第三节 酒馆斗争折射出的市民思想的转变 |
第三章 禁酒令时期美国酒馆的经营状态与变化 |
第一节 城市地下酒馆的违法经营 |
第二节 摩登女性进入男性酒馆空间 |
第三节 禁酒令时期酒馆的新特征 |
第四章 禁酒令时期围绕酒馆产生的社会新状况 |
第一节 禁酒局执法过程中的腐败与暴力问题 |
第二节 封锁酒馆所引发的餐饮行业新现象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9)《美国女权运动史》(第二章)翻译实践报告(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Acknowledgements |
Chapter 1 Task Description |
1.1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the Project |
1.2 Preparations for the Project |
1.3 Structure of the Report |
Chapter 2 Analysis of the Source Text |
2.1 About the Author |
2.2 Overview of the Source Text |
2.3 Text Type and Language Features of the Source Text |
Chapter 3 Theoretical Framework |
3.1 Introduction to the Guiding Theory |
3.2 Application of the Theory to the Translation Project |
Chapter 4 Difficulties and Solutions |
4.1 Difficulties |
4.1.1 Words of Nominalization |
4.1.2 Sentences with Passive Voice |
4.1.3 Sentences with Long Attributive Clauses |
4.2 Solutions |
4.2.1 Converting to Verbs |
4.2.2 Converting to Active Voice |
4.2.3 Division and Restructuring |
Chapter 5 Summary |
5.1 Lessons Learned from the Project |
5.2 Problems to be Solved |
References |
Appendix Ⅰ Source text |
Appendix Ⅱ 中文译文 |
四、简介美国有关禁酒的宪法修正案(论文参考文献)
- [1]衔接与连贯理论领域下英语插入语的翻译 ——以《选举权:女性争取选举权的长期斗争》的汉译为例[D]. 王琛惠.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21(10)
- [2]弗雷德里克·道格拉斯女权思想研究[D]. 谭晓雅. 辽宁师范大学, 2021(09)
- [3]“禁酒令”与美国卡彭集团的兴衰[D]. 王晨晨. 兰州大学, 2021(12)
- [4]美国基督教妇女禁酒联合会研究(19世纪末—20世纪30年代)[D]. 李建飞. 辽宁师范大学, 2020(02)
- [5]美国宪法史上的奇葩——禁酒令[J]. 晓乙. 公民与法(综合版), 2020(02)
- [6]美国辩诉交易演进中检察官的作用(1804-1970)[D]. 裴仕彬. 华东政法大学, 2019(02)
- [7]美国违宪审查中的国际法与外国法援引研究[D]. 陈希. 山东大学, 2019(02)
- [8]19世纪末至20世纪30年代美国酒馆研究[D]. 成梦婕. 西北师范大学, 2019(06)
- [9]《美国女权运动史》(第二章)翻译实践报告[D]. 廖碧. 四川外国语大学, 2019(02)
- [10]美国“禁酒时代” 一场高尚而失败的社会实验[J]. 阎滨. 国家人文历史, 20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