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理解普及程度调查问卷

担保法理解普及程度调查问卷

问:什么是最高额度担保?
  1. 答:最高额担保常见的是最高额哗祥保证。\x0d\x0a最高额乱冲搏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x0d\x0a最高额保证判正即属于人的担保中保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同种类债权提供的保证,为现实经济活动中,特别是银行融资业务中一种较为常用的担保方式。\x0d\x0a《担保法》第14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2. 答:1 、额抵押担保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最高额抵押具有担保债权的不特定性的特点。即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未来债权是不特定的,将来的债权是否发生、债权备和类型是什么、债权额是多少均是不确定的。因此,其所担保的债权不必须都是同一性质的债务。
    2 、最高额抵押时,双方要明确规定债权发生的原因。根据《担保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因此,只有借款合同和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而且在双方还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担保债权是否仅限于借款的债务还是商品交易发生的债务,特别是担保商品交易发生的债权的,应当明确规定就何种商品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额进行担保。否则,应推定双方同意就各种商品交易进行连续交易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3 、被担保的债权的最高限额应当明确规定。如果没有约定最高限额,则应当认为最高额抵押合同不成立。决算期是最终确定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的实际数额的日期。在最高额抵押合同中通常必需明确规定决算期。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决算期,如果最高额抵押合同中订有存续期间并已经登记的,此项期间届满之时即为决算期。如果抵押合同登记的存续期间仿悄盯过长,当事人均有权提出确定合理的决算期。
    4 、额抵押通俗理解,就是指抵押人提供抵押物,然后抵押权人根据抵押人及抵押物的情况,给予抵押人一定数额的授信。比如办理一个1000万元的最高额抵押,抵押权人就给抵押人授信1000万元。然后抵押人可以在1000万元的总额内,任何时候均运明可以向抵押权人申请使用该笔授信。
  3. 答:最高额担保常见的是最高额保证。
    最高额保证,就是指保证人和债判正权人签订一个总的保证合同,为一定期限内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和某项商品交易行为提供保证,只要债权人和债务人在保证合同约定的债权额限度内进行交易,保证人则依法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即属于人的担保中保证的一种特殊形式,是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对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不特定同种类债权提供的保证,为现实中,特别是银行中一种较为常用的担保方式。
    《》第14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哗祥就一定期乱冲搏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问:担保法解释36条的理解
  1. 答:法律主观:
    担保法 解释32条是关雀卜于保 证人 行使预先追偿权的规定。前条规定了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向 债务人 追偿的权利。但在实际生活中有可能出现保证人还未承担保证责任之前,债务人就出现经营管理不善,严重亏损,掘岁拦不能清偿到期 债务 的情况。这时如果 债权人 或者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判胡,人民法院就将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问:买房定金可以退吗 如何才能退定金
  1. 答:买房定金能退。
    可以先与卖家协商退款,如果袭悉买受人不来与开发商签合同或双方对合同的条款达不拍乱乎成一致意见,大多数开发商定金是不退的。这时如果协商不成可以提起仲裁;但退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如果符合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退,另外,必须是在认购书约定的期限内来签合同,要想退定金必陪森须要证明这一点。
    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无需做大量的取证工作,直接起诉即可。
    可以退定金的情况有:
    1、当开发商无销售许可证或者产权证,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导致购房合同无法达成。
    2、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如已将认购房屋转售他人。因合同条款达不成一致意见。
    3、卖家对房屋信息表述模糊,合同主要条款无法确定,或者卖家对认购书中的条件,如房屋面积、价格等进行修改等。
    4、买卖双方均无过错,但商品房买卖合同依旧未能订立。如因第三人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致使该商品房项目未能建设或未能按原约定建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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