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教授论文造假

教育学教授论文造假

问:浙大论文造假事件的事件概述
  1. 答:2008年11月,浙江大学处理了副教授贺海波论文造假一事件,但是这一事件并没有因为贺海波的辞职而归于平静,反而因为有打假者质疑浙江大学舍车保帅,而成为新的新闻焦点。因为有舆论认为,贺海波的造假并不是个人行为,而是课题组造假,其中,贺海波的博士生导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浙江大学药学院院长李连达也可能介入其中。
    贺海波2006年6月进入浙江大学药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研究,合作导师是学校聘任的药学院院长李连达院士。他所在的研究室主任为吴理茂副教授。2008年7月,贺海波出站后被浙大聘为副教授。2008年10月16日,浙江大学药学院收到反映药学院副教授贺海波学术不端的邮件。收到该邮件后,在院、校两个层面相继组成了调查组,当天即着手调查此事。2008年10月23日,在学校着手调查贺海波学术不端行为一周后,“新语丝”网站披露了其一稿多投行为。2009年春节过后,“贺海波论文造假事件”成为社会舆论的一个热点。
    贺海波8篇有学术造假内容的论文的通讯作者均署为吴理茂。目前没有证据表明他直接参与了上述论文的写作和最初投稿;但他在贺海波的部分问题论文录用或刊出后,作为通讯作者将其用于申报项目,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本人也存在重复发表学术论文等问题。此外,中药药理研究室的学风监管失范,吴理茂作为研究室主任也存在严重的管理失职。浙江大学决定撤销吴理茂副教授担任的中药研究所所长助理及中药药理研究室主任职务,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解除其聘用合同。
问:天津大学一教授学术造假多年被举报,举报教授的同学结局如何?
  1. 答:天津大学一教授,学术造假多年,被举报举报教授的同学,结局其实是比较好的,因为教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然后也会受到学校的惩罚。
  2. 答:被开除了,因为天津大学是不允许有这样的恶劣行为出现了,所以他们对这名教授进行了开除。
  3. 答:该名同学很有可能在事后受到学校的排挤,在其入社会之后,这件事也会对其产生影响,毕竟,这种性格有好有坏,用人单位不一定喜欢
  4. 答:结局还可以,因为这件事情被曝光以后,别人会关注这件事情,教授也不敢动他。
问:杭师大通报女教师论文抄袭,官方是怎么回应的呢?
  1. 答:近日,杭州师范大学在职教师郭某某被指涉论文抄袭一事引发关注,官方是怎么回应的呢?
    杭州师范大学认为教师郭彦努论文存抄袭现象,调离教学科研岗位,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3年;同时提请上级有关部门撤销郭彦努高层次人才资格。
    这个处罚是不是很严重?有网友指出来,这个结果一点也不严重。调离科研岗位,并没有取消其教师资格,也就是说她不在这个科研岗位上教学了而已,可以从事与教师相关的工作,甚至是到杭州师范大学的图书馆当一个管理员,也是可以的。
    取消其晋升资格的意思就是保留现在的资格,假设其现在为高级职称,那么,她依然是高级职称的工资,不会有任何变化,取消其评优资格三年,那么,三年以后,还是可以评选优秀的。撤销其高层次人才资格,也就是不再是高级人才了而已,依然是人才。
    这样的处罚,严重吗?她依然可以在别的教育行业里从事着教育相关的内容,这样的处罚只是为了遮人耳目而已,这样的处罚只是为了安抚一些不明真相的网友而已。
    论文抄袭不是应该取消教师资格吗?教师的本真是教育人,一个作假的人去教育人,是不是一种讽刺?这样的人依然在,是不是教育行业的害群之马?是不是应该清除出去?当然,有网友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故意论文造假,在被查到造假了以后,还想用万元封口,这样的人,还应该在教育行业中吗?这样的人是不是教育行业中的蠹虫?破坏了教育行业的公平公正?大家对这位女教师的行为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评论一下!
  2. 答:杭州师范大学在职女教师涉论文抄袭引发各方关注,校方回应经学校委员会调查后,认为女教师抄袭的相关情况基本属实,她的行为违反了学术道德,决定给予女教师记过处分,调离教学科研岗位,并取消其职称晋升资格及各类评优评先资格3年 。
  3. 答:官方的回应是将会对这件事进行调查,然后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
  4. 答:官方的回应是对女教师进行严肃处理。杭州师大后来将女教师调离了工作岗位,停止科研,取消评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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