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 放管服调研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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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求一篇关于消防安全的现状的文章
  1. 答:现在的住家么多在高楼,第一必备减火器,第二准确知道求救方式。第三熟习...为了增强广大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模族,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便于同清清学们学习消防答码前安全...
问:消防优化营商环境建议
  1. 答:法律分析:消防“五个到位”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要求,进一步深化消防执法改革,江西省南昌市消防救援支队积极做到“五个到位”,在简政利企、提升服务上持续发力,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营造稳定、公平、透明、便捷的营商环境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 营商环境的意见》的通知 各消防救援支队,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为持续深化消防执法“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总队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消防执法营商环境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闭枣握和国消防法》
    第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 应当将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内容的消防规划纳入城乡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城乡消防安全布局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应当调整、完善;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应当增建、改建、配置或者进行技术改造。
    第九条 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岩物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第十条 对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实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制度。
    第十一条 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审查,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对审查轿庆的结果负责。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申请批准开工报告时应当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
    第十二条 特殊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或者批准开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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