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创业投资的发展实践与启示

台湾创业投资的发展实践与启示

一、台湾创业投资发展实践及其教训(论文文献综述)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1](2017)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文中提出为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召开,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编写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出一系列重大战略举措,出台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推进一系列重大工作,解决了许多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过去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党和国家事业发生了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大事记》集中反映了5年来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发生的历史性变革。

梁继红[2](2017)在《我国遗嘱信托制度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居民家庭储蓄增加,人们对于理财方面的需求也变得越来越强烈。渴望理智管理财产的同时,把财富最终控制在家族内部的愿望依旧是大多数人的共同愿望。财产继承制度伴随着私有制的产生而出现,从原始状态中脱离出来的人类社会,无论是在习惯法还是制定法中,继承始终是调整社会关系的重要手段之一。信托制度,是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委托其管理自己的全部或部分财产的行为。遗嘱信托则是继承制度与信托制度的结合,是英美法中一个重要的制度,是遗嘱继承和财富管理方式当中最受人们推崇的方式之一。遗嘱信托不仅实现了代际间财富的传承,同时还使逝者的遗产得到有效的管理与增值。但由于历史和立法技术等原因,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并未能发展顺畅,这与我国传统法制环境下私法的发展不足有关。本文主要是梳理我国遗嘱信托制度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尝试实现对该制度的全面分析,以便更好的完善遗嘱信托制度的移植和本土化。内容主要分为四部分。第一,解析遗嘱信托的基本理论,包括遗嘱信托的起源与定义、国际公约对于信托的规定、遗嘱信托的法律特征、与其他相关制度的比较等。第二,对遗嘱信托在典型国家和地区的发展情况进行分析,包括其赖以发展的社会基础、国家制度等原因;撷取遗嘱信托发展轨迹以明了其沿革与特色,总结出域外有价值的立法启示,为我国对该制度的移植提供理论支持。第三,分析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现状,探讨我国关于该制度的立法现状,对关于遗嘱信托的主要法律条文进行解读;探讨遗嘱信托的司法现状,相关案例的司法判决及反思;分析遗嘱信托在中国发展的现实依据及实际应用中出现的问题与阻碍。第四,在对前文遗嘱信托制度论述的基础上讨论我国具体完善遗嘱信托的意义。最后针对我国遗嘱信托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林纯逸,江峰,石凤波[3](2015)在《台湾家族企业海外创业进入模式的分析:基于顶新集团的个案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台湾家族企业在海外创业可以降低成本,赢得更广阔的市场。通过海外联盟,可以获得核心资源,改善企业管理。本研究表明,由于海外市场文化、市场力量等的差异,同时受限于企业内部自身能力,控制权扩散是台湾企业海外创业过程中追求企业发展壮大的必然要求。家族企业只有不断变革和创新,才能适应环境的变化和市场需求,才能真正做到基业长青,才能走向成功。

赵晓华[4](2016)在《基于能力构建的我国技术赶超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赶超发达国家是后发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技术赶超是后发国经济赶超的关键,而能力构建是技术赶超的前提条件。本论文从能力构建的视角对我国技术赶超问题展开研究,完成了以下研究工作:理论分析方面,对国内外研究现状进行评述,确定基于能力构建的技术赶超的研究架构,包括对技术追赶、技术赶超、能力、能力结构等的内涵、类型、相互关系进行梳理和分析,构造后发国家技术赶超与能力结构的模型,对基于能力结构的技术赶超阶段进行了划分,并提出后发国技术赶超阶段转换与发展路径假说。经验分析,实证研究和案例分析方面,考察了美国、日本、韩国等国技术赶超或追赶与能力结构转变的经验,对日本、韩国等国能力结构对技术赶超的影响进行实证检验,以及对我国的有益启示。并结合建国以来我国技术追赶与能力结构的经验分析,估计了我国能力结构的技术赶超效应。构建了技术赶超的能力指数,对我国技术赶超的能力进行评价。通过我国高铁产业的案例,揭示了能力结构升级促进技术追赶的具体的作用机理。研究结果表明:能力结构是后发国技术赶超的基础,后发国要使技术赶超的目标成为现实,就必须发展和累积起足够的技术能力,而技术赶超问题实际上同时是一个能力结构升级的问题。不断累积技术能力,是赶超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构建技术能力应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国策之一。后发国能力和技术赶超在其发展过程中具有阶段性、动态发展变化的特点。技术能力结构呈现出从模仿能力、向研发能力、再向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的动态演进规律。能力结构决定了技术赶超的发展、运行和所处的阶段。能力结构应当是技术赶超阶段的划分标准。后发国技术赶超过程中,对已往技术追赶方式的路径依赖会对其赶超阶段转换造成困扰,这时,能力的累积和结构的升级有助于其顺利实现赶超阶段转换。一些典型的后发国家在发展的不同阶段均十分注重构建相应的技术能力,同时加快能力结构升级,促进技术赶超阶段的转化。自工业革命以来,在后发国家中,美国是为数不多的历经模仿能力主导和研发能力主导的技术追赶阶段、以及自主创新能力主导的技术赶超阶段的国家。自20世纪初起,美国在技术赶超上就已处于由原发创新主导型能力结构所决定的领先创新阶段。二战后,日本、韩国等国的技术模仿能力、研发能力快速发展,成功地实现了对领先国家的技术追赶。同时自主创新能力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目前日本、韩国等国在技术追赶上处于由研发主导型能力结构所决定的模仿创新阶段。同时,它们与美国之间仍然存在一定的技术差距,总体上仍处于技术追赶进程中。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技术模仿能力快速发展,成功地实现了对领先国家的技术追赶。同时研发能力和自主创新能力也得到了发展。但我国与技术先进国家之间的技术距离还很大,要达到追赶的目标尚需不少时日。实证分析表明无论是我国国家总体层面,还是东部地区,亦或中西部地区,目前均仍处于模仿能力主导的技术追赶阶段。技术能力结构中技术研发能力是最为薄弱的,而自主创新能力仍然不强。东部地区具有从模仿向模仿创新转变和具备了较好的局部赶超的条件。而中长期中、西部地区可能仍将处于技术模仿阶段,同时其自主创新能力也是较为薄弱的。近年来国内一些产业中的一些企业的技术已由量变发展到质变,电信设备、特高压输变电、大飞机等行业领域已经完成了模仿向模仿创新转变。同时,我国少数行业,例如家电、高速铁路产业很可能已经进入到了自主创新与局部技术超越阶段。对我国技术赶超的能力进行评价的结果表明,我国技术赶超的能力指数构成中存在一些弱项指标和薄弱环节,应作为今后能力建设的重点。中国高铁能力结构升级与技术追赶的案例分析结果表明,技术能力是达到“以市场换技术”目标,走出“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恶性循环的决定性因素。开放条件下产业技术能力发展路径应遵循“模仿能力——研发能力一自主创新能力”、并以此促进技术赶超。大型复杂技术项目的技术赶超应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对策研究方面,提出我国能力结构升级与技术赶超的可行路径为:近期应走出技术“模仿陷阱”;中长期应摆脱“模仿创新路径依赖”,转向自主创新型赶超。鉴于各个产业与区域呈现出的能力结构发展与技术赶超的阶段是有差异的,模仿主导型能力结构难以转变的原因和能力评价指数中的薄弱环节是多方面的,因此要加快我国技术赶超进程,必须从影响能力结构发展因素的角度出发,采取复合式的能力构建与技术赶超策略。首先,提升模仿能力。应实现技术引进方式的多元化;增加对技术引进消化、吸收;提高人力资本质量;进一步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加强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的投资。其次,加快研发能力发展,促进模仿创新。应加大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加大R&D人员投入力度;加强企业R&D机构建设;优化R&D经费支出结构。第三,保护、扶持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为技术超越奠定基础。应下定决心开展核心技术自主创新;促进内、外资企业公平竞争;加快率先赶超和局部赶超;提高专利和论文的数量,更要提高其质量;提高技术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发展新兴高新技术产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加大执行力度;促进自主创新的政府采购制度设计;执行财政对科技投入的法定增长要求;金融机构应该转变成创新活动的重要支持者;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积极发展环境友好型技术。

刘潇[5](2015)在《支持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文中指出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是近年来国际资本市场发展迅速的一种新型经济业务,通过私下定向募集资本并投资于非公开交易的企业权益性资产,私募股权投资为企业——特别是融资困难的科技创新企业、创业企业、新兴行业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提供了发展资本;通过投资后为企业提供增值服务、管理咨询和产业协同,投资机构还能够改善企业治理和绩效,促进企业价值提升。客观上,该行业侧重于高新技术投资的投资偏好,有助于推动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整合和资源优化配置,对我国而言还有加速国有企业改革进程的作用。从理论上看,私募股权投资的上述积极效应不仅局限在投资方和被投资企业内部,也能够溢出到其他企业、其他产业、整个经济体系、甚至政府和社会大众,具有类似于公共品正外部性的“类正外部”特征;同时,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市场化的运作方式和项目筛选机制,可以成为政府借以实现宏观经济政策意图的高效平台,财政资金通过私募股权投资带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方向,使财政投资具有了“双乘数效应”。本文进一步通过实证分析和案例分析,研究了政府的参与对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及被投资企业的“正向影响”,证实了政府参与在改善企业治理和绩效、以及减少投资机构行为短期性方面确实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证明政府参与私募股权投资对政府具有良好的“反向影响”,有助于实现政府在产业升级、促进创新等方面的政策意图。这为政府支持该行业发展提供了动力和可能性。国际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路径大体分为先发模式和后发模式,成熟经济体大多属于先发模式,是市场内在力量自发催生了行业萌芽;而新兴经济体国家均为后发模式,由于行业产生所需的市场基础薄弱,政府在行业初始发展中的作用不可或缺。考虑到我国的资本市场发展程度较低以及私募股权投资行业本身积累不足、行业整体国际竞争力不足的现实,加上私募股权投资本身存在高风险性和信息不对称性,借鉴后发模式国家的成功经验,政府对该行业发展制定支持性政策也是十分必要的。从上世纪80年代产生以来,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经历了迅速发展和金融危机后的深度整合,一跃成为全球规模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私募股权市场。但高速发展中该行业也暴露出诸多问题,包括:第一,资本来源结构不合理,机构资本比重不足,本土资本集中程度低,债务融资比重过低难以适应并购业务发展。第二,专业且富有经验的投资人才和投资机构管理人才缺乏。第三,行业本身的运作和投资理念不成熟,投资策略仍以小股权成长型投资为主,资源整合能力弱;投机倾向、短期化行为充斥,缺乏投后管理的理念和实践;退出渠道狭窄;行为规范和行业标准缺失。与行业的演变相呼应,我国政府参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也经历了由全面参与到重点聚焦的演进。目前,政府干预方面的问题包括:第一,法律制定滞后于行业发展进度,私法又执行乏力,未能建立具有足够约束力的法制环境。第二,监管制度不完善,政府在金融领域传统的分业监管思路不适合私募股权这种新兴领域,过度监管和监管空白并存;而要建立真正意义上的行业自律监管更是任重道远。第三,地方政府的优惠政策混乱,缺乏一致性和稳定性。第四,政府资本在参与私募股权市场时存在“与民争利”,违背了政府支持性政策的初衷。本文认为,未来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面临着历史性机遇,一是经济转型期,发展方式调整将催生大量投资机会;二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继续完善,将扩展行业的资本来源和退出渠道;三是产业结构升级、国资改革和国内企业走出去将孕育新的并购热点;四是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将带动对私募资本的需求增长;最后是作为后发国家,可以充分利用先发国家和其他后发国家的经验。针对上述我国私募股权行业及相关政府政策中的问题,为了利用后发优势、抓住未来发展机遇,本论文提出了应构建具有核心、内层和外层三个层次的政府支持性政策体系。核心政策即指政府出资设立或参股私募股权机构的措施,这是支持性政策的基础,也是作用机制最为直接的,为此本论文构建了政府和私人部门提供私募股权资本供给的决策模型,提出了财政资金通过撬动社会资本、引导私募股权资本来源多元化以及向社会资本让利的建议。内层政策指除财政直接投资外的、其他直接作用于私募股权市场的政策,以财政政策为主,包括中央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税收优惠政策、风险补偿和保障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等。外层支持性政策旨在以综合性手段建立行业良好的生态环境,包括完善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制度政策;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等行业法制、强化包括私法在内的法律执行;建立统一的政府监管和规范的行业自律自治制度;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促进创新,鼓励创业家精神;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增加信息供给等。文章最后本论文强调指出,政府应在支持行业发展的同时,充分发挥对政府自身的“反向影响”,包括注重对投资方向的引导、重点扶植企业发展阶段的适度前移、鼓励本土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充分利用全球资源、以及加强对国企改革中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监督,以实现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和政府宏观政策意图。

方毅祖[6](2014)在《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持续推进,资本市场改革的深化,尤其是创业板的推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取得迅速发展,其对宏观经济与金融活动的影响日益增强,在推动技术创新、助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私募股权投资行业迅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不法分子假借私募股权投资的名义进行非法集资,令投资者血本无归;少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作不规范、风控不到位,涉嫌利益输送,扰乱了经济和金融秩序等。这些问题的出现,客观上需要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进行规范和监管。但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的发展时间还较短,对其认识和研究还有待深化,对其要不要监管、该如何进行监管等问题,还存在争议和疑虑,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监管内容、监管体系等方面的理论研究尚缺乏系统研究。本文从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入手,分别运用经济学理论和法学理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问题进行了理论分析,同时在参考其他国家及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建设的基础上,提出了建立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若干建议。全文共分为六个章节。第一章导论。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念进行辨析的基础上,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定义,明确本文的研究对象,提出论文选题的背景与研究意义。同时,通过对国内外现有研究文献的系统梳理和综述,展现论文所论述课题目前的研究现状,指出现有研究的不足,提出论文的主要创新点和进一步的研究方向。同时,对论文的研究方法和主要结构进行介绍。第二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现状研究。本章简要概述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监管缺位是造成上述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监管体制及自律监管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其存在的制度不完善、体制不健全、自律不足等问题,分析了监管现状的形成原因,论述了加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必要性。第三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理论研究。本章在分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所具有的金融中介特征、信息不对称、负外部性等特征的基础上,分别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运用经济学与法学理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应不应该进行监管的问题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理论论证,认为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监管不仅能遏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内在风险,而且能有利于平衡其内部当事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不仅有利于提高其运作的总体效率,也有利于实现社会公平。同时,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本章还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尺度进行了论证分析,指出适度的监管才是好的监管。第四章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比较研究。通过对美国、英国、我国香港地区以及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及监管制度的介绍,分析不同监管制度的制度背景及变迁历程,剖析其制度的内在优劣、背后原因及制度成效,指出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构建中可借鉴之处。第五章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设计。本章从制度设计的角度,首先对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监管目标、监管原则等进行了系统阐述,在此基础上具体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市场准入、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外部监管、自律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具体的制度建议。第六章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对策建议。本章从实务的角度,对进一步完善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监管体系等提出了具体的政策路径建议。

陈凤娣[7](2012)在《海峡两岸创业风险投资的比较与合作》文中指出海峡两岸创业风险投资的比较分析表明,大陆与台湾创投发展各具特色、各有优劣,在新的形势下两岸创投在相互竞争的同时,更需要相互的交流与合作。然而,目前台湾和大陆都还存在较多制约两岸创投合作的因素,因此,应采取积极的对策,促进两岸创投实现深层次合作。

杜鹏[8](2012)在《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研究 ——后发大国的视角》文中认为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通过其跨国公司生产体系的纵向分离,将重心集中在产品的研发、设计和营销等高附加值环节,与此同时将生产制造等低附加值环节转移到发展中国家,从而形成了某一产品不同工序或环节在空间上分布在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格局,全球价值链成为推动分工深化和协调产业转移的主导力量。在以利益分配为核心的全球价值链中,发达国家及其跨国公司,利用自身的市场势力,对发展中国家进行纵向压榨,获得了大部分的分工和贸易利得。国际产业转移的历史轨迹似乎验证了这个规律:从产业的空间变迁到产品的空间变迁,再从产品空间变迁到同一产品不同工序的空间变迁。专业化带来的收益推动着分工进入到某一产品的不同生产工序和环节;分工则开始进入到产品内部的分工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中国制造业依赖在规模和成本上的优势,通过承接全球价值链中的劳动密集型环节产业,参与全球产业分工的程度不断加深,迅速成为全球的制造业大国。一直以来,常见观点是坚持以比较优势进入全球价值链低端,中国可以借鉴韩国、新加坡等成功经验,沿着“工艺升级—产品升级—功能升级—链的升级”的路径实现产业升级。然而,单纯依靠以出口为导向的比较优势或全球价值链的产业升级思路无法解决我国制造业难以摆脱陷入全球价值链低端的困境。现有产业升级研究之所以缺乏足够的解释力和指导性,原因之一在于没有充分考虑国家规模对产业升级的影响。比较优势不能自动转化为竞争优势,像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如果一直按照比较优势原则来参与国际分工,将永远成为初级产品和劳动密集型产品的出口国。因为在科技创新突飞猛进的情况下,技术能力已经远远超越了资源、劳动力等传统比较优势的范畴,只有通过自主创新才能获得竞争优势。如果这种竞争优势具有可持续性,才可能形成产业竞争优势,实现产业升级。因此,中国需要重新审视和调整企业战略以及相应的产业发展思路,以推进产业升级,提升在全球价值链体系中的位置,谋取更大的利益。充分发挥后发大国的各方面优势,通过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学习吸收,依靠国内市场对技术引进和创新的强大推动作用,实施技术本地化战略、应该是中国制造业实现产业升级和缩小与发达国家差距的一条可行途径。本文在上述背景和研究思路下,探讨了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问题。全文共分七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在这一部分中明确了本文的现实和理论意义,对产业升级的相关文献进行了综述与评论,进而提出了本文的研究思路、逻辑框架和研究方法,总结了本文的创新点和不足之处,构建了全文的研究框架。第二部分,相关概念和理论简述。在这一部分中对本文研究的基础概念:制造业、产业升级和后发大国进行了定义;对后发大国经济发展理论和后发大国产业发展主要涉及到的比较优势、后发优势、生产力理论和大国综合优势等理论作一个简要的归纳、总结和介绍,为全文的研究进行理论铺垫。第三部分,制造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在这一部分中总结了发达国家(英国、美国、德国、日本)、后发大国(俄罗斯、巴西、印度)、亚洲“四小龙”(韩国、新加坡、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制造业发展的经验,世界各国在制造业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成功经验是充分、适度的发挥了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而技术进步是各国制造业发展升级的最为重要的因素。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自然资源的优势并不是制造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这些经验从历史和现实角度为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模式和路径选择提供了帮助。第四部分,“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框架构建。一国制造业产业升级问题,需要顾及产业升级的原则、方式、机制和路径。当前成功的制造业业发展模式有以下两种:传统发达国家的大国模式、新兴发达国家的小国模式。然而,由于所处环境、国情的不同,上述模式对后发大国并不适用。后发大国的产业升级应该选用开放自主的模式。这一模式的特点是在保持开放的前提下,从本国的利益出发,以培育、促进本国制造业的发展、壮大为目标。产业升级的本质在于产业内企业依据国内外市场机会和自身资源和能力状况进行动态的适应性调整。后发大国的产业升级应该提倡的是建立在本国市场基础上的多样化技术能力的提升。在上述前提下,后发大国的产业升级路径如下:引进国外技术(代工)→依托本土市场发展壮大,构建国内价值链→针对本土市场技术创新→国内外市场技术创新。第五部分,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必要性与障碍。通过相关数据分析,中国已经是世界制造业大国,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制造业产品附加值低,处于价值链的低端。从国际、国内角度看,现有国际分工与贸易体系、发达国家对制造业的重新认识、国家政策的不足、国内市场的缺陷和国内技术创新能力落后对中国制造业的产业升级造成不利影响。第六部分,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对策建议。针对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存在的障碍,从国家政策、国内大市场构建和国内技术创新的培养三个方面提出了相应对策建议。第七部分,本文结论及研究展望。对全文的研究进行了总结,同时对产业升级的进一步研究提出了相关建议。

林思达,王立军,严新根[9](2009)在《我国台湾地区“科技导向”的产业升级政策及其启示》文中研究表明我国台湾地区特殊的经济环境以及外向型发展战略使其对世界经济动向和科技发展的反应极为敏感。20世纪80年代为顺应世界知识经济发展潮流,台湾制定了"科技导向"的政策,促进产业升级,使经济竞争力有了显着的提高。

黄凤羽[10](2008)在《台湾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及其启示》文中研究表明台湾地区的创业投资是推动科技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目前其活跃程度仅次于美国排名全球第二。在创投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台湾政府主要采用对创投公司股东提供投资税收抵减优惠政策、健全创投业筹资、投资范围及退出渠道建设等方法,来引导创投业的发展。从台湾的经验中我们可以看出税收政策支持创业投资事业的必要性、有效性。相比而言,大陆地区针对创业投资行业的税收政策存在缺位现象。借鉴台湾经验,可以对创业投资采取阶段性倾斜政策。

二、台湾创业投资发展实践及其教训(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台湾创业投资发展实践及其教训(论文提纲范文)

(1)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论文提纲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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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遗嘱信托制度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一、绪论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1、研究背景
        2、研究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研究现状
        2、域外研究现状
    (三)研究方法
    (四)论文结构
二、遗嘱信托制度基本理论
    (一)遗嘱信托的起源与定义
        1、基本的前提:信托
        2、《海牙公约》关于信托的定义
        3、遗嘱信托的概念
    (二)遗嘱信托的法律特征
        1、所有权和受益权的分离性
        2、财产的独立性
        3、财产的物上代位性
        4、处分的自由性
        5、管理的连续性
        6、责任的有限性
    (三)与遗嘱信托相似法律关系的比较
        1、遗嘱信托与遗嘱继承
        2、遗嘱信托与遗赠
        3、遗嘱信托与民事代理
    (四)本章小结
三、域外遗嘱信托制度经验与借鉴
    (一)英美法系国家
        1、英国遗嘱信托的发展
        2、美国遗嘱信托的发展
    (二)大陆法系国家与地区
        1、德国遗嘱信托的发展
        2、法国遗嘱信托的发展
        3、日本遗嘱信托的发展
        4、台湾地区遗嘱信托的发展
    (三)立法启示
        1、遗嘱信托财产“双重所有权”属性
        2、“反永续规则”在遗嘱信托的运用
        3、遗嘱监察人制度
        4、生前遗嘱代用信托制度
    (四)本章小结
四、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现状
    (一)我国遗嘱信托立法现状分析
        1、遗嘱信托的变动
        2、遗嘱信托的财产
        3、遗嘱信托关系人的权利义务
        4、遗嘱信托的执行
    (二)我国遗嘱信托相关案例
        1、信托财产归属的争议——信托合同纠纷案
        2、遗嘱信托何时成立生效——遗嘱继承纠纷案
        3、监察人的角色认定——香港地区的遗嘱信托
        4、受托人的资格及履责问题——国内首例“遗嘱信托”
    (三)我国遗嘱信托案例反思与制度存在的问题
        1、遗嘱信托财产归属的不确定性
        2、遗嘱信托财产登记制度不完善
        3、遗嘱信托监察人制度缺失
        4、遗嘱信托受托人权利义务不健全
    (四)本章小结
五、完善我国遗嘱信托制度
    (一)完善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现实需求
        1、遗嘱信托的外在可行性
        2、遗嘱信托的内在优越性
        3、完善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难点与重点
    (二)完善我国遗嘱信托制度的立法建议
        1、遗嘱监察人——公证机关介入监管
        2、遗嘱信托受益人取得信托财产的“所有权”
        3、遗嘱信托财产的“登记对抗主义”
        4、遗嘱信托受托人的责任范围
        5、遗嘱信托的存续期间
        6、适时开征遗产税
    (三)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附表

(4)基于能力构建的我国技术赶超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的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第二节 研究的意义
    第三节 研究的逻辑思路
    第四节 研究的方法
    第五节 论文的结构安排与主要内容
    第六节 论文的主要创新点
第二章 技术赶超与能力的关系:文献综述
    第一节 早期经济理论中技术追赶的思想
        一、技术及其作用
        二、技术变迁的重要性
        三、技术追赶
    第二节 创新理论
        一、熊彼特的创新理论
        二、创新理论的发展
    第三节 后发优势理论与技术赶超
        一、后发优势理论
        二、技术赶超与技术模仿
    第四节 能力与能力结构
        一、社会能力
        二、技术能力与能力结构
    第五节 简要评述
第三章 基于能力构建的技术赶超:理论框架
    第一节 技术赶超的一般过程
        一、技术赶超
        二、技术赶超的一般过程
    第二节 技术能力与能力结构
        一、追随者技术能力与能力结构
        二、技术能力发展阶段
    第三节 技术赶超与能力结构
        一、技术赶超与能力结构的关系
        二、技术赶超与能力结构的模型
        三、基于能力结构的技术赶超阶段划分
        四、技术赶超阶段转换与发展路径假说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技术赶超的国际比较
    第一节 美国能力结构的转变与技术赶超
        一、模仿能力主导阶段(殖民地时期至19世纪上半叶)
        二、研发能力主导阶段与模仿创新(19世纪下半叶)
        三、自主创新能力主导阶段(20世纪初至今)
        四、技术赶超效果评价
    第二节 日本、韩国能力结构的升级与技术追赶
        一、日本能力结构的升级与技术追赶
        二、韩国能力结构的升级与技术追赶
    第三节 实证检验
        一、模型设定与数据处理
        二、实证结果及分析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我国技术追赶与能力结构
    第一节 我国技术追赶与能力结构
        一、模仿能力快速发展
        二、研发能力发展与模仿创新
        三、技术自主创新能力发展
        四、技术追赶效果评价
    第二节 实证检验
        一、计量模型设定
        二、变量选择与数据说明
        三、模仿、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对我国技术追赶的总体影响
        四、模仿、研发、自主创新能力对不同地区技术追赶的影响
    第三节 为什么模仿主导型能力结构难以转变?
        一、模仿路径依赖对能力结构转换的困扰
        二、对外资的技术依赖及其“超国民待遇”
        三、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投入不足
        四、研发能力薄弱且资源配置效率较低
        五、自主创新能力薄弱
    第四节 我国技术追赶的阶段特征
        一、我国产业技术追赶的阶段特征
        二、我国区域技术追赶的阶段特征
    本章小结
第六章 我国技术赶超的能力评价
    第一节 能力指数的构建
        一、技术模仿能力指数构成
        二、技术研发能力指数构成
        三、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指数构成
    第二节 我国技术赶超的能力评价
        一、数据和方法
        二、计算过程及评价结果分析
    第三节 我国技术赶超的能力评价弱项指标:进一步分析
        一、高等教育系列指标
        二、固定资产投资占GDP比重
        三、研发经费投入强度
        四、技术市场成交合同金额占GDP比重
        五、高科技产品出口占制成品出口比重
        六、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的结案比例
        七、科技拨款占公共财政支出比重
        八、金融机构年底贷款余额占GDP比重
        九、企业研发主体系列指标
    本章小结
第七章 能力结构升级与技术追赶——中国高铁案例分析
    第一节 我国高速铁路发展的背景
        一、铁路对经济社会发展已构成严重制约
        二、快速、绿色的运输方式
        三、带动物流成本的下降
        四、高端装备创新发展工程
        五、是“一带一路”战略中中国崛起的具体途径
        六、日本、法国和德国的技术领先地位
    第二节 中国铁路的技术能力积累
        一、中国铁路的早期技术积累
        二、中国高速铁路的前期技术积累
    第三节 我国高铁能力结构的提升与技术追赶:以南车为例
        一、模仿能力获取
        二、研发能力增长、模仿创新与技术追赶
        三、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与局部技术超越
    本章小结
第八章 能力结构升级与我国技术赶超的路径与对策
    第一节 能力结构升级与我国技术赶超的路径选择
        一、近期应走出技术“模仿陷阱”
        二、中长期应摆脱“模仿创新路径依赖”,转向自主创新型赶超
        三、能力结构与技术赶超阶段转换目标的选择
    第二节 基于能力构建的我国技术赶超对策建议
        一、提升模仿能力,强化对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
        二、加快研发能力发展,促进模仿创新
        三、保护、扶持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为技术超越奠定基础
    本章小结
结论与展望
    一、结论
    二、研究不足及对未来研究的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5)支持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问题的提出
        1.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1.1.2 问题的提出
    1.2 相关概念解析
    1.3 相关文献综述
        1.3.1 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1.3.2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本身的研究
        1.3.2.1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及投资业务的研究
        1.3.2.2 私募股权投资制度变迁的研究
        1.3.3 关于私募股权投资影响的研究
        1.3.3.1 关于对企业影响的研究
        1.3.3.2 关于对宏观经济影响的研究
        1.3.4 关于政府相关行业政策的研究
    1.4 研究思路与基本框架
    1.5 研究方法
    1.6 主要创新和不足之处
    1.7 本章小结
2 政府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理论基础
    2.1 私募股权投资业务概述
        2.1.1 私募股权投资的业务流程
        2.1.2 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的组织形式
    2.2 私募股权投资的作用
        2.2.1 微观层面的作用
        2.2.1.1 提供有效的融资渠道
        2.2.1.2 改善企业治理和业绩
        2.2.1.3 推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
        2.2.2 宏观层面的作用
        2.2.2.1 对技术创新和产业优化升级的推动
        2.2.2.2 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2.3 私募股权投资的“类外部性”
        2.3.1 “类外部性”的定义
        2.3.2 “类外部性”的具体体现
        2.3.2.1 企业层面的类外部性
        2.3.2.2 对产业和宏观经济的类外部性
        2.3.2.3 对社会公众和政府的类外部性
    2.4 政府支持的必要性
        2.4.1 私募股权投资的类外部性
        2.4.2 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性
        2.4.3 私募股权投资的信息不对称性
        2.4.4 市场自身调节的局限性
        2.4.5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后发性
    2.5 政府支持的可行性
        2.5.1 “类外部性”有助于政府实现政策目标
        2.5.2 基金制组织形式有助于发挥比较优势
        2.5.3 私募股权投资的高收益性
    2.6 政府支持性政策的效应
        2.6.1 直接政策的“双乘数效应”
        2.6.2 间接政策对行业发展的深远影响
    2.7 本章小结
3 政府参与效应的案例分析和数量分析
    3.1 案例分析
        3.1.1 案例介绍
        3.1.2 案例研究
        3.1.2.1 私募股权资本支持
        3.1.2.2 投资者资源
        3.1.2.3 对技术创新的支持
        3.1.2.4 产业资源整合机会
        3.1.2.5 对人力资源政策的改善
        3.1.2.6 对公司治理的改善
        3.1.2.7 对国有投资机构的意义
        3.1.3 案例总结
    3.2 政府支持效应的数量分析
        3.2.1 假设的提出
        3.2.2 研究思路和指标选择
        3.2.3 实证结果及分析
        3.2.3.1 正向影响
        3.2.3.2 逆向影响
        3.2.4 结论
    3.3 本章小结
4 政府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国际经验
    4.1 先发模式——以美国为例
        4.1.1 萌芽阶段
        4.1.2 发展阶段
        4.1.3 成熟阶段
        4.1.4 调整巩固阶段
    4.2 后发模式——以以色列和新加坡为例
        4.2.1 以色列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和经验
        4.2.1.1 萌芽阶段
        4.2.1.2 发展阶段
        4.2.1.3 调整阶段
        4.2.2 新加坡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和经验
        4.2.2.1 产生的背景
        4.2.2.2 萌芽和发展历程
        4.2.2.3 后危机期的调整阶段
    4.3 两种模式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4.3.1 政府支持是行业发展的重要条件
        4.3.2 政府对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出资应合理设置架构
        4.3.3 政府对私人部门“让利”
        4.3.4 政府注重引导行业投资方向
        4.3.5 政府鼓励充分利用国外资本和经验
        4.3.6 政府注重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4.4 本章小结
5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历史、现状和未来
    5.1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发展历程
        5.1.1 产生背景和萌芽阶段(20世纪80年代)
        5.1.2 起步阶段(20世纪80年代末-1998年)
        5.1.3 快速扩张阶段(1998年-2003年)
        5.1.4 稳步发展阶段(2003年-2007年)
        5.1.5 深度整合阶段(2008年至今)
    5.2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现状和问题
        5.2.1 资本来源情况及其问题
        5.2.1.1 个人资金与机构资金比例不合理
        5.2.1.2 债务性资本比重过低
        5.2.1.3 本土资本与海外资本不均衡
        5.2.2 专业投资人匮乏
        5.2.3 机构本身运作机制和投资理念不成熟
        5.2.3.1 募资困难
        5.2.3.2 投资理念不成熟
        5.2.3.3 投后管理不到位,价值输出功能不足
        5.2.3.4 退出机制不健全,资本市场有待完善
    5.3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未来机遇
        5.3.1 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带来巨大机会
        5.3.2 资本市场的广度、深度不断拓展
        5.3.3 大量并购投资机会的孕育
        5.3.4 资本需求持续旺盛
        5.3.5 后发优势
        5.3.6 其他因素
    5.4 本章小结
6 我国政府参与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历程和问题
    6.1 政府在我国私募股权行业中的角色演变
        6.1.1 “全能参与者”阶段
        6.1.2 职能聚焦阶段
    6.2 政府干预政策的现状和问题
        6.2.1 在投资决策层面过多的行政干预
        6.2.2 在私募股权投资领域“与民争利”
        6.2.3 法律制度不健全
        6.2.3.1 宏观法制体系的缺失
        6.2.3.2 私法贯彻执行不力
        6.2.4 行业监管体系不完善
        6.2.4.1 监管主体不明确
        6.2.4.2 缺乏有效的行业自律
        6.2.5 优惠政策缺乏系统性和稳定性
    6.3 国企改革中引入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
        6.3.1 国有资产流失风险
        6.3.2 投资机构与国企员工之间的矛盾
    6.4 本章小结
7 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建议
    7.1 支持政策的目标和原则
        7.1.1 支持政策总目标
        7.1.2 支持政策原则和总体思路
    7.2 以直接资本支持为基础的核心政策
        7.2.1 政府投资决策的 Stackelberg 模型
        7.2.2 政府引导的资本来源多元化政策
        7.2.3 拓展并购业务的举债渠道
        7.2.4 改革国有资本经营考核政策,向私有资本让利
    7.3 以财政政策为主的“内层”支持性政策
        7.3.1 税收支持政策
        7.3.1.1 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7.3.1.2 地方税收优惠政策
        7.3.2 风险补偿与保障政策
        7.3.2.1 风险担保政策
        7.3.2.2 风险投资亏损补贴政策
        7.3.3 政府采购政策
    7.4 本章小结
8 支持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配合政策建议
    8.1 以市场环境建设为主的“外层”支持性政策
        8.1.1 完善资本市场和产权交易制度
        8.1.1.1 培育多元化、多层次的资本市场
        8.1.1.2 完善产权交易制度
        8.1.2 法律政策
        8.1.2.1 完善行业法制,强化贯彻执行
        8.1.2.2 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创新型企业发展
        8.1.2.3 强化私法的执行
        8.1.3 建立系统的行业监管体系
        8.1.3.1 政府监管
        8.1.3.2 行业自律自治
        8.1.4 重视人才的培养、引进和激励
        8.1.5 促进创新的公共政策
        8.1.6 强化信用体系和诚信文化,增加市场信息供给
    8.2 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应注重的四个问题
        8.2.1 注重对投资方向的引导
        8.2.2 重点扶植企业发展阶段的适度前移
        8.2.3 鼓励本土机构充分利用全球资源
        8.2.4 加强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参与国企改革的监督
    8.3 本章小结
参考文献
博士研究生学习期间科研成果
后记

(6)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Abstract
1 导论
    1.1 研究对象
    1.2 研究背景
    1.3 国内外文献述评
    1.4 论文的内容和框架
    1.5 研究方法
    1.6 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及进一步研究方向
2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现状研究
    2.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及问题
        2.1.1 发展现状
        2.1.2 存在的主要问题
        2.1.3 原因分析
    2.2 监管现状
        2.2.1 监管制度现状
        2.2.2 监管体制现状
        2.2.3 监管现状分析
        2.2.4 监管现状的原因分析
    2.3 本章小结
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理论研究
    3.1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分析
        3.1.1 具备较为典型的金融中介特征
        3.1.2 存在较高的信息不对称风险
        3.1.3 存在较高的潜在系统性风险
    3.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价值研究
        3.2.1 监管的理论分析
        3.2.2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效率分析
        3.2.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公平分析
    3.3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尺度研究
        3.3.1 假设前提
        3.3.2 对称信息条件下基金管理者的努力程度
        3.3.3 不对称信息条件下基金管理者的努力程度
        3.3.4 不对称信息条件下的政府监管程度
    3.4 本章小结
4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比较研究
    4.1 美国:适时调整的宽松“行政监管”模式
        4.1.1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历程
        4.1.2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变迁
        4.1.3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
        4.1.4 美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特征分析
    4.2 英国:自律加信息披露的“自律监管”模式
        4.2.1 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情况
        4.2.2 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主要内容
        4.2.3 英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特征分析
    4.3 我国香港地区:较为宽松的“牌照模式”
        4.3.1 香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主要内容
        4.3.2 香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特征分析
    4.4 日本:较为严苛的“行政监管”模式
        4.4.1 日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情况
        4.4.2 日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
        4.4.3 日本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特征分析
    4.5 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比较分析
        4.5.1 相关监管模式的比较分析
        4.5.2 相关监管背景的比较分析
        4.5.2 相关监管效果的比较分析
    4.6 境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启示
    4.7 本章小结
5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制度设计
    5.1 监管目标
        5.1.1 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
        5.1.2 营造良性竞争的市场环境
        5.1.3 防范私募股权投资行业的系统性风险
    5.2 监管原则
        5.2.1 适度监管原则
        5.2.2 柔性监管原则
        5.2.3 自律监管原则
        5.2.4 分类监管原则
        5.2.5 协作监管原则
    5.3 监管内容
        5.3.1 市场准入监管
        5.3.2 基金募集监管
        5.3.3 基金托管监管
        5.3.4 信息披露监管
        5.3.5 基金运作监管
    5.4 监管体系
        5.4.1 监管主体
        5.4.2 监管措施
    5.5 自律监管
    5.6 本章小结
6 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的路径分析
    6.1 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制度的建议
    6.2 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体系的建议
    6.3 构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自律监管体系的建议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8)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研究 ——后发大国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1 引言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1.3 文献综述
        1.1.4 文献述评和本文的出发点
    1.2 论文的内容安排与研究方法
        1.2.1 研究思路与内容安排
        1.2.2 研究方法
    1.3 论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
        1.3.1 论文的创新之处
        1.3.2 论文的不足之处
2 相关概念和理论简述
    2.1 相关概念
        2.1.1 制造业
        2.1.2 产业升级
        2.1.3 后发大国
    2.2 相关理论简述
        2.2.1 后发大国经济发展理论
        2.2.2 后发大国产业发展理论
3 制造业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启示
    3.1 发达国家制造业发展经验
        3.1.1 英国制造业发展的经验
        3.1.2 美国制造业发展的经验
        3.1.3 德国制造业发展的经验
        3.1.4 日本制造业发展的经验
    3.2 后发大国制造业的发展经验及其教训
        3.2.1 俄罗斯制造业的发展
        3.2.2 巴西制造业的发展
        3.2.3 印度制造业的发展
    3.3 亚洲“四小龙”制造业的发展经验
        3.3.1 亚洲“四小龙”制造业总体发展状况
        3.3.2 亚洲“四小龙”制造业具体发展状况
    3.4 制造业发展国际经验的启示
        3.4.1 制造业发展的必要前提条件
        3.4.2 政府在制造业发展中的作用
        3.4.3 技术在制造业发展中的作用
4“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框架构建
    4.1 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模式选择
        4.1.1 现有产业升级模式及其局限性
        4.1.2 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必然性
        4.1.3 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模式
    4.2 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机制
        4.2.1 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内容和本质
        4.2.2 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动力机制
    4.3 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路径
        4.3.1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案例分析
        4.3.2 案例评价与小结
        4.3.3 后发大国制造业产业升级路径的理论分析
5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必要性与障碍
    5.1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必要性
        5.1.1 中国制造业的整体评价
        5.1.2 中国制造业代表性产业分析——高技术产业
        5.1.3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现状分析
    5.2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障碍
        5.2.1 国际不利因素
        5.2.2 国内不利因素
6 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的对策建议
    6.1 产业政策
        6.1.1 技术政策
        6.1.2 财政政策
        6.1.3 税收政策
        6.1.4 产业保护政策
    6.2 市场潜力的发挥
        6.2.1 市场机制的完善
        6.2.2 扩大内需
    6.3 技术能力的提升
        6.3.1 促进技术引进与技术创新的融合
        6.3.2 选择性的承接国际产业转移
        6.3.3 人才策略
        6.3.4. 扩大高技术产业资金来源
本文结论及研究展望
    1 本文结论
    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目录
后记
附件

(10)台湾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及其启示(论文提纲范文)

一、台湾地区的创业投资行业
二、台湾地区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的历史沿革
    1.1983~1990年间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
    2.1991~1999年间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
    3.1999年之后的创业投资税收政策
三、大陆地区创业投资税收政策的缺位
    1.存在比较严重的重复课税现象
    2.各地优惠政策不一
    3.所得税征管不能适应创投行业的具体特点
    4.缺乏针对内资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四、台湾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对大陆的启示
    1.应把税收政策作为支持创业投资的有效手段
    2.对创业投资的税收政策可以是阶段性政策
    3.税收优惠可带来更多的税收收入

四、台湾创业投资发展实践及其教训(论文参考文献)

  • [1]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J]. 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中共党史研究, 2017(10)
  • [2]我国遗嘱信托制度法律问题研究[D]. 梁继红. 华南理工大学, 2017(07)
  • [3]台湾家族企业海外创业进入模式的分析:基于顶新集团的个案研究[J]. 林纯逸,江峰,石凤波. 当代港澳研究, 2015(03)
  • [4]基于能力构建的我国技术赶超问题研究[D]. 赵晓华. 云南大学, 2016(12)
  • [5]支持我国私募股权投资行业发展的财政政策研究[D]. 刘潇.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5(12)
  • [6]中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监管研究[D]. 方毅祖.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2014(03)
  • [7]海峡两岸创业风险投资的比较与合作[J]. 陈凤娣. 亚太经济, 2012(04)
  • [8]中国制造业产业升级研究 ——后发大国的视角[D]. 杜鹏. 武汉大学, 2012(02)
  • [9]我国台湾地区“科技导向”的产业升级政策及其启示[J]. 林思达,王立军,严新根. 中国科技论坛, 2009(05)
  • [10]台湾创业投资税收政策及其启示[J]. 黄凤羽. 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 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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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创业投资的发展实践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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