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徐弘丽[1](2021)在《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探讨》文中认为随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事业单位的硬件配套设施日益完善,拥有的国有资产日益增加,管理好国有资产对单位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管理程序不规范、经营性收益少、资源分配不合理、资产产权不明确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国有资产安全和质量。文章主要分析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并从管理意识、职责划分、组织架构和历史遗留问题四方面分析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发生的原因,并提出改进的建议,促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李珺[2](2021)在《《监察法》施行背景下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公布实施和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为我国法治反腐败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同时也为我国反腐败斗争开辟了新的方向和突破口,实现了国家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作为监察对象之一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其掌握的权力关系整个国有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履行公职是防治公权力滥用的基本要求。然而当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依旧屡禁不止,滥用职权、贪污腐败的现象依旧严重,国有企业专责监督机构设置不完备、监督制度建设不健全等问题还未得到有效解决,严重阻碍了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有效监督。在不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背景下,应当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监察体制机制理论问题研究,分析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现状,理清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存在的不足,分析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腐败成因,探索完善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的基本路径,让监察委员会的监督真正全面渗透到企业内部,真正实现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察全覆盖。本文通过对监察委员会性质、监察权性质、监察对象认定、国有企业特点及分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认定、国有企业腐败成因及特点等进行探讨研究,结合当前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现状,分析存在的问题,诸如国有企业的监察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国有企业专责监督机构职能发挥不充分、国有企业的专责监督人员素质不够强、国有企业的监督对象范围界定不清晰、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违法案件不减少等。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进一步优化监察委员会专责监督机构设置,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专责监督人员素质,进一步明晰国有企业监察对象人员范围,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监察机构的监察职能以及进一步遏制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腐败案件五个方面的基本路径,以期能够进一步完善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化解国有企业廉洁风险,堵塞管理漏洞。
管淑慧[3](2021)在《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文中研究说明当前,许多国有企业都建立了包含内部审计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但是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在国家相关政策下,国有企业的内部审计面临着升级的挑战。文章分析了当前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国有企业应当改善内部审计形象、细化职能定位、注重内外部风险的管控、建立新型增值型内部审计体系,以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效益。
杜方正[4](2020)在《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我国国有企业面对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的现实难题,在犯罪论实践上的首要反应,当属建立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管理体系。上位法需求、合规制度的来源构成与行政监管要素是当前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有效合规判定基准偏离刑事合规的预设轨迹以及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目的判定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适用的主要问题。刑事合规本质上是由国家与企业出于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之共同目的,采取的刑事实体、程序性及企业内部风险控制手段在内的各项管理运行机制与措施。建构与完善企业合规制度是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实现内部治理的潜在要求。国有企业开展刑事合规管理有着天然的法理基础与实践来源。风险刑法理论、情境预防理论以及刑法治理模式理论成为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研究不可或缺的理论依据。国家法层面的刑事合规、国有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以及国资监管层面的刑事合规是国有企业三阶层刑事合规基本分类。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在于,国有企业是最为重要的合规主体,具有明显的法律拟制属性,刑事合规具有法治国企建设的内生动力。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取向在于实现犯罪预防的目的。实现现代企业治理则属于国家和企业共同的价值目标。刑事合规制度的风险防控既力求避免国家法层面的刑事法律风险,也对企业层面的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设置必要“警戒线”,不断探索适合自身的基础路径与合规风险传导机制。准确识别与评估刑事合规风险是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关键。刑事合规风险的识别与评估以审计监督、监察监督与专项合规管理为基础路径,主要针对商业活动与生产经营中的贪污贿赂型刑事合规风险、职权型刑事合规风险与经营型刑事合规风险。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基理上,刑事合规管理体系是刑事合规传导阻断机制的基准阀门,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具有不确定性与跳跃性的基本特性。常规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与突发型刑事合规风险传导共同构成了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标准化模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起点体现在行政监管与刑事合规的零和博弈,两者难以调和的矛盾成为合规管理首要面对的难题。行政和解的引入具有法定意义结案机制的参考价值,是有效刑事合规前置径路的必经环节,更是刑事合规立足长远的借鉴之策。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行政监管逻辑构造则表现于对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反思。毫无疑问,国有企业刑事合规上的突破与进展,必然需要对现有的刑事合规管理架构进行必要的整合与改造,创设与组建统一的综合性合规部门,统筹管理国有企业风险防控事项;合理协调监察与刑事合规职能关系,突出合规的前置刑事合规风险防控特征;突破西方产权理论束缚,完善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特殊合规激励政策机制;突破反腐败、反欺诈和反贿赂刑事合规领域,以刑事罪状论构建刑事合规职能视阈。刑事合规制度是否有效且得到充分地遵守与执行,关键在于合规管理运行机制的有效与否。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的有效证成既遵循一般企业合规的客观规律,无一例外地围绕保证企业实现合法合规经营为根本目标。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有效性证成紧紧围绕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与刑事合规制度的开放性展开。流于形式的刑事合规管理更是对企业有限管理资源的浪费与实质阻碍。正在走向成熟与完善的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应当力求在法律逻辑与司法实践中回避“故步自封”与“因循守旧”。作为迅速发展的一门科学,刑事合规需要有“海纳百川”之气度和“兼容并蓄”的气魄,敢于尝试、能够突破,于正当化基础之上实现刑事合规制度的“行稳致远”。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旨在建立以反腐败、反贿赂为中心的重点领域合规管理与合规制度体系。通过引入预防商业贿赂合规失职罪的法律适用,反商业贿赂立法应坚持主体身份的一致性、合规体系的衔接性与资产保护的平等性等基本要素,以非自愿的排除性、出罪功能的自治性与追诉权的裁量性等维度构建刑事合规出入罪机制。刑事合规激励制度是国有企业建立与完善合规制度与体系的动因,也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合规管理体系上的程序性展现。提倡依托行政与刑事合规激励新机制,激发“先行先试”国有企业在实现合规管理有效性与风险防控上有所突破与日臻完善,为全面推行企业合规制度奠定坚实环境基础与提供行动范本。
荣静[5](2020)在《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研究 ——以Z高校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在我国的国民教育体系中,高校肩负着培养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促进国家科技进步、加强技术成果转化和产业发展的重大使命与责任,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经过长期的积累和发展,高校已经形成相当可观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为高校从事高等教育、开展科学研究提供基础物质保证,也为高校向更高水平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因此,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Z高校建校历史悠久,但作为西部高校,与“双一流”高校相比,建设和管理水平的差距比较明显。尤其近年来,Z高校在办学过程中,资金来源渠道不断拓宽,办学规模不断扩大,而资产管理观念相对滞后、部门间协作困难、条件保障不足等原因导致资产管理效率低下,此种形势下Z高校必须要更加重视国有资产的管理。本文从国有资产管理的基本理论入手,结合Z高校国有资产的概况及管理现状,采用理论与实际数据及访谈资料相结合的方法,了解当前Z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深入分析Z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并针对Z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从明确管理职责、健全管理制度、构建评价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打造管理队伍等方面提出对策,以期为Z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优化提供可参考的意见。
韩超[6](2020)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研究 ——以S省A厅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国有资产是属于国家所有的一切财产和财产权利的总和,主要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是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实施的综合管理。近年来,随着各单位资产复杂度越来越高,国有资产使用过程中的流失现象也越来越严重,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如何有效预防国有资产流失成为各单位关注的重点,国有资产流失问题受到各行政事业单位的高度重视。因此,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具有一定的战略意义。本文选取具有代表性的S省行政事业单位A厅为例,运用公共管理学领域的相关知识,采用案例分析法、问卷调查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等方法,深入A厅开展实地调研,广泛收集相关资料,查找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具体表现,透过现象看本质,深刻剖析其原因。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结合本领域研究成果,参考国内外先进做法,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期预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本文在介绍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基本概念的基础上,对S省行政事业单位A厅国有资产的构成、人员情况、制度建设等现状进行梳理后发现,A厅国有资产流失主要表现在资产购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等三个环节,这些既是A厅现实存在的问题,同时也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是各行政事业单位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研究发现,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之所以如此严重,原因在于资产管理意识不强、管理制度不完善、信息系统不健全、缺乏专业人才等。为了预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结合前期调查研究,作者认为应当提高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视程度、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完善信息系统建设、开展全面资产清查工作、建立多层次监督审计机制。希望该项研究不仅仅停留在理论层面,而是可以运用于指导实践。
慎明莉[7](2019)在《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显得日益紧迫和重要。近年来,在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和财政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国在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国有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完善和改进提高的方面。文章通过对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就加强内控建设、注重重点环节的管理等提出对策建议,旨在提高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更好地为社会提供服务。
马锋[8](2019)在《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科技成果转化是决定科学技术成果能否转化成为经济生产力的关键环节,是提升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以及科技对经济增长贡献率的重要途径。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已经成为我国国立科研机构科技创新活动的义务之一,而中国科学院(以下简称“中科院”)作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群体,更加需要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国立科研机构作为国有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必然伴随国有资产管理问题,而国有资产管理的对象很多又与科技成果转化内容是交叉的。研究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问题必然要解决其中的资产管理问题,所以,本文围绕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的资产管理相关问题对全院105家研究院所进行问卷调查,而且,三年内分两个阶段先后对分布于东北、西北、京畿、珠三角、长三角以及闽南等地区的中科院系统具有代表性的60多家研究院所、高校和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展开调研,并结合自身长期工作实践,对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相关问题做了详细研究。首先,深入了解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的实际开展情况,探寻制约成果转化和资产管理的问题,分析新时期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面临的新挑战,引述科研院所资产管理相关理论,结合中科院各单位科技成果转化的实际情况,分析借鉴国外国有资产管理模式的经验。其次,探讨中科院院属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模式及其对应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通过梳理当前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问题和模式,构建一套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以期对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成效进行科学评估。根据委托-代理理论和公共产品理论,做好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必须解决相应的监管和激励问题。因此,接下来进一步概括总结中科院现有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的投资与监管问题;通过研究中科院院属科研院所在激励分配方面的成功经验,详细分析各种不同激励方案,对激励与分配问题展开研究,力求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同时做好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实现二者之间的协同发展。最后,根据上述研究,结合实地调研情况,总结分析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症结,最终对做好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建议。本研究围绕科技成果转化和国有资产管理这一对当前热门的研究问题,并将二者结合起来研究,不仅能在一定程度上丰富相关研究文献,而且研究结论对国立科研机构做好资产管理工作将更具指导价值。研究采用文献分析、问卷调查、案例研究与实证调研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而且采用层次分析法和德尔菲法构建国有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这与以往学者采用的方法相比,增加了定量研究和案例研究的相关内容,使研究结论更全面、更具实践性。
陈婉莹[9](2019)在《高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2018年《高等学校所属企业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过,为高校校办企业改革及国资监管改革指明了方向。因此,以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为切入点,从当前监管的现实情况出发,通过对校办企业国资监管的现实困境进行深入研究,提出完善相关国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在当前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较少情况下,对校办企业国资监管改革探索有所裨益。本文通过研究,认为校办企业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不同时期具有不同特性,在当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真空状态显然不符合当前的时代要求。校办企业当前的国有资产监管面临着诸多现实困难,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在上层设计上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设计和监管机制设计,造成监管失位;另一方面是由于现有监管制度在落实中尚未建立成熟的监管方式和监管手段,造成监管效果不佳。在考虑完善路径时,我们应当看到尽管我国校企具有一定特色,但域外关于赋予校企独立性等方面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与此同时,针对现有困境,从上层设计和具体落实两个层面探索我国校企国资监管法律制度的完善路径。在此结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国校企国资监管的具体建议,作为完善相关监管体系的探索。
朱作鑫[10](2019)在《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与船舶油污事故是海洋石油污染最主要的两大类型。我国作为海洋石油开发大国,在通过海洋开发石油资源的同时,也面临着巨大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风险。我国现行法律未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不利于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受损害方获取充分合理赔偿。本文综合运用文献研究、比较分析、案例分析以及价值分析等多种范式,对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例和实践进行研究分析,提出构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对有效处理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事宜,保障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具有理论与实践意义。本文除引言与结论外,正文部分共6章。第1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提出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能够实现分配正义、程序正义,同时还具有效率价值。在此基础上,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应当遵循受益者分担、生态正义法治化、利益均衡、依法赋权、全面监管以及公众参与、强化监督等基本原则。第2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定性为政府性基金,而不能简单套用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或者我国《信托法》调整的“信托基金”。同时,从法理和实践情况看,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作为政府性基金,是国家所有的财产,属于法律关系客体,而不应当被界定为适格法律主体。第3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保持多元化的资金来源,包括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罚款、罚金、赔偿后的追偿收入等;在资金结构机制方面,应区分不同阶段分别确定绿色税收、基金投资收益以及其他收入在基金资金池中的不同地位;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而言,立法时应当就基金规模调节机制预留必要的制度空间,授权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基金资金结余情况适时对基金规模进行调节。第4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包括海洋石油开发污染造成的清污费用,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和纯粹经济损失等财产损害以及海洋生态环境损害等。索赔主体符合遭受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者不履行或者不能履行其损害赔偿责任、索赔方已采取合理救济手段但仍不能获取赔偿和索赔方遭受的损害具有可赔偿性等条件的,可由基金对损害予以赔偿。但同时也应当综合考虑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发展趋势、污染者赔偿责任限额以及基金实际负担能力等方面因素,对单次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事故设置相应的赔偿限额,以保证基金能够维持运作,并最大限度地发挥补充赔偿功能。此外,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虽不具有我国民法或者保险法意义上的代位求偿权,但负责基金理赔事务的机构在使用基金赔偿后可以向污染者行使相应的追偿权。第5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提出通过对基金管理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力配置及制衡机制安排,形成所有权、经营权与监督权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体系。同时应规定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外部监督制度,明确基金监管委员会、基金投资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听证、社会评议和投诉举报等制度。第6章“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提出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采用集中立法模式,根据应对我国当前海洋石油开发污染严峻现状和损害赔偿实际需要,国务院可通过修改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在行政法规层面对基金主要制度作出框架性的顶层设计。同时,提出已有的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与未来要建立的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之间存在差异,不区分污染源对所有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在现阶段并不可行。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1)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探讨(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国有资产日常管理不完善,处置程序不规范 |
(二)经营性资产收益不明显,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
(三)资源分配不科学,资产使用效率较低 |
(四)资产产权不明,总资产数目不清 |
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思想不重视,意识不到位 |
(二)主体责任不明,职责划分不清 |
(三)组织架构不健全,管理制度不完善 |
(四)家底不清,历史遗留问题较多 |
四、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建议 |
(一)充分认识国有资产管理的意义,强化管理意识 |
(二)引入竞争机制,把资产保值增值放在首位 |
(三)加强制度化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
(四)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妥善解决部分资产权属不明历史遗留问题 |
(五)大平台支撑,兼容多系统动态监督 |
五、结论 |
(2)《监察法》施行背景下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意义 |
(一) 理论意义 |
(二) 实践意义 |
三、研究的文献综述 |
(一) 国内研究综述 |
(二) 国外研究综述 |
(三) 国内外研究文献评述 |
四、研究的方法、研究思路与创新之处 |
(一) 研究方法 |
(二) 研究思路 |
(三) 创新之处 |
第一章 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界说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 |
第二节 监察委员会的监督 |
一、监察委员会设立的背景及意义 |
二、监察委员会的属性 |
三、监察权的性质 |
四、监察对象的认定 |
第三节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范围 |
一、国有企业的特点 |
二、国有企业的分类 |
三、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及特点 |
第四节 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职能 |
一、监督 |
二、调查 |
三、处置 |
第二章 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监督现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腐败主要特点及成因 |
一、国有企业腐败主要特点 |
二、国有企业腐败主要成因 |
第二节 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的成效 |
一、监督范围全覆盖,反腐工作高聚焦 |
二、调查权限法定化,监督工作更权威 |
三、处置工作质里高,反腐威慑见成效 |
第三节 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存在的不足 |
一、国有企业的监察体制和机制不健全 |
二、国有企业专责监督职能发挥不充分 |
三、国有企业专责监督人员素质不够强 |
四、国有企业监督对象范围界定不清晰 |
五、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腐败案件不减少 |
第三章 完善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的基本路径 |
第一节 进一步优化监察委员会专责监督机构设置 |
一、明确国有企业监察机构的职责和权限 |
二、保障国有企业内部监察机构的独立性 |
三、健全国有企业监察专员监督体制机制 |
第二节 进一步提高国有企业的专责监督人员素质 |
一、重视国有企业专责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
二、增强国有企业专责监督人员政治素质 |
三、提升国有企业专责监督人员专业能力 |
第三节 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的监察对象人员范围 |
一、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
二、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 |
三、国有企业基层管理人员 |
第四节 进一步发挥国有企业监察机构的监察职能 |
一、探索建立国有企业信息化监督平台 |
二、强化监察委员会派驻机构监察职能 |
三、畅通国有企业的信访举报监察渠道 |
第五节 进一步遏制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腐败案件 |
一、加强国有企业管理人员日常监督 |
二、规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从业行为 |
三、惩治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腐败行为 |
四、保持国有企业反腐贩的高压态势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党的十八大至《监察法》实施前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通报查处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省部级)统计表 |
附录2: 《监察法》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4月)被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通报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省部级)统计表 |
附录3: 党的十八大至《监察法》实施前被云南省各级纪委监察委网站公开通报查处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厅局级、县处级和其他级别)统计表 |
附录4: 《监察法》实施以来(截至2021年4月)被云南省各级纪委监察委网站公开通报的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厅局级、县处级和其他级别)统计表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
1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面临的挑战和难题 |
1.1 职能定位模糊,业务层级较低 |
1.2 内部审计的权威性不够,没有形成一致的认同度 |
1.3 内部审计的职能定位和升级将面临文化与认知的挑战 |
2 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分析 |
2.1 细化审计职能定位,构建增值型审计业务体系 |
2.2 塑造内部审计形象,使增值型审计身份得到认同 |
2.3 扩大风险控制范围,提高增值型审计的风险管控能力 |
3 结束语 |
(4)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制度现状及适用问题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现实境遇 |
一、刑事合规制度的法律评价 |
二、刑事合规制度的义务来源 |
三、刑事合规制度的行政监管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适用问题 |
一、合规文本模式导致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形式化 |
二、合规管理运行机制偏离企业刑事合规预设轨迹 |
三、法律程序性障碍影响刑事合规价值与目的判定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概念重构与法理探寻 |
第一节 刑事合规概念二元视角与基本立场 |
一、合规理论框架下的刑事合规 |
二、关键概念视角下的刑事合规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法理依据 |
一、风险刑法理论的合规导向 |
二、情境预防理论的合规指引 |
三、企业犯罪治理的合规维度 |
四、刑事合规阶层性分类理论确立 |
第三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与价值目标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必要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价值目标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风险识别与传导规制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的路径 |
一、刑事合规风险识别的基础路径 |
二、刑事合规视角下贪污贿赂型风险 |
三、刑事合规视角下的职权型风险 |
四、刑事合规视角下的经营型风险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边界与规制 |
一、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国企边界 |
二、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基本原理 |
三、刑事合规风险传导标准化模型 |
四、刑事合规风险传导的规制路径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行政镜像与治理反思 |
第一节 行政镜像: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的零和博弈 |
一、国有企业行政监管的权力来源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公法属性 |
三、破解之道:行政和解稳步引入 |
第二节 治理反思: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体系的重塑 |
一、国有企业多重风险治理制度形成与层叠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管理架构塑造与提升 |
三、应然之解:“综合合规职能体系”构建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有效性与证成轨迹 |
第一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正当化的“抱朴守拙” |
一、法人替代刑事责任原则的演进 |
二、刑事合规形成机制的预防功能 |
三、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正当性原则 |
第二节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开放性的“行稳致远” |
一、国有企业刑事合规的开放性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过程再溯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指引与激励的初步方案 |
第一节 重点领域刑事法律风险的合规指引 |
一、域外专项刑事合规的制度借鉴 |
二、反商业贿赂统一立法初步构想 |
三、国有企业反商业贿赂合规指引 |
第二节 刑事合规激励的刑事政策与行政指向 |
一、“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合规适用 |
二、国有企业刑事合规激励的基础路径 |
本章小结 |
余论:企业合规布局的前提与范本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5)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研究 ——以Z高校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文献简评 |
三、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研究重点与难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第一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一、相关概念 |
(一)国有资产 |
(二)高校国有资产 |
(三)国有资产管理优化 |
二、国有资产管理基础理论 |
(一)产权理论 |
(二)委托代理理论 |
(三)公共产品理论 |
(四)绩效评价理论 |
第二章 Z高校国有资产概况及管理现状 |
一、Z高校概况 |
二、Z高校国有资产概况 |
(一)国有资产构成情况 |
(二)国有资产总额变动情况 |
三、Z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现状 |
(一)管理主体方面 |
(二)管理制度方面 |
(三)管理职能方面 |
(四)绩效管理方面 |
第三章 Z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
(一)管理机构职能界定不清晰 |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 |
(三)资产考核评价不完善 |
(四)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 |
(五)管理人员专业能力不足 |
二、原因分析 |
(一)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
(二)部门间联动管理难度大 |
(三)条件保障不足 |
第四章 优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
一、明确管理职能划分 |
(一)保障管理机构履职 |
(二)建立联动管理机制 |
二、加强资产管理制度供给 |
(一)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依法全过程监管 |
(二)加快无形资产制度建设,依法评估管理 |
三、构建完整的资产绩效评价体系 |
(一)扩充评价指标,完善评价模型 |
(二)借助过程数据,保证可持续执行 |
四、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 |
(一)拓展系统功能,统一管理平台 |
(二)利用共享平台,提升使用效益 |
五、打造专业化资产管理队伍 |
(一)配备专业人才,提升工作效率 |
(二)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
第五章 结论及反思 |
一、结论 |
二、反思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研究 ——以S省A厅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章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内涵与危害 |
1.1 行政事业单位 |
1.2 国有资产流失 |
1.3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危害 |
1.3.1 资金大量浪费 |
1.3.2 影响日常工作 |
1.3.3 容易滋生腐败 |
第二章 A厅国有资产流失的现状 |
2.1 资产购置中的流失 |
2.1.1 分类价值损失 |
2.1.2 低值易耗品损耗 |
2.2 资产使用中的流失 |
2.2.1 公务用车闲置 |
2.2.2 办公资源浪费 |
2.2.3 未提折旧和账外资产 |
2.3 资产处置中的流失 |
2.3.1 审批不严格 |
2.3.2 残值回收不足 |
第三章 A厅国有资产流失原因分析 |
3.1 资产管理意识不强 |
3.1.1 存在观念误区 |
3.1.2 缺乏责任心 |
3.2 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 |
3.2.1 制度设计过于死板 |
3.2.2 缺乏绩效评估 |
3.3 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不健全 |
3.3.1 功能不完善 |
3.3.2 操作繁琐 |
3.4 缺乏专业人才 |
3.4.1 年龄结构偏老且人员更替频繁 |
3.4.2 能力素质偏低 |
第四章 预防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的对策 |
4.1 切实提高重视程度 |
4.1.1 以上率下,全体人员共同努力 |
4.1.2 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
4.2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
4.2.1 国有资产购置纳入预算管理 |
4.2.2 细化国有资产日常管理 |
4.2.3 严格国有资产处置管理 |
4.3 完善信息系统建设 |
4.3.1 与财务、政采、人事部门系统相衔接 |
4.3.2 开发更多实用功能 |
4.4 开展全面资产清查工作 |
4.4.1 明确时间节点 |
4.4.2 开展全面清查 |
4.4.3 及时整改 |
4.5 建立多层次监督审计机制 |
4.5.1 内部监督 |
4.5.2 外部监督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必要性 |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概念 |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
1. 优化公共资源配置 |
2. 节约财政资金 |
3. 避免资产流失 |
4. 促进管理制度的完善 |
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
(一)国有资产管理意识淡薄 |
(二)缺乏对国有资产的有效监督 |
(三)资产管理不规范造成资产流失 |
(四)资产家底不清账实不符 |
(五)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机制不健全 |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
(一)强化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
(二)加强对国有资产管理关键环节的管控 |
(三)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 |
(四)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和问责机制 |
四、结语 |
(8)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思路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技术路线 |
1.4 主要创新点 |
第2章 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相关问题文献综述 |
2.1 科技成果转化模式研究进展 |
2.1.1 科技成果转化的经典模式 |
2.1.2 科技成果转化的关键成功因素分析 |
2.2 我国国有资产管理研究进展 |
2.2.1 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分析 |
2.2.2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及分析 |
2.3 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相关问题研究进展 |
2.3.1 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方式 |
2.3.2 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2.3.3 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的激励分配问题 |
2.4 相关理论综述 |
2.4.1 委托代理理论 |
2.4.2 公共产品理论 |
2.5 小结 |
第3章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相关情况的调研与分析 |
3.1 中科院科技成果管理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2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情况调查的调查与分析 |
3.3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方式情况的调查与分析 |
3.4 小结 |
第4章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典型案例研究 |
4.1 苏州纳米技术产业平台驱动案例分析 |
4.1.1 成果转化方式 |
4.1.2 资产管理方式 |
4.2 西安光机所自创基金案例分析 |
4.2.1 成果转化方式 |
4.2.2 资产管理方式 |
4.3 盱眙凹土中心科技引领特色资源开发案例分析 |
4.3.1 成果转化方式 |
4.3.2 资产管理方式 |
4.4 合肥物质院自创园区案例分析 |
4.4.1 成果转化方式 |
4.4.2 资产管理方式 |
4.5 中科大借助资本市场促进成果转化案例分析 |
4.5.1 成果转化方式 |
4.5.2 资产管理方式 |
4.6 大连化物所知识产权运营案例分析 |
4.6.1 成果转化方式 |
4.6.2 资产管理方式 |
4.7 南京先进激光技术研究院孵化共赢案例分析 |
4.7.1 成果转化方式 |
4.7.2 资产管理方式 |
4.8 泰州-河南中心对接案例分析 |
4.8.1 泰州中心对接方式 |
4.8.2 河南中心对接方式 |
4.9 嘉兴-常州中心援建研发机构案例分析 |
4.9.1 嘉兴中心援建研发机构方式 |
4.9.2 常州中心援建研发机构方式 |
4.10 小结 |
第5章 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研究 |
5.1 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参与主体 |
5.1.1 财政部门 |
5.1.2 中国科学院 |
5.1.3 社会公众 |
5.1.4 第三方独立主体 |
5.2 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体系构建 |
5.2.1 评价原则 |
5.2.2 评价思路 |
5.3 中科院国有资产管理绩效评价指标设计 |
5.3.1 评价指标的选取和设计 |
5.3.2 评价指标内涵及说明 |
5.3.3 评价指标赋值和权重确定 |
5.4 小结 |
第6章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的投资与监管问题研究 |
6.1 孵化器转化模式中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6.1.1 孵化器转化模式 |
6.1.2 孵化器转化模式的投资分析 |
6.1.3 孵化器转化模式的监管分析 |
6.2 链式转化模式中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6.2.1 链式转化模式 |
6.2.2 链式转化模式的投资分析 |
6.2.3 链式转化模式的监管分析 |
6.3 再生式转化模式中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6.3.1 再生式转化模式 |
6.3.2 再生式转化模式的投资分析 |
6.3.3 再生式转化模式的监管分析 |
6.4 融合式转化模式中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6.4.1 融合式转化模式 |
6.4.2 融合式转化模式的投资分析 |
6.4.3 融合式转化模式的监管分析 |
6.5 渗透式转化模式中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6.5.1 渗透式转化模式 |
6.5.2 渗透式转化模式的投资分析 |
6.5.3 渗透式转化模式的监管分析 |
6.6 引领式转化模式中的投资与监管问题 |
6.6.1 引领式转化模式 |
6.6.2 引领式转化模式的投资分析 |
6.6.3 引领式转化模式的监管分析 |
6.7 小结 |
第7章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的激励分配问题研究 |
7.1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及法律依据沿革 |
7.2 中科院现行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简述 |
7.3 院属研究所落实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情况调查 |
7.3.1 调研范围及典型性分析 |
7.3.2 落实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总体情况 |
7.3.3 院属研究所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主要类型 |
7.3.4 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政策差异原因简析 |
7.3.5 典型案例 |
7.4 小结 |
第8章 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症结 |
8.1 制度、政策层面的问题 |
8.1.1 政策冲突增加国有资产管理难度 |
8.1.2 政策模糊迟缓工作进展 |
8.1.3 政策缺乏操作性 |
8.2 人才层面问题 |
8.2.1 人员不稳定性提高 |
8.2.2 成果转化科研人员的评价体系不健全 |
8.2.3 专业人才不足问题 |
8.2.4 我国科技人才流动政策规定和体制限制偏离度较大 |
8.3 工作流程问题 |
8.3.1 资产评估备案审批程序繁琐、耗时长 |
8.3.2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主要依赖技术团队自身而非中介机构 |
8.4 利益分配问题 |
8.4.1 非在职人员奖励问题 |
8.4.2 成果发明人与转化人员利益分配问题 |
8.4.3 国家、集体与个人的利益协调问题 |
8.4.4 我国科技成果收益分配制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宽分配范围 |
8.5 融资与技术成果估价问题 |
8.5.1 科技成果转化“第一公里”资本金缺失 |
8.5.2 科技人员在与企业合作谈判时往往高估技术成果价值的问题 |
8.5.3 我国科技成果转化阶段融资渠道相比发达国家要窄 |
8.6 风险问题 |
8.6.1 党员领导干部持股等问题 |
8.6.2 无形资产在评估后折价入股时存在风险问题 |
第9章 加强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中资产管理的对策建议 |
9.1 政府层面 |
9.1.1 简政放权,精简手续 |
9.1.2 减税降负,提升动力 |
9.1.3 设立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产业资本金 |
9.2 中科院层面 |
9.2.1 出台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分配相关细则 |
9.2.2 设立科技成果转化人员专业技术系列岗位 |
9.2.3 完善领导、干部股权激励分配方法和约束机制 |
9.2.4 多措并举,保证研究所集体利益 |
9.3 研究院(所)层面 |
9.3.1 加强科技成果质量管理,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 |
9.3.2 优化对科技成果转化团队人员的激励 |
9.3.3 完善非在职人员科技成果转化奖励办法 |
9.3.4 激励分配额度宜采用累计递减模式 |
9.3.5 探索建立科技人员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经纪人工作机制 |
第10章 研究总结与展望 |
10.1 研究总结 |
10.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
(9)高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第一节 校办企业的产生和发展 |
第二节 校办企业的学理界定 |
一、校办企业的概念 |
二、校办企业的特点 |
第三节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现状 |
一、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现有概念及分类 |
二、当前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的特点 |
第二章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现实问题及监管特殊性 |
第一节 校企国资监管现实问题案例分析 |
一、固定资产流失问题严重 |
二、股权流失问题频发 |
三、贪腐问题不断 |
第二节 校企国资监管的特殊性 |
一、校企国资监管具有特殊的监管方向 |
二、校企国资监管具有特殊的监管层级 |
三、校企国资监管影响更大 |
四、校企国资监管改革更具急迫性 |
第三章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现状 |
第一节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规范梳理 |
一、关于监管主体的规定 |
二、关于资产监管内容的规定 |
三、关于监管主体法律责任的规定 |
第二节 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不足 |
一、校办企业国资监管法律制度滞后 |
二、监管主体混乱 |
三、监管内容及方式不健全 |
四、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者的考核评价机制及责任追责机制缺失 |
第四章 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制度的具体建议 |
第一节 推进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领域的立法 |
一、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的法律规定 |
二、明晰校办企业监管主体 |
第二节 强化校办企业监管者的监督职能 |
一、明晰各校办企业监管者的监管内容及权限分工 |
二、强化国资委的监管职能 |
三、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组织结构 |
四、强化外部审计的监督 |
第三节 完善校办企业监管者的监管方式 |
一、建立联合监管机制 |
二、深化校办企业监管信息透明度 |
第四节 完善校办企业监管者的考核评价机制和责任追责机制 |
一、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者绩效考核机制 |
二、完善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者责任追究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
致谢 |
个人简历 |
(10)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法理基础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价值基础 |
一、基金制度的分配正义价值 |
二、基金制度的生态正义价值 |
三、基金制度的效率价值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的基本原则 |
一、法律原则的基本范畴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的界定标准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基本原则分析 |
第二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性质 |
第一节 国内外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法律规定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二、我国关于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性质的规定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非信托性 |
一、“公共信托基金论”不符合我国国情 |
二、信托基金论在我国存在法律障碍 |
三、信托基金论的实践不足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政府性基金性质 |
一、政府性基金概念、特征及在我国的实践 |
二、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应当界定为政府性基金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法律地位 |
一、基金不属于适格法律主体 |
二、基金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应然性 |
第三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第一节 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概述 |
一、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理论基础 |
二、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主要框架 |
第二节 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考察 |
一、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二、美国溢油责任信托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三、加拿大船源油污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四、英国有关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 |
五、国际组织与外国有关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借鉴意义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一、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分析 |
二、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资金筹集制度的构建 |
第四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制度 |
第一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 |
一、现行有代表性的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规定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规定 |
三、对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范围的述评 |
四、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范围研究 |
第二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限额 |
一、基金赔偿限额制度的正当性分析 |
二、基金赔偿限额标准的影响因素 |
三、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赔偿限额的制度设计 |
第三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赔偿条件 |
一、基金索赔主体应具有适格性 |
二、索赔的适用条件 |
第四节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理赔后的“代位权” |
一、国内外有关基金制度中“代位权”之考察 |
二、“代位权”之辨 |
三、基金理赔事务中心应具有追偿权 |
第五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管理与监督制度 |
第一节 国内外立法有关基金管理模式的规定及评判 |
一、单一主体管理模式 |
二、二元化主体管理模式 |
第二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管理模式 |
一、采取分权制衡型管理模式的现实意义 |
二、关于基金监管主体及其法律地位 |
三、关于基金投资运营制度 |
四、关于基金托管制度 |
五、关于基金理赔事务管理主体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监督制度 |
一、构建基金监督制度必要性分析 |
二、构建基金监督制度的总体思路 |
三、基金监督制度的主要方面 |
第六章 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立法模式 |
第一节 立法模式概述 |
一、立法模式的概念分析 |
二、立法模式的主要分类 |
第二节 现行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一、国际组织和外国有关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二、我国船舶油污损害赔偿基金立法模式述评 |
第三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的集中立法模式 |
一、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理论基础 |
二、选择集中立法模式的现实依据 |
第四节 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法律渊源的选择 |
一、行政法规作为基金主要法律渊源的妥适性研究 |
二、我国海洋石油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统一立法可行性研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Ⅰ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章立法建议稿 |
附录Ⅱ 2018年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
附录Ⅲ 我国目前主要基金法律地位概览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作者简介 |
四、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探讨[J]. 徐弘丽. 商讯, 2021(19)
- [2]《监察法》施行背景下监察委员会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监督研究[D]. 李珺. 云南师范大学, 2021(09)
- [3]国有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定位与升级路径[J]. 管淑慧. 当代会计, 2021(09)
- [4]我国国有企业刑事合规制度研究[D]. 杜方正. 东南大学, 2020(02)
- [5]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优化研究 ——以Z高校为例[D]. 荣静. 西北师范大学, 2020(12)
- [6]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流失研究 ——以S省A厅为例[D]. 韩超. 山西大学, 2020(01)
- [7]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 慎明莉. 中国集体经济, 2019(35)
- [8]中国科学院科技成果转化中国有资产管理问题研究[D]. 马锋.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9(02)
- [9]高校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法律问题研究[D]. 陈婉莹. 福建师范大学, 2019(12)
- [10]我国海洋石油开发污染损害赔偿基金制度研究[D]. 朱作鑫. 大连海事大学, 20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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