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论文摘要

诉讼时效论文摘要

问:诉讼时效的理解
  1. 答:超过20年的案件即失去胜诉权了,确实如你所说
  2. 答:这确实是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但是这个期限和最长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不同,也就是计算的起点不同,最长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是伤害发生之日。
  3. 答:诉讼时效也叫消灭时效,是债权人怠于行使权利持续到法定期间,其公力救济权归于消灭的时效。特征如下:1、诉讼时效属于法律事实,就时效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效果而言,时效能导致权利的消灭,应属于法律事实;2、诉讼时效属于强制期间,有法律强行规定,当事人不得约定更改或者抛弃,属于法定期间;3、诉讼时效的效果是期间与事实的结合。无一定的事实状态与之结合,无时效效果的存在;4、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另外诉讼时效是为了维护新的事实状态,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新的法律状态得到法律肯定。诉讼时效消灭的是胜诉权,期间届满丧失公力救济权,但实体权利并未丧失,当事人可以自力救济,如自己向债务人索要。诉讼时效期间可因中止、中断、延长而延展。诉讼时效期间一般自权利被侵害或者权利可以行使之日起计算。
  4. 答:超过二十年仍然可以提起诉讼,但是丧失了胜诉权。
问:银行系统论文:怎样延续贷款诉讼时效
  1. 答:清收不良贷款和降低资产风险是金融机构的难点问题 ,但是由于许多贷款沉淀多年 ,借贷双方经办人几经易手 ,所以不仅贷款清收难 ,有些甚至连贷款的确认保全都难。因此 ,延续沉淀贷款的诉讼时效和确保不良贷款的追讨便愈显得重要。《民法通则》规定 ,一般民事法律关系普遍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 ,因此 ,金融机构的沉淀贷款要牢牢把握和有效地利用诉讼时效尽力争取借款人的有效签证确认 ,为依法清收奠定良好的基础。延续沉淀贷款诉讼时效可采取以下方法 :(一)制定还贷款协议 ,延续贷款时效。为使资金保全或到位 ,金融机构信贷人员应改变作风 ,主动与借款人打交道 ,了解借款人的困难与要求 ,并尽可能为其提供相关服务。对于向经营正常的借款人催收贷款或延续诉讼时限 ,在此基础上 ,再诚恳地与借款人协商还贷事宜 ,进而实现清收贷款或由借款人签下还贷款协议 ,即使按协议仍然不能归还 ,可凭有借款人签章和签署日期的还贷协议 ,就是一份延续贷款诉讼时效的证据。(二)收集还贷计划 ,延续诉讼时效。
  2. 答:诉讼问题时效问题的能写
问:无效合同诉讼时效规定出台了吗?我想写关于这方面的论文,谢谢了
  1. 答:答复如下:
    一、目前专门涉及无效合同诉讼时效的司法解释尚未出台。
    二、对涉及确认无效合同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存在三种观点。
    1、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2、应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3、基于合同是绝对无效合同或相对无效合同来分别确认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的态度为: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
    四、建议你收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编著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案件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一书,进行参考、借鉴、研究,其中有对确认合同无效请求权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具体分析。
  2. 答:1、无效合同是相对于有效合同而言,凡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对于无效合同,至始无效,对于无效合同的认定,没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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