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区“富民工程”

老区“富民工程”

一、老区建设的“富民工程”(论文文献综述)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1](2021)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中指出桂政发[2021]1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21年4月1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4月

暴占杰[2](2021)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减贫事业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召开后,党中央在全国组织开展了声势浩大的脱贫攻坚人民战争并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区域性整体贫困得到解决,历史性地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而这其中,中国共产党对西藏贫困问题的治理实践是最为典型的代表。原因在于,西藏地处青藏高原,集我国边疆地区、边缘地区以及少数民族落后地区于一体,加之和平解放前长期遭受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蹂躏,导致西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长期落后于全国其他地区。就贫困状况而言,西藏贫困人口多且分布广泛,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而且还存在严重的贫困代际传递问题,2011年,西藏被确定为全国唯一的省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此外,作为国家战略安全屏障,西藏存在境内分裂势力和境外敌对势力相勾结,威胁国家统一与安全的稳定问题。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将西藏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高度来把舵定向,谋篇布局。党的十八大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的战略思想,体现了西藏工作在党和国家全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解决西藏的贫困问题能够为推进西藏持续稳定和长足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综合上述因素,西藏在党和国家扶贫工作大局中占有重要地位,关系全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能否如期实现。西藏的扶贫工作既在国家总的扶贫战略框架内开展,又有党中央、国务院超常规的特殊扶持政策的推动。长期以来,学术界偏重于在经济学和社会学视角下对西藏反贫困实践进行实证研究,而以中国共产党为研究对象,纵向宏观考察我们党在西藏扶贫工作中的具体实践较为薄弱。2019年,西藏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问题;2020年,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如期实现;2021年,又恰逢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不管是从学术视角来看,还是从时间节点来讲,研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总结经验,展望未来,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的初心和使命,对西藏乃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的长足发展意义深远。有鉴于此,本文在学界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基于西藏深度贫困这一现实问题,以问题为导向,以探讨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实践为主线,立足于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基本立场,综合运用文献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系统分析法、交叉学科研究法等方法。依托包括党和国家以及西藏地方历史文献、着作、期刊、报纸等各类文献资料,并参考相关会议纪要、政策文件、统计年鉴、地方志等材料,历史地、系统地考察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逻辑,进而总结经验,为今后更好地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和推动西藏可持续发展作出了启示,提出了建议。具体而言,本文主要分为六章对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展开研究。第一章是绪论。回顾了关于西藏贫困问题与扶贫工作的研究现状,明确研究主题。对相关研究成果进行梳理,能从中把握学术界研究进展,找准研究角度,借鉴前人研究经验,趋避其研究不足之处。这样既可以做到查漏补缺,又可以避免重复研究。通过文献回顾和述评,确立了从中国共产党治理西藏贫困问题实践角度着手研究。第二章是关于西藏贫困问题的相关概述。对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念、贫困状况,以及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进行了阐释。从西藏区情出发,结合当地经济、地理、社会、宗教、民族等特点探讨西藏面临的贫困问题。纵向梳理西藏不同阶段的贫困特征,同时横向对比西藏贫困问题与全国其他区域的差异。这既可以有效衔接下文中国共产党西藏贫困治理所做的有针对性工作,也凸显了西藏扶贫工作的复杂性与紧迫性,同时还回答了中国共产党为何采取超常规特殊优惠政策和措施开展西藏的扶贫工作。第三章是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在理论上系统阐述马克思恩格斯、列宁以及中国共产党人的反贫困思想,借鉴中国传统反贫困思想和国外有益的反贫困理论,能够为研究中国共产党开展西藏贫困治理实践提供理论支撑。从实践层面看,改革开放前中国共产党对西藏扶持、支援和建设为此后的扶贫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第四章是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该部分主要梳理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扶贫工作的具体实践。以中央和西藏地方扶贫政策和取得的成效为标准,将西藏扶贫工作细化为三个阶段,包括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扶贫攻坚阶段、扶贫开发深化阶段,分别论述中央政府以及西藏地方党委、政府都出台了哪些政策,如何具体开展工作,有什么特点,取得了哪些成效。第五章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这一章节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准扶贫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思想,具体阐述中央关于西藏的脱贫攻坚政策与西藏精准脱贫具体实践。本章与上一章节是文章的核心部分,这两章将中国共产党关于西藏扶贫工作的演进脉络,历史经验清晰地呈现出来,为总结经验和启示提供研究基础。具体来说,这一章主要探究中国共产党为推进新时代西藏发展和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的战略规划,构建的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以及施策路径,并总结了脱贫攻坚阶段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第六章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本章在梳理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反贫困实践的基础上,提炼出解决西藏贫困问题的经验: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工作的强大合力,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的与时俱进,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在汲取经验的基础上还应该展望未来,明确今后推动西藏的扶贫工作和发展应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在脱贫攻坚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之,中国共产党领导西藏人民通过扶贫工作历史性地消除西藏绝对贫困问题,对西藏的发展和稳定意义重大,创造了中国减贫治理的“西藏样本”,是中国共产党解决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问题的光辉典范。探究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实践路径,总结经验和启示,以期对边疆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有所裨益。

高云亮[3](2021)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文中认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问题历来是学界研究的重点之一。在精准扶贫进程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核心领导地位、政治引领优势、统筹协调作用、资源整合功能是保证广大贫困村实现脱贫的重要动因,也是推动农村党建科学化的决定性因素。截止2019年底,我国已在533824个行政村建立党组织,覆盖率超过99%。1从基层党组织引领干部群众推进精准扶贫的实践来看,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发挥形成鲜明的交互促进特征:一方面,贫困村的扶贫必须依靠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坚强领导来推动、组织、实施;另一方面,精准扶贫又为农村基层党组织以提升功能为重点的自身建设提供了良好平台。目前,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工作已进入脱贫攻坚奔小康的战略决胜期,由于扶贫主体的自身能力因素、脱贫主体的内在动力因素、帮扶策略的试用匹配因素、扶贫保障的机制体制因素等方面的影响,精准扶贫的成效受到一定制约。在此种情形下,在今后的脱贫攻坚中如何才能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特定功能,如何才能强化农村党组织功能促进脱贫实效,如何理解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扶贫功能内涵,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如何实现等等,这些问题亟需提上重要日程,也是我们党巩固农村执政根基、加强自身建设、推动脱贫实现进程中必须解决的现实难题。从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演进来看,能够为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下科学高效地推进脱贫攻坚提供经验借鉴。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作用是组织推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提高农村土地产出率,承接落实农村经济发展政策、发展乡镇企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工代赈政策促进农村基础设施改善。扶贫开发阶段专门成立农村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增强了广大农村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有效加强对农村扶贫工作的领导,承接落实贫困县独有的优惠政策,增强扶贫攻坚的驱动力。扶贫攻坚阶段以政府为主导、多元互促模式促进贫困人口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新世纪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政府、市场、社会“三位一体”格局中形成攻坚合力,以“一体两翼”战略建立农户参与式利益协调,以“多予、少取、放活”的强农惠农方针确立利益协调的行动导向。新时代精准脱贫阶段主要是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村委会主导、社会动员、群众参与的大扶贫工作格局,承接第一书记驻村制度安排,促进精准化脱贫与党的政策机制有效衔接,积极吸收和借鉴国内典型做法,呈现出脱贫攻坚与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战略性、资源开发与整合的统筹性、制度政策与利益诉求衔接的科学性等特征。我们党通过探索与实践,不仅使贫困人口和贫困发生率大幅下降,贫困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强,更使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显着加强,彰显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背景下脱贫攻坚的贫困治理价值。从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功能内涵看,在对政党功能作用理论展开历史考察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履行功能时呈现出直接现实性、动态不均性、相对变易性、权责限定性、权威内生性等基本特点,分类分析了影响村级党组织功能的历史选择因素、制度机制因素、利益结构因素、干部能力因素和服务保障因素,在本体层面、载体层面、中接层面、取向层面、职责层面表现出不同的功能定位。以此为基点,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引领功能、组织建设功能、经济发展功能、宣传教育功能、联系群众功能、整合动员功能、社会服务功能,建设性地提出生态建设功能供理论研讨;通过对习近平在精准扶贫中关于村党支部功能重要论述的话语分析,析理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这一特定条件下发挥的核心领导功能、队伍建设功能、致富引领功能、宣传扶志功能、资源整合功能、基础保障功能等实际功能;阐明了在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作用机制,为后文研究提供基本遵循。在对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进行实证分析时,一是以全国范围内农村基层党组织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实现状况为标的,结合历史考察方法进行重点梳理。二是选取甘肃省陇南市、兰州新区的100个农村基层党组织作为调研对象,对其在精准扶贫中的功能状况开展实证研究。三是结合中观层面的功能实现状况和微观层面的调研走访结果,推证出精准扶贫进程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功能主体本位化、功能结构固有化、功能方式单一化、功能策略浅表化、功能保障低效化等主要问题,并结合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深入探究问题成因。在脱贫攻坚背景下,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主要途径应当聚焦于以下五个方面。第一,以多元化为引领,拓展功能主体。以加强扶贫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以加强扶贫公开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以加强扶贫领导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第二,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重点是: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第三,以多元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尤其是:坚持多元推动,统筹扶贫方式;坚持要素整合,统筹扶贫资源;坚持人才整合,统筹精英参与。第四,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必须着力于: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效;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第五,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持续壮大村级积累,持续健全协调体系,持续强化服务保障,为实现脱贫攻坚奔小康提供强大支撑。从现实来看,广大农村地区当下乃至今后两年的扶贫攻坚工作具有极端特殊性:既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的收官阶段,也是既有脱贫成果的检验巩固阶段;既是实现全面小康的战略决胜阶段,也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立现代化农业发展体系的布局强基阶段。值得指出的是,全面小康是一个大的历史范畴,是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多维建设的有机统一,也是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结果和归宿。因此,精准扶贫思想的最大价值并不仅仅局限于针对脱贫攻坚实践的指导意义,而在于以经济社会发展的大目标为统率,促成路线、方针、政策、举措、治理能力、具体工作等全方位的精准化,从根本上提升发展效能。这就要求我们立足于这个特殊的历史阶段,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彰显农村党组织的功能,以推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着力点,带动农村“五位一体”全面发展,立体、科学、渐进地融入全面小康社会。

刘爱婷[4](2020)在《唐山市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问题研究》文中指出近年来乡村旅游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乡村振兴背景下,更是获得难得的发展机遇,成为各地发展“三农”工作的有力抓手。然而,各地乡村旅游发展水平不平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也不尽相同。在这种情况下,从政府公共管理角度出发,研究乡村旅游更好更快的发展和推动本地经济、生态、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选取唐山市火石营镇作为研究对象,火石营镇是革命老区乡镇,兼具党和国家的“厚爱三分”的政策优势和老区乡镇得天独厚的红色资源优势,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强镇富民的长远目标具有较强的可行性。通过文献研究法,在学习借鉴国内外专家学者关于乡村旅游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阐释了乡村旅游、革命老区等概念和内涵,运用案例分析法等方式,梳理了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具有较为明显的政策、资源、区位、市场等优势,经过政府多年的推动,取得了一定成效,基本形成了以红色游带动绿色游的基本格局,通过调查问卷、实地走访等方式,结合新公共管理理论、公共产品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分析了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了对策。研究发现,火石营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存在缺乏整体科学规划、政府监督管理乏力、难以吸引多元参与、政府对旅游产品设计的引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等问题,其原因在于政府对乡村旅游思想认识不足、管理体制不完善、激励保障措施不足、对旅游产业缺乏深度认识以及公共服务综合保障能力不足。对此,应科学设计乡村旅游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管理体制、完善多元参与的激励保障措施、加强政府对旅游产品设计的引导作用、强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等对策,以期解决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存在的困境,丰富和完善革命老区乡镇发展乡村旅游实践案例,为同类型的区域发展提供借鉴。

母元志[5](2020)在《驻村干部的一天》文中指出天刚蒙蒙亮,四川省剑阁县委宣传部派驻的第一书记王富民,驻村队员袁剑成、赵云林就已经起床,开始洗漱、生火做饭。山间清冷的早晨,在锅碗瓢盆和广播声中慢慢变得活跃起来。八点,一阵忙碌后,他们已经吃完早饭,准备入户,开始一天的工作。

韩小伟[6](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扶贫开发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中央单位立足部门资源优势,结合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实际,通过各种渠道方式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对于践行党的宗旨、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群众、培养锻炼干部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对于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高贫困人口生活水平、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着极其深远的意义。论文运用实证研究、系统研究、综合研究、比较研究等方法,立足中央单位定点扶贫工作的理论和实践,以国家有关政策文件为指导,参考借鉴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基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的学科视角,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政策理论、重大意义、历史进程、工作实践、基本经验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系统总结,并对2020年以后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推动乡村全面振兴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具体来说,文章由六个部分构成:第一章是绪论,主要介绍了论文的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与方法、论文的创新及不足之处等问题。第二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概述,主要阐释了中央单位、社会扶贫、定点扶贫、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等相关概念;揭示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重大意义,即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体现,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组成部分,是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扶持力度的举措,是帮扶单位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途径;系统梳理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历史进程。第三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理论基础,主要从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和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的视角,对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理论基础进行了较为系统和深入的阐述。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主要包括反贫困理论、公平正义理论和社会保障理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主要包括共同富裕理论、共享发展理论和扶贫开发理论。第四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主要领域及案例,主要从基础设施建设扶贫、产业扶贫、技能培训扶贫、教育科技文化扶贫、健康扶贫和网络扶贫等六个领域,对中央单位在各个领域开展定点扶贫的由来、内容和典型案例等进行了归纳和举例。第五章是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经验,主要从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干部培养相结合等5个方面,全面总结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要求和实践经验。第六章是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对策思考,主要是基于2020年以后中国反贫困工作重心转向治理农村相对贫困的背景,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调要发挥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部门优势,即发挥中央单位的政策、资源、规划、人才和技术等优势;强调要构建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即构建由党委领导机制、政府主导机制、群众参与机制、组织协调机制、资金投入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内容构成的长效机制。论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历史进程划分为起步阶段、展开阶段、深化阶段和完善阶段等4个阶段,分析了每一个阶段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宏观背景、政策依据、主要任务和基本特征;二是全面总结了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经验,即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与扶智扶志相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与加强干部培养相结合;三是对2020年以后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进行了前瞻性思考,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强调要发挥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部门优势,构建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吴超,贾楠[7](2020)在《十八大以来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践与经验——以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为角度》文中提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革命老区的扶贫开发工作。为此,党和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支持老区开发建设的政策文件,鼓励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发展红色文化产业,打造精神高地,以帮助老区人民脱贫致富,确保所有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践表明,坚持党的领导是重要保证,发展红色文化产业是重要抓手,打造红色文化精神高地是内在要求。

赵凤霞[8](2020)在《沂蒙文化促进沂蒙农村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务农重本,国之大纲”。“三农”工作是全党全国工作的重中之重,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新时代的农村建设做出了重要部署。乡村振兴,既要塑形,又要铸魂;既要发展产业、繁荣经济,更要激活文化、提振精神,要做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把文化振兴贯穿于农村建设的各领域、全过程。充分体现文化为民、文化育民、文化富民,文化兴民,让文化为农村建设提供全面、持续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使特色文化产业成为乡村振兴的强力支撑,早日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战略目标。沂蒙文化植根于底蕴深厚的中华文化,经过岁月涤荡和革命洗礼不断演变、发展而成,是沂蒙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写照。通过系统探讨沂蒙文化中自然文化、民俗文化、家教文化、孝文化、红色文化的内涵和外延,提出沂蒙文化是“沂蒙山区”最突出的政治优势、最宝贵的精神财富,并具有交融性、继承性和创造性的特点;通过对沂蒙文化中文化与经济双重属性的分析,深入研究了沂蒙农村建设的规律和特点,总结、概括出了沂蒙文化有助于推进移风易俗、涵养乡风文明、带动旅游产业、提升沂蒙优质农特产品和红色经济品牌、提高乡村德治水平等作用;结合沂蒙地域特色和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核心的沂蒙文化带动沂蒙农村发展的实际,深入探讨了沂蒙文化在助推沂蒙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并从加大沂蒙文化开发力度、推动沂蒙文化传承发展和加强农村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三个方面,对沂蒙文化更有效的促进沂蒙农村建设、助推沂蒙乡村振兴提出了建设性的对策。结合区域实际,深入文化推动农村建设的研究,对于实现新时代“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吕慧娜[9](2020)在《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二战”后,各国都处于国内经济恢复与发展、国际上经济赶超竞赛的时代背景,面对国内区域发展不平衡的景象,各国普遍开展了以对特殊落后区域的重点开发以及对国土资源的综合性开发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区域援助,在国际上形成了由国家(政府)对区域市场“失灵”进行干预的援助浪潮。国内,伴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实施和推进,欠发达地区的发展成为缩小区域差距的关键环节,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在改变欠发达地区贫穷落后面貌方面起到了关键作用。但是,随着援助实践的逐步开展,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甚至存在的必要性都饱受质疑。在此背景下,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价值和当代品性值得我们重新反思。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作为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益倾斜性配置的主要路径,在缩小区域差距方面仍具有现实意义;另一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本身存在诸多局限,主要表现在:援助对象识别缺乏明确的标准、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因制度缺陷而大打折扣、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不完善等方面。为此,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制度上的完善,成为当下该制度突破发展困境的有力举措。域外主要国家在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援助时,多采用“立法先行”的调控模式,通过法律制度的规定性和强制性,保证了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的强制性,且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实践证明,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国家区域援助的长效供给是正确的选择,这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完善提供了重要的经验启迪。当前学界提出对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加强法制保障的着述并不鲜见,但令人遗憾的是,当前关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建设的研究,要么仅停留在观点提出层面,要么止于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文化和伦理等高度,呈现出模糊化的研究态势。至今尚未有从经济法独有的研究视角,将国家区域援助法制理念或观念,通过具体的法律制度设计,搭建起国家区域援助法律制度框架,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的法治化提供制度理论支撑。本选题之创作初衷即源于经济学提出国家区域援助急需法制保障,而法学研究却并未跟进的现状。笔者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进一步揭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法学视角为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援助方式选择和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提供些许制度理论上的参考与借鉴,并期望成果能够引起国家区域援助相关部门的关注与重视。本文除了引言与结语之外,共包括七章,内容分别为:第一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和制度要素。首先,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相关的核心概念“区域”、“援助”、“区域援助”、“国家区域援助”等进行界定。关于“区域”,区域经济学、区域地理学、区域政治学、区域社会学等学科都进行了大量的先期研究,但并未对区域的概念形成共识。法学学科中法理学、行政法和经济法等部门法对区域的界定,也是各家之言,范畴不一。为此,笔者对不同学科关于“区域”的界定进行了梳理,在借鉴各学科现有研究的基础上,将“区域”界定为“一国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关于“援助”,笔者对脱胎于国际层面发达国家或地区对欠发达国家或地区提供发展援助的援助理念进行了追溯,在此基础上,将“援助”界定为资源从一个国家或地区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的自愿转移,且这里的“资源”泛指一切能转化为生产利益的资料、资金、能源、服务、工作人员、知识或其他资产。关于“区域援助”,范围涉及到国际、国内两个视角和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而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涉及的“区域援助”主要是中观层面,即一国范围内中央政府或发达地区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分别称为“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综上,可以将“国家区域援助”界定为一国中央政府通过直接投入或政策推动的方式对其国内跨越行政区划界限限制的、具有共同利益、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欠发达”的地域共同体进行的资源转移。为了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一步展开研究,笔者对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制度要素进行了解构,并将援助前期需要明确的援助对象、援助过程中需要选择的援助方式和援助结束后需要进行的绩效评估和结果应用作为重要的制度要素,为后文研究奠定基础。第二章——“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本章主要讨论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首先,明确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产生主要源于国家职能的演进。国家从最初的安全保障职能到后来的经济调节职能的演进,使其从以往的“守夜人”角色转变为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者和微观经济的调节者。而随着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的加剧,使国家又肩负起“中观经济的协调者”的重任,国家区域援助义务即是这一职责的内容之一。一般而言,国家区域援助义务是指将国家所负有的援助欠发达区域的职责进行义务化规定的一种强制性规范。从逻辑根源上看,国家所负有的对各区域进行平等保护的职责要求,正是国家对先天资源禀赋条件恶劣的欠发达区域具有区域援助义务的内在根源;对历史上作出过“特殊牺牲”的区域进行成本的延期支付或补偿,是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产生的历史根源。其次,将发展权引入区域领域,使欠发达地区获得与发达地区同样的区域发展权利。区域能否作为发展权的主体,建立在区域是否具有法律主体地位的基础之上。本文认为,区域具有法律主体地位,能够成为发展权的主体,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传统的主体制度无法有效应对区域问题;法律主体发展史表明,赋予“区域”以法律主体地位具有很大的可能性和制度空间;从法律主体意志要素、能力要素和道德要素方面分析,“区域”与法律主体要素相契合;“区域”作为区域政策等制度供给的概念主体已经普遍化,且区域合作协议显示了“区域”作为契约主体全面符合法律主体资格标准,同时,区域环保公益诉讼反向肯定了区域的法律主体地位,可见,区域主体性得到实践佐证,也是实践所需;从价值分析角度来看,赋予区域主体地位是为了区域市场秩序,实现区域正义;等等。综上,区域利益作为法律调整的对象是时代的产物,区域主体也是对法律主体扩张理论和“非法人团体或其他组织”等当代社会崭新的第三类主体类型出现的有力佐证,区域作为法律主体具有正当性法律基础。由此,发展权主体由“人”向“区域”的扩展,使得发展权的内涵发生了重大变革。从内容上来看,区域发展权应包含一系列权利,包括获得信息权、参与权、融资权、获得援助权、获得法律救济权等;同时,区域发展权应以培育和提升欠发达地区的自我发展能力为主要内容。从权利实现上看,区域发展权需要宪法保障,笔者建议在第四条之前增加一条针对“区域”的宪法保护规定,明确提出保护区域发展权,并将保护的对象区域进行列举;区域发展权实现须进行结构性分配,对于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造血式”援助能帮助其实现自我发展,对于其他不具有经济发展基础的区域,“输血式”援助仍具有现实意义。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有利于实质正义的实现。正义理论经历了从形式正义到实质正义的转变,在区域层面表现为“区域正义”。针对区域市场出现的“非正义”现象,对区域结构中的弱质主体进行法律制度上的区别对待,进而使弱质主体获取与强质主体对等的发展权利,此种实质正义的实现就是“区域正义”。要实现“区域正义”就必须对欠发达地区进行“权利倾斜”,而国家区域援助就是“权利倾斜”配置的有效路径。总之,国家区域援助义务与区域发展权构成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权义架构”,为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进行法律视域的研究和架构提供了合理性依据,同时,国家区域援助对“区域正义”的追求,充分体现了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治意义和实践价值。第三章——“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本章主要讨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立法现状、政策规范及存在的法律问题。首先,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经历了从萌芽到正式形成,再到推动立法的发展过程。自建国伊始,我国区域发展层面就存在“援助”萌芽;直到改革开放初期,“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标志着我国以国家直接投入的区域援助和国家政策推动的区域援助为主要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制度体系正式形成;世纪之交以来,我国陆续实施战略性扶贫、“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地区崛起”等战略,极大地扩张了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内容,同时,由国家层面推动的区域援助立法工作也使得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逐渐走向制度化、法律化。其次,我国目前并没有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专门立法,援助理念大多散落在各部门法法律的个别条款之中。通过对我国成文法和政策法规的梳理,笔者发现,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较多问题:国家区域援助前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国家区域援助过程中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国家区域援助后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性的强制性缺失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有效性、存在的必要性、时代意义和当代品性深受诟病。本文主要针对这三个方面,从法学视角进行制度分析,以期重塑国家区域援助的制度价值。第四章——“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本章主要讨论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立法规定、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目标和原则,以及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首先,美国、日本和欧盟国家区域援助立法中都明确了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达到标准的才有权接受援助。其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是国土规划中的区域规划层面。在国土空间规划方面,我国现行的主要法规政策包括《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和《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等,根据这些政策要求,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进行科学识别必须建立在“多规合一”、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要求基础之上,对现行有效的国土空间规划内容进行整合,与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等相衔接。再次,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作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重要内容,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规划,具体内容包括援助对象的识别及对应的识别标准。笔者在综合分析区域经济发展历程和早期学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将过去存在且延续至今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边境地区、贫穷地区和实际发展中出现困难的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划定为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并拟构了各援助对象识别的地域单元标准和识别标准,建议通过“基本法+单行法”的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立法规定。在与现行立法的衔接方面,区域规划相关的现行立法被统一囊括进国土空间规划中,与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相关的立法应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的相关专项规划,并作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法的组成部分。第五章——“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各类型援助对象区域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和区域金融支持制度。首先,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根据域外国家区域援助方式分类以及我国针对不同区域在不同历史发展时期所采用的援助方式,我国目前已经形成了由直接援助和间接援助构成的援助方式体系,本文主要研究以财政援助、税收优惠和金融支持为主构成的直接援助方式。在此基础上,笔者尝试性地构建了我国未来国家区域援助援助方式组合适用体系,以期发挥各项援助方式及相关制度的“合力”。其次,区域财政援助制度。根据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存在的立法质量不高、制度安排与制度目标自相矛盾、转移支付结构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有限、缺乏细化的用途限制、缺乏统筹安排和项目衔接调整等问题,笔者提出以下完善建议:加强对国家区域财政援助的立法规定,并对现存的转移支付项目进行整合和清理,同时重视转移支付程序的立法工作;税收返还应放弃“基数法”,改采特定税种税收返还法;结构上应提高专项转移支付的比重;加强转移支付资金的细化规定,包括资金所占项目的比例、援助资金与区域发展所需资金和其他来源资金的关系、资金的拨付时间、使用限制等方面;转移支付项目设置注重统筹协调安排,增设“转移支付调整费”用于转移支付项目的衔接和协调成本支出;等等。再次,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区域税收优惠制度与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相辅相成,部分财政援助需要依靠区域税收优惠措施来实现,二者在进行国家区域援助中联系紧密,组合适用,不可分割。在借鉴美国、日本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经验的基础上,笔者对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存在的问题,诸如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多集中于发达地区、地方政府变相减免税、税制结构不合理、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定不明确等,提出了以下完善建议:通过立法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税收优惠制度的规范,进一步清理、整合混乱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赋予欠发达地区一定的税收优惠调节权;逐步增加直接税在税收体系中的比重;进一步明确跨区域税收分成规则等。最后,区域金融支持制度。我国在区域金融支持方面,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为区域金融支持法律制度供给不足;银行金融机构本身制度性原因诱发“资金外流”;统一的货币政策工具引致不同的地域意义;政策性金融“政策性”功能缺位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以下完善建议:通过完善《中国人民银行法》、在区域援助基本法或单行法中规定倾斜性区域金融支持条款,加强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法律供给;通过对“总行——大区分行——中心支行——支行”一元四级的央行组织制度在职权与职责方面进行改良,在金融机构设置与职能安排上实现区域金融支持;实施区域差异化金融,对存款准备金率、再贴现、再贷款、利率等进行差异化安排;通过设置政策性和市场性双目标、设立区域政策性银行等路径,对政策性银行的“政策性”功能进行补强。第六章——“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及应用”。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主体内容及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首先,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从法制思维角度而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法律制度是对国家区域援助行为“监管的监管”;从理论依据角度而言,公共产品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委托——代理理论和新公共管理理论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同时,区域财政援助绩效评估作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核心构成,存在很多问题,进而引发了对国家区域援助进行绩效评估的制度思考。其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成。在对国家区域援助事前、事中和事后“全生命周期”进行评估的基础上,对评估主体、评估周期、评估指标、评估结果等“结构性构成”进行细化,搭建起以时间维度和内容维度为框架的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制度,保障了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有效性及结果的合理性。再次,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无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进行援助无效责任追究,并通过“资格减等”对援助主体能否获得国家在援助制度中设置的各项优惠资格及优惠的级别进行降级减等,通过“回转”实现援助力量的保存,从而把积极的鼓励促进和消极的限制禁止相结合,通过奖励和惩罚实现对区域援助行为的指引和调控;对于绩效评估结果为有效的国家区域援助,要通过动力机制、补偿机制、风险防范机制、激励与约束机制等,有序推进相关援助对象区域退出国家区域援助,以减轻国家财政压力。第七章——“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本章主要讨论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及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首先,域外各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考察。各国区域援助普遍“立法先行”,法律体系呈现出以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为核心、以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为实施细则的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特点,对我国进行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其次,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立法应是由多层级、多位阶立法和政策等不同法律形式构成的一套法律体系,具体包括:以法律形式为内容的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以政策、规划等形式为内容的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第一,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制定方面,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应由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同时要重视地方参与和社会参与,满足对现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进行宏观梳理和指导的立法要求。内容方面,统筹国家各级政府及其各部门对欠发达地区的援助,涉及到援助理念、援助原则、援助对象、援助方式和绩效评估及应用的一般性规定。第二,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在单行法体系方面,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和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结果,我国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主要包括老少边穷地区援助单行法和困难地区援助单行法,具体包括革命老区援助单行法、少数民族地区援助单行法、边境地区援助单行法、穷困地区援助单行法、资源枯竭型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产业衰退的老工业城市地区援助单行法和生态严重退化地区援助单行法。根据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主要方式,我国特定援助方式单行法主要包括区域财政援助单行法、区域税收优惠单行法和区域金融支持单行法。在单行法形式方面,鉴于我国当下的法制环境和区域法治实践,笔者认为以法规政策为主要形式具有正当性和可行性。在单行法层级和制定主体方面,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所涉及的援助对象区域与我国行政管理层级相对应,存在国家、省、市、县、镇(乡)5个层级,因此,国土空间规划、区域规划等也应在层级上分为5个层级,针对不同层级空间区域规划进行援助的单行法也相应分为5个层级,而不同层级单行法的制定主体也分别由国土资源部法规司(跨省级)、国土资源部在省级的派出机构与省级立法部门(省级且国土资源部在该省设立派出机构)、国土资源部指定人员与援助对象区域所在行政层级立法部门(省级及以下各层级且国土资源部未在该行政层级设立派出机构)承担;如果涉及到区域援助的特定援助方式,则由该援助方式所涉主管部门参与到特定区域援助单行法的起草工作中来。在单行法内容方面,要进一步细化对象识别的标准,明确特定区域援助中适用的援助方式,并对区域财政援助、区域税收优惠、区域金融支持等主要援助方式进行特殊规定。在单行法的实施与监管方面,要加强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进一步编制详细规划,充分利用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维持稳定性。

谢浩进[10](2020)在《改革开放以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程与经验研究 ——以赣南革命老区为例》文中提出实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不仅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而且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应有之义。革命老区作为一个特殊地域,在国内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意义和历史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革命老区的发展明显处于滞后状态。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了最后的关键时期,如何有效帮助革命老区摆脱落后局面,加快推进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成为了我国当前一项十分迫切和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经历了全方位、多层次和不断深入的变化。从1978年至1986年,国家整体经济尚处于十分落后的阶段,为恢复生机,党和政府实施救济政策直接救助落后的革命老区,是以“救济式”为主的阶段;从1986年至2001年,随着国家的发展,各革命老区开始因地制宜开发相应产业,实现振兴发展,是以“开发式”为主的阶段;从2001年至2012年,伴随着国家推行“整村推进”的参与式发展模式,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也进入了以“参与式”为主的阶段;2012年之后,国家政策的制定更直接为革命老区而“量身定做”,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也相应的进入了以“精准式”为主的阶段。改革开放以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史经验表明,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政策的精准性和科学性在不断提升。革命老区的振兴发展始终是在中国共产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的,其政策也一直深受着国家整体政策的支配和影响。政府作为革命老区的主导者,依靠发展解决一切问题,通过改革维持动力,坚持因地制宜方针,坚持激发革命老区内在活力,坚持推动全社会参与热情,坚持积极优化发展目标,由此形成了一条独具特色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之路。随着脱贫攻坚任务的即将完成,未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重点将由解决贫困向如何实现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转移。由此,党和国家应继续推行革命老区优先政策,为革命老区的发展提供力量支撑;以法律制度为保障,通过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体系,确保革命老区政策的延续性;制定更加明确的革命老区开发规划和目标,不断加强对于革命老区的监督和管理;深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研究,以更富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的成果引领革命老区振兴发展之路。

二、老区建设的“富民工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老区建设的“富民工程”(论文提纲范文)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重点与难点
        1.4.1 研究重点
        1.4.2 研究难点
    1.5 研究创新与不足
        1.5.1 创新之处
        1.5.2 研究不足
第2章 西藏贫困问题相关概述
    2.1 贫困理论基本释义
        2.1.1 贫困的定义
        2.1.2 贫困的标准
        2.1.3 贫困的分类
        2.1.4 扶贫的内涵
    2.2 西藏贫困问题的基本状况
        2.2.1 贫困人口较多且分布广
        2.2.2 贫困程度深且类型复杂
        2.2.3 贫困代际传递现象严重
    2.3 西藏贫困问题产生的根源
        2.3.1 严酷的自然生存环境
        2.3.2 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
        2.3.3 落后的基础服务设施
        2.3.4 突出的健康风险问题
        2.3.5 严重的精神文化贫困
    2.4 开展西藏扶贫工作的必要性
        2.4.1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由之路
        2.4.2 筑牢党在西藏执政根基的需要
        2.4.3 实现西藏长治久安的必然要求
第3章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理论基础和实践基础
    3.1 理论基础
        3.1.1 马克思恩格斯及列宁关于反贫困理论
        3.1.2 中国共产党人关于扶贫工作的论述
        3.1.3 中国传统文化关于反贫困的思想
        3.1.4 西方学者关于反贫困的理论探索
    3.2 实践基础
        3.2.1 1949-1958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3.2.2 1959-1977 年党在西藏的扶贫实践
第4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
    4.1 体制改革带动扶贫阶段(1978-1993)
        4.1.1 出台西藏农牧民休养生息的政策
        4.1.2 改革制约农牧区发展的经济体制
        4.1.3 初步开启西藏扶贫开发的新模式
        4.1.4 体制改革阶段西藏扶贫成效总结
    4.2 扶贫攻坚阶段(1994-2000)
        4.2.1 西藏扶贫攻坚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4.2.2 新的特殊优惠政策的出台与落实
        4.2.3 扶贫攻坚阶段西藏脱贫工作成效
    4.3 扶贫深化阶段(2001-2011)
        4.3.1 探索适宜西藏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4.3.2 明确西藏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目标
        4.3.3 夯实西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
        4.3.4 扶贫开发政策落地与基本成效总结
第5章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西藏精准扶贫实践
    5.1 新时代中国共产党推动西藏发展的战略抉择
        5.1.1 规划新时代富民兴藏路线
        5.1.2 加快推进西藏高质量发展
    5.2 构建西藏精准扶贫的实施机制
        5.2.1 西藏精准扶贫的瞄准机制
        5.2.2 西藏精准扶贫的政策机制
        5.2.3 西藏精准扶贫的责任机制
        5.2.4 西藏精准扶贫的投入机制
        5.2.5 西藏精准扶贫的退出机制
        5.2.6 西藏精准扶贫的监督考核机制
    5.3 明确西藏精准扶贫的施策路径
        5.3.1 特色产业开发:撬动农牧民脱贫致富的杠杆
        5.3.2 易地扶贫搬迁:打破恶劣生存环境的束缚
        5.3.3 生态保护扶贫:破解“富饶的贫困”陷阱
        5.3.4 大力发展教育:阻断西藏贫困的代际传递
        5.3.5 社会保障兜底:兜住西藏脱贫攻坚的底线
    5.4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阶段工作成效
        5.4.1 第六次座谈会推动西藏经济社会长足发展
        5.4.2 “三不愁三有三保障”脱贫目标基本实现
        5.4.3 西藏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的创新与发展
第6章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经验及启示
    6.1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的历史经验
        6.1.1 始终坚持党对西藏减贫事业的全面领导
        6.1.2 凝聚形成推动西藏扶贫开发的强大合力
        6.1.3 注重推动扶贫标准与减贫方略持续革新
        6.1.4 强化构建西藏工作座谈会扶贫工作机制
    6.2 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实践对西藏未来减贫与发展的启示
        6.2.1 建立解决西藏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
        6.2.2 更加注重激发西藏各族群众的内生动力
        6.2.3 在脱贫攻坚基础之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6.2.4 优化援藏机制助推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
结语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
后记

(3)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1.1 选题缘起
        1.1.1 选题缘由
        1.1.2 问题意识
        1.1.3 研究意义
    1.2 研究综述
        1.2.1 国外研究梳理
        1.2.2 国内研究动态
        1.2.3 研究成果评析
    1.3 研究内容
    1.4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
第一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研究的理论依据
    1.1 马克思主义的反贫困思想
        1.1.1 马克思和恩格斯的反贫困思想
        1.1.2 列宁的反贫困思想
        1.1.3 毛泽东的反贫困思想
        1.1.4 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的反贫困思想
        1.1.5 习近平新时代精准扶贫战略思想
    1.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分析
        1.2.1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概念
        1.2.2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内涵
        1.2.3 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原理
        1.2.4 马克思主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理论
    1.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理论分析
        1.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特殊性分析
        1.3.2 精准扶贫与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相互关系分析
        1.3.3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基本内涵分析
        1.3.4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作用机制分析
第二章 扶贫背景下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历史考察
    2.1 扶贫救济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78 年一1985 年)
        2.1.1 组织领导功能:有力推动农村土地经营制度改革
        2.1.2 政策执行功能:促进农村贫困地区商业发展
        2.1.3 统筹协调功能:带动农村贫困群众就业增收
        2.1.4 资源整合功能:助力农村基础设施显着改善
    2.2 扶贫开发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86 年一1993 年)
        2.2.1 成立农村扶贫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功能的新起点
        2.2.2 落实专项帮扶计划:加强政策承接功能的着力点
        2.2.3 纳入贫困县惠顾序列:加强致富引领功能的关键点
    2.3 扶贫攻坚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1994 年一2000 年)
        2.3.1 统筹农村“三位一体”扶贫力量
        2.3.2 推动建立农村多元互促扶贫模式
        2.3.3 带领农村群众开展内源扶贫
    2.4 综合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01 年一2011 年)
        2.4.1 全力构建农村大扶贫格局
        2.4.2 在“一体两翼”战略中推进农户参与式扶贫
        2.4.3 以“多予、少取、放活”确立行动导向
        2.4.4 在“双轮驱动”中增强农村贫困群众生活保障
    2.5 精准扶贫阶段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考察(2012 年一2020 年)
        2.5.1 扶贫领导作用持续强化
        2.5.2 功能实现特征更加鲜明
        2.5.3 引富带富成就广受认同
        2.5.4 党建扶贫经验值得推广
第三章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实证分析
    3.1 精准扶贫中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状况的个案研究
        3.1.1 样本选择
        3.1.2 现实表现
    3.2 精准扶贫中影响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实现的主要问题
        3.2.1 功能主体中的本位化问题
        3.2.2 功能结构中的固有化问题
        3.2.3 功能方式中的单一化问题
        3.2.4 功能策略中的浅表化问题
        3.2.5 功能保障中的低效化问题
第四章 精准扶贫中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功能的思考
    4.1 以多元化为方向,拓展功能主体
        4.1.1 以加强致富引领为指向,创新农村党组织本体设置
        4.1.2 以加强党群联系为导向,健全党务村务监督主体
        4.1.3 以加强农村治理为取向,构建“一核多元”治理体系
    4.2 以科学化为原则,完善功能结构
        4.2.1 坚持选育结合,完善力量结构
        4.2.2 坚持培优训强,完善素质结构
        4.2.3 坚持科学衔接,完善制度结构
    4.3 以多样化为要求,丰富功能方式
        4.3.1 实施多元推动,促成扶贫路径多样化
        4.3.2 实施资源整合,促成要素配给多样化
        4.3.3 实施人才战略,促成精英参与多样化
    4.4 以精准化为内涵,实施功能策略
        4.4.1 推动精准识别,克服“漏桶效应”
        4.4.2 推动精准施策,稳定脱贫成果
        4.4.3 推动精准考核,完善评价机制
    4.5 以持续化为导向,加强功能保障
        4.5.1 持续壮大村级积累
        4.5.2 持续健全协调体系
        4.5.3 持续强化服务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4)唐山市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述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1.3.1 研究内容
        1.3.2 研究方法
第2章 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
    2.1 主要概念界定
        2.1.1 乡村旅游
        2.1.2 革命老区
    2.2 相关理论
        2.2.1 新公共管理理论
        2.2.2 公共产品理论
        2.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2.3 本章小结
第3章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概况
    3.1 火石营镇发展乡村旅游优势
        3.1.1 旅游资源丰富多样
        3.1.2 政策支持优势明显
        3.1.3 交通位置便捷优越
        3.1.4 市场前景持续向好
    3.2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现状
        3.2.1 初步完成乡村旅游规划
        3.2.2 引导红绿融合发展模式
        3.2.3 吸纳社会资本共同开发
        3.2.4 稳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3.2.5 积极开展宣传服务工作
    3.3 本章小结
第4章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4.1 调研情况
        4.1.1 调研设计与实际过程
        4.1.2 调研情况总结
    4.2 火石营镇在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存在的问题
        4.2.1 缺乏科学规划
        4.2.2 政府监督管理乏力
        4.2.3 难以吸引多元参与
        4.2.4 政府对旅游产品设计的引导作用未得到充分发挥
        4.2.5 公共产品和服务保障供给不足
    4.3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中政府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4.3.1 思想认识不到位
        4.3.2 管理体制不完善
        4.3.3 激励保障措施不足
        4.3.4 对旅游产业缺乏深度认知
        4.3.5 公共服务综合保障能力不足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发展的对策
    5.1 科学设计乡村旅游发展规划
        5.1.1 统一乡村旅游发展思想认识
        5.1.2 做好乡村旅游发展整体规划
    5.2 建立健全乡村旅游发展管理体制
        5.2.1 争取上级政府的构建联办联动体制
        5.2.2 强化管理人员队伍建设
        5.2.3 建立开发经营行为监管机制
    5.3 完善多元参与的激励保障措施
        5.3.1 完善多元参与激励措施
        5.3.2 完善多元参与保障措施
    5.4 加强政府对旅游产品设计的引导作用
        5.4.1 加强景点串联规划
        5.4.2 丰富旅游体验项目
        5.4.3 打造特色旅游商品
    5.5 强化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
        5.5.1 加大公共基础设施投入
        5.5.2 加强服务人员技能培训
        5.5.3 丰富宣传营销方式手段
    5.6 本章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附录1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调查问卷(游客)
附录2 火石营镇乡村旅游访谈提纲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6)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指导教师对博士论文的评阅意见
答辩决议书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依据及研究意义
        1.1.1 选题依据
        1.1.2 研究意义
    1.2 研究现状综述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1.4 研究创新及不足
        1.4.1 创新之处
        1.4.2 不足之处
第2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概述
    2.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相关概念阐释
        2.1.1 中央单位
        2.1.2 社会扶贫
        2.1.3 定点扶贫
        2.1.4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
    2.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重大意义
        2.2.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体现
        2.2.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的组成部分
        2.2.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加大对老少边贫地区扶持力度的举措
        2.2.4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是帮扶单位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途径
    2.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历史进程
        2.3.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起步阶段
        2.3.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展开阶段
        2.3.3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深化阶段
        2.3.4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完善阶段
第3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理论基础
    3.1 经典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3.1.1 经典马克思主义反贫困理论
        3.1.2 经典马克思主义公平正义理论
        3.1.3 经典马克思主义社会保障理论
    3.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相关理论
        3.2.1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共同富裕理论
        3.2.2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共享发展理论
        3.2.3 中国化马克思主义扶贫开发理论
第4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主要领域及案例
    4.1 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扶贫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4.1.1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由来
        4.1.2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内容
        4.1.3 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的典型案例
    4.2 通过产业扶贫推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4.2.1 产业扶贫的由来
        4.2.2 产业扶贫的内容
        4.2.3 产业扶贫的典型案例
    4.3 通过技能培训扶贫实现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
        4.3.1 技能培训扶贫的由来
        4.3.2 技能培训扶贫的内容
        4.3.3 技能培训扶贫的典型案例
    4.4 通过教育科技文化扶贫推进贫困地区文化教育发展
        4.4.1 教育科技文化扶贫的由来
        4.4.2 教育科技文化扶贫的内容
        4.4.3 教育科技文化扶贫的典型案例
    4.5 通过健康扶贫改善贫困地区医疗卫生状况
        4.5.1 健康扶贫的由来
        4.5.2 健康扶贫的内容
        4.5.3 健康扶贫的典型案例
    4.6 通过网络扶贫拓宽贫困地区脱贫致富渠道
        4.6.1 网络扶贫的由来
        4.6.2 网络扶贫的内容
        4.6.3 网络扶贫的典型案例
第5章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的基本经验
    5.1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
        5.1.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5.1.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贫困地区实际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5.2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
        5.2.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5.2.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宣传党的方针路线政策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5.3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
        5.3.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5.3.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5.4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
        5.4.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5.4.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5.5 坚持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党政干部培养相结合
        5.5.1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党政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基本要求
        5.5.2 中央单位定点扶贫与党政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实践经验
第6章 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对策思考
    6.1 中国农村反贫困目标瞄准的调整
        6.1.1 相对贫困的涵义
        6.1.2 相对贫困的特征
        6.1.3 农村相对贫困成为贫困治理的重心
        6.1.4 农村相对贫困治理的现实路径
    6.2 发挥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部门优势
        6.2.1 政策优势
        6.2.2 资源优势
        6.2.3 规划优势
        6.2.4 人才优势
        6.2.5 技术优势
    6.3 构建中央单位帮扶解决农村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6.3.1 党委领导机制
        6.3.2 政府主导机制
        6.3.3 群众参与机制
        6.3.4 组织协调机制
        6.3.5 资金投入机制
        6.3.6 考核评价机制
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致谢

(7)十八大以来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践与经验——以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为角度(论文提纲范文)

一、十八大以来红色文化资源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政策演进
二、坚持党的领导是红色文化资源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重要保证
三、发展红色文化产业是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
    (一)打好“特色牌”,大力发展红色旅游产业
    (二)充分发挥产业集聚效应,以红色文化资源带动革命老区产业化发展
四、打造红色文化精神高地是助推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内在要求

(8)沂蒙文化促进沂蒙农村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目的和意义
        (一)选题目的
        (二)选题意义
    二、学术界研究基本情况
        (一)学术界研究概况
        (二)学术界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其观点
        (三)学术界研究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三、主要内容与框架
        (一)主要内容
        (二)基本框架
    四、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一)研究方法
        (二)创新点
第一部分 沂蒙文化与沂蒙农村建设理论概述
    一、沂蒙文化的内涵和特征
        (一)沂蒙文化的内涵
        (二)沂蒙文化的特征
    二、沂蒙农村建设的原则与特点
        (一)沂蒙农村建设的原则
        (二)沂蒙农村建设的特点
第二部分 沂蒙文化对沂蒙农村建设的促进作用
    一、培育乡风文明的文化底蕴
        (一)推进移风易俗
        (二)涵养乡风文明
        (三)助力服务为民
    二、实现产业兴旺的支撑力量
        (一)推动沂蒙旅游产业发展
        (二)推动沂蒙品牌产业发展
    三、实现生活富裕的重要保证
        (一)推动文化扶贫,增强文化自信
        (二)推动产业扶贫,助力脱贫攻坚
        (三)丰富文化生活,提升农民素质
    四、实现乡村治理的现实基础
        (一)增强乡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
        (二)促进农村自治德治法治有机结合
    五、实现生态宜居的重要依托
        (一)凸显沂蒙特色,推进改貌工程
        (二)发展绿色产业,推动乡村振兴——沂蒙特色生态村建设的成功实践
第三部分 沂蒙文化助推沂蒙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归因
    一、沂蒙文化助推沂蒙农村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沂蒙文化在沂蒙农村治理中具有局限性
        (二)沂蒙农村对沂蒙文化中的落后成分改造不及时
        (三)沂蒙农村对沂蒙文化的传承保护不够
        (四)沂蒙农村对沂蒙文化的发掘利用不够
    二、沂蒙文化助推沂蒙农村建设存在问题的原因
        (一)沂蒙农民整体文化水平偏低
        (二)沂蒙文化存在边缘化危机
        (三)沂蒙文化建设宣传力度不够
        (四)沂蒙文化开发专业人才匮乏
第四部分 传承沂蒙文化促进沂蒙农村建设的主要对策
    一、加大沂蒙文化开发力度,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文化开发
        (二)提炼文化特色,创新产业发展
        (三)坚持因地制宜,注重可持续发展
    二、推动沂蒙文化传承发展,促进农村文明进步
        (一)加强沂蒙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
        (二)强化沂蒙文化品牌的塑造
        (三)加大沂蒙文化的宣传力度
    三、加强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文化发展活力
        (一)注重专业人才的培育和引进
        (二)提升农民文化素养
        (三)加强农村文化干部队伍建设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在学期间主要科研成果

(9)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问题的提出
    二、研究价值与意义
    三、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四、主要研究方法
    五、论文结构
    六、论文主要创新及不足之处
第一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研究的理论准备
    第一节 区域的范畴界定
        一、区域的语义分析
        二、不同学科中区域的内涵剖析
        三、本文语境下区域的涵义与边界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的内涵与限定
        一、援助的内涵
        二、区域援助的界定与体系
        三、国家区域援助的概念与体系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要素
        一、援助对象
        二、援助方式
        三、援助绩效评估
第二章 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法理基础
    第一节 国家职能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义务
        一、国家职能的演进
        二、国家区域援助义务的逻辑根源
    第二节 发展权利理论与区域发展权
        一、发展权的变革
        二、区域作为发展权的权利主体
        三、区域发展权的内容与实现
    第三节 实质正义理论与国家区域援助
        一、实质正义的内容
        二、实质正义在区域层面的实现
第三章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历史、现状与问题
    第一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演进过程
        一、萌芽阶段:国家区域援助的模糊概念及实践
        二、正式形成:以“对口支援”政策的提出为标志
        三、推动立法:以《西部开发促进法》为例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的立法现状与政策梳理
        一、成文法层面
        二、国家区域援助政策层面
    第三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存在的法律问题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不明确
        二、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强制性缺失
第四章 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
    第一节 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及相关制度概况
        一、美国
        二、日本
        三、欧盟
        四、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特点及经验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基石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背景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目标
        三、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原则
    第三节 实现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标准化的建议
        一、国家区域援助对象的识别
        二、明确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的标准
        三、以法律形式对国家区域援助对象识别进行明确规定
第五章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有效性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方式体系
        一、国家区域援助方式的主要类型
        二、国家区域援助对象适用的援助方式组合设计
    第二节 区域财政援助制度
        一、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域外考察
        二、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区域财政援助制度的建议
    第三节 区域税收优惠制度
        一、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域外规定
        二、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三、完善我国区域税收优惠制度的建议
    第四节 区域金融支持制度
        一、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域外考察
        二、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及存在的问题
        三、我国区域金融支持制度的完善
第六章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与应用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基础理论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法制思维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理论依据
        三、核心:国家区域援助财政支出绩效评估
    第二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主体内容构建
        一、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全生命周期”
        二、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结构性构成”
    第三节 国家区域援助绩效评估的应用
        一、国家区域援助无效责任法律制度
        二、国家区域援助退出法律制度
第七章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构建
    第一节 国家区域援助法律体系的域外考察
        一、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概况介绍
        二、域外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内容与特点
    第二节 我国国家区域援助的立法构想
        一、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基本法的构建
        二、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单行法的创设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10)改革开放以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程与经验研究 ——以赣南革命老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和价值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价值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1.2.1 国内外研究现状
        1.2.2 研究述评
    1.3 研究思路与主要内容
    1.4 研究方法
    1.5 创新之处
第二章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理论阐释
    2.1 革命老区的概况与界定
        2.1.1 革命老区概况
        2.1.2 革命老区界定
    2.2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三重逻辑
        2.2.1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史依据
        2.2.2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理论依据
        2.2.3 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现实依据
第三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演进道路
    3.1 “救济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时期(1978-1986年)
        3.1.1 “救济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形成
        3.1.2 “救济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
        3.1.3 “救济式”模式时期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3.2 “开发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时期(1986-2001年)
        3.2.1 “开发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形成
        3.2.2 “开发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
        3.2.3 “开发式”模式时期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3.3 “参与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时期(2001-2012年)
        3.3.1 “参与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形成
        3.3.2 “参与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
        3.3.3 “参与式”模式时期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3.4 “精准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时期(2012年-)
        3.4.1 “精准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形成
        3.4.2 “精准式”革命老区振兴发展模式的基本特征
        3.4.3 “精准式”模式时期的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第四章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史经验
    4.1 党和政府是主要领导者和参与者
    4.2 发展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
    4.3 因地制宜激发革命老区内在活力
    4.4 引导人民群众和全社会的参与性
    4.5 不断优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对象
第五章 新时代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前瞻思考
    5.1 继续实行革命老区优先发展的政策
    5.2 加强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制度建设
    5.3 制定更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
    5.4 完善革命老区治理和监督管理体系
    5.5 深化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调查研究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攻读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四、老区建设的“富民工程”(论文参考文献)

  • [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J].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报, 2021(09)
  • [2]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西藏扶贫工作研究[D]. 暴占杰. 吉林大学, 20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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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驻村干部的一天[J]. 母元志. 中国老区建设, 2020(12)
  • [6]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单位定点扶贫研究[D]. 韩小伟. 吉林大学, 2020(03)
  • [7]十八大以来革命老区脱贫攻坚的实践与经验——以开发利用红色文化资源为角度[J]. 吴超,贾楠. 北京党史, 2020(05)
  • [8]沂蒙文化促进沂蒙农村建设研究[D]. 赵凤霞. 齐鲁工业大学, 2020(02)
  • [9]我国国家区域援助制度法律研究[D]. 吕慧娜.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10]改革开放以来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历程与经验研究 ——以赣南革命老区为例[D]. 谢浩进. 江西理工大学, 20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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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区“富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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