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特点研究(论文文献综述)
洪艳蓉[1](2021)在《基础设施REITs的法律解构与风险规制》文中研究说明基础设施REITs采用"公募基金+资产支持证券"的法律结构运作。这种以"破除障碍"为导向的设计,可能面临经济政策、金融监管和商业逻辑如何在各主体权责中重新平衡的挑战。未来应以"集约高效"导向取代"破除障碍"导向,推进REITs法律结构改革和专门立法。应围绕公募基金管理人的中心地位,完备其管理基础设施项目的职责内容与手段保障,构建法律监督之外的市场化约束机制;在法律制度层面上,回归REITs的金融工具本质并紧扣基础设施对象属性,探索专门立法之路。
伍悦[2](2021)在《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加快转型升级的背景下,特别是政府鼓励健全资本市场多层次环境之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在金融市场中逐渐成长,规模日益壮大。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国拥有8908家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有54355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规模达到3.77万亿元。任何业务的出现和开展必定会伴随着相关的业务风险,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高收益、高门槛的新型投资工具,信息披露程度隐蔽且在我国出现较晚,现阶段,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法律法规不健全,处于保障措施和监管措施都不到位灰色地带,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和运作过程中会面临大量的风险因素。尤其是在2018年4月“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私募主动管理产品取代通道模式的趋势日趋明显,这对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的风险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机构想要扩大市场规模,实现健康有序的发展,就需要不断完善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体系,SMN公司也不例外。深圳SMN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13日,并在2015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取得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类型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截至目前,深圳SMN公司共发行过7个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虽然深圳SMN公司自成立6年多以来,逐渐形成了一套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制度,但是随着深圳SMN公司的快速发展,公司内部已有的风险管理制度与现有发展规模与速度不完全匹配,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仍然面临着来自多方面的风险,包括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和信用风险等,同时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也逐渐暴露了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内部环境建设不足;二是风险监管与控制方式单一;三是监督内控制度不完善;四是风险评估体系不科学。最后,针对于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市场风险、流动风险和信用风险,本文提出了对应的风险管理措施:在市场风险方面,提出了合理规划货币或国债的资产总值、优化风险对冲机制和合理运用股指期货这三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在流动风险方面,提出了完善资产流动性管理和完善负债流动性管理这两个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在信用风险方面,提出了做好尽职调查防范标的公司信用风险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防范基金管理人信用风险这两个方面的风险防范措施。并立足于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的问题,本文提出了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的对策,对策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第一是优化内部环境,包括;第二是实施全过程风险控制策略;第三是完善监督内控制度;第四是优化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评价体系。本文对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的研究,希望能够对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规避和防范产生一定参考价值,提升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竞争实力。
丁鹏[3](2021)在《基于改进神经网络的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截至2019年年底,我国已经累计完成注册和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数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产品数量、基金的管理规模分别为8875家、41399只和2.45万亿元。但在快速发展的同时,行业内也出现了行业标准的缺乏、基金产品的运行不规范、私募基金评估指标体系尚未完善等问题。因此,在新的市场经济形势下,探究对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进行评估的方法是很有必要的。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成果:第一,本文对国内外文献资料的梳理、评述,全面介绍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基本概念、组织形式、投资策略和绩效评价相关研究进展,界定了本文研究的理论基础,并进一步确定研究框架和方法。第二,宏观层面上,从私募行业生命周期视角出发,研究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历程,并将其概括为萌芽、形成、发展、调整、创新五阶段,从行业发展历程纵向角度捕捉该行业存在的问题;微观层面上,本文对行业中基金管理人的数量及规模、地域及结构、投资策略分布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发现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存在着明显的规模小型化、收益波动大、融资渠道单一、评价体系及评级缺乏等问题。第三,在比较过去基金评价方法的基础上,设计出兼顾客观性、系统性和科学性的指标体系,选用BP神经网络算法来完成本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级模型的搭建,并创新地提出基于信息准则思想的隐藏层神经元数量确定方式以改进传统的BP神经网络模型。第四,以2013年至2020年3155个样本为研究对象的实证研究结果显示出基于BP神经网络算法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级模型相较多元线性回归的优越性及本文提出改进方法的有效性。第五,针对模型搭建过程中展现出重要性的指标,本文做了分析和论述。第六,选取行业中有代表性的案例,利用本文搭建的模型进行案例分析,并着重分析其重要指标。第七,基于研究结论和案例分析,本文针对性地提出行业建议和研究展望。
吴晓琳[4](2021)在《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法律保护》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资管产品越来越多地被投资人认识,证券投资基金作为一种集合类投资产品受到众多投资者的青睐,形象地形容证券投资基金是一个池子,汇聚众多投资者的投资份额,进行专业的投资,众多投资者共担风险共享收益,证券投资基金由于其低门槛的准入条件吸引了广大的中小投资者,根据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截至到2020年第四季度的数据统计,证券投资基金资产总额达到58.99万亿元,其中公募基金规模达20.59万亿元,私募基金规模达17.16万亿元,因为公募基金涉及的投资者众多,而且大多是普通的投资者,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本文撰写主要围绕公募基金,根据《证券法》(2019修订)实施,重新审视证券投资基金是有必要的,《证券法》(2019修订)将管控前端化,增加了证券发行人的责任,增设了自愿披露制度,增设投资者保护专章,增加证券代表人诉讼制度,这些法律规定为证券投资基金更加合理、有效运行提供了法治保障,由于证券市场高度的专业性、市场规律的自发调节作用和优化资源配置作用,笔者在分析了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现状和对比了资本市场发达国家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和运行现状,有针对性地从信息披露方面,基金份额持有人保护,加强对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的规范,协调行业监管和政府监管方面撰写具体的对我国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保护路径。首先是介绍证券投资基金的行业现状和相关的法律规制,从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角度分析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权益的法律保护的不足;其次,通过对比分析英美日三国的证券投资基金发展过程和主要模式,研究这些国家在证券投资基金方面的法律制度的变迁和发展趋势,总结他们的经验,探索我国下个阶段证券投资基金法领域发展的有效路径;最后,结合我国的现实情况,进一步完善证券投资基金的信息披露,加快对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的立法进程,加强证券投资基金领域金融监管,建构证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本文主要是分析现有的证券投资基金领域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在法律上的保护不足,建议在信息披露方面,在自愿披露的前提下增加证券披露豁免制度;在证券基金份额持有人角度强调要发挥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权能;完善对基金管理人的监督,加强基金托管人的监管职责;统一金融监管框架,构建适合我国的证券纠纷解决模式。通过文章的撰写以期达到在金融改革背景下证券投资基金的脚步始终跟得上资本市场的千变万化,通过发挥市场规律的前提,加强法律制度的顶层设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保护提供法律保障,让其权益的保护有法可依。
黄宏喆[5](2020)在《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型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策略研究》文中提出建设银行C分行是一家国有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随着中国已经步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个人养老金融需求增长迅速,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作为服务于个人养老金储备的投资工具有望获得长足的发展。大力拓展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客户,可以拓宽建设银行C分行基金客户的来源,为建设银行C分行提供稳定的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同业竞争、跨界竞争愈加激烈,面对机遇与挑战,建设银行C分行如何把握机遇,在分析发现并解决自身问题基础上,制定出符合建设银行C分行的养老目标型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策略是关键所在。本文对建设银行C分行营销体系、内外部环境进行分析,并制定建设银行C分行的养老目标型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策略以及相应的实施对策及保障措施。首先,在分析国内外研究现状的基础上,运用PEST分析法,对建设银行C分行外部宏观环境和行业环境进行分析,分析建设银行C分行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同时从人力资源、市场地位、网点分布等方面对建设银行C分行内部环境进行分析,找到优势和劣势。其次,根据外部环境分析得出建设银行C分行面临的机会和威胁,内部环境分析得出的建设银行C分行存在的优势和劣势,应用SWOT分析方法和市场营销学的理论和方法,以7Ps服务营销理论为框架,确定建设银行C分行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策略。最后,为保证营销策略的实现,针对建设银行C分行存在的问题,制定实施对策及保障措施,包括业务培训、考核激励、人才培养等确保销售策略扎实推进。本文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营销策略创新,引入打造爆品的思维,重点打造“要养老,找建行”的服务品牌,提升市场竞争力。
张帅[6](2020)在《基于VaR的ZY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控制优化》文中提出本文以ZY公司作为案例研究主体,通过对案例公司经营环境分析,得出提升风险控制能力是案例企业发展的关键,进一步对ZY公司所面临的的风险进行评估,得出其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为市场风险。基于VaR方法的特性,从理论层面初步提出利用VaR模型优化ZY公司现有市场风险控制机制。并进一步对VaR用于度量我国A股市场中的个股和投资组合尾部风险的有效性进行检验。在获得理论基础和实证检验数据后,借助回溯测试的方式,研究将VaR模型应用于投资实务的可行性,研究发现将VaR模型应用于提升投资组合风险收益比和控制投资组合最大回撤均有不错的效果。充分的实证检验后,基于检验结论和ZY公司市场风险控制中的不足提出了具体的优化方案,包括利用VaR模型提升ZY公司对市场风险的度量精度、利用VaR模型调整投资组合来提高组合风险收益比、利用VaR模型限制投资组合风险暴露来控制组合最大回撤以及其他提升ZY公司市场风险控制能力的优化建议。本文以解决具体商业问题为目标,研究结论可以帮助ZY公司提升市场风险控制能力,有较强的实用性。本文也有许多不足之处,在实证测试时仅考虑了国内股票市场、也仅对比了三种基础VaR计算方式在实证中的有效性,另外VaR在实际投资的应用以及对投资组合的优化方式也可以有多种不同的选择,本文未能更详尽的进行分析与测试。作者期望通过本研究,不仅可以帮助ZY公司提升市场风险管理能力和企业竞争力,同时也希望能为行业内的市场风险控制提供参考。
陈超俊[7](2020)在《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研究》文中提出受经济形势下行和监管政策趋严的影响,投资基金行业面临考验,基金管理人的违规与消极履职现象频发。因而基金托管人这一角色,尤其是托管人的地位以及其与基金管理人之间的关系等问题受到极大关注。法律地位的明晰是厘清基金托管人义务的重要基础,也是基金托管人在实务中明确责任承担标准的前提条件。囿于国内相关法律规则的缺位,理论界与实务界在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义务范围及责任承担等问题上均存在一定的争议。我国基金托管人的法定地位应当如何界定、是否与基金管理人构成共同受托人、与托管人地位相对应的托管人义务边界为何、托管人与管理人的责任承担形式等均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此背景下,本文结合当下法律实践借助比较法研究、实证研究以及文献研究等多种方法,对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进行考察,在界定法律地位的基础上对托管人义务边界和责任承担等维度展开研究,以期为基金托管的症结明确与路径优化建言献策。本文由导言、正文、结论和附录四部分构成,其中正文的内容主要包括: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了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探讨意义,以及我国司法实践典型案例中所反映的主要争议焦点。在投资基金中,为防止基金管理人滥用权力侵吞基金资产,基金托管人这一角色应运而生。本文对我国有关基金托管人法律规定的汇总梳理,发现我国基金监管呈现分业监管、自律管理的特点,基金托管人的职能规范散见于各类基金所各自适用的规定中,且部分类型基金的法律适用存在争议。通过对两则典型案例的分析,发现争议焦点主要集中于在上位法未作出明确指引的情形下,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存在争议,以及由此产生的托管人义务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为全文的分析与研究提供了方向。第二部分对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准确定性进行了研究。不同立法模式下基金托管人地位存在差异,而法律地位的明晰是厘清基金托管人义务与明确责任承担标准的前提。通过比较法研究,本文对基金立法模式进行了考察,并对契约型基金和公司型基金中基金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尤其是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进行比较研究。回到我国,中国法下投资基金结构采取的是“非分离”模式即“一元信托”立法模式,相较契约型基金,公司型基金立法有待完善。在契约型基金中托管人一般属于受托人角色,但在公司型基金或部分私募基金中可能为委托合同下的受托人。在对基金托管人与基金管理人法律关系的进一步考察中,无论是法律规范视野,抑或是财产归属、事务处理与责任承担视野均得出两者不构成《信托法》上的共同受托人,不必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针对前述研究发现的问题,笔者建议以统一的投资基金立法明确托管人法律地位,健全公司型基金托管人制度,并应强化托管的独立性。第三部分聚焦于托管人义务,通过探讨托管人法律地位与义务的关系,发现不同法律地位下的托管人义务呈现不同特点,故应依据法律地位界定基金托管人义务。实践中,基金托管人的义务来源为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本文从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出发,厘清相关法律问题并提出了完善路径:通过梳理了法定义务表,明晰我国对于基金托管人的义务规定,并探讨了法定义务尤其是谨慎义务与忠诚义务存在的合理性;对于因规定不明导致私募基金尤其是私募股权基金能否适用《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问题进行法律适用的逻辑分析;探讨了基金托管人监督权与监督义务权责不一致的现状;在约定义务方面提出法定义务条款系自动适用的任意性规范,应依据托管人地位与权责一致原则,允许当事人对托管人义务进行意思自治。对于基金托管人义务免责条款的效力,应结合约定的明确与否、对何种义务的免除以及免除的方式而进行认定。第四部分是基于托管人法律地位与义务的明晰,所进行的关于托管人责任承担的讨论。对于托管人责任的认定,应以过错原则作为归责原则判断基金托管人是否尽到托管职责。在进行托管人追责与确定损害赔偿时,应考虑基金托管人的主观过错、损失受托管的影响程度、因果关系、履职的客观条件等。基于对203份裁判文书的梳理提取34例有效样本进行实证研究,本文对司法实践中基金托管人义务及责任的具体评价标准与内容进行归类分析。结合法律实务与托管现状,建议基金托管人的制度设计应立足于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体现权、责、利三者的统一,完善与细化归责原则、举证责任分配、责任承担形式与损害赔偿范围等,在对基金托管人进行追责的过程中应注意投资者利益保护与基金托管人权责一致原则的平衡,构建激励相容的托管制度。
罗颜[8](2020)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以ZLCF投资管理公司为例》文中研究表明私募基金的发展在我国经历了一个曲折但迅猛的过程。截止2020年02月,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数已经达到了24527家,已备案私募基金83381只,管理基金规模13.89万亿元。伴随着行业的迅猛发展,私募基金管理公司数量越来越多,整个私募基金行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两极分化进一步加剧。本文将以一家典型的中小型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ZLCF投资管理公司为案例,从企业战略管理的角度出发,阐述公司的发展环境和发展现状,采用多种分析方法来研究ZLCF投资管理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提出可行性建议。论文共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绪论的主要内容是说明研究的背景和意义,同时分析相关的文献、研究方法和研究成果,第二部分阐述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企业发展战略相关的概念和理论;第三部分论文使用了PEST宏观环境分析法、波特五力分析法、SWOT分析法和SPACE矩阵分析法对ZLCF投资管理公司的发展进行分析,通过对这些分析找出公司健康发展的方向;第四部分是为ZLCF投资管理公司制定出完整的发展战略方案,并指出如何具体的实施该战略方案;第五部分为ZLCF投资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最后的第六部分为结论与展望。通过研究,笔者认为,未来数年ZLCF投资管理公司应该制定和实施以产品差异化战略为核心,以品牌化战略为辅助的发展战略,其中产品差异化的切入点为新兴的期权市场和加密货币市场,品牌化战略的聚焦点为突出公司量化投资、全自动交易的品牌形象。为保障该战略的有效实施,本文建议公司注重提升员工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服务能力和品牌知名度等战略措施。本文提出的产品差异化切入点——新兴的期权市场和加密货币市场,近年才刚刚发展,不太激烈的竞争环境、较低的进入门槛、新兴市场的不成熟都为中小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带来了非常大的发展机遇,同时在品牌化战略上,中小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各自规模虽然不大,但是都可以找出自己公司团队的禀赋、特长,以此作为公司专业化、品牌化形象进行打造。因此本文的研究也可以给同行业其他中小型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在发展战略上提供非常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和借鉴价值。
何文远[9](2020)在《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 ——基于公司代理成本和现金股利的视角》文中研究指明2001年,证监会提出超常规发展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在此背景下发展呈现百家争鸣之势。以证券投资基金为首的机构投资者被赋予参与公司治理、进行价值投资的重要作用。但现实中我国上市公司低股利发放水平不能提供证券投资基金持续稳定收入来源,减弱了基金积极主义行为的动力,并且证券投资基金普遍存在高换手率和短视化机会主义行为。基金是否能参与到公司治理中降低两类代理成本并且提升公司价值成为学术界研究的热点。本文以2008年至2018年所有被基金持股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在控制内生性后利用固定效应模型回归分析发现:(1)基金持股比例上升抑制了上市公司中的管理层代理成本和大股东代理成本;(2)现金股利在基金持股抑制两类代理成本中发挥调节作用,即在高现金股利发放的公司中,基金持股对两类代理成本抑制作用更显着;(3)基金持股比例和持股基金数量的增加提升了上市公司价值;(4)对基金提升上市公司价值的传导机制研究发现,基金可以通过抑制两类代理成本来提升上市公司价值。本文的研究结论认为应鼓励证券投资基金的发展,促进基金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作为上市公司,则应树立现金股利分红理念,重视现金股利发放在公司治理的作用。
杨克平[10](2020)在《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公司代表着各种主体的利益,如何有效解决公司治理问题一直是一个难点。我国股权模式较为集中,大股东能够行使自身监督权,监督管理者的行为决策从而使公司利益最大化。但有学者研究认为,由于控制权和现金流权高度分离,上市公司大股东与小股东也存在着矛盾冲突。高度集中的股权虽然会鼓励大股东行使自身监督权,但同时也会扩大不同持股比例的股东之间的风险差异。由于资本市场遵循风险收益均衡原则和成本-收益原则,当大股东获取的经营收益远远超过成本时,股东和管理者之间的代理问题被弱化,大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代理问题则会凸显。大股东可能会利用自身的持股优势通过各种手段干涉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项决策,将上市公司的资产、利益隐匿地转移到自己手中,从而掠夺资源掏空公司,实现控制权私利,严重损害公司的利益。通过研究分析大股东掏空的作用途径,主要表现为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和内部治理机制的相对薄弱,这些因素为大股东掏空行为创造了方便的环境。从外部来看则表现为法律、法规监管的力度非常低,很难从根本上对大股东掏空行为进行有效约束。对于发达国家而言,机构投资者可以通过监督管理者来提升公司价值,制约大股东掏空。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和西方发达国家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已有研究通过分析公司表现与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的关系,发现机构投资者持股在我国上市公司治理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国的机构投资者主要由投资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和QFII等构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占比最高,该基金从大多数投资者那里筹集了大量资金,用于专业投资管理和商业决策,并承担相应的投资收益和风险。我国机构投资者市场发展不平衡,证券投资基金平均持股占比远高于其他机构投资者,这使证券投资基金表现出优良的治理优势。已有研究发现,基金在上市公司治理中利用其信号效应能够较快对市场做出反应,起到监督约束大股东的作用。本文从证券投资基金的角度出发,深入研究其对大股东掏空的作用机制,发现基金持股可以通过高管薪酬激励而对大股东掏空产生制约作用。最终得出三条结论:(1)基金持股集中度对大股东掏空行为有抑制作用。基金持股比例越高,大股东掏空的程度越低。(2)基金持股制衡度对大股东掏空行为有抑制作用。(3)国有企业中,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的制衡作用显着。对于基金公司来讲,本文的实证研究结论有助于基金公司根据其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制衡作用以及对公司治理的影响来调整自己的投资政策。对上市公司而言,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行为与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研究可以有效地帮助公司改善自身的治理结构,对于改善其股权结构和公司绩效也至关重要。本文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持股在内的上市公司作为目标,并结合了理论分析和实证模型进行研究,通过对国内外文献进行归纳整理,对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治理的相关概念和基本理论进行归纳和梳理,研究了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效果,从基金持股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两个方面来研究证券投资基金持股与公司治理方面的关系。
二、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特点研究(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特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2)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一、绪论 |
(一)选题背景与意义 |
1.选题背景 |
2.选题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1.风险识别方面 |
2.风险量化与评价方面 |
3.在风险控制方面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技术路线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技术路线 |
(四)研究方法 |
1.文献分析法 |
2.案例分析法 |
3.问卷调查法 |
4.访谈研究法 |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相关理论概述 |
(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概述 |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内涵 |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的特征 |
(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概述 |
1.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内涵 |
2.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的类别 |
3.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流程 |
(四)相关理论基础 |
1.信息不对称理论 |
2.委托代理理论 |
三、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现状 |
(一)深圳SMN公司基本情况 |
1.深圳SMN公司公司简介 |
2.深圳SMN公司组织架构及职责 |
3.深圳SMN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
4.深圳SMN公司决策机制 |
5.深圳SMN公司产品现状 |
(二)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概况 |
1.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 |
2.风险管理制度 |
3.风险管理流程 |
四、深圳SMN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风险构成及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 |
(一)研究设计 |
1.调查问卷方案的设计 |
2.调研结果统计 |
(二)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面临的主要风险 |
1.市场风险 |
2.信用风险 |
3.流动风险 |
(三)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1.内部环境建设不足 |
2.风险监管与控制方式单一 |
3.监督内控制度有待完善 |
4.风险评价体系不科学 |
五、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及管理优化对策 |
(一)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防范及管理目标 |
(二)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防范措施 |
1.市场风险的防范 |
2.信用风险的防范 |
3.流动风险的防范 |
(三)深圳SMN公司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优化对策 |
1.优化内部环境 |
2.实施全过程风险控制策略 |
3.完善监督内控制度 |
4.优化证券投资基金风险评价体系 |
六、研究结论与展望 |
(一)研究结论 |
(二)研究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调查问卷 |
致谢 |
(3)基于改进神经网络的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方法与内容 |
1.2.1 研究方法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3.1 研究重点 |
1.3.2 研究难点 |
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相关文献综述 |
2.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概念综述 |
2.1.1 基本概念 |
2.1.2 组织形式 |
2.1.3 投资策略 |
2.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相关研究综述 |
2.2.1 基金业绩度量相关文献 |
2.2.2 基金业绩来源分解相关文献 |
2.2.3 基金业绩持续性相关文献 |
2.3 文献总结与评述 |
3 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现状分析 |
3.1 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发展历程 |
3.1.1 早期萌芽阶段(1993年至1995年) |
3.1.2 创建形成阶段(1996年至1998年) |
3.1.3 盲目发展阶段(1999年至2000年) |
3.1.4 深度调整阶段(2001年至2013年) |
3.1.5 创新发展阶段(2013年6月至今) |
3.2 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格局分析 |
3.2.1 基金管理人管理规模及变动 |
3.2.2 基金管理人地域及结构 |
3.2.3 基金策略 |
3.3 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现存问题分析 |
3.3.1 基金管理人、产品规模小型化 |
3.3.2 收益波动较大 |
3.3.3 融资渠道单一 |
3.3.4 评价体系及评级缺乏 |
3.3.5 总结 |
4 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方法比较与改进 |
4.1 现有绩效评价方法比较 |
4.1.1 经典绩效评价方法 |
4.1.2 多因素模型评价方法 |
4.1.3 BP神经网络分析法 |
4.1.4 不同方法比较分析 |
4.2 BP神经网络模型改进 |
4.2.1 模型基础知识 |
4.2.2 模型现存问题 |
4.2.3 改进思路与原则 |
5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体系设计 |
5.1 设计思路与原则 |
5.1.1 设计思路 |
5.1.2 设计原则 |
5.2 指标体系设计过程 |
5.2.1 基本信息指标 |
5.2.2 风险指标 |
5.2.3 收益指标 |
5.2.4 投资能力指标 |
5.2.5 业绩持续性指标 |
6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模型拟合及有效性检验 |
6.1 数据选取与统计特征分析 |
6.1.1 数据来源与数据处理 |
6.1.2 描述性统计 |
6.2 基于改进的BP神经网络算法的评价模型拟合 |
6.3 基于多元线性回归的评价模型拟合 |
6.4 改进神经网络模型与多元回归模型比较 |
7 评价方案的案例分析 |
7.1 案例基本情况 |
7.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案例分析 |
8 研究结论与行业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行业建议 |
8.2.1 推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级工作 |
8.2.2 提升私募基金管理人风控能力 |
8.3 研究展望 |
8.3.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评价体系应与时俱进 |
8.3.2 改进的BP神经网络模型推广 |
参考文献 |
(4)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法律保护(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意义 |
1.2 研究现状 |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第二章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基本制度 |
2.1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含义及法律地位 |
2.1.1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含义 |
2.1.2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法律地位 |
2.2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义务 |
2.3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 |
2.3.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程序 |
2.3.2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职责 |
第三章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现状及存在问题 |
3.1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的现状 |
3.1.1 信息披露对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权益保护 |
3.1.2 投资者保护机构对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 |
3.1.3 纠纷解决机制对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 |
3.1.4 监管机制对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 |
3.2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
3.2.1 信息披露制度不完善 |
3.2.2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虚设 |
3.2.3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规制不足 |
3.2.4 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不完善 |
3.2.5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救济不足 |
第四章 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法律保护的国外考察 |
4.1 英国 |
4.2 美国 |
4.3 日本 |
4.4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法律保护的完善 |
5.1 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制度 |
5.2 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制度 |
5.3 完善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的职能 |
5.3.1 完善基金管理人职能 |
5.3.2 完善基金托管人职能 |
5.4 加强对证券投资基金的监管 |
5.4.1 监管机构加强监管 |
5.4.2 发挥中介机构监管职能 |
5.5 加强对证券投资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的救济 |
5.5.1 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 |
5.5.2 证券示范诉讼机制 |
5.5.3 建立证券公益诉讼制度 |
第六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型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策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国外研究现状 |
1.2.2 国内研究现状 |
1.2.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3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基础理论 |
2.1 相关概念 |
2.1.1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
2.1.2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分类 |
2.2 相关理论 |
2.2.1 7Ps服务营销理论 |
2.2.2 关系营销理论 |
2.3 相关研究工具 |
2.3.1 PEST分析法 |
2.3.2 SWOT分析法 |
2.3.3 波特五力模型分析法 |
2.4 本章小结 |
第3章 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发展环境及现状分析 |
3.1 宏观环境分析 |
3.1.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3.1.2 经济环境分析 |
3.1.3 社会环境分析 |
3.1.4 技术环境分析 |
3.2 行业环境分析 |
3.2.1 供应商的议价能力 |
3.2.2 购买者的议价能力 |
3.2.3 潜在竞争者进入的能力 |
3.2.4 替代品的替代能力 |
3.2.5 行业内竞争者 |
3.3 企业内部环境分析 |
3.3.1 建设银行C分行概况 |
3.3.2 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发展概况 |
3.4 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现状分析 |
3.4.1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定位 |
3.4.2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价格策略 |
3.4.3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销售渠道分析 |
3.4.4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促销策略 |
3.4.5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有形展示 |
3.4.6 基金客户与销售团队分析 |
3.4.7 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的过程管理现状分析 |
3.5 SWOT分析 |
3.5.1 优势分析 |
3.5.2 劣势分析 |
3.5.3 机遇分析 |
3.5.4 威胁分析 |
3.6 本章小结 |
第4章 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业务营销策略 |
4.1 产品定位 |
4.1.1 养老金储备 |
4.1.2 理财新选择 |
4.1.3 基金定投新标的 |
4.2 推广渠道 |
4.2.1 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 |
4.2.2 持续强化线下业务 |
4.2.3 持续拓展线上渠道 |
4.3 人员策略 |
4.3.1 目标日期基金的客群定位 |
4.3.2 目标风险基金的客群定位 |
4.3.3 客群定位整体原则 |
4.4 促销策略 |
4.4.1 中老年客群促销策略 |
4.4.2 中青年客群促销策略 |
4.4.3 激进型客户促销策略 |
4.5 有形展示 |
4.5.1 持续强化传统渠道 |
4.5.2 不断提升区域影响力 |
4.5.3 探索线上宣传 |
4.5.4 积极推动社群推广 |
4.6 过程管理 |
4.7 本章小结 |
第5章 保障措施 |
5.1 加强营销团队的建设 |
5.1.1 加强基金持证人员队伍建设 |
5.1.2 加强基金业务的培训工作 |
5.1.3 建立能够适应线上线下一体化营销的基金销售团队 |
5.2 建立富有竞争力的考核激励政策 |
5.2.1 提高养老目标投资基金业务的考核权重 |
5.2.2 加大养老目标投资基金业务的资源配置力度 |
5.2.3 加大养老目标投资基金业务的奖励力度 |
5.3 强化系统应用 |
5.3.1 强化新一代系统精准营销模块的应用 |
5.3.2 强化客户经理云工作室的应用 |
5.3.3 强化第三方理财工具的应用 |
5.4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基于VaR的ZY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控制优化(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引言 |
1.1 课题的背景及研究意义 |
1.1.1 选题的背景 |
1.1.2 研究的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动态及文献综述 |
1.2.1 国内外研究回顾 |
1.2.2 文献回顾评述 |
1.3 研究思路与框架 |
第二章 相关概念与理论基础 |
2.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与特征 |
2.1.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概念 |
2.1.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特征 |
2.2 企业环境分析工具 |
2.2.1 PEST分析法 |
2.2.2 波特五力模型 |
2.3 市场风险的评估方法 |
2.3.1 波动性指标 |
2.3.2 证券或组合的β |
2.3.3 VaR方法 |
2.4 VaR指标的原理及计算方法 |
2.4.1 VaR的原理 |
2.4.2 常用的VaR计算方法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ZY公司当前经营状况的分析 |
3.1 ZY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3.1.1 ZY公司概况 |
3.1.2 ZY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劣势 |
3.2 ZY公司外部环境分析 |
3.2.1 宏观环境分析 |
3.2.2 行业竞争环境分析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ZY公司的风险因素分析 |
4.1 ZY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分析 |
4.1.1 一般性风险因素分析 |
4.1.2 市场风险因素分析 |
4.1.3 ZY公司的风险因素总结 |
4.2 ZY公司现有的市场风险控制机制 |
4.2.1 ZY公司的风险控制方法 |
4.2.2 ZY公司市场风险控制体系的不足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利用VaR进行市场风险度量与控制的实证研究 |
5.1 多种方法下VaR模型度量证券价格尾部风险的实证检验 |
5.1.0 数据的选取与计算工具 |
5.1.1 方差-协方差法下VaR的实证检验 |
5.1.2 历史模拟法下VaR的实证检验 |
5.1.3 蒙特卡洛模拟法下VaR的实证检验 |
5.1.4 投资组合VaR计算的实证检验 |
5.1.5 VaR模型度量证券价格尾部风险的实证检验结论与分析 |
5.2 利用VaR进行市场风险控制应用研究 |
5.2.1 利用VaR优化投资组合风险收益比 |
5.2.2 利用VaR控制组合回撤 |
5.2.3 利用VaR进行市场风险控制应用研究的结论与分析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基于VaR的ZY公司市场风险控制优化 |
6.1 利用VaR模型提升ZY公司对市场风险的度量精度 |
6.2 利用VaR模型调整投资组合持股,提高组合风险收益比 |
6.3 利用VaR模型限制投资组合风险暴露,控制组合最大回撤 |
6.4 其他提升ZY公司市场风险控制能力的优化建议 |
第七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研究价值及意义 |
三、文献综述 |
四、主要研究方法 |
五、论文结构 |
第一章 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探讨意义及主要争议 |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探讨意义 |
一、投资基金与基金托管人 |
二、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探讨意义 |
第二节 我国基金托管人的法律规范与适用 |
一、我国基金托管人法律法规概览 |
二、我国涉基金托管人法律规范特点 |
第三节 涉基金托管人争议所反映的法律问题 |
一、涉基金托管人的典型案例 |
二、案件反映的主要争议焦点 |
第二章 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准确定性 |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模式的比较法考察 |
一、契约型投资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考察 |
二、公司型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考察 |
第二节 我国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探析 |
一、我国基金当事人法律关系模式 |
二、我国投资基金法律关系与托管人法律地位 |
三、我国基金托管人与管理人并非共同受托人 |
第三节 我国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定性的建议 |
一、以立法明确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 |
二、健全公司型基金托管人制度 |
三、强化基金托管人的独立性 |
第三章 依据法律地位界定基金托管人义务 |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与义务的关系 |
一、不同法律地位下的基金托管人义务 |
二、依据法律地位界定托管人义务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义务考察 |
一、基金托管人法定义务的比较考察 |
二、我国基金托管人的法定义务 |
三、基金托管人之法定义务存在的合理性 |
四、我国基金托管人义务法律适用及现存问题 |
五、我国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权利义务与现存问题 |
第三节 基金托管人的约定义务考察 |
一、基金托管人义务的协议约定 |
二、基金托管人义务免责条款的效力 |
第四节 基于我国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的义务规制优化路径 |
一、完善基金托管人义务立法与法律适用 |
二、确立与完善基金托管人的监督性质与监督权 |
三、依据托管人地位与权责一致,允许托管协议自治 |
第四章 基金托管人的责任边界 |
第一节 基金托管人的责任 |
一、基金托管人的责任形态 |
二、基金托管人的违约行为与侵权行为 |
三、基金托管人托管职责的归责原则:过错原则 |
四、对基金托管人追责的其他主要考量因素 |
第二节 基金托管人责任的司法实践 |
一、司法裁判的分析样本概述 |
二、裁判争议焦点归纳 |
三、基金募投管退中的托管人义务与责任承担 |
第三节 对我国基金托管人民事责任的思考与建议 |
一、明确过错归责原则与举证责任分配 |
二、立足基金托管人法律地位界定托管人义务与责任 |
三、完善基金托管人的责任承担形式 |
四、基金托管人责任损害赔偿的范围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以ZLCF投资管理公司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2.1 国内研究综述 |
1.2.2 国外研究综述 |
1.3 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方法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概述 |
2.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概念 |
2.1.1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概念和特征 |
2.1.2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优势 |
2.1.3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的存在形式 |
2.2 企业发展战略相关概念及理论 |
2.2.1 战略管理的定义 |
2.2.2 企业发展战略管理理论 |
2.2.3 企业发展战略规划的流程及特征 |
2.2.4 战略管理主要的模型工具 |
第三章 ZLCF投资管理公司发展环境分析 |
3.1 ZLCF投资管理公司简介 |
3.2 ZLCF投资管理公司内部环境分析 |
3.2.1 组织框架 |
3.2.2 ZLC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主要业务 |
3.2.3 ZLC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经营能力及风险控制能力分析 |
3.2.4 ZLC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投资研究能力 |
3.2.5 ZLCF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公司品牌与企业文化 |
3.3 基于PEST的 ZLCF投资管理公司发展宏观环境分析 |
3.3.1 政治法律环境分析 |
3.3.2 经济环境分析 |
3.3.3 社会环境分析 |
3.4 基于波特五力模型的行业环境分析 |
3.4.1 潜在进入者分析 |
3.4.2 替代产品或服务的威胁 |
3.4.3 客户议价能力 |
3.4.4 供应商议价能力 |
3.4.5 行业现有竞争状况 |
3.5 ZLCF投资管理公司SWOT分析 |
3.5.1 优势(Strength) |
3.5.2 劣势(Weakness) |
3.5.3 机会(Opportunity) |
3.5.4 威胁(Threat) |
3.5.5 SWOT矩阵分析 |
3.6 SPACE矩阵辅助验证分析 |
第四章 ZLCF投资管理公司发展战略制定 |
4.1 ZLCF投资管理公司发展愿景和战略定位 |
4.1.1 ZLCF投资管理公司发展愿景 |
4.1.2 ZLCF投资管理公司战略定位 |
4.2 ZLCF投资管理公司的战略规划 |
4.3 ZLCF投资管理公司的战略的选择与实施 |
4.3.1 产品差异化战略 |
4.3.2 品牌化战略 |
4.3.3 公司发展方向多元化 |
4.3.4 公司组建战略联盟 |
第五章 ZLCF投资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保障措施 |
5.1 提升员工能力 |
5.2 提升经营管理能力 |
5.3 提升服务能力 |
5.4 提升品牌知名度 |
第六章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及发表的学术论文 |
(9)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 ——基于公司代理成本和现金股利的视角(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3 研究思路和研究内容 |
1.4 研究方法 |
1.5 可能的创新点 |
1.6 不足之处 |
2 文献综述 |
2.1 基金持股与代理成本 |
2.2 基金持股与现金股利 |
2.3 基金持股与企业价值 |
2.4 文献评述 |
3 理论分析 |
3.1 委托代理理论 |
3.2 成本效益理论 |
3.3 利益相关者理论 |
3.4 基金参与公司治理机理分析 |
4 研究假设与方案设计 |
4.1 研究假设提出 |
4.2 变量选取与说明 |
4.3 回归模型设定 |
4.4 数据来源与说明 |
5 实证分析 |
5.1 描述性统计 |
5.2 相关性分析 |
5.3 单变量分析 |
5.4 回归分析 |
5.5 稳健性检验 |
6 结论与建议 |
6.1 主要结论 |
6.2 相关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10)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点 |
第二章 国内外文献综述 |
一、机构投资者与公司治理 |
(一)机构投资者的积极治理效应 |
(二)机构投资者的消极主义行为 |
(三)机构投资者的中立主义 |
二、关于大股东掏空问题的研究 |
(一)大股东掏空的影响因素 |
(二)大股东掏空行为方式 |
三、关于基金持股问题的研究 |
(一)基金持股与公司治理 |
(二)我国基金投资特点的研究 |
(三)基金持股与大股东掏空 |
四、文献述评 |
第三章 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影响的理论分析 |
一、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影响的理论基础 |
(一)委托代理理论 |
(二)公司治理理论 |
二、基金公司影响大股东掏空行为的作用机理 |
(一)基金持股影响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动因 |
(二)基金持股影响大股东掏空行为的途径 |
三、研究假设 |
(一)基金持股集中度对掏空的影响 |
(二)股权制衡度对大股东掏空的影响 |
(三)产权性质对基金机构治理效果的影响 |
第四章 研究设计和实证 |
一、数据来源和样本选取 |
(一)数据来源 |
(二)样本选取 |
二、变量选取 |
(一)被解释变量选取 |
(二)解释变量的选取 |
(三)控制变量的选取 |
三、模型构建 |
四、实证分析 |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
(二)相关性分析 |
(三)回归分析 |
(四)作用机制分析 |
(五)稳健性检验 |
第五章 结论与政策建议 |
一、结论 |
二、政策建议 |
参考文献 |
致谢 |
四、证券投资基金经营特点研究(论文参考文献)
- [1]基础设施REITs的法律解构与风险规制[J]. 洪艳蓉. 证券法苑, 2021(01)
- [2]深圳SMN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风险管理研究[D]. 伍悦. 广西师范大学, 2021(02)
- [3]基于改进神经网络的我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绩效评价研究[D]. 丁鹏. 浙江大学, 2021(02)
- [4]证券投资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的法律保护[D]. 吴晓琳. 延边大学, 2021(02)
- [5]建设银行C分行养老目标型证券投资基金营销策略研究[D]. 黄宏喆. 燕山大学, 2020(06)
- [6]基于VaR的ZY公司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市场风险控制优化[D]. 张帅.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3)
- [7]基金托管人的法律地位研究[D]. 陈超俊.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8]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发展战略研究 ——以ZLCF投资管理公司为例[D]. 罗颜. 闽江学院, 2020(07)
- [9]基金持股对上市公司价值的影响 ——基于公司代理成本和现金股利的视角[D]. 何文远. 暨南大学, 2020(04)
- [10]基金持股对大股东掏空行为的影响研究[D]. 杨克平. 河南大学, 20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