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标准清理整顿后的贯彻实施(论文文献综述)
单新国[1](2018)在《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文中提出市场监管权和宏观调控权是政府干预经济的两种手段,前者针对微观经济市场上扰乱市场竞争秩序的行为,保护合法经营者的利益;后者针对国民经济的总量平衡和结构协调。市场监管权对于宏观调控权具有重要的意义,一是市场监管权的行使可以为宏观调控权造就一个宏观调控的有序基础环境;二是市场监管权可以为宏观调控权的宏观调控政策的推行提供一种执行保障,将调控政策和指标具体化为对被监管对象的监管内容。由于市场监管权的行使直接作用于市场主体,其对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影响更加的明显和有效,人们对市场监管权行使的结果感受也更为强烈。宏观调控权的行使由于具有间接性、引导性、软法性,其作用的发挥具有缓慢性、长期性、不确定性;而市场监管权作为行政权力的表现可以迅速的将行政经济管理的意志贯彻到经济市场的内部去。没有市场监管权对经济市场秩序的维护,就没有宏观调控的顺利实施,每一次宏观调控的失败都表现为市场竞争秩序的失控和市场监管权力的失职。有权力就有腐败,权力越大腐败的可能性就越大,市场监管权的异化即可以导致其违背公众对其“社会契约”的委托,也可能会误导市场经营者的经济决策取向。更为严重的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在政治上既败坏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和伤害了政府执政的合法性,在经济上使市场公平合法竞争得不到保护并导致投机炒作行为横行,整个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受到严重压制。党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政府大力推进依法治国和行政体制改革,在举措上大力推行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国家治理方式改革,旨在提高行政机关的社会服务效率,激发全社会的经济创新活力和积极性,将我国的现代化和法治化建设推向更高的阶段。这其中发出的信号就是依法规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形成政府服务于市场,市场在经济发展中决定资源配置的制度格局。治国在于治吏,发展经济在于减少行政干预,一切要点都在于行政权力的依法运行,减少腐败和权力滥用。魔鬼存在于细节之中,细节决定事物的成败。无论多么宏伟的社会愿景或者激情无比的变革动机,在缺乏详细的制度设计的情况下,最终都会流于形式或者导致一败涂地。对行政管理机关的市场监管权力的改革需要在经济法律制度上理清脉络,然后在具体的规则制定上做好准备。基于以上原因,本文对“如何从经济法的角度监督好市场监管权的正确行使”这一基本问题,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出了研究探讨。第一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市场监管权概念的界定的意义。法学研究需要界定好问题对象的基本概念,法律概念的明确在哲学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将研究对象与其他事务区分开来,使问题研究的背景变得明晰;其次法律概念的明确在社会认识论上可以使我们在市场经济的实践中加深对它的认识,并在以后发展和改进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第二,对市场监管权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和分析,认为它是法律赋予政府对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权力。第三,对市场监管权产生和发展的中外历史做了纵向梳理,揭示了市场监管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的重要性。第四,对市场监管权的经济性、规则性等特征进行了分析。第五,分析了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含义以及进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的意义.第二章,关于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对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分析,认为对市场监管权依法监督的正当性是建立在社会契约、经济自由、经济民主和依法治国等理论之上的。第二,对典型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市场监管权力监督模式进行了考察,包括美国、英国和德国。这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依法拥有对本国市场进行干预的权力,在此方面各市场经济国家的认识均无差别,但在对政府监管权力的监督上有所不同。美国议会对政府权力的制衡较大,独立监管委员会和议会审查制度使得政府监管权处处受限;德国更偏重于行政机关的内部监督机制。英国的行政监督依据三权分立原则,英国政府的自我监督机制也比美国大得多,而美国偏重于议会和司法监督。这告诉我们发展市场经济就必须有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对政府经济管理权力的监督,对政府经济管理职权的监督机制建设要依据本国国情。第三,分析了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应有选择以及该选择对监管权规制立法的影响,强调在借鉴他国经验的基础上,要围绕行政中心主义来加强立法对市场监管权的制度约束。第三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何为市场监管权主体,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第二,依据不同的标准将市场监管权主体划分为政府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等类别。第三,要对市场监管权主体进行法律规制,就必须依法建立其市场监管权主体的资格取得、变更和丧失制度,使主体地位的取得有法可依。第四,进一步从预算和立法授权角度探讨了完善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第四章,关于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论述了完善市场监管权力合理配置的理论原因,包括政治模式改革的需要和权力运行协调的需要。第二,分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在市场监管权力分工上的基本原则以及分工方式。第三,研究了市场监管权在政府与社会性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工协作问题,并对“如何对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监管权行使进行监督”进行了论证。第五章,关于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大小直接关系到监管主体的权力大小和市场主体经营自主权的领域范围。第一,分析了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是什么,主要从政治经济学、市场经济的历史实践经验和经济法的法律性质三个角度。第二,分析论证了对市场监管权的行使范围进行法律规制的具体方法,包括依法明确其权力边界,切实推行中央规定的政府权利和责任清单制度。第六章,关于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促使法律主体守法的保障手段,没有法律责任的追究,市场监管权主体就会无所顾忌的滥用监管权。本章主要讨论了以下问题:第一,分析了什么是市场监管权的不当行使以及其含义,接着对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下的法律责任与经济法其他主体的法律责任的区别进行了分析。第二,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形式有哪些。第三,论述了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所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具体内容。
成台荣[2](2016)在《精益生产在TY公司生产改进的应用研究》文中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猛,我国的制造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进步,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在各个方面的差距还很明显。纺织工业是我国制造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符合我国人口大国的基本国情,因而纺织工业在过去一段时间内发展迅速,成为我国国民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1]但随着我国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和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冲击,我国的纺织类的企业收到了一定程度的冲击,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和危机,面临这样的状况纺织类企业要想继续以往的繁荣辉煌,唯有进行“改革”与“转型”。本文介绍的公司的运营方式与家族企业有相似之处,管理模式随意性较大,缺乏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集体的智慧得不到充分的体现.自2008年金融危机以来,因为在管理和生产方面存在问题,导致内忧外患的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公司一度陷入困境。面对公司这样的处境,公司的管理者决定将精益生产的理念引入到本公司中来。为了确保精益生产改革的成功,笔者及公司的相关领导认真研究了精益生产理论,并分析了公司目前的整体生产经营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发现公司的车间布局、生产工艺流程、生产现场管理均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及公司的现状我们进一步分析对改革必要性和可行性。根据精益生产理论提出了精益生产的优化措施,首先是系统培训,分为全员精益思想培训和一线员工的精益培训,前者主要是进行一些理论方面的培训,以便在公司内营造出万众一心的精益改革氛围,做好动员工作,后者主要是根据精益生产理论培养一线员工的精益生产操作技能和习惯,为后续的精益改进打下基础;第二步是核定公司的生产能力,做到生产开始前确认好公司对订单的生产能力,避免因为生产能力的不足造成交付延期的现象,以此可以提高公司的市场形象和信誉;第三步是确定合理的生产布局,这一措施是针对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的生产布局分布不合理而进行的,目的在于消除因为布局不合理造成的等待等形式的浪费;第四步实行标准化的作业,对各个生产过程进行标准化,实现准时化生产,提高生产效率;最后是实施6s生产,对于精益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制定了细则,将精益改革进一步具体化、明确化,有益于精益生产的深入开展。公司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精益化改进运动后,公司的整体状况有了明显的改观。之后我们对公司的改善状况进行了量化,分别从公司的产品交付率、仓库库存、产品合格率等方面对这次精益改革进行了评估,另外,我们还从企业文化的变化、员工职业素质的提高等方面进行了评估,总体来看,可以认为这次精益改进活动达到了预期的效果,是一次成功的尝试。但正如精益化理论所强调的那样,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精益化是一个永无止境的改进过程。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的精益化改进之路注定也不会是一帆风顺的,在精益化的过程中也走过许多的弯路,虽然公司已经在精益化生产理论的指导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从整体来看,企业中还存在着一些老问题和新出现的问题亟待解决,而这也是公司今后需要继续努力改进的地方。
陈麟[3](2015)在《浙江省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研究(1953-1956)》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三年国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国家开始大规模的工业化建设和所有制改造。作为与农业、资本主义工商业并列为"三大改造"之一的手工业,不仅与城乡居民的生产、生活保持着密切联系,而且还对工农业的发展有着重要影响。本文以浙江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和地方文献为主要资料,对浙江省1953—1956年期间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背景、过程及结果进行深入分析、研究。1953年,在借鉴苏联经济发展模式的基础上,中国制定并开始实施国民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但由于我国当时现代工业品不足,机械生产方式落后,在满足城乡人民日常生产、生活资料方面,很大一部分尚需要通过手工业生产来完成;特别是在农业生产方面,大量的农具制造和维修工作,仍然需要依赖手工业。与之同时,在工业化建设过程中,手工业通过吸收、消化城市和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不仅有助于杜会的稳定,而且还为国家培养了技术工人,是国营工业后备技术力量的重要源泉之一。与全国其他地区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相比,浙江省作为传统手工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之一,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特殊性。浙江省在手工业改造过程中,一方面积极贯彻和执行中共中央的手工业改造政策,另一方面又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推进和完成手工业的改造任务。为了实现其明确的社会主义方向和目标,浙江省积极依靠劳动者协会、手工业行政管理机构,组织和引导个体手工业者逐步走向集体化生产道路。通过社会主义教育和阶级划分,提高个体手工业者思想觉悟和加强对基层政权控制的同时,还建立起新的经营管理制度,以适应生产组织所带来的变化。在手工业基础设施落后、资金短缺等客观因素制约下,将个体手工业者组织起来,对其进行劳动上的分工协作,是当时提高生产效率一种相对较好的选择。虽然手工业机械化、半机械化程度不断地提高,为手工业合作社过渡到集体企业和国营工业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在国家工业化的大背景下,优先发展现代工业的政策,还是阻碍了手工业渐进式的发展。尤其是技术水平低下和物资资源短缺,给手工业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另外,手工业者经济收入减少、合作社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等方面的问题,致使其在改造高潮后陷入长期的停滞徘徊状态。有些地区对手工业的性质、特点认识不足,还影响了技艺的传承和延续。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能在短期内顺利完成,充分体现出国家强大的组织动员能力,但是在改造过程中以及合作化高潮后所暴露出来的问题,又显示出其要求过急和处理方式简单化的缺憾。
山东省人民政府[4](2014)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鲁政发[2014]4号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重点。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
王璟[5](2013)在《FSC-COC证在中国质具行业适应性及其证策略究》文中认为未来FSC等森林认证仍会平稳快速发展,对我国家具行业的影响短期内不会消除,为了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中推广森林认证,需要明确我国木质家具行业进行FSC-COC认证的动机、存在的问题和障碍,机遇与挑战,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认证策略,为木质家具企业提高应对能力,实现行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本文做了以下研究探索:(1)通过对我国木质家具产业发展现状的分析,指出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困境。对与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密切相关的绿色认证及其影响的研究说明包括森林认证在内的绿色认证是国际市场的通行证,同时也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通过国际市场准入可使产业实现被动升级。认为我国木质家具企业应看到包括森林认证在内的绿色认证挑战背后的机遇,顺应这个绿色的发展潮流,主动实现升级和可持续发展。(2)首次指出了COC认证的科学性主要体现在来源可追溯、标签和声明、第三方认证和体系操作的普适性4个方面,和COC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必要性。FSC-COC认证是国际森林认证的代表,分析了其对我国木质家具产业的市场准入、利润、内销市场和行业整合的影响,并以中型木质家具企业为例,对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实施FSC-COC认证的成本和效益变化进行了量化研究,结果表明企业在为寻求出口准入,产品销量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认证,企业利润将下降9.32%。截止到2012年2月,我国共有328家具企业获得了FSC-COC认证证书,只占我国木质家具企业的总量的2%-3%。(3)运用SWOT和比较分析法对FSC-COC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适应性进行了理论分析。从与政策体制的配合度、市场认可及行业的发展意愿和接受程度3个大方面对这3个体系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适应性的定性分析,发现3个体系在我国的适应性水平总体相当。具体到分析指标上:FSC在我国的政策体制环境的适应性不如PEFC和CFCC,但从其市场发展和企业的接受程度来看,FSC要高于其他2个体系。(4)运用调查分析和回归分析法等对FSC-COC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适应性进行了实证分析。通过对木质家具企业的调查发现,企业的认证动力仍然来自海外市场的需求,回归分析的结果表明原料的供应缺少是限制我国企业的认证意愿最重要的因素。调查反映出FSC-COC认证仍是对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影响最大,最能适应和满足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发展需求的森林认证体系。对消费者的调查结果表明,森林认证体系目前在我国消费市场上仍然认知度很低,大多数消费者目前还不愿为其支付比同类产品更高的价格。(5)对不同规模、不同应对能力的企业A和企业B2个认证案例进行分析研究,这2个企业分别代表了家具行业中处在认证的不同阶段的大型和中小型企业。(6)在总结和参考林业相关行业认证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特征,提出了应对FSC-COC认证的策略:企业需要提高认证的意识;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发展需求做出认证决策;在过程中需要应对风险,提高应对能力,完善内部体系和巩固提高。(7)对国际上成功推进森林认证的政策和措施进行经验总结,在此基础上提出需要构建政府、行业协会和企业共同发挥作用的机制。我国木质家具行业需要通过国家正确的激励政策和扶持,行业的引导和技术援助,企业积极配合,将“环保”纳入战略决策,加快推进森林认证进程。
王勇[6](2012)在《万铭房地产公司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人类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城市化运动和消费升级浪潮决定了中国房地产未来几十年无限广阔的发展前景,房地产行业超额利润的广泛存在赋予房地产企业巨大的发展空间。但是,机会的背后更是挑战。从行业而言,土地成本的长期刚性上升、房价上涨的趋缓甚至下降以及各种政策变化等因素意味着全行业利润空间的收窄,竞争空前的加剧,行业淘汰的序幕徐徐拉开,这些使房地产行业正逐步走向集中化、专业化,赢者通吃的时代。在这个时代无论任何企业要想获得可持续性发展,都应有清晰而准确的发展战略。企业战略是企业对有关企业发展方向、长期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途径和策略等重大问题的系统性的认识和实践,是对企业内部条件与外部环境中长期的和根本性的积极反应。外界环境复杂多变,企业从创业期到快速成长期,从不规范管理到规范管理阶段,科学合理的战略管理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本文在对房地产行业环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企业以及项目的具体运营环境阐述了企业战略的具体实施过程,目的在于探寻房地产企业可持续发展道路。本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介绍了论文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第二章运用战略管理理论对万铭房地产公司所处的宏观环境、行业环境以及企业内部环境进行了客观的分析,并对万铭房地产公司进行了 SWOT分析;第四章论述了万铭房地产公司发展战略的选择,明确了企业的战略目标的战略定位。明确提出万铭房地产公司要实施可持续发展必然实施低成本战略和产品创新战略。论述了万铭房地产公司的战略实施,即从风险管理、客户关系和品牌建设三个方面全面落实发展战略。本文的创新在于以理论分析为基础,以万铭房地产的具体运行状况为案例进行分析和阐述,提出了万铭房地产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及其支撑点,并从可操作的层面论述了发展战略的实施。
张建武[7](2010)在《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协同发展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药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积极推动中药产业政策的相互协调发展。面对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国家适时提出中药标准化战略与中药知识产权战略,但就两大战略具有什么样的内在联系,这一问题学术界思考的并不多。即使涉及二者的关系,也只是谈及其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一面,很少谈及相互牵制、相互矛盾的一面。正是对这一问题的忽视,使得我国在推进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进程中出现了管理体制严重脱节、政策内容不交融、信息资源不共享、矛盾与冲突频发等一系列问题。造成这种局面的深层次原因是两大战略自成体系,相互分割,缺乏协调机制。因此,如何协调好两大战略的关系,使其相互适应、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和相互促进,进而形成协调、同步发展的良性循环态势,最终取得“1+1>2”的战略效果,是当今中药领域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为解决上述关键问题,本文在借鉴国内外关于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经验和模式的基础上,运用协同学基本原理,研究了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构成及其相关性,梳理和探析了中药标准化涉及知识产权的关键问题及应对策略,设计了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政策机制,最终提出了“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战略思想,以期为相关部门解决中药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提供理论依据和政策建议。本论文的研究内容主要包括:第1章,介绍了本课题的研究背景、依据与意义,研究的理论基础,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以及研究特色与创新点;第2章,分别综述了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新进展,国际视野下的药品标准化中的知识产权问题研究新进展;第3章,在梳理中药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构成的基础上,重点分析了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性;第4章,系统研究了中药标准化过程中出现的专利、技术秘密、商标、版权、知识产权滥用等关键问题;第5章,选取国内外较为典型、成熟的中药品种进行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个案研究,分析了中药标准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典型案例。第6章,探讨了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机制,设计了中药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第7章,总结了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以及文章展望。本论文得出的结论主要包括:①中药领域的标准化与知识产权问题具有独特的发展规律。中药标准的管理体制和技术特点决定了中药领域该问题解决的思路和方法不同于其他行业,中药的质量控制模式及其标准体系的复杂性又决定了中药领域该问题比西药领域更为突出,更具理论和实用研究价值。②目前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并不协调,中药标准化组织的政策模糊、角色定位不清以及部门协调性差是其重要原因。促进二者的有机融合,使二者达到统一与和谐、协调与同步发展,从而实现“1+1>2”的战略协同效果,将成为历史的必然。本论文提出的对策主要包括:①政府层面:充分发挥政府在两大战略协同发展中的引导职能;构建基于知识产权的中药标准形成机制;构建中药标准制定中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构建中药标准实施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制度;构建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中药标准提高激励机制;构建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利益协调机制;构建基于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中药技术性贸易壁垒体系;构建基于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中药技术创新战略。②行业层面:充分发挥协会在两大战略协同发展中的协调职能;构建基于企业联盟的中药技术标准形成机制;组建基于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中药技术标准联盟”。③企业层面:充分发挥企业在两大战略协同发展中的主体地位;构建符合中药企业发展规律的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模式;构建企业处理标准化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的应对机制。④公众层面:充分发挥公众在两大战略协同发展中的监督作用;建立公众对于中药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知情权的保障机制。本论文的创新之处主要包括:①首次基于知识产权保护的视角探讨中药标准化战略的科学内涵;②首次系统研究了我国中药标准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政策设计;③首次提出了“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战略思想。
杨艳[8](2009)在《长沙市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技术标准越来越被人们所关注。无论是对于技术本身,还是经济贸易,技术标准的作用均举足轻重。国际间的经济竞争、企业间的竞争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技术标准竞争,尤其是国际标准已成为国际贸易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和产品质量仲裁的准则,更加使得许多国家千方百计地在国际技术标准化活动中争取主动权、发言权,并竭力在国际标准中反映本国要求,体现本国利益。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存在相当的问题,在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特定阶段,重新面临竞争力优势的问题,所以完善建立在科技和经验的综合成果基础上的技术标准化战略显然极其重要,它是实现长沙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快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力的步伐,推动制造业走出国门、突破技术壁垒、争夺高科技市场,必须加快夯实技术标准的基础性建设,完善法律体系,改革标准化工作机制,畅通标准化创新渠道,努力提升技术标准水平,建立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的技术标准体系,加大农业和服务业技术标准化建设,大力培养技术标准化人才,完善健全技术标准化激励和投入机制。论文以公共管理理论为视角,首先从基本的概念出发,通过长沙市技术标准化的发展历程总结出我市未来技术标准化工作的现实要求,提出了我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规划,在此基础上,通过总结战略取得的成就、归纳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剖析问题的成因,借鉴不同时期发达国家和我国先进地区的技术标准化工作的模式,最后提出了我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完善对策。
林坚[9](2009)在《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和国际直接投资理论等为研究的理论基础,以科技产业对接为切入点,探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台湾产业转型、结构升级之间的关系,并尝试从博弈的研究视角来揭示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台湾地区之间的良性互动范式。通过规范分析,本研究揭示了台湾科技产业投资大陆的现状、区域演进和发展趋势,总结了台湾科技产业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区位选择因素,并在两岸学界研究成果和台湾地区电机电子工业同业公会调查报告的基础上对台湾科技产业在中国大陆投资的环境需求、风险顾虑进行深入的解构分析。研究中,重点选取经济环境和经营环境两个方面对海峡西岸经济区与大陆其他三大台商聚集地的投资环境进行了比较,总结了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转移的内外制约因素,并结合区域内福建、浙南、赣东南、粤东各地区的情况论述了各自的具体约束性条件。基于理论和实证分析结果,结合国家关于海峡西岸发展的相关战略指向,本研究就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转移的区域梯次、区域布局、产业定位和承接战略、承接模式进行了规划性论述,并就海峡西岸经济区以“硬环境”、“软环境”和“竞争性环境”为主要内容的投资环境建设提出了政策建议。本文认为,科技产业转移是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海西区与台湾区域经济整合的必由之路,而将海西区科技产业发展作为整体来描述是一个比较新的研究领域。本文的研究仅止于对海西区(尤其是区内各次区域)统筹发展、战略定位和承接重点进行简要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就作为整体的海西区科技产业发展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彭立民[10](2008)在《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标准体系是指与实现某一特定的标准化目的有关的标准,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人造板标准体系是指人造板标准按照内在联系而形成的有机整体。人造板标准体系的建立对于指导和规范人造板生产、流通和加工,满足国内外贸易需要,推动企业标准化建设,改善企业管理和提高产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本论文在分析我国人造板标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借鉴相关国际组织及发达国家标准体系的特点和经验,遵照标准化及标准体系构建的基本原理,结合国际通行的人造板安全、环保和节能标准情况,在现有标准的基础上提出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并提出标准体系实施的政策建议。根据研究得出如下结论:1)我国已累计完成人造板方面标准113项,基本涵盖了人造板工业的各个领域,人造板标准可以划分为产品标准、性能标准和基础标准三类;我国的人造板标准在采标、标龄、基础研究及加强安全、环保节能方面需要进行提高。2)方法标准是其它标准的基础和保障,我国应加强对方法标准的制定和研究。3)加强对我国人造板安全、环保标准的制定,不但对我国人民的人身安全和身体健康起到保证作用,也能加强我国人造板产品在国际贸易上的竞争;加强节能标准的制定可以有效减缓我国现阶段的能源紧缺状况。4)人造板三维标准体系图是根据魏尔曼三维空间标准原理,在广泛比较的基础上,采用了专业门类、过程标准和标准层次构成了三维结构,在每一维结构中又增加小门类,伸延了结构的空间,大大地扩展了人造板标准的存贮容量,为人造板标准的未来发展留下了广阔的空间。X轴-专业门类标准反映了人造板行业的主要对象、作用与目标,体现了人造板行业的特色,可以分为产品标准、基础标准和性能标准三大类;Y轴-过程标准轴为实现上述品种类别的目标,所采取的生产过程,是将全过程各个关键环节和方面进行划分和归类;Z轴-层次标准层次轴上,根据标准应用的不同范围,纵向分为基本标准、复合标准、专用标准三个层次有效降低了标准层次的复杂性。通过本标准体系的建立和实施,可以做到所有人造板产品及其每个加工过程都有标可依,从而提高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水平;本标准体系通过对比研究国内外人造板产品标准体系的结构、组成、标准内容、特点和水平,提出了我国人造板产品标准体系框架,该标准体系可以更加合理地和国际人造板标准接轨;同时,该标准体系的构建可以为我国人造板产品标准的制修订提供研究基础,为人造板产品标准化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使标准制修订工作更具全局性、前瞻性和主动性;另外,该标准体系的构建对于加强国际贸易、突破发达国家技术壁垒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标准清理整顿后的贯彻实施(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标准清理整顿后的贯彻实施(论文提纲范文)
(1)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问题提出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方法、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市场监管权及其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概述 |
一、市场监管权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的历史镜像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的基本特征 |
一、市场监管权内容上的经济性 |
二、市场监管权功能上的规制性 |
三、市场监管权监管手段的综合性 |
四、市场监管权关系主体的多样性 |
五、市场监管权的法定性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研究意义 |
第二章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基本理论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社会契约论理论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自由理论 |
三、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经济民主理论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法治理论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考察 |
一、美国议会主导模式 |
二、英国专门机构模式 |
三、德国行政主导模式 |
第三节 我国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模式选择 |
一、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反思 |
二、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选择的本土要素 |
三、行政中心主义模式对我国市场监管权规制法律的影响 |
四、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模式的我国选择 |
第三章 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 |
一、市场监管权主体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的特征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的分类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法律规制的必要性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法律规制 |
一、法律资格的功能 |
二、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取得 |
三、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的变更和丧失 |
四、市场监管权主体资格法律规制的完善 |
第四章 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的制度背景 |
一、政府治理模式改革 |
二、市场监管权的协调配置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央地之间的纵向配置 |
一、市场监管权央地纵向配置的回溯 |
二、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存在的问题 |
三、央地之间市场监管权配置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的横向社会配置 |
一、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分权对象 |
二、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内容 |
三、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存在的问题 |
四、横向社会配置的市场监管权的法律规制 |
第五章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规制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理论依据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哲学基础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实践需要 |
三、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法律要求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法律规制的方式 |
一、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法律限定 |
二、市场监管权行使范围的权力清单 |
第六章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第一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 |
一、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概念 |
二、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法律责任与其他责任的区别 |
第二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表现 |
一、市场监管违反法律程序 |
二、市场监管权超越权限范围 |
三、市场监管权的滥用 |
第三节 市场监管权不当行使的法律责任 |
一、不当监管行为的纠正责任 |
二、不当监管行为的行政赔偿责任 |
三、不当监管的其他责任 |
四、不当监管法律责任的完善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成果 |
(2)精益生产在TY公司生产改进的应用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的背景及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2.1 国内精益生产研究与应用 |
1.2.2 国外精益生产研究与应用 |
1.3 研究框架 |
1.3.1 研究思路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精益生产的理论和方法 |
2.1 精益生产的起源和发展 |
2.2 精益生产理论的理论及方法介绍 |
2.2.1 精益生产的含义 |
2.2.2 精益生产的方法 |
第三章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现状分析 |
3.1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简介 |
3.2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的生产模式 |
3.3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生产布置 |
3.4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产品制作流程 |
3.5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加工生产中存在问题及其原因分析 |
3.5.1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加工生产存在问题 |
3.5.2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生产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
3.6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实施精益生产的必要性及可行性分析 |
3.6.1 优化的必要性 |
3.6.2 优化的可行性 |
第四章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生产管理的精益优化措施 |
4.1 系统培训 |
4.1.1 全员精益思想培训 |
4.1.2 一线员工的操作技能培训 |
4.2 核定生产能力 |
4.3 确定合理的生产布局 |
4.4 实行作业流程标准化的质量管理 |
4.5 全面推行 6S管理 |
第五章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精益优化成效分析 |
5.1 直接成效 |
5.1.1 产品合格率 |
5.1.2 仓库库存 |
5.1.3 现场环境管理 |
5.1.4 产品交付率 |
5.1.5 设备综合利用率 |
5.2 间接成效 |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
6.1 TY纺织染整有限公司实施精益生产管理的方案总结 |
6.2 展望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本人发表的论文 |
致谢 |
(3)浙江省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研究(1953-1956)(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研究综述 |
三、研究史料 |
四、研究思路与论文框架 |
第一章 历史与时代: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背景 |
第一节 传统手工业的传承与发展 |
第二节 工业化战略与社会主义方向 |
第三节 合作化理论及其实践 |
第二章 集体化的努力: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进程 |
第一节 手工业的特点及分布情况 |
第二节 总路线与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 |
第三节 浙江省手工业合作化的发展 |
第三章 组织的力量:管理机构及其动员机制 |
第一节 手工业管理机构 |
第二节 高效的动员机制 |
第三节 手工业者的选择与出路 |
第四章 经营与管理:改造中的政策和制度 |
第一节 手工业政策的制定 |
第二节 合作社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 |
第三节 手工业的制度变迁 |
第五章 速度与效率:手工业生产方式的变革 |
第一节 劳动力与产值 |
第二节 资金 |
第三节 变革的效率分析 |
第六章 发展的困境: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
第一节 工农业关系 |
第二节 市场因素 |
第三节 物资匮乏的隐患 |
第七章 改造的代价:手工业的命运与出路 |
第一节 冲突与矛盾 |
第二节 传承与延续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5)FSC-COC证在中国质具行业适应性及其证策略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相关研究的综述 |
1.2.1 国内的研究现状 |
1.2.2 国外的研究现状 |
1.3 对现有研究的分析 |
1.3.1 研究的主要意义 |
1.3.2 现有研究存在的不足 |
1.4 研究的目的、方法和创新之处 |
1.4.1 研究的目的 |
1.4.2 研究的方法 |
1.4.3 创新之处 |
1.5 研究思路和结构安排 |
1.5.1 研究思路 |
1.5.2 研究结构安排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二章 我国木质家具行业与绿色认证 |
2.1 我国家具行业的现状 |
2.1.1 发展环境 |
2.1.2 发展现状 |
2.2 我国木质家具行业与可持续发展 |
2.2.1 行业现状 |
2.2.2 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 |
2.3 绿色认证的产生及特点 |
2.3.1 认证 |
2.3.2 绿色认证 |
2.4 与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相关的绿色认证 |
2.4.1 国际绿色认证 |
2.4.2 我国的绿色认证 |
2.4.3 绿色认证对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影响 |
2.4.4 绿色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开展情况 |
2.5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三章 FSC-COC 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实施现状 |
3.1 COC 认证的科学性及其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开展的必要性 |
3.1.1 COC 认证及其认证过程 |
3.1.2 COC 认证的科学性 |
3.1.3 COC 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开展的必要性 |
3.2 FSC-COC 认证及其我国的发展情况 |
3.2.1 FSC-COC 认证 |
3.2.2 FSC-COC 认证在我国的发展情况 |
3.3 FSC-COC 认证对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影响 |
3.3.1 直接影响 |
3.3.2 间接影响 |
3.4 FSC-COC 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的实施现状 |
3.4.1 我国 FSC-COC 认证现状 |
3.4.2 我国木质家具行业 FSC-COC 认证现状 |
3.5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四章 FSC-COC 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适应性的理论研究 |
4.1 开展 FSC-COC 认证的 SWOT 分析 |
4.1.1 优势分析 |
4.1.2 劣势分析 |
4.1.3 机遇分析 |
4.1.4 挑战分析 |
4.1.5 SWOT 矩阵 |
4.2 与其他森林认证体系的比较分析 |
4.2.1 运作和推广 |
4.2.2 标准 |
4.2.3 认证方式 |
4.3 适应性的分析 |
4.3.1 与政策体制的配合度 |
4.3.2 市场认可 |
4.3.3 企业和行业的接受程度 |
4.3.4 适应性分析的结论 |
4.4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五章 FSC-COC 认证在我国木质家具行业适应性的实证研究 |
5.1 实证研究之一——企业问卷调查 |
5.1.1 调查的基本情况 |
5.1.2 调查的数据分析 |
5.1.3 调查结果的分析结论 |
5.2 实证研究之二——消费者问卷调查 |
5.2.1 调查的基本情况 |
5.2.2 调查数据分析 |
5.2.3 调查的分析结论 |
5.3 实证研究结果 |
5.4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六章 FSC-COC 认证案例研究 |
6.1 企业 A 的认证案例研究 |
6.1.1 企业的背景资料 |
6.1.2 开展认证的因素 |
6.1.3 认证实践过程 |
6.1.4 认证结果分析 |
6.2 企业 B 的认证案例研究 |
6.2.1 企业的背景资料 |
6.2.2 开展认证的因素 |
6.2.3 COC 体系建立与管理 |
6.2.4 认证现状 |
6.3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七章 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应对 FSC-COC 认证的策略 |
7.1 相关行业森林认证经验的分析与借鉴 |
7.1.1 森林经营 |
7.1.2 造纸行业 |
7.1.3 木地板行业 |
7.1.4 相关行业的认证成功经验及启示 |
7.2 我国木质家具行业应对 FSC-COC 认证的策略 |
7.2.1 提高认证意识 |
7.2.2 进行认证决策 |
7.2.3 认证的风险应对 |
7.2.4 建设 COC 管理控制体系 |
7.3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八章 推进我国木质家具行业森林认证的机制 |
8.1 国际经验的分析与借鉴 |
8.1.1 国外推行森林认证的政策与措施 |
8.1.2 经验的分析与总结 |
8.2 构建推进我国木质家具行业森林认证的机制 |
8.2.1 构建机制 |
8.2.2 政府的作用 |
8.2.3 行业协会的作用 |
8.2.4 企业自身的作用 |
8.3 本章小结 |
本章参考文献 |
第九章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的结论 |
9.2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总参考文献 |
附录 1 木质家具企业森林认证调查问卷 |
附录 2 消费者对森林认证家具产品的认知和购买意向调查问卷 |
攻读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
(6)万铭房地产公司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2.1 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第二章 房地产行业的战略环境分析 |
2.1 房地产行业宏观环境 |
2.1.1 政治环境 |
2.1.2 经济环境 |
2.1.3 社会环境 |
2.1.4 技术环境 |
2.1.5 全球化环境 |
2.2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 |
2.2.1 房地产行业的特点及地位 |
2.2.2 房地产行业的发展现状 |
2.3 房地产企业发展瓶颈 |
2.3.1 外部的竞争环境和压力 |
2.3.2 企业内部的方向、战略和实施能力 |
第三章 万铭房地产公司的SWOT分析与战略选择 |
3.1 万铭房地产公司概况 |
3.2 万铭房地产公司的SWOT分析 |
3.2.1 万铭房地产的优势(Strength) |
3.2.2 万铭房地产的劣势(Weakness) |
3.2.3 万铭房地产面临的机会(Opportunities) |
3.2.4 万铭房地产面临的威胁(Threat) |
3.3 万铭房地产公司的战略选择 |
3.3.1 万铭房地产公司的战略目标与战略定位 |
3.3.2 万铭房地产发展战略重点 |
第四章 万铭房地产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 |
4.1 万铭房地产公司风险管理 |
4.1.1 地产企业开发项目的主要风险 |
4.1.2 万铭房地产公司风险管理战略 |
4.2 万铭房地产公司客户关系建设 |
4.2.1 客户关系管理成为房地产关系营销的重要环节 |
4.2.2 创新房地产企业的客户定位 |
4.3 万铭房地产公司品牌建设 |
4.3.1 确立企业品牌规划战略 |
4.3.2 创新品牌定位及管理体系 |
4.3.3 创建企业品牌互动式发展模式 |
4.3.4 品牌联动战略 |
第五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7)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协同发展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第1章 前言 |
1.1 研究背景、依据与意义 |
1.2 研究的理论基础 |
1.3 研究内容、方法与技术路线 |
第2章 文献综述 |
2.1 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新进展 |
2.1.1 标准化战略概述 |
2.1.2 知识产权战略概述 |
2.1.3 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性 |
2.2 药品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国际研究新进展 |
2.2.1 药品标准化组织的知识产权政策 |
2.2.2 知识产权相关的药品标准管理制度 |
2.2.3 国际条约在药品标准涉及知识产权问题中的适用 |
2.3 小结 |
第3章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构建及其相关性研究 |
3.1 中药标准化战略体系的构建 |
3.1.1 中药标准的内涵 |
3.1.2 中药标准的特征 |
3.1.3 中药标准的作用 |
3.1.4 中药标准体系的构成 |
3.1.5 中药标准的管理体制 |
3.1.6 中药标准的形成机制 |
3.1.7 中药标准化简史 |
3.2 中药知识产权战略体系的构建 |
3.2.1 中药知识产权的内涵 |
3.2.2 中药知识产权体系的构成 |
3.2.3 中药知识产权的管理体制 |
3.2.4 中药知识产权的形成机制 |
3.2.5 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简史 |
3.3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性 |
3.3.1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比较 |
3.3.2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相关性 |
3.3.3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可行性 |
3.4 小结 |
第4章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冲突与融合的理论研究 |
4.1 中药标准化涉及的专利问题探析 |
4.1.1 专利技术纳入中药标准的必然性 |
4.1.2 专利技术纳入中药标准的条件 |
4.1.3 专利技术纳入中药标准的模式 |
4.1.4 专利技术纳入中药标准的原则 |
4.1.5 中药标准类证据对专利的影响 |
4.2 中药标准化涉及的保密问题探析 |
4.2.1 中药标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科学内涵 |
4.2.2 中药标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探析 |
4.2.3 中药标准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协调机制 |
4.3 中药标准化涉及的标识问题探析 |
4.3.1 中药标准涉及的标识的类型 |
4.3.2 中药标准与标识战略冲突的原因 |
4.3.3 中药标准与标识战略冲突的协调机制 |
4.4 中药标准化涉及的着作权问题探析 |
4.4.1 中药标准着作权保护的法律依据 |
4.4.2 中药标准着作权的主体与客体一 |
4.4.3 中药标准着作权保护的协调机制 |
4.5 中药标准化涉及的知识产权滥用及法律规制探析 |
4.5.1 中药标准中知识产权滥用的认定 |
4.5.2 中药标准中知识产权滥用的表现形式及其后果 |
4.5.3 现有法律体系对中药标准中专利权滥用的规制 |
4.6 小结 |
第5章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冲突与融合的实证研究 |
5.1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冲突的案例研究 |
5.1.1 中药标准中[制法]项涉及的专利纠纷 |
5.1.2 中药标准中[处方]项涉及的专利纠纷 |
5.1.3 中药标准中[适应症]项涉及的专利纠纷 |
5.1.4 中药标准中[药品名称]项涉及的商标纠纷 |
5.2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融合的案例研究 |
5.2.1 银杏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研究概况 |
5.2.2 典型企业的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 |
5.2.3 银杏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启示 |
5.3 小结 |
第6章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政策研究 |
6.1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科学内涵 |
6.1.1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思想的阐述 |
6.1.2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制约因素 |
6.1.3 中药标准化组织与知识产权组织的角色与功能 |
6.1.4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构架设计 |
6.2 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的政策设计 |
6.2.1 构建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中药标准形成机制 |
6.2.2 构建中药标准化战略中的知识产权信息披露制度 |
6.2.3 构建中药标准化战略中的知识产权许可制度 |
6.2.4 构建基于知识产权视角的中药标准提高激励机制 |
6.2.5 构建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利益协调机制 |
6.2.6 构建基于技术标准与知识产权的中药贸易壁垒体系 |
6.2.7 构建基于技术标准和知识产权的中药技术创新战略 |
6.2.8 "中药技术标准联盟"的组建及其知识产权政策设计 |
6.2.9 构建中药企业的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协同发展模式 |
6.3 小结 |
第7章 总结与展望 |
7.1 本研究得出的主要结论 |
7.2 本研究的特色与创新点 |
7.3 待进一步解决的问题 |
7.4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 |
(8)长沙市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问题研究的背景和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问题研究综述 |
1.3 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与主要方法 |
第2章 技术标准化战略制定的理论基础 |
2.1 概念的界定 |
2.2 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分类、组成与特点 |
2.3 技术标准与技术事项的关系 |
第3章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实施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3.1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实施现状 |
3.1.1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的发展历程 |
3.1.2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现实要求 |
3.1.3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总体目标和具体规划 |
3.1.4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成就 |
3.2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3.2.1 技术标准滞后 |
3.2.2 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周期长 |
3.2.3 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化组织能力弱 |
3.2.4 有限参与国际和国家标准的制定 |
3.3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
3.3.1 技术标准基础薄弱 |
3.3.2 技术标准化人才严重缺乏 |
3.3.3 政策引导和经费投入不足 |
第4章 国内外技术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实施经验 |
4.1 发达国家及地区的技术标准化战略制定与实施的经验 |
4.1.1 力图主导国际技术标准的欧盟 |
4.1.2 致力于国际技术标准本土化的美国和日本 |
4.1.3 发达国家和地区技术标准化战略的特点 |
4.2 深圳市技术标准化工作的经验 |
4.2.1 技术标准化与技术创新的有机结合 |
4.2.2 国际标准化活动的积极参与 |
4.2.3 技术标准化法规的不断完善 |
4.3 国内外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借鉴意义 |
第5章 长沙市技术标准化战略的完善对策 |
5.1 夯实技术标准基础 |
5.2 提升技术标准水平 |
5.3 大力培养技术标准化人才 |
5.4 建立健全技术标准化激励与投入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9)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论文摘要 Abstract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目的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第二节 研究对象和方法 |
一、研究对象 |
二、研究方法、主要内容和分析架构 |
第三节 研究创新和局限 |
一、研究创新 |
二、研究局限 第一章 理论与文献回顾 |
第一节 区域经济学有关理论 |
一、与本论文研究相关的国际(区域)竞争力理论 |
二、与本论文研究相关的区位理论 |
三、与本论文研究相关的区域分工理论 |
第二节 产业经济学有关理论和研究成果 |
一、产业转型升级与企业转型升级的研究 |
二、产业集群理论及与相关研究成果 |
第三节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与产业转移理论 |
一 国际直接投资理论 |
二、产业转移理论 |
第四节 博弈论 |
一、博弈论研究方法的导入 |
二、博弈视角看海西区建设与台湾产业结构转型 |
第五节 两岸学者关于台商投资区位和模式选择方面的研究成果 |
一、大陆对台商投资区位的研究 |
二、台湾对企业投资大陆动机、区位选择和进入模式的研究 第二章 台湾科技产业投资大陆的现状、演进和发展趋势 |
第一节 海峡两岸对(高)科技产业的界定 |
一、国际上对高科技产业的界定方法 |
二、两岸高科技产业的分类标准 |
第二节 台湾科技产业发展概况和基本评价 |
一、产业规模——世界前列 |
二、重点产业——两兆双星 |
三、产业形态——科技制造 |
四、台湾科技产业的优劣势 |
第三节 台湾科技产业投资大陆的结构和形态 |
一、产业结构 |
二、投资形态和关联形态 |
第四节 台湾科技产业投资大陆区域分布、演进和发展趋势 |
一、区域分布 |
二、区域演进 |
三、发展趋势及对海西区的展望 第三章 台商投资大陆的环境需求和投资风险分析——基于大陆台商的视角 |
第一节 台湾科技产业投资中国大陆的动因分析 |
一、台商对外投资的驱动 |
二、台湾科技产业投资大陆的动因 |
第二节 台湾科技产业资本投资的区位选择与投资环境偏好 |
一、GDP总量大 |
二、经济基础设施和社会基础设施完善 |
三、市场经济环境好、经济开放程度高 |
四、投资成本低 |
五、人才储备多 |
六、产业集聚度高、信息成本低 |
七、政策环境好 |
八、区位条件优越 |
第三节 大陆的投资环境和投资风险——对TEEMA历年调查结果的比较分析 |
一、总体投资环境评价指标分析 |
二、城市投资环境评价指标分析 |
三、城市投资风险评价指标的分析 |
四、海西区历年受调查城市推荐评级排名情况概述 |
五、台商大陆布局统计结果分析——依城市、产业别 第四章 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与台湾产业结构调整——科技产业对接的正和博弈 |
第一节 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涵、建设意义与发展进程 |
一、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内涵 |
二、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意义 |
三、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推进 |
第二节 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理论基础——产业升级和生命周期 |
一、产业升级 |
二、科技产业的生命周期和产业转移 |
三、科技产业的动态特征 |
第三节 海西区建设与台湾产业结构调整——正和博弈 |
一、博弈论研究方法的导入 |
二、“零和博弈”观念误区下的台湾科技产业管制 |
三、海西区与台湾在科技产业上的正和博弈 |
第四节 海西区与台湾科技产业的分工与合作——以福建为例 |
一、福建与台湾的科技产业分工 |
二、福建与台湾的科技产业合作 第五章 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经济环境和经营环境——基于福建与三大台商投资区的比较 |
第一节 海西区与三大台商投资区的经济环境比较 |
一、主要经济指标比较 |
二、经济综合竞争力比较 |
第二节 海西区与三大台商投资区的经营环境比较 |
一、教育和科技发展概况 |
二、科技产业经营环境比较分析 |
第三节 海西区与三大台商投资区科技产业投资环境比较 |
一、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科技产业投资环境分析 |
二、海西区与三大台商投资区科技产业投资环境比较 |
三、海西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合作空间 |
第四节 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影响因素和约束条件 |
一、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影响因素分析 |
二、海西区各区域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约束条件分析 第六章 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战略定位和模式选择 |
第一节 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转移的区域定位 |
一、基本格局 |
二、区域定位 |
第二节 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类别定位 |
一、海西区与台湾科技产业对接的已有亮点——以福建为例 |
二、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应把握的原则 |
三、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路径选择:科技创新、环保节能 |
四、对接重点和对接空间 |
第三节 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战略研究 |
一、可持续发展战略 |
二、差异化(竞争)战略 |
三、产业集群战略 |
四、科技人才战略 |
五、科技园区战略 |
六、科技企业联盟战略 |
七、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
第四节 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模式 |
一、产业链转移模式 |
二、合作生产模式 |
三、良性竞争模式 |
四、资源整合模式 |
五、委托招商、登岛招商模式 第七章 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的政策取向 |
第一节 海西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政策现状——以福建省为代表 |
一、福建省“十一五”闽台产业对接专项规划 |
二、福建省与台湾科技产业对接的扶持政策和配套措施 |
第二节 海西区区域政策协调和产业机制整合 |
一、海西区各市域的合作和联动机制 |
二、海西区各次区域产业机制整合和协同发展 |
三、政府在科技产业对接中的调控、协调作用 |
第三节 海西区吸引台湾科技产业的“硬环境”建设政策取向 |
一、构建区域联动网络,推动海西协调发展 |
二、培育科技产业集群,促进产业升级换代 |
三、借鉴两岸发展经验,推进科技园区建设 |
四、促进科技人才聚集,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
第四节 海西区吸引台湾科技产业的“软环境”建设政策取向 |
一、营造有利于产业对接的服务环境 |
二、采取适当的政策优惠,提升海西吸引力 |
三、构建良好的科技创新融资环境 |
四、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台商科技企业自主创新、自创品牌 |
五、倡导社会商业伦理、妥善解决涉台贸易纠纷,降低台商投资风险 |
六、培育科技中介机构,构建科技服务平台 |
第五节 提升海西区竞争性环境的政策取向 |
一、争取国家特殊政策扶持 |
二、“先行先试”创造政策空间 |
三、发挥对台政策的集成效应 |
四、完善海西区市场经济环境 |
五、推动金融服务创新 |
六、科技园区对接促进产业对接 |
七、“以台引台”扩大合作 |
八、强化对台农业科技产业合作优势 |
九、着力解决域内台湾科技产业转型升级问题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后记 |
(10)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引言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3 项目来源与经费支持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评述 |
1.2.1 国外标准体系研究现状 |
1.2.2 国内标准体系总体研究现状 |
1.2.3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研究现状 |
1.3 研究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 |
1.3.1 研究目标 |
1.3.2 主要研究内容 |
1.4 研究技术路线 |
1.4.1 研究思路 |
1.4.2 技术路线 |
第二章 我国人造板工业及标准现状 |
2.1 国内人造板工业现状 |
2.1.1 国内胶合板工业发展现状 |
2.1.2 国内刨花板工业发展现状 |
2.1.3 国内纤维板工业发展现状 |
2.1.4 我国人造板进出口现状 |
2.2 我国人造板标准发展状况 |
2.2.1 我国人造板标准的现有分类概况 |
2.2.2 我国人造板标准类型分析 |
2.2.3 我国人造板标准的标龄 |
2.2.4 我国人造板标准采标 |
2.2.5 我国人造板标准中存在的问题 |
2.3 我国人造板标准的发展趋势 |
2.3.1 人造板标准的国际化 |
2.3.2 加强对安全、环保和节能标准 |
2.3.3 加强制定用途标准 |
2.3.4 加强我国人造板标准的基础研究工作 |
2.4 小结 |
第三章 国外发达国家和组织的人造板标准状况 |
3.1 发达国家标准的特点 |
3.1.1 多层次的技术法规体系 |
3.1.2 规范的合格评定程序 |
3.1.3 先进的检验检测手段 |
3.1.4 政府授权民间机构主导的管理体制 |
3.1.5 标准制定的市场化原则 |
3.1.6 标准服务信息化 |
3.1.7 完善的标准实施保障体系 |
3.1.8 财政支持与标准化经费来源多元化 |
3.2 ISO 人造板标准 |
3.2.1 ISO 标准组织简介 |
3.2.2 ISO 人造板标准现状 |
3.2.3 ISO 人造板标准特点 |
3.3 欧洲人造板标准 |
3.3.1 欧洲人造板标准组织简介 |
3.3.2 欧洲人造板标准情况 |
3.3.3 欧洲人造板标准特点 |
3.4 美国人造板标准 |
3.4.1 美国标准组织简介 |
3.4.2 美国人造板标准现状 |
3.4.3 美国人造板标准特点 |
3.5 日本人造板标准 |
3.5.1 日本标准组织简介 |
3.5.2 日本人造板标准概况 |
3.5.3 日本人造板标准特点 |
3.6 各国人造板标准情况对比 |
3.7 小结 |
第四章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构建的研究 |
4.1 标准化、标准及标准体系的概念 |
4.1.1 标准化 |
4.1.2 标准 |
4.1.3 标准体系 |
4.2 标准化和标准的作用 |
4.2.1 标准是市场经济调控的重要技术手段 |
4.2.2 标准是生产与贸易的依据,是产品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 |
4.2.3 标准和技术法规可以作为消除非关税壁垒的重要手段 |
4.2.4 标准化是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之一 |
4.2.5 标准化是科学管理的有效手段 |
4.3 标准体系的特征和属性 |
4.4 标准化及标准体系通用理论 |
4.4.1 标准化理论研究概况 |
4.4.2 标准化理论基础的广泛性 |
4.5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构建 |
4.5.1 标准体系建立的目标和指导思想 |
4.5.2 构建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意义 |
4.5.3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构建的依据 |
4.5.4 人造板标准体系建立的目的 |
4.5.5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构建原则 |
4.6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号 |
4.7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构建说明 |
4.7.1 产品标准 |
4.7.2 基础标准 |
4.7.3 性能标准 |
4.8 小结 |
第五章 我国人造板安全、环保和节能标准 |
5.1 人造板安全标准 |
5.1.1 国外安全人造板标准情况 |
5.1.2 我国人造板安全标准情况 |
5.2 人造板环保标准 |
5.2.1 产品环保标准 |
5.2.2 生产环保标准 |
5.3 人造板节能标准 |
5.3.1 国外节能标准化的开展情况 |
5.3.2 我国节能标准化的开展情况 |
5.4 小结 |
第六章 我国人造板标准的管理和实施 |
6.1 我国人造板标准的管理情况 |
6.1.1 我国人造板标准运行和维护现状 |
6.1.2 我国人造板标准的制定程序 |
6.1.3 我国人造板标准发展的注意事项 |
6.2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实施 |
6.2.1 标准实施应用的形式 |
6.2.2 标准体系的有效实施需要进一步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
6.2.3 标准的实施需要广大企业的参与 |
6.2.4 标准的实施需要认证工作 |
6.2.5 标准的实施需要进一步提高标准立项、制修订过程的透明度 |
6.3 小结 |
第七章 人造板标准与知识产权及认证的关系 |
7.1 标准与知识产权的关系及相关知识 |
7.1.1 标准与专利的关系及相关知识 |
7.1.2 专利在技术标准中对国家贸易的影响 |
7.1.3 人造板行业中标准和知识产权的关系 |
7.1.4 人造板行业中标准和商标的关系 |
7.2 标准和产品质量认证相关知识 |
7.3 小结 |
第八章 结论和建议 |
8.1 结论 |
8.1.1 我国人造板标准及发展趋势 |
8.1.2 国外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人造板标准情况 |
8.1.3 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构建 |
8.1.4 标准体系的运行和维护的重要性 |
8.2 建议 |
8.2.1 标准体系效率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研究 |
8.2.2 标准实施情况调查研究 |
8.2.3 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及企业标准存在的必要性研究 |
8.2.4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法律框架的修改建议研究 |
参考文献 |
缩略词表 |
导师简介 |
在读期间的学术研究 |
致谢 |
四、建筑机械与设备产品标准清理整顿后的贯彻实施(论文参考文献)
- [1]市场监管权法律规制研究[D]. 单新国. 西南政法大学, 2018(02)
- [2]精益生产在TY公司生产改进的应用研究[D]. 成台荣. 苏州大学, 2016(05)
- [3]浙江省手工业社会主义改造研究(1953-1956)[D]. 陈麟. 浙江大学, 2015(07)
-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13]41号文件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J]. 山东省人民政府. 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 2014(08)
- [5]FSC-COC证在中国质具行业适应性及其证策略究[D]. 王璟. 南京林业大学, 2013(04)
- [6]万铭房地产公司发展战略研究[D]. 王勇. 内蒙古大学, 2012(05)
- [7]中药标准化与知识产权战略的协同发展研究[D]. 张建武. 北京中医药大学, 2010(10)
- [8]长沙市实施技术标准化战略的研究[D]. 杨艳. 湖南大学, 2009(02)
- [9]海峡西岸经济区承接台湾科技产业研究[D]. 林坚. 厦门大学, 2009(11)
- [10]我国人造板标准体系的研究[D]. 彭立民. 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 20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