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气象为效益农业服务的几点思考(论文文献综述)
樊嘉璐[1](2021)在《吉林省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文中提出
马跃[2](2021)在《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构建与效益评价》文中研究说明矿业开采通过能源和资源的供给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动力,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但是,在矿产资源的开采过程中,人类往往不重视矿山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形成大量的废弃矿山,造成区域水体、土壤和大气的严重污染,产生大量固体废弃物,导致矿区自然生态系统结构失衡,引发一系列环境、社会、经济问题。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是维护区域自然生态平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的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推动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然而现阶段,无论是实践操作还是理论研究方面,废弃矿山生态修复主要关注污染的去除和植被恢复,需要大量的资本投入,综合治理效果不佳。而且,修复后土地的增值空间有限,对地方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作用不大。为了保证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系统性和可持续性,需要开发全新、系统的模式来应对废弃矿山修复过程中的生态、技术、资金、社会影响等一系列问题。本研究以循环经济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和生态系统论为理论基础,探寻废弃矿山更加经济、绿色、高效的生态修复模式,开发更具针对性的评价和反馈体系,解决我国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难点问题。首先,通过多案例研究如何资源化利用矿区相关废弃物资源,依托矿山废弃地进行生态链、技术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建立,并在多链条的联结互动基础上探索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的内涵、过程和模型。其次,基于三重底线原则,在矿山生态修复的评价指标集的基础上,运用隶属度分析法和相关分析法进行指标定量筛选,构建科学的矿山修复综合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和模型,对研究构建的资源化矿山修复模式进行综合评价。最后,针对选择的典型矿山修复案例,在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指导下,考察典型修复案例生态修复的实现程度,对生态修复程度进行测度与评价分析,形成生态修复效益测度评价体系,为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的持续改进提供依据。本研究拓宽了矿山生态修复的发展视野,系统开发了技术链、产业链、生态链和价值链多链条互动的资源化矿山生态修复模式,将矿山生态修复产业从高投资低收入扭转为低投入高回报产业。主要得出如下结论:(1)基于“要素——链条——系统”的分析框架,本研究通过5个典型废弃矿山修复项目进行多案例比较研究,归纳提炼出修复要素、补充链条和重塑系统三种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主要途径,详细阐释了对生态链、技术链、产业链和价值链进行修复的本质内涵,并基于多链条不同的耦合方式构建出三种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分别为简单的生态链修复模式、产业嵌入式修复模式和价值增值式修复模式,对我国废弃矿山修复和矿山开采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指导。(2)基于全新开发的资源化矿山生态修复核心要素,本文系统构建了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三个准则层下的矿山修复效果评价的指标体系。依据三重底线原则,在文献研究的基础上,根据矿山修复项目的具体特征,构建了由25个指标构成的初步指标集。综合利用隶属度分析、相关分析方法和理性分析等主客观结合的方法进行指标的筛选补充,最终构建3个准则层、16个评价指标的评价指标体系。该指标体系弥补了现有研究对矿山修复程度缺乏针对性评价方案的不足,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模式的发展和完善提供支持。(3)构建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效益评价模型,对五个典型项目中归纳出的三种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进行实证研究和对比分析。基于本文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运用G1法和熵值法计算指标主观和客观权重,通过最优赋权分析方法计算得到各指标的组合权重,进而将计算得到的组合权重与规范化处理后的指标值带入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TOPSIS-灰色关联评价模型,计算各矿山修复项目的综合得分,并从整体水平、准则层和指标层三个层面展开对比分析,结果表明简单生态链、产业嵌入式和价值增值式三种修复模式的效益评价结果差别显着,价值增值式重构模式生态修复效益得分最高,并依据效益评价结果中三种修复模式的特点和不足针对性提出改进措施和提升路径。
陈丽莎[3](2020)在《喀斯特石漠化治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优化调控》文中研究表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是权衡石漠化治理成效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自然地理环境演化、生态学理论和人地关系理论,基于Invest模型,结合“3S”技术选取代表中国南方喀斯特环境总体架构的高原山地-潜在-轻度石漠化环境(毕节撒拉溪)、高原峡谷中-强度石漠化环境(关岭-贞丰花江)以及山地峡谷无-潜在石漠化(施秉喀斯特)环境,研发石漠化转移扩散系统,对2010、2015、2018年石漠化数据进行提取、数理统计分析与野外验证,阐明石漠化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时空分异特征,揭示不同石漠化程度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响应机制,根据对比实施石漠化治理生态工程/产业布局前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变化差异,提出石漠化治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调控对策,为指导石漠化科学治理与区域实现经济、生态、社会效益最大化提供科技参考。(1)研究区石漠化程度总体呈现减缓趋势,花江石漠化面积减少量为340.38 hm2。撒拉溪减少量为225.41 hm2。施秉减少量为321.63hm2。基于以上石漠化时空演变特征,和研究区石漠化转移研究,开发了石漠化扩散模拟系统,解决了当前石漠化治理决策信息的一大技术难点。从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均值来看,施秉最大(2.07),其次是撒拉溪(1.63),最小的是花江(1.47)。对比分析8年间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总值变化,最大的为施秉(14199.06),其次是撒拉溪(18832.27),花江最低为(11063.09)。(2)土壤保持总量呈现增加趋势,花江(3.66)万t。撒拉溪(3.92万t)。施秉(6.64)万t。不同石漠化程度/环境与土壤保持功能响应特征得出:强度>中度,强度区域经过长期侵蚀,形成了无土可流的局面,而中度可流失土壤大于强度。对于石漠化程度、坡长与坡度较低的地区,土壤保持功能呈现潜在>轻度,潜在与轻度差值不大。而对于坡长与坡度较大的区域,轻度>潜在,潜在大多为荒地、坡耕地等,土壤流失大,揭示了针对不同地区,石漠化治理侧重点不同,对于生态地质背景差的区域,实施植被覆盖和水保措施是有效治理石漠化的关键。(3)生境质量呈现增加趋势,花江生境质量总值由333898.40上升至372548.20,撒拉溪由538895.80上升至632265.16,施秉由2544730.98上升至2559603.46。不同等级石漠化生境质量大体随着石漠化程度的增加,生境质量逐渐递减,呈现无石漠化>潜在>轻度>中度>强度。对比增量情况,施秉增量最慢,撒拉溪生境质量增量速率大于花江。撒拉溪植被恢复速率大于花江,说明对于石漠化严重区生境质量恢复较慢,需经历较长的植被演替规律,对于植被演替为高等级的区域,生境质量变化随之变缓。(4)碳储量呈现增加趋势,花江碳储量由2566.17t,上升至3251.25t。撒拉溪由4664.86t,上升至4949.42t,施秉由28284.74t,上升至28508.78t。施秉喀斯特生态环境最好,植被种类与覆盖度最高,从而碳储量是三个研究区中最大,说明碳储量与区域生态环境呈正相关。碳储量与石漠化程度响应关系呈现,随着石漠化程度的增加,碳储量逐渐递减,具体排序大致为:无>潜在>轻度>中度>强度。石漠化治理区碳储量可通过植被碳转换实现优化调控。(5)土壤保持功能中,人工防护林前五年效益高,后期成效减退,需要进行人工调控。封山育林属于长期治理,成效由前期向后期递增,所形成的生态系统稳定。经济林次之,生态与经济效益成效较佳,可推广运用。人工草地,收益一般,可实行农草林草空间优化配置模式进行改善。在生境质量方面,关岭-贞丰花江人工防护林最佳,毕节撒拉溪为经济林,说明不同治理措施对区域生境质量改善不同。在植被恢复重建中,应结合区域的优势种,选择具有石性、喜钙等特性的植被。在碳储量方面,经济林、人工防护林都有较好的碳储量能力。山地旅游生态产业的开展,并未造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衰减。(6)石漠化治理工程/生态产业均表现为能改善区域植被恢复速率,可根据工程布局方法进行推广利用。同时一种石漠化治理措施不表现为增长持续变化,或是一直为效益最佳,植被的恢复和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增减受工程实施年限的控制。这一结论可为石漠化治理工作提供理论支持,通过分析对比不同年限石漠化治理措施的治理关键时间点以及衰退时间点,做提前的人为干预控制,从而达到优化调控。在对比分析治理工程/生态产业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的响应特征基础上,以经济林、封山育林、人工防护林、山地旅游等为调控对象,提出相关的优化调控措施。
张益忻[4](2020)在《政府治理视角下内蒙古杭锦旗乡村产业发展路径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乡村振兴战略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项重大战略,乡村产业发展作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的“先手棋”,需要政府的引导推动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对于少数民族农牧业旗县来说,要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引领、推动作用,就要以当地资源禀赋为依托、以市场需求为着眼点,以农牧民增收、乡村经济发展为归宿。具体来说,要在坚持市场导向前提下,更新思想理念,做好顶层设计,健全体制机制,优化发展环境,做好重点领域改革,鼓励社会参与,充分激活各类生产要素、市场和各类经营主体,加强旗县、苏木镇、嘎查村协调配合,高效、有序推进乡村产业发展进程。本文立足新时代乡村产业发展,以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为例,运用文献研究法、实地调查法、归纳分析法,对地方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进行研究。第一部分介绍了了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归纳总结了国内外研究现状,介绍了研究内容与方法,指出了本文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第二部分介绍了乡村产业、乡村产业发展、政府治理的概念,阐述了新公共管理理论、政府职能理论和公共服务供给理论;第三部分介绍了内蒙古杭锦旗乡村产业现状,总结了政府推进乡村产业发展的做法;第四部分分析了内蒙古杭锦旗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并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原因;第五部分提出了内蒙古杭锦旗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路径选择。本文对杭锦旗政府如何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提出的建议,有助于当地政府更好地落实国家政策和发挥职能作用,同时丰富了地方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理论研究。
蔡成业[5](2020)在《苍南县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国家实施“科技兴农”战略的离不开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建立,这也是建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前提。从我国建国开始,我国政府在农业推广体系的建设方面就已经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一套完整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和一支庞大的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已经初步建立起来。目前,国家正在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农业科技成果的应用和普及,惠及了很多农民。作为农业技术推广的前沿阵地,乡镇在农业技术推广中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本文以农业技术创新理论、农业技术推广与传播学理论为基础,对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进行了研究。并总结了苍南县目前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分析了农业技术推广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对针对存在问题的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的对策建议。本文对农业技术推广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理论的支持下,结合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的实际情况,从农业技术推广模式和方法方面阐述了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的现状,归纳总结分析了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中存在的问题:乡镇农技推广部门各种检验仪器设备简陋;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的科学素质普遍不高;乡镇基层农技推广站被挤占、挪用严重;涉农企业机构对农业科研不积极;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缺少科技含量;农民参加农技推广培训积极性不高。并且分析了形成这些问题的成因,基层农技推广工作经费保障不力;由于农技推广人员待遇不高,造成农技队伍不稳定;基层农技推广站能力较弱;人才不足,影响科研工作开展;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网络信息建设滞后造成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不强;农民的文化教育水平低,加大了农技推广的难度;最后针对这些原因提出适合苍南县的对策建议,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提升农业科技推广队伍职业化水平;强化基层农技推广站的基本职能;衔接好农业科研体系与农技推广体系;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和服务信息化平台;加强农民技术技能培训,促进掌握新技术。以此希望能够借本文为苍南县构建一个适应当今社会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农业推广体系。
陈茜[6](2018)在《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 ——以花垣县子腊村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几十年来,中国扶贫攻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2011年国务院公布中国仍有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说明现阶段中国仍然存在较大面积、“久扶难脱贫”的经济洼地。值得强调的是,在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中竟有10个为少数民族地区,这就意味着当前中国的贫困问题中,少数民族的贫困现象在贫困范围、贫困规模、贫困程度、脱贫难度等多方面可能存在相对更为艰巨的困难和强大的阻力,这是无法回避的客观事实。与此同时,中国贫困地区范围与生态脆弱区范围的面积大部分重合,以往扶贫工作中重经济、轻生态等扶贫问题也屡见不鲜,而不少曾经生态环境优良的少数民族地区竟也出现生态衰退或生态灾变伴生的生态贫困现象。着眼于中国民族地区扶贫的特殊难题和生态扶贫的长远目标,对于以自身传统文化作为关键区别的各少数民族而言,民族文化对本民族的全面发展是否产生重要作用和深远影响,尤其对本民族当前经济增长和生态维护是否产生阻碍作用,在以往扶贫攻坚过程中是否成为脱贫阻力或生态制约,又或者在什么情况下、什么原因使得民族文化无法发挥出原本具有的经济与生态正效应,这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和认真研究的现实问题。当前,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和不少学者深入研究少数民族贫困问题,提出生态扶贫或者绿色扶贫理念,积极探寻兼顾经济与生态双重效益的扶贫新路径。在上述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中,武陵山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的苗族贫困群体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既然特定民族文化与相应民族的贫困关联是一个宏大的课题,哪怕仅着眼苗族及其文化进行研究,也是一个无法短期完成的艰巨任务。那么,不如聚焦于一个具有代表性的苗族村寨,通过深入的田野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梳理和验证相关的扶贫理论与观点,分析当地苗族传统文化资源对其生态扶贫实践的价值,以期达到“管中窥豹,可见一斑”的目的。与此想法最契合的,正是民族学常用的“解剖麻雀”的方法,指明了由点及面的思路。通过选择具有代表性的“麻雀”,逐步逐层、认真细致地解剖,了解“器官”组成、位置、关联及功能等方方面面,然后分析总结出鸟类的共性,从而为认识其他鸟类提供理论指导或者有益参考。遵循民族学这一成熟可靠的方法,就可以让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在子腊村这只“麻雀”的认真解剖下成为可能。要想做好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当代价值研究这一问题,基本遵循如下思路:苗族文化资源在田野点的生态扶贫中是否存在价值?如果存在价值,那么具体有哪些文化资源,分别具有哪些价值?这些苗族文化资源中,哪些内容可以应用于生态扶贫实践,以及如何应用来解决当地生态贫困等问题?上述思路可以通过在田野点调研和分析来逐层理清:一是全面了解田野点概况,尤其是当地苗族文化现状,当地生境情况,苗族文化与当地经济和生态状况的关联,以及苗族文化中与生态扶贫关联紧密或者值得关注的资源要素等内容;二是深入调查田野点整体贫困的根源,尤其需要关注当地是否存在与苗族文化及其变迁而导致的贫困原因,如果存在则需要找出具体内容、作用途径、以及影响后果;三是从田野点现有苗族文化资源中认真遴选出有利于自然环境维护和整体脱贫致富的文化资源和要素,探讨将这些苗族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现实路径,或者提出这些文化要素如何参与、推动生态扶贫的方法或构想;四是研究田野点苗族文化在生态扶贫实践中的博弈,分析国家权力、市场资本、民间力量等多方博弈之中的苗族文化,了解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现实作用、可借助力、以及可能阻力,探讨苗族文化资源如何参与其中才能更有利于推动生态扶贫进程。在众多符合要求的苗族村寨中,花垣县子腊村是与该课题比较契合,调研条件相对成熟的田野点。通过文献查询、访谈调查、参与观察等得知,子腊村作为一个苗族文化底蕴深厚、传承较好的纯苗族村寨,其生产与生计仍然大多依循着当地苗族传统,但也面临着外来文化的渗透与冲击。历史上,子腊村曾经远近闻名,村民们普遍比较富裕,并拥有“子腊贡米”等众多的苗族文化珍品。随着时代的前进和文化的变迁,子腊村的生态环境大不如前,成为影响该村整体经济状况的重要因素之一。时至今日,在花垣县这一国家级贫困县的众多贫困村中,子腊村属于位置偏远、经济落后、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较大的类型。不论从田野调查资料分析,还是从杨庭硕、罗康隆等学者的生境或“文化生态共同体”视角分析,都可以发现该田野点的长期贫困、难断“穷根”的现象,不仅是经济和生态双重因素相互影响、导致整体状况下行的问题,而且还有苗族文化等因素在其中产生了重要的排斥或阻碍作用,主要包括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脱嵌,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演替背向,国家权力的在场与民族文化的无序以及资本市场的牵引与民族文化的错位四个方面的内容。对该贫困村而言,苗族文化在生态衰退、经济困顿等生态贫困要素形成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忽视。在当地现有的众多苗族文化资源中,相对成熟、可资利用、适合应用于生态扶贫的资源或要素,主要包括“子腊贡米”、苗族刺绣、苗族歌舞和苗族宗教等。机缘巧合下,“湖南花垣子腊贡米复合种养系统”于2017年6月成功入选第四批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从此,子腊村不再是当地众多贫困村中毫不起眼的一员。而是凭借“子腊贡米”等苗族文化资源的保护和苗族文化资本的开发,终于跃入相关扶贫部门、资本市场和公众的视野聚焦区,并有望获得更多扶贫资源汇聚的扶贫重点村。在“子腊贡米”生态产业的带动下,其余苗族文化资源和要素也可能成为丰富当地生态扶贫思路和推动整体发展的有益助力。然而,苗族文化资源应用于生态扶贫实践不可能一帆风顺,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子腊村多年来扶贫攻坚的实践,以及当前生态扶贫探索中发生的众多博弈案例,就是较好的证明。幸而,在错综复杂的多方博弈中,苗族文化仍然大有用武之地。在子腊村的田野调查和扶贫实践中,传统苗族文化对子腊村的生态修复、经济增长、整体发展等方面的良好作用从一定程度上得以实现和体现,那么苗族文化资源对生态扶贫的当代价值也就可见一斑。通过对子腊村开展田野调查,再借助相关理论的指导和分析,可知苗族文化作为指导当地苗族生存、发展、延续的信息体系,既是经过长期检验的、认可度高的、行之有效的、并能兼顾当地生态与经济双重目标的调和剂,又是可持续开发和利用的、潜力巨大的宝贵文化资源。大力发展蕴含苗族生态文化精髓的苗族生态文化产业,是目前当地修复生态环境、整体增收脱贫、保持生态扶贫实效和长效的良好途径。最终,在获得苗族文化资源对生态扶贫具有生态和经济价值的肯定答案的同时,子腊村苗族文化资源挖掘和应用于生态扶贫的经验、教训、案例分析及理论总结,对其他苗族贫困群体而言,甚至对其它民族贫困地区而言,有可能成为其发展生态经济、提高贫困群体长久收益、推动生态扶贫进程的有益参考和借鉴。
杨爱琼,张慧[7](2017)在《湘西州气象为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文中认为本文从湘西州气象为特色农业生产服务的实际情况出发,探讨了湘西州气象为特色农业生产服务的现状,分析了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建议,以期提高湘西州气象为特色农业生产服务水平,为发展壮大特色农业提供气象服务保障。
胡振通[8](2016)在《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基于内蒙甘肃两省(区)的实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草原占到中国国土总面积的40%以上,是中国面积最大的陆地生态系统。草原具备生产生态双重属性,如何实现草原生态保护和促进牧民增收相结合是草原牧区可持续发展的重点和难点。为了促进草原的可持续发展,中国确立了牧区发展实行“生产生态有机结合、生态优先”的基本方针,从2011年开始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是目前中国最重要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在世界范围内,生态补偿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森林和流域,关于草原生态补偿的研究文献非常少,而中国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在2011年之后才有了一定的发展,但研究还很不完善,既没有形成成熟的分析框架,也缺少对核心问题的深入分析。本研究基于内蒙甘肃两省(区)四个纯牧业旗县的三次实地调研,累计调查牧户795户,对中国的草原生态补偿机制进行系统研究,以期完善中国的草原生态补偿制度。本研究首先系统地梳理了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框架,在综述草原生态补偿现有研究基础上,提出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框架,然后以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为基础,以草畜平衡、禁牧两种活动类型为研究对象,深入研究草原生态补偿的基线、标准的估算、标准的差别化、条件性、后评估等核心问题。通过草畜平衡奖励的基线、标准的估算、标准的差别化研究发现:草场面积是影响牧户是否超载和超载程度的重要因素,中小牧户是草原超载的主体;草畜平衡奖励存在严重的减畜和补偿的不对等关系,预期能够实现的减畜比例仅为8.3%;草畜平衡奖励标准需要差别化,核心在于瞄准草原超载的主体,将超载程度纳入考虑因素。通过禁牧补助标准的估算、标准的差别化等研究发现:基于机会成本法估算的禁牧补助标准的平均值为8.21元/亩,比实际标准的平均值(5.92元/亩)高2.29元/亩;禁牧补助标准需要差别化,应该综合考虑机会成本、生态重要性等因素,其中草地生产力是核心考虑因素;禁牧草场的选择需要综合考虑草场的生态属性和牧户的自愿性;在全禁牧类型中,有必要制定差别化的禁牧规定;禁牧政策需要谨慎处理,放缓禁牧速度。通过草原生态补偿的条件性研究发现:草原生态补偿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没有满足条件性,呈现出弱监管的特性,造成弱监管的根源在于草原生态补偿标准偏低、违约成本太低和实际监管概率偏低。草原生态补偿监督管理权的分配,以村级草管员为主体,以大学生村官草管员为补充是相对合理的选择。通过草原生态补偿的后评估研究发现:草原生态补偿实施以后,草原生态环境得到了一定的改善,但超载过牧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的转变,样本调研旗县2011-2014年减畜任务达成比例为42%,减畜任务达成情况一般。平均每户理论收入影响为-8607元,草原生态补偿标准存在偏低,需要在原有基础上提高约35%,平均每户的实际收入影响为16686元,牧民没有严格按照政策要求进行完全的减畜。牧民对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满意度为57%,不同旗县之间存在差异。牧民对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满意度越高,并不意味着草原生态补偿的政策设计和执行就越好,政策满意度越高,实际收入影响正向越大,生态效果可能不佳。
朱保美,周清,王丽,吴泽新,周成,张成元[9](2015)在《县级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未来气象服务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稳定,是县级气象部门开展公共气象服务的重要平台。近些年来,公共气象服务有效提高了决策气象服务能力、扩大了气象预警信息覆盖范围、拓宽了气象服务领域。但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如预报预测预警的准确率和精细化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与党委政府和广大群众的心理诉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县级气象服务人才匮乏,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程度不高,不能满足公共气象服务需求;气象科技服务的保障作用逐步弱化,双重财务体制还未完全落实,对公共气象服务能力提升形成严峻挑战等。该文分析研究了县级气象部门当前开展的公共气象服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加强公共气象服务对"三农"的针对性、加强人才培养、加大公共气象事业的经费支持力度、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信息传播形式等改进措施和解决办法。
方松林[10](2016)在《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地处北方生态脆弱区,该区域是我国北方典型的生态环境脆弱带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带,生态环境不断恶化是其面临的主要问题。由于当地能源资源的富集和大量开采以及当地人群在资源开发过程中生态环保意识的落后,生态环境不断恶化,大量生产耕地被毁坏,耕地面积受淹、土地盐渍化、农田荒芜,原有农业生态系统完全被破坏,而且损坏了地面村庄等众多建筑物,严重威胁着当地人民的正常生产和生活。本论文通过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的研究,期望达到有效降低资源过度开采对城乡区域环境破坏和污染的效果,进一步提高社区人居环境质量。本文侧重于探讨在该地区能源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结合当地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特色产业的发展,进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步骤的对当地社区进行适宜的绿色产业扶持,是实施“以工补农”的有效措施,从而建立起良好的社区人居环境。本论文深入分析了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五类基本要素,系统归纳总结了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的营建原则与对策以及营建模式,同时在制度层面上进行了一定的设计和创新,希望能够丰富能源富集地区绿色社区理论和方法的研究,为我国其它能源富集地区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提供有意义的借鉴。论文研究的创新之处概括如下:(1)采用了新的研究视角。针对当前国内社区研究中过于注重微观层面分析、注重技术层面研究的缺陷与不足,尝试从系统观、人本观和社会观的整体综合视角对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因地制宜的从该地区自然环境要素、经济技术要素、产业结构要素、社会文化要素和制度政策要素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探究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问题。本文认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不能仅仅局限在社区生态环境问题上,而是应当积极拓展思路,充分结合现代城市规划学科的特点,从整体系统的观点出发,揭示出区域人居环境发展的整体脉络与阶段特征;其次,对于绿色宜居社区的营建不仅仅依靠技术就能解决,它还涉及到地区的社会、经济、产业、文化、制度等多方面的内容,因此本文更多的通过社会学角度探讨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的营建。(2)在研究层面上,综合探讨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的营建研究,进一步将多学科进行有机融合,结合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的环境特点和产业特点,提出了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三类主要模式,拓展了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研究思路。在研究方法上,强调理论学习与案例分析相结合,强调多学科交叉融合研究。(3)在制度创新上,本文提出通过制度创新实现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包容性增长的路径选择。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要用好能源矿产资源开发收益,促进地区绿色产业多样化发展;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生态环境难题要建立社区居民积极参与的多中心生态治理模式,通过专门的生态环境治理委员会来组织地区生态环境治理。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是当地生态环境补偿和修复的主体,要建立社区居民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监督、考评机制,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保障包括:全面建立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完善政府规制体系,促进能源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开展地区生态环境的补偿与修复,完善社区居民参与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的制度保障。
二、关于气象为效益农业服务的几点思考(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关于气象为效益农业服务的几点思考(论文提纲范文)
(2)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构建与效益评价(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相关研究进展 |
1.2.1 生态修复模式的研究进展 |
1.2.2 生态修复评价与测度的研究进展 |
1.2.3 相关研究述评 |
1.3 研究内容与方法 |
1.3.1 研究对象 |
1.3.2 研究内容 |
1.3.3 研究方法 |
1.4 主要创新点 |
2 理论基础与研究框架 |
2.1 理论基础 |
2.1.1 循环经济理论 |
2.1.2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1.3 生态系统理论 |
2.2 相关概念界定 |
2.2.1 废弃矿山生态系统 |
2.2.2 资源化生态修复 |
2.3 本文的研究框架 |
3 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构建 |
3.1 研究设计 |
3.1.1 研究方法 |
3.1.2 典型案例选择 |
3.1.3 研究框架 |
3.1.4 数据收集 |
3.2 案例描述与分析: 废弃矿山修复项目A |
3.2.1 项目概况 |
3.2.2 原始治理区生态系统 |
3.2.3 破坏治理区生态系统 |
3.2.4 A项目修复模式 |
3.3 案例描述与分析:废弃矿山修复项目B |
3.3.1 项目概况 |
3.3.2 原始治理区生态系统 |
3.3.3 破坏治理区生态系统 |
3.3.4 B项目修复模式 |
3.4 案例描述与分析: 废弃矿山修复项目C |
3.4.1 项目概况 |
3.4.2 原始治理区生态系统 |
3.4.3 破坏治理区生态系统 |
3.4.4 C项目修复模式 |
3.5 案例描述与分析:废弃矿山修复项目D |
3.5.1 项目概况 |
3.5.2 原始治理区生态系统 |
3.5.3 破坏治理区生态系统 |
3.5.4 D项目修复模式 |
3.6 案例描述与分析: 废弃矿山修复项目E |
3.6.1 项目概况 |
3.6.2 原始治理区生态系统 |
3.6.3 破坏后治理区生态系统 |
3.6.4 E项目修复模式 |
3.7 跨案例分析与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构建 |
3.7.1 基于跨案例的三种修复途径分析 |
3.7.2 基于跨案例的四种修复链条分析 |
3.7.3 基于多链条的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构建 |
3.8 本章小结 |
4 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效益的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 分析框架与构建原则 |
4.1.1 分析框架与思路 |
4.1.2 指标体系构建原则 |
4.2 海选指标与解释说明 |
4.2.1 三重底线理论 |
4.2.2 生态效益准则层指标海选 |
4.2.3 经济效益准则层指标海选 |
4.2.4 社会效益准则层指标海选 |
4.3 定量筛选指标 |
4.3.1 筛选方法确定 |
4.3.2 数据来源与处理 |
4.3.3 定量筛选 |
4.4 理性分析与指标体系构建 |
4.4.1 理性分析 |
4.4.2 指标体系构建 |
4.5 本章小结 |
5 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的效益测度与评价 |
5.1 分析思路与框架 |
5.2 评价模型构建 |
5.2.1 指标权重确定 |
5.2.2 评价方法选择 |
5.2.3 TOPSIS-灰色关联评价模型构建 |
5.3 三种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的效益测度 |
5.3.1 数据标准化处理 |
5.3.2 各评价指标组合权重计算 |
5.3.3 灰色关联相对贴近度计算 |
5.4 三种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的效益评价分析 |
5.4.1 废弃矿山修复整体水平的对比分析 |
5.4.2 三个准则层的对比分析 |
5.4.3 废弃矿山修复指标层的对比分析 |
5.5 三种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的改进措施 |
5.5.1 简单生态链重构模式改进建议 |
5.5.2 产业嵌入式重构模式改进建议 |
5.5.3 价值增值式重构模式改进建议 |
5.6 本章小结 |
6 研究结论与展望 |
6.1 主要结论 |
6.2 研究局限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满意度调查问卷 |
附录B 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评价专家意见调查表 |
附录C 矿山生态修复效益指标相对重要性赋值表(G1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项目及科研成果 |
致谢 |
作者简介 |
(3)喀斯特石漠化治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优化调控(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一 研究现状 |
(一)石漠化综合治理 |
(二)石漠化治理生态系统服务评估 |
(三)研究进展及展望 |
二 研究设计 |
(一)研究目标与内容 |
(二)技术路线与方法 |
(三)研究区选择与代表性 |
(四)材料数据获取与可信度分析 |
三 石漠化时空分布特征 |
(一)高原山地潜在-轻度石漠化环境 |
(二)高原峡谷中-强度石漠化环境 |
(三)山地峡谷无-潜在石漠化环境 |
(四)石漠化时空分布特征对比分析 |
(五)基于“3S”技术的石漠化扩散模拟系统研发 |
四 不同石漠化环境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评估 |
(一)土壤保持评价 |
(二)生境质量评价 |
(三)碳储量评价 |
(四)综合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比分析 |
五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对不同石漠化环境/程度的响应机制 |
(一)土壤保持对石漠化的响应特征 |
(二)生境质量对石漠化的响应特征 |
(三)碳储量对石漠化的响应特征 |
六 石漠化综合治理生态产业下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调控 |
(一)生态产业对土壤保持响应特征 |
(二)生态产业对生境质量响应特征 |
(三)生态产业生态对碳储量响应特征 |
(四)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优化调控 |
七 结论与讨论 |
参考文献 |
附件 |
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致谢 |
(4)政府治理视角下内蒙古杭锦旗乡村产业发展路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
1.选题背景 |
2.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文献综述 |
1.国外研究现状 |
2.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研究内容 |
2.研究方法 |
(四)创新点与不足 |
1.创新之处 |
2.不足之处 |
一、概念界定与理论依据 |
(一)概念界定 |
1.乡村产业 |
2.乡村产业发展 |
3.政府治理 |
(二)理论依据 |
1.新公共管理理论 |
2.政府职能理论 |
3.公共服务供给理论 |
二、内蒙古杭锦旗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现状 |
(一)内蒙古杭锦旗乡村产业现状 |
1.杭锦旗乡村概况 |
2.杭锦旗乡村产业分布及规模 |
(二)内蒙古杭锦旗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做法 |
1.建立健全制度体系 |
2.完善乡村产业基础设施 |
3.培育和扶持新型经营主体 |
4.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发展 |
5.推进多元主体参与规模经营 |
三、内蒙古杭锦旗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
(一)内蒙古杭锦旗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
1.农牧业产业化推动不足 |
2.新型经营主体培育滞后 |
3.特色品牌建设缓慢 |
4.乡村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不足 |
(二)内蒙古杭锦旗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存在问题的原因 |
1.思想理念存在偏差 |
2.制度建设不够完善 |
3.职能定位模糊不清 |
4.机制建设不够健全 |
5.人才激励保障不足 |
6.多元融资不顺畅 |
四、国内外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和启示 |
(一)国外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和启示 |
1.法国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模式 |
2.英国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模式 |
3.韩国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模式 |
4.国外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模式的启示 |
(二)国内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及借鉴 |
1.克什克腾旗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 |
2.延安市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 |
3.成都市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经验 |
4.国内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经验的启示 |
五、内蒙古杭锦旗政府推动乡村产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
(一)更新乡村产业发展的思路和理念 |
1.确立乡村产业多样化发展思路 |
2.树立乡村产业融合发展理念 |
(二)推动乡村产业发展制度机制建设 |
1.推动乡村产业制度建设 |
2 建立部门沟通协作机制 |
3.建立政策宣传—推进—跟踪反馈机制 |
4.建立考核监督机制 |
(三)促进乡村产业的转型升级和主体培育 |
1.促进农牧产业转型升级 |
2.发展壮大乡村旅游业 |
3.完善新型经营主体培育体系 |
(四)加强政府对乡村产业的服务保障 |
1.优化政府公共服务 |
2.强化人才队伍建设 |
3.引导多元主体投资 |
4.推进乡村产业发展法治建设 |
(五)推动乡村产业重点领域改革 |
1.推进农牧区土地制度改革 |
2.推进农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
3.深化农牧区“放管服”改革 |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苍南县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目的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2 主要内容及研究方法 |
1.2.1 主要内容 |
1.2.2 研究方法 |
1.2.3 技术路线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外研究现状 |
1.3.2 国内研究现状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2章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2.1 农业技术推广的相关概念 |
2.1.1 技术 |
2.1.2 推广 |
2.1.3 农业技术 |
2.1.4 农业技术推广 |
2.1.5 农业技术推广体系 |
2.1.6 农业推广概念的拓展 |
2.2 农业推广的由来 |
2.3 农业技术推广的基本理论 |
2.3.1 农业技术创新理论 |
2.3.2 农业技术推广沟通理论 |
2.3.3 农民行为改变原理 |
2.3.4 农业推广教育原理 |
2.3.5 农业创新扩散原理 |
2.4 农业推广现状 |
2.4.1 世界农业推广组织的现状 |
2.4.2 农业推广体系的结构 |
2.4.3 世界农业推广体系的经费情况 |
2.5 世界农业推广发展新动向 |
2.5.1 发达国家改进农业推广的新动向 |
2.5.2 发展中国家农业推广改进与发展任重道远 |
2.6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发展现状 |
2.6.1 农业技术推广法 |
2.6.2 我国农业技术推广发展方向 |
2.7 农业推广法 |
第3章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现状分析 |
3.1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
3.1.1 与市场因素相融合的农技推广模式 |
3.1.2 以产业协会为主体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
3.1.3 以技术培训为主要内容的农业技术推广模式 |
3.2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现状 |
3.2.1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概况 |
3.2.2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发展现状 |
第4章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 |
4.1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硬件条件差 |
4.2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人员的科学素质普遍不高 |
4.3 乡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被挤占、挪用严重 |
4.4 涉农企业机构对农业科研不积极 |
4.5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缺少科技含量 |
4.6 农民参加农业技术推广培训积极性不高 |
4.7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与生产需求错位影响推广效果 |
第5章 苍南县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成因分析 |
5.1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经费保障不力 |
5.2 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不稳定 |
5.3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站能力较弱 |
5.4 科研人才不足 |
5.5 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网络信息建设滞后造成农业技术成果转化不强 |
5.6 农民的文化教育文化水平低 |
5.7 未能发挥农民合作社在农技推广中的作用 |
第6章 苍南县农技推广体系发展对策 |
6.1 发挥金融在支持农业科技推广中的作用 |
6.2 提升农业科技推广队伍职业化水平 |
6.3 强化基层农技推广站的基本职能 |
6.4 衔接好农业科研体系与农技推广体系 |
6.5 加强科技示范基地和服务信息化平台 |
6.6 建设具有地方特色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体系 |
6.7 发挥农民合作社的独特制度优势 |
第7章 结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6)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 ——以花垣县子腊村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研究方法与创新 |
一、研究方法 |
二、研究创新 |
第三节 概念界定 |
一、苗族文化的概念界定 |
二、生态贫困的概念界定 |
三、生态扶贫的概念界定 |
第四节 文献综述 |
一、贫困与反贫困的研究 |
二、文化与贫困的研究 |
三、文化资源与文化资本的研究 |
四、民族文化与生态扶贫的研究 |
第二章 子腊村概况 |
第一节 选点理由 |
第二节 子腊村的生态、生产与生计 |
一、子腊村的生态 |
二、子腊村的生产 |
三、子腊村的生计 |
第三节 子腊村的民族与文化 |
一、子腊村的民族 |
二、子腊村的文化 |
第四节 子腊村的“贡米” |
一、“子腊贡米”的含义 |
二、“子腊贡米”的发现 |
三、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 |
第三章 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脱嵌 |
第一节 “子腊贡米”系统嵌合关键环节的衰落 |
第二节 传统文化价值兑现受阻推动偏离 |
第三节 外来不契合文化的偏离影响 |
第四章 传统文化变迁与生态环境演替背向 |
第一节 无法成钢的废铁与自然灾害的频发 |
第二节 工业文化的冲击与生态污染的加剧 |
第三节 苗族织绣的衰落与生物多样性的弱化 |
第四节 苗族歌舞边缘化与相关文化传承隐忧 |
第五章 国家权力的误伤与民族文化的无序 |
第一节 国家粮食政策变迁与贡米文化混乱 |
第二节 国家林业政策实行与传统林、猎文化衰败 |
第三节 过往扶贫政策的遗憾与传统文化的错位 |
第四节 国家权力博弈对生态扶贫的利与弊 |
第六章 资本市场的牵引与民族文化的错位 |
第一节 市场需求锐减与传统文化产品裁汰 |
第二节 经济观念影响与传统教育观念改变 |
第三节 市场资本博弈对生态扶贫的利与弊 |
第四节 民间力量博弈对生态扶贫的利与弊 |
第七章 子腊村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应用 |
第一节 “子腊贡米”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贡米”系统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
二、复兴“子腊贡米”系统促进生态扶贫的对策 |
第二节 苗族织绣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村苗族织绣的生态与经济价值 |
二、苗族织绣助推生态扶贫潜力的挖掘 |
第三节 苗族歌舞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村苗族歌舞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
二、开发苗族歌舞产业推进生态扶贫的思路 |
第四节 苗族宗教与子腊村的生态扶贫 |
一、子腊村苗族宗教的生态和经济价值 |
二、苗族宗教参与生态扶贫的思路 |
第五节 生态扶贫的文化资本 |
一、文化资本与生态扶贫 |
二、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资本的原则 |
三、生态扶贫中文化资本的运用和转化 |
第八章 生态扶贫中的文化博弈 |
第一节 生态扶贫中的国家权力机构 |
一、各级国家权力机构的角色定位、权力及职能 |
二、国家权力在生态扶贫中的博弈行为分析 |
三、借助国家权力推进生态扶贫的建议 |
第二节 生态扶贫中的市场资本 |
一、市场资本博弈的立场分析 |
二、市场资本在生态扶贫中的博弈行为分析 |
三、苗族文化借助市场资本参与生态扶贫的建议 |
第三节 生态扶贫中的民间力量 |
一、民间力量博弈的立场分析 |
二、民间力量在生态扶贫中的博弈行为分析 |
三、苗族文化借助民间力量推进生态扶贫的建议 |
结论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件1 花垣县森林年末实有面积表 |
(7)湘西州气象为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论文提纲范文)
1 服务现状 |
2 存在的问题 |
2.1 工作不深入 |
2.2 时效性差 |
2.3 服务产品单一 |
3 建议 |
3.1 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
3.2 转变气象为农服务方式 |
3.3 不断建立健全农业气象观测网体系 |
(8)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基于内蒙甘肃两省(区)的实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标与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研究区域和数据来源 |
1.5 本文的主要创新点 |
第二章 国内外研究进展 |
2.1 生态补偿和环境服务付费(PES) |
2.1.1 环境服务付费(PES)的概念 |
2.1.2 生态补偿的概念 |
2.1.3 生态补偿与PES的比较 |
2.1.4 生态补偿:近十年的快速发展 |
2.2 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框架: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1 生态补偿的主体:卖方、买方 |
2.2.2 生态补偿的客体:活动类型、环境服务 |
2.2.3 生态补偿的标准:核算方法、差别化 |
2.2.4 生态补偿的条件性 |
2.2.5 生态补偿的效率:基线、额外性、瞄准 |
2.2.6 生态补偿和缓减贫困 |
2.2.7 评述小结 |
2.3 草原生态补偿相关研究综述 |
2.3.1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
2.3.2 超载过牧和草畜平衡 |
2.3.3 禁牧 |
2.3.4 草原生态补偿的标准 |
2.3.5 草原生态补偿的条件性 |
2.3.6 草原生态补偿的后评估 |
2.3.7 评述小结 |
第三章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框架 |
3.1 中国草原生态补偿项目和实施概述 |
3.1.1 退牧还草工程 |
3.1.2 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
3.2 草原生态补偿机制的分析框架 |
3.2.1 草原生态补偿的主体 |
3.2.2 草原生态补偿的客体 |
3.2.3 草原生态补偿的基线 |
3.2.4 草原生态补偿标准的估算 |
3.2.5 草原生态补偿标准的差别化 |
3.2.6 草原生态补偿的条件性 |
3.2.7 草原生态补偿的后评估 |
3.2.8 小结 |
第四章 草原生态补偿:超载过牧和草畜平衡奖励 |
4.1 草畜平衡奖励的基线:草原超载过牧的牧户异质性研究 |
4.1.1 理论分析和研究假设 |
4.1.2 数据来源和描述性统计 |
4.1.3 模型选择和估计结果 |
4.1.4 小结 |
4.2 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的估算:基于机会成本法的减畜和补偿的对等关系研究 |
4.2.1 理论分析框架 |
4.2.2 数据来源 |
4.2.3 实证分析结果 |
4.2.4 进一步地探讨 |
4.2.5 小结 |
4.3 草畜平衡奖励标准的差别化:基于机会成本的异质性 |
4.3.1 内涵辨析 |
4.3.2 差别化实施现状 |
4.3.3 差别化和依据 |
4.3.4 小结 |
第五章 草原生态补偿:禁牧和禁牧补助 |
5.1 禁牧补助标准的估算:基于机会成本法 |
5.1.1 估算方法 |
5.1.2 数据来源 |
5.1.3 估算结果 |
5.1.4 小结 |
5.2 禁牧补助标准的差别化:基于机会成本和环境服务的异质性 |
5.2.1 内涵辨析 |
5.2.2 差别化实施现状 |
5.2.3 差别化和依据 |
5.2.4 小结 |
5.3 禁牧政策实施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
5.3.1 研究区域 |
5.3.2 禁牧的瞄准:禁牧草场的选择 |
5.3.3 禁牧活动类型的创新:禁牧规定的差别化 |
5.3.4 禁牧补助的条件性和禁牧监管成本的降低 |
5.3.5 禁牧不禁养的适用性 |
5.3.6 牧户转产和进城的可行性 |
5.3.7 小结 |
第六章 草原生态补偿的条件性:监督管理 |
6.1 监督管理制度体系 |
6.1.1 禁牧和草畜平衡责任书制度 |
6.1.2 各级草原行政主管部门监管制度 |
6.1.3 草原管护员制度 |
6.1.4 社会监督制度 |
6.1.5 绩效评价考核制度 |
6.2 弱监管下的博弈分析 |
6.2.1 草原生态补偿的监督博弈 |
6.2.2 弱监管的提出 |
6.2.3 弱监管的表现 |
6.2.4 弱监管的根源 |
6.2.5 草原生态补偿的动态博弈 |
6.2.6 小结 |
第七章 草原生态补偿的后评估:生态绩效、收入影响和政策满意度 |
7.1 评估思路 |
7.2 数据来源 |
7.3 生态绩效 |
7.3.1 草原生态恢复状况 |
7.3.2 减畜任务达成情况 |
7.4 收入影响 |
7.5 政策满意度 |
7.6 政策满意度和收入影响的相关关系 |
7.6.1 研究假设 |
7.6.2 模型建立 |
7.6.3 模型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
7.6.4 估计结果 |
7.7 辨析三者之间的内在联系 |
7.8 小结 |
第八章 研究结论及政策建议 |
8.1 研究结论 |
8.2 政策建议 |
8.3 有待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草原畜牧业术语和统计口径 |
附录二 甘肃省天祝县草原生态补偿调查问卷 |
附录三 内蒙古草原生态补偿调查问卷 |
致谢 |
个人简历 |
(9)县级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
1 县级公共气象服务的发展取得的成绩与存在的问题 |
1.1 取得的成绩 |
1.1.1 有效提高了决策气象服务能力 |
1.1.2 扩大了气象预警信息覆盖范围 |
1.1.3 拓宽了气象服务领域 |
1.2 存在的问题 |
2 县级气象部门开展公共气象服务的建议与对策 |
2.1 加强公共气象服务对“三农”的针对性 |
2.2 加强人才培养 |
2.3 加大公共气象事业的经费支持力度 |
2.4 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信息传播形式 |
3 结语 |
(10)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前言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目的及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目的 |
1.1.3 研究意义 |
1.2 论文涉及的几个概念 |
1.2.1 “陕甘宁”的概念界定 |
1.2.2 “能源富集地区”的概念 |
1.2.3 “社区与绿色宜居社区”的概念 |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3.1 国内研究现状 |
1.3.2 国外研究现状 |
1.3.3 既往学术研究的不足之处 |
1.4 研究方法及框架 |
1.4.1 研究方法 |
1.4.2 论文组织结构图 |
1.5 论文的主要内容与创新点 |
1.5.1 论文的主要内容 |
1.5.2 论文的创新点 |
1.6 本章小结 |
2 我国能源富集地区人居环境研究的理论基础 |
2.1 恢复生态学理论 |
2.1.1 恢复生态学的定义 |
2.1.2 恢复生态学的特征 |
2.1.3 能源富集地区生态恢复 |
2.2 人居环境理论 |
2.2.1 人居环境释义 |
2.2.2 人居环境的构成 |
2.2.3 人居环境的原则 |
2.2.4 区域人居环境 |
2.3 可持续发展理论 |
2.3.1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 |
2.3.2 可持续发展的内涵 |
2.3.3 能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研究 |
2.4 循环经济理论 |
2.4.1 循环经济的定义 |
2.4.2 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 |
2.4.3 循环经济模式下能源富集地区发展途径 |
2.5 本章小结 |
3 国内外绿色生态社区建设经验借鉴 |
3.1 国外绿色生态社区营建经验 |
3.1.1 英国豪其顿绿色生态社区项目 |
3.1.2 瑞典马尔默市西港BO01绿色生态社区项目 |
3.1.3 阿联酋马斯达尔生态社区项目 |
3.2 国内绿色生态社区营建经验 |
3.2.1 唐山曹妃甸绿色生态社区 |
3.2.2 北京北璐春绿色生态社区 |
3.3 绿色生态社区发展趋势 |
3.3.1 因地制宜的营建绿色生态社区 |
3.3.2 全面系统的营建绿色生态社区 |
3.3.3 大众参与营建绿色生态社区 |
3.4 本章小结 |
4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人居环境历史演变与现存问题 |
4.1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的地理位置与区域范围 |
4.2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人居环境历史演变 |
4.2.1 先秦时期 |
4.2.2 秦汉时期 |
4.2.3 隋唐时期 |
4.2.4 明清时期 |
4.2.5 20世纪90年代以来 |
4.3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现存的问题 |
4.3.1 乡村社区缺乏因地制宜的规划 |
4.3.2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对乡村社区的影响 |
4.3.3 产业结构单一化,发展方式粗放 |
4.3.4 水资源极度缺乏 |
4.3.5 水土流失严重 |
4.3.6 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
4.3.7 基础设施不全 |
4.3.8 思想观念滞后 |
4.3.9 社会发展综合支撑能力弱 |
4.3.10 可持续发展能力低 |
4.4 本章小结 |
5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基本要素分析 |
5.1 自然环境要素 |
5.1.1 地质地貌要素 |
5.1.2 气候水文要素 |
5.1.3 植被要素 |
5.1.4 土壤要素 |
5.2 经济技术要素 |
5.2.1 绿色经济的生计方式 |
5.2.2 绿色经济的居住方式 |
5.2.3 低技术手段营建策略 |
5.2.4 地域适宜性技术 |
5.3 产业结构要素 |
5.3.1 生态农业产业 |
5.3.2 生态工业产业 |
5.3.3 生态旅游产业 |
5.4 社会文化要素 |
5.4.1 “天人合一”的生态观 |
5.4.2 民俗风俗习惯 |
5.4.3 庭院文化影响 |
5.5 制度政策要素 |
5.5.1 组织保障 |
5.5.2 制度支撑 |
5.5.3 体制保障 |
5.5.4 公众参与 |
5.6 本章小结 |
6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原则与对策研究 |
6.1 营建原则 |
6.1.1 整体性原则 |
6.1.2 以人为本原则 |
6.1.3 生态可持续发展原则 |
6.1.4 公平与共享参与原则 |
6.2 营建对策 |
6.2.1 宏观层面 |
6.2.2 中观层面 |
6.2.3 微观层面 |
6.3 本章小结 |
7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模式研究 |
7.1 生态农业社区模式 |
7.1.1 生态农业的概念 |
7.1.2 生态农业社区模式营建构想 |
7.1.3 宜君县太安镇马场生态农业社区营建 |
7.2 生态旅游社区模式 |
7.2.1 生态旅游的概念 |
7.2.2 庆阳地区资源环境及经济发展概况 |
7.2.3 生态窑居度假社区模式营建构想 |
7.2.4 庆阳石化厂主题工业旅游型社区营建 |
7.3 特色产业社区模式 |
7.3.1 特色产业的概念 |
7.3.2 特色产业社区案例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的制度创新研究 |
8.1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补偿制度建设 |
8.1.1 能源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补偿机制 |
8.1.2 生态补偿的基本原则 |
8.1.3 生态补偿形式的设计 |
8.1.4 生态补偿基金制度建设 |
8.2 社区生态环境统筹协调监督机制建构 |
8.2.1 社区生态环境建设统筹协调 |
8.2.2 社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建设 |
8.2.3 社区生态与环境保护监督的大众参与度 |
8.3 社区生态环境监测与监控体系建构 |
8.3.1 社区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建构 |
8.3.2 社区生态环境监控体系建构 |
8.3.3 社区生态环境监测行政与措施建构 |
8.4 构建政府主导型的社区生态环境管理模式 |
8.4.1 制定社区生态环境保护战略规划 |
8.4.2 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法律化 |
8.4.3 积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
8.5 建立切实可行的大众参与机制 |
8.5.1 观念性参与 |
8.5.2 组织性参与 |
8.5.3 法规性参与 |
8.6 经济活动的社区居民参与和收益共享: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 |
8.6.1 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的路径 |
8.6.2 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经济难题的制度保障 |
8.7 社区居民参与多中心合作治理: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生态环境难题 |
8.7.1 建立社区居民广泛参与的生态环境多中心合作治理模式 |
8.7.2 破解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生态环境治理难题的制度保障 |
8.8 本章小结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1.1 结论一 |
9.1.2 结论二 |
9.1.3 结论三 |
9.1.4 结论四 |
9.1.5 结论五 |
9.2 需要进一步加强的工作 |
9.2.1 建议一 |
9.2.2 建议二 |
9.2.3 建议三 |
9.2.4 建议四 |
后记 |
致谢 |
参考文献 |
图表目录 |
附录 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社区现状及居民需求抽样调查表 |
博士在读期间研究成果 |
四、关于气象为效益农业服务的几点思考(论文参考文献)
- [1]吉林省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建设研究[D]. 樊嘉璐. 吉林大学, 2021
- [2]废弃矿山资源化生态修复模式构建与效益评价[D]. 马跃. 大连理工大学, 2021
- [3]喀斯特石漠化治理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与优化调控[D]. 陈丽莎. 贵州师范大学, 2020
- [4]政府治理视角下内蒙古杭锦旗乡村产业发展路径研究[D]. 张益忻. 内蒙古大学, 2020(01)
- [5]苍南县农技推广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 蔡成业. 西南大学, 2020(01)
- [6]苗族文化资源在生态扶贫中的价值研究 ——以花垣县子腊村为例[D]. 陈茜. 吉首大学, 2018(02)
- [7]湘西州气象为特色农业生产服务存在的问题及建议[J]. 杨爱琼,张慧. 现代农业科技, 2017(17)
- [8]中国草原生态补偿机制 ——基于内蒙甘肃两省(区)的实证研究[D]. 胡振通. 中国农业大学, 2016(08)
- [9]县级气象部门公共气象服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A]. 朱保美,周清,王丽,吴泽新,周成,张成元. 第32届中国气象学会年会S14 第五届气象服务发展论坛——气象服务与信息化, 2015
- [10]陕甘宁能源富集地区绿色宜居社区营建研究[D]. 方松林.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