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的核氢开发和示范计划

韩国的核氢开发和示范计划

一、NUCLEAR HYDROGEN DEVERLOPMENT AND DEMONSTRATION PROGRAM IN KOREA(论文文献综述)

唐锐,张春雷[1](2022)在《新时期高校“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模式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军事理论课作为培养大学生国家荣誉感与爱国主义精神的课程,已经成为高校庞大的课程教学体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目前高校军事理论课程教学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等方面依旧存在很多不足。对此,根据新时期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模式改革的基本原则,分别从课程传授讲解、探究探讨学习、特色专题讲座、精彩视频呈现、丰富实践活动五个维度,重新构建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模式,并提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期进一步深化高校国防教育革新和发展。

张馨玉,郭慧芳,袁永龙[2](2021)在《全球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发展综述》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核能作为低碳清洁能源在全球受到高度重视。发电功率低于300MWe的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因其模块化建造体积小、建造周期短、安全性能高、易并网、选址成本低、适应性强、多用途等优点,在全球广受追捧。美、俄等主要国家积极推进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的研发与部署,全球约有20多种小型模块化反应堆的设计,首座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有望在2023年投入运行。根据冷却剂和中子谱的不同,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可以分为陆上模式堆、海上模式堆、高温气冷堆、快堆和熔盐堆。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具有智能灵活的运用特性,可为中小型电网和偏远地区供电,在分布式发电中有重要应用,可以较好的替代退役火电机组,在核能供热领域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有能力给偏远军事基地、海岛、海上平台的能源供应带来革命性变化。小型模块化反应堆,无论是军事领域还是民用领域,都有广泛需求,将是核反应堆技术未来发展的重点方向,具有战略意义,有重大的潜在军、民用价值。

侯艳丽[3](2020)在《核能制氢的新尝试》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利用核能制氢为氢能经济发展开辟了新的道路。氢能是未来最有希望得到大规模利用的清洁能源;核能是高效、低耗、环保、清洁的代表。核能制氢将二者结合,进行氢的大规模生产,是未来氢气大规模供应的重要解决方案,为可持续发展以及氢能经济开辟了新的道路。目前美、日、韩、法等国都在开展核能制氢的研究,我国200MW高温气冷堆商业示范电站建设项目已被列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被视为最有可能突破核能制氢反应堆型。

王夏玚[4](2019)在《面向需求的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研究》文中认为随着“一带一路”建设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在基础设施领域,沿途国家之间的合作日趋紧密。这为从事国际基础设施投资和建设的企业提供了机会。核电是重要的高科技产业,中国有能力将整个产业链,包括核技术,核电厂建设,制造和运营服务推向国际市场,并且中国目前拥有相当大的产能。国内企业在国际核电市场上不断取得佳绩,如何更好的进行海外核电工程建设,什么样的海外核电的项目管理模式能够更好的适应海外核电项目的各项需求成为摆在海外核电工程建设企业面前的问题。本文主要针对国际环境变化和国际核电EPC工程领域变化两方面产生的需求,进行分析归类。以C公司的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作为研究案例,构建面向海外的核电项目管理模式。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应该包括:扩展范围的“小业主”业主责任制模式,以EPC总包商为项目实施关键部门协调各个相关参与机构的组织形式,扩大的EPC合同加其他服务合同的合同方式,适合项目需要的高效组织体制,满足需要的专业化服务以及管理文化。在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外还应在四方面进行补充:组建海外国际化平台、组织运作优化、信息化战略和产业整合。这样可以全部满足新发展核电国家在核电开发和建设阶段的对运维服务、长期能源政策资金、核监管体系、核保障监督体系、工业体系、人力资源等等需求。

甘露茜[5](2019)在《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文中认为核电是当今人类社会对核能进行和平利用的一种重要方式。作为世界上少数几个拥有完整核电工业体系的国家之一,发展核能是我国选择的应对当前急迫的能源需求、落实环境保护以及改善能源结构等问题的战略方向。因而核能行业是目前我国战略性的新兴产业。我国的核能工业自上世纪五十年代开始相关探索,自此之后不断发展。尤其是在自上世纪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军转民”的相关方针使得核能行业的发展重点由国防建设转向为社会经济建设。其后以秦山核电站、大亚湾核电站、红沿河核电站等为代表的一系列商业性核电站先后开始建设并投入使用,使得我国逐渐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一套核能行业体系。但同时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现有整个核能行业链条中,除核设施建设、运营、研究设计、建筑安装、设备制造、技术服务、人才培养等领域之外,对放射性废物的管理和处置也是核能行业中十分关键的一环,更是体现核能行业发展真正水平的试金石。在我国核能行业不断发展的同时,相应的一系列的核能应用过程中已经产生并且将进一步逐渐累积起来更多的放射性废物。这些放射性废物以固态、液态乃至气态的形式存在,对我国的环境存在着较大的潜在危险。如何对放射性废物进行科学、合理且高效的监督与管理,这其中包括处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各个环节以确保它们的安全,不仅对于核能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关键作用,更是实现我国环境保护目标所必须确保的要求。针对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我国目前已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基本法律以及我国国务院各个部委所颁布的部门规章、国家核安全局发布的导则等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标准。同时,国家核安全局、环境保护部下属核与辐射安全中心以及各地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等相关机构也对放射性废物的安全进行着持续的监督与管理。为了对核能行业所产生之放射性废物安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当前国际社会层面已经在一些基本的准则上达成共识,即由国际原子能组织(“IAEA”)颁布的于2001年起生效的《乏燃料和放射性废物管理安全联合公约》。截止2017年7月,该公约已有42个国家签署加入。在此公约基础之上,跟随国际原子能机构先后所发布的一系列与安全标准,构成了目前全球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法律框架。此外,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也对于辐射剂量防护等事宜发布了一系列体系原则性文件作为指导。目前各个拥有核能行业的国家也在结合IAEA、ICRP等国际组织有关公约、导则或建议后,根据各个国家其自身实际的政治结构、经济状况及社会发展的情况,去详细的制定符合国情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所相应的放射性废物管理战略政策、管理法制以及标准体系、处置体系等系统。其中不乏一些具有借鉴参考意义的各国实践可作为我国的参考案例。本论文从比较研究的角度通过对具有代表性的核能国家中放射性废物的法律安全管理进行研究,借此对我国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思考并提出建设性的意见。文章内容主要包含以下部分:引入本文研究内容的绪论、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分析、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各主要组成部分之研究、我国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目前之现状审视与不足之处,以及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完整构建的具体建议。目前全球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仍然较多的从物理学、工程学、地质学、环境学乃至项目管理等角度加以研究,而对于相关的战略以及政策,到具体的各项法律制度,其仍然处于一个较为初级的阶段。相信随着核能在人类社会经济生活中作用的不断增强,相关的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也必将越来越完善。在结合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基础之上,本文研究的目的在于对国内外相关信息之收集与总结,再结合目前我国相关制度的现状,做进一步的比较、分析以最终实现对如何促进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提出意见与建议。文章的研究思路,则是首先对于相关法律制度所涉及的理论基础作深入探讨,再对相应的系列概念进行界定并对核能行业的发展历程及现状进行介绍。在对所探讨的主体做了学术研究准备及理论分析准备后,本文开始了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法律制度的各个构成部分通过单独的章节进行了单独的讨论。每个相应章节中包含了对域外数个具有代表性的国家在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战略与政策依据及相关法律制度本身主要构成的各个制度进行的比较分析与研究,并且对于这些域外国家之相关战略与政策依据与具体管理法律制度之发展趋势与特点进行了归纳与总结。同时,在每个章节中对我国相关制度所对应的具体情况也做了介绍,并进一步的通过比较研究的方法,对我国相关制度做深入分析。比较分析研究的目的是为了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进步与发展提供对比与参考的资料。最后,再基于已经获得的研究成果,专门聚焦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上目前所存在的问题与可能的改善路径。整体来讲,本文的研究主要基于国际法学理论、环境法学理论,以目前现有的国际公约、国际惯例等为理论依据,以文献研究为主,大量搜集、阅读文献报刊资料,同时借助媒体网络,广泛收集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有关的资料。通过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思辨和实证相互运用,重在实证研究,在文章中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构建及实践操作形成更为合理的指导与改善。在研究内容方面,文章研究的内容是针对人类社会较为新兴的行业与面临的较为新颖的问题所开展的,文中专门针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之安全管理进行归纳、分析与归纳。研究角度方面,从“安全管理”角度出发,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的相关管理与监督活动进行总结,并从其安全管理制度之法律渊源、法律运行、法律监督等角度通过对现有相关各国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及国际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比较与借鉴。研究方法方面,则是分别应用了实证研究、比较研究与历史研究等方法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为充分的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文章专门设立了章节就相关理论问题进行讨论。在对基础概念进行厘定后,可以确定本文的研究对象是指来源于核能行业(“Nuclear Power Industry”)的放射性废物,根据组成核能行业的各环节,其中包括对核燃料的地质勘探开采、核燃料的提炼精制、核燃料元件的制造、核燃料循环产生的放射性废物以及核设施退役产生的放射性废物等。与此同时,在综合各种对于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定义及概念后,本文认为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是指:为实现核能行业中上述各种活动相关放射性废物的安全,依据相关的法律战略与政策依据,通过相关许可制度、应急制度等途径,由相应管理主体所执行的,针对这些放射性废物的一系列监督管理活动。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来说,其本身还应当具有合理性、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是其能够从根本上促进人的自由解放与全面发展的特质。如果说正当性是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研究的前提,那么理论基础则是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石。针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主要有可持续发展理论、环境权理论以及风险控制理论作为对其开展研究之理论基础。这些理论从不同的角度构成了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础。通过对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一系列理论分析之后,可以确定本文所讨论的核能行业放射性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正是从实证的角度,主要是指基于相关的战略、政策,通过具体的立法框架,对来源于核能行业中的放射性废物之安全进行监督与管理所相关各领域之法律规范、措施与方法的总称。通过上文中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之专门的解析,再结合目前实践的可以看到该制度主要由相应的主体法律制度、许可法律制度、退役法律制度、应急法律制度以及信息交流与磋商制度所构成。此外,在相关法律制度的内涵与主要构成之外,相关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及构建原则等也应当被纳入相应研究的范畴。针对核能行业所产生之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相关国家都会根据自身情况从国家层面制定相应的战略、政策与策略以作为整个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基石与出发点。一个国家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是由该国相应的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战略、原则、政策所支撑的,具体来说主要包括:技术路线、选址准则、决策程序、资金模式等。目前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战略与政策理据在技术方面与国外并明显差异,主要不同存在于决策过程透明化程度、资金保障机制等。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除基本的国家战略政策以外。还必须针对此相关的法律制度设置科学合理的立法体系。由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特殊性质,使得对其的安全管理不仅要从一国国内加以严格要求,并且也必须要从国际社会的尺度进行合作落实。因此如何妥善的处理相关国际立法与国内立法之间的关系也就显得尤为重要。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法体系,本身就是不断从领先国家的核能行业实践中汲取经验和教训以总结归纳而成。并且在相关国际法具体的实施过程中,也必须由相应的国内法律提供支撑与协调,从而有效的对这些国际性的法律文件加以实施。同时,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之国内法律而言,相关国际法律或规范性文件也对世界上绝大多数相关的国家提供了良好的引导。基于研究目的,本文的主要内容之一便是对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各种构成部分进行比较研究,通过对主体法律制度、许可法律制度、退役法律制度、应急法律制度以及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中外比较,可以总结出目前域外各代表性国家所拥有的相关法律制度各主要构成部分的特点。亦可以在结合我国核能行业反射性废物法律制度现状后,看到目前相关法律制度主要有以下不足之处,即: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借鉴域外国家相关法律制度中的有益经验,可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建议。首先,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加以完善。我国目前我国的放射性废物管理的法规标准体系还不够完善,原子能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基本而又迫切需要的法律,构建相对独立的原子能法律是核能安全发展的必要前提,因此急需出台。我国在不断完善核燃料循环、核设施退役和放射性废物处置的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相关准入和执业资格制度的同时,还应加强“三废”处置经费筹措和使用的管理,制定核设施退役管理办法,研究并制定废旧放射源和核技术利用废物处理处置相关管理办法等。其次,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加以完善。要完善此方面,需要进一步清晰划分各参与主体之具体职能并加强放射性废物管理主体之权威性与独立性。再次,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加以完善,实现对放射性废物产生及处置活动中的全过程管理并保障相关管理活动之资金需求。之后,还应当对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加以完善。本文认为:对核能行业产生的放射性废物安全进行有效管理并建立与之对应的科学和完善的管理法律制度,是保障核能行业不断进步的重要基石。本文采用了理论与实证、归纳与演绎互相融合的研究方式。在分析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一般概念、定义基础上,对目前国际中核能行业发展的几个代表国家有关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行了总结与分析,同时也对我国核能行业的相关国际管理制度、公约等国际法环境进行了归纳和借鉴。通过对于各国之间以及中外之间对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管理制度之比较,以及对于相关国际性规定与公约的分析,从中提取出对我国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具有价值的启示。最后再结合对我国核能行业中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法律制度之历史沿革、现实状态以及未来展望之分析,对我国目前相关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完善与发展提出有益的意见与建议。

火颗颗[6](2019)在《ABC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文中研究指明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气候问题的广泛关注,越来越多的传统能源企业因环境污染问题而被迫退出市场,另外一些企业则选择了跟随政策的主导,进行转型升级,淘汰对环境污染程度较大的产业链,致力于研究新型能源和发展新兴市场,本文的研究对象ABC上市公司就是其中之一。但由于该企业还存在大量的传统电力产业,因此短期内无法快速完成产业链的转型升级,所以在此期间企业业绩无法处于较好态势,但因能源产业的特殊性,该公司依然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所以研究其近几年来的财务绩效对企业来讲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主要的研究对象是ABC上市公司,主要应用的分析方法是层次分析法和功效系数法。首先阐述财务绩效评价相关的理论和评价方法,其次是通过对本文研究对象的简单介绍及其经营现状和产品的构成分析来进一步认识ABC上市公司。然后通过对ABC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成长能力等指标的选取和分析,应用层次分析法计算其财务绩效指标权重,再使用功效系数法对其财务绩效做出一个综合的评价结果。最后,通过以上各种分析发现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

沈欣媛[7](2019)在《我国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聚变堆适用性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国际热核实验堆ITER的建设推进,参与ITER计划的各方已经开始筹划下一代聚变堆的研发与建设,如欧洲的EU-DMEO和中国的CFETR,旨在建成聚变示范电站或聚变工程实验堆。聚变堆具有中子能量高、流强大、能谱范围复杂、堆结构复杂且服役环境极端、放射性氚贮量大等特点。在运行服役期间,有可能引发与裂变堆相似的职业辐照、放射性释放等风险,如何对核反应堆级别的聚变设施开展安全监管已成为重要研究方向。截至目前,国际上尚无国家正式颁布针对聚变堆的核安全监管要求,可能导致针对聚变堆的研发活动处于“无法可依”的境地。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文首先对国内外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调研,梳理了我国开展聚变核安全监管所面临的内外部法律法规环境,随后进一步对全球范围内开展的聚变核安全相关工作和经验进行了总结,尤其是ITER核安全评价与许可证申请和审批的实践经验。研究发现,通过数十年研究积累,在传统裂变已发展成熟的安全理念基本框架的基础上,聚变领域初步形成了安全理念雏形。本文系统阐明了聚变堆的安全特性,指出聚变堆在放射性源项与能量源项、事故特性、职业辐照、放射性废物等方面与裂变堆存在的显着差异,并基于此,从安全目标、安全功能以及安全分析和评价等方面构建了聚变堆的安全理念并将其与裂变堆安全理念进行对比,为聚变堆的安全设计及核安全法律法规建设奠定了基础。基于聚变堆和裂变堆在安全特性和安全理念上的差异,本文对我国现行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进行了全面梳理,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体系的“金字塔式”结构入手,一是从纵向上对位于法律层、行政法规层、部门规章层,以及指导性文件层等不同层级法律法规文件对聚变堆的适用性逐条进行分析;二是从横向上,即法律法规体系中蕴含的主要制度体系及安全要求的角度,对我国当前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中的许可证制度、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制度、辐射防护和安全评价制度,以及核设施设计安全要求等对聚变堆的适用性进行分析。在相关分析结果的基础上,对我国聚变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可能的实现途径进行了探讨。最后,按照上文提出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实现途径,结合聚变目前的发展阶段以及发展要求,本文从对聚变堆适用性相对低的部门规章层选取核动力厂设计安全有关规定作为研究样本,尝试对其提出了修订建议;同时在指导性文件层,选取现阶段的重要缺项之一,有关聚变堆安全分级方面的导则作为研究样本,参照目前在裂变领域已发展较为成熟的方法和框架,提出了针对聚变设施的安全分级方法框架。为保障法律法规修制定工作顺利实施和推进,本文还提出了配套政策建议,并简单总结了开展聚变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可能面临的挑战。

张平,徐景明,石磊,张作义[8](2019)在《中国高温气冷堆制氢发展战略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核能制氢是一种有应用前景的高效、大规模、无排放的制氢技术,有望在氢气大规模集中供应的场景中起到重要作用。高温气冷堆是最适于核能制氢的堆型,在我国已有几十年的研发基础,目前正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支持下建造高温气冷堆示范电站。本文介绍了核能制氢技术的特点和主流的核能制氢工艺包括热化学碘硫循环、混合硫循环和高温蒸汽电解的原理,对国际上核能制氢技术发展现状进行了简要综述,并概述了清华大学在该领域的研发现状。此外对核能制氢的安全性、技术经济评价等问题进行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对与高温气冷堆耦合的制氢技术进行了评价,并以氢气直接还原炼铁为例探讨了高温气冷堆制氢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前景。最后对我国高温气冷堆制氢技术的发展路线进行了探讨。

王穗子,刘帅,樊江文,张雅娴[9](2018)在《碳交易市场现状及草地碳汇潜力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本研究概述了国内外主要碳交易市场和各大洲典型碳示范项目的现状以及中国碳交易市场的潜力,分析了中国草地碳汇的潜力和草地碳汇交易的必要性。目前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已建立各自的碳排放交易体系(如欧盟排放交易体系,芝加哥气候交易体系等),其中欧盟排放交易体系占主要地位,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中占据较大份额。国际上开展的固碳项目主要位于北美洲、南美洲、亚洲、非洲和大洋洲,主要采用再造林、减少森林砍伐、保护生物多样性、提高能源效率和进行可持续有效管理等方式,增加总固碳量,以减少CO2排放。中国碳交易主要遵循清洁发展机制(CDM),CDM项目注册和签发量均在全球占据较大份额,且项目主要分布于四川、云南、内蒙古等省份,主要为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两种减排类型。我国的核证减排量(CER)高达1028.98 Mt CO2e,位居世界第一。在7个碳交易试点省市顺利进行下,中国有望于2017年统一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国碳交易市场中配额项目累计成交量和成交额最高的是湖北碳市场,中国核证减排量(CCER)项目累计成交量最多的是上海碳交易市场。无论从较低的减排成本或从CDM项目市场规模来看,我国都具有较大的优势与潜力。目前CDM项目虽还未涉及草地碳汇,但草地作为我国面积最大的生态系统,具有巨大的碳汇潜力,将在未来的碳交易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

迈克·施耐德,安东尼·福罗格特,大卫·弗里曼,朱莉·哈斯曼,松田忠雄,拉玛纳,胡安·卡米洛·罗德里格斯,安德烈亚斯·鲁丁格,阿格尼丝·斯蒂安,宋梅,郭鹏超,常力月,郝旭光,朱亚旭,刘启源,历颖超,孙兴恒,张碧凝,王焱[10](2017)在《2017世界核能产业现状报告》文中研究表明全球回顾(中国例外)全球核电发电量在2016年上升了1.4%,原因是中国增长了23%,尽管核电在发电中的份额停滞在10.5%(-0.2%)。2016年共有10座新核电反应堆启动,其中一半在中国。2017年上半年有两座反应堆发电入网,一座位于中国,另一座位于巴基斯坦(由中国公司承建),后者是世界上第一台开建于福岛核事故之后并运行入网的机组。2016年全球新建动工核反应堆3座,其中两座位于中国,一座位于巴基斯坦(由中国公司承建),与2010年全球新建动工15座(中国10座)的情况相比下降明显。2017年上半年全球仅有一座新建反应堆在印度开建,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都没有。全球在建核反应堆数量连续4年下降,由2013年年末的68座下降到2017年年中的53座(中国20座)。关停与建设延期俄罗斯和美国2016年关停了部分核反应堆,瑞典和韩国也于2017年上半年将其最老的机组关停。韩国新当选总统关闭了一座核电站,并暂停了另外两座核电站的建设。这使其本国核电产业的发展和出口希望陷入危险。目前,有13个国家正在建造新的核反应堆,比WNISR2016报告中少了1个。随着项目管理高层卷入大规模腐败丑闻,巴西Angra-3反应堆的建设被放弃。有37座反应堆的建设进度滞后,其中19座在去年进一步延误。中国也不例外,20座在建反应堆中至少有11座出现了工程延期。有8个在建核电项目已开工建设10年以上,其中3个已有30年。《2016世界核电产业现状报告》指出有17座反应堆计划于2017年启动。截至2017年年中,只有2座启动,而有11座至少要延期至2018年。历史核巨头的破产/救助——核电企业的深度金融危机在发现核电建设项目发生巨额亏损之后,东芝集团为其美国子公司——西屋电气公司申请破产,西屋公司是历史上世界最大的核电建设商。在过去六年里,阿海珐集团累计亏损了123亿美元。法国政府已经向其提供53亿美元的纾困,并继续采取"拆分"策略。阿海珐集团Creusot Forge业务部的大规模质量控制丑闻进一步削弱了人们对核电产业的信心。主要核电公司的股价遭受侵蚀,信用评级机构调低了他们的信用等级。福岛核事故发生六年后,日本政府开始解除撤离令,以限制飞涨的赔偿费用。灾难总成本的官方估计已从1000亿美元增加到2000亿美元。一项新的独立评估将灾难成本估计为4440亿-6300亿美元(取决于水的除污水平)。只有5座反应堆已经重启。2016年全球风能发电量增长16%、太阳能发电增长30%、核电发电量增长1.4%。风能发电量增长132 TWh、太阳能发电量增长77 TWh,分别是核电35TWh发电量的3.8倍和2.2倍。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球新增发电量的62%。新的可再生能源击败了现有的核能。在智利、墨西哥、摩洛哥、阿联酋和美国,可再生能源拍卖创下了低于30美元/MWh的低价,而2015年美国核电站的平均摊分成本为35.5美元/MWh。

二、NUCLEAR HYDROGEN DEVERLOPMENT AND DEMONSTRATION PROGRAM IN KOREA(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NUCLEAR HYDROGEN DEVERLOPMENT AND DEMONSTRATION PROGRAM IN KOREA(论文提纲范文)

(1)新时期高校“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模式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引言
一、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现状
    (一)教学内容更新缓慢,时效性不强
    (二)教学方法缺乏创新,效果不明显
    (三)教学手段过于单一,吸引力不足
二、新时期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模式构建的基本原则
    (一)明确主题,将爱国主义教育作为主线
    (二)精准定位,将传播国防教育作为基础
    (三)重视实效,将学生素质提高作为宗旨
三、新时期高校军事理论课教学模式构建的有效对策
    (一)课程传授讲解
    (二)研究探讨学习
    (三)特色专题讲座
    (四)精彩视频呈现
    (五)丰富实践活动
结束语

(2)全球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发展综述(论文提纲范文)

0 引言
1 SMR发展现状
    1.1 SMR发展历史
    1.2 主要国家SMR发展现状
        1.2.1 美国SMR发展现状
        1.2.2 俄罗斯SMR发展现状
        1.2.3 英国SMR发展现状
        1.2.4 加拿大SMR发展现状
        1.2.5 其他国家SMR发展现状
2 SMR分类及技术路线
    2.1 陆上水冷堆
    2.2 海上水冷堆
    2.3 高温气冷堆
    2.4 小型模块化快堆
    2.5 熔盐堆
3 SMR应用前景分析
    3.1 SMR为中小型电网及偏远地区供电
    3.2 SMR在分布式发电中有重要应用
    3.3 SMR替代火电机组节能减排
    3.4 SMR在核能供热领域应用前景广泛
    3.5 SMR可用于核能制氢
4 SMR发展问题分析
    4.1 SMR安全性问题
    4.2 SMR监管经济性问题
5 分析与结论

(3)核能制氢的新尝试(论文提纲范文)

核能制氢的基础
国外核能制氢研究现状
国内核氢研究现状与产业布局
    (1)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核能制氢展望

(4)面向需求的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研究方法
    1.4 研究内容及路线
第二章 核电项目管理模式研究
    2.1 核电厂项目管理模式的研究内容
    2.2 合作伙伴的分类及EPC合同模式
    2.3 国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2.3.1 “大业主”模式-法国、韩国与俄罗斯
        2.3.2 “中业主”模式-比利时、西班牙与日本
        2.3.3 “小业主”模式-美国与加拿大
        2.3.4 国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对其需求的分析
    2.4 国内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分析
        2.4.1 业主自建模式
        2.4.2 外方EPC总承包管理模式
        2.4.3 专业AE公司EPC模式
        2.4.4 国内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对其需求的分析
第三章 C公司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现状分析
    3.1 A项目管理模式
    3.2 B项目管理模式
    3.3 C项目管理模式
    3.4 D项目管理模式
    3.5 E项目管理模式
    3.6 C公司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发展对其需求的分析
第四章 核电项目管理模式需求分析
    4.1 国际核电工程领域的变化
        4.1.1 国际工程承包模式变化
        4.1.2 核电EPC合同工作范围的变化
        4.1.3 国际核电管理体系变化
    4.2 C公司核电项目管理中遇到的问题
        4.2.1 管理体系交叉问题与信息化需求
        4.2.2 报价体系及业绩积累需求
        4.2.3 数字化移交的需求
    4.3 需求分析
第五章 面向需求的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及调整措施建议
    5.1 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
        5.1.1 项目合作伙伴
        5.1.2 业主责任制
        5.1.3 合同方式
        5.1.4 组织体制
        5.1.5 专业化服务和管理文化
    5.2 核电EPC项目管理模式
        5.2.1 组织机构与前后方协同
        5.2.2 项目管理体系与质量保证体系
        5.2.3 四大控制及风险管理
    5.3 项目管理模式调整建议
        5.3.1 海外国际化平台
        5.3.2 组织运作优化
        5.3.3 全面统筹信息化战略
        5.3.4 产业整合与建设海外核电支持中心
第六章 项目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与研究结论
    6.1 核电项目管理模式的实施效果
    6.2 调整措施的实施效果
    6.3 结论
    6.4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5)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选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
        1.2.1 国外研究现状
        1.2.2 国内研究现状
        1.2.3 国内外研究现状评析
    1.3 论文的研究目的与思路
        1.3.1 论文的研究目的
        1.3.2 论文的研究思路
    1.4 论文的研究方法与创新
        1.4.1 论文的研究方法
        1.4.2 论文的创新之处
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理论分析
    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基本概念厘定
        2.1.1 放射性废物与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的界分
        2.1.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含义厘析
    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正当性
        2.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合理性
        2.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必要性
        2.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可行性
    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
        2.3.1 可持续发展理论
        2.3.2 环境权理论
        2.3.3 风险控制理论
    2.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内涵与构成
        2.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基本内涵
        2.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主要构成
    2.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与功能
        2.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价值
        2.5.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功能
    2.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与模式
        2.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原则
        2.6.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构建模式
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一般分析
    3.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的特点与趋势
    3.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战略与政策理据
    3.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战略与政策理据之比较
        3.4.1 技术路线之比较
        3.4.2 选址准则之比较
        3.4.3 决策过程之比较
        3.4.4 资金模式之比较
4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立法分析
    4.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立法之一般分析
    4.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国际立法
        4.2.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之宏观背景
        4.2.2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国际法律渊源
        4.2.3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国际立法中的参与主体
        4.2.4 国际立法对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之现实意义
    4.3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3.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相关立法
        4.4.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
        4.4.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行政法规
        4.4.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相关部门规章
        4.4.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标准及技术文件
        4.4.5 国际法渊源与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之关系
    4.5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相关立法之比较
        4.5.1 立法框架之比较
        4.5.2 法律渊源之比较
5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5.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5.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
    5.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法律制度之比较
        5.4.1 主体设置之比较
        5.4.2 主体职能划分之比较
6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6.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6.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
    6.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许可法律制度之比较
        6.4.1 许可种类划分之比较
        6.4.2 许可审批流程之比较
7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7.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的役法律制度
        7.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7.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
    7.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退役法律制度之比较
        7.4.1 退役计划模式之比较
        7.4.2 退役保障机制之比较
8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8.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8.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
    8.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法律制度之比较
        8.4.1 应急管理框架设定之比较
        8.4.2 应急管理主导机构之比较
9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1 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一般分析
    9.2 域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1 法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2 芬兰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3 英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4 美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5 加拿大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6 韩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2.7 各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及公众参与法律制度的特点与趋势
    9.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
    9.4 中外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9.4.1 信息公开法律制度之比较
        9.4.2 公众参与法律制度之比较
10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与完善
    10.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的现状审视
        10.1.1 相关立法框架存在缺失
        10.1.2 相关管理主体职能设定分散不清
        10.1.3 相关管理机制缺乏保障
        10.1.4 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缺乏可操作性
        10.1.5 相关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制度亟待发展
    10.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之完善
        10.2.1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立法框架之完善
        10.2.2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主体制度之完善
        10.2.3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运行制度之完善
        10.2.4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应急准备与响应制度之完善
        10.2.5 我国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制度之完善
11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A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论文目录
    B 作者在攻读学位期间科研情况
    C 学位论文数据集
致谢

(6)ABC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绪论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研究内容
第二章 相关概念及理论
    第一节 绩效评价和财务绩效评价的概念和内容
    第二节 财务绩效评价的相关理论
    第三节 财务绩效评价方法
第三章 ABC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及财务现状分析
    第一节 公司简介
    第二节 公司主营业务
    第三节 ABC上市公司财务现状分析
第四章 ABC上市公司财务绩效综合评价研究
    第一节 ABC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方法的设计及理由
    第二节 财务绩效评价指标的选择
    第三节 运用AHP计算企业财务绩效评价指标权重
    第四节 评价结果一致性检验
    第五节 运用功效系数法综合评价ABC企业财务绩效
第五章 ABC上市公司综合财务绩效评价结论及对策分析
    第一节 ABC上市公司综合财务绩效评价结论
    第二节 ABC上市公司提升财务绩效的对策建议
第六章 总结与展望
    第一节 本文的研究总结
    第二节 不足与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1
附录2
致谢
个人简介

(7)我国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聚变堆适用性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引言
    1.1 选题及意义
    1.2 国内外主要研究进展综述
        1.2.1 核安全与核安全监管
        1.2.2 聚变核安全的研究进展
        1.2.3 目前研究的主要局限性
    1.3 论文结构和主要研究内容
第2章 国内外现行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
    2.1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及监管制度
        2.1.1 我国的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
        2.1.2 我国核安全监管制度
    2.2 国际核安全法律制度体系及其主要动向
        2.2.1 国际法律文书
        2.2.2 IAEA安全标准和行为准则
        2.2.3 同行评审机制
        2.2.4 主要核电先进国家核安全监管法规体系发展
        2.2.5 全球核安全法律制度近年的主要发展动向
第3章 聚变安全特性和安全理念
    3.1 聚变安全特性
        3.1.1 聚变堆基本原理
        3.1.2 聚变堆安全特性分析
        3.1.3 聚变-裂变安全特性的异同总结
    3.2 聚变安全理念
        3.2.1 聚变安全目标
        3.2.2 聚变安全原则
        3.2.3 聚变安全功能
        3.2.4 聚变安全评价
        3.2.5 聚变-裂变安全理念的异同总结
第4章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聚变堆的适用性分析
    4.1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1.1 法律层文件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1.2 行政法规层文件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1.3 部门规章层文件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1.4 核安全导则层文件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2 我国核安全法规中重要制度和要求对聚变堆的适用性分析
        4.2.1 核安全许可制度对聚变的适用性
        4.2.2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制度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2.3 辐射防护与定期安全评价制度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2.4 核设施设计安全要求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4.3 关于我国聚变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实现途径的探讨
第5章 我国聚变核安全法律法规制修订示范及建议
    5.1 法律法规制修订建议示范
        5.1.1 部门规章层文件修订建议示范——以《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为例
        5.1.2 核安全导则层文件制定建议示范——以聚变设施构筑物、系统和部件(SSC)的安全分级为例
    5.2 配套政策建议
        5.2.1 指导思想
        5.2.2 基本原则
        5.2.3 保障措施
    5.3 可能面临的挑战
        5.3.1 我国核安全法律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
        5.3.2 聚变自身发展特定阶段的限制
        5.3.3 各利益相关方的关注与参与
第6章 总结与展望
    6.1 工作总结
    6.2 本文创新点
    6.3 未来展望
参考文献
附表1 《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2 《核安全法》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3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4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5 《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6 《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7 核安全领域部门规章
附表8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之一—核电厂安全许可证件的申请和颁发》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9 《核动力厂设计安全规定》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0 《研究堆设计安全规定》(HAF201-1995)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1 核安全导则(指导性文件)
附表12 《核电厂物项制造中的质量保证》(HAD003/08-1986)对聚变堆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3 《核动力厂安全评价与验证》(HAD102/17-2006)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4 《研究堆调试》(HAD202/05-2010)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5 《铀燃料加工设施安全分析报告的标准格式与内容》(HAD301/01-1991)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6 《放射性废物分类》(HAD 401/04)对聚变堆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7 《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模拟件制作》(HAD601/01-2013)对聚变的适用性分析
附表18 《放射性物品运输核与辐射安全分析报告书格式和内容》(HAD701/02-2014)对聚变堆的适用性分析
致谢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取得的其他研究成果

(8)中国高温气冷堆制氢发展战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前言
二、核能制氢技术简述
    (一) 制氢用反应堆
    (二) 核能制氢技术
        1. 碘硫循环
        2. 混合硫循环
        3. 高温蒸汽电解
三、核能制氢研发现状
    (一) 国际研发现状
        1. 日本研发现状[7]
        2. 美国研发现状[8, 9]
        3. 韩国研发现状[10]
        4. 加拿大研发现状[11]
        5. 国际组织研发现状[12]
    (二) 我国高温气冷堆制氢研发进展
        1. 碘硫循环研发进展[13, 14]
        2. 混合硫循环研发进展[15]
        3. 高温蒸汽电解研发进展[16]
四、核能制氢的安全性
五、核能制氢的经济性
六、我国高温气冷堆制氢发展路线及应用前景初探
    (一) 与高温气冷堆耦合的制氢技术评价
    (二) 高温气冷堆制氢应用前景初探
    (三) 高温气冷堆制氢发展路线初探
七、结语

(9)碳交易市场现状及草地碳汇潜力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1 国际碳交易市场的现状
    1.1 国际主要碳交易市场
    1.2 国际碳交易情况
    1.3 国际固碳项目
2 国内碳交易市场现状
    2.1 CDM开展状况
    2.2 碳交易市场
    2.3 碳交易情况
3 中国碳交易市场潜力
4 草地碳汇
    4.1 草地碳汇潜力
    4.2 草地碳汇交易
5 结论与建议
    5.1 建立统一碳交易体系的紧迫性
    5.2 草地碳汇交易的必要性及存在问题

四、NUCLEAR HYDROGEN DEVERLOPMENT AND DEMONSTRATION PROGRAM IN KOREA(论文参考文献)

  • [1]新时期高校“军事理论”课程教学模式构建研究[J]. 唐锐,张春雷. 黑龙江教师发展学院学报, 2022(01)
  • [2]全球小型模块化反应堆发展综述[A]. 张馨玉,郭慧芳,袁永龙. 中国核科学技术进展报告(第七卷)——中国核学会2021年学术年会论文集第8册(核情报分卷), 2021
  • [3]核能制氢的新尝试[J]. 侯艳丽. 能源, 2020(09)
  • [4]面向需求的海外核电项目管理模式研究[D]. 王夏玚. 北京邮电大学, 2019(05)
  • [5]核能行业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D]. 甘露茜. 重庆大学, 2019(01)
  • [6]ABC上市公司财务绩效评价研究[D]. 火颗颗. 宁夏大学, 2019(02)
  • [7]我国核安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对聚变堆适用性研究[D]. 沈欣媛.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2019(08)
  • [8]中国高温气冷堆制氢发展战略研究[J]. 张平,徐景明,石磊,张作义. 中国工程科学, 2019(01)
  • [9]碳交易市场现状及草地碳汇潜力研究[J]. 王穗子,刘帅,樊江文,张雅娴. 草业学报, 2018(06)
  • [10]2017世界核能产业现状报告[A]. 迈克·施耐德,安东尼·福罗格特,大卫·弗里曼,朱莉·哈斯曼,松田忠雄,拉玛纳,胡安·卡米洛·罗德里格斯,安德烈亚斯·鲁丁格,阿格尼丝·斯蒂安,宋梅,郭鹏超,常力月,郝旭光,朱亚旭,刘启源,历颖超,孙兴恒,张碧凝,王焱. 全球核能产业发展报告(20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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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的核氢开发和示范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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